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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4-09-09 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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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例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

  1、院方接到传染病爆发流行应急救治指令时,立即启动院前急救及院内急救应急预案。

  2、医务科、分管院长会同院总值班紧急集结应急领导组及第三救护队,备好急救物品,特别强调防护用品。

  3、医务科、分管院长快速判断传染病的类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上报有关领导部门。

  4、领导组安排医院相关科室做好床位、急救用品、器材、及房间的准备工作。

  5、大批传染病爆发流行超出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时,领导组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并做好传染病人的安全转移工作。

  6、做好急救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避免接触传染。

  7、领导组安排院急救专家组成员参加院内急救,并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努力提高院内救治的水平。

  8、对一些不明原因爆发流行的传染病在做好院前及院内急救的同时,由领导组提请院外专家会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

  为了提高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集体食物中毒、群发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和避免校园内蔓延。

  三、组织领导具体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园长牵头,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

  2、检查、督促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

  5、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师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制度,班级辅导员负责对所在班级学生的缺勤情况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做好卫生信息的收集。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保持联系,收集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五、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责任报告人:教职员工、园长

  3、报告时限及程序发现突发事件,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传染病事件的处置

  1、一般传染病事件当师生中出现散发的'、常见的如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①相关系部明确专人负责与卫生科保持联系(卫生科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同时送患者到专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各系部配合卫生科对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宿舍进行消毒。必要时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病人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筛查,查找原发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②卫生科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工作。③卫生科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2、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出现甲类传染病疫情事件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暴发时,在市(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①知情者立即向所在系部和卫生科报告或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系部、卫生科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和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并成立现场指挥小组。保卫科负责封锁事发现场,隔离疑似病人,和卫生科一起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样、技术分析、检验以及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②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③避免人群聚集。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其他培训等教学活动。④总务处协调各系、处室配合卫生科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艺术宫、厕所等场所定时进行消毒,通风换气。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当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知情师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科和系部领导,直至学校领导小组,视情况报告市(区)相关部门。

  2、相关饮食部门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

  3、学院学生处、卫生科立即组织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总务处、保卫科、校相关饮食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学生处、团委及时召开学生干部、辅导员会议,通报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师生思想稳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卫生科配合市(区)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当发生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时,按下列程序处置。

  1、学生处、团委、卫生科、班主任等知情人员及时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视情况报告市(区)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联系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各部门积极配合,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各级行政领导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

  1、院方接到食物中毒应急救治指令时,立即启动院前急救应急预案。

  2、院急救领导办公室会同院总值班紧急集结急救领导组及第三救护队,备好急救物品及器材。

  3、急救领导组快速判断食物中毒的性质,人员数量,做出是否启动第二、第三救护队,是否启动急救指挥车临场指挥。

  4、一般性食物中毒事件,由第一救护队,120急救车前往事发地点现场救治,并转移部分轻症患者回院进行院内救治,封存引起中毒食品、饮料、水样送检。

  5、领导组安排院内相关科室,如内科、外科、骨伤科备好床位、急救物品、器材等。

  6、遇有大批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超出本院救治能力时,在尽力抢救重症患者的同时,上报市卫生局,请求增援。

  7、遇有因饮用水污染引发食物中毒时,应立即封存水源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并努力尽快查明原因,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8、安排急救专家组成员在医院参加院内急救,必要时分流部分人员参加院前应急救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实施正确、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地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平常的发病率水平。主要包括:

  1、鼠疫、肺炭疽和霍乱疫情暴发。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6、医源性感染暴发。

  7、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8、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9、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经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

  (三)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主要是指由于食物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点中毒事件。如:

  1、中毒人数超过5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多例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四)恐怖袭击事件

  包括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五)其他群体性事件

  1、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2、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三、职责任务

  (一)先期处置

  医院感染管理科迅速组织专业机构或人员展开调查,初步评估事件性质并立即上报,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及时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时,发现者按照上报时限同步报感染管理科、医务处和值班院领导。由感染管理科负责逐级向上报告,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总结报告。首次报告应当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和拟采取的措施;进程报告应当包括新情况和新进展,并补充、修订首次报告内容;总结报告应当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析结果、事态评估、控制措施,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建议等内容。

  (三)启动应急机制

  医务处在报医院值班领导同意后启动本级应急机制,落实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密切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件属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与地方疾病控制部门联系,确保随时掌握驻地疫情信息。

  (四)落实防控措施

  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查明首发病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查明传播因素、传播方式、发病人数以及密切接触者的人数和行踪,协助完成样本采取等相关工作。

  2、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病员后送隔离救治,按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采取预防服药和预防接种。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组织人员对疫点及各种可疑对象实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政治处和院务处负责加强部队管控。严格控制人员外出及外来人员进入营区,防止输入性感染;暂停集会和集体娱乐活动,避免继发感染的发生。

  5、院务处负责搞好营区室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持通风换气,加强饮水和食品卫生管理。

  6、医务处负责组织开展防病防疫知识到普及教育,实施心理干预。

  (五)应急保障

  医务处、院务处和财经中心负责做好人力、经费、技术和物资(如防护用品、消毒药械等)保障工作。

  (六)应急响应的终止

  医务处负责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终止应急响应,工作恢复常态。

  (七)善后处理

  应急处置结束后,医务处负责组织对事件处置情况进行总结。

  四、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组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人员、技术和物资的应急储备。加强针对性演练和培训,提高高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中,必须贯彻统一组织指挥的原则。要根据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成立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督查、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实施分级管理。

  (三)快速反应、密切协同

  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密切部门协同,实现资源共享,建立系统、规范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四)科学决策、措施果断

  完善和落实监测、预警和事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发挥专家辅助决策作用,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特殊情况特殊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法,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五、处置程序

  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及时报告疫情——初步核实情况——立即抽组人员——紧急启动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尽快评估情况——及时提出建议——指导疫区控制——快速取样侦检——隔离救治病人——组织现场洗消——开展流病调查——实施心理干预——总结报告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规范地进行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3、对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3、负责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的划定意见。参与对控制疫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汇总、分析、评估疫情;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6、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传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6、协同疾控机构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相关检验物、样品采集等工作;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1、突发事件评估组: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突发事件分级(执行市级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3、1周内在一个区(县)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2、腺鼠疫发生流行,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

  3、霍乱在一个区(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

  4、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1~2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200人以上,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应急处理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按照工作职责,配备各类专业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南开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职责

  一、环保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监管医疗卫生部门对医疗废水、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监控医疗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和最终走向,记录废水、固体废弃物产量、处理量、排放量并上报;督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等工作。

  二、环卫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加强晨扫和日、晚两次保洁工作,做好重点路段水洗压尘工作。督查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做好全区垃圾转运站的内外环境卫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日产日清;全天候开放转运站并增加运输车辆,及时接纳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区环卫公厕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严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处罚和处理违章饲养的家禽和家畜。根据需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地域的清洁工作。

  三、公安南开分局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强制管理拒不服从监控隔离规定的被隔离人员和外部闯入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严重扰乱救治秩序的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违章养犬行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查处工作;协助社区做好防治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坚决打击借机制造恐慌、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制售伪劣防护用品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必要时,选派警力全程驻守市传染病医院、防病站、医学观察所和突发事件发生地等重要场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爱卫会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四害,使蚊、蝇、蟑螂和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重点做好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蝇、蟑螂和老鼠传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大力治理外来商贩违章摆卖等乱摆乱卖和违章占路摆卖;严格清理违法经营盒饭、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饮的马路餐桌及马路烧烤;彻底清理全区干、支道路两侧的餐饮、食品制售企业的里空外卖和露天加工;大力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特别是严格治理对外来人口的违章建筑。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农贸、封闭市场防控工作的检查。

  六、工商南开分局

  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对防治突发事件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借机进行违法经营的不法行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七、建管委

  全面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及其外来民工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专人负责各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身体状况、外出登记、民工驻地及重点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发现施工人员出现传染病、中毒症状等,立即通报防疫部门,并立即进行对施工现场的消毒和有关人员的隔离。必要时,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果断处理有关防控问题。

  八、财政局

  强化预算管理,保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经费,并及时足额划拨。加强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九、交警南开支队

  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备勤工作,及时处理交通突发事件。做好对重点医院和隔离区周边的道路疏导,确保交通畅通;严格安全检查。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进津车辆所乘人员的体质监测和车辆的消毒工作;加强逐级报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统单位做好教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宿舍、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统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应急队伍。督查系统单位设立隔离室;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毒和隔离。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按全市统一部署,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学生生活。

  十一、经贸委

  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监控;督查所属各经营单位的消毒、通风、依规购销货等防控措施的落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大中型商场与超市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须的药品、器械、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十二、科委(科协)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普及各种突发事件防治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联合有关部门,负责驻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十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市社会保障中心做好参保人员医治突发事件涉及疾病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预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员和民政救助对象的疫病救治和社会救助工作。

  十五、武装部

  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武装部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控突发事件民兵应急分队,建立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十六、侨办、民宗办(外办)

  负责区内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在区外国人及宗教活动场所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预防和其他应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员的疫情报告制度、

  十七、房管局(含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各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建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工作联络协调组,开展互助和互检,做到监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区居民的预防宣传、保洁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受理业主投诉。

  十八、物价局

  有效监控药店、医院、超市、市场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依法从严处理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稳定价格和群众情绪。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强和规范网吧、歌舞场所、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督查娱乐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娱乐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防控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为;督查食品加工企业落实从业规定的情况。

  二十一、消防南开支队

  做好执勤备战工作;督查火灾救援中心的各种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参战人员和器材装备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时调集所需警力及器材,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出现的其他紧急情况。

  二十二、招商办

  督促大中型企业落实防控突发事件总经理负责制,协助企业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关系。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外资、合资企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三、宣传部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市区有关突发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广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多角度、多侧面宣传突发事件防控的科学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抗击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供水、供电、商业部门(经贸委)

  负责保障医疗机构、卫生防病机构和医学观察留验场所等部门的用电、用水和有关生活用品的供应。

  二十五、街道办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整改;及时协调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卫生局

  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负责疫情监测并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负责突发事件病例、确诊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点、疫区实施管制的建议;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导并实施消毒和隔离工作;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督导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辖区各部门都要做好相应的工作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到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6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存在的瞒报和忽略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幼儿园成立突发性疾病和传染防治领导小组,针对可能出现的传染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和医疗救治机制,要坚决做到快速、及时、完善、稳妥的处理,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保证幼儿园师生的安全。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春蕾幼儿园开园前准备工作,确保幼儿园顺利开园,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结构成立xx幼儿园准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

  副组长:

  成员:各班幼儿教师

  二、开学准备工作要求

  (一)做好园舍环境准备

  1.重点做好园舍环境卫生整治。开展消毒、灭鼠、清除越冬蛛网、虫卵专项行动,对校园物体表面、室内空气和地面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清洗消毒玩教具,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开学前彻底清洁每个教室及其他用房。

  2.保障自备水源防护安全。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幼儿生活饮用水,开学前经监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3.加强园所食堂管理。食堂从业人员须全部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做好其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不得采购野生动物。

  (二)做好教职工培训准备

  1.通过线上学习方式,组织教职工了解掌握疫情防控、幼儿园卫生保健要求与措施、家园沟通方法、幼儿心理干预与支持等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为新学期工作做准备。

  2.做好人员缺口预案。预判受疫情影响而出现的教职工缺口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提前采取措施,确保保教工作正常开展,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教育行政部门。

  (三)做好防控设施准备

  1.在幼儿园保健室附近设立观察室,用于临时留观患儿,不在园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安排医务人员并配备测温设备,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师生因病缺勤追踪及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做好家园沟通准备

  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园沟通工作,周密细致安排开学后的'幼儿接送、请假及幼儿物品管理等工作,提前制定需家长配合支持的有关工作指引,采用多种方式沟通,形成家园合力,共同保障幼儿园工作秩序。对留置家中或外地继续观察的在园幼儿,幼儿园应与其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传递关爱与支持,待其解除观察确保健康后再入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7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在寮步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卫生组织、村民委员会、驻镇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以及个人等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4.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开展演练,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1.4.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1.4.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社区组织与专业防控机构的职责分工,发挥社区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各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职责

  寮步镇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镇长或或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寮步医院院长担任副组长,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职责如下:

  2.1.1组织和动员全镇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1.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2.1.3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2.1.4评估和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2.1.5、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2.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成员和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8

  为切实搞好我校校园安全工作,预防应对校园暴力、火灾、拥堵踩踏、食物中毒、传染病、恶劣天气及地震等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

  一、管理机构

  组长:(校长)电话:

  副组长:{副校长)电话:

  (总务主任)电话:

  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门卫及全体男教师

  下设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二、部门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对安全组同志具体分工,做到人人负责,职责明确。

  (1)总务处要保障安全设施的购置和检修保养工作,要落实门卫职责,负责配合公安、交警、医疗等有关部门对饮用水、食品、校园周边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校门口一定范围内的游摊浮点进行说服清理。

  (2)教导处要加强对师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养,组织一定形式的'安全讲座和演练,培养学生良好的守持续、讲规则、讲卫生的行为习惯,要指导检查各班级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情况。

  (3)应急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沟通,收集了解有关安全工作的信息、资料、法律政策。发现问题,要及时引导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要督导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在事故发生后要协助校长,组织抢救工作,要负责事故的善后事宜。

  三、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安全组成员要保持警惕,提高认识,把校园安全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当作学校管理的重中之重来做,一旦发现或发生师生校园行凶、中毒、精神病患者、火灾、拥堵踩踏、自然灾害等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时,要立即启动该应急处理预案。

  1、现场控制与报告

  发生安全及突发性公共事件后,发现人要立即通知学校安全事件管理小组有关人员,小组负责人及成员要立刻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校园保安队伍控制现场,制止事态漫延。并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110)消防(119)交通(122)医院(120)电话,寻求支援,并立即组织人员投入自救自保,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备案。

  2、人员调配:

  门卫:负责在校门口等待医护及救援人员到来,召集、带领医务及公安、消防人员到事发地点,立即投入紧急救护。

  校长:负责现场指挥、人员调派。

  总务处:负责保护现场,就近安排、集中中毒或受伤人员,疏散群众,做好隔离安置工作。组织事故初步调查、判断、分析,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教导处:负责组织学校男教师、青年职工投入抢救,协助医护人员输送重病号到医院抢救;如有教师受伤,做好班级管理老师的配置。

  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第一时间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必要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班主任:时刻要跟本班学生在一起,保护学生安全。

  3、逃生线路

  当遭遇火灾、地震、暴力等突发性公共事件时,全体师生要根据实际情况,择选安全便捷的线路,快速有序的逃离灾区,疏散到学校大操场。

  4、事件处理及原因调查

  保护现场,隔离控制有关人员,对可疑物品取样封存;留样的和现场取到样品送公安或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分析事件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

  5、汇报

  发生安全事件后,学校各部门要加强管理,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将情况及时向全校通报,对师生进行教育,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根据事故处理情况,学校安全管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事件原因及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9

  结合我美容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成立应急小组

  美容院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美容院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发烧、咳嗽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美容院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

  (二)财务部:保障购买应急物资及必需品的资金。

  (三)业务部xxx负责准确、及时向美容院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美容院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美容院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四)销售部及其他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美容院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五)xx货场、xx货场: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美容院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向美容院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美容院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美容院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三、清洁与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游戏机、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二)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四)工作服消毒。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五)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四、人员防护

  (二)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三)员工错时就餐。员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

  五、疫情应对

  (一)设置应急区域。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健康监测。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轮休。

  (三)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经营场所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隔离观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0

  1、院方接到火灾应急救治指令后,立即启动院前急救应急预案。

  2、由院急救领导办公室会同院总值班紧急集结急救领导组及第一救护队队员,备好急救物品及器件

  3、领导组成员快速判断火灾事件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第二、第三救护队,是否启动急救指挥车临场指挥。

  4、一般性火灾事件,人员伤亡数量较少,有第一救护队,急救车携带一定数量的灭火装臵,立即赶赴现场救治。

  5、领导组妥善安排院内相关科室,如内科、普外科、骨伤科、高压氧科等科室备好床位,急救设备及药品,麻醉科备好手术间。

  6、特别重大火灾事件,我院同时启动三支救护队赶赴现场救治,如因人力资源不能达到救治目的.时由院领导向卫生局汇报支援。

  7、通知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在医院待命,必要时投入院前急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1

  一、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x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园内发生蔓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三、具体措施

  1、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2、x立学生缺课考勤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进一步严格消毒制度,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x设,保证幼儿园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等。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㈠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⑴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⑵落实各种防治措施,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⑶园内如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⑷加强对发热幼儿的追踪管理,加强对公共场所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加强对饮用水、食堂、厕所的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2、重大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幼儿园保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⑴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⑵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⑶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⑷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⑴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⑵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

  ⑶对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㈡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幼儿园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㈢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遗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扩大。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措施

  幼儿园适当安排经费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并设立相对固定的兼职卫生保健医师,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确保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人群高度密集,是传染病容易传播的地方,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学校全体教职工应充分认识学校公共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责任制。

  二、切实做好传染病的宣传工作。

  通过健康教育课、墙报、专题知识讲座、给家长一封信等途径对全校师生、家长进行传染病的教育宣传工作,帮助师生掌握公共卫生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晨检: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员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 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表格填写。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每天下午放学前填好因病缺勤表格,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

  四、学校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制。

  1.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及“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早处理”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学校指定专人作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传染病报告工作,并由校长主管,确保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落实。并且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2.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学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并组织开展救治、处置工作。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应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以电话方式向属地卫生、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40分钟内上传 书面报告。

  五、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学校公共卫生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学校指定专人作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李本林,电话:

  南校区疫情报告人:,电话: 北校区疫情报告人:,电话: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及时限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六、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保健教师

  组长:对事件做出初步判断,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应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的部署、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具体指导、监督各处室工作落实情况;

  政教处:负责学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事件动态;

  安全办:负责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及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

  教导处: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学校日常卫生防控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突发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和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后勤:负责后勤保障,根据专业应急机构或指挥部要求,

  组织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各类应急物资;

  安全保卫:关注事态的发展,配合对危险源实施警戒,协助组织人员抢救;具体负责学校公共卫生教育、宣传、指导及诊疗工作。一旦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积极配合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卫生防疫以及相关信息的报告、登记、归档等工作。

  七、积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日常性卫生工作的落实

  (1)做好卫生保洁和灭“四害”工作,断绝传染病原体的传染途径。

  (2)加强做好教学、生活场所和设施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饮水、饮食的管理,定期开展大扫除,保持校内教室和各活动场所的空气流通以及对公厕的消毒工作。

  (3)教师办公室和教室门窗每天要经常开启,气温适宜时全天开启,确保通风换气,保持室内卫生。

  (4)对有关人员实施医学隔离。 (5)组织对病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

  (6)密切掌握师生出勤动态。在教职工和学生缺勤2小时内,学校须查明人员姓名、缺勤原因,掌握信息。登记因病缺勤师生名单、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初步诊断),并实行每日电话追踪随访制。

  (7)学校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控和联系电话,建立晨检和每日一报制度,及时收集疫情信息,每天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

  (8)对广大师生要做到疫情信息准确、公开、透明,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加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力度。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照要求配备保健教师,分管校长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八、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大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二)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九、责任追究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学校对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我院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医院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和稳定正常社会秩序,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负责本辖区、本院内及上级部门交办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各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完成相对应的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机动队,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快速应对能力和相对应的技术水平,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凡门诊各科室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均要一边救治一边立即报告门诊部、公共卫生科。

  (二)凡各病区、急诊科室发现上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在积极救治的同时上报医务科、公共卫生科。

  (三)院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接报后,急救人员及救护车要立即出动,积极抢救,同时要急报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公共卫生科;伤病员较多,需动用病区力量时,需报医务科批准并协调。

  (四)上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公共卫生科接报后要立即调查核实,立即报告院级分管领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有下类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应在知道后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共卫生科、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的`,公共卫生科在接报2小时内要将经调查核实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任何科室和个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本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由政府主管部门发布。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制度及措施

  (一)由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三)疫情控制措施:采取紧急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等。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运转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的传染病要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6.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7.开展科研与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交流与合作,加快病源查询和病因诊断。

  8.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六、物资储备

  我院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及时补充。

  七、法律责任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情节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未按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四)拒绝接诊病人的;

  (五)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八、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4

  1、院方接到毒气泄露事件应急救治指令时,立即启动院前急救及院内急救应急预案。

  2、医务科、分管院长会同院总值班紧急集结应急领导组及第三救护队,备好急救物品及器材,特别强调防护用具。

  3、医务科、分管院长、总值班快速判断毒气泄露受伤害人员数量,毒气名称。

  4、领导组安排有关科室如内科、备好床位,急救物品及器件。

  5、一般性毒气泄露受损伤人员较少的事件,由第三救护队赶赴现场救治,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人员的'疏散。

  6、大批损伤人员发生超出院内救治能力时,由领导组上报市卫生局并提请上级其他医院增援,应急救护队要做好伤员的安全转移工作。

  7、院急救领导组安排急救专家组参加院内救治工作,并安排部分人员参加院前急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5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幼儿及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1、向全体家长、教师及幼儿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我园蔓延、流行。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教师、幼儿、家长的防护意识和幼儿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病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管理:

  幼儿园成立由园长负责的、保健老师及班主任参与的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我市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幼儿、家长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幼儿缺席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加强幼儿园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幼儿园教室、厕所及其他设施的清洁卫生。

  6、确保幼儿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建邺医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园领导、分管领导及保健老师要经常对食堂、活动室及幼儿生活用品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教育幼儿、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幼儿园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由园长对教师,班主任对幼儿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保健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保健室必须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幼儿园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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