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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用到过证明吧,根据用途的不同,证明的种类也不尽相同。那么什么样的证明才是规范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划生育证明,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计划生育证明 篇1
计划生育承诺书
社区居委会
本人 ,身份证号码:户籍在 于 年 月 日与 登记结婚,属(初再)婚。我们夫妻共生育过个子女,分别如下:
我们保证,上述情况属实,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我们承诺,如果日后发现有虚报计划生育情况,提供虚假证明,自愿接受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处理。
计划生育证明 篇2
兹有我辖区居民___(性别_,__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于____年__月__日与____(性别_,__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登记结婚,系初婚,____年__月__日育有_孩(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______,户籍地址______),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盖章)
_____年______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3
兹有我辖区居民____,男,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____,与配偶____,女,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____,系(初,再)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社区居委会
计生办
20__年__月__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4
一、《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适用范围
(一)办理市外迁户的已怀孕或生育的人员(随迁入户除外);
(二)办理随迁入户、子女出生入户人员;
(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
(四)办理购买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人员;
(五)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证明,少儿医保人员;
(六)办理公务员招考人员;
(七)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
二、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⒈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⒉全家户口本;
⒊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怀孕或生育的市外迁户人员(男性配偶随迁入户除外)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⒋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女方不在深圳的,可提供女方现居住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办理一岁以内子女出生入户证明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证明人员提供已怀孕证明、
⒌属政策外生育的,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⒍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另需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和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该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计生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无证或无审批表的,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另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①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②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③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
④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⑤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二)特殊材料(根据各种证明用途另需要提供材料)
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的.市外迁户人员,需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由公安部门办理的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需提供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⒉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
⑴拟生育第一胎的,需提供一胎生育登记证明、
⑵拟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⑶已在深圳进行生育登记或备案的,只需提供以下材料,无需提供第(一)项基本材料、
①深圳户籍人员拟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一胎生育登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已怀孕证明;
②流动人员拟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一胎生育登记备案资料及已怀孕证明;
③深圳户籍人员拟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再生育登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已怀孕证明;
④流动人员拟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其户籍地核发的再生育证和已怀孕证明,及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二胎生育登记备案资料、
⒊办理子女出生入户证明另需提供:
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⑵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⒋办理随迁入户证明,女方属非深圳户籍的,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三、《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特别提醒:
1、办理任何用途的计划生育证明之前,首先请确保你的资料有在富华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如不确定,可以先持本人身份证到居委会前台进行查询、
2、富华社区居委会计生办地址:天骄世家会所二楼,咨询电话:xx
3、西乡街道人口与计生科地址:宝民二路108号西乡街道文化体育中心一楼,咨询电话:xx
4、西乡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新安六路与兴华路交汇处西乡街道计生大楼一楼,咨询电话:xx
计划生育证明 篇5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6
计划生育证明格式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适用人员
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下面说一下开计划生育证明的方法。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1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X街道X村居或小区)、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2未婚有生育的。格式同上,在内容上要修改为未婚、X年X月X日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有第二胎的以此类推;再写上是否有节育措施。
3初婚未育的。格式同1,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等)时间,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
5已婚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二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三个(如果有必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实填写。
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办理程序: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
办理时限及结果: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1、申请人领取《XX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申请人填写《XX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送XX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XX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a.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c.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d.XX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计划生育证明格式
兹有(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子女姓名:①XX(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出生证号:XX,准生证号:XX;
②XX(性别:男,女;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出生证号:XX,准生证号:XX。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单位名称:
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7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xxx,性别x,20xx年xx月xx日出生,属初婚,于20xx年xx月xx日与xxx(性别,出20xx年xx月xx日,户口所在地x)登记结婚,于20xx年xx月xx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于20xx年xx月xx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以此类推),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加具意见)
注:
1、以上样板仅作参考。
2、此证明书要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才生效。
计划生育证明 篇8
兹有我社区_____村民组村民_____,性别__,出生于__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
该同志在我社区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特此证明!
____社区
__年__月__日
计划生育证明 篇9
一、生育登记备案对象、机构
凡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拟在深圳市怀孕、生育子女的,应在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手续,并凭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到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接受产前检查或生育,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暂住证或居住证;
(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女方户籍地办理)或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女方近期(三个月内)孕检证明;
(四)办理二孩生育登记备案的,还需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批准的二孩生育证及二孩审批表;无二孩生育证及二孩审批表的.,需提供户籍地社区(村、居委)、乡(镇、街道)、区(县)三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户籍地二孩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
(五)属下列情形的,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一孩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孩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3、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
4、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5、其他情况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三、办理一孩生育登记程序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一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后三个月内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符合政策生育壹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四、办理二孩生育登记程序
(一)本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广东省二孩生育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广东识计划生育服务证》“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之“备注”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二)外省户籍育龄妇女持本制度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对符合其户籍地生育二孩政策的,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应及时将相关材料移交给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在申请人户籍地发放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目内加注“户籍地批准生育贰孩”或“符合政策生育贰孩”字样,并签名盖章;同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在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五、不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处理
在办理生育登记备案过程中,对经核实不符合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怀孕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同时还应及时与其户籍地沟通,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督促其落实补救措施。
计划生育证明 篇10
一、不符合条件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2、多生两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4、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两点五倍征收;
6、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7、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有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个人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二、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费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计划生育证明 篇11
同志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男(女),身份证号码为 ,户籍所在地为 ,初婚(未婚、再婚、离婚、丧偶);配偶 ,女(男),户籍所在地为 ,身份证号码为 ,初婚(未婚、再婚、离婚、丧偶)。俩人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于 年 月 日计划内(外)生育一胎男(女)孩, 年 月 日计划内(外)生育二胎男(女)孩,
......,(若有再婚、离婚、丧偶等其他特殊情况请详细注明)。任教期间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若有违反,请注明具体情况,任教时间、生育时间、孩次、性别等)。特此证明。
村主要负责人签字: 镇计生办主任签字: 村计生主任签字: 镇计生办经手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镇街道以外出具的证明,被证明人户籍所在村(居)、镇(街道)要核实填写意见,相关人员签字和加盖公章。
计划生育证明 篇12
计划生育证明的提法不够规范,因为每个单位或部门要求的以及相关单位开具的证明名称、文本、格式及效力都不同,计划生育证明格式。根据“户口网”的经验总结,需要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可能涉及到以下证明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证书格式,是指新婚夫妇准备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在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的准生证,现在都统称为《服务证》。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证书格式,是指流动人口从户籍地流出时,年龄在17-49岁之间的育龄妇女所须持有的'证明,上面注明本人的详细婚姻及生育情况,由户籍地政府和计生部门办理。
3、未婚未育证明:文件格式,用来证明本人仍处于未婚未育状态,一般由户籍地计生部门盖章出具,民政局也能出具“未婚证明”。
婚 育 情 况 证 明
[ ]婚育字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性 别 婚姻情况 第一次结婚时间
民 族 配偶姓名 籍贯
生育情况 一孩 二孩 三孩 备 注
性 别
出生时间
我单位(村民委员会):____的婚育状况如下:
特此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格式》。
说明:1、填证前要调查核实无误;
2、“婚姻状况”栏内填“初婚”、“再婚”“丧偶”;
3、“生育状况”栏内填实际生育子女数;
4、再婚已生育子女的要在“备注”栏填“子女随本人”、“子女随前配偶”等;
5、此证明自出具时开始有效期为30天;
6、此证明涂改无效。
(填证机关盖章)
二 O O 年 月 日
请以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为台头的稿纸抄写,打印无效。证明内容如下:
______与______于_____年登记结婚,初婚 / 再婚,现有 / 无子女(是否抱养?),子女现状?(夭折及残疾须写明情况),是 / 否准许怀孕,属于第 ? 胎指标,该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至____年___月____日(1年即可)。(此证明仅适用于一胎,二胎必须持有准生证)
计划生育办公室电话号码: ____ 经手人: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区 / 办事处 / 乡级 / 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子女姓名:①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②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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