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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4-08-31 08: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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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高君

  副组长:叶枫、龚建兰

  组员:丁春华、张冬林、张开明、周文浩、曹国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发当日值日教师及午餐管理人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5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酒店宾客及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酒店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一、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组长:XXX(总经理)。

  副组长:总经理助理。

  成员:(质检部经理、客房部经理、餐饮部经理、保安部经理、人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值班经理)。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在处理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现场值班经理负责处理。

  二、酒店公共卫生应急小组职责:

  1.负责设立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3.负责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电话:xxx。

  4.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善后协调处理。

  三、传染病事件应急措施:

  1.酒店公共场所要保持卫生洁净,空气流动更新。宾客接触设施设备及时消毒清洁。

  2.客房客用棉织品及易耗品一客一换,日常用品一客一消毒。

  3.当酒店公共场所发生疑是传染病事件,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所在部门经理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电话aaaaa,由总机通知小组成员及时到位。

  4.所在部门经理在报告的同时,及时隔离疑是传染病区域,监控相关人员。必要时请酒店保安部人员协助完成。

  5.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送医就诊、是否向卫生监督所报告。

  6.由当地卫生预防保健科查明事件真相,酒店应急处理小组协助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四、饮用水安全事件应急措施

  1.酒店向宾客提供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向饮用水供应商索要相关证件备查。包括饮用水及饮水机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批件、检测报告。

  2.向宾客提供的杯具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确保杯具洁净安全。

  3.当酒店发生饮用水安全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所在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报告,由总机通知小组成员及时到位。

  4.所在部门经理在报告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密切关注相关人员,及时送医就诊。

  5.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向卫生监督所报告,电话:xxx。

  6.由卫生监督所查明事件真相,酒店应急处理小组协助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应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提高各科室、各分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长负责制,由院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科室、各分院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各科室、各分院应根据本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工作,加强与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兄弟单位的联系、协调、沟通和合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及职责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事故类型和事故等级迅速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1、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决定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市卫生健康委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指导有关科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

  4、统一调配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交通工具、储备物资及相关设施、设备;

  5、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人员队伍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医院应急处理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职责:

  1、组织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2、负责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设备的储备工作;

  3、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要求。

  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13个工作组

  (一)综合医疗救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2、组织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

  3、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4、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二)院前急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及时派出急救车辆和人员,快速达到事故现场;

  2、对患者进行现场抢救,并按患者病情分别给予恰当处置;

  3、将患者快速转送到医院,同时做好途中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急诊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抢救;

  2、登记患者信息、分流患者。

  (四)重症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危重症患者的进一步生命支持;

  2、视患者病情,及时联系会诊、手术;

  3、合理分配、使用重症救治资源。

  (五)食物中毒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食物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

  2、合理分流安置食物中毒病人。

  (六)化学药物中毒医疗救治组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对化学药物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

  (七)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

  2、对传染病人进行隔离,防止传染源的扩散和传播;

  3、及时上报疫情和传染病患者的救治情况。

  (八)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救治组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创伤患者经初期处置后的医疗救治,及时制定治疗方案,实施手术等治疗措施。

  (九)急救物品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药品、设备、血液制品等急救物品的应急储备工作;

  2、按照医疗救治需求,及时快速调剂急救物品。

  (十)疫情监控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市、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对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十一)院内感染监控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感染暴发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负责全院范围内的消毒喷杀、感染监控工作。

  (十二)后勤与安全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提供床褥、被服等后勤保障用品;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并及时向现场调运;

  2、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饮食供应;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

  (十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采集、整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的相关资料、信息;

  2、以减少恐慌、稳定群众情绪为目的,适时宣传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相关情况;

  3、宣传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人

  物和先进事迹。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各科室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日常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同时,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制度,及时沟通相关信息。

  (二)报告

  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日间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节假日和夜间立即报告应急办主任/副主任或总值班(内线xxxxxxxxx、外线xxxxxxxxx)。

  被报告人要立即对报告的'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内容包括:事发地点、受伤人数、严重程度等。一经查实,要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四、应急处理

  (一)应急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各类突发事件按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院级重大事件)、II级(系统部门重大事件)、III级(科室内部事件),并决定启动何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处理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紧急调集人员、物资、设施、设备等,果断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2、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传染病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3、疫情流调组负责协助市、区疾控中心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传染病患者的登记及报告。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院内感染监控组负责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给予具体的技术指导,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发生。

  5、综合医疗救治组负责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进行病例分析与总结,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6、传染病医疗救治组负责对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7、急救物品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药品的供应。

  8、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必备的物资,维持良好的医疗秩序。

  五、法律责任

  (一)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面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7、随意评论或发布事件相关信息,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六、附则

  (一)各科室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3

  为确保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XX市政府和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描述

  (一)组织与领导

  组长: 刘长真

  成员:全体领导干部、班主任及保卫科人员

  全体成员将分别担任应急预案中各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校级领导干部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

  中层领导干部代履行职责。

  校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当学校在救援时用到医疗救护等其他应急救援机构时,学校应急指挥应该成为联合指挥中的一员。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救援所需的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当在某个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负责该问题的最高领导做出最后决策。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领导小组成员在突发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办公室做好预案的发放、登记、修改和重新修订,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政教处要识别容易出现校内交通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总务处要经常性地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5、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各口要切实贯彻《交通管制的规定》,政教处做好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做好教师的宣传教育工作。

  6、校医室常备一定应急医疗物资;教导处确保医生值班。

  7、值日领导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学校,有事外出必须自己调班,否则不得离开。

  8、办公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所有领导干部、级部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内电话畅通。各级部交一份学生家长通讯录复印件到学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三)启用应急预案的情况

  1、重伤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应急响应过程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教师员工、临时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和值班领导,然后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值班领导和政教处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当天值班的领导干部

  成员:组织活动的领导、教师、级部主任、班主任、校医、司机。

  1、在场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教师员工、临时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叫旁边教师或学生联系校长,校长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和值班领导赶赴现场,德育副校长在赶赴现场的同时通知抢救组成员迅速到现场并拨打110交通事故电话。校医到达后,马上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由校医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由副组长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教师受伤送院要派工会领导)。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政教主任组织级部主任和在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联络、教育

  组 长: 贾传海

  副组长: 贾辉

  成 员:级部主任和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办公室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办公室主任和级部主任、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办公室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写出书面报告。

  (四)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孙京平

  成员:王新国、韩玉奎、级部主任、班主任

  1、组长根据校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政教主任、级部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工会主席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的家属的食宿。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文秘办主任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安全办组织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事故调查

  组长:刘长真

  成员:工会主席、上级指派的领导,事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4

  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3.对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3.负责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的划定意见。参与对控制疫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汇总、分析、评估疫情;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6.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传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6.协同疾控机构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相关检验物、样品采集等工作;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1.突发事件评估组: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突发事件分级(执行市级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3.1周内在一个区(县)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2.腺鼠疫发生流行,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

  3.霍乱在一个区(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

  4.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1~2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200人以上,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 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 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应急处理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按照工作职责,配备各类专业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5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突发性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切实做好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和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在我院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1)发生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规范,依靠科学,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日常管理组织

  由公共卫生科负责对突发性传染病时间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职责:负责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甲类及乙类甲类管理的疾病在2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乙类、丙类在24小时内上报。并做好相 关健康教育工作。

  3.突发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小组

  职责:对原因不明诊断不清的新发传染病进行风险评估,分析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对突发急性传染病进行预警,提出隔离措施、合理治疗方案。必要时可通过医院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协助救治。

  4.应急处理机构

  临床科室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开展临床救治。危重病人尽可能转送具备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上报所在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实验室监测样本的采集等工作,落实医院内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并按照可能的病因假设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积极抢救危重病例,尽可能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一旦有明确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病例的救治工作。

  四、监测、预警与报告

  1、监测

  公共卫生科负责开展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早期发现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苗头。

  2、预警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报告。

  3、报告

  公共卫生科接到责任报告科室、责任疫情报告员的报告或其他途径反映的突发传染病疫情情况后,详细记录疫情发生的地点、发现过程、病例的基本特征、主要临床表现、考虑的可能因素等内容,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根据情况下达指令,组织专家会诊,对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同时将情况报医院主要领导研究后,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东港区疾控中心和市卫计局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的范围和标准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

  五、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响应程序

  (1)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本院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 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超出本院诊疗处理能力的,要配合做好病人的转诊,配合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2)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超出本院诊疗处理能力的,要配合做好病人的转诊,配合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3)病因不明的新发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暴发流行情况,推断传播方式、传染性强弱、致病力大小等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采取高一级的隔离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超出本院诊疗处理能力的,要配合做好病人的转诊,配合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6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我院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医院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和稳定正常社会秩序,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负责本辖区、本院内及上级部门交办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各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完成相对应的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机动队,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快速应对能力和相对应的技术水平,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凡门诊各科室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均要一边救治一边立即报告门诊部、公共卫生科。

  (二)凡各病区、急诊科室发现上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在积极救治的同时上报医务科、公共卫生科。

  (三)院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接报后,急救人员及救护车要立即出动,积极抢救,同时要急报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公共卫生科;伤病员较多,需动用病区力量时,需报医务科批准并协调。

  (四)上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公共卫生科接报后要立即调查核实,立即报告院级分管领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有下类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应在知道后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共卫生科、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的,公共卫生科在接报2小时内要将经调查核实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任何科室和个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本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由政府主管部门发布。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制度及措施

  (一)由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三)疫情控制措施:采取紧急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等。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运转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的传染病要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6.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7.开展科研与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交流与合作,加快病源查询和病因诊断。

  8.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六、物资储备

  我院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及时补充。

  七、法律责任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情节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未按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四)拒绝接诊病人的;

  (五)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八、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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