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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故事中讲了一只狼从小被欺负。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双毛,紫岚,紫凤,还有狼王巨猛,《狼王梦》是主要讲了狼族之间的故事。
双毛和紫凤是紫岚的孩子,双毛从小就被欺负,连紫岚和紫凤都欺负他。
一次,双毛它们去捕猎,双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双毛把它拖到紫岚和紫凤身边,让它们先吃,它们毫不客气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头给双毛吃,双毛每天都吃不饱。
一天双毛没捕到猎,伤心的回到狼巢,回来后紫岚听到双毛没有捕到猎,便和紫凤扑去狂咬双毛,双毛到处都是咬痕,除了头部没事。
双毛在紫岚的养育下,逐渐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双毛捕猎时遇到了阿力,阿力是头棕色的狼,体型比双毛大而且还带来了狼群,双毛这次又被欺负,紫岚看到了跑到双毛面前并赶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岚又咬了双毛,双毛又受伤了。
一次双毛大胆的要挑战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称号,结果双毛被巨猛打的到处都是伤痕,落荒而逃,双毛走过的地方都是血。
回来紫岚把双毛打到石头上,并狂咬双毛的'尾巴,双毛眼泪直流,之后双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能,并把紫岚咬伤,原来紫岚在几年起就得知双毛有很大的潜能。
双毛到了阿力的地盘,阿力带着狼群向双毛冲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伤,双毛向狼王挑战并打败了狼王,成为了新一届狼王。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伤,又让人感到敬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每当我打开书柜,总会看见那本我珍藏许久的一本书——《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当上狼王,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每次读起这本书,我总是会泪流满面,我被母狼紫岚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它为了梦想一次又一次接受打击,最后变得丑陋,还为了狼孙的安危与“金雕”同归于尽,母狼紫岚对孩子们的爱远远超过爱自己。我反复阅读这本书,上面的每个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已经很晚了,我看爸妈都睡着了,便偷偷地关上门,打开灯继续阅读这本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把我训斥了一顿,还说再也不给我买书了,我吓得赶紧钻进被窝睡觉了。但是我却做了一个梦:我来到“紫岚”生活的草原,亲眼目睹了“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场面,然后我就被吓醒了。我回忆做的那个梦,想到“紫岚”非常可怜,一生就为了丈夫的遗愿、孩子的安危,只为了别人而活,从未想过自己。
这本书被我翻阅过很多次,里面的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现在我的学业重了,也没有时间再看了。但这本书是我最珍贵的东西,我会永远保存着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当我拨开重重迷雾,穿越时光之门,踏进那片文字的原野中,历史长河里的点点滴滴尽收眼底,我看到,张居正头戴乌纱,身着官服,想凭一己之力挽救大明天下。他兴起于奸臣当道,消沉在盛世之中;他当政之时“少罹水患,仓粟充盈,边境晏然”……这就是《明朝那些事儿》第5部中的内容。
自从忍辱负重铲除了一代奸相严嵩后,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相权达到了巅峰。在几代名臣徐阶、高拱、张居正的`带领下,推行考成法、一条鞭法,造福黎民百姓。大明开始了一段比较清明的“万历之治”。可自从张居正病逝,无人敢管万历皇帝,多年的成果毁于一旦。屋漏偏逢连夜雨,朝鲜被日本侵略,形势危急。一代名将李如松、李舜臣在战争中力挽狂澜,却最终战死沙场。
在历史与生命的进程中,我们迷失了很多,但唯有理想不能丢掉。在书中,有多少官员功成名就后,迷失了自己的方向,一代奸臣严嵩在刚开始时也是清正廉明,洁身自好。但当大权在握,他却没有一直保持出淤泥而不染的信念,在利益和原则面前,选择了利益,放弃了原则。唯有张居正,用生命践行了自己的理想,用生命演绎着自己的信念。《明朝的那些事儿》让我对历史有了新的认识,也让我明白了要战胜困难,必须有坚强的意志和决心,执着的信念。斯人已逝,精神永驻。张居正高尚的人格被历史永远铭记,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书是一位朋友,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我们遨游知识世界,让我们活得有意义。我是个小书虫,爱看形形色色的书。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托莱摩斯的面包房》。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小仓明,绘图者是日本人石仓欣二,翻译者是侯鹏图。封面上画着主人公博鲁特,手里捧着一袋面包,似乎要给别人送面包。
故事内容有很大的吸引力,令人感慨万千:两家面包店老板的技术都差不多,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一样呢?原来博鲁特做面包只是为了得到“面包王”大赛的冠军。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与烘焙的手法,认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从而忽略了水的'选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关键。博鲁特当初选择面包师这个职业是因为做面包让他感到快乐,如今的他被荣誉与虚名蒙蔽了双眼,只为冠军能带给他满足感而做面包。而对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去做面包,用心去体会面包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认真研究面包的选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从而得到“面包王”比赛的冠军。我为博鲁特感到深深的遗憾。博鲁特原来是个优秀的面点师,因为缺乏创新精神,最终被赤路德先生击败了。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用心地去做每一件事情,你会感到很快乐的,最朴素的东西才是最可贵的。学习和生活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去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地创新,不断地进取,才能不断地进步。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和人生道理。希望大家也能用心去读一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一个小女孩,居然和怪兽成了朋友,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神奇的故事,这就是《故宫里的大怪兽》。
书里有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叫李小雨,有一天她在建福宫花园里捡到了一只洞光宝石耳环,只要把耳环对着太阳,就能够看到天上的神仙,而且,只要带着它,就可以跟怪兽对话,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自从有了洞光宝石耳环,李小雨身边神奇的事就不断发生,比如她和杨永乐一起去偷菊花仙子酿的菊花酒,一起参加嫦娥、玉兔等神仙们的聚会,她还去过黄鼠狼开的餐厅吃饭。
这些神奇的事让李小雨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在故宫里她再也感觉不到孤单了。因为,野猫梨花、怪兽斗牛、狎鱼、天马、行什、海马等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跟吻兽一起学游泳,每天给野猫们喂猫罐头。我很羡慕书里的李小雨,我也想拥有一对像李小雨那样的洞光宝石耳环,这样我就可以看见天上神仙们的`动态,和动物对话。
《故宫里的大怪兽》不仅故事新奇有意思,还能教给我们许多知识。看完这套书,我也想去故宫里转转,尤其是建福宫花园,书里面说,建福宫花园里有许多金桂树,散发着淡淡香气,特别漂亮。而且,我也想看看能不能捡到神奇的洞光宝石耳环。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动的诗行,把人带向远方。身为小学阶段的我喜欢看《三国演义》这本书。
这本书是我国著名长篇历史小说,书中主要写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书中的许多故事,如“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等广为流传。
《三国演义》中最令我难忘的情景是刮骨疗毒。主要讲:关羽旧时剑伤常在阴天发作。华佗认为应当切开臂膀刮掉毒药,病才能根治。华佗用刀刮骨,悉悉有声。左右掩面失色,关公却神色自若。华佗刮完毒,敷上药以线缝之。关公大笑而起。华佗称赞说:“君侯真天神也!”我从中能感受到关公很勇敢。因为切臂的时候,关公却神色自若。如果换成我,我一定会逃走,因为我连打针都害怕,换成这个你们一定也会逃走。
看完《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认识了很多人物,如: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忠厚的'关羽、奸诈的曹操,量窄的周瑜、昏庸的刘婵。
这本书最令我佩服的人是诸葛亮,因为他神机妙算、足智多谋。我要向他学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的书柜里有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讲的是海伦·凯勒从失聪、失明的巨大痛苦中走出来,在莎莉文老师的细心帮助下,热爱生活,发奋学习,最终成为哈佛大学高材生,以优异成绩毕业。
海伦·凯勒的形象常常浮现于我的脑海。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堂鼓的时候,她就会给我力量,让我坚强;当我受到挫折,灰心气馁的时候,她就会给我信心,使我勇敢。
记得有一次学自行车,我学了好长时间还是不会骑,车好像在跟我作对,经常把我摔在地上,我的手和脚都摔出了血来。当时我真的'想放弃了。这时,海伦·凯勒仿佛就站在我面前,笑盈盈地说:“坚强些,坚持住,不能半途而废。”我惭愧了,扶起自行车继续学车,摔倒了又爬起来。终于,爱捉弄人的自行车被我驯服了。
还有一次班干部竞选,我因说错词被同学们笑话,落选了,当时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一年后又重新竞选了,虽然我很想当班干部,但是一年前的阴影总是挥之不去,我决定放弃。但是一想到海伦·凯勒的第一次演讲,我就改变主意了,于是我写好发言稿,认真准备,终于竞选成功,当上了语文组长。
从此,我更喜欢这本书了,因为它使我懂得只有知难而进,坚持不懈,才能把梦想变为现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书是广阔无垠的大海,任我们在海洋里遨游;书是山峰上的彩旗,引领我们向更高的山峰攀登;书是一只五彩的蜡笔,任我们谱写人生。我最喜欢的书还要数《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
这本书是一本使人知道学习和独立重要性的书,是妈妈送给我的。因为那时我不知道学习和独立的重要性,天天抱着手机玩。
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大学毕业后的学生,总是在父母的荫庇下长大,不能独立,导致大学毕业后不能找到工作,而一小部分大学生的父母,在他们小的`时候就培养他们各方面的能力,使他们能在大学毕业后顺利找到工作。
我读完这本书,闭上眼睛想了一些事。家人把我视为掌上明珠,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有受过什么磨难。可是,如果我要是一直被家人这样宠着,大学毕业后那会怎么样?和大部分毕业生一样变成无业游民吗?不,我一定要像风雪中坚贞不屈的小草,不要做温室里的玫瑰,虽然好看,但经不起任何雨打风吹。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独立的重要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喜欢《知音漫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书中有个女孩叫李宁,正在外面玩的时候,突然看见了一个四不像的怪物从前面走过来,李宁吓的`张嘴大叫撒腿就跑,那嘴张得都要盖过她的头了,好夸张,我看的哈哈大笑“李宁是个胆小鬼!”没想到李宁忽然停下了脚步,还说:“怪物我跟你拼了”随即转身跑了回去,她用尽全力和怪物搏斗,身上伤痕累累,但她怕怪物伤及无辜就没有放弃,过了两天两夜才打败了怪物,结果她因为失血过多也死亡了。我正为她伤心,她的同伴赶来了,用了一个能量济又把她救活了。我又开心起来,继续往后看渐渐入迷了。突然我手中的书不见了,往后面一看是妈妈,妈妈拿着书说:“我叫你吃饭,你没有听见吗?”原来妈妈叫我去吃饭,我都没听见,我还想看书,于是央求妈妈“妈妈能把书还给我吗?我真的没有听见”,妈妈坚定的说:“不行,去吃饭去”,我只好去吃饭了,我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饭,拿起书又看了起来。
书中的故事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要胆小,我们要坚强,要做个勇敢的孩子。
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历经了千难万险,千辛万苦地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九九八十一难实在是让我记也记不过来,那白骨精貌美如花,那火焰山危机重重……师徒四人最终取得真经靠的是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他们踏上征程,一路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但是什么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就是依靠这种意志和精神,他们越过了陡峭的大山,踏过了宽广的大河,战胜了一切的魑魅魍魉。
持之以恒是成功的“铁律”,古今中外,每一位名人的成功都与这种精神有直接的关系。很多人都知道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却极少有人去发现他成功的秘密,他成功源自于他平时注意观察生活、体验生活,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坚持到街头去观察、谛听,记下行人的零言碎语,积累了丰富的生活资料,这样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写下精彩的人物对话描写;在《双城记》中留下逼真的社会背景描写,从而成为英国一代文豪,取得了文学上的巨大成功。
约翰逊曾说: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能坚持多久,坚持下去吧,胜利就在眼前!加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的一本书:《草房子》。
世上图书千千万,我为什么最喜欢这一本呢?起初是因为作者,现在是因为作品格调高雅,自始至终充满美感。叙述风格谐趣而又庄重,整体结构独特而又新颖,情节设计曲折而又智慧。
此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这中间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杜小康因为家里没钱了,不能让他读书,他就偷偷溜进学校拿了一套书。虽然这种做法不对,但他勤奋好学的精神还是打动了我。看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以前我一感冒了就会不想做作业,妈妈怎么说,我就是不写。但是他已经不能上学了,还要拿一套书在家中自学。和他相比,我差得太远了。
当初买书的时候,我是死乞白赖,妈妈才给我买了下来。因为买下来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把它当宝贝。一天,朋友来家中玩,他却把这书弄坏了,气得我差点没去打他。
读完这本书,感动人的情节很多,重要的'是,感动人的那些东西是千古不变的,我们只不过是想看清楚它们是在什么新的方式下进行的罢了。
追随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喜欢看的书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之所以喜欢它,就是因为安妮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如果低头就会让自己走入迷途,一蹶不振,就像高尔基说过的名言一样:生活情况愈艰难,我愈感到自己更加坚强,甚至更聪明,所以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困难能使我们一蹶不振,也能使我们走向成功。而安妮就是一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安妮是一个孤女,生下来三个月,妈妈突然病死了。几个月后,他爸爸也死了。虽然她身世凄凉,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孤僻,内向,自暴自弃的小女孩儿!一对老妇人把她领养回家。这对老妇人家庭比较贫困。但是生活磨练了她,她没有被这不幸的遭遇所打倒。他凭着自己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学校里的奖学金。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出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动人的故事,精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惭愧不已,在这次期中考试,我考试的分数跟我理想中的'差了许多。而且这次期中考试,是我这几年中最差的一次。开始我想要放弃学习,但想起我的梦想和对奶奶许下的誓言。所以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不管是什么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我一定会一个个无情的消灭掉。
我一定要像安妮一样,不怕困难,信心百倍,坚持不懈!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看了《绿野仙踪》之后真是回味无穷,回想起里面的经典片段,我仿佛有身临其境般的神奇,我很想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多萝茜的小女孩,她的家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她不认识的地方,在哪里,他遇到了北方的女巫,女巫告诉她:“这儿叫奥兹国,去翡翠城找到奥兹就可以回家了。为了回到家乡,多萝茜踏上了去翡翠城的路。在路上,他遇到了想要获得脑子的稻草人,还有想获得一颗心的铁皮伐木工和要获的勇气的胆小的狮子。他们患难与共,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多萝茜也成功回到了家乡。
小说最吸引人的是多萝茜救铁皮人的情节,当时铁皮人动弹不得。多萝茜找到油,把油抹在铁皮人的每一个关节……看到这里,我忍不住要翻下一页,忍不住一口气将它读完。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告诉我们要乐于助人,还告诉我一个人一定要有梦想,有梦想,还要想办法去实现。读了这本书,我总有个愿望,那就是能当奥兹国的统治者奥兹,这样,我就能统治奥兹国,让它变得繁荣、富有、强大,这样我就是伟大的`国王了。
我推荐大家有空看看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哟!它蕴含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细心琢磨,领会其中乐于助人、勇敢的精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终生的伴侣,是最真挚的朋友。我喜欢读书。
最近我读的这本《中国名人故事》的书,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的,封面是一面中国国旗。里面介绍了144位中国名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写这144位名人的光辉事迹和优秀的品质。其中有勇于认错的汉高祖;有两袖清风的郑板桥;有宽宏大量的蔺相如;有刻苦学画的王冕;有才华出众的中国第一位爱国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有汉朝大将二十六年戈壁牧羊,誓死不降的'苏武,有………
其中我喜欢唐朝的大诗人李白,他小时候看见老婆婆拿一根铁杵在一点点地磨,上前问,老婆婆告诉了原因,李白明白了老婆婆用天天的耐心劳动要决心磨成绣花针,从而使他深受感动。发奋学习,便成为了“诗圣”
我还喜欢这本书里介绍的武则天,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也能把一个国家管理好,而且也爱惜人才,崇尚文化,把国家管理的歌舞升平,国家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从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明白了什么是智慧,什么是担当,什么是善良、尊严、正义和爱国。
怎么样?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你喜欢了话,就赶快来买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想必大家的理想大学是清华北大,但是是什么原因让你想去清华北大呢?是因为有良好的教学环境,还是因为想毕业后找到好工作?
我的原因要从一本书讲起……
《撒野》是我朋友强烈推荐给我的书,说好看又激励。买了之后是真的很不错,主人公是两位男孩蒋丞和顾飞,其中蒋丞就是我的动力。
他高三一模648分,一跃成为全区全校全市的知名人物。到了二模的656分,又使全市震惊,老师都激动的说不出话了。到了最后真正的高考,以优越的成绩上了人大法学系。在这优秀的背后,却是家庭不好的背景:亲爸的自杀,哥哥的追问要钱……在此情况下,他依然去到了人大。
书的封面有一句话“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这句话很好的印证了蒋丞的`经历;在现实中,我们不能因一次的失败而垂头丧气,第一次的失败不代表后来,我们要跟着光,看向前方。
顾飞是蒋丞的同桌,是他的救赎,在整个高三生涯,他的光就是顾飞。顾飞并没有去什么名校,但他去了师范大学中文系,他并不厉害,因为要照顾不太会说话的妹妹顾淼,没有父亲的家庭,所有的收入支出都要靠他自己。顾飞与蒋丞的相遇,一个救了人生,一个成为了救赎。
不管是什么家庭,是什么学校,什么样的道路,只要看着前方,跟着光,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有些人,
会以各种你情愿或者不情愿的方式,
留在你的记忆里,
比如我。
——《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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