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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一):
xx乡卫生院2015年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为有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用好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和一体化管理的考核机制,优化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流程,充分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工作用心性和工作热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村卫生室的体制性质与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资料和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同时,加强对规定指标完成状况的考核。坚持以考核结果落实补助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及村卫生室人员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资金来源及考核对象
本方案涉及资金为基本药物制度财政配套补助经费,考核对象为全乡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聘用人员。
三、考核资料及考核依据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资料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岗位职责、出勤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依据是《xx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标准》、《xx乡村卫生室一体化考核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遵循“绩效考核、优绩优筹、兼顾公平”的考核原则,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提高各室聘用人员的工作用心性。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组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管理和组织领导。乡卫生室对照《xx乡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日常监管抽查、季度督查、半年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邀请财政所共同参与。抽查、季度督查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半年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年终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60%。各卫生室每季度进行卫生室考核。
(二)考核形式
1、查阅台账:查阅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资料、病历及处方等。
2、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医改政策宣传、药品价格公示、药房管理等。
3、召开座谈会:召开患者及家属座谈会,了解相关状况。
4、走访、电话调查:走访、电话调查每室每人不少于10个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
5、要掌握本辖区内重点人群的具体数字,走访5—10个管理对象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乡卫生院参照县制定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考核标准制定本乡考核办法,明确其工作资料、要求、指标及考核评分办法,卫生室每
半年考核评估一次,考核结果跟年终绩效考核分配挂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收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包干使用的一般诊疗费(不再收取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材料费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等。基药补助分配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六、奖惩措施
1、根据村卫生室全年的基药及一体化管理考核得分状况,居前三名的村卫生室评为“xx乡XX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群众”,依次分别奖励800元、500元和300元。
2、在年底将评选我乡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个人一名,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3、违反请假制度扣50元/天。全年累计超过2次的扣100元,含2次。
5、违反会议制度,无故缺席者扣20元/次。
6、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违规使用2011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任何药物,在室外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扣当事人1000元/次。若在室内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全站人员均扣1000元/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使用非基药达三次的当事人将被解除聘用合同,清出乡村医生队伍。
7、恶意竞争、互相拆台、有损群众形象和利益者,发现一次扣200元。
8、卫生室负责人带头违反管理制度或伙同其他人员违规,从严处理,甚至撤销卫生室负责人职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
9.不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不规范结报,私自随意收费,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负责人各500元,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收费达三次的,取消当事人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处罚在月度基本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年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严重者可停发、扣发基本工资。
九、加强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切实提高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花钱买服务,就是要回归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务必透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培养一支全心全意为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卫技队伍。坚持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对政府负责,对百姓负责,对管理工作负责,对职工自己负责。
2、加强培训学习。各卫生室要组织全体乡村医生认真学习县、乡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提高正确使用基本药物的技能,建立合理用药的观念,引导群众建立良好用药习惯。
4、加强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鼓励群众对各基层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监督。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二):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切实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和服务效率,根据《抚州市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不得将个人收入与开单提成相结合,突出社会效益,淡化经济效益;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三)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摒弃短期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四)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理解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二、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
(一)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资料由见附件1;
(二)医务人员的考核资料见附件2。
三、考核方法
1、县(区)卫生局设立两个中心,即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业务管理中心,分别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和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卫生院由院委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
2、业务管理中心于每年年初分别确定各卫生院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卫生院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系数和工作项目标准服务量折合值。
3、会计核算中心于每年年初综合各卫生院的财政补助、上年业务收入、业务支出和收支结余等因素,确定卫生院当年岗位绩效工资总额。会计核算中心对财政补助的资金分月预拨到卫生院,年终考核统一进行结算。
乡镇卫生院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作为收入分配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为业务收入结余的可分配部分(为剔除以下6项之后的结余:预留事业基金、计提修购基金、社会保障支出、固定工资支出、专项补贴支出、公用经费用支出。提足以上六项之后的结余方可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分配,如当月不能实现收支平衡,应从绩效工资开始从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但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总额的120%。个人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基本工资的150%(兼职人员每另兼一职绩效工资最高限额可提高5-8个百分点)。
4、业务管理中心对卫生院考核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一次,确定考核等次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提交会计核算中心兑付财政补助资金。卫生院院委会对职工的绩效考核按月进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业务管理中心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一)对卫生院的考核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财务报表、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等;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方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理解服务的状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二)对医务人员的考核
1、计算工作量。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标准服务量折合值*工作数量=折算后工作数量)。
2、评价服务质量。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3、评估满意度。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
1、实行千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850分以上的优秀,700-849分为良好,600-699分以为合格,60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分别不得超过15%,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减其当年20%的财政补助经费,且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的80%,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应免去(解聘)院长职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的100%;考核结果为良好和优秀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其中考核为优秀的,对院长予以适当的绩效工资奖励。
(二)对卫生院职工的考核
1、对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以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15%,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系数,不合格的为0.8、合格的为1.0、良好的为1.2,优秀的为1.5。
3、结合岗位系数和考核系数对绩效工资进行分配。即个人绩效工资=卫生院当月绩效工资总额*个人考核工作量/全院职工考核工作总量。
个人考核工作量=个人岗位系数*个人折算后工作量*个人考核系数六、监督管理
(一)每年年初要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报县(区)卫生局审核、备案。
(二)财务核算中心要加强对卫生院预算安排和费用支出的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乱挤乱摊费用,对计提的发展基金使用要计划、有监管。
业务管理中心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
(三)各乡镇卫生院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绩效考核方案、结果、大额费用支出等进行公示,理解职工的监督。
(四)卫生局将定期对各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三):
一、行为准则
(一)道德守则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崇尚科学,开拓进取,团结合作,勇于奉献,自觉承担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社会义务和职责。
3、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施治。
4、恪守职业道德,一视同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5、礼貌行医,不以职业牟利,不向患者索要馈赠,不开搭车药,搭车检查,拒收“红包”,自觉抵制各种商业贿赂行为。
6、注重医患沟通,保护患者知情权和保密权,关心、爱护、理解、尊重患者。
7、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范围和类别,客观、真实、及时书写医疗文书,依法出具有关医学证明,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8、勤奋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9、履行职责,随时理解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的指令和义务。
10、履行社会义务,用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和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二)行为守则
1、在医疗场所或诊疗活动中应着装工作装,佩戴胸卡(标明姓名、科室、职务或职称等)。
2、仪表端庄,衣帽整洁。男医务人员不留胡须、长发,不穿背心、短裤、拖鞋等;女医务人员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着装忌薄、露、透。
3、提倡讲普通话,语言温和、清晰、亲切、通俗,使用尊称。
4、使用礼貌用语。
5、工作期间不进行非医疗性活动,不大声喧哗、聚众聊天,不在医疗场所及公共场所吸烟。禁止酒后从事医疗活动。
6、诊查患者时态度和蔼、神态自然,亲切耐心,举止优雅。
7、诊疗行为体现人文关怀,注意保护患者保密,检查前、后规范洗手,冬天要先暖手后检查。
8、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
9、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书写医疗文书,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
10、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需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1、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争议时,医务人员须立即向科室职责人报告,同时依法按程序处理,并向患者耐心解释说明,防止矛盾激化。
12、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须分类弃置,废弃的针头、刀片等锐器弃置于专用利器盒内,敷料、棉球、棉签等弃置于内衬黄色塑料袋的密闭容器内;易患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后的敷料、棉球等弃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并加以警示标识。
二、考勤、休班制度。医院实行定时考勤不定时抽查相结合。早8:30分,12点下班,下午2:30分上班,4:30点下班。点名不到者为迟到,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每月6天休班,经科主任同意。院委会成员向院办公室交休班条。在班人员抽查二十分钟不在岗,按休班处理,如累计旷班3次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三、值班期间禁止搞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牌、玩麻将,如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分。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如发现扣当事人10分。本院职工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发生争吵,听从劝解者不追究,若不听劝阻,逐步升级有院内外人员参与者,不问谁是谁非,双方一律停班,凡在院内打架斗殴,闹事的,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对不服从管理的报镇政府,区卫生局处理,后果自负。
四、收款室为临床科室收款的合法科室,发现其他科收款为私收款,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停职检查者上报镇纪委,卫生局纪委处理,严重予以除名。收款室应严格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收款,收款后开发票,项目务必填全填清,杜绝开假发票,谁违反规定,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自己承担。各科室每一天对帐,一日一清。
五、卫生制度
1、医务人员应树立讲礼貌、讲卫生的风尚,做到勤打扫、勤整理,持续室内外清洁。
2、用心维护公共财物及办公室卫生,做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室内及走廊不随意放置杂物。
3、院内卫生实行分区管理制度,卫生区由院办公室统一划分到各科,并职责到人,各卫生区域应持续洁净。
4、每周一或周六,院办公室将组织卫生检查小组成员逐科检查,当月如发现三次清扫不彻底,扣除该科室职责人的当月绩效工资的50%,扣除该科室人员当月绩效工资的10%。
六、药库、中西药房是医院的经济重地。非本科室人员不得随便出入。药品应分类摆放,持续清洁,同类药品先进的先卖,近期失效的及时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同时报告院长办。药库微机化管理,不定期抽查药品,发现药品短缺,扣该科室所有人员当月绩效工资。
七、严格财务管理,实行院长财务一枝笔。所有开支报销均有院长签字即可报销,无院长签字任何人不得随便支取现金。否则,扣除财务科人员的当月绩效工资。
八、婚假15天(包括六天休班),丧假半月,产假六个月,其他按有关文件执行。病假、意外伤害由对方赔偿的,休班期间一律没有工资。经调查核实,确为病假,工资照发,无奖金、无点名费,病假工资为区财政每月对每人的拨款数额。凡弄虚作假,开假病历者,一经发现核实,除停发工资,并交区卫生局处理。事假期间无工资,每月总工资除26天,休几天扣除几天。
九、每月28号前各科负责人把下月排班表一式两份交院办公室审定,否则扣科室负责人10分。
十、科室出现医疗事故,科室承担30%,其余职工承担30%,医院承担40%,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不认真一切后果自己承担,医院不负职责。
十一、经医院同意派出进修人员,每月450元。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四):
为充分调动我院职工的工作用心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结合我院人员岗位状况,经院委会、全体职工会研究决定,特制订花园口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益性的办院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相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我院职工全面履行职责;坚持自我测评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做到随时能理解上级领导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实行优劳优酬、兼顾公平;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
二、考核主体
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思考到不同岗位风险、职责、兼职等因素确定岗位系数为:公共卫生岗0.12,医疗岗0.12,中医中药岗0.12管理岗0.12,信息岗0.11,护理岗0.115,西药剂岗0.11,妇幼保健0.115,收款岗0.11。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职工本人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在每周一早会布置下周工作的同时,要求每个职工书面汇报对上周岗位职责及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的状况,对照方案进行自我评分评级。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结果对照考核标准,透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每月初对上月份工作状况进行考核。
四、绩效工资的计算
1、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用于基本任务完成状况。为各人职务补贴、保留津贴、误餐补贴、交通费合计的70%部分。主要考核方案中花园口镇中心卫生岗位说明书工作任务完成百分比,计算方法是先提取早会每人次2元,总值班每人日10元补助。剩余部分乘以工作任务完成百分比即为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
2、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用于考核不同岗位风险、职责、兼职等状况。为卫生院当月收支结余的45%(暂定人均不超过400元,不足时按实际金额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预决算制度。绩效工资核算表所列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财务经办员预算的收支结余金额,待决算后多退少补)。主要考核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工作任务分值,及上月优秀奖,医生值班,通讯补贴(院长通讯补贴80元、岗位津贴90元)、公共卫生服务下乡补贴,每周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的状况、奖惩的加减分状况。首先提取200元做为当月优秀人员的奖励资金。再提取医生值班每人日5元。除开提取所剩余部分乘以考核标准得分比,加奖惩的加减分,再乘以岗位系数,即为当月该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3、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加上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扣除一票否决状况,职责扣除状况即为当月预发的绩效工资。
4、乡镇卫生院职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上月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分配、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主要依据。
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量化考核分值。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绩效工资=可分配绩效工资总量/总人数系数×(岗位系数+量化考核折算值)其中:量化考核折算值为:优秀0.3;合格0.2;不合格-0.1~-0.3。
五、绩效考核资料:
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否决性指标。
⑴德、勤、绩考核是指对职工的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出勤率、院纪院规遵守状况和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状况。
⑵服务数量是指职工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包括门诊诊疗及护理人次、住院诊疗及护理人次、处方划价人次、疫苗接种人次、孕儿管人次、妇科门诊及住院人次、检验及心电人次、放射及B超人次、收支缴费人次、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次等。
⑶服务质量是指各岗位专业质量的合格率.包括:门诊及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出入院诊断贴合率、护理文书记录合格率、消毒登记合格率、处方划价率、收款登记与票据统一合格率、九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表格填写登记合格率、各种数据网上上报的准确率等,是否都能到达合格的要求。
⑷群众满意度是指听取群众的意见,对每个职工实行满意度测评。
⑸否决性指标是指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以及医德医风败坏的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有否决票的,当月无内部绩效工资。
六、考核标准
一针对每个职工的绩效工资采取百分制考核标准:德、勤指标占25%、服务数量指标占30%、服务质量指标占35%、群众满意度指标占10%。考核中每扣一分则扣其个人绩效工资额除以100分的数字金额。按实际结余额的大小及个人得分状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二院长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如不参与考核则取第一名职工奖励标准核算。
三德、勤考核标准和方法(25分)
1、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和行业作风(10分)
⑴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如发现与病人及家属争吵一次扣1分。⑵收受病人红包、索要礼品,发现一次扣1分。
⑶科室及个人私自收费,私自出售药品、器材,发现一次扣1分。凡在计生手术及有关计生的证明中弄虚作假,非法接生、引产、药流及进行非医学需要作胎儿性别鉴定,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由实施者承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职责。
⑷规范医保、新农合门诊及住院操作,医保和新农合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必须要按上级规定和方案运作,严明职责纪律,医疗组要把握住院指征,完善病历书写、用药指征,自费药品按规定处理。对在医保和新农合运作中违规操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
⑹医务人员相互拆台,不团结合作,发现一次扣1分,并实施诫勉谈话。对职工内部制造是非,打击同道,抬高自已,吵架,搬弄是非,损坏单位信誉和他人名誉者,经查属实者扣4分,严重者上报县局处理。
⑺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凡对病人冷淡、置之不理,相互推诿或争抢,工作拖拉、扯皮、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影响者,发现一次扣1分。
⑻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或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一次扣5分,并实施诫勉谈话。
⑼工作人员之间吵架、斗殴,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⑽科室物品摆放不整齐,卫生状况差,每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
⑾上班时不穿工作服、不挂胸牌、上班穿拖鞋、网上聊天(打牌、玩游戏),非工作联系串岗或聊天、带小孩上班,上班时干私活等,一次扣1分,上班期间喝酒一次扣5分。不服从总值班调度,一次扣2分。不服从院长调度,拒不执行安排事项,每次扣5分。各科室应厉行节约,人走电停,违者补交超支电费并扣3分,如造成设备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
⑿上班或值班时在院内无正当理由聚集、打牌,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并实施诫勉谈话。⒀因事外出,既无委托代班又不交待去向,发现一次扣2分,如出现医疗纠纷或职责事故,后果自负。
⒁工作中不严格按照技术操作常规、不用心参加群众主办的业务学习和劳动、遇急危重症病例不用心配合抢救,发现一次扣5分。首诊医生遇疑难病症不邀请会诊,私自转诊或被邀请医生拒绝协作者,发现一次扣2分,超服务潜力接诊,不及时转诊,发现一次扣5分。⒂各临床医务人员门诊、出诊、急诊要做到随叫随到;药房人员要耐心、细心,不在上班时间外出兑换小币,不让患者代为兑换小币。如发现其中一项扣1分。
2、考勤(15分)
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医生按排班表执行,双人科室按轮流班执行,单人科室按行政班人员执行.如有事需先请假,工作在本科室内调剂,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行政班每月上班天数不少于26天,少一天扣当月相应固定工资;月出勤超过26天的,多出勤一天加1分,满勤另加2分。个人晋升、学习、考试,轮换班科室内调剂,行政班人员安排好工作,均不计算公差。
⑵每一天自觉按时上下班、值班和交接班,提倡早上班、迟下班,未及时签到一次扣1分,如迟到早退5-10分钟,事先未请示扣1分。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另扣一日平均工资,凡未经请假一天未到岗者,扣4分,三天未到岗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⑶按时参加群众会议和学习,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早会的一次扣2分。
⑷坚持24小时服务,上班不脱岗,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以脱岗论处。脱岗5分钟扣2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包庇脱岗者,同脱岗者处理。下班持续联络畅通,对信息联系不上,又未口头告知,而影响治疗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扣2分。(手机变换号码、信号死角,应及时告知单位,凡未及时告知者,按此款处理)。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职责。服从安排,用心按时参加群众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
⑸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医疗组长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状况下审批,并报经院长同意,事假条超过三天由院长批准,请假条交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备案。方可离岗,有紧急状况及时到岗。未及时销假每次扣1分。婚假、丧假各7天,按日平均绩效工资数补给,到期不归者按缺勤天数扣除每日工资。产假90天,晚婚、晚育加30天,独生子女加30天,剖腹产加15天。此时间内只享受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一半,到期不归者按缺勤计算,扣除每日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⑹病假:小病提倡坚持上班,大病务必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一月以内享受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一半,一月以上不享受绩效工资,3个月以上请示主管部门后解决。
⑺事假:3天内科室内部调剂,超过3天务必经院长批准,但不得超过一周。如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超过一周者按旷工处理,扣除工资总额的日平均工资。
四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和方法(35分)
1基本医疗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分)
①查当月门诊工作:诊疗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首诊负责制、门诊病历书写制度、处方书写制度、交接班制度、急危重症病例抢救制度、转诊制度等),做不到扣2分;门诊文书书写不规范、诊断贴合率低于90%扣2分;处方书写不按照四色处方和特殊药品处方使用、处方项目填写少项、无医师签名,发现一次扣2分;不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和补充药物目录制度,使用目录以外药品扣2分;门诊抗生素2联以上连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做不到扣2分;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2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1分。急诊抢救不及时、无抢救记录和观察记
录,扣2分;传染病漏报、谎报、瞒报扣4分,并依法依规进行另外处罚。
②查当月住院工作:住院指征不明确,不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制度,不认真做好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扣2分;无医嘱或执行记录、无谈话记录、无医师签名、无二级查房、病历书写合格率达不到95%,扣2分;不填写院感监测表,住院病历及时归档,病人出院后3天仍然不能归档,扣除10分,评定为甲等病历每例奖2分,出现丙级病历,扣除50分,并责令重写,出现2例待岗。
③不用心参与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老年人保健管理扣2分;不用心参与传染病的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扣2分;不用心参与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扣2分。
2、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分)
查当月护理工作状况,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执行制度、护理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急危重症抢救制度、院感控制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患者谈话制度、护理文书书写制度等)扣6分;随机抽查体温单、医嘱执行记录、住院患者护理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一样达不到标准扣4分;常用消毒剂使用、配制不正确、更换消毒液无登记、高压消毒无指示卡、无登记、紫外线消毒、氧气瓶、湿化瓶消毒不规范、无登记扣6分;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医疗废物不能做到无害化处理扣6分;急救设备完好率达不到100%、急救药品不齐全或过期失效扣6分;不能做到科室、输液厅、病房内、床单、被条整齐、清洁扣2分。
3、妇幼保健考核质量标准方法(35分)
查当月妇幼保健工作状况,不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各项公共卫生制度和各项诊疗操作制度、值班制度扣2分;一例孕产妇或0-3岁儿童未建立保健手册扣2分;孕管、儿管登记不合格每例扣2分;各种报告信息不及时、不规范,每份扣2分;住院病历、门诊登记、处方书写不规范、不及时,每份扣2分;有接生无登记、有住院无病历、有体检无登记每例扣2分;项目规定免费孕检、儿检发现1例未登记报账的扣2分;孕产妇住院分娩不按规定带给补助,每例扣2分;不按规定为育龄妇女在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每例扣2妥;不认真宣传或不执行新农合补偿政策的扣2分;不用心参与健康档案建立、老年人保健管理扣2分;不用心参与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扣2分;不用心参与传染病的防治、新生儿疾病复查、督促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接种及首次预防接种的指导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扣2分;不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和补充药物目录扣2分;严格《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严禁胎儿性别鉴定,做不到的扣2分,职责自负。当月不能准确考核项目实行全年单项倒扣或倒补制年终通算。
4、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分)
查当月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状况,各项法律、法规落实状况,如不遵守或不落实扣2分;每月适龄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加强免疫接种率达不到90%以上,扣2分;每月儿童建卡、建簿及接种登记率达不到100%,扣2分;新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指定范围和人群的接种率达不到80%以上,扣1分;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和运行不规范,扣1分;一次性医用品无害化处理不及时、院感处理不规范,扣2分;疑似预防接种副反应处理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扣2分;不能完成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健康教育资料、健康教育宣传栏、健教资料档案,扣2分;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达不到50%,扣1分;不用心参与辖区内健康档案建立,扣1分;辖区内健康档案合格率达不到95%的,扣1分;辖区内健康档案归档不及时,扣1分;辖区内健康档案的管理率小于80%,扣1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达不到95%以上,扣1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不到位的,扣1分;对辖区内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未进行登记管理,扣1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用心主动参与处理,扣2分;不到公共场所、校园、职业高危场所等开展卫生指导的,扣2分;辖区内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率达不到80%,扣1分;不用心参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
理,扣2分。
5、检验、心电图、放射、B超质量考核标准方法
兼职科室实行加减分制。按照常规检验0.5分/人次,生化1分/人次,心电0.5分/人次,B超室:1分/人次,放射科:1分/人次加分。查当月科室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扣2分;查检验、心电登记本,漏登一例扣2分;抽查检验报告单,发现一张不合格或不准确扣2分;检查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未按规定及时销毁无害化处理,发现一次扣4分;院感落实不到位扣2分;检验设备维护不到位扣2分;检验试剂不按规定验收、保存造成损失的扣4分;发现使用过期、失效及不合格的检验材料扣4分;发现一例检验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扣4分;不用心配合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每次扣4分。查看当月放射、B超登记本,发现漏登1例扣2分;发现检查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扣4分;发现报告单书写不完整或不正规扣2分;临床与放射诊断贴合率、临床与B超诊断贴合率小于90%,扣4分;科室不卫生扣2分;防护做不到位扣2分;片子不统一归档扣2分;机器设备保养不到位扣2分;严禁胎儿性别鉴定,发现一例当年无工资,所有职责自负。
6、财务收款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分)
查看当月不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扣4分;不依法设账扣2分;档案管理不规范扣2分;结算不规范,收支不纳入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核算扣4分;发现现金、存款登记不及时扣2分;发现现金与票据不相符扣2分;登、记账发现错、漏,一次扣2分;不按规定收费一次扣2分;各项费用或单据发现弄虚作假一次扣4分;新农合住院及门诊统筹结算不及时扣2分;私自将公款借给他人或贪污、挪用,一次扣4分,除追缴公款外,并依法从严处理。
7、中西药房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分)
查当月药房制度落实不到位扣2分;查当月药品零差率销售未到达100%扣4分;处方划价准确率未到达100%扣2分;处方审查合格率小于98%扣2分;不按时申购基本药物和补充药物\中草药扣2分;发现申购目录外药品扣4分;不及时做到药品验收登记扣2分;发现药品过期、霉烂、变质、虫蛀扣2分;药品报损无客观原因解释,扣除当事人5分,药房工作人员须在药品失效期前提前3个月告知临床医生,每月处方不按期汇总对账扣2分;发错药一次不及时更换扣2分,造成差错事故职责自负;发现私自进购药品扣2分;特殊药品保管不当扣2分;药房管理脏、乱、差扣2分。
五服务数量考核标准和方法(30分)
2、医生当月考核数量:
姓名
门诊人次住院人次检验人次心电人次B超人次放射人次理疗人次治疗人次XXX90353535
XXX903535315XXX90353535XXX301518
科室当月考核数量:超任务后加分:
⑴门诊西医处方0.15分/人次,中医处方0.3分/人次(无登记不得分),夜班9点后0.5分/人次(无登记不得分)出、急诊1分/人次(无登记不得分),住院3分/人次(无病历不得分),手术主刀5分、助手2分。门诊小手术1分/人次。开化验、心电、B超、X光片0.2分/人次。
⑵公共卫生科:建健康档案60人/月,村室督导数5个/月,健康教育宣传栏7块/月,其它公共卫生和基础免疫、加强免疫不低于20xx年度每月平均数。超过每份完整档案加0.5
分,随访动态更新0.05/次。健康教育宣传栏1分/块。计免0.05/次。二类苗每人次加0.5分。⑶护办室任务数150人次:超任务后加分:肌注皮试0.075分/人次,输液0.15分/人次,住院1.5分/每人,手术2分/每人,门诊小手术0.5分/人次。夜班9点后0.5分/人次,特护,病房看护病人另加0.1分/小时,(无登记不得分)。灌肠导尿2分/人次,
⑷西药房:任务数350人次:超任务后加分:每张处方划价0.02分\取药0.08分,中药每张处方划价0.05分,取药0.5分,药品申购、验收按药品品种20个品种加1分。
⑸收款室:任务数350人次:超任务后加分:每人次0.05分/人次。住院按0.5分/人计算。
⑹办公室完成一体化管理任务,完成各科室、村卫生室帐务、报表,药品零差率销售、防范推诿病人,基本药物目录学习使用加10分。每增加收支结余500元加1分。完成收发文加1分。完成水电管理加5分。医保、优抚门诊、残疾人项目服务0.1分/人次,负责考勤总值班安排和绩效考核管理及核算2分/每周。
⑺保健科:检查、指导三位一体人员5人/月;按上级规定和进度每月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标数;按月完成全镇儿保妇保,产后访视每例1分。超过任务建卡发证每份档案完整加0.5分,平产住院3分/人,新生儿采血2分/次,代金券按0.27分/人计算。
⑻办公室主任、医疗、公卫、中医组长、护士长加10分/月。妇幼保健、药事管理、收款员加5分/月。
⑼组织学习、活动主持人每次奖励2分,参与者每次奖励0.5分(有签到,有学习记录)。在本院网站发文章每篇奖励2分,向上级媒体发送论文、简报、新闻一份奖励3分,在市级发表一篇奖励5分,省级奖励10分,国家级奖励20分。凡科室或个人收到锦旗、感谢信、表扬信每次加10分;受到政府、主管局、有关部门公开表扬的一次加10分;
六群众满意度考核标准和方法(10分)
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制定病人投诉处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投放扣2分;每月进行5名群众对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群众满意度达不到80%以上扣2分;70%扣3分;60%扣5分;50%扣8分;50%以下0分。
七否决性指标考核标准和方法
对当月出现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医德医风败坏的直接职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无内部绩效工资。
八职责扣除项目:
①下列状况之一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职责,当月无绩效工资:⑴依法行医,按章操作,严禁无证行医,无证行医或超出执业范围而引起的一切职责。⑵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因未及时处理、藏匿、丢失、变卖引起的罚款。⑶收款室现金被盗、丢失。⑷中西药房、护办室、手术室、妇产室、防疫科、化验室所有的药品及生物制剂过期未做报废处理而被罚款。⑸药房应划价准确,误差率不超过规定标准。半年盘存短款不超过500元的按两倍赔偿,超过500元的除罚款外,停职待岗。⑹医生错开处方、药房错发药、护理错误注射、输液内有异物、护理脱岗造成单位损失的。
②下列状况之一者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职责及50%经济职责,另扣除50%绩效考核总分值。
⑴因医疗文书、文件、病历、化验、放射、B超、心电报告单;处方、X光胶片、收费登记、验收登记、门诊登记、合医档案等损坏或丢失,造成纠纷或在相关案件中失去证据,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档案保存期不低于2年)
⑵药房验收药品,因质量不合格,未报告、验收登记项目不全、进药计划不周,造成单位药品品种积压、临近效期未报告、中药要勤翻勤晒,遵方炮制,未进行翻晒至霉变、虫蛀、虫害造成损失的以及罚款的金额。
⑶一次性医疗用品销毁不当,登记不全而被罚款。
⑷在正常医疗活动中,出现纠纷和事故者,由于当事人原始记录不全,证据不足,举证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
⑸因门窗未按要求锁好而被盗(除现有条件无法防范外)造成的损失。
③对不主动或不执行院领导安排,不参加各种特殊、突发、紧急状况,不参加公益性活动、义务劳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防疫、防洪、灭火、抢险、抢救危重病人者,当月无绩效工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追究、处理。
七、绩效考核的管理与监督
1、本绩效考核方案和每个岗位的考核细则,经院委会讨论,职工会透过后执行,并报县卫生局业务股、计财股备案。于20xx年2月份开始试行内部绩效工资制。
2、每个职工绩效考核根据工作任务完成百分比,绩效考核方案的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工作任务分值,以及每周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的状况、奖惩的加减分状况,自行填写“绩效考核分值计算状况统计表”并由本人签字。报办公室报账员核实并汇总,交由院委会和职工代表参加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并组织于每月5日前对上一月份的各岗位绩效状况进行考核,填写绩效工资测算表及绩效考核分值计算状况统计表,并将考核结果内部公示3天。
3、每月内部绩效工资发放表,要附《花园口镇中心卫生院月份岗位绩效考核状况表》和上述说明性文件资料,做为会计记帐的依据。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五):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是为农村居民带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为维护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有效调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用心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182号)以及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人发〔**〕9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本意见所称绩效考核,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自行组织实施。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资料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转变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原则。坚持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及政府财政补助政策,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综合考核原则。综合思考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将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五)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奖惩以及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三、考核资料
根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的工作职能确定考核资料。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资料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控制等。具体考核资料和指标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参考指标(附件)。其中,对于现阶段国家已有明确要求的考核指标,按照相应指标值进行考核;对于国家尚未明确阶段性目标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状况确定本省(区、市)的指标值;对于以省(区、市)为单位难以确定的指标值,则由县(市、区)确定当地考核指标值。鉴于各地村卫生室在举办主体、机构规模、硬件设施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村卫生室的考核要紧密结合其承担的职职责务和工作潜力筛选具体考核指标。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级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成立县级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能够受县级考核小组的委托,负责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地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三)建立考核专家库。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参加绩效考核,要注意吸收县级医院(含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等相关机构的人员参加。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透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考核以千分制进行量化,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地根据实际状况确定各个等次的绩效分值,其中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卫生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或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一次。村卫生室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复核一次,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要于每年初将考核结果汇总,逐级报至地(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五、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要与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村卫生室相关财政补助挂钩,也应当作为机构表彰奖励及其负责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规定全额拨付绩效工资和相关财政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扣减,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根据县级考核小组反馈的考核结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转变运行机制。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绩效考核的结果,定期对人才队伍、设备设施、财政补助等影响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的重要好处,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根据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进行适时调整;负责组织对地(市)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政策、资料及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社会监督和民主评议机制,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开、民主。省、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状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及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六):
为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枢纽作用,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用心性,为农民群众带给公平、经济、有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方案》(青卫农〔2009〕23号)等文件精神,针对2012年度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经修订制定2013年度方案。
一、定义
绩效定义为在用心履行社会职责的过程中,在追求内部管理与外部效应、数量与质量、经济因素与伦理政治因素、刚性规范与柔性机制相统一的基础上,获得产出服务)的最大化。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职能,提高为农牧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一致性的原则
在全县范围内,考核的资料和标准基本一致,考核方法一致。
(二)坚持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客观地反映卫生院的实际状况,同一发展水平的卫生院采取相同的考核标准,公开考核结果。
(三)坚持制度建设与潜力建设并重的原则
透过考核,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用心性,促进乡镇卫生院和谐健康发展。
四、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建立四个机制。逐步建立良好的政府投入补助机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和社会民主监督机制。质量与效率统一、协调的工作评价机制,促进乡镇卫生院工作目标的完成,增强职工的事业成就感和群众荣誉感。
2、实现五个转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由医疗服务向公共卫生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和群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补助向按服务结果付费转变。
3、到达一个目的。以维护农民健康权益为中心,为农民带给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资料和卫生服务功能确定绩效考核指标框架,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为主要二级指标的个人绩效考核方案,在此框架内选取适宜三级指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院内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其中,对于个人绩效考核方面,强调按照服务资料、劳动强度和技术特性等因素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并突出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居民患者)满意度为主要指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考核。引入标准服务量的概念,以核定个人服务量。
五、基本状况
乐都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的湟水中游,总面积3050平方公里,最低海拔1850米,最高海拔在3400米,全县分脑山、浅山、沟岔、川水四种地形。全县辖7镇12乡,354个行政村;总人口28.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3.9万人。
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438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个,乡镇卫生院21个,村卫生室359个,民营医院4所,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9所,个体诊所39所。截止2012年5月底共有正式职工22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07人,乡镇卫生院共有正规病床124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0.52张,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数0.87人。
六、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
按方案要求,成立了乐都县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乐都县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专家组,负责督导、检查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
(二)制定考核细则
制定乐都县乡镇卫生院外部绩效考核评价细则,明确绩效指标与考核奖惩办法,确定乡镇卫生院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并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严格检查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到达促进工作,提高效能,改善服务的目的。
(三)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乐都县农村卫生发展项目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切实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水平及服务带给潜力,举办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所有乡镇卫生院院长,第二领域项目专家,县医院、县中医院、县新农合办公室、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站相关人员,部分卫生院职工代表,详细讲解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外部考核与乡镇卫生院内部考核的程序及方法,征求意见,完善考核方案。
(四)实行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管理
2009年10月县医改办审核确定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卫生服务质量建设和管理为重点,用心开展合理用药干预、使用临床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处方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基本药物目录、院内感染控制措施等,加强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控制措施,保障医疗安全,透过内部绩效管理活动的开展,提高卫生院卫生服务带给潜力。
(五)开展日常督导
根据《乐都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县医改办组织乐都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价专家组,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于2009年11月5—17日分两个组,对我县21个乡镇卫生院开展督导工作。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工作完成后统一评定绩效考核结果。
七、考核指标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能
1、数量指标:
基础疫苗和扩大疫苗全程接种率
新生儿24小时内乙肝疫苗接种率
法定传染病及时报告率
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健康66条核心知识知晓率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动态管理率达
慢性病、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建档率
高血压病人管理率
糖尿病建档管理率
精神疾病档案管理率达
老年人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和管理率率
产妇住院分娩率
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率
高危孕产妇管理率;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
动员孕产妇到乡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5次产前检查率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体弱儿专案管理率达
2、质量指标:
疫苗针对疾病发病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内
行为构成率达;
管理病例血压控制率;
管理病例血糖控制率;
新生儿死亡率;
(二)基本医疗服务效能
门诊抗生素使用率
门诊激素使用率
门诊静脉输液率
入出院诊断贴合率
住院病人不合理转诊率
住院病人治愈(好转)率
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
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
次均门诊费用
次均住院费用
病床使用率
门诊处方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护理的“三查七对”执行状况
医疗废弃物处理贴合规范状况
医疗纠纷发生次数
(三)管理运行效能
乡镇卫生院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状况
资产财务管理状况
资金运行及收支平衡状况
院内设备完好及使用状况
院内绩效考核状况
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指导状况
院内和个人卫生环境
病人和群众对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职工满意度
八、考核
(一)考核资料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资料与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
(二)考核程序
1、卫生院外部绩效考核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由卫生局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抽调卫生局医政办、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的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工作完成后统一评定绩效考核结果。
2、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
卫生院内部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各乡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成立绩效考核小组,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满意度3个方应对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实行按岗考核的原则,对不同的工作人员实行不同的绩效考核方案。
对卫生院的临床医生或者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能够选取核心指标进行考核。如在服务数量上选取普通门诊人次数、急诊人次数、出诊人次数、院前急救人次数、住院服务床日数包括残疾人康复)、手术服务人次数仅限于已开展此类手术服务)等;在服务质量上选取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门诊处方激素百分比、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和次均门诊费用等;在患者满意度方面选取投诉、纠纷次数和综合满意度等。
对公共卫生人员的绩效考核能够选取核心指标进行考核。在服务数量上能够选取预防接种的人次数包括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妇女保健人次数、儿童保健人次数、高血压病、糖尿病、精神病、艾滋病、结核病人规范管理人数、健康体检人次数、新建档案人次数、健康教育指导工作人日、疑似法定传染病报告人次数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人次数等;
在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上能够选取服务日志记录完整性、服务管理规范、投诉、纠纷次数和综合满意度等。针对乡镇卫生院开展的部分服务,需要各类工作人员协作完成的状况,其服务量的计算按照服务项目核定的标准服务量折合值进行计算。如:临床医生下村协助公共卫生人员进行健康教育指导1天,则按照公共卫生人员此项服务核定的标准服务量进行核算,即为12个标准服务量。
对护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因护理人员的工作资料及测算比较复杂,加上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整体不足,目前通行的办法是参考临床、全科或者防保医生的考核标准执行。各乡镇卫生院能够根据本院实际状况,制定考核方案。
患者满意度考核可采用调查问卷、电话随访等的方式,也可采用选取考核对象某一段时间能够选取1个季度)的患者满意度为基准值,延续使用某段时间通常为1个季度),然后再结合考核对象近期的投诉、纠纷次数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减少每月患者满意度调查的工作量。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工作绩效值综合评价其工作目标完成状况,兑现绩效工资。
(三)考核方法
1.查阅文件资料。查阅乡镇卫生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处方、病历等相关文件。
2.现场检查。查看卫生院的内部设置、服务过程。
3.走访群众。至少调查20户农户或病人,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四)考核结果
1、绩效值计算
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分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住院分娩率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婴儿死亡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卫生院总绩效值。
2、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绩效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84-60分为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
九、评价
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兑现绩效工资。年底开展一次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年度分析评价、针对问题、调整方案。
1、评价方式:
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
2、数据收集与统计方法:
所有被评价的乡镇卫生院的绩效数据资料都透过现场调查所得,定量资料以各种工作记录为准,对没有记录的数据,要求与具体办事人当面核查落实。定性资料决定时约定统一的口径和依据,坚持统一标准进行评价。
资料收集完毕后,对漏填的数据,由各组调查人员负责电话回访,索取数据。
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分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住院分娩率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婴儿死亡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卫生院总绩效值。
十、设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基金,为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带给保证
2006年之前,乐都县乡镇卫生院为差额预算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部分工资及业务经费主要靠业务收入来弥补,卫生院收入增长较快,但同时大处方、滥用抗生素、滥用激素等医疗服务趋利行为也日趋严重。
2007年,为维护医疗机构的生存与发展,纠正偏离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的逐利行为;乐都县卫生局及时向县级政府汇报,实现了全县乡镇卫生院全额工资拨付。
200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政府主导协调县财政每年向卫生部门投入3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外部绩效考核奖励基金,对绩效评价得分排在前五名的乡镇卫生院给予5000元奖励,对其乡镇卫生院院长给予1000元奖励;并将每个乡镇卫生院核定收支后盈余部分的10%作为其自身内部绩效考核奖励基金,从而保证了乡镇卫生院内外部绩效考核的资金支持。此外,全县乡镇卫生院收支结余的8%用于乡镇卫生院发展基金,用于全县乡镇卫生院房屋维修、设备维护等,由卫生局统筹安排。
2010年,在2009年绩效考核基础上,在洪水、峰堆、中岭三个试点乡镇,将政府奖励资金、乡镇卫生院收支结余的10%,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2011年,在洪水、峰堆、中岭三个乡镇试点的基础上,将政府奖励资金、乡镇卫生院核定收支后盈余部分的10%、职工个人工作性津贴、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捆绑统筹使用,依据乡镇卫生院外部考核和内部考核结果分别兑现给单位和个人。
十一、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
实行院长负责制的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管理,职工工资实行绩效工资制,执行以绩效为主,兼顾其他要素参与分配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与职工工作量、卫生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风险程度、遵纪守法、医疗安全等挂钩,即平时发放基本工资、青海津贴和生活补贴,提取工资中的工作性津贴和按月平均的上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与业绩挂钩,取消单纯的与业务收入挂钩,确保调动职工用心性与持续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同步进行,为控制不合理收费及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1、内部绩效考核细则由各乡镇卫生院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则须经卫生院职工及群众代表参与讨论,经全体职工表决透过构成,并上报卫生局存档。
2、乡镇卫生院职工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每月只发放档案工资的基本工资、青海津贴和生活补贴,卫生局按月提取卫生院职工档案工资中的工作性津贴和按月平均的上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中,经外部、内部绩效考核后由乡镇卫生院进行再分配。
3、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办法,使工作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劳动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用心性。乡镇卫生院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按照各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社会效益等状况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对贡献大、技术要求高、风险高、社会效益好的岗位应确定较高的分配系数,合理拉开分配系数的档次,打破平均主义。
4、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应包括的人员范围:卫生院现有工作人员(不包括卫生院院长、乡计生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借调人员)。
5、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资总额的确定:
绩效工资总额=内部绩效考核总人数×(工作性津贴+按月平均的上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
平均每个人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内部绩效考核总人数
单位绩效工资总额=该卫生院参与考核人员数×平均每个人绩效工资总额×外部绩效值×条件绩效值
外部绩效值的计算:县卫生局每季度根据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外部绩效值,21个乡镇卫生院从考核第一名至第二十二名分别依据三个档次确定外部绩效值,1-8名外部绩效值分别为1.24、1.21、1.18、1.14、1.10、1.06、1.03、1.01;9-11名外部绩效值为1.0;12-21名外部绩效值分别为0.97、0.95、0.93、0.9、0.85、0.8、0.75、0.7、0.65、0.6。
条件绩效值原则:依据乡镇卫生院人均服务人口数、服务半径、乡镇自然经济条件等经讨论后确定为四个类别,其中高庙、高店、雨润、岗沟、碾伯、洪水为一类,条件绩效值为1.0;寿乐、引胜、共和、峰堆、中岭、曲坛为二类,条件绩效值为1.02;马营、李家、亲仁、芦花、蒲台、桃红营为三类,条件绩效值为1.04;城台、马厂、下营、达拉、中坝为四类,条件绩效值为1.06。
6、职工个人绩效工资的确定:
职工个人绩效工资=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人数×内部考核绩效值×岗位绩效值
注:内部考核绩效值、岗位绩效值由各乡镇卫生院考核、讨论确定,并报县卫生局存档。
7、卫生院院长绩效工资由县卫生局统一进行考核支付,其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外部绩效值×条件绩效值。
8、内部绩效工资的发放务必严格按照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并上报卫生局审核、统一发放。
9、对发生重大信访案件、综治事件及医疗纠纷事件者,实行一票否决(由卫生局直接扣发当事人绩效工资)。
10、内部绩效考核结果为年度评优优先、职称晋升聘用、职工调动等的主要依据。
11、绩效考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解决。
12、绩效工资由县卫生局财务中心统一管理,绩效工资的结余部分只能作为绩效考核的奖励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xx〕1号),充分调动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用心性,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
2.坚持公平、公正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职责;
3.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建立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体系;
4.坚持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的财政补助、收入待遇等相结合。
二、考核资料
1.综合管理:包括财务管理、行政管理、考勤管理、医德医风、村卫生所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基础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等方面。
2.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及医疗管理。
3.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状况。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县卫生局与县财政局联合,按照《转发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20xx年版)的通知》(德卫[20xx]164号)及《德化县2014年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表》,透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年底分别对16所乡镇卫生院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送县财政、人事部门审核,并上报市级相关行政部门。
四、考核结果运用
该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年底一次性发放。
1.根据《关于印发〈德化县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卫[20xx]134号)精神,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包括副院长主持工作的)、副院长(院长助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2倍、1.5倍,即个人岗位系数分别为1.0、0.5,该项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卫生局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统筹安排。
2.实行托管制度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的绩效考核以托管院为主,占80%;被托管院的工作状况作为参考,占20%。
3.结合岗位系数和考核分数对绩效考核奖进行分配。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绩效考核奖=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工资总量/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得分总数*考核得分数*个人岗位系数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八):
一、考核目的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公益性质,强调公益目标和社会效益,防止出现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不良倾向;
(二)坚持以岗位职责为考核依据,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体现技术、风险因素;
(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分类管理,分级考核,充分发挥政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两个用心性和双重考核作用;
(四)坚持绩效考核与个人收入挂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注重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逐步实现以网络信息化手段考核。
三、考核对象
卫生院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考核资料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公共考核项目和岗位考核项目两部分,其中公共考核项目35分,岗位考核项目65分。公共考核项目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绩效考核结合医、护、药、技、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主要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等状况。
五、考核方法
(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实行综合评价,在科学计算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岗位考核项目得分的基础上,综合思考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得分+岗位考核项目考核得分)×岗
位系数×满意度系数。
岗位系数要体现技术、风险和工作量等因素,一般为0.8—1.2;满意度系数测评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确定测评对象,一般以日常考核测评结果为主。
六、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原则上机构考核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按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含)--90分为合格,60(含)--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原则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本单位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处罚的;
2、严重违反所在单位规章制度,干扰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给单位造成必须负面影响的;
3、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单位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4、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是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状况确定。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工资水平要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档案。
七、组织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是深化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和办法。精心部署,严肃考核纪律,不断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切实调动和保护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用心性。
卫生院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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