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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1
难忘的旅行
从小我就非常向往能到各个地方旅行,可是由于父母工作都比较繁忙,很少有时间带我们去远些的地方旅行,一般就是在周末或假期带我和哥哥去附近的一些近处的地方转转。第一次出远门旅行是在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爸爸带着我和哥哥一起去过孔府,那时候对旅游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晰,只感觉到莫名的兴奋激动。工作之后和同清明时我们的北京之旅了。
首都北京是我从小向往的地方,工作之后一直和同宿舍的同事商量着找机会去趟北京,看看天安、故宫,爬爬长城,在去年清明节我们终于如愿以偿了。还记得,那天我们是晚上出发的,早早的我们就带着行李到了旅行社集合的地点,坐上了车子我们四个人兴奋的根本没有睡意,那感觉就像小时候第一次出远门旅行一样。经过一路颠簸,我们在第二天凌晨四点多钟到达了北京,吃完早饭,我们直奔天安门,去看升旗仪式,虽然天刚刚蒙蒙亮,但是天安门广场上已经人山人海,都是全国各地来旅游的游客,看来无论来自哪里,只要是中国人来到北京的第一件事都是到天安门广场观看升旗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五星红旗冉冉升旗,本来喧闹的广场变得特别安静,所有的.人都神情庄重凝望着五星红旗,在那一刻我才真正感受到作为一个中国人是多么的骄傲和自豪。观看完升旗仪式,我们来到毛主席纪念堂,瞻仰了毛主席遗体,之后又游览了故宫,高大的建筑,精致的陈设金碧辉煌,让人忍不住赞叹。最让我们震撼的当然是长城了,每爬一阶台阶我们都想问问:古代人民是怎样修筑成这一世界奇迹的?中国人的智慧真是让人钦佩!这次北京之行让我终生难忘!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2
不管人们有没有意识到,科学技术已经深深的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21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手机、电脑那些昂贵的奢侈品步入平常百姓家,成为我们生活的必需品。想象一下,假如没有手机,我们如何随心所欲地与亲人保持联系呢;假如没有网络,我们又如何与远在异国他乡的朋友谈天论地;假如没有高清楚的电视技术,我们又如何享受华丽的好莱坞电影?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科学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改变着我们的文化。
正是因为科学技术具有如此的重要性,我们的国家的领导人也在多种场合提出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很大地进步,步入了科技强国之林。但是,我们还应该熟悉到,我国很多技术都受限于发达国家。所以,我们应该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作为当前社会的一员,我们不仅应该熟悉到科技的重要性,还应该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用科学技术来武装我们的头脑,具有献身科学的勇气和决心,具有用科学技术来发展全人类的博大胸怀。更重要地是,我们还应当教育我们的后代,要热爱科学,尊重科学!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3
说到假日生活这个话题呢,我们作为大学生的,那真是太熟悉不过了。因为我们每个星期都有两天的假日。有的人喜欢体育,所以把很多的时间花在体育馆、篮球场等地方。有的人喜欢音乐,所以经常去艺术中心,弹钢琴、练唱歌等等。
我来说说我自己吧,我的假日生活也挺丰富多彩的,有时候去看看书,有时候和同学一起散散步、逛逛街。但是大多时候呢,我还是比较喜欢待在学校里的。
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读书和写作。一有空,我就会去图书馆,找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因为我爱好比较广泛,所以像文学类、艺术类、计算机类的书,我都会去翻翻看看。而且我也特别喜欢参加学校社团里的征文比赛,这个时候最能显示我的写作功底了。每次我都会得一个不错的名次。
有空的时候,我也会登录自己的博客网站,把一天中有趣的事情和自己的想法都记录下来。这样在以后的时间里,我就可以看到自己是怎么度过大学的假日生活了,所以我觉得写博客这个方式特别有意义。
晚上的时候呢,我还会经常上网。我上网不怎么看电影,也不怎么打游戏,主要呢,就是去看一些学习网站、还有新闻经济类的网站。学习网站比如说:xx等等,通过这些学习网站,我学到了很多课内没有涉及到的知识,感觉收获特别的大。
还有就是我比较喜欢在网上交友。因为与别人交流的同时,既可以提高自己的交际水平,又可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让自己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下学到很多,也收获很多。
最近一段时间,我的假日生活中又多了一件事,那就是练习普通话,我每天很早地起床,去学校的湖边大声的朗读普通话范文,争取做到一字不错,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我觉得自己的进步非常大。
总的来说呢,我的假日生活是非常的充实的,也让我觉得大学生活特别的有意义。希望自己能够继续保持这样的感觉,并让自己的假日生活更有意义,更丰富多彩。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4
我的拿手菜是炸扣肉,这道菜对于现在家庭已不是少见的菜了,但对于小时候我们农村的小孩,却是罕见的,是难得吃上一次的,农村里喝喜酒或办丧事时,一桌菜往往有10种菜左右,其中必定有一种是扣肉的,就在这时,无论爱不爱吃肥肉(扣肉中多半是肥肉),都能吃上一两块扣肉,因为这毕竟是难得的一次机会。平时,我们是没机会吃上扣肉,一来没钱买,二来也不会做这道菜,由于这道菜色、香、味俱全,所以每次这道菜一上桌,一下子就被夹完了。近来,人们的钱袋渐渐鼓起来了,我家也不例外,我爸以前跟别人学过几样菜,其中有一道菜就是炸扣肉,于是,我家不只是在办喜事或丧事时才得尝这道菜了。渐渐地我也学会了做这道菜,而且做成之后的色、香、味也并不逊于我爸做的。这道菜便成了我的拿手菜。下面我就介绍一下这道菜的做法。步骤是:
(1)买回肥瘦。带皮的.猪肉和葱、八角、五香粉、酱油、米酒等原料。
(2)刮干净猪皮上的毛并且戳一些小洞,然后烧开大半锅猪油,接着把这几块猪肉放进锅里炸。
(3)约摸炸了十二、三分钟左右就停火,把猪肉捞出来凉干;
(4)炸好的猪肉凉了之后,就把它切成一片一片,把适量的五香粉。酱油。米酒拌混一起做成扣肉的配料,再把数根葱(不用切)放进做好的配料中拌混,最后拿起配料中的葱,手出力地捏出葱的汁擦到那一片片扣肉上,这样就可以把上好配料的扣肉放进锅里面蒸了。
(5)约摸蒸了四五分钟后就取出。这样,美味可口的扣肉就做成了。
大家学做这道菜时,千万别把第(4)、(5)个环节漏掉,因为还未上过配料的,又未蒸过的扣肉有一股焦味,没味道,而且肥肉部分吃来很容易使人腻,所以,这时不要心急,嘴馋马上吃。应该上好配料蒸过之后吃才可口,这时你会吃一片想一片,同时也不觉得肥肉的可恶了。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5
1、我的愿望(或理想)
我很小时候就有一个愿望,就是长大后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我喜欢当教师有几个原因,外在原因是觉得教师这个职业很神圣,我觉得做教师的最大价值在于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其次当教师有许多业余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每年有两个假期,寒假与暑假,每周有两天休息日,我可以利用这些时间来学习,回顾或总结。并且父母都希望我将来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那样就不必再为生活奔波。其实,我喜欢当教师的最大的原因是受我的一位初中老师的影响。他不仅仅在学习上帮助我们,而且在其他方面也是处处为学生考虑,处处维护自己的学生。从那时起我就暗暗地对自己说,我长大后也要当一名这样的教师,当一个全心全意为了学生的教师。为了实现我当教师的心愿,我在学习上更加努力,并且报名参加了普通话考试,进一步,我将报考教师资格考试。我想,这是我一生中做出的最明智的选择。我希望以后能够从事教师这个职业,达成我从小以来的理想,作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愿望。
2.我的学习生活
人常说:活到老,学到老。这足以说明学习应该贯穿人一生。可以说我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从来不以学习为苦,因为学习使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学生时代就是以学习为主要任务,而我也总是把学习放在第一位。还记得我中考前夕,爸爸下班回家,买了许多我爱吃的水果,可当时我正在做一套数学模拟试卷,我给自己规定了答题时的间,所以当爸爸叫我快去吃水果的时候,我没有去。我告诉爸爸,我要把这套数学题做完才吃水果。说实话,那时的学习的确很辛苦,因为当时的压力是很大的:上重点高中是有分数限制的,如果在中考中达不到规定的分数,就要按照差的分数用钱来补齐。叫做:“择校费。”而我是一个很要强的孩子,不想让父母为我上学多拿钱,所以当时的我,压力是很大的。爸爸很理解我,也很心疼我,想让我放松一下精神,缓解一下压力,但最后,他还是没有勉强我,只是把洗好的水果放在了我的桌子上,就悄悄的走出了房间。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那年的中考中,我取得了理想的成绩。我觉得我的学生时代是成功的,学习任务虽然繁重,尤其是在六年的中学期间,但是,对于我来说,学习生活也是非常充实的,在学习中,我不惧怕困难,因为爸爸总是告诉我:办法总比困难多,而真正的困难是没有胆量去面对困难。每一个人都想成为生命的强者,所以每当我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想要退缩的的时候,我总会想起爸爸的这句话,在我每一个阶段的学习生活中,这句话一直都在激励着我。
3、我最尊敬的人
我最尊敬的人是我读初中时的数学老师。每当想起她,我对她的敬爱之情便油然而生。 古语说的好:“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一名老师,不仅要向学生们讲授科学文化知识和做人的道理,还要帮助学生们解除心中的种种疑问,这些都是做老师的责任,而李老师在这些方面都做得非常出色。她上课的方式也很独特,虽然她不是语文老师,但每次上课的前两三分钟,她总像新闻播音员一样给我们读上一段最新发生的社会新闻,或者聊上几句体坛的劲爆消息。按她的话说,学生们就要“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对我们这些整天“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生们来说,简直像是天籁之音,个个洗耳恭听,连平时在上课时经常爱睡觉的学生也津津有味地听起来。在接下来的数学教学中,她把枯燥的公理公式讲得也是那样的有声有色,同学们个个都兴致勃勃地听着,大家积极发言、积极提问,整个教室学习的气氛非常活跃。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李老师也给我们带来了无微不至的关怀,虽然她不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却总是不忘每个星期两三次到我们的宿舍,跟我们谈心、问寒问暖。有一次,有一个同学打球碰伤了脚,她还亲自帮那个同学敷药和包扎,李老师就是这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和爱护着我们。 现在我离开我的初中的学校已将近十年了,可我的内心深处总是忘不了她,她永远是我最尊敬的人。
4.我喜欢的动物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种,比如说温顺可爱的小白兔,憨态可拘的大熊猫,乖巧听话的大花狗在这么多种动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猫。喜欢猫,是因为它很勤奋、很能干,能够帮助人们捕捉老鼠。猫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开始活动,它的两只眼晴在夜间炯炯有神,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它的视线;猫的四只爪子都有厚厚的一层肉垫子,不管是走还是跑,一点声音都没有,等到老鼠发现的时候,想逃也来不及;猫的爪子非常地锋利,老鼠一旦被它逮住,是不可能从它的爪子中逃脱的;猫还有长长的胡须,据说是用来判断鼠洞的深浅用的。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家里曾经养了一只猫,由于它全身都是黑毛,一根杂毛都没有,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小黑。我家的这只小猫就被我养得胖胖的,妈妈为此还不止一次地提醒我,说不要让他长得太肥,否则看到老鼠会跑不动的`,但其实不然,因为有小黑的那段日子里,我家里一只老鼠都没发现。也由于我经常给它好吃的,小黑一看到我放学回家,就摇着尾巴来接我;而且在冬天的时候,它经常蹲在我的脚边,用它那柔软的皮毛为我取暖。总之,那只调皮可爱的小黑猫给我的童年带来了许多的欢声笑语。可是不幸的是,一天,我家的小黑由于吃了被鼠药毒死的老鼠,也中毒死了,当时我非常伤心,哭着将它埋葬了。再后来,我家再也没有养过猫。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渐渐长大,但我对动物的热情丝毫末减。现在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就是动物世界和人与自然两个节目,我也了解了更多的关于动物的知识。
5 童年的记忆
每当看着活泼可爱、天真无邪的小孩从我身边蹦蹦跳跳经过时,总会勾起我对童年往事的回忆。我的童年是快乐而又幸福的。那时候的我和同龄的孩子一样,是那么的贪玩、调皮。捉迷藏、过家家、上山采蘑菇,爬树捣鸟窝,下河摸鱼虾。这些可都是我们小孩最喜欢玩的事。特别是下河捉鱼,这是我们最拿手的本领。一有空,我们就呼朋引伴向村边的那条小河奔去。大伙跑到河边时,连小裤管也顾不上挽起来,就争先恐后地纷纷跳进河里去了。其实这条小河严格来讲只是一条小水沟!水不深,只没到膝盖,水清澈见底,但可以看到一小群一小群的小鱼游来游去。我们下水后,就在水里跑来跑去,“扑通扑通”的,水花乱溅,我们乐得哈哈大笑,不久,清澈的水已被我们搞得浑浊不清,甚至连水底的淤泥也翻上来了。这样一来,那些原本还在逍遥自在游玩的小鱼就被迫把头浮出水面呼吸,而我们呢?一看到那些小鱼就飞快地伸出小手把它们迅速地从水中抓起来,放进事先就准备好的小塑料桶里。于是这些可怜却又可爱的鱼儿只能乖乖地在桶里游来游去了。每一次,我们都是采用这种方法,先把鱼儿搞得晕头转向,再来个浑水摸鱼,于是几乎每次都能满载而归。但回到家总免不了挨大人的骂,为什么呢?因为每次捉鱼回来,总搞得浑身上下湿漉漉的,衣服上、脸上、甚至头发上都沾上泥,活象一个小泥人。但即使是这样,却丝毫没有挫伤我们贪玩的积极性。因为小孩顽皮的天性已占据了我们幼小的心灵。那条小河,成了我记忆中童年的乐园。回忆总是美好的。虽然属于我的童年已离我远去,但童年那段无忧无的时光,依旧散发着迷人的芬芳。
6.我喜欢的职业
我喜欢的职业是教师。为什么我喜欢教师这个职业呢?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初中的一位老师,她是我初中三年的班主任李老师。她对工作非常热爱,对学生也很关心。记得有一次,她生病了,可是为了不影响我们的学习,她坚持带病上课。在课堂上,她不停地咳嗽,脸色苍白,我们都叫她停下来休息,可是她摇摇头说,不能因为自己的病情而耽误了我们学习的进度。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她就是这样的无私贡献。我敬佩她这样的精神,也就是在那时我立志当一名教师,当一名像李老师这样的教师。第二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喜欢做老师的时间安排。比如说教师一年有两个长假:寒假和暑假,每星期又有两天的休息日,这样我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有更多的时间学习回顾,有更多的时间陪我的家人。如果我真的站在讲台上的话,我一定会做好这份自己喜欢的职业。第一,我会备好课,并且上好每一节课。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学,所以我会耐心地向我的学生讲解,直到他们明白为止。第二,我会关心他们的学习,关心他们的生活。课后,我会帮助那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复习功课,帮助把成绩提上去。除了学习,我还会关心他们的生活,我会主动找他们谈心聊天,帮助他们解决难题。第三,我会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我不会以成绩的好坏来评价学生。第四,我会说话算话。答应学生的事情我会尽一切努力去做好。我知道要当一名教师是很难的,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更是难上加难。不过我相信凭着我的热情和努力,一定可以做好这份工作。
7.难忘的旅行
每年的国庆节,劳动节,还有暑假和寒假,我们一家人都出去旅游。但最让我难忘的旅行是有一次和一些朋友去探险。记不清那座山的名字,只记得那天天气很冷,又下着雨,不知是那位同事心血来潮,建议大家去登山。大家也就同意了。到了那里,我们在一个同事的带领下,直奔目的地,到达时我才发现这是一座没有路的山,又或者路不在我们所走的地方,总之,我是糊里糊涂之跟着同事们去登的山,说穿了,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探险活动,因为我天生是个胆小鬼,如果一开始知道要做这样的冒险活动,说什么我都不会去的,但到了那里我就没有退路了,只好硬着头皮往上走。起初,还有一点点路的痕迹,但是当我们爬了一会儿以后,就没有什么路可以走了。冷雨落在身上,都没有感觉,因为所有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在如何往上爬上,我偶然一回头,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山腰,我往下一看感到头晕目眩,再也不敢往下看了。走到一处,发现一个不大的山洞,我们几个人就挤在山洞里,让几个有经验的同事先上去,上去之后,他们找来一些藤条,放下去拉我们,我们就这样一个一个的被拉上去,正在这时,有个同事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接起来一听,发现是保险公司打来,要他参加保险。这让我更加的为自己的处境而担忧。再后来,我们听到了几声鸡叫声,知道山顶上有人家,心里才稍微的放松了一些。于是就派一个先上去问路,后来他们请来了几个山里人,拿一根非常粗大的绳子,把我们一个个被拉了上去。这样的经历真是难忘。
8.我的朋友
我是个幸运儿,因为我的性格随和,所以有很多朋友。但是,能够无所顾忌地谈论任何事情的也只有两三个。但是,古语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我还不止一个。所以,我很知足。现在,我就讲讲其中的一个吧她叫燕,是我最知心好友。我们是小学同学,自从六年级开始,我们就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了。在学校的日子,我们形影不离,当然除了体育课。因为她不喜欢运动,而我喜欢的是乒乓球。但在一般情况下,朋友之间的爱好是可以传染的,一方有这个爱好,那么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另一方也极有可能会生成这个爱好。我和她也不例外。由于她经常看我打乒乓球,时间长了也很手痒,想尝试一下,于是我就耐心的教她握拍子的手法、发球的和接球的基本功,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她的技术进步很快,有时都能跟我较量好几回合呢。我和她无话不谈。从天上谈到地下,从古代谈到现代,从过去谈到未来,从生谈到死,从学习到感情总之,我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我们之间没有隐私可言。而且有许多连自己父母都不知道的事情,我们却彼此了解的很透彻。直到现在,她在家乡,而我在天津,我们也依然如此。我们在对方的面前,都可以毫不掩饰:伤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哭,不用担心被对方取笑;开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笑,不用担心影响形象总之,在对方的面前,我们都可以做一个真真正正的、原汁原味的自己!有这样子的朋友,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9.我喜爱的文学(或其他)艺术形式
工作之余,我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而且还可以增长知识,开阔。从上学认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余秋雨的散文。但我最喜欢小说,每当自己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读就放不开手,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呼啸山庄》、《复活》这样的国外名著,也有《家》《平凡的世界》这样的中国名著,以及我最喜欢的《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既有神话小说的离奇又有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因此也让我爱不释手。《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勇敢,猪八戒的好吃懒做和沙僧的忠厚老实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现在脑海中依然可以清晰的反映出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而感到惋惜。后来,有时间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只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使自己有一颗宽容博爱的心。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期的开始。当时只是完全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作者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也对当时的社会环境深有体悟,于是在一定程度上,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在历史的长河中也留下了许多经典的小说给后人,所以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的读书,读一切好书。
10.卫生与健康
卫生与健康是紧密相关的,讲卫生是拥有健康身体的前提。人们常说病从口入,而一旦生病就必然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所以我们一定要保证进入我们口中的食物是卫生清洁的:蔬菜水果要清洗干净,餐具要做好消毒处理。如果我们忽视了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会因不卫生而导致身体的不适。现在多数蔬菜水果为了防止生虫而喷洒了化学药品,所以我们在食用前一定要用清水先浸泡一会再清洗,使用菜板时要先切蔬菜类,再切禽肉类等等。其次是我们生活环境的卫生,在家庭钟,首先做好个人的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潄口,勤洗澡,勤换衣,定期做家庭大扫除,保持房间的空气流通清新。在整个社会环境中,要做好环境保护,讲究社会公德,不乱扔垃圾。其实保护环境卫生也是在保护着我们个人的身体健康。
11.我的业余生活
我的兴趣爱好很多,尤其喜欢读与写作。在书中可以找到现实生活中的答案,可以看到人间的欢乐与悲苦,可以窥测人的崇高与卑劣。所以,我爱书。写作,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思维的方式,也是一种提升思想的过程。于是闲暇时就写上一点随感、读后感什么的。我喜欢上网,因为网络世界,资源丰富,无奇不有。我利用网络查找学习资料,并且学到很多电脑知识。作为21世纪的主人,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驾驭这个世界应该是我们的目标,在业余生活中,网络已占去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它丰富了我的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除此,我还喜欢种花。家里种活的几盆花全归功于我。别人说一朵美丽的花,要凭心的浇灌,我认为这句话并不全对,因为我最喜欢的太阳花就不必精心浇灌,却照样能开出美丽的花来。初种太阳花,只需把苗种植在盆内,浇上一点水,其它的可以不用操心,因为无论天气怎样干旱,它都不会向死神屈服。而太阳花结籽,也不必收藏,它自己会落在盆内的土壤中。等到第二年春天,自会破土而出,由此,周而复始,它的生命之火,就会永不熄灭。 这就是我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
12.我喜欢的季节/天气
我生活在中国的华北地区,在这里,四季是最明显的,而在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之中我喜欢的季节不是含苞欲放的春天,不是激烈热情的夏天,更不是银装素裹的冬季,我最爱的是舒坦安静的秋季。喜欢秋季是因为,秋季宁静、柔美,却又不代表枯萎。这时,小草开始熟睡,绿树开始脱衣,只有松柏依然挺拔。北方的秋天,雨不算大,每当细雨飘洒在大地上,就像给植物们唱起了平和的摇篮曲。一阵风吹来,树叶枯黄落下,仿佛是一种衰老的象征,给人们内心也带来了一丝凉意,其实在我看来,并不如此。在我心里,那纷飞的黄叶代替了平时五彩的蝴蝶,这时的蝴蝶,颜色有黄的,有绿的,有半黄半绿的,还有红的。叶子落在地上,给地面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玩耍的孩子们踩在上面,“沙沙”直响。 秋天也是大丰收的季节。到了秋天,果园里弥漫着果实的清香,农民们或架着梯子,或骑在树上,忙碌着采摘一年的劳动成果。市场上,水果的品种也相应的极其丰富,苹果、梨、桔子、葡萄等等,每一种都有好几样。记得中国一位作家最喜欢北方的秋天,就是因为这时的水果最丰富了。我喜欢秋季,是更爱它的宁静和柔美!
13.普通话的体会
我们训练普通话差不多也有半个月了,这段时间我真的学到了许多真正的知识。读了十几年的书,语文成绩一直很好,所以我认为我的普通话还是不错的,但通过几天的课程,我发现我自己的普通话存在很大的问题,在读书的时候都没有注意到,因此我决定要加倍努力学习普通话了。这一段时间,每天雷打不动的两个小时就是听我们要考的文章,不仅要听而且还要跟着读,这样才有效。比如有的字既是翘舌音又是后鼻音,这时我就很难读清楚。没办法只能读慢一点,把每个音都发准、发满,这样重复多次的读,就能读好然后再加快语速。虽然这样是我的舌头有点儿不舒服但想到可以提高普通话水平,这点儿累又算得了什么呢?不仅如此,我还常常利用在寝室的时间,拿着材料读给那些发音比我标准的舍友听,让她一个字,一个词语的给我纠正过来,直至把一篇文章读的准确无误为止。开始时我一篇文章读起来要错很多,经过一星期的训练,我的普通话终于有点儿起色了,我感到很开心。练习了这么长时间的的普通话,不仅使我的普通话标准了许多,而且也使我的打字速度也加快了。我暗暗自喜: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它的用处还真不少!自从知道了学习普通话的好处之后,我就越来越喜欢练习它了,有时读别的文章的时候,还时常通过翻字典来纠正发音。在以后的训练中我还会经常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纠正字音,还可以在学习普通话的过程中寻找乐趣,让我真正领悟到学普通话的好处。
14.谈谈服饰
人常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说明服饰对人们是很重要的。看着大街上的人流,穿着各不相同,各具特色的服饰,心中总是很感叹,在改革开放之前,人们的服饰款式基本上是统一的,颜色也只有绿色、蓝色、黑色、灰色等那么几种。而现在,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以及气质风格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服饰,其实随着社会的发展,服饰穿着也渐渐成为一门学问,只有在不同的场合穿着最适合的服饰,穿最适合自己气质的服饰,才会给人以和谐的美感。我认为,对于服饰,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对服饰的看法也会随之改变。“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点不会变。
小时候,我不怎么会打扮自己,妈妈给我买什么衣服,我就穿什么样的,只要是新衣服,我就都挺喜欢的,随着慢慢的长大,我对于服饰有了自己的看法。学生时代一般都是我和妈妈一起去逛街,我自己选择衣服的款式。而妈妈主要负责查看衣服的价格与质量。现在出来上学了,对于服饰的看法,又发生了相当大的改变。起初大概是追求时尚,自己买回来的衣服,时间久了,往往都不喜欢了,现在倒觉得,衣服不用多么的花枝招展,只要搭配恰当,简洁大方,适合自己就可以了。如果要赶潮流永远都是一件辛苦的事情。现在一些青年人盲目追求名牌,其实在我看来,服饰是否恰当,与品牌没有必然联系。不穿名牌而穿着适合自己身份和气质的衣服,同样能吸引别人的眼球,令自己自信。
15.我的假日生活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最盼着放假了,每次放寒暑假,我都会用几天的时间把整个假期的作业都写完,然后就是天天玩,小时候玩的东西很多,比如跳皮筋儿,踢踺子,过家家等等,与小朋友们在一起,每天都过得特别有意思。 而上了初中,学习生活就开始变得紧张了,假日生活几乎也是在学习,这种紧张的生活一直延续到高考结束的那一刻,而中学六年的生活,也让我体味到了什么叫做充实!转眼间,已经是研一的学生了,大学的假日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相对于中学的学习生活我们有了许多自由的时间,我从小就喜欢读课外书,看一些文学名著,而一直没有充裕的时间,而到了大学,我常常去图书馆看书,这正是我从小就向往的。周末,总会和室友一起去逛街,买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还记得大一时,我们都不会花钱,每到月末,就会集体吃几天泡面,想起那段日子,我们总是会心一笑。在大学里,除了学习我们必修的专业课,我们还可以把自己喜欢的课程作为我们的选修课,这不仅满足了我们的求知欲,也丰富了我们的假日生活。为了放松一下一周的心情,我常会在周六的晚上和同学一起去参加舞会,在那里,我也认识了许多其他系的学生。在假日里,我还学到了许多有关网络的知识,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在自己的博客里放一些近期的照片,或是发表一些个人看法、写一些心得,偶尔看看心里总是会开心好久。除了计算机,我还很喜欢英语,现在学校里有个人专门为研究生组织的英语角,我经常去参加它的活动。这不仅让我锻炼了口语还增长了知识。我非常喜欢现在的假日生活。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6
学好普通话,说难不难,说不难还真有点儿难!记得在小学一年级时,天天读a、o、e,想不到这对我们后来学好普通话竟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可以想象,拼音不过关,想读好说好普通话是多么难啊!在我还没上师范前,.总认为普通话是很好说的,只要把家乡话变换一下就行了,有什么难的?可是一到师范,才知道,说普通话并不是我想象的则容易。刚到师范的时候,因为自己以前无论和同学还是教师交流全部都用家乡话,从未用普通话和别人交流过,所以自己不敢开口和同学说话,怕自己说的普通话别人听不懂笑话我。所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是沉默的,也很孤独。庆幸的是我有一群很热情友好的舍友,她们总是主动的和我说话、交流,慢慢的我开场试着用普通话和她们交流起来。
当然我真正认真学讲普通话是从我的第一节现代汉语言开场的,要学会说普通话,必须从拼音b、p、m、f学起。每天早读的时候我就在教室练,不懂的就问同学,可是由于自己根底差,学起来特别困难,有时为了读准一个拼音,经常练的口干舌燥。有些音找不到发音的要领,我就虚心地问其他同学。经过这样不断的努力,我的普通话水平终于有了很大的提高。
工作以后,教学的同时与学生一起学习汉字的读音,自认为常用汉字的`读音应该没有问题。但当学习普通话材料时,才感觉到自己只是掌握了普通话冰山的一角。学习普通话,使我深刻体会到了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为自己平时不注意发音而感到很惭愧。也很庆幸自己能有这么好的一个时机来学习。我相信,现在只是一个开场,在以后的生活里,我会时时注意自己的发音,并随时纠正,相信我的普通话会越说越好。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7
自古以来,燕子就被人们认为是象征桔祥的鸟儿,得到许多人的喜爱,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燕子。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会哼唱一首儿歌"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 燕子就像一群得意的精灵,用它们的歌喉,最早向人们报告春天的讯息,每年,我和小伙伴都盼着燕子可以早点到来,因为我们知道只有燕子来了春天才是真正的到来。
慢慢的长大一点,我开场学着背诵唐诗了,我发现唐诗里有好多写小燕子的。我问爸爸为什么在古代就有这么多人喜欢小燕子,爸爸告诉我燕子从不嫌贫爱富,再低矮的草房,只要有人居住,就会在那屋梁上衔泥筑巢。在我们农村,每到春天挨家挨户都会敞开自己家的房门,任凭燕子飞进飞出。记得有一年,春天来的特别的晚,奶奶总是在早饭或者午饭后,站在房前,望着南方,自言自语:"燕子怎么还不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那神情就像惦记着自己远方的亲人一样。直到燕子飞来,她的`心才放下。因为在老人眼里燕子是桔祥的鸟,它在谁家筑巢谁家就平安幸福,身体康健。或许因为老人的喜爱,也或许是因为看到自家院子里飞来飞去的燕子的得意身影,于是我从来不伤害燕子,也不许小伙伴们打它。
今年的春天又到来了,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盼望着早一点看到小燕子从南方飞回来,飞到我家飞到千家万户,把幸福和桔祥带给所有的人。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8
人们常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说明服饰对人们是很重要的。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穿着一个比一个时常漂亮,也难怪男人们会说喜欢夏天,因为夏天里女人的服饰会让人眼花缭乱的同时,也大开眼界,大饱了眼福。现在的人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就是穿着很时尚,服饰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变化多异,服饰也正所谓是与时俱进。满清时代大马褂成了人们的便装,不管是富有还是贫穷都穿长袍,他们的区别在于富有的`人用绫锣绸缎逢制衣服则贫穷的人用粗布剪载衣服,80年代初期年轻人穿起了喇叭裤,不管是男女都穿上了颜色不同的裤子!
那时裤子的喇叭越大显得越时尚。现在我们想购买服饰而进商场后第一个感觉就是眼花缭乱,因为颜色各异款式新疑很适合现在年轻人,曾经人们的温饱是个问题时大家从不考虑服饰衣着打扮,所以服饰上有补丁是很平常的事情,可现在不同了,年轻人讲究的是‘另类’是‘个性’。把‘补丁’看了一门艺术看成了一门个性,而把很好的衣服专门打上补丁你们说怪不怪呢?看着大街上的人流,穿着各不相同,各有各的特色和美,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气质风格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服饰,其实这也真的是一门学问,只有在不同的场合穿着最适合的服饰,穿最适合自己个性的服饰,才会给人以和谐的美感。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9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五彩缤纷的,有喜、有怒、有哀、有乐。金色的童年总会
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它其中有喜有乐。童年有时候是痛苦的,因为它少不了怒和哀。当然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在喜怒哀乐中度过的。金色的'童年带我们度过儿童时代,悄悄走进了青春。
记得刚上小学时,我还是一个什么也不懂得六岁儿童。到学校不敢和别的同学说话、玩耍,只有独自坐在座位上发呆。有一次,一个伙伴儿跑过来,调皮的用手打了我一下,当时我就“呜呜”的哭了。我真不明白,我当时为什么会那么脆弱,那么胆小呢?为什么和小朋友连话都不敢说呢?现在想想真是觉得有趣。
三年级时,我也逐渐变得开朗了,我也逐渐懂得如何学习了,再也不像学前班一样,什么都不知道。那时,我的朋友也比较多了,也喜欢和他们一块儿玩耍了。
到了五年级,我对学习理解更加深刻了——学习要靠自己,也是为了自己的将来。所以我更加努力学习,把握住了机会,考入了初中重点班。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10
说到社会公德,我想谈谈有关尊敬老人的,有一次我从电视节目中看到: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女孩的妈妈卧病在床多年。小女孩承担起了全部家务,每天买菜、做饭、收拾房间,为母亲擦洗身体。家里生活十分困难,她养成了省吃俭用的习惯。在这种情况下,她每天还能按时到校上课,勤奋苦读,还担任学生干部,成为三好学、十佳少年。看着这样的报导,面对这样有孝心的孩子,你有什么感想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不懂得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例子?有些学生一回到家就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有的还动不动就和自己的父母、爷爷奶奶大呼小叫的。
谁孝敬谁甚至出现了颠倒的现象,难怪有人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孝子,孝子,孝敬儿子。” 那么我们要怎么做呢?我觉得应该听从长辈的教诲,不应该随便顶撞,有不同想法的时候应该讲道理;严格要求自己,体谅长辈的艰辛,尽可能少让长辈为自己操心;还应该为父母分忧解难,在父母生病时,在父母有困难时,尽力去关心照顾父母、协助父母;更应该刻苦学习,努力求知,让父母少为自己的学习担忧;另外,应该在生活中,自己照顾好自己,注意安全。总之,真正的孝心要体现在言行上。“百善孝为先”希望我们大家都做一个尊老爱幼的人。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11
谈谈服饰
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就是穿着很时尚,服饰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变化多异,服饰也正所谓是与时俱进。
满清时代大马褂成了人们的便装,不管是富有还是贫穷都穿长袍,他们的区别在于富有的人用绫锣绸缎逢制衣服,而贫穷的人用粗布剪裁衣服,80年代初期年轻人穿起了喇叭裤,不管是男是女,都穿上了颜色不同的裤子!那时裤子的喇叭越大显得越时尚,这都是年轻人所为的!
此刻我们想购买服饰进商场后,第一个感觉就是眼花缭乱,因为颜色各异款式新颖的服饰很适合此刻的年轻人,以前人们的温饱是个问题时,大家从不思考服饰,衣着打扮对他们来说是次要的,所以服饰上有补丁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此刻不同了,年轻人讲究的是“另类”是“个性”。把“补丁”看成一门艺术,看成一门个性,把很好的衣服专门打上补丁,你们说怪不怪呢?
每个人都有个人的穿法,因为每个人的气质都不同,有的人看上去极为严肃,这样他们应当穿得端庄才可适合;有的'人看上去很温和、温柔,这样他们应当穿得典雅才适合。随着人们的眼光变化服饰也是日新月异的变化着。
随着时代不断变化,服饰会变成什么样貌谁也说不清楚!只有时间、时代的前进才能证明服饰的变化,因为服饰是跟随时代更换的。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12
1、我的愿望(或理想)
记得很小的时候,每当有人问我:你长大了想做什么时,我都会毫不犹豫的说:“像爸爸一样当老师。”直到今天想起来,还能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回答时的表情是非常自豪和骄傲的。
或许是受爸爸的影响,从小我就非常崇拜教师这个职业。小时侯和小朋友一起做游戏,我最喜欢做的就是扮演老师和学生上课的游戏。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争着扮演老师这个角色,一会儿给学生上数学课,一会儿给学生上语文课,一会儿给学生上音乐课,当然,我也忘不了模仿老师严肃的样子,批评那些“上课”不认真听课,思想开小差的小伙伴,那时的我,觉得当一名老师实在是太神秘、太伟大了。
初中毕业后,我选择了报考师范学校,离自己的理想靠近了一大步。经过学习,慢慢地我对教师这个职业也有了新的认识。其实,教师这个职业是平凡而又普通的,作为一名教师他一辈子都在默默无闻地传道、授业、解惑。自己的学生有了出息,出了名,而教师自己呢,依然默默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做着再普通不过的教学教育工作。
带着对三尺讲台的无限向往和遐想,我在师范毕业之后如愿以偿的成为了一名人民教师。记得第一次走上讲台的时候,我心里很激动,当看到学生的眼睛里充满期待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同时也感觉自己的肩头沉甸甸的。
如今的我踏上讲台已经有五年了,当教师有苦也有乐,但我仍然很爱这一行,我也相信我一定会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老师。
2、我的学习生活
我的学习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在自己还是学生时,学习生活大多在课堂上,是有老师跟我们一起进行的。记得那时候的每节课,课堂气氛都非常活跃,让我感觉学习生活十分有乐趣。
自从参加工作之后,我就脱离了学生的角色,我的学习生活更多的就转到了课外,在课外时间我的学习生活也是丰富多彩的。因为工作的地方离家稍微有点远,所以我平时都是住宿舍,宿舍既是休息的地方,也是读书的好场所,尤其每天晚饭后。每天吃完晚饭,同宿舍舍友一个个像变戏法一样翻出各种各样的书来读,有我们定期订阅的各类杂志,有从学校阅览室里借阅的各种书,还有向同事朋友借的书。拿起一本书,一切烦恼都抛于脑后。读了一本好书,总是希望有人与你分享。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我们谈得最多的也是书,关于书中的故事情节,这个主人公我们都会品头论足,各抒已见,侃侃而谈。记得有句古语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我们读书既不求黄金屋,也不为颜如玉,我们求的是知识,一种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用它来开拓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精神世界。
除了读书之外,我还十分喜欢上网,网络世界,无奇不有。我利用网络查找教学资料,学习资料,并在网上学得很多电脑知识,最近又在网上建立了跟自己教学相关的个人主页,这样就能跟全国各地的朋友相互交流教学经验与心得,提高了我的教学水平。我觉得,电脑网络像书一样丰富了我的生活。
如此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让我感受到了无尽的乐趣。
3、我尊敬的人
从小到大,在我接触的人中,值得尊敬的人很多。但是,最让我尊敬的人是我的爸爸。
一提到爸爸,首先有两个词出现在脑海里,那就是严肃、认真。爸爸是一位教师,可能是这个原因吧,爸爸对我和哥哥要求特别的严格,甚至可以说是苛刻。从小,我和哥哥最害怕的就是爸爸,尤其做了错事之后,爸爸的脸会紧紧的绷着,没有一丝笑意,吓得我们连半步都不敢靠近。我们常常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一直认为,爸爸就是我们家的“家法”,只要爸爸严肃起来,别说我和哥哥不敢说半个不字,甚至连妈妈都不敢多说一句话。虽然爸爸的严肃常常让我和哥哥对他敬而远之,但是在我们慢慢长大之后,我才明白这份严肃带给我的是一份责任。
我尊敬爸爸,欣赏爸爸的是他为人处事的那份认真、执着。爸爸是一位教师,在所有他教过的学生中,没有一个人不说这是一位负责任的好老师的,在他身边的同事眼里,他是一位对待工作极其认真甚至可以说是拼命的人,同事都称他为“老黄牛”。做教师三十多年来,他每天都早出晚归。在他代班主任期间,班级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班里挂满了各种各样的奖状。分管政教工作之后,他更是一丝不苟,发现有打架违纪的学生,他会马上劝阻;看到地上有垃圾时,他总会快走几步弯下腰将它捡起扔到垃圾箱里、他的认真慢慢的被同事所理解,那年学校评选“市级先进工作者”,他全票通过,之后又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教师”、
一个如此执着认真的人,怎能不让我尊敬呢.
4、我最喜欢的动物
自古以来,燕子就被人们认为是象征吉祥的鸟儿,得到许多人的喜爱,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燕子。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会哼唱一首儿歌“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燕子就像一群可爱的精灵,用它们的歌喉,最早向人们报告春天的讯息,每年,我和小伙伴都盼着燕子可以早点到来,因为我们知道只有燕子来了春天才是真正的到来。
慢慢的长大一点,我开始学着背诵唐诗了,我发现唐诗里有好多写小燕子的。我问爸爸为什么在古代就有这么多人喜欢小燕子,爸爸告诉我燕子从不嫌贫爱富,再低矮的草房,只要有人居住,就会在那屋梁上衔泥筑巢。在我们农村,每到春天挨家挨户都会敞开自己家的房门,任凭燕子飞进飞出。记得有一年,春天来的特别的晚,奶奶总是在早饭或者午饭后,站在房前,望着南方,自言自语:“燕子怎么还不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那神情就像惦记着自己远方的'亲人一样。直到燕子飞来,她的心才放下。因为在老人眼里燕子是吉祥的鸟,它在谁家筑巢谁家就平安幸福,身体康健。或许因为老人的喜爱,也或许是因为看到自家院子里飞来飞去的燕子的可爱身影,于是我从来不伤害燕子,也不许小伙伴们打它。
今年的春天又到来了,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盼望着早一点看到小燕子从南方飞回来,飞到我家飞到千家万户,把幸福和吉祥带给所有的人。
5、童年的记忆
我是一位老师,每天都和天真的孩子们呆在一起,每当看到活泼可爱孩子从我身边蹦蹦跳跳经过时,都会勾起我对童年的许多回忆。
童年的记忆在姥姥家院子中的那棵枣树上。小时候,暑假最喜欢去姥姥家,白天可以在枣树下乘凉,到了晚上更有意思,我和舅舅、哥哥就围在枣树下点上一堆火,过一会一起用力晃枣树,就会听见知了“噼里啪啦”掉下来的声音。当然最开心的是打枣的时候,我和哥哥、妹妹先躲在屋里,听着房顶“噼噼啪啪”像雹子似的响声,看着一个个圆溜溜的红枣掉在地上,直舔嘴巴。舅舅一停止晃动树枝,我们便“噌”的蹿出房门,争抢着去捡那些最大最红的枣子。
童年的记忆在门前的那条小河边,夏天我和小伙伴喜欢围着小河撒欢儿似的疯跑,追赶着嬉戏打闹,男孩们常常跑着跑着一个猛子扎进水里,让我们这些女孩站在岸上干着急。冬天小河里更有乐趣,我们结伴到河里滑冰,这时候可就不分男孩女孩了,一起手拉着手一圈圈的滑,还记得那年哥哥因为一不小心一脚踩进了冰窟窿,把奶奶给他新做的棉鞋湿透了,吓得我俩到天黑才敢回家,但是最后还是被爸爸妈妈发现了,把我们狠狠的教训了一顿。但这一点儿也没有影响我们滑冰的热情。
童年的记忆还是爸爸妈妈们黄昏定时的呼唤。每天傍晚,就会听到一声接着一声的“回家吃饭喽”伴随着各家孩子的小名儿就像一首大合唱,钻进了我们的耳朵,然后我们便各自朝家奔,一边跑一边听见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叫声。
童年已经走远了,童年的记忆却永远让我们留恋。
6、我喜爱的职业
记得很小的时候,每当有人问我:你长大了想做什么时,我都会毫不犹豫的说:“像爸爸一样当老师。”直到今天想起来,还能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回答时的表情是非常自豪和骄傲的。
或许是受爸爸的影响,从小我就非常崇拜教师这个职业。小时侯和小朋友一起做游戏,我最喜欢做的就是扮演老师和学生上课的游戏。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争着扮演老师这个角色,一会儿给学生上数学课,一会儿给学生上语文课,一会儿给学生上音乐课,当然,我也忘不了模仿老师严肃的样子,批评那些“上课”不认真听课,思想开小差的小伙伴,那时的我,觉得当一名老师实在是太神秘、太伟大了。
初中毕业后,我选择了报考师范学校,离自己的理想靠近了一大步。经过学习,慢慢地我对教师这个职业也有了新的认识。其实,教师这个职业是平凡而又普通的,作为一名教师他一辈子都在默默无闻地传道、授业、解惑。自己的学生有了出息,出了名,而教师自己呢,依然默默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做着再普通不过的教学教育工作。
带着对三尺讲台的无限向往和遐想,我在师范毕业之后如愿以偿的成为了一名人民教师。记得第一次走上讲台的时候,我心里很激动,当看到学生的眼睛里充满期待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同时也感觉自己的肩头沉甸甸的。
如今的我踏上讲台已经有五年了,当教师有苦也有乐,但我仍然很爱这一行,我也相信我一定会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老师。
7、难忘的旅行
从小我就非常向往能到各个地方旅行,可是由于父母工作都比较繁忙,很少有时间带我们去远些的地方旅行,-一般就是在周末或假期带我和哥哥去附近的一些近处的地方转转。第一次出远门旅行是在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爸爸带着我和哥哥一起去过孔府,那时候对旅游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晰,只感觉到莫名的兴奋激动。工作之后和同事一起爬过蒙山,去过沂水地下画廊,还去过我国的首都北京。在这么多次的旅行中,最让我难忘的一定是去年清明时我们的北京之旅了。
首都北京是我从小向往的地方,工作之后一直和同宿舍的同事商量着找机会去趟北京,看看天安、故宫,爬爬长城,在去年清明节我们终于如愿以偿了。还记得,那天我们是晚上出发的,早早的我们就带着行李到了旅行社集合的地点,坐上了车子我们四个人兴奋的根本没有睡意,那感觉就像小时候第一次出远门旅行一样。经过一路颠簸,我们在第二天凌晨四点多钟到达了北京,吃完早饭,我们直奔天安门,去看升旗仪式,虽然天刚刚蒙蒙亮,但是天安门广场上已经人山人海,都是全国各地来旅游的游客,看来无论来自哪里,只要是中国人来到北京的第一件事都是到天安门广场观看升旗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五星红旗冉冉升旗,本来喧闹的广场变得特别安静,所有的人都神情庄重凝望着五星红旗,在那一刻我才真正感受到作为一个中国人是多么的骄傲和自豪。观看完升旗仪式,我们来到毛主席纪念堂,瞻仰了毛主席遗体,之后又游览了故宫,高大的建筑,精致的陈设金碧辉煌,让人忍不住赞叹。最让我们震撼的当然是长城了,每爬一阶台阶我们都想问问:古代人民是怎样修筑成这一世界奇迹的中国人的智慧真是让人钦佩!这次北京之行让我终生难忘!
8、我的朋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和书成为不可分开的朋友。好像应该是在识字前,爸爸经常拿着一本本小书给我读各种好听得故事,那时候的我感觉书是则神奇,我也开始慢慢的认字读书。
当时看书是以连环画为主,一本书下来也没有几个字,但我喜欢听别人说我爱看书。因为总觉得,看书的人才有知识、爱学习。长大一点喜欢看童话,在童话世界中,世界是单纯的。十几岁的时候我我也像大部分女孩一样整天抱着琼瑶、三毛的作品。
工作之后,因为工作的地方离家稍微有点远,所以我平时都是住宿舍,宿舍既是休息的地方,也是读书的好场所,尤其每天晚饭后。每天吃完晚饭,同宿舍舍友一个个像变戏法一样翻出各种各样的书来读,有我们定期订阅的各类杂志,有从学校阅览室里借阅的各种书,还有向同事朋友借的书。拿起一本书,一切烦恼都抛于脑后。读了一本好书,总是希望有人与你分享。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我们谈得最多的也是书,关于书中的故事情节,这个主人公我们都会品头论足,各抒已见,侃侃而谈。
书一直陪伴着我,我喜欢揣摩书中人物的心理,更喜欢随着作者的眼睛去看周围世界,我也多少"认识"了一些作家。余秋雨、莫泊桑、刘墉等等。记得有句古语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我读书既不求黄金屋,也不为颜如玉,我用它来开拓我的视野,充实我的精神世界。我爱书,它是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不光可以为我带来无限知识,还可以洗礼我们浮躁的心,还记得曾经听朋友说:看书与嗅花一样,不光要闻到花香,还要嗅到花臭。
书是我一生的好朋友。
9、我喜爱的文学(或其他)艺术形式
工作之余,我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而且还可以增长知识。从上学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名家的散文。但我独独喜欢小说,每当自己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动不动的读起来,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傲慢与偏见》、《简.爱》这样的国外名著,还有《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我之所以喜欢小说是因为小说有趣、好看、很吸引人,它刻画的人物形象细致而鲜明,故事情节完整而多变、人物情感细腻而丰富,小说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这样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怎么能不让我爱上一本本的小说呢.
10、谈谈卫生与健康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的今天,健康这个话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良好的物质生活配合健康的身体才能让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健康与卫生又是息息相关,不可分割的。卫生是健康的保证,要健康就离不开讲卫生。那我就先来说说饮食卫生与健康的关系吧。
民以食为天,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在吃东西时一定要注意食物的卫生。人们常说病从口入,而一旦生病就必然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所以我们一定要保证进入我们口中的食物的卫生清洁。在路边、大街上、小巷中,在那些小摊小贩的摊子上,经常做一些油煎,烧烤之类的食品,我们应尽量少吃。因为这些食品含一些致癌物质,多吃对身体只会有害无益。我认为,应该多吃蔬菜和水果,因为水果和蔬菜中富含多种人体所需的矿物质和维生素,有助于身体的吸收和成长。当然蔬菜水果要清洗干净,如果我们忽视了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也会因不卫生而导致身体的不适,做好食物的卫生清洁是保证我们拥有健康身体的大前提。人往往是因为不洁的卫生习惯导致疾病的发生,所以要想身体健康就需要保持个人卫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表现为一点一滴的生活小事。比如,要保持个人清洁卫生,衣服要勤换洗,勤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要洗手;经常打扫环境卫生;适当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免疫力。只有做个生活的有心人,在生活中处处讲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锻炼身体,强健体魄,才能有个健康的身体,才能享受美好生活。我认为,真正的健康,应该坚持:锻炼身体,注意卫生。千万不要等到生病的时候,才知道健康的重要性,体会到身体健康是多么地幸福。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一定要讲究卫生。
11、我的业余生活
我的业余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在自己还是学生时,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常常在课间、饭后都在看书,甚至连睡觉也要把书放在枕边,好像这样才能睡得踏实。
书向我展示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每当翻开书,读到有趣的章节时,我都会禁不住哈哈大笑,惹的同学非常好奇。书是师范五年的忠实伙伴,它替我打发走了许多无聊的时间,有时还像一个避风的港湾,使我把一切的烦恼都抛掉,它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工作之后因为学校离家稍微有点远,所以我平时都是住宿舍,庆幸的是我有了一群书迷舍友。每天吃完晚饭,同宿舍舍友一个个像变戏法一样翻出各种各样的书来读,有我们定期订阅的各类杂志,有从学校阅览室里借阅的各种书,还有向同事朋友借的书。拿起一本书,很快就会沉浸其中,随着主人公快乐悲伤着。读了一本好书,总是希望有人与你分享。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我们谈得最多的也是书,关于书中的故事情节,这个主人公我们都会品头论足,各抒已见,侃侃而谈。记得有句古语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我们读书既不求黄金屋,也不为颜如玉,我们用它来开拓视野,充实我们的精神世界。
除了读书之外,我还十分喜欢上网,网络世界,无奇不有。网络也走进了课堂,我的每一节课都要使用多媒体,平时就要利用网络查找教学资料,并在网上学得很多电脑知识,最近又在网上建立了跟自己教学相关的个人主页,这样就能跟全国各地的朋友相互交流教学经验与心得,提高了我的教学水平。我觉得,电脑网络像书一样丰富了我的生活,成了和我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此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让我体会到了无尽的乐趣。
12、我喜爱的季节(或天气)
每个季节都有属于它自己的特点,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我都很喜欢。春天让人想到“一年之计在于春”,许多鲜艳的花朵也都是开在春天,春天的桃花开的很漂亮,还会让人想到去踏青,于是会邀上几个好友去爬山;夏天让人想到树上的蝉鸣,夏夜和家人的散步,夏天还能吃到许多水果,比如有桃子、葡萄、苹果等等;秋天让人想到落叶、思念和收获;冬天则让人想到皑皑白雪。春天孕育着希望,夏天燃烧着热情,秋天收获着成熟,冬天则是蕴含着柔情。
而我最喜欢秋天。首先是天气的原因,不喜欢一出门就带口罩,帽子,围巾包裹住自己,这样妨碍了我得活动。当然,同样的原因我也不太喜欢“大汗淋漓”。秋天刚好冷暖适中,其次,秋天是收获得季节,我的家乡种植水稻,秋天水稻成熟了,微风吹来,稻浪涌动,仿佛一片金色的海洋格外诱人。人们正躬着腰忙着收割,喜悦写在他们的脸上。果园里到了秋天,也弥漫着果实的清香,人们架着梯子摘果子,丰收的果子和人们的笑脸又融到了一起。秋天的落叶也是我的最爱,很多人认为树叶枯黄而落,这仿佛是一种衰老,给人内心带来一丝凉意,我并不这么认为。黄叶落在地上,给地面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玩耍的伙伴踩在上面,“嗒吧”直响,这声音和伙伴笑声融合在一起,又为秋天增添了一丝情趣。再者,对于我这个旅游爱好者来说,秋天是我们外出旅行的最佳时期。不少人就选择了这个旅游期,爬山,游船等等为你的健康加分了。
另外,我感谢秋天,秋天是学生开学的日子,我们都是在秋天开始一年的学习!所以秋天给予了我奋斗的希望!秋天对于我来说永远都是最美的!
13、学习普通话的体验
学好普通话,说难不难,说不难还真有点儿难!记得在小学一年级时,天天读a、o、e,想不到这对我们后-来学好普通话竟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可以想象,拼音不过关,想读好说好普通话是多么难啊!在我还没上师范前,总认为普通话是很好说的,只要把家乡话变换一下就行了,有什么难的可是一到师范,才知道,说普通话并不是我想象的则容易。刚到师范的时候,因为自己以前无论和同学还是老师交流全部都用家乡话,从未用普通话和别人交流过,所以自己不敢开口和同学说话,怕自己说的普通话别人听不懂笑话我。所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是沉默的,也很孤独。庆幸的是我有一群很热情友好的舍友,她们总是主动的和我说话、交流,慢慢的我开始试着用普通话和她们交流起来。
当然我真正认真学讲普通话是从我的第一节现代汉语言开始的,要学会说普通话,必须从拼音b、p、m、f学起。每天早读的时候我就在教室练,不懂的就问同学,可是由于自己基础差,学起来特别艰难,有时为了读准一个拼音,经常练的口干舌燥。有些音找不到发音的要领,我就虚心地问其他同学。经过这样不断的努力,我的普通话水平终于有了很大的提高。
工作以后,教学的同时与学生一起学习汉字的读音,自认为常用汉字的读音应该没有问题。但当学习普通话材料时,才感觉到自己只是掌握了普通话冰山的一角。学习普通话,使我深刻体会到了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为自己平时不注意发音而感到很惭愧。也很庆幸自己能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来学习。我相信,现在只是一个开始,在以后的生活里,我会时时注意自己的发音,并随时纠正,相信我的普通话会越说越好。
14、谈谈服饰
对于服饰这个话题,顾名思义,就是指,穿着和装饰。服饰是一个人的外在门面。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正说明了服饰的重要性。
我想,只要是女孩子,大概都很喜欢打扮自己。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更何况现在这个社会你不注重妆扮就显得落伍一样,所以我很喜欢逛街,喜欢逛服装店。偶尔也会买回来一两件称心如意的衣服,每次买了新衣服,都会使我很高兴,原来购物的感觉是会让人心情愉悦的呀。
说到服饰,我比较喜欢简单大方的衣服。颜色呢,我比较喜欢白、粉等一些柔和的颜色。我认为对于服饰,不在于外在的价码多高。而在于它要符合你的年龄,你的风格。你就是你,一件衣裳要符合你的这个年龄。每个人都会经历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等不同的年龄阶段。当你是个小孩子,就要穿童装,尽显小孩的朝气与活力。再长大一些了,上学了,就要穿学生装,要有学生的样子。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总是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辫子,带着红领巾,背着书包上学去。等到人到中年,就对服饰的要求更加的苛刻了,服饰不再是要得体,而且还要符合你的社会身份、出席场合等等。当进入老年期时,我想舒服应该是最重要的吧。说到各种场合要穿不同的服装,则各个职业角色也能从服饰上判断,比如农民是不会穿西装干活的,律师是不会穿睡衣上庭的。如果你在街上看见穿着西服,夹个公文包的大概会判断他是工作人员;如果是穿着随便,腰里挂个腰包的,大概就是商贩了吧。所以现代社会,服饰代表了一个人的形象,也体现了一个人的职业特点。总体来说,服饰要得体、舒服、适合自己。
15、我的假日生活
因为平时工作比较忙,除了上班很少有属于自己的时间,所以总是盼望着假期到来,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我的假日生活可以说是是多姿多彩的。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所以假期大多数时间都给了书。书向我展示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每当翻开书,读到有趣的章节时,我都会禁不住哈哈大笑,惹的家人非常好奇。书是我的忠实伙伴,它替我打发走了许多无聊的时间,有时还像一个避风的港湾,使我把一切的烦恼都抛掉,它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每天吃完饭,我就钻到自己的小屋里翻出各种各样的书来读,有我定期订阅的各类杂志,有从学校阅览室里借阅的各种书,还有向同事朋友借的书。拿起一本书,很快就会沉浸其中,随着主人公快乐悲伤着。读了一本好书,总是希望有人与你分享。总是在看完一本书之后,和家人谈谈这本书中的故事情节,对这个主人公品头论足,各抒已见,侃侃而谈。记得有句古语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我读书既不求黄金屋,也不为颜如玉,我用它来开拓视野,充实我们的精神世界。除了读书之外,我还十分喜欢上网,网络世界,无奇不有。如今网络也走进了课堂,我的每一节课都要使用多媒体,平时就利用周末和假期查找教学资料,观看一些名师的教学视频,并在网上学得很多电脑知识,最近又在网上建立了跟自己教学相关的个人主页,这样就能跟全国各地的朋友相互交流教学经验与心得,提高了我的教学水平。
读书、上网是假日生活的主要部分,当然我也会经常利用假期和同事朋友一起出去旅游散散心,游览各个名胜古迹,欣赏各地优美的景色,既增长了见识又锻炼了身体。总之,我的假日生活是很丰富的。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13
每个人都有一次最难忘的旅行,而我也有一次令我最难忘的旅行。
在20xx年的一天,爸爸妈妈决定带我去云南旅行。我们是坐飞机去的。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坐飞机,很开心,竟然坐在位置上开始傻笑了,空姐在飞机起飞的时候递给我们一人一个口香糖,飞机起飞时轰鸣声很大,我们把吃完的口香糖塞进耳朵里,我安静的坐在靠窗户的位置上,看着飞机缓缓行驶渐渐变小的城市,蓝天、白云都是我没有见过的风景,我很兴奋。
下了飞机,到了云南的滇池,刚靠近大海的时候,就感觉到大海的.气息,里面混合着还早的气味儿。我们租了一艘快艇,我和妈妈坐在一块亭里,看着碧蓝的海水和蓝天白云说话谈心事。 爸爸在钓鱼,我时不时的跑到爸爸那里和他一起钓鱼。看见爸爸钓到鱼。我开玩笑地说今天中午我们吃烤鱼吧但是最后还是把鱼放生了。
我们还去了云南的昆明,那里环境很好,爸爸妈妈帮我买了当地的民族服饰给我,是彝族的我很喜欢穿着它到处拍照,在公园里玩儿,我看见有个假人石像,就让爸爸抱我上去,坐在石像上面看着爸爸傻笑。
我们又去了寺庙,我对那里的一切都很好,奇门口有一对大理石雕刻的石狮子,我爬上去坐在石狮子的背上爸爸妈妈就帮我拍照进了寺庙,中间有一个大坛子,上面写着“佛光普照”。我脱掉凉鞋走过去坐在大坛子前面看了很久很久,觉得大坛子很好看。
有去了云南的罗平那时候是春天,阳光明媚,那里有一片金黄的油菜花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令我心情舒畅。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14
每个季节都有属于它自己的特点,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我都很喜欢。春天让人想到"一年之计在于春〞,许多鲜艳的花朵也都是开在春天,春天的桃花开的很漂亮,还会让人想到去踏青,于是会邀上几个好友去爬山;夏天让人想到树上的蝉鸣,夏夜和家人的散步,夏天还能吃到许多水果,比方有桃子、葡萄、苹果等等;秋天让人想到落叶、思念和收获;冬天则让人想到皑皑白雪。春天孕育着希望,夏天燃烧着热情,秋天收获着成熟,冬天则是蕴含着柔情。
而我最喜欢秋天。首先是天气的原因,不喜欢一出门就带口罩,帽子,围巾包裹住自己,这样阻碍了我得活动。当然,同样的原因我也不太喜欢"大汗淋漓〞。秋天刚好冷暖适中,其次,秋天是收获得季节,我的家乡种植水稻,秋天水稻成熟了,微风吹来,稻浪涌动,仿佛一片金色的海洋格外诱人。人们正躬着腰忙着收割,喜悦写在他们的脸上。果园里到了秋天,也弥漫着果实的清香,人们架着梯子摘果子,丰收的果子和人们的笑脸又融到了一起。秋天的落叶也是我的最爱,很多人认为树叶枯黄而落,这仿佛是一种衰老,给人内心带来一丝凉意,我并不这么认为。黄叶落在地上,给地面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玩耍的伙伴踩在上面,"嗒吧〞直响,这声音和伙伴笑声融合在一起,又为秋天增添了一丝情趣。再者,对于我这个旅游爱好者来说,秋天是我们外出旅行的最正确时期。不少人就选择了这个旅游期,爬山,游船等等为你的安康加分了。
另外,我感谢秋天,秋天是学生开学的日子,我们都是在秋天开场一年的学习!所以秋天给予了我奋斗的希望!秋天对于我来说永远都是最美的!
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15
我喜欢的职业是教师。为什么我喜欢教师这个职业呢?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初中的一位教师,她是我初中三年的班主任李教师。她对工作非常热爱,对学生也很关心。记得有一次,她生病了,可是为了不影响我们的学习,她坚持带病上课。在课堂上,她不停地咳嗽,脸色苍白,我们都叫她停下来休息,可是她摇摇头说,不能因为自己的病情而耽误了我们学习的进度。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她就是这样的无私奉献。我敬仰她这样的精神,也就是在那时我立志当一名教师,当一名像李教师这样的教师。第二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喜欢做教师的时间安排。比方说教师一年有两个长假:寒假和暑假,每星期又有两天的休息日,这样我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有更多的时间学习回忆,有更多的时间陪我的家人。如果我真的.站在讲台上的话,我一定会做好这份自己喜欢的职业。第一,我会备好课,并且上好每一节课。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学,所以我会耐心地向我的学生讲解,直到他们明白为止。第二,我会关心他们的学习,关心他们的生活。课后,我会帮助那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复习功课,帮助把成绩提上去。除了学习,我还会关心他们的生活,我会主动找他们谈心聊天,帮助他们解决难题。第三,我会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我不会以成绩的好坏来评价学生。第四,我会说话算话。容许学-
-生的事情我会尽一切努力去做好。我知道要当一名教师是很难的,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更是难上加难。不过我相信凭着我的热情和努力,一定可以做好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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