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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最近我迷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这本书可好看了。你知道吗?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别人都叫它笑猫。
要是一般的猫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标题题目,就满心疑惑,猫怎么会笑呢?相信你们也曾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知道,这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许多种笑。在它兴奋的时候,会大笑;愤怒的时候,会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会苦笑;发威的时候,会狞笑;望不顺眼的时候,会寒笑……
笑猫它人缘可好了,有很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球球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稀奇古怪。比如猫竟然和老鼠交上了朋友;猫还能听懂人的`话;老鼠竟可以变成球球……这些离奇的事情总会激发我的想像力,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少,让我可以去大胆的想像。老鼠能和猫交上朋友,为什么鲨鱼不可以和小鱼交上朋友呢?所以,在我的作文里就有了这样大胆的想像。
那幽默好玩儿、美妙温暖的文字,就象是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让我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高尔基爷爷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不仅能使我开阔眼界,也能让我收获知识,一本好书需要一遍一遍的去读,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我也读过很多书有“格林童话、好习惯的养成、365天读故事”等等。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是《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米小圈用日记的方式来记录每天的趣事,其中有个故事最吸引我,说的是——我们去野餐吧。铁头和米小圈是幼儿园的好朋友,可上学他们就分开了。这次野餐又让他们聚到了一起,他们见面高兴极了,在一起做游戏,他们甚至幻想能调到一个学校。过了一阵子,这个奇怪的幻想真的`变成了现实,铁头米小圈真的在一起了,他们彼此太兴奋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好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彼此要懂得友谊的珍贵,互相帮助,互相友爱,共同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作文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鲁滨逊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航海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和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此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对他根本就没有挑战性!风暴海啸,全都体现出鲁滨逊的勇敢机智。
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的他,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住所,他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岩石洞中住下。鲁滨逊在山上搭了一个小帐篷,尽量能让自己住里面。光阴如箭,转眼十几年过去了,鲁滨逊在孤岛上建了一个乡间小屋,还养了很多的动物,山羊、鹦鹉等。一天鲁滨逊用他在船上弄下来的木板,给小羊做了围墙。过了数日围墙突然坍塌了,然后鲁滨逊将落下来的松土给运出去,之后还装上了天花板,为了使不再次坍塌,他用柱子支撑起来……这就是鲁滨逊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的作者“笛福”在书上写的这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千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书是一片广阔的天空,书是一片茂密的森林,书还是一片碧绿的草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这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这本书的封皮是一片大海,里面遨游着许多小鱼,五彩缤纷的,非常可爱,像一片彩色的天空。书还有一股清香味儿呢!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有一次他们下海去捞珍珠,但在这时候,有一位队友被鲨鱼吃了。看到这一幕,我十分地伤心,他们不管有多么危险,都一直向前,最后只有一个人活着回到船上。他手里只有一颗很小很小的珍珠,但它却是一颗独一无二的珍珠。为什么呢?因为它是一颗金黄色的珍珠,它虽然很小很小,但它的价值却是很高哦!我当时惊讶得身体都有些颤抖了。
有一次,我把故事讲给我们班同学听,同学们听了说我吹牛。于是我回家把这本书找出来给同学们看,大家看了都连连称赞我,夸我真的是爱看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给我们最多知识的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每当周末,我就在“补充”我的精神食粮——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狮童》。
《狮童》中最感人的故事就非“黑眼睛”莫属了。
“黑眼睛”是一只小藏羚羊。它的妈妈和它的同伴们被猎人无情地射杀了,并被剥去了身上的皮,它是唯一留下来的幸存者,实在是太可怜了!黑眼睛特别可爱,它非常依赖救它的藏族队员,大家也把它当做宝贝来看待。但最终,小藏羚羊还是停止了呼吸。作者非常伤心地写道:“它永远回到荒原中去了。在那里,不再有枪声和杀戮,还可以找到妈妈。”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在周五的阅读馆讨论会上,我们每个人都拿出了自己心爱的压岁钱捐给藏羚羊保护组织。
他们的回信使我很惊讶:巡山队有时一天只能行进12米,一碗方便面几个人分!
他们可以做条件好的'工作,却选择了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去做这份慈善工作。真是太伟大了!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要爱护动物,哪怕是一只蚂蚁。无论怎样都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人。看那些藏羚羊很可爱,可是也许它们的妈妈就失去了生命。
爱护动物,从点点滴滴做起。我爱读书!因为读书不但让我长知识,还让我学会了很多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读什么,怎么读,才能让孩子心里充满阳光,具有一种健康的人格,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让我和小伙伴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
信鸽阿诺克斯,执着,坚强,它的英雄历程充满千难万险;乌鸦领袖银斑,聪明,能干,他领导的呀群组织性强,纪律严明;棉尾兔“破耳朵”,虽然瘦小,却凭借着勇敢和智慧,成为那沼泽地上最后的胜利者;山谷中最后一只松鸡红脖子,有勇有谋,重情重义,他有曲折惊险的成长历程,他有令人心痛的悲剧结局……这些野生动物,他们有着丰富的情感,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有着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顿。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你只要阅读红脖子这本书,就能培养坚强不屈,锲而不舍的好品质!
我希望小伙伴们读完这本书,能从中发现野生动物世界的.精彩和神秘,更加热爱大自然,热爱野生动物,成为一名光荣的大自然小卫士!让天才的种子,在阅读名著中萌芽。
我相信只要行动就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俗话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向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首先我要问几个问题,你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幸福的生存吗?你能在巨大无比的风暴中逃生吗?你能在一个全是野兽,并且有野人的'孤岛上抵抗敌人吗?
一切皆有可能,鲁滨逊就经历过这些不可能中的不可能。
小小的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暴风雨的袭击,漂到了一个孤岛上。每一次他都在不可能中的不可能中实现了自己的计划,最终,克服种种困难,回到了家乡,过上非常快乐的生活……
每一次成功都来自鲁滨逊的心血,比如:鲁滨逊打一个双层木栏用了两年的时间;鲁滨逊用一年的时间造地窖却被一次地震而毁掉;鲁滨逊的那瓷罐是经历无数次失败才造成的。
今天,我们就像是温室里的花朵,偶尔遇到风风雨雨就一蹶不振,如果我们能像鲁滨逊那样,能有什么可以被摧毁?又有什么能阻挡我们前进的脚步呢?
指导:阳泉卓尔教育培训学校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呢?呀,原来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书的封面是暗暗的深蓝色,书名是洁白的白色字,书名下面有一位身穿白色裙子坐在棕色椅子上的女孩,她的身边有一些花,五颜六色非常漂亮,上面还画出了二只小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海伦凯勒”的人,有一次生病后就失去了听、看和说的能力,但她从不放弃,一直坚持,付出无限的努力。她在老师也是她最好的朋友“莎莉文”小姐的教导下,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哈佛大学,之后就在讲她在三天里看见了什么。
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要付出努力才会实现自己的梦想,虽然努力和学习的.时候会遇到许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如果没有遇到点挫折,你永远都成功不了的。只要你坚持、不动摇、有梦想、不怕挫折与困难,你就会成功。坚持就是一把金钥匙能打开成功之门,只要坚持就能得到那把金光闪闪的金钥匙,打开你成功、智慧、梦想的地方。
大家快来读这本书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先不告诉你,听我慢慢讲。 这本书封面上有四个人,最上空的是一只猴子,头戴金箍,身穿铠甲,手拿铁棒,好不气派,再加上他站在云上,真是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第二个是一头猪,一头有懒有笨的大肥猪,他常常因为睡觉耽搁了一大堆时间,可他以前竟是天蓬元帅,真叫人不敢相信。第三个是一个长着一大把胡子的人,他从小就在流沙河长大,水性可好了,在这本书中有一个片段,他在和猪八戒打架时,他一八戒打架时,他一把把猪八戒按在水里。唐僧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唐僧的话,就没有三个徒弟,我欣赏他的毅力,讨厌他的软弱。
当然,书好不是好在封面,而是好在內容,像这本书吧,內容可比封面更精彩多了,好了,我现在就说內容吧:他们师徒四人在偶尔中相遇了,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七十二洞妖魔鬼怪;踏遍千山万水,终于得到金卷,可没想到金卷是假的.…… 现在知道是什么书了吧,那就是众所周知的《西游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海伦.凯勒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世界中,却能为世界带来光明的伟大女性,她熬过了87年没有光明,没有声音,没有语言的孤独岁月。海伦.凯勒是人类永远的骄傲,她虽然又盲又聋又哑,但是,她用心灵去感受生活,用心灵去触摸生命。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信念,让海伦.凯勒毕业于哈佛大学,并且建起无数家慈善机构,为世间需要帮助的人造福。海伦.凯勒以自己惊人的.毅力接受了命运的种种磨难与挑战,终于,在自己人生的黑暗之时升起了永不落下的太阳。
四肢健全的人,也许永远不会明白残疾的痛苦;在和平年代的人,也许永远不会了解战争的残酷;身价上亿的富翁,也许永远不会体验到穷人的贫瘠与悲哀……然而,他们想过没有,当这所有的预言都变为现实的时候,一切是否会太晚了一些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生命是脆弱的,有时候,它也许就像摘下一片树叶那样,伤害生命总是悄悄的,在不经意间。
可是,海伦.凯勒却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脆弱”二字可以用坚强去击倒,用信念去克服。
是呀,毅力是最强大的,它可以战胜一切!就让我们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中相见,让海伦.凯勒带领我们去感悟生命的真谛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人们都说:“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阶梯。”我喜欢的书很多,但我最喜欢的书要数《成语故事》了。
我为什么喜欢真本书呢?那是因为书里有很多知识。看了这本书,使我了解到成语是我国古代文化的瑰宝,它凝炼含蓄,形象鲜明,富于哲理。事实上,每一个成语都还包含着一个生动的故事。读成语故事,不仅能够明白成语的由来,而且还可以学到很多历史知识呢。
今年春节,我和爸爸妈妈去乌江的外婆家。参观了著名景点霸王祠。参观时,我忽然想起书中有关项羽的两个成语——破釜沉舟和四面楚歌,并且立刻把这两个成语故事一一道来。爸爸妈妈听了直夸我有学问,连旁边的游人都投来赞许的目光,我听了,心里甜滋滋地。通过这件事,我对成语越发有兴趣了,也更加喜欢那本书《成语故事》。
今后,我不光要看《成语故事》,还要看不同的'书,做一个有学问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是一本充满对生活美好愿望的书。这本书内容丰富,故事情节曲折离奇,表现了人世间的真、善、美、丑的特点。
这本书中的故事很多,有特别的几篇反复读了好几遍,故事情节形象,生动,吸引人,在阅读的过程中就感觉自己也进入了童话人物的生活和感情中,让我的心情也随着故事起伏。
《卖火柴的小姑娘》中的小女孩,别人家除夕夜都一家团聚坐在一起火炉旁吃着团圆饭,而小女孩却为了温饱问题在寒冷的夜晚出去卖火柴,直到夜幕也没有卖出火柴,又冷又饿也不敢回家,她的手脚冰凉,因为太冷了躲在墙角取暖,她拿出火柴盒擦燃一根火柴,有了一点点温度,当她擦完最后一根火柴渐渐靠在墙角睡了过去,睡梦中她梦到了自己一直渴望的.美好生活,她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我们现在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条件,和童话里的小女孩相比是多么的幸福,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的珍惜生活,好好努力学习,就会有更好的优质生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古人有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也喜欢看书,我喜欢看的书有:《童年》、《呐喊》、《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等等。但是,经过我百里挑一的选择之后,最终脱颖而出的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在《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中,我最感动的片段就是孙少平忍受着房子中潮湿黑暗的环境,点燃蜡烛,坚持读书。每次读了这篇我的眼泪都不禁流了下来,如果他能够来到现在这个时代就好了,我们现在的很多人都不懂得珍惜去上学的时光,以为学习是父母逼的,是爸妈自己未完成的梦想,是爸妈自己的尊严。但是,你不知道的是学习全是为了自己的未来,虽然学习苦了这几年,但是换来的就是后面60年乃至70年的幸福快乐。
《平凡的世界》中,不仅有我最喜欢的片段,还有我最喜欢的.人物——那就是孙少平了。他好胜心强,以看书作为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还有着许多感人的故事,如果你也想看,就去购买《平凡的世界》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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