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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4-11-22 1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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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景区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景区应急预案 篇1

  为保障龙门古镇景区旅游安全,提高处置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龙门古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行社条例》、《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门古镇景区范围内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较大涉险、伤亡事件。

  二、事故分级

  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分为: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10-29人死亡,50-99人重伤,或5000万元至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3-9人死亡,10-49人重伤,或者1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1-2人死亡,10人以下(不含1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把保障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的人身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优先开展抢救生命的紧急行动,尽一切可能对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实施救援、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其的伤亡,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

  (二)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手段,落实措施,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领导。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根据需要,依法组织相关部门社会救助力量及时进行救援,对救援人员和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的组织和调配。

  (四)分级负责。根据旅游安全事故的性质、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应急管理责任制。

  (五)依法规范。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相关政策相衔接,妥善处理应急工作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由于龙门古镇景区采取“景镇合一”管理原则,因此成立龙门古镇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景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景区管理局局长马骏兼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局长李卫锋兼任,成员龙门镇办公室、景区管理局、龙门镇各村支书,龙门溶洞,新龙门客栈,和润居,滨江客栈,康源公司、龙门方舟、龙门山庄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部门:

  (一)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由龙门镇办公室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旅游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工作;联系区安全监察部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收集掌握景区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供领导决策;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旅游安全隐患及险情进行及时处置,确保景区安全有序。

  (二)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及时掌握旅游安全事故动态,根据指挥部部署,协调救援力量,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三)现场应急救援组

  组长:由各村干部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封闭事故现场及相关游览区、景区点,同时配合安监、公安、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有序开展救援行动,确保应急救援任务顺利进行。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安全应急救援中的物资器械供应、运输以及伤员的救护、后送。负责统一安排应急救援车辆,保证救援车辆的调配使用。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镇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安全救援事件的实事报告以及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

  (六)调查处理组

  组长:由旅游管理处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对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损失情况展开调查,明确责任,妥善处理。

  五、安全救援要求及应急程序

  (一)加强值班。景区各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以及安全救援应急联络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要切实安排好旅游旺季及节假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随时启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做好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按要求上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三)做好应急处置。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报告指挥部领导,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四)认真履行职责。应急处置办公室、各职能小组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调配人员、车辆以及救援物资、器械,听从指挥。

  (五)做好协调组织工作。遇有其他紧急情况,由景区管理局办公室值班人员通知相关单位,对安全事故可能波及的景区或景点的游客,及时组织转移、疏散,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施救,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六、预警和报告

  (一)安全监测。景区指挥部应建立统一的旅游安全信息体系,完善旅游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加强旅游安全日常监测,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反馈,不断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信息通报。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在发现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时应及时向旅游管理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应对。要及时采取措施,主动、有效地进行预先整改、处置,控制旅游安全隐患的进一步扩大,将处置情况及时向旅游管理处报告。

  (三)预警发布。旅游安全预警处理应遵循速度、质量、效率的原则。景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及时分析、整理并提出需发布的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报景区指挥部审核后,由景区指挥部统一向社会发布。

  (四)事故报告。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办公室负责人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旅游局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旅游局接到旅游安全事故报告。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死亡人数、遇险人单位、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和变换、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旅游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七、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所属单位应当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预先处置,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将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对上级布置的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所属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对于旅游安全事故,景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派遣应急救援队伍,并做好启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分级响应。

  1、应对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启动Ⅰ级、Ⅱ级响应,分别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景区指挥部迅速到位,设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龙门景区管理局旅游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上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应对较大事故,启动Ⅲ级响应,由芦山县应急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景区指挥部迅速到位,设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龙门景区管理局旅游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县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对一般事故,启动Ⅳ级响应,由龙门景区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处置的需要,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龙门镇景区指挥部同意后,景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迅速到位,在景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旅游安全事故随着时间的发展进一步加重,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扩大蔓延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报景区指挥部或上级指挥机构审定,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对于先期处置及时有效,事故的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形成进一步扩散的,经指挥机构审定后,可降低响应级别或撤销预警。

  (四)响应终结。

  旅游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完全消除后,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特别重大、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分别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较大旅游安全事故由市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一般旅游安全事故由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置情况,报县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八、旅游安全事故善后及调查处理

  旅游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由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撤离现场,恢复旅游秩序。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明确责任。

  景区应急预案 篇2

  为了最大限度利用好场地资源,防止拥堵事件的发生,保障进入平台的游客疏密有序地游览,特做出以下几项规定;

  一、观光坪,观光通道、电梯、扶梯的承载量定员

  1、观光坪(1号—5号坪)共有使用面积102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容纳0、2人计算。暂定饱和容量为:2500人。

  2、扶梯共有两级,一级扶梯共有梯级103级,二级扶梯共有梯级53级,共计156级,按每级梯级载1人,共可载人156人次。

  3、电梯共有4台轿厢,每台限载21人,共计每次共运载84人。

  4、大桥观光通道面积32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0、5人计,定员1600人。

  二、把控关键地段客流量

  1、安检通道是上电梯的唯一途径,相对游客密度最大。

  2、电梯连接天桥作为乘电梯定员限流关键路径。

  3、一级扶梯与二级扶梯交汇处上下游客流量较大。

  三、游客限流、疏散的规定

  1、当观光通道首次进入的人员达到定额时,停止载客下行。按照每返程上行一梯次,再向下输送一梯次的方法执行,确保不超过观光通道的`定员人数。

  2、当电梯停止向下输送游客时,安检通道工作人员做好游客截留并做好解释工作。

  3、一级扶梯的上端的工作人员,密切关注安检口下行滞留游客的数量,当达到500余人时,关闭扶梯下行,并对游客做好引导和解释工作。

  4、大桥区域的保安队长随时与客运车队调度保持联系,预计进入桥岸的游客达到定员时,且返程人数不多时,停止送客,将游客暂缓留滞于客服中心。

  5、安检处若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打开护栏将游客向大门口方向引导。

  四、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确保预案启动时各部门、各单位能按照预定岗位和预定程序进入角色并展开工作。

  2、宣传和培训

  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景区安保工作、宣传、巡查

  图片附后xx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景区应急预案 篇3

  为切实加强水上漂流动运的项目的安全和管理,统一组织协调漂流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景区水上漂流运动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在本景区的河道流域开展漂流运动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均适用本预案。

  二、漂流应急救援机构

  成立云和梯田漂流运动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本景区游客中心,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救援电话: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制定、落实漂流运动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漂流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安排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关系,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及上报事故情况;维护事故周围的秩序,配合事故责任单位做好事故区域范围安全警戒和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拨打120救护电话请求救护车辆支援,全力配合救护医务员做好事故伤员救护工作;负责所需物质的.筹集和调拨;负责事件的宣传报道和救援行动中的先进事迹搜集整理;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安抚工作。

  四、漂流预案的启动实施

  (一)发生事故和报告

  一旦游客在漂流过程中发生滑跌、落水、碰撞、橡皮艇碰撞礁石导致沉没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紧急情况,护漂员要立即向旅游景(区)点负责人报告,景(区)点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作紧急处置(拨打120救护紧急电话),并迅即报告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当日值班领导。对已明确发生了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以最快速度向县旅游局及向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二)预案启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做好记录,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实施漂流应急预案。各个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分工职责,实施应急救援。

  (三)现场处置

  1、情况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全面掌握了解情况,随时向县旅游局及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性质、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救援处置进展以及是否需要后继人员和装备支援等情况。

  2、抢救伤员

  应急小组成员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利用携带的担架、急救箱,尽快将伤员抬(搀扶)至安全地段,由医务人员进行基本情况检查并进行精神安抚。根据伤员情况,或送就近送崇头镇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将伤员直接送往县级医院诊治。

  3、保护现场

  设立警戒范围,安排人员在现场警戒、守候(在搜救伤员和紧急排险时,对现场原始状态应作好标记标号),等待有关部门来勘察现场。

  4、疏导游客尽快撤离危险地段。

  5、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五、其它要求

  1、在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过程中,各成员单位应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不得拖延时间、推诿扯皮,确保应急救援措施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和事态扩大。

  2、漂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气象、水情、雨情及环境变化,采取机动灵活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将气象变化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景区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

  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突发事件现状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

  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

  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

  (26)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还应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三 、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2)预警信息发布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5)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二)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1〕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四)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七)人员防护保障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十一)科技支撑保障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十二)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十四)其他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二)宣传教育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四)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则

  (一)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二)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1 道路交通事故

  指在公路上发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碰撞、碾压、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 道路交通事故的伤害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员。受伤部位主要是头颅、脊椎和四肢创伤,也可以有内脏损伤。致死原因主要是颅脑损伤(占78.3%)及合并的胸腹部损伤。严重的继发伤害,如油箱爆炸,载运危险物资如强酸、强碱、燃气、氧气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泄与燃爆,其造成的伤害则更加严重复杂。

  3 厂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厂内和车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4 防范措施

  4.1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识。

  4.2 加强车辆和人员的检查,保持车况良好,规范人员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3 完善交通设施,确保厂区道路路况良好。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各股室中队长

  二、 应急处置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交通应急预案4篇。

  (1) 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 组织协调:秩序股

  (3) 警力部署

  指 挥:xx副大队长

  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测速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指 挥:杜英杰纪检组长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巡警二队、xx中队、测速二队为主。

  指 挥:xx副大队长(机动警力)

  城 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 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 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 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三、 要求:

  在春运期间做到:

  1、各股室中队及全体民警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投入紧急状态,要提前配备警用设备或防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1、总则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安全质量监督部、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项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负责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

  电话:000-8313

  负责人:王文 电话:

  紧急电话:巡警110 救护120。

  2.3职责

  2.3.1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3.2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抢救工作并适时发布指令。

  2.3.3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机关部门对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应急预案的布置和落实。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和协调工作,评价并完善预案。

  2.3.4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事故接报警并通报保险公司,组织抢救和交通事故协查工作。

  2.3.5相关成员负责通讯联络,车辆救援,伤员抢救及现场保护,协助调查交通事故,项目部、分公司、分别制定本单位预案。

  3、应急响应与实施

  3.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同乘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3.2在报警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并需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及现场伤亡损失情况。

  3.3应急领导小组长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相关部门或人员立即进行处理。

  3.4积极查找现场目击人,详细记录目击人姓名,单位或住址。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3.5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反映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4、纠正与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对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4.2公司设备管理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事故单位实施。

  5、附则

  5.1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5.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对于突发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理及时”的要求,确保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道路畅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群体性堵路事件、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反应。对造成安全隐患、发生路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分公司特别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 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xxxxxxx

  五、应急响应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发现或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迅速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及时联系交警,维持现场安全,组织现场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路政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4、路政人员勘查现场、查明路产损失情况、判断直接肇事车辆后,分别作《路政管理询问笔录》、《公路路政管理现场勘验笔录》、《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等法律条文,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必要时,还应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者作为证人,取得证言。

  6、养护部门在接到路政人员通知后第一时间清理事故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清理完毕。

  (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事故上报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领导和所长汇报,并向路政中队长汇报。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向值班所领导和所长汇报,监控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录像。

  2、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协调程序: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联系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收费人员应立即联系路政、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3、路政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雨、雪、大雾天气除外)。

  4、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维护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员应及时勘验现场,采取询问、绘图、拍照等形式将路产受损情况调查清楚,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三)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1、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交警。

  2、到达现场后,应配合交警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指挥车辆缓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积极抢救伤员,并配合交警维持现场秩序。

  4、路政人员勘验现场,拍照取证制作、填写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现场后,配合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

  6、路政人员统计路产损失情况,养护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最短的时间修复被损坏的路产,保证道路畅通及路产的完整性,并准备充足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反光标志筒,确保司乘人员及养护、路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景区应急预案 篇5

  为避免和最大程度减少因强降雪及强降温天气对我市园林绿化植物造成破坏或因其产生的次生灾害及安全隐患,特制定市园林处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积极有效防范、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市园林处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工作人员、绿化养护项目相关负责人

  二、职责范围

  领导组下设五个责任组、一个综合保障组。责任组主要负责对公园、广场、游园、道路绿化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处置;督促指导绿化养护单位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综合保障组主要负责后勤保障、车辆调度、信息报送、灾情统计等工作。

  第一责任组

  责任范围:东部片区,辖张果路、玉山路、佟公路、卜村路、建材路、杜鹃路、龙川路、鳌峰路(张果路以东)、陵阳路、阳德东路、宛陵东路、夏湾路、泥河路、双溪路、城玉巷、明镜湖公园、东入口公园。

  责任人:xx

  成员:xxx

  第二责任组:

  责任范围:南部片区,辖响山路、薰化路、滨湖路、文景路、圣俞路、桂花园路、青弋江大道、桐梓岗路、紫毫路、竹苑路、泥河景观带。

  责任人:xx

  成员:xxx

  第三责任组:

  责任范围:西部片区,辖水阳江大道西段(薰化路—梅溪路)、梅溪路、宝城路、桃花坞游园、梅溪公园、九曲公园。

  责任人:xx

  成员:xxx

  第四责任组:

  责任范围:北部片区,辖昭亭路、立交桥绿地、水阳江大道西北段、大坝塘路、敬亭路、宛陵路、天平路、陶然路、拱极路、广教路、双塔路、谢公路、昭亭北路、海棠路、府山广场、大坝塘游园、昭亭广场、植物园。

  责任人:xx

  组员:xxx

  第五责任组:

  责任范围:中部片区,辖景德路、梅园路、九同路、中山路、状元路、叠嶂路、陵西路、宛溪路、鳌峰路(梅溪路—张果路)、澄江路、向阳大道、水阳江大道(张果路至昭亭南路)、锦城路、东河路、烟雨路、稻宝路、响谭街、龙首路、寄云园、染翠园、宛溪河景观带、鳌峰公园、响山公园、彩螺广场、东湖公园。

  责任人:xxx

  组员:xxx

  综合保障组:

  责任人:xxx

  成员:xx

  xx联系负责第一、二、三责任组,xxx联系负责第四、五责任组和综合保障组。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防范

  入冬后,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气象变化,在雨雪冰冻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的防寒、防冻措施,做好园林植物、设施设备的越冬防护工作。

  1.植物防护。对新植苗木及不耐低温的植物进行裹干、搭棚等御寒措施,降低极端天气对植物的损害,保证植物安全越冬。

  2.设施防护。做好公园广场供水、供电设施的防冻维保工作,保障极端天气下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3.隐患排查。将防滑、防冻、防触电以及景观小品、危旧房屋列为重点排查对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固除险。对管理用房、公厕及临时活动板房进行检修加固,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5.警示提示。在坡道、台阶、湖埂、河道、水体周边及绿化作业现场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过往市民注意安全。

  (二)应急处置

  出现雨雪冰冻天气后,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各责任小组成员、各绿化单位应急队伍要迅速到岗到位,做好人员自身安全防护,全面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清雪除冰。一是及时清除公园广场铺装、台阶、园路等积雪、冰层;二是及时清除绿化植物积雪;三是及时清除公园广场建(构)筑物、景观小品等屋面积雪。

  2.清运加固。对雪压断枝、折桠进行清除、清运,扶正倾斜、倒伏苗木,并做好支撑等加固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交通与市民安全。

  四、相关要求

  (一)严明纪律。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是保障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民生要事,各绿化养护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处置队伍,配齐应急器具,备足应急物资,服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的统一指挥调度。雨雪冰冻天气警报未解除前,所有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各绿化养护单位要加强信息反馈、报送工作,对开展情况、成效实行一日一报。

  (二)加强巡查。各责任组要全员上路,现场检查、督导,靠前指挥,及时处置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突发状况,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各绿化养护单位要组织应急人员开展不间断现场巡查,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确保市民出行安全;全力做好绿植清雪除冰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绿化损失。

  (三)责任追究。因行动迟缓、处置不力,延误最佳处置时机,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由各绿化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对人员不满足要求或不能及时完成处置任务的,园林处将指定安排其他单位代为实施,费用从该单位养护费中直接列支,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景区应急预案 篇6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景区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沐川县森林防火预案》,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景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执法大队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景区内经营单位和农户的森林防火工作。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沐川竹海景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景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二)景区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陈元才

  副组长:陈国柱、兰文明

  成员:刘兴培、龚 伟、杨先惠、陈怀聪、谢均、李龙海陈国光、李仕敏、龚杰、龙太川、蒋天翔、周颜志、曹志云、曹志明、龚在宽、陈东、吕登华、曾自林、侯平远、曾仕林、兰俊方、张承旭

  联系电话:

  景区执法队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

  (三)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成立义务扑救队共计20人。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附后。

  (四)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景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五)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片区责任制,要经常性地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片区划分如下:

  1、第一片区:北大门至陈明安屋基(包括万寿3、4组的景区内的林区)。

  负责人:兰文明

  2、第二片区:陈明安屋基至茶场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杨先惠

  3、第三片区:茶场至箫洞飞虹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龚杰

  4、第四片区:箫洞飞虹至南大门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陈国光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知识、扑火科学知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管护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端午节、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一)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景区执法大队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执法大队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执法大队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在1小时内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设立情况

  砍刀: 20把 油锯:2台 铲子:14把 灭火拖把:10把 斧头:2把、 水桶:10个 水瓢:10把 干粉灭火器:6支

  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标志牌:46个,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为前线指挥部、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景区管委会)职责:制定扑救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2、扑救组职责: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组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住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职责: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保卫组职责: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隔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扑火和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则上由景区执法大队协同镇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镇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景区管委会协同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景区应急预案 篇7

  一、确定编写应急预案的目的和范围

  旅游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人为灾害(如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爆发、食物中毒等)等。

  二、建立应急预案编写团队

  成立由景区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医疗救援部门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预案编写团队,确保多方协作和专业性。

  三、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

  通过对景区各项安全隐患的全面调查和评估,分析潜在风险的类型、程度和可能带来的影响,以确定应对措施和资源需求。

  四、制定应急响应流程

  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流程,包括报警、疏散、救援、医疗救护等各项具体步骤。确保各部门协同配合,迅速响应,快速决策。

  五、制定资源调配计划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和应急响应流程的要求,制定资源调配计划,包括人力、物资、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和储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调动各种资源进行救援和支持。

  六、制定沟通和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的`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指挥有序。包括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制定信息发布渠道、明确指挥链条等,以便及时获取和传递关键信息。

  七、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

  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培训包括急救培训、灾害应对知识传授以及模拟演练等,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决策水平。

  在编写旅游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确保预案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例如,应参考国家旅游局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规定,以及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标准。

  总之,旅游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全面评估风险、合理规划资源、制定明确的应急响应流程和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才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保护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安全。同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提升景区的应急管理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旅游环境。

  景区应急预案 篇8

  第一部分火灾后

  1、保洁过程中若有发生火灾时,应成立保洁工作应急预案小组,由主管任组长,直接指挥和协调清理现场;

  2、清理火灾现场要等到现场调查结束,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进行;

  3、清理现场时应注意安全,防止烫伤;

  4、打扫地面积水,用拖把清拖地面;

  5、用垃圾车清运火灾遗留残物;

  6、检查火灾现场户外周围,如有残留杂物一并清运;

  7、火灾后遗留的干净物,应及时进行清理;

  8、保洁人员应加大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力度,消除卫生死角,全力配合防疫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9、灾后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加强对易燃清洁用品的保管;

  第二部分管道、井盖及化粪池外溢

  1、保洁员看到管道、井盖及化粪池外益后,应及时通知维修工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疏通,防止污水外溢造成不良影响;

  2、迅速关闭水管阀门,同时迅速通知维修人员,并关掉有关电源;

  3、通知该责任区清洁员将垃圾车、扫把等工具拿到故障点,协助维修工处理;

  4、将从污雨水井、管、池中捞起的污垢、杂物直接装上垃圾车,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

  5、将水盛到桶里倒掉,再将余水扫净,保持楼内无积水,防止人员滑倒;

  6、打开门窗通风,吹干地面;

  第三部分暴风雨后

  1、暴风雨后,管理员应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暴风雨后,保洁人员及时清扫各责任区内所有地面上的垃圾袋、纸屑、树叶、泥、石子及其他杂物。

  3、发生塌陷或大量泥水沙溃至路面、绿地,保洁人员协助管理处检修,及时清运、打扫;

  4、保洁人员查看各责任区内污、雨排水是否畅通,如发生外溢,及时汇报管理处;

  5、若有楼(室)内、地面、墙面被水淋湿,应打开门窗,通风凉干;

  6、加快工作速度,合理调动工作时间,及时清理地面和墙面的.水迹;

  7、在人员出入频繁的地方放置指示牌,提醒业主“小心滑倒”;

  8、保洁员发现设施、设备有被损坏时,应及时报修。

  第四部分户外施工后

  1、户外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扫;

  2、若在雨季天施工,施工垃圾及泥土应放在纸上,并盖住,以免下雨时对地面造成大片污染;

  3、地面垃圾清理完毕后,应用高压水枪对地面进行高压冲洗;

  4、对于施工后一些残留下来的白色垃圾及轻飘物,应及时将垃圾清理到垃圾桶内,以免刮风时到处被污染;

  5、禁止各种废弃物在小区内燃烧;

  6、小区设施维修以及供水、供电、煤气管道、通讯设施等项目施工中,保洁人员配合好场地周围的清洁工作。

  第五部分新入住装修期

  1、各区域保洁员加强保洁,对装修垃圾清运后的场地,必要时协助业主将装修垃圾及时上车清运;

  2、发现油漆,涂料污染环境地面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清洁措施清除污染;

  3、注意对装修楼层的保洁频次,适时给予巡查;

  4、严禁将装修废料、垃圾等投入厕所和下水道,以免造成堵塞;

  5、及时清理业主搬家时遗弃的杂物,并清扫地面;

  6、各责任区保洁人员加强保洁,对装修垃圾清运后的场地及时清扫,必要时协助业主或管理处将装修垃圾及时上车清运。

  第六部分梅雨天气

  1、保洁员注意在梅雨季节时,大理石、瓷砖地面和墙面很容易出现反潮现象,造成地面积水,墙皮剥落,电器感应开关自动导通等现象;发现此现象后应及时汇报上级主管;

  2、在大堂等人员出入频繁的地方放置指示牌,提醒人员“小心滑倒”;

  3、加快工作速度,班长要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合理调配人员,及时清干地面、墙面水迹;

  4、若反潮现象比较严重,应在大堂铺设一条防滑地毯,并用大块的海绵吸干地面、墙面、电梯门上的水分;

  5、仓库内配好干拖把、海绵、地毯、毛巾和指示牌、推水刮;

  6、安全注意事项:梅雨天气作业宜穿胶鞋,不宜穿着塑料硬底鞋,以防滑倒。

  第七部分暴雨天气

  1、保洁员领班勤巡查、督导各岗位清洁员的工作,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

  2、天台、裙楼平台的明暗沟渠、地漏由领班派专人检查,特别在风雨来临前要巡查,如有堵塞及时疏通;

  3、检查雨、污水井,增加清理次数,确保畅通无阻;

  4、各岗位清洁员配合保安员关好各楼层的门窗,防止风雨刮进楼内,淋湿墙面、地面及打碎玻璃;

  5、仓库内备好雨衣、雨靴、铁勾、竹片、手电筒,做到有备无患;

  6、暴风暴雨天气注意高空坠物。

  景区应急预案 篇9

  一、总则

  1、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我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综合协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实际,制订本预案。

  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合作联动、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处置有力。

  3、适用范围

  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80%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经测算景区日承载量500人次,瞬时承载量200人次。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旬邑县博物馆游客最大承载量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罡

  副组长:杨晓建

  成员:全体职工

  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我馆最大承载量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当馆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80%时,启动本应急预案,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在情况扩大的`情况下,应及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组长外出时,替代组长的为按顺序的副组长。

  (2)参加上级召开的景区最大承载量相关工作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3)馆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80%时,向社会公告并同时向上级报告,并在上级指挥、指导、协助下,配合有关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三、具体要求

  旅游旺季,游客相对集中,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这就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文明礼貌的言行举止,积极做好旅游的安全护卫工作,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面貌,树立旬邑旅游品牌。

  1、提高安全意识,全力以赴,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2、着装整齐、统一,佩戴工作证件,行为规范,文明礼貌,充分展示良好的精神面貌;

  3、明确分工,各司其责,责任到人到岗到位,确保景区的游览安全。

  景区应急预案 篇10

  根据市、县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营造愉快和谐的节日旅游气氛,有效应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我镇旅游安全、稳定、有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20xx年春节期间应对旅游团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二)工作原则: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以旅游团队人员(包括游客和导游等)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提供救援、救助。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春运期间旅游工作的领导,确保春运旅游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成立以春节值班领导为组长,值班人员为成员的应急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我镇发生涉旅的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三、预案启动及应急措施

  (一)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出现旅游团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措施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旅游团队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旅行社、酒店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与镇卫生院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镇旅游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报告,镇旅游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及时向县旅游局报告并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检查旅游团队用餐场所,查明毒源,采取相应救援措施。

  2.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1)督促旅游企业做好因恶劣天气而引发交通事故的.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合理疏导,及时告知,做好恶劣天气的安全预警,确保不发生事故。

  (2)春节有关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所有人员应服从镇政府的统一指挥,疏导人群,必要时停止组接团活动,妥善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3)涉及境外旅游团队在境内发生伤亡事件,有关人员除积极采取救援外,应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境内外的保险情况,及时上报,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和安抚事项。

  四、报告制度

  镇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号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县旅游局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瞒报、迟报信息,造成事态进一步扩大或产生不良后果的,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景区应急预案 篇11

  为了防治和有效地掌控各旅游景区传染病疫情的出现,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全国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工作规范》的建议,融合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处理预案。

  一、建立处置机构

  设立疾病防控应急工作队,统一由县卫生局领导下,积极开展防控工作。疾病防控应急工作队内设传染病处理组、流调组与、监测组、检验组、消毒组、身心健康教育组和后勤保障组。职责:非政府、协同领导小组与各疫情处理小组及其他部门工作联系,确保信息渠道通畅,及时搜集通报疫情,协同交通工具: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明确提出防控措施,疫情监测及指导疫点、疫区的消毒处置,添置、储备、派发疫情掌控所须要医疗器械、药品物质;展开身心健康防治宣传等。

  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

  (一)目的

  规范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为卫生行政部门在防治决策时提供参考信息,以快速对传染病疫情做出反应和处理。

  (二)内容与方法

  l、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景区出现鼠疫、霍乱和肺炭疽及包虫收发病例;

  (2)乙类、丙类传染病发动或出现丧生,或在以往非盛行地区出现法定传染病疫情。

  (3)罕见传染病。

  (4)崭新发生的传染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轻疫情。

  2、报告主要项目

  传染病出现地点、时间、主要病症、发作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可能将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等。

  3、报告方法

  (1)继续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防治掌控人员辨认出传染病疫情的单位,均需以最快的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防治掌控机构报告。

  (2)初步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应做好记录,核实后立即从疫情网络系统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县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在收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及时作出进程报告;特别关键性的传染病疫情应当按上级建议,减少进程报告频次。

  (4)结案报告: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理完结后,做出结案报告。

  4、报告工作流程(附于后)

  (三)结果与评价

  疫情的报告率为、完备率为和及时率为;进程和结案报告情况。

  三、传染病疫情处理程序

  (一)目的

  完善工作程序,规范传染病疫情处理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消除影响,保护公民健康、安全。

  (二)内容与方法

  l、建立24小时传染病疫情值班制度。

  2、疾病防治掌控机构收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必须详尽查问疫情出现的情况,以及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联系电话等,核对专用记录表格,并立即向疫情处置职能科室或分管领导报告。

  3、疫情处理职能科室或分管领导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立即派出小分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初步调查,明确提出假设。抵达现场同时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核实情况:对疫情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核实,进行个案调查,了解病史、接触史、进食史、体征和检验结果,找出共同特征。

  (2)积极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可能将引发传染病疫情出现的因素,并取样下架。(3)综合分析,明确提出初步假设。

  5、采取控制措施

  (1)对病因比较明晰的,在展开上述调查的同时,对现场实行应急掌控和消解病原体因素的措施。

  (2)重大传染病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区封锁和人员疏散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针对性地积极开展消毒,歼灭病原滋长场所。

  (4)怀疑为传染病时,应对尚未隔离的病人进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严密观察,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服药、接种、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救护工作。

  (5)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谋求协调和积极支持。

  6、深入调查,验证假设

  (1)核实全部个案调查资料:

  (2)疫情发生地的自然、社会等情况调查:

  (3)检验室检验证据:

  (4)传染病疫情发生因素和特征的补充调查。

  7、传染病疫情处置全过程,应当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8、无续发病例或继发污染、泄漏时,可解除控制措施。

  9、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防治掌控机构汇报事件处理结果,并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写下业务总结和处置报告。

  10、资料整理、归档

  (1)报告记录;

  (2)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调查处置方案;

  (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

  (5)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

  (6)总结及其它调查结案材料。

  (三)结果与评价

  1、传染病疫情处理及时率、合格率;

  2、各类原始记录、处置报告及业务总结质量;

  3、调查资料收集归档情况。

  景区应急预案 篇12

  为保证飘城无一梦景区内发生暴雨洪水灾害时,能快捷、有序、高效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努力减轻暴雨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游客及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景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防指指示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飘城无一梦景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飘城无一梦景区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贾甄甄副组长:甄生晓苏

  成员:甄生晓淘、甄生晓京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一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洪水防范应急工作督查组。

  第一工作组组长:XXXX副组长:XXXX成员:XXXX第二工作组组长:XXXX副组长:XXXX成员:XXXX

  第三工作组组长:XXXX副组长:XXXX成员:XXXX设立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XX兼办公室主任。

  设立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督查组组长:XXXX副组长:XXXX成员:XXXX

  二、预警预防重点及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暴雨洪水可能给景区上山道路带来的安全隐患,维修水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暴雨洪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加强对景区房屋、建筑的`安全监控。各工作组按责任片区落实领导责任制。

  3、加强对景区内坡体安全监控。预防滑坡及泥石流灾害发生。

  4、做好暴雨洪水灾害期间的游客及工作人员安全疏散、安全转移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

  各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深入到责任片区,领导、督促责任片区落实工作责任制,因工作马虎、麻痹大意、缺岗缺位造成的责任事故,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做好值班工作,按要求报告暴雨洪水灾害情况

  1、飘城无一梦景区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及时到岗,做好值班工作。

  2、景区暴雨洪水防范应急值班室要作好值班记录,以便备查。并保持记录的整洁完整。

  景区应急预案 篇13

  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也是人们出行旅游的高峰期。景区作为游客最为集中的地方,必须制定应急预案,以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游览体验。以下是景区春节期间的应急预案。

  一、应急响应机制

  1、确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和相应的成员,指定他们的职责和权限。

  2、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能够响应紧急情况。

  3、与当地公安、消防、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进行紧密合作,建立通信协调机制。

  二、安全保障措施

  1、加强景区内的安保力量,增加巡逻频次,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2、在游客集中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以引导游客注意安全。

  3、配备紧急救援设备和医疗器材,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急救和救援操作。

  三、人员疏导和排队管理

  1、制定游客流量控制计划,通过限流措施缓解人流拥堵,保证游客安全。

  2、合理规划景点游览路线,设立分流点,引导游客有序游览。

  四、突发事件应对

  1、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分级分类,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2、加强对气象预警信息的监测和分析,根据预警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如疏散、停止游览等。

  3、加强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其运行正常,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游客安全教育

  1、在景区入口处和游览区域设置安全提示牌,提醒游客注意行为规范和安全事项。

  2、运用多媒体手段进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意识。

  以上是景区春节期间的.应急预案。通过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执行这些预案,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维护游客的生命安全和权益,保障景区春节期间的良好秩序和游览体验。然而,应急预案只是应对突发事件的临时解决方案,更重要的是,景区管理部门应该持续关注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努力为游客提供更安全、更舒适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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