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群走网>实用文>应急预案>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4-07-02 18:32:03
  • 相关推荐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合集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用水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根据《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

  公司成立管道直饮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小组,统一负责管道直饮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

  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

  成员:工程技术部经理、客户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由工程技术部经理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

  二、预测预警

  应急小组随时掌握集公司所管理直饮水系统水质、水源、管网等动态信息,实行24小时监控,遇有影响危及直饮水安全供水的情况及时向应急小组报告。

  三、响应和处置

  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供水的事件,应急小组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小区直饮水供水安全,应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领导,以便立即启动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应事项的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时,客户服务应立即利用各种渠道通知业主突发事件处置的.进展,同时告知业主采取适当措施。

  (一)供水水质防范应急预案

  1、供水水质防范范围:公司经营管理的直饮水社区

  2、供水水质防范的措施

  (1)每天对水源水质以及、产品水进行常规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水质应急防范小组汇报。

  (2)水质发生变化,对源水、产品水进行检测,每隔十分钟检测一次,同时向应急防范领导小组汇报。

  (3)如果水源污染影响供水,将采取以下步骤处理: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预处理及深度处理解决不了问题,经应急小组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停水措施。

  3、发现水质变化,领导小组成员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情况,保持信息畅通;总值班电话:2297090。

  (二)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1、供水管网抢修范围:直饮水供回水管网。

  2、供水管网抢修设备:热熔器、电缆线、水泵足够的应急管道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供水管网抢修时限:管道白天10小时以内,夜晚20小时以内。

  4、供水管网消毒杀菌处理:管道抢修完成后立即进行连通管道消毒杀菌处理,并不间断进行水质检测,达到合格后,连通管网开始供水。

  (三)设备抢修应急预案

  1、设备抢修范围:制水设备、供水设备、杀菌设备

  2、设备抢修器材:备用供水泵、制水主机高压泵备用件、测试仪表、O3发生器用紫外线灯管、安定器。

  3、设备抢修时限:白天24小时以内,夜晚36小时以内。

  4、设备抢修后消毒处理:设备抢修完成后立即进行连通管道消毒杀菌处理,并不间断进行水质检测,达到合格后,开阀连通管网开始供水。

  四、监督管理

  从实战角度出发,普及防突发减突发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四)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五、附则

  1、本预案由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公司应急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XX区XX镇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范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4、《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

  5、《XX区街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文家冲水库、吼水湾水库,因环境威胁或造成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浸染事件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污染事件。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发性环境水污染事故。如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四)XX镇饮用水源基本情况1、XX水库

  XX水库为小二型水库,自来水饮用水源,相关人口1500人,取水口为黄家湾,日供水300吨,丰水期水量为26万立方米,平水期水量为17万立方米,枯水期水量为2万立方米,供水范围为XX镇辖区。

  2、XX水库

  XX水库为小一型水库,自来水饮用水源,相关人口20000人,取水口为黄土坎,日供水3000吨,丰水期水量为200万立方米,平水期水量为160万立方米,枯水期水量为6万立方米,供水范围为XX镇、XX镇辖区。

  (五)工作原则

  本镇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协作,长效管理、落实政策的基本原则,由XX镇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及水厂各负其职。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领导机构

  1、成立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由镇长XX任组长,镇统战委员XX任副组长,各村(居)、镇水厂、镇安监办、XX派出所、镇卫生院、镇食药监、镇财政所、镇畜牧站为成员。

  2、领导小组的主是要职责

  (1)统一组织指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指导修订《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部署、督促、检查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工作落实情况。

  (4)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协调落实上级指示,发布预警信息。

  (5)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协调解决应急工作时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办事机构

  1、XX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办公室主任为XX,成员有。

  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突发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4)负责收集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后向镇领导小组报告。

  (5)传达镇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镇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镇农服中心:定期申请区环保局对辖区饮用水源进行监测和预警。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告,提出防止进一步扩散的措施建议。

  镇水厂:在饮用水源发生突发事故时,启动《XX镇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负责全镇范围内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在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时,根据污染程度和区环保局的意见,视情况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等处置措施。

  镇安监办:有关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调查定性和处理;定期检查辖区内重大危险企业,督促其制定、完善相关事故的应急预案,向区安监局及时汇报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情况。

  双龙派出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配合交通部门确保救援物资运输畅通,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参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

  镇卫生院:突发事故发生后,负责疏散人员和疾病防控及组织救护;负责组织开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工作,加强对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监测,提出控制污染对策建议。

  镇财政所:负责饮用水源应急预案防护装备和应急物资的采购。

  镇兽牧站: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家禽、牲畜的'监控。双龙中学:发生突发水源事故后,协助政府做好学校的稳控工作、保证学校饮用水的来源卫生、安全。

  教管中心:指导XX镇的各个中小学、幼儿园做好积极应对突发饮用水源事件。

  其他责任部门: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和相关部门职责,确定参加事故现场处置和救援的部门,共同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各项救援工作。

  各村(居)委会,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时,及时组织群众进行自救。

  三、响应和处置

  (一)响应

  各村(居)、场镇各部门一旦发现饮用水源污染迹象,应立即向镇环保局办公室报告,镇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二)处置

  1、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镇政府值班人员要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迅速核实情况。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并对事故情况进行后续报告。

  2、快速到现场

  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向区环保局、区疾控中心报告,请求派专家、技术人员到双龙勘查。镇相关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应急工作。

  3、现场控制

  镇工作人员达现场后,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配合派出所、安监办等控制现场,同时划定紧急隔离区线、设置警告标志,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现场调查

  区专家、技术人员到双龙后,在我镇工作人员配合下,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响程度等。

  5、现场报告

  镇领导小组就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区府应急办、区环保局、区卫生疾控中,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部署下一步工作。

  6、污染处置

  区专家、科技人员根据现场调查,向应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提出污染处置方案和救援方案。并迅速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和人员反应作初步调查。

  7、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区专家、科技人员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向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提出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的建议,由镇领导小组发布警报决定。

  8、加强舆论引导

  镇环保办应与镇宣传办沟通协调,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建立快速发布机制,避免因发布滞后造成工作被动。对媒体的不准确报道,应当及时沟通,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9、污染警报解除

  污染警报解除由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根据监测数据报区环保局疾控中心同意后发布。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事故结束后,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领导小组成员亲赴灾地,慰问受灾群众,妥善安置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财政所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

  2、调查取证

  镇环保办公室全程详细记录污染事件过程、污染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危害程度等内容,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尽可能采用原始的第一手资料,科学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依法对涉案人员作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3、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归纳、整理,形成总结报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建设

  镇建立和培训一支常备不懈,掌握处置饮用水源突发事故能力的应急力量,由镇环保部门、安监办、综治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各应急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要求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确保全天候通讯畅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应急准备。

  (二)交通运输保障

  本镇备有小型长安车1辆、安全应急车2辆,用于应急物资运输和伤员的运输,并根据交通道路状况提请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输车辆拉得出用得上。

  (三)医疗卫生保障

  与镇卫生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四)治安保障

  根据事故的性质,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和安排警戒人员,维护秩序。事发的村(居)委要动员、组织群众,协助做好应急治安的保障工作。

  (五)物资保障

  有关于应急处置饮用水源污染环境事件所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的专用款项。

  (六)社会动员保障

  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自愿者援助救灾。

  (七)技术储备与保障

  当技术人员、设备短缺时,提区环保局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科技人员。

  (八)培训和演习

  按安全和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镇环保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为应急处理做好人员贮备工作。

  五、责任与奖惩

  (一)行政责任和奖励

  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刑事责任

  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饮用水源污染事件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

  一、事故预防

  1.学校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组织义务消防救护队。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用气和锅炉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要加强对寄宿学生和教职工集体宿舍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学生宿舍、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教师、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禁止到烧烤场以外的地方野炊。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学校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单位领导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区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学校领导发出疏散指令,指挥各救援小组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指挥学生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有序地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电梯,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报告领导,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需心理疏导的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10.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12.有人员受伤的及时通知保险机构。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

  为加强全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能力,强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预警、处置和保障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伤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镇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分管领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调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属地为主,由镇党委领导,政府全面组织应对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

  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危化、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的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住房和建筑施工、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食物、职业等中毒)事件、动物疫情、食品安全事故以及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网络安全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四、响应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县级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五、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1、组织领导:镇政府是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有效实施,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管理与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由负责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并要求各村委会、各单位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本村的管辖范围和各单位的职责,制定相应预案,并组织实施。

  2、办事机构:镇政府设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镇政府报送的紧急信息事项;承办镇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镇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全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3、应急联动机制

  (1)综合协调组。由镇应急办负责,镇党政办、镇政法办配合,在接到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指挥部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救援情况;传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掌握控制现场危险源;负责完成现场材料和信息收集及起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现场救援组。由镇武装部牵头,召集镇应急办、镇专职消防员、镇城管执法中队、镇派出所、事发地村干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主要负责实施抢险救灾、紧急扑救,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的人员;组织协调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抢修交通、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

  (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牵头,建立现场急救站或者临时救助点,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及时将重伤员转移至医院治疗;统计死亡人数,控制传染病源,做好临时救助点的卫生、防疫和消毒;监测现场饮用水、农作物等污染状况,必要时与上级卫健委联系,寻求帮助。

  (4)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牵头,镇财政办配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资金保障、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等工作;为现场应急处置的相关人员提供生活、车辆、物资、器材设备等保障。

  (5)现场交通治安组。由苍山交警中队牵头,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交通保障或疏散交通;划定交通管制区域,维护现场交通秩序。

  (6)新闻宣传组。由镇宣传办牵头,主要负责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镇党政办、镇财政办、镇司法所、镇民政办、镇城管执法中队、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及时、准确查清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形成调查报告;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安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

  六、突发事件的预测、发布和报告

  1、预测

  建立重大危险源、综合动态信息和应急资源(包括领导机构、救援队伍、物资储备以及应急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坚持平常监测和定点监测、专业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按照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发布

  镇突发事件预警的发布,由镇党政办负责,其他职能部门配合。严重以上的预警信息,镇应急指挥部审定后由镇应急办报县应急局批准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报告

  各村、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应及时向镇值班室上报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镇值班室接报后,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镇领导在接到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逐级报请县委、县政府。

  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镇有关单位、各村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镇政府报送最新动态。镇直有关单位、各村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2、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衍生灾害发生,并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局。Ⅳ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3、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党委、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4、新闻报道

  镇宣传办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八、矛盾纠纷化解和隐患排查工作

  社会矛盾纠纷是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因,为了切实防控公共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我镇指派镇村干部深入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综治办要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制作风险隐患分布图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图,确保农村应急工作的深入开展。

  九、农村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有关部门要把应急当作一项政策任务来抓,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等各项管理工作中,自觉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管理的领导,明确职责,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基层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向镇领导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3、镇成立应急小分队。队长由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镇应急办组成,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应急训练。适时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预案。

  4、建立应急经费投入机制。把应急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和物资、装备、基础设施投入等经费需要。

  十、加强农村应急知识普及及宣教工作

  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农村应急知识是农村应急工作开展的基础和有力保证,加强对农村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共应急能力。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

  一、组织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部。

  生活饮用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指挥长或指挥长托付副指挥长立刻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现场组织指挥;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应急预案,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归还和补偿工作。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

  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包括:

  1.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

  2.应急供水工作组。

  3.供水监测和医疗抢救工作组。

  4.警戒保卫工作组。

  5.宣扬工作组。

  6.善后救助工作组。

  二、应急状态和应急措施

  (一)水源污染应急状态。

  1.供水预警状态。当因污染导致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超标,但经过处理仍能保证生活饮用水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状况下,供水进入预警状态。

  2.供水警戒状态。当发生突发性严峻水污染事故,预报可能导致供水经处理后仍不能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需停止取水时,供水进入警戒状态。

  3.供水紧急状态。当饮用水源上游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导致供水厂水源污染,并且经处理后水质仍不能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需立刻停止取水时,供水进入紧急状态。

  4.管网水污染格外紧急状态。当发觉水源污染,污染物已经进入供水管网系统时立刻进入管网水污染格外紧急状态。

  (二)应急措施。

  1.供水预警状态应急措施。

  (1)进入供水预警状态时,由建设局牵头,会同环保、卫生、自来水公司制订跟踪监测方案,搞好监测调查,查明污染缘由,随时把握水质的改变动态。

  (2)应急供水工作组指导自来水公司加强对供水水质的监测,确保供水平安。

  (3)属相关超标项目排污单位引起的污染事故,污染事故处理工作组应对排污单位实行限制生产和排水,直至停产停排,并依据突发环境污染大事报告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各应急工作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供水的各项预备工作。

  2.供水警戒状态应急措施。

  (1)当上游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预报将影响生活饮用水平安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刻通知相关部门推断事故性质、污染程度以及污染物到达供水厂取水口的时间,并快速将分析报告报应急指挥部。

  (2)污染事故处理工作组应动态跟踪监测污染带,随时把握污染程度和污染带流淌状况,快速推断污染性质,准时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应急供水工作组应指导自来水公司供水给自来水用户储水,并确保自来水厂清水池、加压站清水池升至满水位运行;

  在停止取水后,准时通知和督促城市建筑、洗车、绿化、消遣、洗浴等行业限制用水,削减工业用水。

  (4)宣扬工作组通过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准时做好应急储水工作,各单位、家庭利用自备的高位水池、集水池、自备容器等设备储水。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应急处理工作组确定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3.供水紧急状态应急措施。

  (1)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应急供水工作组负责做好下列应急供水工作:关闭水厂取水泵,停止取水和制水;

  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消遣、洗浴等行业供水,关闭相关供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对取用井水等自备水源单位的供水,由市疾控中心对其水质进行监测,确保饮用水平安;对全市桶装水、矿泉水、纯洁水和备用水源进行统一调配,确保居民必要的`生活用水;水厂清水池储备水要依据街道给水管网分布状况,在城区内实行分时段、分片区或分社区供水,尽量延长生活用水供水时间,同时,对城郊居民采纳洒水车、消防车送水;加强节约用水宣扬,提高广阔居民节水意识。

  (2)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对污染事故及污染带流淌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实行有效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应急处置,防止污染物进一步集中。

  (3)警戒保卫工作组负责维护污染事故现场及四周的交通秩序,确定平安警戒范围,掌握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在事故危及四周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时,准时疏散人员和抢救财产。

  (4)供水监测和医疗抢救工作组对各类供水的水质进行严密监测,确保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准时组织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

  4.管网水污染格外紧急状态应急措施。

  (1)立刻停止取水和制水,并将管网水全部放空。

  (2)组织开展对受伤、中毒群众的救治工作,必要时恳求上级卫生部门赐予支持;

  对已接触污染物的人员进行体检,并实行相应的防毒措施。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xxx广泛宣扬禁止饮用管网水,缩小污染物的污染面。

  (4)在复原供水前,用清水对管网系统进行全面放空清洗,直至无污染残留物后复原正常供水。

  三、处理程序

  (一)快速报告

  接到有关饮用水源地污染大事报告或信息,接报人必需尽可能具体、全面地了解状况,做好笔录,并立刻上报应急领导组。对严峻水源污染事故,由领导组向上级机关报告。供水监测与环境爱护部门在接到上级通知或在检查、监测中发觉水源污染事故,以及110、120、122、119等公众举报受理中心接到水源污染事故报告时,立刻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水源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刻向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报告,并通知市建设、公安、安监、卫生、消防、供水等相关单位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二)赶赴现场

  应急领导组依据大事性质,决定总体行动方案。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处置、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启动应急处置监测预案,并保证车辆和必要的物资到位。

  (三)现场掌握

  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在主动抢险救灾的同时,必需爱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缘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需作出标记、具体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当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需拍照、摄像记录的必需经应急指挥部批准。 应急处置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刻掌握现场,同时划定紧急隔离区线、设置警告标记、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6

  为预防遭受暴风雪侵袭,特制定预防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预防暴风雪灾害指挥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赵忠宝兼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本校的防灾抗灾工作。

  二、应急措施

  1、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由校长具体负责暴风雪防灾抗灾工作;

  政教处负责灾前教育及全校的防灾抗灾组织与检查工作;总务处负责全校的灾后校舍检查及防灾抗灾的后勤保障工作;办公室和教导处负责全校的防灾抗灾的宣传、联系及协调上报工作;各班主任负责本班防区的积雪清扫工作,包括工具、安全等;

  2、各分管人员要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建筑物、学校附建筑设施、学校设备设施等出现损坏的排查和维修等。

  3、实行灾情一日一报制度,各中班级要将防灾抗灾情况及时上报到政教处。

  4、雪灾之后要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理清除校园积雪,为学生正常开学做好准备。

  5、加强预防瞬时飓风带来的灾害。各学校要在飓风来临之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屋顶、校标、校牌和各种宣传标语等被飓风造成损坏。

  6、各班级及时掌握接送学生的班车途经线路的安全状况,并及时向政教处汇报。

  7、全力以赴预防雪后解冻带来早汛灾害,做好预测和防范工作。

  8、上学和放学如提前或延期,各班级要统一听教导处的通知。同时,各学校要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稳定工作。

  三、几点要求

  1、要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坚守岗位。

  2、做好其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和信息畅通。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校的'校长是防灾抗灾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灾抗灾工作,因渎职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镇初中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⑷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l.6应急预案体系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⑶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⑷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⑸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⑹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工作机构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

  2.4地方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 专家组

  国务院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在境外发生涉及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我驻外使领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要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8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z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中心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科室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学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楼梯通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学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7.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8.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

  2.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根据《z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学校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管理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校长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责任人,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现场指挥部的具体职责为:

  1.执行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命令、指示。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

  4.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5.协助做好有关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事宜。

  五、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所在镇政府、市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市教育局和开发区。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公布。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校长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9

  一、事故预防

  1.学校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拟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活动前一周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2.制定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活动中每一个环节的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

  3.活动前应掌握活动场所、线路、环境等情况,组织大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要进行实地勘察。

  4.注意选择较好的时间和天气。根据季节和气象预报提示参与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去有灾害的地区。

  5.对乘坐的交通工具必须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控制好车速。

  6.保持通讯畅通。出现事故苗头,管理人员要沉着冷静指挥学生,不要惊慌失措,禁止学生乱跑。

  7.遇火灾要指挥学生选择与风向垂直的两侧撤离,千万不要顺风跑。

  8.活动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必要时可办理人身和意外事故保险。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一旦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和报警。具体程序如下:

  ①发生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②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30分钟内电话上报区教育局。

  ③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④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以及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学校在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⑤区教育局立即派遣有关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区政府。落实公安、卫生等行政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影响。

  2.学校和承办单位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活动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应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互联系并及时作情况汇总。

  4.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5.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活动承办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6.学校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7.及时通知保险机构。

  8.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贡山县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县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30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乡甚至全县、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乡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和有关部门。

  1.4.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和有关部门。

  1.4.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乡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和有关部门。

  1.4.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乡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乡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1.6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乡委、乡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7应急预案体系

  普拉底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个)。总体应急预案是全乡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乡负责制定,经乡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3个)。专项应急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乡备案。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

  (6个)。应急保障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治安维护、医疗救护、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批准后实施,并报乡备案。

  (4)村、村民小组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9个)。各村、小组要在乡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乡备案。乡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灾害灾种和应急保障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应急保障事宜,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报乡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乡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设普拉底乡人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乡应急委员会),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乡应急委员会主任:丰文波、钱文义乡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副乡长、乡办公室主任、各牵头部门行政一把手。

  乡应急委员会成员:乡长助理,乡办公室副主任,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武装部、乡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乡应急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各类较大以上级别的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和在乡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各专项指挥部)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乡办公室主任协助乡应急委员会主任、其他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

  2.1.2乡应急委员会职责:

  (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负责抓好全乡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乡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7)部署和总结全乡年度应急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乡应急委员会下设乡人民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乡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主任兼任,并设一名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为方便工作,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乡应急委员会的指挥平台。

  2.2.2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乡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乡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应急委员会。

  (2)负责全乡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地方性应急法规和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

  依据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乡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普拉底乡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组织、指导和检查乡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乡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

  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乡直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

  负责全乡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乡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

  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乡的应急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应急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乡应急委员会。

  (8)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督促落实乡领导和乡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9)负责与县应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联络。

  (10)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1)承办乡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专家组乡应急委员会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制定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与强化危机管理提供决策性意见和建议;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灾害评估、灾情分析和应急科学研究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各专项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乡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我乡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矿区、林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乡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预测与预警乡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信息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气象监测、汛情监测、地震监测、交通安全监测和森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和相关行业部门要负责本乡镇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掌握本乡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2)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乡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突发公共事件中出现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情况时,由乡或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3.2.2先期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乡应急委员会在向县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响应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挥与协调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由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乡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乡长或分管副乡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请求支援。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请求支援。

  (3)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

  (4级):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3.2.5社会动员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全乡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乡报请市批准。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乡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乡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报乡应急委员会备案。

  3.2.7应急结束

  (1)乡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乡应急委员会,经乡或上级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应急委员会或省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县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3.3恢复重建

  3.3.1善后处置

  (1)乡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会救助

  (1)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工作的范围内,协助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3.3.3保险与理赔保险公司要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

  3.3.4调查与评估

  (1)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乡应急委员会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应急委员会。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3.3.5恢复重建乡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给予援助的,由乡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3.4信息发布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乡应急委员会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

  (3)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等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执行。

  4.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乡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乡负责向上级请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请求援助。

  4.2财力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县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部门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县应急委员会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4.3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乡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乡民政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1)乡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乡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维护

  (1)乡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县武警大队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1

  一、事故预防

  1.加强对学生的文明礼仪、道德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和法制意识。

  2.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动态。

  3.不允许学生将管制刀具等危险、违禁器具带进校园。

  4.学校要加强课间值班,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设立学生文明监督岗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赶到现场制止斗殴,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调查、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其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校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单位领导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

  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件预防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寄宿制学校,应严格执行晚上巡视制度。

  2.学校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在上课期间,学生宿舍应关门上锁,安排专人值班巡视。

  6.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7.小学低年级学生进校后,不得让陌生人带领出校门。

  8.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9.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10.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区教育部门报案。

  11.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按下紧急报警按钮,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学校领导安排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驱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或保健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德育处或教务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住宿学生夜晚突发受侵害事故

  值班人员通过监控探头或师生发现有人进入宿舍或进入宿舍附近范围时,应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立即打“110”或学校值班室电话、校长电话(平时应予公布报警电话号码,并在醒目处张贴,提高知晓率)。如遇已经有人进入宿舍,无法打电话报警,可通过手机、小灵通发信息的方法报警。发现人员受伤,应立即请求“120”支援。

  2.值班组长组织值班人员和护校队立即赶往事发地点的同时报告校长。校长在赶往学校的同时,把简要情况电话报告局领导。

  3.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制服、控制侵入人员,制止其侵害行为。如万一入侵人员以学生为人质控制宿舍,应以学生的生命安全为重,先控制事态不要激怒对方,更不要擅自行动,待公安部门赶到后处置。

  4.所有住校教职员工赶往事发地点,学校领导在组织人力制止、控制入侵人员的同时,亦要组织人员保护学生,切实安抚学生、维持秩序、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勘察取证。

  5.门卫驱散围观群众、安抚学生家长,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6.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2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突发的火灾事故,防止学校火灾的发生,确保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到位,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安全疏散等各项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组长:(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

  (副校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总务主任兼任。

  二、工作原则

  按上级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杜绝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控力度,做好安全疏散演习,确保安全。

  三、工作目标

  重视安全宣传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火意识和紧急逃生技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四、灭火应急处理程序

  火情发生后,事故单位责任人迅速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实施抢险救灾。按下列程序操作:一是断开电源,打开所有的消防应急照明通道,取灭火器,拔出插销,迅速灭火;二是迅速拨打119报警,说明起火地点和起火原因,组织有关人员控制火势蔓延,同时向上级主管报告报告火情。三是紧急疏散人员,并做好抢救火情围困人员,处置危险物品,保护档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四是消防人员来到起火地点后,学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并保护好现场。五是事故单位责任人组织灭火,人员疏散,抢救,现场保护等应急处理工作。同时迅速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公安消防人员做好事故的调查和报告。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系统教职工、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校会、班会、课间广播进行专题讲座、广播闭路电视、计算机网络等各种形式和手段,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充分认识火灾预防工作的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单位安全。

  2、进一步落实安全防火目标责任制,细致到本单位各个部门,每个重要部位都要有专人负责,使每一位教师都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3、处在失火现场的教职工,立即组织力量参与抢救,指派人员及时报警。组织师生疏散。疏散时要注意不要惊慌,有组织的疏散。逃生时要防止火场浓烟呛人,可利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方

  法,也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湿衣服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

  4、加强日常监控力度,每天有常规巡视检查,每月有一次重点检查,检查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复查,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

  5、加强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演习,在演习中进一步完善疏散方案,使安全疏散达到科学、快速、安全的要求,让全体教职工都能熟悉了解灭火疏散应急处理方案和本单位消防安全通道。

  6、加强本单位的日常监督,对违反本单位消防安全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

  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贡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1.3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县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30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乡甚至全县、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乡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乡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乡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乡政府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乡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1.6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乡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7应急预案体系

  普拉底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个)。总体应急预案是全乡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乡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乡政府负责制定,经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3个)。专项应急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政府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乡政府备案。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

  (6个)。应急保障预案是乡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治安维护、医疗救护、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乡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乡政府备案。

  (4)村、村民小组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9个)。各村、小组要在乡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乡政府备案。乡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灾害灾种和应急保障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应急保障事宜,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报乡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乡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设普拉底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丰文波、钱文义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副乡长、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各牵头部门行政一把手。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成员:乡长助理,乡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武装部、乡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各类较大以上级别的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和在乡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各专项指挥部)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乡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其他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

  2.1.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职责:

  (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负责抓好全乡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乡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7)部署和总结全乡年度应急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下设乡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乡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并设一名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为方便工作,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指挥平台。

  2.2.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乡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

  (2)负责全乡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地方性应急法规和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据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乡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普拉底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乡直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乡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乡直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负责全乡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和检查全乡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7)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乡的应急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应急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

  (8)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乡政府领导和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9)负责与县政府应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联络。

  (10)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1)承办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专家组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制定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与强化危机管理提供决策性意见和建议;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灾害评估、灾情分析和应急科学研究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各专项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我乡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矿区、林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预测与预警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信息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气象监测、汛情监测、地震监测、交通安全监测和森林防火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负责本乡镇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乡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乡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4)突发公共事件中出现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情况时,由乡政府或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沟通和协商。

  3.2.2先期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在向县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挥与协调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级):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乡长或分管副乡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级):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3)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

  (4级):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政府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3.2.5社会动员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全乡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乡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乡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乡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备案。

  3.2.7应急结束

  (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经乡政府或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应急委员会或省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3.3恢复重建

  3.3.1善后处置

  (1)乡政府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会救助

  (1)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工作的范围内,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3.3.3保险与理赔

  保险公司要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

  3.3.4调查与评估

  (1)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由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3.3.5恢复重建

  乡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乡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3.4信息发布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乡政府应急委员会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

  (3)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等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执行。

  4.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乡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乡政府负责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2财力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部门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县政府应急委员会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4.3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

  乡民政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1)乡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乡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维护

  (1)乡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县武警大队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维护

  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4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提高意识、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三、组织管理

  1、报告制度

  校园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昝万俊(总务主任)及时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同时负责向卫生防疫监督站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卫生防疫监督站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各班主任工作,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5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学校里所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楼梯通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7.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9.学生校园出走及交接过程中学生走失。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急性中毒)的。

  2.经济损失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学校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总 指 挥:聂灿(校长)

  副总指挥:刘秋良

  成 员:全体教师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组、疏导组、救护组、警戒组、后勤组、宣传组、善后处理组。

  (一)办公室:

  主 任:雷菊香

  具体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抢险组:

  负责人:朱百福

  具体职责:一旦有破坏性地震发生,所有男教师在学生安全安置之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抢险救灾。

  灾情过后,为保障学校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后勤处要在指挥组领导下,紧急做好各种设施的检修工作,保障水电气及教育教学设施的正常有效使用。

  (三)疏导组:

  负责人:王旭

  具体职责是:

  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四)救护组:

  负责人:朱百福

  具体职责是:

  1、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等设施,保证安全用水、供电。

  (五)警戒组:

  负责人:刘秋良

  具体职责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六)后勤组:

  负责人:刘秋良

  具体职责是:

  1、搞好应对安全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安排分配救助物资。

  (七)宣传组:

  负责人:雷菊香

  具体职责是:

  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八)善后处理组:

  负责人:雷菊香

  具体职责是:

  1、保障处置安全事故期间所需的资金。

  2、搞好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

  3、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4、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四、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溪江乡学区、溪江乡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现场指挥部的具体职责为: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指示。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

  4.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上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5.协助做好有关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事宜。

  五、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镇联校、镇政府和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报告镇联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教育局。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县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部公布。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镇政府、县教育局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校长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八、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

  1.学校要广泛宣传和普及事故防范、应急处置知识技能,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要时时讲安全,处处保安全,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建立人防、制度防及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学校要修订、完善切实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调整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每学期要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演练活动,对制订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检验、修订和完善,切实提高我校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

  3.学校每位教职工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确保教育的一方平安,确保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09-19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1-0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06-0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04-03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06-27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05-25

踩踏事件的应急预案08-29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06-08

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