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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更新时间:2024-07-19 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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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精选)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旨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的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矛盾纠纷调解、社区服务与管理等各项综合治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社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社区居委会主任、警务室负责人、物业公司经理、业委会代表及居民代表等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社区综合治理工作。

  第五条 社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1. 研究制定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方案;

  2. 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3. 监督检查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成效;

  4. 协调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第六条 社区居委会作为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综合治理各项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安全教育等活动;

  2.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3. 加强社区环境治理,改善社区容貌和秩序;

  4. 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第三章 工作机制

  第七条 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与反馈机制。社区内发现的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问题,应及时上报至社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跟踪处理结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八条 推行网格化管理。将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管理员,负责网格内的巡查、信息收集、问题上报等工作,实现社区治理精细化、精准化。

  第九条 强化多方联动。加强与公安、消防、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难题。

  第十条 鼓励居民参与。建立居民议事会、志愿者队伍等组织,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一条 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估。

  第十二条 设立监督举报渠道,接受居民对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社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随着社区治理形势的发展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社会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农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农村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的社会治理工作,旨在通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创新方法,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精细化。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农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农村综合治理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汇总、考核评估等。各行政村应设立相应的综合治理工作站,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条 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1. 制定农村综合治理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 组织协调解决农村社会治理中的重大问题;

  3. 监督检查各项治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4. 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典型;

  5. 加强对农村社会治理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第三章 治理内容与措施

  第七条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八条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九条 强化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农村视频监控网络,加强巡逻防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

  第十条 深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第十一条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第十二条 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村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三条 建立农村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机制,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进行督查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第十四条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对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对在农村综合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农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本制度可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本原则,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明确社区综合治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监督考核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社区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治委”),由社区党组织书记任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警务室负责人、物业公司代表、驻区单位代表及居民代表等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社区综合治理工作。

  第五条 综治委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包括但不限于:

  1. 矛盾纠纷调解组:负责社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和处置。

  2. 治安防范组:组织社区巡逻、监控维护、安全防范宣传等工作。

  3. 环境整治组:负责社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垃圾分类等事务。

  4. 文化宣传组: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居民文明素质。

  5. 特殊人群服务组:关注并服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

  第六条 各工作小组应明确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定期向综治委汇报工作进展,接受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工作机制

  第七条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向综治委报告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及突发事件,确保信息畅通。

  第八条 实行网格化管理。将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配备网格员,负责网格内日常事务管理、信息收集、问题上报等工作,实现精细化管理。

  第九条 强化联动协作。综治委应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社区治理难题。

  第十条 推行居民议事制度。定期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就社区重大事项、热点问题等进行讨论决策,保障居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四章 监督考核

  第十一条 建立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居民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整改问题。

  第十二条 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将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根据工作实绩、居民满意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社区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解释。随着社区治理形势的发展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4

  为美化、净化镇、村庄,改善村容村貌,规范生活垃圾的处理,保持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卫生,经研究,按照分片包干的责任分工,党委书记、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履职。保证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形成全镇卫生清洁管理全覆盖的格局。特制定赶场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党委政府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办,由杨代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金永兴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社区工作职责

  1、做好社区农贸市场秩序的整顿工作,做到菜不出市。取缔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做到驻商归店;对占道经营、不规范支棚搭架开展宣传教育。

  2、做好交通秩序的整顿工作,规划好车辆的停放,杜绝乱停乱放。

  3、做好建筑秩序的'整顿工作,沿街人行道不得随意堆放建筑物品,门市装修要有警示标志,不得占用人行道。

  4、拆除废旧广告和雨蓬规范广告管理。

  5、保洁人员所负责责任区域(绿化带)要做到清洁(无纸屑、生活垃圾、白色垃圾等),水沟畅通,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杂物、废弃物,无“牛皮癣”,同时实行8小时工作制。

  6、转运工每天清运垃圾池内的垃圾,所有垃圾池外不得有散落垃圾。保洁车辆及时维护,确保车况良好。

  (二)农村工作职责

  1、做到无垃圾和卫生死角,河沟、堰塘、场地、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家禽、牲畜饲养规范,减少禽畜粪便污染,做到柴草煤堆摆放整齐。

  2、做到无“牛皮癣”,“门前三包”责任制达95%。

  3、所有垃圾池干净整洁,门盖随时关好

  4、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5、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并设有宣传栏等宣传场所。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健康知识和文明素养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

  三、考核制度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采取全面考核、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由镇纪委、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小组办公室组织不低于2次考核,并通报相关情况;对年考核倒数三名三次的村(居)扣减相应工作经费。

  镇综治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全镇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巡回督查,对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反映卫生死角等问题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消极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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