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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更新时间:2023-03-08 13: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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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1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德故事,因为这本书像一位老师,有着一颗教育学生的心,它可以教我们懂得人生的道理。 本

  书有许多不一样的内容,每一章是讲不一样的主题,本书摘自古代的故事,作者是陈书芳。我最喜欢的一章是:“善良仁爱”,第一篇是“不要等我吃饭”这个故事讲的是一队探险队员被暴风雪困在了山上,食物剩的已经不多了,还有一名受伤的队员,而那个受伤的劳伦斯在一旁做着一项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之后,他跟队友们说,你们在这儿吧,我出去一下,不要等我吃饭了。大家明白他想自己留在这里,让队友们回去,于是一致反对,劳伦斯说,你们都有自己的亲人要照顾,而我没有家人了,回去有什么用!大家想想也是,便忍痛跟他告别,劳伦斯走前又说了一次“不要等我吃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帮助别人是一件快乐、幸福的事情。劳伦斯为了让队友们平安回家,而自己却冲出去冒险,他的美好品质有:义气、善良,他有一颗纯洁的心。队友们也不舍劳伦斯牺牲,他们也一样善良,不为一己私立而不顾他人。自我牺牲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敢于自我牺牲的人,就像蜡烛一样,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的人生道路。

  在我们中国,也有很多名人为了我们的祖国和人民光荣地牺牲了。雷锋叔叔一生做了许多好事,为人民服务,不关心自己,只为帮助平民百姓们,虽然他去世的早,但他做的'善事可比他活的岁数还多呢!传言道: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一个人的一生做一件好事是很简单的,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雷锋精神现已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大概已所剩无几了吧!我们也要向这些做好事,不留名,不求表扬,只要人民好的人学习,助人为快乐之本。

  《美德故事》绝对是一本好书,一本我喜欢的书,一本记载着人类的品德、文化、性格、素质、礼貌、尊敬等美好优良品质的古朴之书。 美丽的品德,你也可以拥有。

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2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籍实在是太多了!如果非要我说出一本最中意的书的话,那就是吴承恩所写的名著《西游记》了。

  《西游记》,我从4岁开始起就在电视上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在看了,什么“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一个个精彩的情节深深吸引着我,让我回味无穷!电视中把唐僧的'一心向佛、孙悟空的勇猛无敌、猪八戒的好吃懒做、沙和尚的忠厚老实表现得淋漓尽致,他们鲜活的人物形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从四年级起,我才真正开始接触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小说比电视剧更好看、更吸引人,整部书充满了神奇瑰丽的幻想色彩,情节曲折动人,引人入胜!自从迷上了它,不管是吃饭,还是睡觉时,我的脑海里总是不知不觉想象着《西游记》里的画面。看这一段:只见两个身影在半空中好一场厮杀。咦!原来是齐天大圣和混世牛魔王两人为了争夺芭蕉扇而大打出手……书中的人物仿佛就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那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给我的感觉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别看我是个女孩,但我格外喜欢《西游记》中“孙悟空”这个人物!他机智勇敢,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一个筋斗就能翻越十万八千里。他对付妖魔鬼怪时足智多谋,有时会偷偷钻进妖怪的肚子里拳打脚踢,直打得妖怪连声求饶;有时又会变成一只小虫子飞到洞里打探消息;甚至有的时候还会变身成妖魔的样子,用巧计救出师父唐僧……每当我读到孙悟空打败了妖魔鬼怪的时候,我总会连连拍手叫好,好一个“战斗神佛”!

  《西游记》一书写得太精彩了,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章节,像《真假美猴王》、《大闹高老庄》、《智取火焰山》……令我百读不厌、爱不释手!因为我太喜欢你,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喊我吃饭都不知道呢!我打心底里感谢作者吴承恩为我奉献了这么一道美不胜收的精神食粮!

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3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

  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

  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4

  我读过很多书。比如《三国演义》,《柳林风声》,《海底两万里》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企鹅旅行记》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作家塞尔玛芙写的,讲的是一个淘气,顽皮的小男孩尼尔斯被魔法师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然后意外的遇到了一群南飞的大雁,他骑着鹅跟随着这群大雁游历了许多名山大川,饱览了各地的旖旎风光,经历了各种奇遇和历险。认识到了人类的伟大,生活的美好,知识的荣耀,亲情的'温暖,友谊的可贵。经过这次旅行,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他凭着自己的勇敢和善良冲破了魔法的蛊惑,重新变回了人,和父母团聚在一起。

  我喜欢这里的主人公尼尔斯,因为他在跟随大雁飞行的过程中,凭着他的智慧,机智和勇敢,帮助了很多动物,有一次,一只绿头鸭雅洛被猎人活捉了,猎人把他当诱饵栓在船上,来引诱其他的鸟儿,还让他的猎狗看守着。尼尔斯不怕,他坐在一只鸟巢里,悄悄划到了船边,趁猎狗不注意,把拴住雅洛的绳子解开,猎狗还没回过神来,雅洛拍动翅膀飞上了蓝天,尼尔斯帮助他获得了自由。后来他还帮助牧鹅姑娘奥萨找到了她的父亲,让他们父女得以团圆。

  我还喜欢这群大雁的领头雁阿卡队长,她是一只来自雪山的大雁,她领着她的雁群和雄鹅闯过了重重难关,她有着坚强的意志和丰富的经验,在旅行过程中,她教会了雄鹅和尼尔斯野外生存的经验,还让尼尔斯懂得了只有互相帮助,互相信任,遇到困难要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的道理。在旅行中尼尔斯也改掉了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了一个好少年。

  这本书里还描绘了瑞典的美丽风光,斯卡湖,斯康耐山庄,维姆布湖,拉普兰大峡谷。这些美景的描写,使我在读书的同时,也随着尼尔斯他们周游了一次瑞典,让我就像身临其境一样。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有时间也读一读,非常好看。

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既不是《三国演义》,也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而是被家长们视为“儿童不宜”的《射雕英雄传》。可能有人会奇怪,《射雕英雄传》不是武打小说吗,你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呢?不,你错了!《射雕英雄传》是一把双刃剑,就看你怎么使用它了。你可以把它往好处用,也可以把它往坏处用。而且,金庸先生把他笔下的人物的心理、动作、神态、善恶全部都刻画得一清二楚,让我们明辨是非。

  《射雕英雄传》是一本讲侠骨柔情的书。那么,什么是“侠骨”呢?是仗义。例如:穆念慈被杨康欺侮时,郭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与杨康打得昏天黑地。这便是侠。又例如:在黄蓉落难时,郭靖帮她付清酒钱。这也是侠。原来侠就是不求回报地帮助比自己弱小的人。但是,这只能算“小侠”,真正的“大侠”是为国为民,也只有为国为民,才能算“大侠”。

  至于“柔情”,我也不太懂。不过我想,等我将来长大了,我自然会明白的。

  为什么金庸先生笔下的侠客,既有英勇无畏的一面,又有侠胆柔情的一面呢?那是因为金庸先生自己的经历就潜藏着侠骨柔情的故事:学生时代的金庸,就表现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他在浙江省立联合高中的初中部就读时,深得校长张印通的'赏识。但金庸的性格桀骜不驯,常常秉笔直书,针砭校规,张校长迫于压力,不得不开除金庸。但张校长又给他写了封引荐信,让他去衢州中学。风雨中,仿佛出现了一道彩虹。金庸不禁百感交集:为了维护校风校纪,张校长铁面无私,将他开除;另一方面,内心又无比柔软,给他指明了一条道路。

  正因为张校长的侠骨柔情,让金庸成为一个著名作家。几十年后,金庸先生深情回忆道:张校长的锋利与柔软,给他的武侠小说带来了很大影响。

  综上所述,《射雕英雄传》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武打小说,而是一部教我们怎么做一个“大侠”的书。我又有何理由不喜欢它呢?!

  我喜欢《射雕英雄传》!

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6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都讲述了一个动人的传说;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我喜欢读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假如你真的要问我喜欢什么书,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为我的生活打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故事讲的是大麦地的男孩青铜与城市干校的女孩葵花,一次特别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之称的朋友。虽然青铜家里很穷,但还是收养了孤儿葵花。青铜和葵花非常懂事,他们都知道为别人着想,一旦有了好机会,都会让给别人。就这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让村里的孩子异常羡慕。直到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唤回了她以前所生活的城市。

  她,一个懂事乖巧、善解人意的`女孩——葵花。

  他,一个不会说话、爱护妹妹的男孩——青铜。

  他们兄妹两个情同手足,形影不离,在大麦地这个充满着善良、朴实的地方快乐的生活着,无忧无虑,演绎着一幕一幕让人潸然泪下的活剧……

  青铜,葵花。

  葵花,青铜。

  最让我感动的是青铜陪葵花去稻香渡看马戏表演的那一段。他们到了那里,看马戏表演的已是人山人海,青铜为了让妹妹葵花能看到马戏表演,为了一块石头和比自己高大的一群男孩打了起来,自己被打倒在地。最后又让葵花坐在他的肩上看马戏,自己却累得像喝醉了酒一样,摇摇晃晃得站不住。读到这里,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的流着,留在我的脸上,流进我小小的心灵。他们虽不是亲兄妹,但他们的兄妹情却感天动地。

  比比青铜,我真的好惭愧,有时为了一点好吃的和五岁的妹妹争来争去,有时和妹妹闹别扭,妈妈多批评了我几句,我就会抹眼泪闹情绪。以后,生活中我会以青铜为榜样,时时处处关心妹妹,爱护妹妹。做妹妹的好姐姐。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世界上最珍贵的就是亲情。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只要一家人和和睦睦、开开心心,这就是幸福,以后我也要像青铜做一个懂事、善良、关心他人的好孩子。

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7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必大家都喜欢这句谚语。我就很喜欢读书,所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我的材料都非常多。这次联通公司的叔叔阿姨给我校捐了很多书,我迫不及待的寻找着、读着。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故事中的大道理》。

  《故事中的大道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一个小故事竟能说出一个大道理。《故事中的大道理》非常的好看,在这本书里,有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名叫:熊爸爸买鞋。

  熊爸爸买鞋讲的是:在一个春天,小熊要过生日,熊爸爸给他买了一双蓝色的运动鞋、一双白色的凉鞋、一双红色的靴子。

  有一天,爸爸带小熊到游乐场去玩。小熊找到了那双蓝色的运动鞋,可是它穿来穿去,怎么也穿不进去,小熊看着躺在地上的运动鞋,伤心极了。

  夏天到了,熊爸爸带小熊去郊游,小熊找出了那双凉鞋,可他还是穿不进去。熊爸爸说:“夏天赤脚也挺舒服的。”到了半路,小熊的脚疼了起来。于是熊爸爸背小熊到了家。

  冬天来了,外婆要过生日,小熊又找出了小靴子,可是他穿不进去。熊爸爸这才明白,原来鞋子不能早买。

  为什么熊爸爸给小熊买鞋都不合适呢?原来,熊爸爸买鞋考虑不周全,没有想过鞋合不合适,需要穿在脚上才知道合不合适,还有他忘了小熊的脚是会长大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不要盲目行动。

  故事是这个世界上最让我们喜爱的乃至着迷的东西之一。故事有着曲折生动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风趣幽默的语言、耐人寻味的寓言。

  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好故事一直陪伴着我们,他们揭示的道理深深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无法磨灭,让我们受益终身,与父母关怀、老师的教导一样,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心灵鸡汤。

  就是在小小的故事当中,我们领悟了一个又一个宝贵的生活哲理,我们就这样长大了……

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8

  我曾经是一个有点讨厌读书的孩子。书房里满书架的好书长年累月地躺着睡大觉。我懒得去读,生怕惊醒了他们的好梦。爸妈总是无可奈何地摇着头。

  可自从学校开展“感悟经典”的读书活动后,在大家的影响下,我不知不觉地爱上了读书,尤其对《女生贾梅》这本书爱不释手,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读着,恨铁不成钢的爸妈总算有了笑容。

  《女生贾梅》这本书,我记不得到底读了多少遍,但我总会不由自主拿起来读着,每读一遍,总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感受。读到入神之处,我会情随贾梅嚎啕大哭,也会心随贾梅哈哈大笑。爸妈不明究竟,总免不了被我吓得六神无主、惊慌失措。

  《女生贾梅》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我可谓如数家珍,因此贾梅美丽的形象总是在我眼前闪现:她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享受到了亲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懂得爱别人,关心帮助他人。最让我感动的是她让“宇宙”找回了练武术的信心;让不幸的孩子拥有了美丽的笑容;让“王小明”树立了读书的自信。而我只知索取,却不讲回报,总认为自己还小做不了什么,与贾梅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对他人哪怕是一个问候,甚至是一个眼神都没有付出过,是贾梅让我这颗冰冷的心逐渐有了温度。

  贾梅不管遇到什么事,她总是开开心心的,尤其是遇到困难时,她能微笑地面对,勇敢地解决。这种乐观的心态值得我学习,她不懈进取的精神更是我所欠缺的。她拍过纪录片,选上“礼仪女生”,办班报,一切似乎是那么顺风顺水,称得上“幸运”女孩。为什么没有幸运之神眷顾我呢?此时,我想到了老师的告诫:几多耕耘,几多收获。

  我喜欢读这本书,不只是因为书中有无数精彩、感人的故事,更是因为贾梅那颗无私、勇敢的`心时时鞭策我前进。我努力地学着,妈妈经常夸我说:“我家的贾梅真棒!”我的动力更足了。

  吴老师常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以前是似懂非懂,常读这本书后,才豁然开朗。于是,常呆在书房读《女生贾梅》这样催人奋进的好书。

  书是精神食粮,我愿常在书中笑!

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9

  古语有云:“不吃饭则饥,不读书则愚。”法国思想家歌德也曾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古今中外,书籍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而在我这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眼里,书籍是我的启蒙师,是我的垫脚石,是我成长道路上一颗璀璨而珍贵的珍珠。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作家徐玲的《我的狼妈妈》点燃了我对书籍的激情,引领我走向黄金屋。

  依旧记得,我对它,是一见钟情的。

  书中主要讲的是白歌的.母亲为了救白歌而死于车祸,却因为割舍不下孩子,而化作一只白狼来到白歌身边。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狼妈妈,不惜冒着被人类发现,用来做实验和射杀的危险和白歌团聚;当白歌心脏病复发时,狼妈妈又不顾自身危险,将能够隐藏自己的小甜珠放入白歌嘴中,令她病情减轻;而白歌也为和狼妈妈团聚与外界抵抗着。这对母女之间血浓于水的爱牵动着我的心。

  读完这本书,深受启发,想到妈妈,想到母爱,湿润了我的眼眶。“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当我还以为自己还小,不懂事的时候,妈妈的白头发已经偷偷爬上了鬓角。我不懂得珍惜这份爱,有时和妈妈哭闹,生妈妈的气。我知道妈妈都是为了我好,却认为理所当然。现在想想,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得不到,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即将成为一名中学生,我不能再等,即使是让妈妈每天开心,也是我自己所要改变的。

  这本书教会了我爱,让我带着启发付诸于行动。不要再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悲剧再现,把握现在,在生活中多理解父母,把对父母的感激之情蕴含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中,让父母每天都能快快乐乐的。

  “蜂采百花酿甜蜜,人读群书明真理。”读书使人明智,使人善辩,使人深刻。书将会陪伴我一生,教育我一生,使我受益终身。

  书伴我行,我爱读书。

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10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五年级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11

  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我对《儿童文学》情有独钟,是它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的语句生动活泼,内容丰富多彩。不仅有优美的诗篇,还有让人领略非凡的人生故事和情节惊险的童话。于是,《儿童文学》像一块磁铁,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我被故事里的内容迷住了,仿佛身临其境,被带入曲折生动的故事里:一个貌美如花的仙女照着镜子,梳妆打扮,神态安详。突然,她面目狰狞,龇牙咧嘴。转眼间,一位恶魔便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原来……《儿童文学》给我带来了刺激,我和它就像壁上的耕牛——离不得。

  《儿童文学》让我爱不释手,一有空,我便会拿起《儿童文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月落星稀,甜梦醒来是早上。哦,早上,多美好的时光——面对灿烂的旭日,我们神清气爽,精神昂扬……

  《儿童文学》使我写作语句更加优美,思维更加敏捷。一次,同桌写春游时需用上春天的诗句,她绞尽脑汁也无济于事。见此状况,我随口念到《儿童文学》中“春光,竟会这样的饱满,这样的烂漫”的诗句,同桌即刻对此大加赞赏。你说,我能不对《儿童文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吗?

  一天晚上,妹妹睡不着觉。于是,我给她讲了个文学书里《牙牙旅行记》的故事。妹妹听得有滋有味,不敢有半点疏忽怠慢,水灵灵的大眼睛不停的巴眨着。一讲到惊险的地方,她的眼睛就瞪得如铜铃一样大,迫不及待地询问我后来怎么样:“那,牙牙找到自己的'朋友了吗?”我故意卖关子,扯了扯嗓子拉长声音说:“你——说——呢?”当她苦思冥想时,我又继续讲起生动的故事。

  《儿童文学》,是你让我感受到文学的魅力,体会到语句的有趣,发现到故事的神奇;是你,让我感受到语句的优美,体会到字斟句酌的重要,发现到文学的力量。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啊,《儿童文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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