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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
更新时间:2023-11-26 1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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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

  在现实社会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1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地铁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维护地铁车站出入口正常通行与周边的整洁卫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REF-OD-005-A0/4号线线铁路保护区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施工作业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1.2项目位置:

  1.3施工作业内容与范围:

  1.4作业期限:

  1.5车站或隧道内监测项目:

  1.6车站或隧道外监测项目:

  1.7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

  二、安全施工条款

  2.1通用条款

  2.1.1乙方单位应建立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实行安全施工岗位责任制。

  2.1.2乙方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分析与评估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对城市轨道交通

  设施及运营安全的影响。

  2.1.3乙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该项目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不会对地铁设

  施与运营安全构成不利影响。

  2.1.4乙方应对施工作业影响的地下管线,尤其是邻近地铁设施、出入口附近的燃气管

  线进行妥善的安全防护和监测,确保安全。

  2.1.5乙方应根据地铁结构、设备、设施和不同自然条件,针对性地制订城市轨道交通

  设施保护及安全运营的各种应急预案(如暴雨、透水、位移、沉降、变形等),得到甲

  方审核同意,并报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备案。

  2.1.6乙方应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受影响区域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

  行监测,并将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材料报甲方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备案。

  2.1.7当监测值接近《地铁安全保护第三方监测控制指标》规定的控制指标时,乙方应

  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铁设施与运营安全。

  2.1.8第三方监测需要在地铁设施或地铁内部布点监测的,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并由甲

  方人员陪同方可作业。

  2.1.9进入地铁内部施工作业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

  指挥;如乙方未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定而产生的安全管理问题,由乙方负责。

  2.1.10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

  管理、监督工作。

  2.1.11对甲方指出的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行为,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接受处理;乙方施工

  作业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1.12乙方在现场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调查处理。

  2.2特别条款

  (具体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施工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拟定)。

  三、文明施工条款

  3.1通用条款

  3.1.1施工作业单位应建立文明施工保障体系,实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3.1.2施工作业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得到甲方的同意。设计时要求:

  施工作业的临时设施、场地布置、临时道路、围墙围栏等不得影响地铁出入口通行和地铁乘客安全;

  施工作业现场的污水处理排放不得排向地铁车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设施;

  应设置必要的导向标志和温馨提示,方便地铁乘客通行。

  3.1.3乙方应在临近地铁车站出入口的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保证围栏安全、稳固、整齐、美观。

  3.1.4乙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与地铁风亭、冷却塔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米,并满足地铁通风散热要求。

  3.1.5乙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与车站出入口的距离应满足地铁消防疏散要求。

  3.1.6乙方应控制施工作业引起的粉尘不影响车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的正常通行与运行,否则乙方应采取洒水、场地硬化、通风措施,甚至停工处理。

  3.1.7乙方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以控制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不影响地铁乘客出行。

  3.1.8乙方应采用措施搞好现场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定期检查环境卫生,维持地铁车站出入口周边良好的环境。

  3.1.9因乙方施工作业围档导致地铁乘客需要经过偏僻、狭长、视线不佳的路段,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夜间增加现场安全保卫,确保地铁乘客安全。

  3.2特别条款

  (具体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施工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拟定)。

  四、双方责任

  4.1乙方责任

  4.1.1乙方对施工中对地铁既有结构损坏和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面负责。要严格按审定的技术方案和范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监测方案,并根据监测结果优化施工方案。

  4.1.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虽经甲方技术审核,不减免乙方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各方的任何责任。

  4.1.3乙方须在施工期间制定可能影响车站运营安全及施工区域土建结构安全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可能危及地铁安全的突发事件时,需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组织抢险工作。

  4.1.4进入地铁保护区范围的施工,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施工监督、配合,由于乙方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4.1.5对地铁运营有较大影响的施工,必须在“地铁非营运”时间内进行,避免乘客投诉。

  4.1.6因乙方责任造成地铁设备设施损坏、影响使用性能的,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原规格标准恢复,并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4.1.7乙方施工前须对地铁既有管线调查清楚,如有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4.1.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施工作业噪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粉尘、震动对乘客的影响。

  4.1.9在协议期内,施工单位应切实维护地铁运营环境,对甲方指出的不符合运营管理的行为,比如:施工人员到车站闲逛,大声喧哗;通道打通时,未及时清理垃圾,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接受处理。

  4.1.1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须保证车站出入口建筑物全部外露;施工围挡保证站外地铁客流通道最小宽度不小于5米;确保施工围挡结构安全;地铁客流通道地面必须硬化,确保通行安全。

  4.1.11各出入口接驳应错开施工,站内施工围挡不得影响车站的整体美观,围挡应有防尘、降噪、防渗水功能,某出入口封闭期间应保证其它出入口正常通行。

  4.1.1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地铁车站要求,做好站内外临时导向标志的设置,并在相应出入口布置安民告示。在车站出入口的站外明显处布置施工项目告示栏。封闭出入口前,需向甲方提报计划经同意后方准施工。

  4.1.13接驳和迁移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防盗措施,确保车站财产安全。

  4.1.14地铁车站出入口迁移施工封堵时间不得超过无天,每延误/天按5000元人民币处罚。

  4.1.15地铁车站出入口接驳施工时,围挡占用地铁客流通道宽度不得大于1.0米,须在运营后进行围挡施工,不影响各出入口的通行。

  5.1.16乙方组织对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增加施工对地铁设施与运营安全影响的验收内容,并接受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和甲方的监督。

  4.1.1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地铁运营管理的规定。

  4.2甲方责任、权利

  4.2.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地铁运营安全的隐患,有权通知乙方整改,危及地铁既有设备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4.2.2施工作业前,甲方应对乙方作业负责人介绍有关地铁运营管理的规定。

  4.2.3甲方尽可能提供施工范围内地铁所属设备、管线清单及布置情况,如有疑问现场确认。

  五、意外事件处理及赔偿

  5.1乘客投诉。因施工造成的乘客投诉,由乙方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乘客答复。

  5.2乘客人身安全及其它损失。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地铁责任范围内的乘客伤亡事件,由乙方负责赔偿。

  5.3乙方施工作业造成甲方设施损坏、设备丢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好和赔偿。

  六、联络制度

  6.1甲乙双方对施工期间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情况须互相及时通报,必要时召开双方联席会。

  6.2双方责任部门及联系电话:

  甲方:港铁(深圳)公司运营项目部/

  乙方:

  七、其它

  7.1乙方施工作业全过程必须接受甲方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检查与监督。

  7.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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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2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3

  甲方(项目管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装修施工

  施工地点:

  为加强装修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消防事故,保证装修施工场地相关人身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签定本消防安全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施工前检查乙方是否符合政府消防有关规定;

  2、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

  3、检查乙方对本协议书中的规定执行情况;

  4、督促乙方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施工资格,拥有安全技术资质,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岗位也要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2、在施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消防申报工作,待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不得改变原设计。确需改变原设计的项目,必须征得原设计部门和甲方的同意,并报原批准消防部门审批;

  4、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

  5、施工中不得违章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带电的部分,电线头应包以绝缘。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专业电工应持证上岗;

  6、电焊、气焊、气割作业所用设备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氧气钢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火灾发生。非焊工不得从事焊接作业,专业焊工应持操作证,持证上岗;

  7、动火前须到甲方安全保卫部办理审批,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动火。只能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动火;

  8、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9、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疏散门前、门后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碍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筑施工材料要码放整齐,保持防火距离;

  10、露天配电盘及开关装置应有防雨措施;

  11、现场临时照明灯不得任意挪动充当行灯使用;

  12、建筑施工现场均应设置消防用具和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

  13、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及仓库,应按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管理;

  14、施工现场每天收工后,应做好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气源,不得遗留火种(特别注意暗火隐患);

  15、现场危险作业区域,应做好消防预案指派有安全经验的人检查、看守,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正确处理;

  16、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接受甲方和本地区治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认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报政府消防机关查处;

  17、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中的各项要求;

  18、施工中如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和甲方,不得冒险蛮干;

  19、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备料,禁止交叉作业;

  20、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21、施工中不得拆卸、挪动、遮挡原有的消防设施,需要临时变动的需经甲方书面批准,并在施工后自行承担费用恢复原状;

  2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23、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火灾造成的全部损失;

  24、以上仅对乙方的各项义务进行列举,未能详尽列明乙方的所有义务。乙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履行审慎注意义务,确保施工单位严格依照有关规程施工,预防消防事故发生。

  25、乙方违反上述义务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

  三、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防火安全负责人(签字):

  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遵守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充分协调,就铲车承揽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盐亭县石牛庙乡风华村、新田村村道水泥路。

  2、工程地点:盐亭县石牛庙乡风华村、新田村混凝土搅拌场。

  3、承包方式及单价:甲方将盐亭县石牛庙乡风华村、新田村混凝土搅拌场沙石上料业务交由乙方承揽包干,负责到底。直到该工程顺利完工。本工程为单价承包进行,由乙方将搅拌场沙石按相关技术规范安全铲运到搅拌机料斗旁并安全上料。单价:每立方米8元,油料费用乙方自理。

  4、设备数量:2台小型铲车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甲方技术条款等要求组织工作,保证施工质量。搅拌现场要特别注重上料安全,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凡因乙方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机械设备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的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6、乙方不得中途退出,若乙方中途退出,则自行负责!甲方有权拒付任何钱款,并将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甲方在工程进行期间,每半月为乙方预付混凝土搅拌场沙石上料业务费用3000元,每一月为乙方预付混凝土搅拌场沙石上料业务费用6000元。预付费用在结算时从混凝土搅拌场沙石上料业务费用总金额中扣除!

  8、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组织乙方进行收方。双方无异议后,结算该工程混凝土混凝土搅拌场沙石上料业务费用,甲方一月内将扣除预付费用后的余款全部付清给乙方。

  9、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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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5

  发包方(章)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章)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监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施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预防为主。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5、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放火有关规定。

  6、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负责。

  7、承包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8、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参加安全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9、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和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10、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1、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童工。

  12、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13、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4、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15、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

  16、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伤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000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死亡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4、上述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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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年_月_日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6

  甲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乙方:保温方负责人: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安全施工协议。

  二、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

  三、协议内容:

  1、乙方进入厂区施工,须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并指定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员,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乙方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并提交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必须严格穿戴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备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书面申请,并经甲方负责人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并确保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

  8、施工过程中如进行特殊作业,如登高、吊装作业等,应严格按照特殊作业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如脚手架、安全带、安全帽等,否则不得作业。

  9、施工车辆进入厂区车速不得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随车携带物品须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放行。

  10、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监督检查制度,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妥善处理,因此造成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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