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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4-09-17 10: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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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

  为建立健全娄底市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应对机制,有效预防和应对枯水期水量不足、水质恶化和地表水环境污染事件对流域水质的影响,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水源安全,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环函〔20xx〕169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函》(湘环函〔20xx〕30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根据娄底市域范围内地表水系主要河流水文特征、国家和省水质考核断面设置等情况,将市域内主要河流资水、涟水、孙水、侧水、球溪、升平河、温江河、四安埠河和双江水库共9条河流(水库)列入本应急预案的对象。

  二、枯水期时间段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环函〔20xx〕169号)明确:根据我省降雨和水量的时空分布特征,枯水期时间段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或辖区内主要江河湖库控制断面流量低于最小流量管理控制标准时。

  三、预案衔接

  本预案与《娄底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各县市制定的相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科学调度水资源,加强枯水期巡查,强化枯水期各类水污染排放源日常监测与管理,切实预防水环境质量恶化,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

  (二)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建立全市统一的枯水期应急指挥系统,按照流域管控分区,各级政府统筹实施区域预警和响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科学预警,迅速响应。加强水环境质量、气象条件和主要水系流量日常监测,实行定期会商,及时准确把握水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做到提前预警和应急响应。

  (四)明确职责,强化落实。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落实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工作环环相扣、有序落实。

  (五)联防联控,公众参与。及时响应全省和上游流域城市联动指令,结合水污染实际情况,加强流域上下游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共同改善水环境质量。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娄底市枯水期水生态环境管理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作为娄底市枯水期水生态环境管理应急指挥和协调机构,统一协调地表水体枯水期水生态环境管理应急工作。

  (一)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1. 应急指挥部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副市长向乾勇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谭任来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吕余庚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文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和保障工作。上述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部门应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吕余庚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生态环境局:

  (1)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负责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的监测与评估,会同水利、水文、气象部门及专家组加强国、省考核断面水流量与水环境质量预警会商和预报,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

  (3)负责落实枯水期主要河流加密监测工作;

  (4)负责污染源排查工作,强化应急响应期间重点行业、企业等执法检查;

  (5)负责协调、配合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专家组的日常工作;

  (6)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水质监测工作;

  (7)及时总结评估本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水利局:

  (1)按职责职能做好枯水期水生态流量调控;

  (2)负责水生态流量变化趋势、监测断面水流量预报;

  (3)负责管理取水单位取用水总量和水量调度;

  (4)负责对河道采砂、河道治理、清淤疏浚工程管理,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5)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对存在环境风险的监测断面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一定区域内的施工行为予以禁止;

  (6)及时总结评估本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负责应急响应期间自来水厂执行停止取水、启动深度处理设施等应急工作的组织、调度;

  (2)负责监督各自来水厂应急物资的保障和调配工作;

  (3)确保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达标;

  (4)及时总结评估本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督促相关企业加强用水、节水管理,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2)根据省工信厅统一安排和要求,制定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枯水期错峰生产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错峰生产要求;

  (3)及时总结评估本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流域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污染应对工作所需资金。

  市交通运输局:

  (1)负责制定落实流域枯水期主要河流危险品、化学品的装卸、过驳和船舶运输等水污染管控措施;

  (2)及时总结评估本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农业农村局:

  (1)负责指导流域范围内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的尾水达标排放;

  (2)负责处置因农业面源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

  (3)及时总结评估本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

  (1)协助处置因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

  (2)负责市级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

  (3)及时总结评估本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水文局:

  (1)负责主要河流水流量监测、预报工作;

  (2)负责水流量变化趋势分析,配合市水利局开展水流量预警等会商,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3)及时总结评估本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气象局:

  (1)负责娄底市流域降水量的监测、预报工作,配合生态环境、水文部门开展水流量变化趋势分析会商,及时发布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2)及时总结评估本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负责枯水期涉水矿山的强化监管;

  (2)及时总结评估本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1)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经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向社会发布预警、应急响应及终止等相关信息,并回应相关舆情;

  (2)及时总结评估本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水生态环境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物资储备;

  (2)在市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3)及时总结评估本辖区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 现场应急工作组

  应急响应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处置组、应急专家组、应急保障组、应急监测组等。

  各工作组组成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1。

  六、监测监控及预防预警

  (一)监测监控

  各地各部门应密切关注辖区内枯水期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1. 市气象局应加强对枯水期气候、降雨等气象状况的预警预报,并将有关信息函告各相关部门。

  2. 市生态环境局应制定枯水期加密监测工作方案,完善水质预警机制。

  (1)对重点污染源、考核断面、重要入河(湖)排污(渍)口、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的,要运用实时数据加强预警预报;对水质不稳定、尚未建设自动监测站的重要考核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不少于每半月一次的加密监测。

  (2)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大型企事业单位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对排放量大、排放情况不稳定的重点污染源,适当加大监测频次。

  (3)对环境敏感区域的畜禽、水产养殖排放尾水,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抽样监测。

  (4)加强枯水期污染源以及断面水质变化趋势分析,及时向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推送预警和水质超标信息。

  3. 市水利局应加强水文监测和分析,根据各流域降雨、水位、水量等因素及时函告相关单位。

  (二)预警分级

  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黄色)预警、II级(橙色)预警和I级(红色)预警。

  1. Ⅲ级(黄色)预警

  河道流量小于居民需水量与生态流量之和的2倍;或任何一项水质指标出现一次临近于相对应功能区标准值(占标率在80%及以上),且应急专家组研判认为需要时,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 II级(橙色)预警

  河道流量小于居民需水量与生态流量之和的1.5倍;或连续2天地表水部分水质指标临近于相对应功能区标准值(占标率在90%及以上),且应急专家组研判认为需要时,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 I级(红色)预警

  河道流量小于居民需水量与生态流量之和的1倍;或断面水质出现持续恶化并持续超出相对应功能区标准限值,且应急专家组研判认为需要时,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七、预警预报与解除

  (一)预警会商

  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全体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分析研判枯水期主要河流水量、水质变化趋势,研究做出应急响应启动决定。

  (二)预警发布

  1. 发布流程

  市应急指挥部做出应急响应启动决定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红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橙色、黄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发。

  2. 发布内容

  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 发布渠道

  (1)通过已建立的应急工作网络,以文件传真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2)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发布预警信息;

  (3)提供应急预警的新闻稿,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发布预警信息。

  4. 级别调整

  预警信息发布后,可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措施的效果和专家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再次发布。

  (三)预警解除

  突发环境事件经应急处置得到有效控制、水质稳定达标后,可以解除预警。

  八、应急响应

  (一)Ⅲ级响应措施

  1. 对国控、省控监测断面的监测频次提高到每半个月一次。

  2. 重点排水单位加强管理外排废水的监测。

  3. 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市水利局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4. 加大对涉及流域内主要污染物的排污单位的监管力度,重点对废水排放重点行业和特征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增加日常巡查、抽查、暗访频次。

  5. 加强对通航水域船舶管控,禁止船舶向水体违规排放污染物和弃置废弃物。

  6. 采取合理调水措施。根据枯水期水量、水质等情况,报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实施局部水量微调利用。

  (二)II级响应措施

  1. 对国控、省控监测断面的监测频次提高到每周一次。

  2. 合理利用调水,各水库、电站原则上要保证其下泄流量不小于上游来水流量或不小于设计最小下泄流量,同时做好随时为下游开闸放水的准备。

  3. 流域范围内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污水处理出水的监测频次,对于尾水未进入工业园区废水处理系统的企业,根据应急需要实施减产减排。

  4. 限制辖区内河道外重点取水单位(自来水厂除外)取水。

  5. 河道实行每日专人巡查清理,健全垃圾及时打捞和河道保洁工作机制。

  6. 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考核断面上游一定区域严禁剧毒化学品装卸、过驳和运输等航运作业,依法限制或停止河道采砂、开挖、爆破等水上作业。

  7. 重要流域依法限制通航。

  (三)Ⅰ级响应措施

  1. 对国控、省控监测断面的监测频次提高到每日一次以上。

  2. 市生态环境局每3天对水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市水文局每3天对重要河流水位、流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联合开展预警预报,定期发布提醒信息,实时提出应对措施和要求。自来水供水单位加强取水原水和出水水质监测。

  3.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工业企业巡查执法,严格查处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

  4. 合理利用调水,各水库、电站原则上要保证其下泄流量不小于上游来水流量或不小于设计最小下泄流量,同时做好随时为下游开闸放水的准备,服从市应急指挥部应急调度指令。

  5. 流域范围内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污水处理出水的监测频次,对于尾水未进入工业园区废水处理系统的企业,根据应急需要实施减产减排;针对水质污染特征,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限产停产。

  (四)响应调整与终止

  市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预警变更或解除指令,应急响应自动调整或终止。

  九、总结评估

  应急预警或应急响应解除后,各有关市直单位和部门要将本单位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汇总形成全市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应急响应情况综合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副指挥长。总结评估报告内容应包括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应急响应启动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十、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加强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应对能力,确保预警期间能迅速参与并完成各项应急响应工作。

  (二)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娄底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各自辖区内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工作。

  (三)资金保障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期间工作经费。

  (四)技术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气象局要加强信息共享,做好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相关指标、数据变化过程趋势的专业技术分析,为市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提供基础技术保障。

  (五)通信保障

  构建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市区枯水期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应急组织机构联络网络,确保应急响应指令畅通(详见附件2)。

  十一、预案管理

  (一)预案培训。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应围绕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开展培训,确保应急响应时迅速反应、监督执法到位;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围绕各自所需落实的应急措施开展技术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

  (二)预案管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根据本预案的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

  十二、附则

  编制《资江流域锑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作为本应急预案的子方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2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三、来人闯入园内,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清逐出门。

  四、园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拨打"110"报警。

  2迅速报告幼儿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4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5作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6。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7。组织园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五)、防震安全应急预案

  为提高对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保正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为加强破坏性地震的预防和发生后的'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成立幼儿园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震后应急行动和措施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市范围或临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幼儿园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本园抢险救灾工作,各抢险救灾小分队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园集合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到室外活动场地或其它空地设立的紧急避难场所。

  3关闭、切断幼儿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火灾。

  4各抢险救灾小组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5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雅安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最大限度地保护水生态环境不受污染,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减少因水体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及危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119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雅府发〔20xx〕19号)等相关规定和程序,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各类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中所指突发水污染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受污染对象主要包括地表水、饮用水及地下水。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标准,将突发水污染事件按照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1)因水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水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2.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1)因水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水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xx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3.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1)因水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水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xx万元以下的;

  (4)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水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4.一般突发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水污染事件:

  (1)因水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水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水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组织指挥体系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局办公室,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环境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及市环境保护局相关科室人员所组成。在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配合相关部门紧急开展环保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应急工作。雅安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负责调查重大突发水污染应急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一)应急指挥组及其职责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总指挥组负责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水污染应急事件的全面工作;领导水污染应急现场环保工作组工作。

  (二)信息组及其职责

  组长:

  主要成员单位:

  成员:

  职责:负责对水污染应急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报、发布,做好上传下达和对一线处置工作的监控,督促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三)现场监测组及其职责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单位:

  成员:

  职责:负责水污染应急事件的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污染变化趋势;根据现场调查、监测结果,确定污染事故类型、危害、污染范围并编制监测报告,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安全防范、救援、环境安全处置技术等方面的决策依据;负责对事故污染实施跟踪监测,为应急工作的终止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和检查各地区监测部门的应急监测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现场监察组及其职责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单位:

  成员:

  职责:开展对突发水污染应急现场勘查工作,及时形成报告上报应急指挥部;协助当地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现场处置与技术咨询组及其职责

  组长:

  主要成员单位:

  成员:

  职责:参与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应急工作,协助应急指挥部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在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建立重大水体污染预防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体系,全面掌握重要水体水质状况。对本辖区内重要河、库地表水和集中饮用水源地、重点地下水源地水质进行定期常规监测,根据地表水水质功能区划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进行常规监测断面的'布设、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的确定和监测数据结果的报告。按照国家和省、市环境监测和数据传输、报送的技术规范执行。市环境监测站是全市各类水体水质监测的技术中心、数据中心,负责对水体水质监测数据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并定期、及时将水质监测情况按规定报送市环境保护局在市环保局网站公示。发现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市保护局报告,并初步分析问题发生的可能原因。

  (二)全面掌握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依托全市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根据企业和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掌握企业和单位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加强对排污企业和单位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监控排污企业和单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

  (三) 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水污染应急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四) 市环境保护局各部门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综合分析和评估市内常规监测数据、环境监管信息和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对发生在辖区外但有可能对我市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五) 建立信息交流网络平台。与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处置管理系统保持信息及时快速传递,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普及水体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防护知识,实现重大水体污染事件信息互通。

  (六)预警行动。雅安市环保局获得可能发生水体污染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受污染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不能直接接触和不能饮用的水体等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七)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开应急指挥部全体人员会议(如遇通讯中断必须自行到市局机关大院集结),根据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情况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各专业应急组迅速进入应急状态,集合待命;检查落实环境应急队伍、物资的储备;对局属各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部署。

  在尚未确定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市环境保护局立即派出环境应急监察、监测小组赶赴事发地现场,协助县(区)环境保护局及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环境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波及其他区县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根据事发地县(区)政府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向市环境保护局、市政府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二)分级响应制。

  应急事件工作坚持属地化处置的原则,各县(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支援。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I级响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Ⅱ级响应由省环保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Ⅲ和Ⅳ级响应由市环境保护局和各地区政府组织实施。

  (三)分级响应程序和内容

  1.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专业应急队伍、救援装备、现场监测和处置设施必须按照规定时限要求集结到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应急专家等有关人员在接到命令后应及时到位。

  2.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报告时限和程序。

  (1)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

  (2)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雅办函〔20xx〕11 号)、《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雅委办〔20xx〕50号)等文件要求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信息。

  3.在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处置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4.为避免因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或扩大,各县(区)环境保护局立即对辖区内涉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每天坚持向市环境保护局电话报告风险源企业动态, “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5.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突发水污染应急造成和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具体情况分析。根据专家的建议,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环境应急工作。

  6.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并经市政府同意,请求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支援。

  (四)应急处置

  1.处置措施

  按《雅安市突发水污染应急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部门职责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的污染控制建议。涉及工业企业和危险品重点监控单位的污染事件,应立即与业主单位联系,指导其进行事故处理。

  2.现场处置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2)控制污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危害。

  (3)现场人员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应报请市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或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不能与之取得联系的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处理后报告。

  (4)应急处置工作立足长远,应彻底消除危害,保证污染无继续发生可能。

  (五)扩大应急

  对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污染事故的发展状况,及时报告上级应急指挥部,请求启动上级应急预案。如事态紧急,应请求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或请求省政府及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资源增援。

  (六)安全防护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故的特点,佩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发现场的程序。

  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办安排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应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七)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再次免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八)信息报告及通报

  1.报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报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能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

  2.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雅办函〔20xx〕11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报告分类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3类。

  初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源强、可能的危害症状、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以及有关建议意见。

  4.事件通报

  事发地环境保护局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通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由市外侨办按《雅安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报省政府外事办。

  5.信息发布

  突发水污染应急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市环境保护局报雅安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对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于一般性事件,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发布,对影响重大的事件的信息发布,经市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按照国务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或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实施。

  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省政府或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

  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市政府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

  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或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决定。

  五、应急终止与后期处置

  (一)应急响应终止

  当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的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政府终止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须继续进行为止。

  (二)事件调查与损害评估

  由环境保护局牵头,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在应急调查的基础上,查明事件详细原因和性质。

  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三)善后处理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四)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或阻碍应急处置行动,扰乱社会秩序、谎报情况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响应设备设施。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为突发水污染应急环境应急专业队伍,应当配备应急工作所需的通讯工具、信息化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品和应急交通工具等设备和设施。所需设备设施由市环境保护局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从环境监察队、监测站及市环境保护局各科室调配使用,及时补充购买所欠缺的应急设备设施。

  (二)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突发水污染应急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演练计划,适时组织不同形式和规模的演练。

  (三)将日常突发水污染应急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指挥部维护应急工作所需仪器、设备(如卫星电话、监测仪器等)所需经费列入日常财政预算,在装备、资金和物质上给予充分保障。

  七、附则

  本预案由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水体污染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4

  (一)指挥部及职责

  1、成立临海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科),鲍先法兼任办公室主任。

  2、工作职责: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制定防止、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对策和措施,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各专业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组织协调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人事科

  (2)工作职责:会同指挥部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指挥部提出建议,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与市政府、市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全面掌握了解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宣传信息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办公室

  (2)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起草、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指挥部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应急救援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基础教育科

  (2)工作职责:与市、学校指挥部配合,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4、事故调查处理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安管科

  (2)工作职责: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解决办法等。

  5、后勤保障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计财科

  (2)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教育系统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应对突发事件灾难采取应急措施,营造学校安宁的环境,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思南县许家坝第二小学突发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学校设突发性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设在教师办公室,由向 利(办公室副任)具体负责,成立突发性应急领导小组。

  1、突发性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冉杰(校长)

  副组长:、张云强(安全副校长)

  成 员;刘贵凤、、谭其美、、杜竹霞、杨 凯、邬泽华、向 利 蒲玉

  职 责: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情况;指挥抢救,制止事态扩大,尽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初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2、过滤急救小组

  组 长:张云强(安全副校长) 副组长:任右臣(政教主任)

  成 员:蒲玉、邬泽华、向 利和各班班主任、各室生活指导教师

  职 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组织班主任现场过滤。组织学校力量急送,配合校外力量的抢救工作。

  3、医疗救护小组

  组 长:刘贵凤(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杜竹霞(教务主任)、校医 成 员:邬泽华、各学科任课教师

  职 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协调各应急工作;及时请求当地政府、交运、急控中心、医疗卫生及社会力量的支援。

  4、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谭其美(总务组任) 副组长:杨 凯

  成 员:蒲玉及生活指导教师

  职 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抢救车辆、抢救物资的调配及生活保障等工作。

  5、家属安抚小组 组 长:冉杰(校长)

  副组长:刘贵凤(教学副校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职 责: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及受伤师生、财产受损情况;安抚家属,处

  理善后处置工作。

  二、学校突发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性食物中毒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镇(区)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突发情事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随即启动《思南县许家坝第二小学突发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时向政府、交运、急控、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

  2、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生命至尚”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做好事故现场留样工作,上交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性食物中毒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四、预防措施

  1、不许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入食堂。

  2、坚持食堂卫生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及从业人员健康制度。

  3、坚持食品合格购买索证索票制度及消毒制度。

  4、坚持食品留样尝试制度、领导陪餐制度。

  5、坚持食堂24小时轮岗,预防外来投毒事件。

  6、坚持专人责任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7、加强学生食物中毒自救常识教育。

  8、组织学生自护自救演练。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6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及责任: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3、校长负责安全工作小组的XX和管理,做到召之即来,妥善处理。出现事故时校长负责立即上报省运会主管领导,并在X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校长负责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接待站医务人员负责对事故中受伤、生病人员的监护;科长负责维持好秩序,XX科长负责保护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

  二、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重大盗窃、人身伤害事故时,校长要拨打110报警,拨打120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保卫科要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接待站医务人员在120医务人员未到前要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校长用电话向接待站领导报告。

  2、发生火灾和民用爆炸物品等事故时,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校长,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火灾,校长在火场统一指挥,正确选择灭火方案,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XX负责从安全通道疏散运1动员及师生贵重物品。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接待站医务人员做好伤员救助,朱校长负责事故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发生工程建设、校舍安全、燃气事故时,值日人员应拨打120急救,110报警电话。校长立即XX人员开展抢险工作,处理好事故区域警戒和人员疏散,防止事态扩大。校舍坍塌事故时,值日人员要及时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贺校长拨打电话通知市政府建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4、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时,校长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告知中毒的症状及特点,校医迅速XX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同时朱校长和XX保护好事故区域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扩大。贺校长拨打电话通知市政府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5、发生交通事故时,校长应拨打122交通肇事电话和120急救电话,XX要保护好事故现场,接待站医务人员对伤员进行抢救。XX要及时通知运动员领队,并做好相关的思想工作。校长拨打电话通知市政府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事故发生后,学校将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追究,责任到人,依法进行处罚。对受害者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进行必要的补偿或者进行人道主义救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消除各种不良形象。总之,当学校发生意外时,使用本方案及时有效地对事故进行抢救,把各种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院医疗设备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有效地应对正常诊疗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地质灾害,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医院应急XX、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地质灾害保障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而造成群体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医院应急医疗保障小组是科室应急保障小组的领导机构,负责医院应急保障工作的开展;科室应急保障小组负责本科室应急保障任务的执行,科主任为科室应急保障小组负责人。

  三、医疗装备应急保障工作体系

  (一)当启动医疗装备应急预案时,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平时应做好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装备的储备,以备应急状态下紧急使用;定期查看和更新储备设备,使之经常处于有效期和正常状态。

  (三)平时应建立好应急状态下的.设备采购渠道,每种设备供货方至少3家,保证应急设备可在24小时内到货。

  (四)应急状态下,设备采购可采取先调拨,后议价的方式,以最快速度保障供应。

  (五)应急状态下,设备维修保障组采取先维修后报告的方式,以满足技术保障的需求。

  (六)应急状态下,医疗设备应急保障小组有权根据就近原则临时调配临床科室闲置设备供应急保障使用,保证5分钟内到达现场。原则上不允许调配急诊室、ICU病房、手术室的抢救设备到其他科室使用。

  (七)应急状态下,小组成员每半个工作日向应急小组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小组负责人每日向上级机构汇报本部门应急保障工作情况。

  (八)应急状态取消后,小组成员2个工作日内应书面总结工作经验,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机构书面汇报此次应急保障任务情况。

  四、培训和演练

  设立定期应急保障培训制度,使应急保障小组成员熟练掌握应急工作流程和要求,并适当进行应急保障任务的演练,提高小组在真实状态下的应急保障能力。

  常见突发事件与预防

  一、当发生停水、停电、停气时

  应提前通知科室停止时间和恢复时间,以便提前做好准备和检查应急用设备,启动应急预案。

  当停电时:

  (1)大型贵重医疗设备要提前关机,避免数据丢失;

  (2)配有充电电源的设备,要经常检查充电情况,及时充电,保证停电时立即启用。

  (3)配有UPS电源的设备,要经常检查UPS工作情况,确保断电时立即工作。

  当通电时:

  在来电之前要检查机器是否提前拉闸,避免在开机状态下突然来电,造成瞬间的冲击电流过大,而损坏设备电源和电路板。

  二、当停气时:

  (1)要启用手动操作简易呼吸机。

  (2)要启用电动吸引器吸痰。

  三、要消除工作环境的隐患:

  (一)大型贵重医疗设备对工作环境要求很严格,如湿度、温度、洁净度等,因此,空调、除湿器等出现故障也不可小视,要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医疗设备正常工作。

  (二)工作房间顶棚漏水,有时水会漏到医疗设备内部,造成电路板腐馈或烧坏,所以应及时处理。

  (三)在安放大型贵重医疗设备电缆线的顶棚和地缆沟内,要放置灭鼠药品,防止老鼠咬断电缆造成设备停机。

  (四)当因科室使用的医疗设备造成医疗纠纷时,应马上封存该设备,并立即上报上级,等待厂家和相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五)对于重大故障造成患者无法进行检查和治疗时,设备科应提出处理意见,并由协管部门联系协作医院,疏散患者,保证患者及时检查和及时治疗。

  (六)对于带有放射性和有毒害的医疗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正确的工作流程去操作,防止事态扩大。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8

  为提高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一)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急需采购、调用大量医用卫生耗材。

  (二)本地区发生人员重大伤亡事故,需要进行紧急救援并进行急救。

  二、组织领导

  成立突发性紧急事件卫生耗材供应应急小组,统一指挥我院突发性紧急卫生耗材供应应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预案启动后紧急医用耗材的'紧急采购、运输、配送及协调处理等各项工作。

  三、预防措施

  (一)设备科制订《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卫生耗材目录》,包括:名称、供应商等。

  (二)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卫生耗材按事件的性质分别分类储备。应急卫生耗材储备在设备科仓库,专人、专柜存放。

  (三)《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卫生耗材目录》需及时更新添加。四、应急处置

  (一)当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紧急卫生耗材供应应急小组成员应及时到达现场,服从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供应商进行应急耗材供应。

  (二)设备科仓库值班人员遇到医院紧急卫生耗材急需供应时,应对事件的内容、性质及所需卫生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等有关信息进行详细的了解并记录,及时上报储备情况,并报告设备科主任。

  (三)设备科主任及时上报医院应急办,突发性紧急事件卫生耗材供应应急小组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供应计划,由耗材供应应急小组成员具体联系相关供应商进行紧急供货。

  (四)突发性紧急事件卫生耗材供应应急小组做好相关记录。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9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学生校内意外受伤事件,提高应对和处置学生校内意外受伤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校内意外受伤事件应急工作机构,明细人员分工、职责要求。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中小学全体领导干部、班主任

  职责:负责制定学生校内意外受伤事件应急预案,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学生校内意外受伤事件处置工作中统一指挥、科学决策,成立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把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应急专业救援队伍:

  组长:体卫艺主任

  成员:卫生保健教师、中小学体育教师。

  职责:在校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在专业人员没到来之前进行应急救护。

  (二)专项工作组

  1.通讯联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干事

  职责:负责联络当地公安、医疗等救助部门,负责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发生和现场抢救、处置情况,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与留存和现场的取证、信息的整理和报送等工作,按照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意见向社会有关部门发布信息。

  2.疏散引导组

  组长:教导主任

  成员:级部主任、班主任、教师

  职责:引导全体师生迅速疏散、撤离现场。

  3.现场救护组

  组长:体卫艺主任

  成员:卫生保健教师、心理咨询教师及心理课教师

  职责:根据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急救并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政教主任

  成员:政教处干事、保安

  职责: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现场秩序的维护,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引导公安、医务车辆驶入现场,配合卫生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主任

  成员:总务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车辆调动,人员调集,工具、设备物资以及受伤人员生活物品的`供应。

  6.善后处置组

  组长:副校长

  成员:学校有关领导

  职责: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伤病学生的安抚慰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联系保险公司,对伤亡学生进行理赔,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二、预防预警

  1.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定预防学生校内意外受伤事件相关工作制度,将各项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明细相关岗位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

  2.重视安全应急教育。利用安全教育课、国旗下的讲话等,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强化对学生行为习惯规范教育、校内活动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做好学校安全设施排查工作。定期对学校场地、房屋、围墙、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落实师生值日制度。学校每天安排领导、教师全天候值日;值日领导和老师每天按时到校,落实职责,课间及午间由班主任教师值日巡察,学生集会、放学时,相应楼层值日人员到楼梯口值日,防止学生拥挤;放学时,领导及教师校门口值日,协助保安人员做好校门口安全。

  5.落实校园保安制度。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实行来人登记制度,有效地防止了外来人员校内伤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6.做好警示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国内发生在校园学生意外受伤事件,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对学校易发生学生校内意外受伤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等,提前向教师、学生提出预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响应

  1.第一发现人发现学生校内意外受伤事件时,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应尽快救护受伤学生,需送医院立即送医院。

  2.第一发现人立即电话报告校长情况。报告内容必须准确全面,包括具体时间,地点,及简要情况。

  3.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现场救护人员根据受伤情况确定受伤事件等级,等级分重大事故、一般事故、轻微事故三种。

  4.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学校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教体局和属地党委政府。

  5.及时安排班主任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二)预案启动

  学校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应急总指挥(校长或副校长)立即通过广播系统或通讯工具下达命令:

  各工作组人员立即就位,开展工作。

  (三)事件处理

  1.校长第一时间到位,亲自现场指挥,总体协调控制。

  2.安全保卫组人员到位,立即设定警戒线,保护事件现场。

  3.医疗救护组人员迅速到位,立即展开现场救护,对受伤学生进行逐个了解情况,一般伤情,立即把受伤的学生送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现场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并派专人护送和照顾。

  4.通讯联络组立即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赶赴医院,协助救治。

  5.后勤保障组立即调用车辆、物资等候用。

  6.通讯联络组要第一时间着手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7.疏散引导组、班主任做好在现场其他学生的思想稳定、安抚工作

  (四)信息报告

  1.领导小组及时写出事件书面报告上报教体局。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件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2.事件补报:根据事件现场情况变化、受伤人数变化等,由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情况补报。

  3.信息发布:学生校内意外受伤事件对外消息发布,必须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发布,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消息,以免报道失实,造成混乱。

  (五)善后处置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形成书面调查材料报教体局。

  2.安排心理教师、班主任做好其他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慌心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善后处置组做好家长安抚和保险理赔工作。

  4.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及时澄清社会谣传。

  5.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汲取事件教训,完善防范措施。

  6.责任追究:学校对工作失职,不认真履行疏导、保护、管理职责,酿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根据事件情况进行责任追究问责。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0

  为应对防不胜防的学校突发性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以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学生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中"突发性事件"主要指危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

  1、传染性或季节性、暴发性疾病,特别是"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麻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感染性腹泻等;

  2、由于食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3、组织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交通事故;

  4、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的相互挤压事故;

  5、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故;

  6、由心理原因发生的自伤自残自虐性事件;

  7、学生在校内发生的'意外性伤害事故;

  8、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的事件。

  二、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成员应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锐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按规范操作,排查和消除各种隐患。

  2、早发现。即要求严格执行轮值制度,分区域安排值日巡视人员,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晨检、午检、班检制度,关注每位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执行各项检查评比制度,及时汇总分析情况、反馈信息。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防非"要求准确、及时地上报有关信息;一旦发现突发恶性的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由学校向地方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必要时向"110"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制度,应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尽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应立即组织人员就近送医院救治(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等);相关班主任及时与学生家庭取得联系,说明基本情况,让家长到现场协同处理;如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的,对密切接触人群或班级,在稳定情绪、维护秩序的同时,采取一定疏散隔离、检查观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杀处理;同时,应注意急而不慌,尽可能了解和掌握事件的第一手资料,以利于事故的正确处理。

  三、一旦学校出现突发恶性的事件,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1、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z

  组员:z

  其职能主要有:

  ⑴、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⑵、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情况;

  ⑶、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⑷、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⑸、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z

  组员:z

  主要职责有:

  ⑴、立即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最近医院救治(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

  ⑵、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校长保持联系;

  ⑶、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况。

  3、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z

  成员:z

  主要职能是:

  ⑴、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⑵、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⑶、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⑷、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⑸、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z

  成员:z

  主要职能:

  ⑴、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⑵、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⑶、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资料小组: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1

  酒店是公众集聚和出入的重要场所,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为了有效保护客人和员工的正当权益、维护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酒店现制定部分防止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和贯彻执行。

  一、总则

  1、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把应急管理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的酒店环境。

  2、建立健全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理培训制度。对本部的`员工定期进行培训。开展应急知识和宣传普及活动的必要地应急训练。

  3、经常对本酒店所辖区内容易引发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工作环节进行检查。掌握并及时处理存在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明确提示和要求本酒店员工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异常情况或有不安全因素,有义务和责任向部的负责人或有酒店有关部门报告。如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对报告人实行奖励。

  二、处理与客人纠纷的一般方法

  1、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人争吵与斗殴,在客人情绪激动时,多使用礼貌用语“对不起”。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或者保安部进行处理。

  2、在处理与客人纠纷时,应站在客人角度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换位思考,不随意推卸酒店的过失和责任。酒店由于过失,对客人造成的伤害或损失,酒店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免造成事态的扩大。

  3、处理与客人重大纠纷时,酒店应本着讲情、讲理、讲法的处理原则,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协同处理。

  三、酒店治安应急预案

  1、发生案情立即报告和报警

  (1)每个员工在酒店内一旦发现发生了抢劫、绑架、凶杀、枪杀和意外事故等重大案件,首先要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然后再迅速将案情、事故信息通知消防中心(监控室2321)同时不要惊慌失措,应沉着冷静。

  (2)报警时应语言清晰,案发时间、地点、区域、楼层房号、人员及简要情况报告要清楚,告知报警人的部门和姓名。

  (3)各部门员工在酒店区域内发现异常情况、可疑人员和人员聚众有闹事苗头的要及时报告保安部消防中心(电话:2321),或保安部经理(电话:13873982005)和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电话:13975935155)。

  (4)消防中心要注视监控画面,应同时迅速准确地记录案情信息,并立即报告保安部经理,晚班报告大堂副理(电话:2669、3188)。根据事故大小由大堂副理决定是否报告值班经理。

  (5)保安部经理接到报警后须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案情后,立即向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汇报。

  (6)副总经理接到报告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做出决定是否向上级报告和公安机关报案。

  2、保安部职责和任务

  (1)防中心(监控室2321)立即通知大堂岗和其他岗位保安,同时注意保护现场,特殊情况需经公安部门到达后同意即可。

  (2)保安人员赶赴现场后,划定警戒线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维护现场秩序。

  (3)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正行凶或准备逃跑,应立即将其抓获并派人看守,待公安人员来到后交他们处理。

  (4)如有人质被他们绑架,应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待公安人员来现场后配合行动。

  (5)如被害人伤势严重,应立即与市急救中心联系前来抢救;如被害人已经死亡,要立即报告公安人员迅速处理,同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禁问题扩散。

  (6)记录整个案件的处理情况,其他部门按总经理室指令配合保安部或公安部门工作。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2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程序、职责和措施,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财产安全,及时、有效、正确地实施应急救援。根据国家的有关安生生产的法律法令,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第一条、突发性事件的内容

  1、预防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近期主要是预防火灾安全;

  2、预防疾病;

  3、预防食物中毒;

  4、突发性工伤事故。

  第二条、突发性事件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1、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余樵

  副总指挥:季峰 丁峥元

  成 员:刘文海 王海金 唐荣 王豪 陆俊 卞介永

  2、总指挥、副总指挥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全面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受伤人员现场抢救及护送转院等工作;

  3、保安人员负责现场灭火、警戒、道路管制、疏散引导、治安保卫、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等工作;

  4、行政部负责指挥、组织人员现场救火和事后现场保护,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事件结果评估,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5、生产部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宜,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支援;

  6、在紧急状态下,各部门负责按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地实施生产、电器等设备的紧急停用及相关事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7、浙CV3465、浙C0658、沪D56409、浙CV6782为应急救援指定用车,在接到指挥部救援指令后,必须火速赶赴现场集结待命。

  第三条、应急保障措施

  1、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快速反应、协调作战、单位救援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配备、配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经常性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长期处于良好状态,当前重点是要定期检查灭火设施,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常识教育,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每年举行一次安全救援演习,提高员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确保公司各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一旦发生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可以依法支配、统筹、调动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装备、器材、物资等资源;

  5、灾害发生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实施救助,并立即报告总指挥,同时报警:火警119、中毒疾病120、伤害事件110。

  第四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职责

  1、日常管理、一般突发性事件由行政部负责,其他各部门协助;

  2、发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工作,行使工作职责;

  3、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救援行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五条、任何员工都负有保护公司生产设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损坏的义务,严禁任何人乱用和损坏安全设施。

  第六条、各部门都应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的第一时间内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并积极组织、实施救助,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力量实施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七条、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定期开展应急救灾演习活动,提高全员自救、互救能力,为应急预案的实施打好基础。

  第八条、凡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肺结核、甲肝、乙肝等)的员工,应及时治疗和休养。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严格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应急救援的紧急指令,全力以赴参与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3

  为切实搞好我校校园安全工作,预防应对校园暴力、火灾、拥堵踩踏、食物中毒、传染病、恶劣天气及地震等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

  一、管理机构

  组长:(校长)电话:

  副组长:{副校长)电话:

  (总务主任)电话:

  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门卫及全体男教师

  下设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二、部门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对安全组同志具体分工,做到人人负责,职责明确。

  (1)总务处要保障安全设施的购置和检修保养工作,要落实门卫职责,负责配合公安、交警、医疗等有关部门对饮用水、食品、校园周边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校门口一定范围内的游摊浮点进行说服清理。

  (2)教导处要加强对师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养,组织一定形式的安全讲座和演练,培养学生良好的守持续、讲规则、讲卫生的行为习惯,要指导检查各班级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情况。

  (3)应急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沟通,收集了解有关安全工作的信息、资料、法律政策。发现问题,要及时引导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要督导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在事故发生后要协助校长,组织抢救工作,要负责事故的`善后事宜。

  三、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安全组成员要保持警惕,提高认识,把校园安全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当作学校管理的重中之重来做,一旦发现或发生师生校园行凶、中毒、精神病患者、火灾、拥堵踩踏、自然灾害等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时,要立即启动该应急处理预案。

  1、现场控制与报告

  发生安全及突发性公共事件后,发现人要立即通知学校安全事件管理小组有关人员,小组负责人及成员要立刻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校园保安队伍控制现场,制止事态漫延。并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110)消防(119)交通(122)医院(120)电话,寻求支援,并立即组织人员投入自救自保,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备案。

  2、人员调配:

  门卫:负责在校门口等待医护及救援人员到来,召集、带领医务及公安、消防人员到事发地点,立即投入紧急救护。

  校长:负责现场指挥、人员调派。

  总务处:负责保护现场,就近安排、集中中毒或受伤人员,疏散群众,做好隔离安置工作。组织事故初步调查、判断、分析,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教导处:负责组织学校男教师、青年职工投入抢救,协助医护人员输送重病号到医院抢救;如有教师受伤,做好班级管理老师的配置。

  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第一时间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必要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班主任:时刻要跟本班学生在一起,保护学生安全。

  3、逃生线路

  当遭遇火灾、地震、暴力等突发性公共事件时,全体师生要根据实际情况,择选安全便捷的线路,快速有序的逃离灾区,疏散到学校大操场。

  4、事件处理及原因调查

  保护现场,隔离控制有关人员,对可疑物品取样封存;留样的和现场取到样品送公安或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分析事件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

  5、汇报

  发生安全事件后,学校各部门要加强管理,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将情况及时向全校通报,对师生进行教育,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根据事故处理情况,学校安全管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事件原因及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一实验小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报警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电话:120

  2、应急指挥人员:

  XX、值日行政干部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应急办公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其他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逐级报告。

  (3)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4)如是活动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5)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或通知辖区派出所。

  4、注意事项。

  (1)处理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2)年级或班级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前提出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4

  1、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理恐怖事件,将突发恐怖事件对社会稳定、人员和财产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公司经营工作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2、范围

  规定了发生恐怖事件后 ,临夏公司及时、有效地统筹指挥恐怖事件处理行动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3、应急处置(救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3.1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处置(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恐怖事件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点,维护公司以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和社会稳定。

  3.2原则

  3.2.1统一指挥原则。防恐事件的处理工作必须在临夏公司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

  3.2.2单位自救:社会支援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恐怖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反恐事件应急处置(救援)预案,防止事态扩大。

  3.2.3各司其责原则。机关各部门、油库、加油站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做到协调有序、快速反应,积极做好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3.2.4积极采取预防为主和确保稳定的原则。在处理防恐事件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公司成立防恐应急处置(救援)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救援)办公室:

  1、处置组组长:王福荣

  2、处置组副组长:王庆凯殷积强赵学龙何淑英

  3、处置组构成:??

  指挥组:储运安全环保部

  保卫组:加油站管理部经营销售部

  后勤组:人力资源部投资基建部?财务资产部

  信息组: 党群工作部综合管理部

  4、防恐事件报告联系电话:0930-6217450

  二、职责:

  处置组组长: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形势做出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

  处置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对恐怖事件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完成组长下达的任务。组长不在时副组长代行其职责。

  指挥组:在处置组组长的带领下,组织救援工作,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公司对突发恐怖袭击的应急处理工作。

  保卫组:及时了解恐怖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现场情况、伤亡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规避恐怖事件造成的风险并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情况,遵从上级指示,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初期的救援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防死守;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通知派出所支援处理事件。

  后勤组:负责后勤保障,调动车辆、物资,组织对伤员的抢救工作。

  信息组:负责协调指挥各组开展工作,保障各项指令的上传、下达,做好简报汇编及防护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告现场情况

  四、防恐应急处置预案

  一、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冲击公司或加油站处置程序

  1、组织保卫力量将人员控制在外围;

  2、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有关领导;

  3、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讲清楚事情经过、参与人数、所携带的器械、事件发生的地点等;

  4、将员工撤离到安全的地方,不要将员工卷入闹事者行列;

  5、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6、通过监控系统将整个闹事过程全部记录在案,以备有关部门取证。

  二、受伤害员工的处理程序

  1、立即疏散人员;

  2、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有关领导;

  3、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讲清楚事情经过、参与人数、所携带的器械、具体发生的地点等;

  4、将受伤的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6、寻找作案人。对于仍在公司及库站的,要派人跟踪,防止其继续伤害无辜或畏罪自杀、潜逃;对于已经离开公司及库站的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讲清楚该人员的具体特征;

  7、做好善后工作。

  三、持械劫持员工的处置程序

  1、立即疏散其他未被劫持的`人员;

  2、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有关领导;

  3、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讲清事情经过、参与人数、所携带的器械、具体事件发生的地点等;

  4、能力范围内将劫持犯控制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区域内,并封锁该区域;

  5、在公安部门未到之前,稳定劫持犯情绪;

  6、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7、对于有伤员的应尽可能的救出,采取有效的急救,危重伤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8、做好善后工作。

  四、被生物、化学武器袭击应急程序

  1、立即疏散未被感染的人员,封锁受感染区域,将受感染人员控制在一定区域;

  2、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3、向当地公安机关、政府部门求助,讲清楚事情经过、发生的时间、地点、受感染人员的数量等;

  4、稳定受感染人员的情绪,让他们交流正确的信息,释放精神压力以及寻求感情支持;

  5、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6、及时清洗身上所穿衣物,并进行消毒;

  7、做好善后工作。

  五、受到炸弹袭击的程序

  1、疏散其他人员,抢救伤员,划定封锁区域;

  2、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3、启动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讲清楚事情经过、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人员的数量等;

  5、寻找发现作案者;

  6、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7、做好善后工作。

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将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呼伦贝尔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呼伦贝尔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等。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轻危害: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并按照级别实行分级响应。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责任到位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应对和处置。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预警、响应、指挥、处置、善后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处置手段科学、快速、高效。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呼伦贝尔市级组织指挥机构

  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水污染应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或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可报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成立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成立呼伦贝尔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总指挥,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呼伦贝尔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

  对需要自治区层面协调处置的突发水污染事件,由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请求,或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自治区已成立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或已派出工作组的,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全面配合自治区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

  对跨盟市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由各有关盟市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对需要自治区级协调处置的跨盟市级行政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由有关盟市级人民政府向自治区政府提出请求,或由有关盟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请求。

  2.2旗市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跨旗市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由各有关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共同负责,或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负责。各旗市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完成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的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 预警

  3.2.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水污染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环保部相关规定执行。

  3.2.2预警信息发布

  蓝色预警(四级)由旗市区级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发布;黄色预警(三级)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环境监测信息或相关部门、单位的信息报告、通报,研判可能发生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时,应及时向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呼伦贝尔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或方式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三级预警信息,有上升为二级以上趋势的,应当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并由其按规定启动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各旗市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环境监测信息或相关部门信息报告、通报,研判可能发生一般突发水污染事件时,应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布的四级预警信息,有上升为三级以上趋势的,应当及时报告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及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并由其按规定启动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3预警行动

  开展污染源调查。开展对生产、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的普查,掌握全市涉水污染企业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区域,立即处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态扩大。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调集水污染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防范准备。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水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的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信息报告与通报

  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情况,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

  事发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突发水污染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要求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

  3.3.1部门间信息通报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恐怖活动等可能导致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2跨区域的信息通报

  突发水污染事件已经或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盟市级行政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信息时,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要及时通报相关区域盟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提出向相关区域盟市级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对以下突发水污染事件信息,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立即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1)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2)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3)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境内突发水污染事件;

  (4)境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我境内突发水污染事件;

  (5)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水污染事件。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II级、Ⅲ级和IV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分别启动I级、Ⅱ级应急响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一般突发水污染事件,启动IV级响应,由事发地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应对工作。

  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1.1 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级别。

  4.1.2 较大水污染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xx万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4.1.3 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xx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4.1.4 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水污染事件。

  4.2应急响应行动

  4.2.1呼伦贝尔市层面应对工作

  (1)初判发生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时,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督促当地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

  初判发生重大以上突发水污染事件或事件情况特殊时,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并立即派遣应急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指挥协调工作。

  (2)当需要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时,成立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工作组。主要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指导地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根据地方请求,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对跨旗市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3)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成立呼伦贝尔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研究决定地方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事件调查。

  4.2.2响应措施

  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各相关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导截、收容、转移等针对性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主体不明时,在做好应急处置与应急监测的同时,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2)事发地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组织制定综合治污方案,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3)根据突发水污染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划定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保障受事件影响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必要医疗条件。

  (4)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况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5)加强应急监测工作。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监测方案,确定监测方法、点位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视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可对监测方案进行适时调整。

  (6)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测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集体中毒等。

  (7)通过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发布、播发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及时、主动、全面、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水污染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8)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3响应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终止应急响应。

  5 后期工作

  5.1损害评估

  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突发水污染事件损害评估按照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Ⅱ版)》等相关规定执行。

  5.2事件调查

  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可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5.3善后处置

  事发地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6 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呼伦贝尔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要积极参加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水污染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水污染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水污染应急监测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水污染应急演练,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6.2物资与资金保障

  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水污染应急物资储备,制订水污染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水污染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水污染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化水污染应急物资储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健全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紧急运输保障体系,负责组织提供应急响应所需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输保障。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6.4技术保障

  建立健全水污染应急专家、典型案例、水污染应急预案等信息库,并实现信息共享。各级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支持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建立水污染应急指挥技术平台,逐步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有关专业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应急需要加强技术保障建设。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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