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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台风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防台风应急预案1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下面是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请参考。
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我市防台风工作是我省防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下同)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消防部队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防台风工作的准备,建立以军政主官负责制为核心的消防部队防台风工作责任制,编制辖区内各类建筑内人员安全为重点的防台风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特别是支队机关的司、政、后、防四部门要具体分工,靠前指挥,一级抓一级,落实好包片辖区内的行政责任人及联络人,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工作到位。基层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抢险手段和救生措施,确保防台风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二、台风的种类及台风灾害事故特点
1、台风的种类
台风是热带气旋的一种,而热带气旋是指热带地区形成的一种低压。它不断旋转,并伴随着大风和强降雨天气。热带气旋按其中心附近风力大小划分为4种类型:中心风力在7级和7级以下的称热带低压,8到9级称热带风暴,10到11级称强热带风暴,12级和12级以上称台风。这4种类型热带气旋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相互转化。
2、台风灾害事故特点
(1)破坏力强,危害大。
(2)波及面广,人员伤亡大。
(3)防范困难,救援难度大。
三、防台风指挥部的构成及职责
1、防台风指挥部的机构
组长:支队长、政治委员
副组长:副支队长、副政委
成员:各部门部门长、副参谋长、战训科科长、各大队大队长
2、指挥部的职责
①迅速了解风情、火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消防总队、市政府、市公安局。
②调动各种抢险救灾力量。
③调动各种抢险救援保障交通工具。
④调动指挥专职、义务消防队。
⑤调动供水、供电、急救等部门协同作战。
⑥组织做好现场动员和宣传报道工作。
⑦组织做好各种后勤保障。
⑧组织做好台风及灾后相关救援工作。
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参战力量和任务分工:
(一)参战力量:
按指挥中心等级方案调集,三级以上的出动启动此预案。
(二)任务分工:抢险指挥部下设作战组、通信组、后勤保障组、政工组、宣传组。
作战组:由司令部战训科、特勤大队指挥人员及各大队值班领导组成,负责一线人员援救灭火和险情排除抢救人员工作。
通信组:由支队指挥中心、信通科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指挥通信及指挥部与外界通信联络。
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战勤保障大队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所需补给物资的供应,包括救援装备及油料保障、抢险人员食物、水等食品、饮料的供给以及组织卫生队做好伤员急救工作。
政工组:由政治处人员组成,负责对现场消防员的思想疏导、鼓动以及稳定受灾群众及周边人员情绪同时收集现场抢险过程的相关材料,抢险后先进人物事迹的表彰和宣传。
宣传组:支队宣教中心及各大队负责宣传报道人员负责对防抗台风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道,及时宣传消防部队抗台风事迹。
五、处置程序和措施:
1、现场询情:由第一到场中队或特勤大队指挥人员负责消防人员到场后详细询问台风灾害引起的事故现场情况以及受伤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大致位置等情况。
2、侦察检测:由特勤大队侦检组负责利用生命探测器等工具,立即搜寻遇险和被困人员;利用检测仪器检测事故现场有毒物质或可燃气体的浓度等。
3、设立警戒:由到场常规中队警戒组配合公安交巡警负责封锁事故路段的交通,隔离围观群众,严禁无关车辆及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若事故造成化学危险品外泄,现场警戒的范围需根据侦检情况确定。
4、救生排险:由特勤大队救援组、灭火组负责,常规中队协助。
(1)迅速在现场清除障碍,开辟出空阔地和进出通道,确保现场至少拥有一个急救平台和一条供救援车进出的通道。
(2)立即疏散风灾现场的围观群众以及无关人员。
(3)协助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切断倒灾害现场的水、电、气供应,及时组织火灾扑救及救生灾害处置。
(4)救援初期,使用扩张、切割、起重等小型工具排除障碍,全力搜寻遇险和被埋人员,并组织营救和疏散;对已发现但一时无法解救的幸存者,应提供饮食和药品。
(5)被埋人员清理结束后,请求指挥部联系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施工机械车辆清除风灾现场废墟。
5、现场急救:由支队卫生队急救小组负责协助120救护人员对事故现场抢救出的窒息、休克、出血的重、危急伤员,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初步处理后,利用救护车或现场车辆迅速转送就近医院救治。
6、清点人员和装备,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六、防抗台风要求:
1、各参战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公安、医疗救护、水、电、燃气、交通、民政等部门合作,共同实施救援行动。
2、救援人员要加强行动安全,防止大风继续造成建(构)筑物倒塌,不应进入建筑结构已经明显松动的.建筑内部;不得登上已受力不均衡的阳台、楼板、屋顶等部位;不准冒险钻入非稳固支撑的建筑废墟下面,必须在确保无再次倒塌危险时,救援人员方可进行现场救援。
3、加强对现场的监护工作,所有救援人员要加强行动安全,特别是险恶条件下,要以小组为单位,不准单独行动。
4、注意做好针对性准备,既要做好台风带来强降雨引起洪涝灾害的救援准备,又要做好台风带来强风下的救援准备,有效控制其它次生灾害的发生。
5、加强风灾时保障工作:政治部门要做好台风时的政治鼓动及宣传教育工作,保证部队思想稳定。宣传部门做好台风时灭火救援宣传工作,及时反映部队英雄事迹,激励部队灭火战斗。后勤部门组织好保障工作,提供部队长时间连续作战的生活补给,并组织好器材保障,储备部队易损坏的器材配件,组织修理人员随时抢修损坏器材,并做好相关灭火救援物质储备。
6、各参战部队要及时组织加强对通信设备进行巡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各级有线、无线通讯畅通。
7、按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七、台风灾后救援工作
台风过后,各级消防部队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相关救援、排险、救助工作,并注意以下几点:
1、在组织对地下车库进行排水时,要防止车辆打滑、碰撞;人员在选点、收放水带、吸水管过程中要尽量避开复杂、湿滑路段,避免人员、车辆掉入水中等意外的发生。
2、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在狭小、通风条件差的地方救援时,救援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另外,由于车辆、泵浦长时间工作过程中排出废气、热量多,附近救援人员要视情佩戴空气呼吸器,以免出现窒息中毒。
3、要组织做好救援人员的轮换休息,特别是市区有关大队要按支队的力量调整、调度方案,合理整编现有力量,轮流出动,确保部队能连续作战。
4、要注意行车安全,抢险力量到场及撤离时要向指挥中心报告,并注意加强救援过程中的请示汇报工作。
5、要服从安排,切实遵守好群众纪律,参与救灾的官兵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红包、礼物和吃请,并避免与群众发生摩擦、纠纷,维护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防台风应急预案2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防汛防台风检查工作的通知》(xx旱总〔20xx〕4号)和《关于落实20xx年防汛防台风责任制的通知》(xx旱总〔20xx〕2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全县校园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级领导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切实做到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学校实行校领导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挂包年级组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负责学校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风抢险任务。
(三)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全市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风抗灾常识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七)及时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组织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工会和德育处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物资准备:总务处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特别是要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四)抢险队伍准备: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预警
(一)预警级别,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2.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3.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二)预警发布
Ⅳ级、Ⅲ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发布。
Ⅱ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发布。
Ⅰ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防指请示,经县防指指挥或委托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三)发布方式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应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由县城防办组织县广电总台、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等成员单位按照县城防指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县广电总台、县经信局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发布;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
五、抢险救灾措施
(一)预警行动
1、IV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要加固门窗、围板、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学生必须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路远的学生要留在学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师看护。
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
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外出人员就近躲避,外出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教育行政部门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赶赴所分管学校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
根据县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或就近避险,外出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风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二)应急响应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抢险救灾应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参加。
4.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县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善后处置
(一)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二)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组织工会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四)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五)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加强师生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案,增强师生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应急培训。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应急演练。定期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演练,每年举行1-2次,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防台风应急预案3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组建防台风应急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职责,并制定应急预案。
2. 调查台风影响区域的地形、气候情况,了解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和协作配合。
4. 做好与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自救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台风来临预警阶段
1. 监测台风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
2.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和预报。
3. 针对可能受影响的区域,提前组织疏散和转移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三、台风来临阶段
1. 组织清理、加固危险物品和构筑物,确保安全。
2. 加强巡查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险情,采取相应措施。
3. 确保通信设备正常运行,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
四、台风过境阶段
1. 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及时转移受灾群众。
2. 做好水、食物、医疗等物资储备,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3. 对可能受损的设施进行检修和恢复工作,加快修复进度。
五、事后整理阶段
1. 尽快统计灾情,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2. 加强灾后服务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活。
3. 组织开展防灾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防灾意识。
防台风应急预案4
一、指导思想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早预警、早转移、早部署、早复工”,通过科学合理的部署和预案执行,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二、主要任务
1.预警:建立完善的气象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获取台风信息。
2.传达指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及群众,做好防台风应对准备工作。
3.疏散安置:根据台风的预警级别和路径,组织人员进行分级疏散安置,确保人员的安全。
4.防护设施:加强各类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关键设施的安全性。
5.物资保障:储备足够的食品、饮用水、药品等生活必需品,满足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
6.灾后恢复:及时组织灾后恢复工作,修复受损设施,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三、预案执行
1.气象预警
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针对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和预案执行。
2.指挥调度
相关部门成立防台风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调度防台风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
3.疏散安置
根据台风威力和路径,划定不同的疏散区域,并组织人员有序撤离,安置到预定的安全地点。
4.防护设施
加强水库、堤坝、河道等重点防护设施的检查和修复工作,确保其完好可用。
5.物资储备
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储备足够的食品、饮用水、药品等生活必需品,做好应急储备。
6.灾后恢复
台风过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灾情评估,并安排相应的'灾后恢复工作,包括设施修复、秩序恢复等。
四、应急措施
1.公众教育宣传
加强防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应对能力。
2.安全检查
加强对各类重点场所和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3.船舶渔船避风
及时发布避风指南,指导船舶和渔船采取相应的避风措施。
4.停工停产
根据预警情况,及时发布停工停产指令,确保生产设施和人员的安全。
五、工作责任
1.气象部门:负责台风监控和预警工作。
2.政府应急部门:负责指挥调度和组织应急工作。
3.民政部门:负责物资储备和灾后救援工作。
4.交通部门:负责疏导交通和安全运输。
5.水利部门:负责防台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6.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
七、其他事项
1.本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补充和修订。
2.实际工作中需根据台风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措施的需求,进行灵活调整和实施。
3.防台风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合力,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防台风应急预案5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汛期救灾防病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电梯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汛期和台风天气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组构成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负责全院防汛抢险工作及灾后疾病防治和控制疫情发展的统一协调和指挥;组织调遣全院各方面的力量,成立专业小组,迅速进入灾区开展医疗救治等救灾抢险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指定并下达的防汛抢险工作任务;主持召开调度会,对医疗救治等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检查督导救灾工作中的医疗救治工作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2、防汛工作办公室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接收和传达上级防汛救灾工作的`
有关通知,及时上报防汛工作安排和计划,协调调度保障防汛物资、急救药品等物资需求,统筹调度、调整和补充各专业小组应急预备队,综合协调防汛救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主 任:
成 员:
3、防汛工作抢险队
负责按照上级指令,第一时间赶赴防汛救灾第一线,全力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组 长:
成 员:
4、防汛工作医疗救治队
负责灾区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需要,设立临时急救中心或治疗点,及时做好伤病员救治和转送,全力抢救伤病员。
组 长:
成 员: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队
五、应急响应处置
(一)院内应急处置措施
1、接到台风警报,我院立即以短信方式向全院各科室转发关于防汛防台风警报的通知,并将该通知打印后张贴在院内公告栏。
2、院领导组织各职能科室及安全保卫人员对全院各科室进行安全检查,针对重点部门做细致的防汛防台风部署。
3、临床各科室,由护士长和值班护士随时检查病区门窗,向住院病人宣传防汛防台风知识。护士治疗室的门窗要关紧,治疗台上的药瓶在不影响病人治疗的情况下尽量少摆放。
4、总务科物业维修相关人员要仔细检查全院各科室线路,在台风来临时可能出现停电的情况下,随时保障临床一线用电。同时对简易办公用房及简易医疗用房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告知院内住户不要在房檐下及阳台外悬挂重物
5、信息中心人员要确保各科室微机正常使用,HIS系统良好运转。
6、宣传科要把台风的危害和防范知识,在我院系统平台上向全院职工进行宣传。
7、保卫科人员做好车辆疏导通知行人和车辆停靠避风,以防造成损失及道路堵塞
(二)院外医疗救援应急措施
1、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组根据上级下达的防汛抢险工作任务启动本预案。
2、防汛工作办公室根据事态发展的需要调整床位,开通绿色通道,集中医疗技术力量,拟出最佳抢救治疗方案,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治工作。
3、防汛工作抢险队领取防汛防台风应急物资前往现场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抢险工作。
3、防汛工作医疗救治队要按照紧急救援需要配备充足药品,保证各急救设施齐备,完好率达100%,急救专用的救护车,保持车况良好,司机和车辆随时待命,接到报医电话5分钟内出车,不得延误抢救时间,以保证快速抢救病人。
4、各小组要时刻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天气变化,时刻保持汛期的通信联络畅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一旦需要,随时出动。
5、各科室要加强督查,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工作到位。
防台风应急预案6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明确相应职责分工。
(一)防汛组织机构。
成立黑山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总指挥由局长檀雪松担任,副总指挥由局各副局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局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局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度汛,确保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畅通;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指挥调度、应急决策、灾情汇总上报、灾毁恢复方案审定、抢险资金筹措等工作;按照县防指分工,承担交通保障组组长单位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为紧急抢险提供车辆等运输工具;协调铁路、邮政等有关部门,收集、汇总、上报防汛工作情况和灾情信息,掌握各领域动态信息;分析研判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动态,审查局防汛指挥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提交的防汛信息和灾情报告。局防指下设3个工作组:
(1)现场指挥组。
组长由副局长王xx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职责:负责开展防汛准备情况督导、汛中抢险指挥和汛后灾毁核查等工作。汛前督导检查各单位、各部门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发生严重损毁险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与应急专家组密切配合,现场指挥应急抢险,保证断阻路线尽快恢复交通;汛后对灾毁损失进行核查,提出水毁恢复重建工作建议。
(2)应急专家组。
组长由副局长王xx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职责:对发生严重损毁的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桥梁等设施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审定抢险保通和恢复重建方案。
(3)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副局长高xx、常xx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局属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职责:根据县防指的部署和安排,负责协调、调度、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各项防汛工作;负责县级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紧急调动;拟定应急抢险运输交通保障方案,协调调动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分析研判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动态,审查局防汛办提交的防汛信息和灾情报告。负责为防汛、抢险工作提供车辆、设备、物资和资金保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以及对基层单位和人员慰问等。
1.局防汛办设在局公路股。主任由副局长王xx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公路股、安全股负责人以及公路管理段、农村公路管理所和执法队相关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公路股、安全股工作人员以及公路管理段段、农村公路管理所和执法队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承担局防指日常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贯彻落实省厅、市局防指的工作部署,督促和指导局属各成员单位防汛抢险指挥部工作。拟定防汛相关制度、文件;筹备防汛工作会议;加强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气象、国土、水文等相关部门联络,及时收集掌握汛情、雨情、风情、水情等信息,分析研判防汛形势并及时发布;跟踪掌握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防汛工作落实情况;收集、汇总各级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损毁情况、道路断阻情况、抢险保通情况、公路水路交通情况、人员滞留情况及工作动态等信息;联络铁路、邮政等部门,收集防汛工作信息;及时向局防指汇报,按有关要求向县防指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需要向媒体发布。
2.公路管理段段、农村公路管理所和执法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防汛组织领导机构,在局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在建公路工程、普通公路、道路运输等的防汛工作。
(二)职责分工。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其中: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防汛工作由市局防指统一领导,公路管理段具体负责;农村公路防汛工作由县局防指领导,农村公路管理所具体负责。
道路运输防汛工作由执法队负责,局防指实行行业指导。
执法队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路政防汛工作。
二、做好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准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一)认真准备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
各单位要集中资金,做好防汛常用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工作,同时要预留部分资金,用于应急抢险;对应急车辆、机械设备进行彻底检修,保证状况良好;各单位要组织精干、高效的防汛抢险队伍,抢险人员要坚持专业队伍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并认真做好动员和培训工作,一旦发现险情,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1.公路管理段要根据国省干线公路防汛重点,组建应急抢险队伍,集中设置应急储备库,就近选取料场,保证紧急情况下迅速、充足供应砂土等材料。
2.农村公路要采取专业队伍和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广泛的险情监控网络和应急抢险队伍。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设备,采取包乡镇、分片区的作业形式,配合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农村公路的应急抢险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各单位要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满足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和人员疏散运输的需要。要准备客运车辆10台,货运车辆20台,并及时补充必要的应急物资和防护物品。
(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信息畅通。
公路股、公路管理段、农村公路管理所和执法队要做好公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更新本系统的应急资源数据,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并要加强对视频图像传输、语音通话、通讯网络、值班电话、固定监控设施、移动巡查设备及无线单兵手持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做好日常巡检,定期维护检查,保证各类设备功能完好、安全可靠,保证省、市、县防汛信息网络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公路气象服务系统,做好各种气象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特别是局部性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发布。
(三)认真落实防汛抢险演练制度。
各单位要健全落实防汛演练制度。汛期前,要结合隐患重点和工作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通信传输、指挥调度、队伍集结、多方协调、现场实战以及施工作业人员逃险避险等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工作预案、完善各项准备、锻炼应急抢险队伍,磨合应急联动机制,检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解决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演练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行工作流程,落实各项应急制度。
(一)严格执行防汛工作流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项防汛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保证指令信息得到及时传达和迅速落实,不得贻误、延迟。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及领导外出期间,遇有紧急防汛文件和通知,要立即启用防汛应急管理系统进行文件处理。
(二)落实汛情监测和预警制度。各单位要定期与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国土、水文部门沟通,建立密切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获取降雨情况预报资料,预先了解台风、降水的强度、洪水到达的时间和变化情况,准确掌握汛情、雨情、风情和水情信息,科学研判对交通设施安全及交通运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从7月1日至8月31日,各单位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宿制度(汛期前后时间根据雨情汛情随时安排值班值宿),特殊天气等重要时段,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并科学部署调配值班力量。要严格值班纪律,恪尽职责,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漏岗。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值班室值守,确保电话、传真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规程,做好气象预报、水情警报、灾情报告、上级指令等信息的收集、记录和传达,调度和督查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值班电话及传真应抄报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
(四)执行抢险队伍预警待命制度。各单位接到应急抢险队伍集结指令后,应立即紧急调动应急抢险队伍,立即赶到应急储备库集结待命,设备和物资要装车,随时准备抢险,直至险情解除方可撤离。
(五)坚持防汛“三查"制度。各单位要建立"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汛前对辖区内的度汛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和潜在问题,采取防治措施;汛期开展分级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险情;汛后进行核查,掌握灾害发生的程度、数量,造成的损失以及隐患点防治措施效果等情况。
四、全面开展汛前检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汛前要组织人员,对所辖公路、桥梁及场站等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有效落实治理方案、责任、时限和经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能除险加固的立即除险加固,并建立档案资料,加强过程痕迹管理。局防指要分部门、包路线、按项目进行督查,重点排查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准备以及防汛薄弱部位等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度汛安全隐患。
(一)普通公路要对浅基础桥梁、石拱桥、病险桥梁、漫水桥、公路沿线排水设施特别是公铁立交下穿通道排水泵站以及沿河、傍山、高填深挖等水毁易发路段进行重点排查,逐项制定防汛抢险方案,落实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桥梁、路基防护构造物损坏情况要立即维修;对涵洞、桥孔、排水沟、泄水槽、排水泵站等排水设施堵塞、损坏情况要立即清理和维修,保证排水通畅;对病险桥梁使用状况及安全性做出准确评价,不能保证行车安全的要采取限制措施或封闭交通。各单位要重点对浅基础桥梁下部结构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加固,尽量减少水毁损失,避免桥梁垮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切实做好在建工程的防汛准备工作。排查各作业点、居住点是否处于易发生山洪、泥石流、雷电等自然灾害的不利位置,对因施工占用河道、破坏堤坝以及在河道内建设驻地、拌和站、梁场、民工点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于地处低洼、沿河或跨河等存在度汛隐患的在建工程,要制定详细的度汛方案,做好人员逃险、避险、转移安置和设备材料转移专项部署,避免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对今年安排的普通公路桥梁建设、路面大中修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要抓紧施工,加快大桥工程下部和基础施工速度,主汛期前要完成桥梁下部工程建设。对未开工的桥梁工程,主汛期前下部工程无法完工的,要做好汛后开工建设的准备。在建桥隧施工、高边坡和临水临崖作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性结构工程稳定,各类标志和设施齐全、规范。要保证桥梁工程防洪通道畅通,切实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在洪水来临前及时清除河道内的施工围堰和建筑垃圾等,保证防洪通道畅通。做好便道养护和监管,预计河流可能出现较大洪峰时,立即封闭便道,必要情况下要进行拆除,待洪水消退后再行恢复。
(三)切实加强台风灾害防御工作。各单位要加固或拆除易被风毁的搭建物,对防雨棚、治超站、广告牌、标志牌、桥梁防落网、情报板、简易板房、砂料棚等加强看管,保证安全。台风及风暴潮影响期间,在建工程停止施工,对高空作业脚手架、塔吊等设施采取避风措施。各港口企业要及时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确保易受台风影响的大型港机设备以及港内库场、危房、罐区等设施安全。易受台风、风暴潮侵袭的滨海公路,要建立巡查和看守制度,加强巡查防范,做好各项抢险、防灾准备工作。紧急情况下,要进行果断封闭。
(四)执法队要做好涉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xx省公路条例》和《xx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要求,汛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桥梁清障与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对单位和个人在公路桥梁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安全的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同时,配合公路养护部门对桥梁下部空间、涵洞周围违法堆占、设置障碍物等进行清理,保障桥梁行洪安全。
(五)各单位要对辖区内应急运输车辆提前进行一次调度,督促承担应急运输保障的企业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安全可靠,及时补充必要的应急物资和防护物品,并选派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驾驶员负责应急车辆的调度和驾驶工作。客运企业要加强同公路部门的沟通,对不满足通行安全的线路坚决予以停运。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司乘人员的汛期安全教育,重点开展涉水行车和雨天驾驶技巧等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精心组织其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公路用地内的取土坑、桥梁基坑、蒸发池、"水槽"式深边沟等积水深坑,采取增设硬隔离、警示警告标志、悬挂宣传标语、安排专人巡视等措施,坚决防止人员落水溺亡事故发生;对过水路面下穿通道要设置积水标尺,并保持清晰、醒目;易遭雷击的监控设施等构造物要在醒目位置粘贴防雷贴等提示信息。
检查工作要在主汛期到来前完成,重点部位责任落实情况要报上级部门备案。
五、认真做好汛期巡查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汛期巡查工作,根据县防指发布的降雨预警等级,加密巡查频率,分级巡查,及时发现水毁险情。
(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路工人汛期巡查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雨天坚持顶雨上路,雨中、雨后各加密一次巡查频率。对路基小型塌方、缺口、边沟堵塞等要立即排除;对堵塞桥孔的漂浮物要立即清除,避免冲毁桥梁和路基;及时清除排水井口堵塞物,保证排水通畅;对风折、倒伏的路树要立即移走、扶正,避免阻塞交通。执法队路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相关公路管理机构沟通并向上级报告。
(二)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执法队路政执法部门、养护单位要立即组织管理人员上路巡查。对病险桥梁、浅基础桥梁、下穿通道桥及高危边坡易塌方路段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
(三)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执法队路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养护单位负责人要带队上路巡查。对重点部位加强监测和防范,各责任人到位,派专人24小时看守。
(四)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执法队路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单位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上路巡查,对重点部位派专人24小时看守,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五)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执法队负责人要组织人员上路巡查,公路抢险队伍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对雨量较大的地区重点检查,对重点部位督促防范,发现险情及时果断处理,随时与市局防讯办联络。
(六)农村公路汛期巡查工作由执法队、农村公路管理所及各乡镇组织实施,根据雨量大小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对险桥、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测和防范,必要时安排专人看守,保证安全。
(七)巡查人员要密切关注雨情和水情,发现过水路面、下穿通道超过警戒线,漫水桥上水,大型河流预计洪峰到来等可能造成公路、桥梁损坏,危及行车安全时,要果断采取封路、封桥措施,设置醒目的禁行等警告、警示标志,必要时安排路政人员和养路工人进行值守,坚决避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同时,及时将公路水毁灾情,路上行人、车辆滞留情况,以及影响周边群众出行情况向县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在第一时间配合县政府,做好路上滞留人员的疏散和安置工作。
(八)巡查和看守人员要注重自身安全,拟定周密的逃险、避险方案,遇有险情及时撤离。
六、全力开展防汛抢险工作。
各单位一旦发现较大的水毁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组织抢修,并逐级上报和告知有关部门。遇到灾情严重,抢险队伍力量不足时,局防指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动县级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和异地调动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支援,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服从调动,不得拖延。
(一)各级公路一旦发现较大的水毁险情,局防指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力、机具和材料,全力以赴进行抢修;一旦出现桥梁倒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险情要立即采取限制通行或封闭交通等应急措施,设置醒目的警告、限制等标志。同时,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开设便道或提供绕行路线,确保过往车辆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接到险情报告后,局防指主要领导要立即赶到水毁现场,组织安排抢险;大型设备、专业抢险队伍要及时赶到现场抢险。国省干线公路出现中断交通水毁险情时,现场指挥组组长要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指挥抢险。同时,协调承担公路路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现场组织工作。
(二)各单位要坚持“先干线、后县乡”、“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抢险指挥调度,确保交通畅通。保证县到市的国省干线公路至少有一条畅通,保证每个乡镇都能进得去、出得来。汛期交通保障的重点干线公路(包括通武线等)一旦中断交通,要力争在24小时内抢通。要将断绝交通的乡镇放在首位,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全力以赴优先抢通,打通应急救援通道,并将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等人员聚集场所作为抢险的重点,为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重要干线公路桥梁一旦被冲毁,导致交通中断,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一旦出现泥石流、塌方等灾害,要立即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限制通行或封闭交通等措施,保证过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组织人员、设备立即抢修,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
(三)汛期执行抢险救灾应急运输保障任务时,派出5台车辆以上的,要由企业的车队长带队;10台车辆以上的,由企业的负责人带队;20台车辆以上的,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带队;50台车辆以上的,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带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合作,确保抢险救灾紧急运输任务圆满完成。
(四)动员系统职工队伍和专业队伍,积极投入防汛抢险工作。一方面要动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发扬不怕吃苦、不怕劳累、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积极投入到防汛抢险工作中来。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专业抢险队伍的优势,依靠技术力量和大型机械进行集中作业,全力开展抢险工作。
(五)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抢防工作。要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社会支持,险情发生后,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单位及沿线群众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抗灾抢险工作。
(六)加大水毁路段的监管与维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于能够简易通行的路段,要设置醒目的警告、警示标志;中断交通的路段,要设置明显的禁行标志,并开设便道或提供绕行路线;重点路段要安排路政人员和养路工人进行值守,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七、认真做好险情、灾情报送工作。
(一)局防指要及时掌握险情、灾情有关情况,并按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立即逐级上报,同时报告县政府和防指等有关部门,做到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不瞒报。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二)对于发生桥梁坍塌、交通阻断或人员伤亡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分级负责、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形式进行首次报告,半小时内书面(含传真、电子邮件)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书面报告要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盖章,信息报送后必须电话确认。报送的内容要简明准确,要素完整,重点突出,主要包括汛情灾情基本情况,已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情况,发展趋势,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下步工作计划和建议,信息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没有出现水毁险情也要报告当地降水情况、公路基础设施维护情况及检查巡查情况等。
(四)局防指要及时统计上报水毁情况,并录入“公路灾毁信息采集系统”;组织专人搜集整理有关材料,及时编发简报,反映水情、灾情、抢修进展、恢复通车情况及典型事例等。市局防汛办要及时收集整理险情、灾情及抢险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县防指、市局防指。
(五)各单位要及时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服务热线、可变情报板等媒介向社会公布中断交通情况、恢复抢通情况以及恢复通车前分流路线情况,为群众出行提供服务,同时将断阻信息按不同类型及时报部路网中心,服从统一调度指挥。要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规范性,重大突发事件、发布会或专题采访等信息发布,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各级党委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度汛工作部署,保证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同时,要认真总结评估防汛抢险工作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水毁预防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防汛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并于汛期结束后将各单位防汛工作总结上报局防汛办。
局防指将通过检查、督查等方式,对各单位防汛工作开展情况、防汛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防汛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防台风应急预案7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xx省交通设计研发大楼工程
建设单位:xx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设计单位:xx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勘察单位:xx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监理单位:xxx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xx省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州市交通路43号
(二)、设计概况
1、工程规模
⑴、总建筑面积约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25㎡、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069㎡;建筑层数为地上21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约75m;建设用地面积2949㎡;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
⑵、功能布局:办公。
⑶、建筑等级一级。
⑷、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⑸、建筑防火分类:高规一类,耐火等级一级;人防工程等级六级。
⑹、上部结构体系: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
xx省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省交通设计研发大楼工程 ⑺、室内±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罗零)7.60m。
2、施工范围
xx省交通设计研发大楼基础、土建、外墙装饰(不含玻璃幕墙)及门窗、室外场地绿化及路道、总体水电安装及部分预埋、通风及人防等工程。
(三)、编制目的为了保证雨季及台风期间本工程项目全体施工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和预防因气象灾害引起的事故,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最终实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特编制本方案。
(四)、编制依据
1、xx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设计研发大楼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xx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设计研发大楼工程施工图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
8、国家、地方其他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标准、规范、条例及本公司内部有关制度、文件等。
二、雨季施工防护预案
(一)、组织预案
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指挥成立防汛领导小组,重点做好思想工作,组织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具体作到现场排水通畅,工程防护,材料防护,安全防护,施工用电防护。
雨季施工前首先做好防洪排水工作,如做好截、排水沟的设置、场地疏水、汇水坑、集水井的挖设、抽水机的配备、机械停放位置、材料的堆放等。
注意气象预报,做好每日气象预报记录,以便正确合理地安排指导施工。特别是在雨水预报后,要加强工地材料保护,对部分临时工程要采取必要的加固预案。
(二)、现场排水
1、首先在施工现场设置集水、排水、排污系统,保证雨天施工场地不积水。在大雨时节,派专人进行疏通。
2、潮讯季节随时收听气象预报,配备足够的抽水设备及防台防讯的应急材料。万一天气突变,施工中途下雨,则可有备无患。
3、在主要道路侧修建排水明沟,用红砖砌筑,地面排水汇入沟中经沉淀后排至场外。
(三)、工程防护
1、大雨天不进行砼浇注施工,在浇注过程中遇雨,将砼浇注至最近一处合理位置留施工缝,并留直槎,并将已浇注的砼进行覆盖,雨后恢复施工时,待砼抗压强度达到1.2MPa,处理施工缝,重新继续施工。若不得己情况,必须及时做好防雨预案,预备好足够的活动防雨棚,准备好塑料薄膜、油布等防雨遮盖预案。
2、现场有足够的覆盖材料,要保证新浇灌的混凝土不被雨水冲刷,已喷刷脱模剂的模板不被雨水冲掉。
3、外装修施工时,及时听取天气预报及观察天气情况,有降水情况时停止外装修施工。
(四)、材料防护
袋装水泥均存放仓库,底部架空0.3米,并铺防水油毡一层,下雨前对现场露天堆放的钢筋均需覆盖雨布,其他易受潮变质材料均存放仓库或用雨布覆盖。
(五)、施工用电防护
1、雨天一般不允许高空作业,所有脚手架上走道均有防滑条预案。 暴雨天,尤其是雷雨天要提前下脚手架,以防遭雷击,并严禁触摸电气设备、导线。
2、雨季施工用电设备,均搭设防雨棚,并保护装置及有可靠接地,移动设备均移入室内。
3、暴雨,雷雨天气,电动设备均停止使用,并切断电源,雨后重新启动电气设备时,经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开车。
4、脚手架,设置避雷装置。
5、现场机电设备,均采取防雨防水预案,防止雨水淋泡而造成破坏。
㈥、台风防护
1、在强台风到来之前,必须做好防台准备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施工电梯停靠装置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具体问题,应采取相应预案,及时整改,并安排人员进行值班抗台。
2、对高耸物如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等必须检查避雷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大风、大雨时,起重机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大风过后,应对上述设备进行复查试车,有破损及时采取加固预案,等符合安全要求后再开展工作。
三、雨季台风施工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
为了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来临前,能够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并确保在暴雨、台风破坏或坍塌事故发生后,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落实抢救预案,把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该台风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一)、组织机构
(1)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值班电话:
(2)防台风暴雨抢险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3)防汛抗台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
(二)、培训与演练
响应的模拟演练。组织机构各相关成员按照其职责角色分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台风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对于需要调整和改进的地方要做好记录,以便台风应急预案更可靠更实用。
(三)、应急物资的准备
(1)台风应急预案不但要有人员的配备,思想的重视,还要有充足的物资准备,这样在台风暴雨来临的时候才能做到处事不惊,运筹帷幄。具体有以下应急物资:
(2)应急物资的堆放要分类明确,放置于明显部位并保持过道畅通,以方便随时取出。防汛抗台物资禁止挪做他用。
(四)、响应预案
(1)台汛来临前
预报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根据原定的计划立即布置分工任务,并组织检查防汛抗台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协调解决及明确有关应急事项。组织值班巡查,做好防风避险工作和危险区内人员和物资转移准备。
4.1.2项目部安全员组织有关施工班组人员对工地机械(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设备、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电、排水系统、脚手架、支模架等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形成记录。对隐患部位立即要求整改,需要加固的立即进行加固处理,整改后进行验收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1.3在存放防汛抗台物资的仓库安排值班人员,能够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迅速发放防汛抗台物资。
4.1.4项目部还应预先公布各方的联络方法,以便台汛期间的相互联络保证通讯的顺畅。
(2)台汛期间
4.2.1台风暴雨来临时停止一切露天作业,防汛抗台工作小组进入备战阶段。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密切注意台汛动向,随时准备组织人员进行抢险。
4.2.1在出现险情时,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立即与有关人员对险情进行紧急分析,提出抢险方案。在遇重大险情时,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应果断采取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险情及采取的应急预案。
(3)台汛期后
4.3.1台汛期过后,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各班组对临建设施、机械设备、电源线路、脚手架、提升井架、被淹坑池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隐情和隐患,及时安排卫生防疫工作,经过上级部门检查符合要求
4.3.2如发生人身或机械安全事故,则项目部应及时组织或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事宜。并形成备案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该应急预案。
(五)、指挥处理程序
(1)接到灾情报告后,指挥部即指令现场指挥组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或掌握险情,同时指令调度组立即预调抢险队伍。
(2)现场指挥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同时参加与组织指挥抢救工作。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现场调集抢险队员和物资、器材赶赴现场,后勤保障及联络组要按指挥部指令,进入岗位开展工作。
(3)抢险结束后,由后勤保障部及联络组及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及时进行小结。
(六)、要求
(1)抢险指挥部应于每年六月上旬召开一次指挥部全体人员风险单位全体会议,部署和检查工作,核对和落实各抢险单位人员。通讯工具和联系方法等事项,做到领导重视,组织落实,人员器材到位,把各项抢救准备工作抓实抓好。
(2)通知就是命令,要不折不扣按指挥部要求落实所需人员和物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积极完成抢险任务。
(3)要注意抢险中的安全工作,抢险前,要对抢险人员进行战前动员教育,杜绝、减少安全事故。
防台风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负责领导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省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防指职责
(1)统一指挥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省防指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省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大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6)组织气象、水利、水文、海洋、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
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2.2省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省政府、省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省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省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省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省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省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海浪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省政府和省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3.2预案准备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及时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渔业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3.3预防行动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城市、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省防汛、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省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响应级别
按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响应工作
4.1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省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省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4.1.3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省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防洪响应
4.2.1Ⅳ级响应
4.2.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Ⅳ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省造成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5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20~3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险情。
4.2.1.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2)省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收集险情、灾情;掌握发洪区相关水库的运行情况,并对其它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指导相关水库实施防洪调度。根据会商意见,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降雨监测,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强洪水监测和预报,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暴雨、洪水实况和洪水预报。
(6)省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2.2Ⅲ级响应
4.2.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Ⅲ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大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30~5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4.2.2.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洪工作。组织做好发洪区相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对发洪区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加密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海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密对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根据洪水发展趋势,省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运送抢
险物资器材。驻闽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防指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指挥部要加强值班,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3Ⅱ级响应
4.2.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Ⅱ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堤防或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或中小河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比较严重内涝。
4.2.3.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省防指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省防指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救灾。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提出重大防洪决策建议意见,适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4)省水利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密切监视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逐时掌握江河洪水实况,滚动预报主要控制站洪水过程,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省防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抢险队伍根据省防指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省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防汛指挥部,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10)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4Ⅰ级响应
4.2.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Ⅰ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
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严重内涝。
4.2.4.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部队、部门、设区市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继续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
(3)省防办对重大防洪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反馈省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4)省气象局(台)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5)省水利厅提出重点防洪地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6)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7)驻闽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协调组织所属单位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省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根据应急需要,省防指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省防指应视情调整防洪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省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洪应急响应。
4.2.6灾后处置
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级防汛指挥部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省防指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省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省水利厅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江河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以下,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省防指报告。
(5)省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省防指。
4.3防台风响应
4.3.1Ⅳ级响应
4.3.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台风Ⅳ级响应
省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
防台风应急预案9
一、前期准备
1、酒店应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2、酒店应定期进行台风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酒店应建立与当地气象部门的紧密联系,及时获取台风信息,并根据预警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台风来临前
1、酒店应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2、酒店应加强对室外植被的修剪和固定,防止被台风吹倒。
3、酒店应提前备足应急物资,如食品、水、药品、应急灯具等。
4、酒店应加强对客房的检查,确保窗户密封良好,避免雨水进入。
三、台风来临时
1、酒店应及时通知客人台风预警信息,并告知客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安全。
2、酒店应关闭室外游泳池、露天餐厅等设施,确保客人的安全。
3、酒店应加强对室内走廊、楼梯等区域的巡查,确保通道畅通,避免客人受阻。
4、酒店应加强对电力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供电正常。
四、台风过后
1、酒店应及时清理室外区域的'倒塌物和积水,确保客人的安全。
2、酒店应检查设施设备的损坏情况,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酒店应提供适当的心理疏导和帮助,关心客人的安全和需求。
4、酒店应更新应急预案,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以上是一份酒店防台风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酒店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台风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酒店作为公共场所,必须具备应对台风的能力和措施,保障客人和员工的安全。
防台风应急预案10
第一章、总则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尽最大努力保护人员、设备、财产安全。
二、项目部成立防台风暴雨、防洪抢险紧急预案领导小组和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小分队,负责应急状态下的指挥、组织、协调、救援、处理工作。
三、抢险救灾,人人有责。
四、应急领导机构联络电话及设备清单。
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职责及防台风、防暴雨、防汛工作流程
一、指挥部
1、负责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宣传贯彻工作。
2、督促各部门落实应急预案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演习方案(防洪演练、应急救护演练等),并组织实施。
3、当发生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事故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抗洪、抢险、协调、保障、处理的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统一指挥工作,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及时到位,指令相关人员执行有关抢险救援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职责
根据指挥员的指令,确保有条不紊地进行抢险救援活动,同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善后工作组职责
对事故伤亡者送医院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及其家属进行安抚工作,协助解决工伤保险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施工保证措施
1、生活临建,加紧施工排水渠保障雨季来临排水通畅。
2、雨季施工中排水沟在场地周围,外侧可用袋装土设置挡土墙,边坡必要时用塑料布覆盖。
3、雨季开挖基便道时,开挖边坡,挖出的土方及时运走,不得堆在便道两侧。
4、雨季施工的排水沟,采取分段开挖,分段施工,严禁一次性大开挖破坏表土,雨季前施工项目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土方回填,若遇下雨,应及时疏通排水沟。
5、对便道、临时通道防护经常进行检查、加固,维修;疏通排水沟,暴雨来临时如发现渗水,堵塞、冲垮的地方要及时组织抢险,以免地基遭雨水浸泡下陷。
6、承台、墩身、盖梁、钢筋砼施工,在雨后必须清除模板或钢筋骨架内的泥砂和砼面上的杂物后,再进行施工。在雨季中,若钢筋锈蚀严重,在下料使用前必须将表面锈皮清除干净,必要时,应对钢筋加工场地的钢筋采取遮护措施。
7、砼浇筑过程中,如遇大雨,应采取临时遮盖措施,防止雨水对砼千万冲刷,该作业点完成后,应停止浇筑作业,尽量避免雨天进行砼的浇筑。
第四章、质量环境保证措施
1、雨季中,应对开挖便道,做防护措施,以防雨水灌入,浸泡地基。
2、便道施工土方回填时,土源用彩条布覆盖,土料和土层的含水率应适应,若含水量过大,应晾晒,以免含水率过大,碾压出现橡皮土。土的含水率施工前根据土质情况经实验后确定。
3、雨季施工砼时,应经常测定砂、石的含水率,每作业班搅拌砼时,应根据砂、石的含水量调整砼的配合比,砼的配合比必须由试验室确定。
4、雨季中,若钢筋锈蚀严重,在下料使用前必须将表面锈皮清除干净。
5、砼浇筑前,在雨后必须清除模板内或钢筋骨架内的雨水或泥砂。
6、砼浇筑过程中,如遇大雨,必须采取临时遮盖措施,防水砼被雨水冲刷。
7、开挖后的承台尽快施工,防止雨水规程影响施工,并尽量争取在雨季来临之前施工。
第五章、雨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台风暴雨汛期到来之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在台风暴雨汛期到来之前,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机械均进行修缮和加固,防洪、防汛器材及早准备。
2、对于开挖的深基、深坑承台,在雨季施工时,作业前及时用潜水泵抽干承台积水。
3、预制场地应平整夯实硬化处理,使排水畅通,严禁积水。
4、露天怕潮湿的材料、设备应搭设防雨棚。
5、现场堆放的水泥,必须堆放在防水、排水良好的库房内,地面用20×20cm方木及架板架空铺设,且高出周围地面250mm。
6、雨季来临前,应将施工完的各种排水管道(包括临建)应进行检查清理,保持排水畅通。
7、架设电源线路在金属脚手架上架设时,应设木横担,碘钨灯用木杆固定在脚手架上。
8、高度在20m及以上的脚手架、机具等均应设置避雷针,避雷针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并与电房的接地网连接。
9、雨季来临之前,由机电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工段对施工现场的电焊机、电箱、龙门吊等用电机具以及避雷针做接地电阻试验,并做好记录。
10、夏季、雨季前应做好防风、防雨、防洪、防火、防暑降温等准备工作。
11、暴雨、大风、防洪、汛期后,应对临建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电源线路、缆风绳、卷扬机地锚等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险情。
12、现场施工便道以及脚手架、跳板和走道,应及时清除积水及采取防滑措施。
13、遇有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14、雨天工作,起重机械应保持良好视线并防止起重机各部制动器受潮失效,工作前应检查各部制动器并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15、电焊机、电箱、塔吊、龙门吊等均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电焊机不得多台串连接地。
16、雨季施焊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施焊人唢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冒雨作业。
17、采用潜水泵时,严禁任何人进入被排水的坑、池内,进入池、坑内工作时,必须切断潜水泵的电源。
18、电源线路严禁一闸多用,私拉乱接,非专业电工严禁接电。
第六章、防台风、暴雨、防汛应急措施
1、合理选择起重机械安装位置。在台风袭击频繁地区,确定起重机械安装位置时,应尽可能选择在背风面,避开迎风面,在泉州的'大部分地区,塔吊及施工电梯安装位置应选择在建筑物的西面或南面,尽量不要在建筑物的北面或东面安装起重机械。因场地条件限制不能选择时,附墙杆应采取加强措施。
2、当接到台风暴雨、防汛预报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塔吊及施工电梯是否须进行加固,对塔吊及施工电梯的所有焊缝进行全面检查,活动房是否已全面进行加固,居住在活动房的员工是否须搬迁转移,外脚手架、龙门吊、爬架施工电梯和构筑物等是否安全。同时应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的检修和保养。
3、对于易坍塌的临时附属工程,便道等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如采用锚固、拉结缆风绳或清理、转移等方法进行。工棚、活动房受风较大有坍塌可能时应及时转移物资和人员。
4、台风、暴雨期间应停止停止高空作业、及起重吊装等影响施工安全的作业。
5、与气象部门保持工作联系注意台风、洪潮、汛的动态。凡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风暴或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小组成员应指挥各施工班组做好“防台防汛”准备,如备好沙袋、加固临时建筑的门窗及各类机械设备的入库措施及排水设施。同时小组领导应向公司领导报告“防台防汛”情况,听从统一调度指挥。
6、仓库、储备防台风物资(包括:麻绳、手拉葫芦、钢丝绳、绳锁仔、雨具、应急灯等)并保持良好的状态。
7、安排人员值班巡逻。一旦发现台风或水汛的苗头,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要求施工人员切断一切电源,同时有序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若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
8、密切留意广播电视新闻报纸等媒体上的气象预报信息外,多方收集当地有关洪水信息并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业主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9、灾害性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以身作则,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手中。
(2)保证安全生产的计划、落实生产责任,确保防止灾害性天气的多项具体措施。
(3)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事故隐患和苗头,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方案。
(4)所有机械设备、用电箱做好用电安全检查,做好防汛防台的多项设备救护工作。
(5)架空电缆、过路电缆需认真检查,确保抗风抗暴雨能力,不得损害人身安全和危及财产。
(6)做好宿舍、仓库、办公室的抗灾能力,对存在隐患的临时住房及时做好修理预防措施,必要时要搬迁和转移。
10、救护和疏散
救护电话:120
根据“救人重于救灾”的原则和公司防灾演练规程,首先是拨打救护电话和抢救被灾害围困的工作人员,与此同时有序疏散人员和物资至安全区域。
第七章、台风、暴雨、潮汛过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暴雨、大风前后,均应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缆风绳、用电线路和用电机具等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专项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作业。
2、对临时用电设施、电箱、电路必须进行仔细检查,绝缘应良好,线路完好,才能送电。
3、对活动板房、漏雨的地方应及时修补。
4、对损坏的临时设施进行修复。
5、召开会议,总结灾情及抗灾抢险经验,并向上级主管门、业主汇报受灾及损失情况。
防台风应急预案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台风灾害,保证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渔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烟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烟台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烟台市海上防风暴潮台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预防、应急处置台风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和灾后渔业生产恢复。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适时启动本级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1.4.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和完善台风天气预警信息传递工作程序,确保在第一时间将有关预警信息传递到基层生产一线和渔船民,制定和落实应急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烟台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1.4.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排查梳理本辖区海洋与渔业防台风重点部位,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1.4.4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与本级气象、通讯、广播、水利、海事等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加强系统上下和内部的协调与联系,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2 .概况
2.1基本情况
烟台市地处山东半岛中部,濒临黄海、渤海,海岸线长909公里,海岛72个,对应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辖12个沿海县市区,52个沿海乡镇,沿海村374个;全市海水养殖面积约14万公顷,其中海上筏式养殖86539公顷,底播养殖42637公顷,滩涂养殖25158公顷,池塘养殖9638公顷,网箱养殖461256平方米。拥有在册机动渔船1.4万余艘,其中特殊渔船2790艘,渔港和渔船集中停泊点137个,其中国家、省公布渔港39个,未经公布的小型渔港以及自然港湾、渔船集中停泊点98个,海上从业人员6万余人。全市海上搜救工作主要由海事部门组织,以北海救助局、北海第一飞行大队等专业救助力量为主,海洋与渔业部门建立了以海洋渔业执法船和渔业应急志愿船为主要力量的渔业海上应急救援队伍,分布在沿海各渔业港口。
2.2防御重点
2.2.1渔业港口和渔船集中停泊点:避风条件差的渔港和渔船停泊点的渔船,在台风来临前,小船上岸,大船转移到避风条件好的渔港避风。同时做好港内停泊渔船的防风、防火、防碰撞等工作,必要时,撤离渔船看船人员。
烟台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2.2.2近海养殖:一是海上养殖看护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全部撤离上岸;二是近岸和河流入海口附近养殖业户。密切关注台风、风暴潮和雨情信息,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做好人员撤离工作;三是养殖设施。在台风来临前,对养殖筏架、网箱、池塘、堤坝、大棚进行加固维护,加快收获期养殖产品的收获进度,减少台风造成的财产损失。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领导机构
市海洋与渔业局成立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环保科、计财科、项目科、渔业科、市海监支队、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烟台渔港监督处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烟台渔港监督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3.2工作职责
3.2.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在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工作,修订完善防台风应急预案,研究和报告海洋与渔业防台风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各项工作。
烟台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2)指导和协调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海洋与渔业系统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持。负责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物资的争取和分配。
(3)确定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应急响应方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省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渔业防台风工作,向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3.2.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保持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传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局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各项措施的落实。
(2)及时提出渔业防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
(3)在台风发生时期,负责监控台风动态,落实应急值班,掌握、报告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应急工作情况,督导全市渔船进港、船上人员以及养殖人员转移并收集、统计、汇总有关情况。
(4)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赶赴灾区一线指导防灾、救灾、恢复生产工作;
负责抗灾救灾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3.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开展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烟台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3.3.1烟台渔港监督处(渔安委办公室):承担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向领导小组成员发送台风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志愿船参与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对避风渔港和渔业船舶应对台风灾害的风险评估。
3.3.2局办公室(安全科):负责防台风期间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负责向领导小组领导报送台风预警信息;负责防台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协助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防台风期间的日常工作。
3.3.3环保(减灾)科、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负责发布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做好预报信息的收集工作。
3.3.4渔业科:负责指导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开展各类水产养殖生产设施的除险加固和养殖水产品抢收等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和分析全市渔业受灾情况,并向市政府、省海洋与渔业厅报告;提出灾后渔业养殖恢复生产的意见并组织落实;组织开展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3.3.5计划财务处:负责争取、落实防台抗灾救灾工作经费和救助资金。
3.3.6项目科:负责争取、落实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抗灾救灾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项目。
3.3.7 中国海监烟台市支队(烟台市渔政监督管理站):负责组织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对进港渔船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4 .应急响应
烟台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4.1预警等级
根据台风威胁强度和影响严重程度,防台风预警等级划分为四级:Ⅳ级预警(蓝色)、Ⅲ级预警(黄色)、Ⅱ级预警(橙色)、Ⅰ级预警(红色)。
4.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Ⅳ级预警(蓝色)
(1)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8-9级)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
(2)24小时内可能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Ⅲ级预警(黄色)
(1)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0-11级)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
(2)24小时内可能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Ⅱ级预警(橙色)
(1)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13级)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
(2)12小时内可能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1.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Ⅰ级预警(红色)
(1)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4-15级)、超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6级以上)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
(2)12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2台风应急响应
烟台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4.2.1台风消息阶段
根据气象部门、省海洋预报台发布的台风消息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对已正式编号并可能影响我市的台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位指挥,及时将台风消息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启动本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
(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24小时应急值班,加强与市气象、市防总办的联系,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
(3)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通报台风消息。
(4)各县市区接到通报后,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4.2.2台风警报阶段
当市气象部门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台风警报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发布Ⅳ级预警(蓝色)、Ⅲ级预警(黄色)时,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到位指挥,主持防台抗灾工作会商,部署防台风各项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发布Ⅱ级预警(橙色)、Ⅰ级预警(红色)时,领导小组组长到位指挥,召集防台抗灾工作会商,部署防台风各项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领导小组加强值班带班,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各地海洋与渔业防台抗灾工作情况。
烟台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3)根据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总体部署,下发通知,对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启动防风机制,下发大风预警信息,督促各县市区及局直属单位组织落实渔船返港避风,撤离海上养殖看护人员。
(4)适时成立防台抗灾工作组,赴台风影响的重点县市区,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工作。
(5)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风暴潮、海浪灾害预警情况,Ⅳ级预警(蓝色)、Ⅲ级预警(黄色)每12小时报一次,Ⅱ级预警(橙色)每8小时报一次,Ⅰ级预警(红色)没6小时报一次;
提出沿海养殖业户特别是河流入海口养殖业户转移和停港渔船船上人员撤离范围、时间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及时掌握各地渔船返港避风、海上养殖人员撤离上岸以及沿海养殖业户转移、停港渔船船上人员撤离情况,并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6)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局的通知要求,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迅速启动本级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开展应对工作。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各项防台风工作,确保防御部署落实到位。
4.2.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当台风将正面袭击或将在我市沿海登陆,外围风力已经影响我市沿海,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加强指挥领导。市局领导全时值班,全方位指挥部署和督促检查防台抗灾救灾工作,进一步部署全市渔业防烟台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台风工作,并按照本预案规定,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防台抗灾救灾措施。
烟台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按照当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局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促检查、狠抓落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通信联络。加强应急值班和通信联络,及时准确掌握海上养殖看护人员撤离、沿海养殖业户转移、渔船返港、停港渔船船上人员上岸信息,并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渔船返港避风。当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海上作业的渔船要全部返港避风或就近择港避风,并加强停港、锚泊渔船的安全巡查,落实渔船渔港防风避风措施。
(4)撤离渔民群众。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6小时之前,协助做好海上、滩涂养殖(看护)人员的撤离;
在台风10级风圈到达6小时之前,协助做好60马力以下所有渔船上人员的撤离;在台风12级(或12级以上)风力到达6小时之前,或当地政府认为必要的情形下,协助做好所有渔船上人员的撤离;引发风暴潮灾害时,协助做好沿海养殖业户撤离。
4.3应急结束
根据市气象部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解除台风警报的信息和指示,由领导小组宣布终止渔业防台风紧急状态。
5后期处置
烟台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5.1善后处置
5.1.1根据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抗灾救灾善后具体事宜。
5.1.2 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决定向灾区派遣救灾指导工作组,各组人员应于当天或次日赴灾区了解核查灾情,指导帮助当地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灾后补救措施,促进生产尽快恢复。
5.1.3环保(减灾)科参与台风灾害调查、评估。 5.1.4渔业科应尽快统计出各地渔业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根据灾区需要,及时协调省内外有关部门,组织水产种苗、渔药、饲料等渔用物资的调剂,做好渔业生产恢复重建工作。计划财务科及时提出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安排的建议方案。
5.1.5市渔业互保办事处要积极协调、配合省、县(市区)渔业互保机构,及时奔赴灾区开展渔业受灾理赔工作。
各地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灾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帮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提交灾后评估报告,制定善后工作计划。
6应急保障
6.1资金与物资保障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与物资,用于台风灾害的应急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
6.2监测与预报保障
烟台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环保(减灾)科、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加强与气象、海洋预报单位的协调,密切台风动态的监视,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开展近海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为防灾减灾决策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6.3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渔业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台风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传真)、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加强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和日常维护,强化渔船终端设备配备,提高渔船防灾减灾和海上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海洋自然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
6.4宣传与培训保障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台风、风暴潮、海浪等海洋自然灾害和减灾防灾知识宣传,增强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对渔业生产尤其是海上、滩涂、陆地工厂化养殖生产和渔船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结合实际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3名词解释
烟台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称台风,为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等各类热带气旋的通称。
防台风应急预案12
一、台风预警阶段
1、酒店应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并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台风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酒店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了解台风路径和强度,及时调整预案和应急措施。
二、台风来袭前准备
1、酒店应对外宣布台风预警信息,提醒客人和员工注意安全,并告知相关应急措施。
2、酒店应检查和维护建筑物的安全设施,确保防风玻璃、门窗、排水系统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3、酒店应检查并备足应急物资,如食品、水、医疗用品、应急灯、备用发电机等。
三、台风来袭期间
1、酒店应提前关闭室外设施,如游泳池、露天餐厅等,确保客人和员工的安全。
2、酒店应加强对建筑物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漏水、漏电等安全隐患。
3、酒店应提前安排好客房的安全转移计划,确保客人在台风来袭时能够安全转移到安全区域。
4、酒店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醒员工注意自身安全,并指导员工在台风来袭时的应急行动。
四、台风过后恢复工作
1、酒店应及时检查建筑物和设施的损坏情况,并进行修复和维护。
2、酒店应检查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性,确保客人的健康和安全。
3、酒店应及时清理室外区域的残留物,确保客人和员工的'安全。
4、酒店应及时恢复各项服务,如餐饮、客房、会议等,以满足客人的需求。
五、台风应急演练
1、酒店应定期组织台风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台风灾害的能力。
2、酒店应根据演练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台风应急预案和措施。
六、台风应急联系人
1、酒店应明确台风应急联系人,包括酒店经理、安全主管等,并将其联系方式告知员工和客人。
2、台风应急联系人负责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传达台风信息和采取应急措施。
以上为酒店台风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酒店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实施,以确保客人和员工的安全。同时,酒店应定期检查和更新台风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台风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防台风应急预案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有序开展防台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我院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文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其次章防台风应急工作组架构与职责
第一条院应急领导小组为防台风应急最高指挥机构,各应急工作小组为防台风应急的执行机构。
其次条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应急工作小组进行防台风应急响应,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防台风宣扬教育、应急培训演练、台风信息汇报、通报工作,指派专人对台风灾难进行监控、预报、评估及报告,获得台风相关信息,向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条台风来临时,院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章预防和预警打算工作
第五条学院应每年开展至少一次全院性防洪防台风演练,提高教职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实力和防洪防台风意识。第六条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台风与洪水危害,应急办公室与运行保障组负责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包括沙袋、雨衣雨具、药品等,并合理配置到相关部位。设立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室(办公楼318室),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须要。应急物资应保证其质量合格和数量足够,确保其在紧急状态下能正常运用。必要时学院应依据实际须要增配应急物资。
第四章台风预警
第七条应急办公室应亲密关注中心气象台和海南气象台发布的强降雨、台风信息,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时,支配专人值班,随时将台风变动信息通报给院应急领导小组,直至台风结束。
第八条院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后,应召开碰头会,通报台风信息,探讨应对措施。
第九条运行保障组接到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后,做好全院供电、排水等重要系统的自检自查防范工作,做好防台风打算。
第十条应急办公室接到白色预警信号后,应在全院组织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雨水排放系统、建筑物防洪抗台风实力及潜在的隐患、施工设备摆放地点、人员居住地点、防洪防台风物资储备和管理、安全保卫工作、逃命路途等。对于检查中发觉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各部门和人员不得延误。节假日期间,由应急办公室在学院领导指导下组织在校教职工开展全面防台工作。
第五章台风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防卫热带低压(风力为6—7级)当接到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时,院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应急办公室发布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的信息,应急办公室向各应急小组通报状况,布置应急任务。各应急小组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运行保障组应加强校区巡查,对校区室外设备设施、绿化植被、学院电梯、水电泵房等关键设施实行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其稳定、坚固,对管道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关闭好阀室门窗;在确保电梯内无人的状况下关闭电梯;督促承包商完成防台风的其他打算工作;通知超市、食堂等供应单位做好物资储备和爱护、转移等工作。
(二)应急抢救组负责做好学院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等重要场所的防水防潮工作,关闭门窗,备好应急沙袋,限制好人员、车辆调度。
(三)资产保障组做好重要资料、图书文献、合同、账目、精密仪器和设备的防水防潮工作。
(四)人员保障组做好对全院师生职工的防台风应急通知、心情安抚以及进入疏散撤离程序中的组织工作。
(五)应急办公室监督、指导各应急小组及承包商对上述工作的完成状况。各小组完成上述任务后刚好向应急办公室反馈相关状况,应急办公室将状况汇总后,向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章防卫热带风暴(风力8—9级)、强热带风暴(风力10—11级)
第十二条当接到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预警信号时,院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应急办公室向各应急小组通报状况,布置应急任务。各应急小组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运行保障组通知各区域超市食堂相关营业场所,做好相关防洪、地质灾难、露管、设备受损、自然气泄漏等事务的`预防打算。
(二)人员保障组统计学院值班与休假人员,确定全院师生职工都处于安全状态,未发生人员受伤、被困事务。
(三)应急抢险组随时待命,打算做好校产、人员的抢救、保障工作。
(四)应急办公室监督、检查、指导各应急小组对上述工作的完成状况。
(五)各小组完成上述任务后刚好向应急办公室反馈相关状况,应急办公室将状况汇总后,向学院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章防卫台风、强台风(风力12级以上)
第十三条当接到气象台发布的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时,院应急领导小组视状况研讨决议是否进行撤离,决议撤离后授权应急办公室向各应急工作小组通报状况,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通讯广播组通过广播将状况通报全院人员。除留下必要的应急值班人员外,人员保障组应马上联系支配撤离车辆,组织其他人员进行撤离。各部门撤离前拔掉办公室电器插头,保存好部门资产,关好门窗,快速到指定地点乘车。
(二)应急抢救组支配学院值班保卫人员检查确认学院各楼房门窗是否关好,全部电器是否断电。
(三)运行保障组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全部施工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异样状况马上通报应急办公室。
第十四条防卫因强台风引起的次生灾难:当发生由台风引起的次生灾难或突发事务时,学院应刚好启动相关专项应案。
第七章关闭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当接到气象台发布的取消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时(或风力减弱至6级以下),院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应急办公室发布防台风应急预案关闭的信息,应急办公室向各应急小组通报状况,布置应急复原任务,相关应急小组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运行保障组组织专业人员实施全院检查,检查生产系统和施工系统的设备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安全状况,确认安全,消退因台风造成的各种担心全隐患。如台风造成断电,运行保障组负责联系电力局支配送电,启动发电设备或机组复原系统生产、复原生活用水、网络通讯等,并做好清理与复原工作。
(二)人员保障组、资产保障组初步统计损失,包括人员损害、干脆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与保险学校联系,协作保险学校人员到现场确认损失状况,处理保险理赔相关事宜。
(三)应急办公室刚好统计受灾状况,刚好向相关方报告,并刚好统计、筹集、申购应急物资,确保应急物资得到刚好补充。
第八章应急报告
第十六条台风应急启动后,院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应急办公室在非常钟内,以钉钉通知形式通报全院师生,包括应急启动时间和台风详细状态等。
第十七条台风应急响应结束后,院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应急办公室在一个小时内通报全院师生,内容包括应急关闭时间和目前风力、后续气象状况等。
第十八条收到橙色及以上台风预警后,由院应急领导小组在一个小时内通过中交集团突发事务汇报模块,向中交海投汇报学院防台抗洪打算工作开展状况。橙色及以上台风结束后,由院应急领导小组在二个小时内向中交海投汇报学院受损、复原状况。遭受红色台风预警,由院领导小组半个小时内向省教育厅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
第十九条清理与复原报告:当清理与复原工作结束后,由应急办公室向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内容包括清理与复原启动时间、灾后的安全检查和清理、生产复原和工程复工状况、损害和财产损失统计等。
其次十条学院各相关部门做好应急过程的救援记录工作。
防台风应急预案14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管理,积极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发生,以保证学生在校的身心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拥挤踩踏事件多发地段和时间预测
(一)广播操、集体晨会、大型集会和大课间时段,门厅入口、楼梯部位。
(二)下课时段,楼梯部位。
(三)体育课、信息技术课、科学课课前和下课时段,楼梯部位、各楼两侧的拐弯处。
(四)放学时段,楼梯部位、门厅和校门口。
(五)下雨天或恶劣天气。
四、拥挤踩踏事件的预防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常规教育,结合有关发生在学校楼梯间拥挤而产生的伤害事故例子,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安全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患意识。
(二)广播操进出场,班主任或副班老师带领学生经过指定的楼梯通道进入操场,值班教师在楼道内护道。
(三)大型集会时由大会主持统一调度,班主任和副班老师带领学生按班级顺序进入、撤离会场。
(四)教育学生不在楼道上追逐、跑跳、打闹,使学生养成相互礼让、遵守秩序、过楼梯和走廊轻声慢行、靠右走的良好习惯。下课时,值班教师及时到达楼梯口,提醒学生上下楼梯互相礼让靠右行,一步一台阶,杜绝打闹、滑行、跳跃等不良现象。
(五)大课间活动,老师带领学生有序进入操场活动,活动完毕,有秩序地回教室。
(六)体育课和到专用教室上课的老师须到任教的班级教室里接送学生。
(七)低中高年级实行错时放学,值班老师及时到场。如遇雾、雪恶劣天气,班主任和副配班老师同时带领学生整队出校门到接送地点,直到学生放清为止;如遇下雨天,绝大部分家长到校园里来接孩子,值班老师务必提前在楼梯口值守,班主任和副班老师到班级,少数学生自行回家的,由副班老师带队到接送地点,班主任留在教室等候家长。
(八)疏通楼道,当日值班老师若发现楼道、走廊有积水和杂物,须及时带领学生清理,并上报后勤服务部,保证梯道畅通。
(九)及时更换楼道坏损电器,保证楼道灯光明亮。
(十)教育学生不要在在校门口及周边的摊点、商店购买零食,防止通道堵塞造成拥挤或踩踏事故。
(十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每个学期都要进行一次紧急疏散演练。
五、应急处理措施
(一)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严防和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二)在出现火情等紧急情况的时候,要及时通知学校有关人员在最短时间赶赴出险的地点,同时,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线路图采取正确合理的'措施疏散学生。
(三)上课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情况需要疏散转移时,所有任课老师都有责任组织好本班学生及时疏散并报告学校领导,防止损失扩大。
(四)为了防止拥挤踩踏事件发生,教育学生注意以下几点:
1.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
2.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
3.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
4.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5.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6.若自己不幸被人群拥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7.在人群中走动,遇到台阶或楼梯时,尽量抓住扶手,防止摔倒。
8.在拥挤的人群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当发现有人情绪不对,或人群开始骚动时,就要大声制止,做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准备。
9.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要马上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及时分流拥挤人流,有序疏散。
(五)若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学校领导在第一时间亲临指挥,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防台风应急预案15
为做好我工地的防台风工作,减轻灾祸损失,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区建设局有关文件精神,接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项目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建筑工地遭受台风袭击或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映,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主管职责
项目部设立建筑工地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筑工程的防台风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做好防台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三)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建筑工地,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四)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关于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预案实施
(一)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台风影响:
1、建筑工地项目经理部下达防台风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注意收听气象消息,密切关切台风动向;
2、项目经理部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项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滞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项目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囊括施工升降机是否牢固,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稳定,临时工棚是否安全等,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项目部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工地停滞施工,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巡视工地,配合公司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工地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且处于临战状态;
4、台风期间,发生建筑工地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公司《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台风过后,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项目部应检查受损情况,并且向分公司和总公司上报,关于于工地安全设施应即时予以加固,并且总结防台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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