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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出发点,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察,关注个体差异,突出学生发展和变化过程,全面客观反映学生在校三年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构建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推动学校切实转变育人方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评价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做到活动真实、信息写实、评价有据。
(二)公正性原则。严格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发展性原则。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客观反映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突出评价对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可操作性原则。评价力求简便易行,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
三、评价内容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担任班级或学校职务及履职、评优评先等情况,参加集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内容、次数、时间和收获。学校对于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个人档案。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记录国家课程的修习内容和学业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地方和校本课程学习内容及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和竞赛获奖情况。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和安全素养等。身体健康方面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日常校园体育活动表现、体育运动技能掌握、体育爱好项目训练和参赛情况以及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心理健康方面重点记录学生的自我认知发展、情绪控制、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发展,以及应对困难和挫折等的具体表现;安全素养方面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养成安全行为习惯,学习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及相关艺术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播音主持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爱好和代表作品,以及对生活美学的领悟与践行等。
(五)劳动与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走向“社会大课堂”,
在社会生活中的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主要包括学生生活技能、生产劳动、职业体验、研学旅行、专题调研、参观学习、社会考察、社会服务、设计制作、军训等的活动情况,以及养成的能力和形成的成果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次数、时间和收获,形成的调查报告和作品等。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情况,分阶段在上述五大指标框架内增设反映学校办学特色的评价内容。
四、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写实记录。写实记录是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
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活动的记录,包括对事件的客观记录、自己内心体验感受以及活动形成的成果。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一般性活动不必记录。写实记录采取“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材料须客观真实、有据可查。
(二)自我陈述。自我陈述是学生在对个人成长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整理遴选的基础上撰写的纪实性陈述,是对自我成长过程的总结梳理,是促进学生自我评价、自我教育和主动发展的过程。学生要在每学期结束前,对自己在过去一个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兴趣发展、个性成长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并作出综合陈述。自我陈述要突出个性特长,重点介绍自己在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用证据说话,避免泛泛而谈。
(三)教师评语。教师评语是教师根据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分析学生发展变化情况,客观公正反映学生发展水平的个性化评价。教师评语内容包括综述、个性特点描述和建议三方面。教师要以发展的眼光反映学生的变化,突出正面引导,鼓励学生不断进步。教师评语要客观准确,言之有据,揭示学生的个性特点。学期教师评语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社团指导教师、学生发展指导教师等共同承担,具体由学校统筹安排;毕业教师评语反映学生高中阶段整体发展情况,由班主任填写。
五、评价程序
广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综评信息系统”)由管理端、教师端和学生端组成,综评信息系统的有关内容按学期进行填报,从开学到学期末为数据的'收集期,学校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的上传等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一)账号对接
综评信息系统中学生和教师的账号直接对接学生学籍系统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尽快完善学生学籍系统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
(二)信息录入
1、学校管理员每学期开学前完成综评信息系统内基本资料的上传,如课程班级、外聘教师等信息录入工作,并做好学校资料的日常维护,如修改学生和老师基本资料,查看学生删除记录申请,创建期中期末考试等(具体操作见附件3)。
2、教师通过综评信息系统内配套的模块维度体系,为学生记录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发展表现情况,录入考试成绩以及各类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4)。
3、学生在教师、家长指导下,及时在广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5)录入个人综合素质成长各方面的真实记录。在学校审核确定前,学生可修改完善个人的写实记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活动,按照“谁实施、谁记录”的原则,及时将学生参与情况统一录入综评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个体参与的重要活动,由学生自行录入系统,材料需经有关教师审核。
(三)整理遴选
每学期末,班主任及相关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补充完善有关佐证材料。
(四)公示确认
每学期末,学校对遴选出来的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写实记录材料在信息管理系统或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成长记录由学校审核确认;有异议的,由学校组织复核,无异议后再审核确认。用于高考招生使用的由学生填报的材料,须学生签字或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确认。
(五)形成档案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格式,在学生毕业前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见附件6)。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写实记录、自我陈述、教师评语、典型事实材料、公示情况等。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主要记录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形成学生电子档案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必须提出申请,逐级报批。由外省转学进入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原就读学校认定并随档案转入,入读转入学校后的表现按照我市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继续进行记录。
六、评价应用
(一)作为学校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正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进教育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作为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等学校招生使用。
(四)作为社会用人单位人才选择的参考。经学生本人同意,其他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取得相关学生不涉及个人隐私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内容。
七、评价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市教育局成立钦州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各项业务协调与具体组织管理的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卢红青兼任,副主任由王有幸、钟逢发兼任,成员由潘广信、翁丽明、刘春华、方美婷及基础教育科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2、各县(区)教育部门成立本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制定本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或操作办法,并上报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部门准确理解评价的指导思想和评价原则,细化落实评价五个方面内容,严格明晰评价方式和程序,指导并监督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信息录入、整理遴选、公示确认、形成档案等关键环节,确保评价内容全面完整、程序严谨规范、材料客观真实。
3、各学校要成立本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由学校分管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联络员,以及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6至8人,经公示后市直各普通高中报市教育局,县(区)各普通高中则报县(区)教育局。
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要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落实日常管理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定,对材料审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作用,全面掌握学生表现;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毕业前突击记载。对参与综合素质评价日常管理的工作人员,核定相应工作量。
学校每学期还应对教师和学生进行综评理念和实操培训至少一次,并做好培训相关佐证材料。
4、班级成立班级评价小组,主要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的成员应不少于3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小组成员名单须经本班学生认可,并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公示。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学校以学年为单位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在制度建立、职责明确、渠道畅通等方面及时进行总结、改进,并对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监督,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抽查5%的学校,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不少于25%的学校,各县(区)教育部门每年对所辖学校至少检查一次,抽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建立公示与举报投诉制度
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全校以及社会公示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细则、学校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学生或其监护人等对公示内容、评价结果或学校评价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要依法依规进行核查确认并反馈意见。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学校要公开本校的申诉方式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提供不实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社会机构、学校、学生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学习宣传
市和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大评价工作宣传力度,学校要准确把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标准等,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争取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本办法自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督电话:xxxxxxx。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因地制宜,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价工作的领导
为确保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地进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蚌埠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开展。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各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监察小组,具体负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三、评价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要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做到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注重评价内容多元、方法多样,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合作的学校文化的建设。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
(一)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二)等级。每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和综合素质总评结果均采用A、B、C、D四个等级,对学生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
四、评价工作的要求、方法和步骤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结合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学生日常表现和关键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的,提倡和鼓励学生提供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学生成长记录或其它具有说服力的材料。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材料的分析和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经过更为广泛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师、家长和其它社会人士组成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
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
②负责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
③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
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法人代表)担任(注:当学校校长子女为本校应届毕业生时,应按学校职责的分工,指定副校长担任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二)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原则上由班主任担任班级评价小组组长;子女为本校应届毕业生的教师不能作为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1年。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名单必须向被评价班级所有学生公布,且得到2/3以上的学生赞同。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教师评价”和确定维度结果。
(三)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其程序为:先由学生本人做出自我鉴定,并经其家长同意签名后,上交班级评价小组(见附件2);班级评价小组按本方案附件1中的内容和要求完成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并将维度评价结果如实填入附件2中;最后由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进行总评。
(四)综合性评语由班级评价小组组长综合评价小组成员的评价意见后写出。
(五)每个维度的等级评价按P=0.4Ph+0.3Pj+0.3Pt算出总分值,四舍五入后再还原成等级。其中A、B、C、D四个等级的赋分值分别为4、3、2、1;Ph代表学生互评,Pj代表教师评价,Pt代表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结果[以△标出,得分达总分的85%以上(含85%)为A等,70%~85%区间(含70%)为B等,30%~70%区间(含30%)为C等,30%以下为D等],学生自评不纳入等级计算。无统一考查项目的等级评价按P=0.4Ph+0.6Pj计算。
(六)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时,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七)学生综合素质总评结果应根据每个维度的等级的赋分值,算出总分,再转换为等级,等级与总分的对应关系为:A等:18~20分,B等:13~17分,C等:8~12分,D等:7分及以下。
(八)综合素质总评结果为A等的学生数原则上应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总数的30%左右,B等的学生数原则上应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总数的40%左右。
(九)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档案,该档案将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学生档案材料之一,其格式见附件2《蚌埠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登记表》,后附实证材料。
(十)对残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区别对待,以体现人文关怀。
(十一)评价工作必须在20xx年6月14日前完成,市区各中学6月20日前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计表(见附件3)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考科(电子版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三县教体局参照执行。
(十二)学校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列为常规工作,每学期均要对每个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价,认真在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进行记录,为学生毕业的终结性评价做好准备。
(十三)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五、制度保障
为确保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要建立和完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评价质量监控机制、举报和申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一)公示制度
学校要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的内容、方法、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名单以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评价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综合素质总评结果为A等的学生名单应在所在班级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二)诚信制度
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成员。市、县(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委员会、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记录,学生信用记录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评价质量监控机制
市、县(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委员会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并充分了解、收集、分析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打下基础。
(四)举报和申诉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价过程中可能危害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市、县(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由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委员会作最终答复或处理。
(五)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学校评价工作负总责,班级评价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弄虚作假,在评价工作中信用记录不佳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领导者,一经查实,将逐级依次追究其责任,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委员会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分。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3
一、目的意义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观察、记录、分析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状况、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全面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展现学生个性特长,形成学生在初中阶段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档案,作为学生发展指导、毕业升学、学校育人质量评价的依据或参考。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帮助和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和自我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和教师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育人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社会和家庭形成正确的育人观,形成多方协同育人局面;有利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方向性和指导性。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尊重学生个性特点和成长需要,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激发学生发展潜能。
(二)坚持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坚持五育并举,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既重视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也反映学生个体的主要特点和突出表现,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为每一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提出针对性的指引。
(三)坚持真实客观和公正有效。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确保评价内容客观真实。严格规范评价程序,注重师生全员参与,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坚持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三、评价组成部分
(一)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坚定理想信念、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道德品质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方面的状况。重点记录学生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文化教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遵守公民道德和公共秩序,参加学校班、团、队活动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通过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以及相关专题课程学习,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认知能力、思维发展、创新意识特别是学科核心素养形成等方面的状况,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重点记录国家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实验操作成绩)、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学习经历与成果,以及学习态度、习惯、能力、效果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与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体育课出勤情况,体育运动技能掌握情况,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表现及课余体育训练、竞赛情况,参加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情况,以及自我认知与管理、人际关系、情绪调节、青春期适应,安全知识与相关技能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通过艺术课程学习形成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的核心素养,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学生能以正确的价值观为引领,掌握好艺术学习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参与艺术活动的必备能力,体现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强调实践体验,同时考察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社会认知、社会实践、社会适应状况,形成的劳动素养、实践能力等状况。重点记录学生在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参观学习、研学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中表现出的意识、能力和成果等。
(二)评语评价。
评语包括自我评价、亲子共评与教师评语。
1.自我评价。每个学期末,根据学校安排,学生在家长或老师的协助下,录入个人陈述评价。在学校未进行审核前,学生可反复修改完善。
2.亲子共评。家长留出足够时间,营造亲子交流的良好氛围,与孩子充分交流讨论后,录入“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内容包括亲子关系和孩子的成长经历、取得进步、遇到困难和解决过程以及存在的不足与努力方向等。
3.教师评语。教师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以发展的眼光,分析记录学生发展的信息,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发展水平和个性特点,突出正面引导,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学期教师评语由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社团指导教师等共同承担,具体由学校统筹安排;毕业评语反映学生初中阶段整体发展情况,由班主任填写。
(三)写实记录。
鼓励学生记录、表达自己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不强制所有学生都填写,不要求面面俱到。建议学生重点介绍自己在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用事实和证据说话,避免泛泛而谈。
四、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分为基本指标评价、提交评语、写实记录、公示确认与形成档案等五个环节。
(一)基本指标评价。学校在“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基本指标)”(附件1)的25个重要观测点中,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在“是否达标”栏目勾选“是”或“否”。以下两种情形则可认定为达标:一是学生每学期(第六学期不评价)25个重要观测点中有20个达标,则本学期基本指标评价达标;如果5个学期皆达标,则该生在初中阶段的基本指标评价达标。二是学生在5个学期累计共有105个指标达标,则该生在初中阶段的基本指标评价达标。评价结果由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学生与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按程序提出申诉。
(二)提交评语。每个期末结束时(第六学期不评价),学生、家长和班主任老师根据学生本人实际情况,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形成学生自我评价、亲子共评和教师评语,在信息平台上录入。
(三)写实记录。填写此项的学生,应在“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写实记录)”(附件2)中填写。学生可随时在信息平台录入,并上传获奖证书、荣誉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在档案生成前多次修改更新。
(四)公示确认。各学校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在信息平台或教室、学校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对基本指标评价结果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工作原则上在每学期末或下学期初进行,具体时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确定。公示期结束后,学生、班主任及有关教师签字确认,并统一在信息平台中提交审核。公示材料一经审核,相关记录不可更改。
(五)形成档案。学生毕业前,信息平台合成基本指标评价结果、评语评价和写实记录,形成学生个人“综评档案”材料,由学生与家长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后不能更改。初中学校对“综评档案”进行存档。
五、结果运用
(一)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要充分利用基本指标评价、评语评价和学生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
(二)作为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初中学校要将学生的“综评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可作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重要依据,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要求,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具体要求,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依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把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以及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各区、校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区域教育发展和提升育人质量提供数据支撑。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附件3),不断完善信息平台系统功能,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参考《工作指引》制订本区的实施细则,并将学校开展综评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及校长履职的重要依据。学校要履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及时处理申诉、投诉和建议。
(二)做好宣传培训。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要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支持综合素质评价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专题培训,引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主动完成综合素质评价任务,及时推广综评工作典型学校的先进经验。
(三)强化资源整合。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社会公益资源统筹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公益性机构以及高科技企业免费或优惠为学生开放。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寻求支持,为学生成长提供平台和机会。引导家庭积极配合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
(四)健全监督机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站。学校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对涉及综评工作的相关申诉进行核查并及时反馈。学生或家长对学校申诉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己、发现自己、完善自己,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三)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
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个性特长评价:
通过开展书画赛、体育运动会、六·一、元旦、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英语竞赛、作文展评等各种活动,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做出相应的评价记录。
3、学业成绩评价:
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测评成绩呈现。
期末检测内容:
语文:考试试卷和学生语文素养。
数学:考试试卷和平时测验。
英语:考试试卷、英语会话和课文诵读。
科学:考试试卷、实验操作、小制作。
品德与生活: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
音乐:歌曲演唱。
美术: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
体育: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依据。
四、评价结果与方法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
3、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们将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评估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成为学校教育发展的提高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二、评价的原则
(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心、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鉴赏能力。
(二)要将评估的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评估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要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评估过程中,既可以单一指标的评估,又可以综合评价,从而达到全面评估的目的,使评估的过程成为指导的过程,学生实践的过程,使学生朝着指向目标的努力过程。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级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这三方面的评定,参照《xx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检测内容”所列的具体指标。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6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贯彻和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事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办出职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
(一)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职业中学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立足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职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职业中学学生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是实施素质教育,体现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中等职业教育以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学校、用人单位、社会和家长理解并接受,要使教学组织、考试考查、就业选人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的处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教导处、德育处、生产实习处、招生就业办共同实施,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具体负责人。
(三)成立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负责主动领取评价表;组织本班家长召开家长会;组织学生自评、互评并组织统计评价结果;组织评价小组成员填写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及时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学期评价结果;接受学生申诉或查询。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
我们分析和综合了部分学校的成功经验,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结合职业学校自身的特点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确定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社会与交往素质和艺术与修养素质五个方方面。具体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质
学生道德道德素质包括思想品质和公民道德两个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专业文化素质
学生专业文化素质包括专业模块修习记录和学习能力评价两方面。专业模块修习记录独立进行统计,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学习能力评价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综合实践能力的测评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身体心理素质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4)社会与交往素质
主要根据平时学生在班级、社会等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价其在团队合作,交流沟通,对社会的认知等意识和水平。
(5)艺术与修养素质
学生艺术素质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修养素质评价根据学生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的表现客观反映学生的个人修养水平。
五、评定方法
评价从时间上分为学期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类,从形式上分为自评、互评、评价小组评三类。
(一)学期评价
学期评价是每学期期末,在班级评价小组组长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自评、互评、小组评,最后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登记表》的过程。
1、自评
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自我评价,直接填在登记表上,同时在《反馈表》上填写评语,填完后教师应立即收回登记表保管,以免遗失。
2、互评
(1)学生互评的方法为:首先,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减少学生在评价中感情用事或以偏概全的现象。其次,在评价开始时由班主任下发《学生综合素质互评表》,做到每生一份,每名学生都参与对本班全体同学的评价(连同本人一并评价),为确保评价的公正性,评价采用无记名的形式,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为便于统计,素质评价卡中“A、B、C、D”四个等级直接转换为分值,分别以“5/4/3/2”的形式出现。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互评计分方法为:某评价要素被评为A级得5分、B级得4分、C级得3分、D级得2分,二十个要素满分100分。在统计某生评定结果时,应将全班其他同学对该同学二十个要素评定的总分相加,再除以全班参加对该同学评定的人数,得出该同学的总平均分。
(3)互评等级确定方法为:若某生20个评价要素总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则综合素质互评为A等,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为B级,7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在计算总平均分时,如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转化为整数后计算等级。
3、评价小组评定
在学期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应对学生互评结果进行逐一审核,根据本班A级指标数,结合学生平时表现,评价小组认为学生互评结果基本反映学生实际的,则直接将学生互评结果认定为小组评定结果。但评价小组若发现学生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严重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将调整过的内容填在评价表上,并对每个学生打出终评等级及时填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上,同时评价小组集体填写综合评语,每学年度第二学期小组评结果视为该生该学年度的评价结果。
另外,凡受学校处分的,该学期评价结果降为C等。到终结性评价结束时尚未撤销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终结性评价结束后受学校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该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降为D等;因同一事件分别受公安机关和学校处罚或处分的,评价时按就重不就轻的原则进行评价。凡在三年内曾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降一等处理;初中第六学期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终结性评价直接降为D等。
学期评价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反馈表》发给学生,并请学生反馈给家长,家长和学生本人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名。自评、互评和小组评均结束后,班主任应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
(二)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在高二下学期结束前,由评价小组集体进行。
1、等级确定
终结性评价等级应依据学生之前各学期的评价结果来确定。首先将各学期评定分数相加,用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出现小数时以四舍五入计),然后按A级(90分以上)、B级(75—89分)、C级(60-74分)、D级(60分以下)的划分方法,将分值转化为等级,作为学生终结性评价等级。
2、评语拟定
评价小组成员应在对学生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共同讨论并拟定出学生综合评语,评语语言应准确、精练,重点突出学生品格与态度的一贯表现。
对于评价小组工作中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无法裁决的向教育局评价委员会报告。
六、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终结性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终结性评价结果的参考,终结性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总结性评价,作为学生就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并记入档案。
2、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评价小组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并认真填写在评价登记表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参照互评、自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均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学期评价结果应及时请学生签字。同时,获A级的学生名单应向全校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评价工作小组应同时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申诉,妥善处理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类异议。
七、关于评价的几点说明
1、若评价小组工作中有重大分歧的,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2、学生的评价结果依据必须保留至少一学年。
3、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
4、学期评价中,若学生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C级。
5、若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D级。
6、若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打架斗殴、恶意损坏公物等现象造成重大影响或结果的,综合素质评价一律为C级。
7、一般情况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尽量少用C级和D级。
八、评价监督:
1、申诉、举报电话:xxxxxxxx
2、申诉、举报方法:
①若对评价结果与自身实际表现有重大分歧,可向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②凡对评价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可作出评价调整,若情况与班级评价小组结果相符合,维持原评价,并对该同学提出批评教育。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对学生各学科知识的测试结果,每一阶段要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各位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记录表》。
三、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四、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
2、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第。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
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xx
组员: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组织宣传学习;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xx
组员:xx、xxx、xxx、xxx、xxx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xx、xxx、xxx、xxx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
组长:xx
组员:高一高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任教师及有关实验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5、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参与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相关教师。
(2)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三、评价内容、形式及办法
1、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质。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包括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等)。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由班主任每学期撰写一次;毕业综合评语由毕业班班主任在各学期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撰写,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劳动与技能(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四大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评价办法:由学校各测评小组每学年组织测评一次,测评成绩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过20%,E等不超过5%。学生测评最终等第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根据浙江省有关测评规定予以确定,其中A等不超过25%,E等不超过5%。对评定结果中获得A等的学生在校内张榜公示,对评定为E等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
四、评价时间安排
1、综合评语(定性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毕业综合评语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完成。
2、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定量评价)每学年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完成;学生测评最终等第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确定。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在实施评价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制度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发展潜能,实现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帮助学生打磨成长的轨迹;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实现德育为先、素质为重的过程性管理;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现注重素质、提升能力、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
(二)发展性原则。以促进学生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宗旨,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要注重过程,关注学生个性差异,淡化终结性评价,重视形成性评价。
(三)多元性原则。评价内容力求多元化,要从情感态度、思想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全面客观地评价小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评价主体和方式务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评、互评、师评方式,注重表现性评价和真实性评价,实现多角度、多方式的'评价。
(四)可行性原则。立足实际,讲究实效。注重培训,评价内容和评价标为师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实施过程和评价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五)客观性原则。认真领会评价标准,让客观的评价标准贯穿评价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关注并尊重学生平时的表现事实。科学收集评价信息,采取科学的评价步骤,采用科学的评价鉴定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三、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从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评价内容包含以下3个维度:
1、情感态度:爱国情感、懂得感激、富有爱心
2、思想品质:明礼诚信、乐观向上、遵守规则、珍惜资源
3、行为习惯:文明习惯、学习习惯、卫生习惯
四、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内容体系的一级指标由3个维度构成,二级指标由10项内容构成,三级指标由24项内容构成。在运用该指标体系实施评定时,要认真对每个学生个体的综合素质逐条评定。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及作用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必须填写等级。
3、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学生的主要依据。
六、组织实施
1、成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德育处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2、各班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七、关于《小学生手册》填写补充说明:
1、每个学期须填写2页内容,学生思想品德及身体心理素质均按等级填写。(优、良、合格、待合格)
2、学生考勤、爱好特长、奖惩记载须如实填写,没有的写“无”。
3、老师的话,须用正楷字撰写,且无错别字;学生的话,须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好,家长的话由学生放假领回之后要求家长认真填写,下期开学班主任要检查。
4、填写完成后各班将《学生手册》交德育处统一检查盖章后方可下发给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10
为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推进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辽宁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建立完善初中评价与考试制度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价的组织机构
1、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操作办法,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
2、各校要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校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对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经公示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初中每班都要成立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评价小组。教师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由班主任担任组长。每个班级按人数平均分成若干个学生评价小组,学生评价小组同时也是学生在校生活、学习的合作小组。评价小组成员名单必须经本班学生认可,并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公示。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评价小组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日常评价工作及数据的录入工作。
二、评价的基本内容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辽宁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项:1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主要表现:热爱祖国、理想信念、遵纪守法、明理诚信、关心集体、交流合作、自律自强、保护环境、心理健康、社会实践。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主要表现:学习兴趣与态度、学习方法与反思、学习交流与协作,课外活动与探究,学业成绩。
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主要表现:心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方式、体育运动与表现、运动与健康测试成绩。
学生艺术与审美素质。主要表现:仪表服饰、美术与音乐知识、审美体验与表现。
学生实践与操作素质。主要表现: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物理、化学、外语口语、生物实践操作、计算机操作。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呈现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等级评价和积分评价构成。
等级评价按等级评价表设计评价维度及分值,依据表现付分确定等级,分成四个等级A、B、C、D,评价主体为学生、家长、小组成员及任课教师。
积分评价分班级团队积分、小组激励积分和个人奖励积分三种形式,按不同的评价对象和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
班级团队积分是以班级体中所有成员的表现为评价对象,创建整体发展环境为载体的捆绑式班级管理和学生发展评价,班级团队积分同时也是班集体成员每个学生的积分。
小组激励积分是以学生评价小组为单位,按照班级学习、活动小组中每个学生的表现,对小组进行积分,小组积分同时也是组内每个成员的积分。
个人奖励积分是以个性特长发展为主,对学生个人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各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给予的奖励性积分。以学生全面发展各项素质表现所获的.各类等级、奖励证书为依据。
三、评价的操作办法
1、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制定“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表”,设计评价维度及分值,依据表现付分确定等级。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等级评价一月评一次,一月一公示,每学期认定两次。实行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其中自评等级是由学生与家长研究讨论后给出。权重分别为学生自评30%、学生互评40%、教师评价30%。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积分评价实行与学校对班级管理进行捆绑式评价,班级在学校管理中获得的积分即班级每个学生的积分。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积还包括小组激励积分,目的在于着眼学生的日常表现,对学生的进步进行及时的评价和鼓励,把评价贯穿于成长过程的每一天。评价内容可包涵日常行为习惯、关心集体、交流合作、社会公德、家庭表现等多方面。
各班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最终价等级还要参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各班分配的各等级比例。
2、学生科学文化素质评价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等级评价,依据学习素养评价表进行评价等级。
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积分评价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小组合作学习积分,学生以课堂活动小组为单位,依据组内每名学生的表现对小组积分,小组的积分也是组内每个学生的积分,学生和课堂活动表现由上课教师、班级值班班干部负责记载,全体同学进行监督。二是激励性积分,包括试卷书写积分、进步积分、创新思维积分等。
学生学业成绩以分数形式独立体现。
3、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评价
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等级评价按评价表付分确定等级。学生运动与健康素质积分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由任课教师或学校统一组织体能测试,按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计算出得分。
4、学生审美与表现素质
学生审美与表现素质等级评价按评价付分确定等级。
积分评价由任课教师组织专项考试,每学期一次,转化为积分。
5、学生实践与操作素质
研究性学习按学习小组评价表进行评价等级。
社会实践活动按活动记录划分等级。
理、化、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按开设课程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由任课教师组织专项考试,转化为等级。
6、个人奖励积分
个人奖励积分主要是对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的表现、突出特长、单项获奖、期末评优情况进行评价。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的等级加分,不进行累计,每学期进行一次,只取最高等级。
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三个年级的评价结果按权重求和。初一权重40%,初二权重40%,初三权重20%每学年期末综合素质评价为全优的学生要向全校公示一周,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方可录入电子文档向上级报送。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1、成长记录袋。
实证性材料收入成长记录袋。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的成果和实证性材料,二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最佳作品或成果、有质量的研究性学习报告、发表的文章、书法、美术、音乐或电脑制作的作品,科技小发明、小创造等表现学生特长和才艺的作品和成果等。三是爱好特长获奖情况。三个方面的材料每学期每个学生只可将其中选择出每项自己认为最优秀的两个收入到记录袋中,即每学期最多有6个实证性材料。
2、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鞍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综合评语、平时学业考试成绩组成。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用A、B、C、D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
综合评语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查看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相关原始资料记录学生以及学生的成长纪录袋等,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平、公正。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1、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和监控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对学校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
2、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毕业的重要依据。
3、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与初中升学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合格不许报考省示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平时学业成绩、初中升学考试成绩按3:3:4的比例折合成初中生毕业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推荐升入省示范性高中的依据)
六、评价的实施程序
1、评价的准备
为使评价工作在较大的范围内展开,并能按照统一的部署进行,应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程序,使评价实施活动做到制度化和经常化。在制定评价细则中,要规定出评价人员的工作规范、职权范围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讨论、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综合素质评价的各种文件,广泛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目的和意义,提高他们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请评价专家讲学,普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与技术,掌握实施评价活动的方法和程序。
2、评价的施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要做好本区域内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组织领导工作,各学校要按照上级行政部门部署,将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到位,按计划分步骤逐一落实。各学校要做好评价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学生的评价材料要及时进行总结性整理,进行科学分类,统一编号,固定目录位置,使得档案整体化、系统化、规范化。要求每位学生根据具体评价内容和指标的要求,建立自己的成长档案袋与作品集,按照学校老师的统一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定期填写评价记录。
3、处理评价结果
学期末,由学生本人、班级评价小组、任课教师将过程评价的数据录入电脑程序,生成评价结果。
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要对每个班级的评价过程、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复核认可,对学生、家长和社会上对评价反映意见较大的问题和缺点,按照举报和申诉程序对提出的问题要给以合理地解决和修正,经学校评价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形成正式评价结果录入并上报。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11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育人为本,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自治区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改革考试与评价制度,结合乌鲁木齐市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中心环节,它直接影响对课程改革教育质量的正确评价。
初中是基础教育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切实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仅对初中,而且对小学和高中阶段课程改革的实施,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中小学生的素质,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人才奠定坚实基础都具有重要意义。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要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以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注重学生的发展过程,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既要体现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又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要突出评价内容的多元性、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和评价功能的激励性,扩大评价的覆盖面,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思想品质以及多方面潜能发展的过程。逐步构建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规范有效的选拔各类高一级学校新生的评价体系。
二、基本原则和评价目的
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发展性原则是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科学地评价学生的发展水平,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明确自己发展的努力方向,从而促进全体学生健康发展。
(二)过程性原则
过程性原则是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穿于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意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增强体质等学生素质全面与和谐发展的全过程。通过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每个学生的发展过程都得到优化,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和发展。
(三)激励性原则
激励性原则是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面对全体学生,以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改进自己的学习行为和学习方式。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发展目标为导向,激励评价对象不断进取,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四)自主性原则
自主性原则是指让学生自觉主动地参与评价活动。通过设计综合的评价内容、多元的评价主体、多样的评价方式,在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引导每个学生积极参与评价活动。
(五)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各校要建立健全评价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评价工作组织严密规范,过程民主、公平、公正,结果真实、客观、诚信、有效。
评价的目的: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可为初中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提供重要的录取依据。
2、通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和学生评价观,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3、通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及呈现方式
综合素质评定内容由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组成。
(一)综合素质评定的依据
1、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填写的《初中学生素质报告单》。这是依据同学的反映以及教师的观察、评价、考试或考查成绩及各科教师对学生的描述性评价而得出的反映学生进步的系统性、持续性记录。
2、学生在初中三年的学习过程中获得的有标志性的学习成果,具体表现以下种类:
(1)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成果,包括有学科教师指导完成的研究报告;
(2)艺术考试等级成绩;
(3)在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运动会中获奖的成果证书;
(4)参加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的各类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影展、书画展、征文等比赛中的获奖成果证书;
(5)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
(6)参加市级以上科技小发明、小制作、电脑机器人比赛获奖成果证书;
(7)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8)其他能反映学生特长、能力的突出成果;
(二)乌鲁木齐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
1、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对学生三年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维度进行评定。评定者应从这6个评定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学生在各维度的表现给予一个等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评价。同时评定者应以上述6个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给每个学生写出综合性评语,其中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含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是学生三年来各学科在每学期的考试或考查的总评成绩、学生的基本技能水平的整体等级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四级,按百分制计算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50—69分为C级,50分以下为D级。
3、综合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技术、信息技术4个方面对学生三年来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终结性等级评定。
4、爱好特长
由学生自主填写,可将能证明自己特长的有关材料作为标志性学习成果,由评定小组审核。
5、获奖情况
由学生自主如实填写,可将有关获奖的证明材料作为标志性学习成果,由评定小组审核。
6、学生自评和学生家长的评语
四、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机构
1、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综合素质评定的宏观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辖区内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学校要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将本校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最终结果及时上报,其中区(县)所属学校应由所属区(县)教育局审核认定统计后上报。
2、各学校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年级组长、教师、家长组成。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应在《20xx年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定内容》(附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及规则并进行公示,同时确定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和对公示后评定结果的争议进行仲裁等。
3、初中年级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成员不得少于7人,其中教师不少于3人。小组成员中的教师给被评学生授课的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含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信誉。
(二)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施
1、实施范围和时间
初中在校各年级全部启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三毕业年级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按有关程序在5月8日完成。
2、评价程序与方法
(1)学生自评
学生收集可作评价依据的参考资料,整理自己在初中三年的学习过程中获得的有标志性的学习成果;
学生依据评价内容和标准,对照自己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成果,写出自我描述评语;
学生在班级互评小组内陈述自我评价。
(2)学生互评
在规定时间内,班级各小组成员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对照小组学生的自我评价、材料依据和现实表现,就6个维度的表现对组内的同学进行等级评定。
(3)班级评价小组评价
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依据评价内容和标准,依据学生互评的结果及现实表现,查阅学生的标志性学习成果,通过集体讨论对学生在6个维度方面的表现逐一进行评议,并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及家长评价的结果,分别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等级评定。
(4)依据班级评价小组评价的结果,以班主任为主,给每个学生写出综合性评语。
(5)填写《乌鲁木齐市20xx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附件2)。
(6)班级评价小组集体评议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有重大分歧的问题应提交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进行评价;班级评价小组评价的结果与学生互评结果有较大差异不能求同时,提交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复评。
(7)在规定时间内将全班同学综合素质6个维度的评价的结果在各自的班级内进行公示;6个维度全是A的学生要在学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不能少于1周)。在公示期间,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要受理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质询、投诉和意见;要及时、认真地对有争议的评价结果进行调查、处理,并审核评价结果。
(8)评价结果经公示(公示期不能少于1周)无异议,家长签字确认后,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将评审结果于5月1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网上报送)。
3、评定结果及其使用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表达。其中基础性发展目标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的评定等级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其余4个维度评定等级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与不合格(D)。根据6个维度的评定结果,最后确定一个综合评定等级,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级,A等级不超过40%,B等级控制在50%以上(不含A级),D等级不超过2%。
综合性评语要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避免以偏概全。学生毕业时,要综合各学期的评定结果,对学生做出综合素质毕业评价。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评价初中学生在校三年总体情况的依据。给予学生不合格等级的评定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客观、公正,有充分的理由或依据。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只有达到C级以上(含C级)的学生才能够毕业;是初中学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高中阶段学校差额投档录取新生时,在学业考试成绩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的条件;是初中毕业生作为推荐生向高中阶段学校推荐录取的资格条件;是初中毕业生作为特长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资格条件。
五、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与要求
(一)学校要根据《乌鲁木齐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的要求,建立健全对学生的评价制度。
(二)学校要对学生三年来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综合实践活动和个人特长等方面状况进行全面总结性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要反映学生的优势与不足、进步与潜能,并提出改进和提高的建议。
(三)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将把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情况,与学校目标考核相结合,作为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方案、程序、制度要求和组织实施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在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到学校进行指导和督查。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12
学生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进展与行为变化的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为了使各科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以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也为了让每个学生了解自己,以改进缺点,发扬优点,使自己在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特拟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目的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既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四、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五、评价的具体措施: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分为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两大部份。
(一)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是对学习过程及其结果的评价,并通过评价来影响学习过程。它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上的评价,因而它具有评价的差异性、针对性和即时性,它能及时地给学生提出改进的建议和发展方向。形成性评价主要采用几种形式:
①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
②表现性评价。
③即时性评价。
④档案袋记录。
1、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
单元测试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紧扣本单元学习内容,主要考察对本单元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测试形成要多种多样,富有趣味性。可以用书面方式检测也可以用实践活动检测。测试形式可开卷也可闭卷。
2、表现性评价
表现性评价包括对课题或实践活动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的评价;对实验操作的评价;对艺术、科技作品的设计及活动展示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可比较好地反映出学生的活动设计能力,活动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课堂观察中的即时评价
通过课堂观察,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积极反馈,给学生以鼓励、指导和调整。教师可根据需要,关注学生突出的一、二个方面作出相应的评价记录。这种评价可根据需要一天一次,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评价次数因人而异,不是整齐划一的。
课堂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学习兴趣,参与学习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学习中发现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化,方法的独特性,思维的灵活性创造性,想像的丰富性;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良好的学习习惯等等。课堂评价的要素不是固定不变的,这里列举的要素只对教师和学生起一个导向、参考作用。
4、档案袋记录
通过收集反映学生发展变化的资料来表现学生成长的轨迹,学生、教师、家长对档案袋记录的内容取舍都有参与权,但以学生的意见为主。
学习评价中档案袋的基本内容如下:
(1)一年级新生学前情况调查表;
(2)语文学科评价报告。
(3)数学学科评价报告。
(4)学生兴趣特长发展表。
(5)考试试卷。
(6)其它(如同学赠言,家长、教师寄语、作业评语、学期评语、自己愿意保留的作业、获奖证书等等)。
5、其它形式的评价
(1)完成作业情况评价。在作业过程中,可实施由学生自定目标、自我评价的双自评价方法,也可实施小组互评、教师建议,教师评价等多种评价方法(教师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以评星和鼓励性语言结合起来)。这种评价对学生有一种自我约束和对作业正确与否的自我判断,这也可以让教师比较好地观察到学生对知识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学生看待自我的客观性与自信度。
(2)小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多用于对学生作品的欣赏和交流。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学会认真地分析作品,在这个过程中听取他人观点,欣赏他人的作品和观点,学会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议并改进自己的作品。
(二)阶段性评价
阶段性评价是一种总结性评价。一般在学期或学年进行,对学生的学期或学年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是一种注重学生自我发展的评价。阶段性评价一般由期末考试和实践检查两部份构成。
(1)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较复杂的问题的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探求新知识的能力;解决问题策略的发散性和求异性;想力丰富程度。
检测形式可分为闭卷和开卷两种:通常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闭卷,思品与生活、科学等开卷。
(2)实践检测
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科学、英语等学科既有书面检测,又有实践检测,其余学科只进行实践检测。
实践检测的内容和形式,根据学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区别,但是应力求丰富多彩而又切合学生实际,主要有:探究性学习,调查访问,生产劳动,实际操作,信息收集和整理,社区服务等。
语文可以有口语交际,朗读,参观,访问,开展社会调查,开故事会,演课本剧,演讲比赛,办手抄报等。
数学可以有计算,动手操作,调查统计,参观访问,测量,设计制作等。
英语可以有唱英语歌,简单的英语会话,编演英语小品等。
科学可以有实验操作,实际观察,科学试验,社会调查,科技制作等。
品德与生活可以有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
音乐可以有唱歌,乐器演奏,打节奏或进行指挥,欣赏乐曲等。
美术可以有作画,雕刻,剪纸,捏象皮泥,名画欣赏,写生等。
体育主要是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
(三)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实施要点
1、形成性评价由学校、教师自行组织,将平时的学习表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等有所侧重地进行汇总;再和期末检测进行综合,做出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综合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学期测试的成绩的权重以1:4为宜。
2、期末考试按照区教研室统一命题,学校统一组织并进行期末考试成绩质量分析,便于对教学质量的掌握和监控。
3、分值计算。
(1)学生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得分=期末检测得分80%+学期形成性评价得分20%。
(2)期末检测得分=期末考试分数80%+实践检测分数20%。
(3)学期形成性评价分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形成性评价项目和内容可根据学校、学生情况自主确定,综合评价按照多数的原则进行综合)。
4、结果呈现。总评结果的呈现,可以有两种形式:学业成绩和综合评语。
(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情感态度、知识技能、实践创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级(90分以上为五颗星,80—90分为四颗星,70—80分为三颗星,60—70分为二颗星,60分以下为一颗星)来反映其发展水平。评定情感态度的依据主要是学习表现,评定知识技能的依据主要是单元测试和期末检测,评定实践创新的依据主要是实践活动。学业成绩可以先由学生自评,然后互评,最后由教师综合评定。
(2)综合评语。综合性评语应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评语,既要充分肯定学生在学业上的进步,尽量发现其闪光之处,也要指出其成长过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进步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学生个人进行纵向比较,不宜作横向比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应用激励性语言表述,把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融合起来,如说,今后如何如何,就会怎样怎样;要是能怎么怎么,那就更好了,等等。评语中既有对客现事实的陈述,又不乏主观情感的自然流露,让人民教师对学生的深切关爱,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跃然纸上。
六、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七、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学部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学部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在本校公示后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学校行政部门反映。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学校行政部门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13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精神,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坚持素质教育内容的时代性和全面性;通过公正、客观、科学的评价,引导广大小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结合我校课程改革以及学生评价改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本着“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原则,我校将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发展的多元化评价。淡化甄别与选拔,关注个体的进步和多方面的发展潜能。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功能。通过评价,让每名学生都能体验成功,把握优势,增强自信,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评价原则
1.导向性原则
评价应坚持素质教育的正确方向,引导学校正确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从德、智、体等诸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与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全面性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要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着眼于全面性,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发展性原则
评价要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为学生的发展服务。评价中既要考虑学生的过去,重视学生的现在,更应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发展,注重评价的过程,使多元评价更进一步深入学生发展的进程,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4.多元化原则
评价内容应体现多元,即从过去过分重视学业成绩转向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通过评价,使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健康素质及兴趣特长表现等多方面得到综合发展。其中科学文化素质及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更要关注学生掌握知识与技能的过程与方法以及与之相伴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
5.差异性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在坚持评定内容全面性的前提下,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体现学生见的差异性,要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
6.可操作性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是一项系统工程,必然要经历一个实验、积累、总结、完善的过程,要逐步完善评定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要做到操作性强、实用性强、简单、易行、科学、合理。
7.人文性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的评价观念,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评价的激励和改进功能。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通过评价使每个学生在原有的水平上都能得到发展和提高,激励学生增强自尊性、自信性和自强不息的精神。
三、评价内容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及心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考核情况、身体健康情况、兴趣特长表现、教师寄语及班主任评语。
1、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说明
思品习惯及心理素质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对学生在文明礼貌、遵守纪律、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劳动习惯、与人合作、不怕挫折、爱护环境的八项指标进行评价。统一制定评价标准,各年级依据标准做认真细致的'考核。
科学文化素质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对学生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思品、艺术(音乐、美术)、劳动共八门学科在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学习水平的五项指标进行评价。统一制定学科素质发展标准,各年级依据标准进行测试。
2、考核
情况语文学科素质的发展、知识的掌握;数学学科素质的发展、数学学科知识的掌握。学校统一命制试题,对校学生进行集体与个别考核。
身体健康情况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标准。
1)运动与健康知识考核成绩(由相关教师提供学生的考每位核试卷);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由相关教师提供);
3)学生到校率(由班主任提供,并签字);
4)参加体育课活动的情况(由相关教师提供,并签字);
5)参加学校与校级以上体育活动的情况(由相关教师提供,并签字);
6)参加学校与校级以上体育活动获奖情况(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兴趣特长表现兴趣爱好、社会活动、特长认定、获奖方面。
1)学校创设环境;
2)定期组织社会活动;
3)关注学生的个性特长。
3、实践能力
研究性学习、技术与设计、信息技术考核成绩(由相关教师提供每位学生的考核试卷);
1、研究性学习成果(如:各学科的小制作、小设计、各类总结、活动报告、小论文等);
2、小制作、小论文、小发明,以及课题方案、报告等的获奖情况(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研究性学习、技术与设计、信息技术考核试题,由学校组织人员拟订,统一组织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14
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不断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和初中教育评价制度的改革,引导和培养学生提高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能力,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和生动活泼地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古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初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发展性、终结性、激励性和公正性原则。
二、评价内容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质: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热爱劳动、自尊自信、自律自控、社会责任感、环保意识。
2、学习与探究能力:有良好学习态度与习惯;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掌握有效的思维和学习方法;具有学习创新精神。
4、交流合作与实践能力: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善于动手动脑,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具有团队协作意识。
5、审美与表现:有健康向上的审美观,能识简谱,会画简笔画,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有能说明成绩的艺术品。
6、体育与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心理素质及体质体能,热爱体育活动,能坚持锻炼身体,有一定的体育爱好和特长。
三、评价组织及时间安排
1、学校成立由校长、科室负责人、家长代表组成的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监督班级评价工作;及时纠正评价中的错误或对有争议的评价结果进行仲裁等。
古县三中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任:xxx
副主任: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
2、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音、体、美学科教师和其它3名以上任课教师组成。参与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给该班授课时间不能少于一个学期。
3、评价工作定于于4月7日开始进行。4月7日——4月8日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组织,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及班级评价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为期两天的评价培训。4月9日——4月18日,按班次逐班开展评价工作。
4、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1周,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名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向被评价班级学生公示,如果有1/3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为评价者,则做相应替换。
四、评价等第及比例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第,评价达B等第(含B等第)以上者,方可报考11所优质高中。结果等第比例为:A等20%左右;B等35%左右;C等35%左右;D、E两等不超过10%。
五、评价方法及注意事项
1、评价活动由全体学生和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共同参与。评价等第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第。对学生某一方面评定为D、E等级时应报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确认。
2、学生自评:评价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价标准》,广泛宣传评价目的意义,每个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评价标准》的六个方面内容,进行自我评定,学生家长填注评价意见。
3、学生互评:班内每个学生对其他同学的六个方面进行评价,汇总全体学生的评价,得出其他学生对该生的评价等第。
4、班主任评价:班主任的'评价由两部分组成:①评语;②等第。从六个方面分别给出A、B、C、D、E五个等第,其中每个方面必须有突出且公认表现的方可评为A等第。
5、任课教师评价:体育教师主要负责“体育与健康”评价;音、美教师主要负责“审美与表现”的评价;其它教师主要负责“道德品质与公民素质”、“学习与探究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能力”方面的评价,其中每个方面必须有突出且公认表现的方可评为A等第。
6、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综合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与教师评价意见,参照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情况确定被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报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表现的评价要兼顾校内、校外活动。
7、综合性评价结果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1周,接受监督。
8、综合素质评价涉及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保证评定过程及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9、学生自评(含家长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含班主任评价与任课教师评价)结果所占权重比为1:5:4。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副校长)
成员:xx(教育处主任)、xx(教学处主任)、xx(团委副书记)、xx(年级组长)、xx(年级组长)、xx(年级组长)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小组:
组长:xx(副校长)
副组长:xx(教育处主任)、xx(教学处主任)
成员:xx(团委副书记)、xx(年级组长)xx(年级组长)xx(年级组长)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四、评价等级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1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对此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本溪市教育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真实反映和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推进普通高中人才培养方式和高校人才选拔模式的转变,构建科学的学生发展评价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突出特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体现普通高中的办学特色。
2.关注过程,着眼成长。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按照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帮助学生明确发展方向,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加强学生学习和生涯规划指导,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与健康成长。
3.客观记录,真实反映。以事实为依据,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和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举、简明可用。
4.强化监督,公平公正。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等。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国家课程(必修和选修)的修习情况、校本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如在科技创新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等。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如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在田径、球类、游泳、武术等运动项目中有一定特长,在体育竞赛、体育社团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如参加艺术社团活动、艺术展演、公益演出、艺术创作等的经历与成果。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创新思维、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四、评价程序
1.写实记录。从高一新生入学起,每个学生都要建立个人成长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一般性的'活动不必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
2.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能反映其综合素质情况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由学生向高中学校提出入档申请。
3.公示审核。每学期末,高中学校要对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材料,班主任及有关组织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4.录入平台。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后确认无误的学生入档材料、学生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班主任对学生的简要评语上传至“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录入期限结束后,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以查看相关内容,但不得进行修改。
5.形成档案。电子平台对录入的相关材料进行汇总,自动生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①学生基本信息;
②学生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③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
④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等级证书、专利证书、发表文章报刊和相关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档案由高中学校盖章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提供给高等学校招生参考使用。
五、评价要求
1.学生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学生要客观地记录高中三年参与校内外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我描述,每学期要遴选个人典型材料,展示交流个人成果。平时要准确记录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或内容、承担任务、活动过程、活动结果、体验收获、评价意见等关键信息。同时,要收集活动中制作或创作的作品、相关的图片、音像资料、服务对象或实践单位的证明、报告以及获奖证书等作为佐证材料。在高三毕业前,每个学生要完成一份自我陈述报告。
2.教师是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者和参与者。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具体操作方法的全面指导。在日常活动结束时,要针对学生表现做出即时评价;每学期末,写出期末评语;在学生毕业前,写出毕业评语。
3.普通高中学校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单位。普通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细则,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基本操作的培训,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材料审核、公示和数据录入、纸质档案的存档等工作。
六、工作进度
1.20xx年12月召开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素质评价工作启动大会。
2.20xx年1月中旬各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完成20xx年秋季入学高一年级学生平台录入等相关工作。
3.20xx年3月底前各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完成校级各类培训,完善机制。需要各校完成以下9项工作:
①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②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部门分工实施方案
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实施方案
④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保障制度
⑤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内容细则
⑥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学期规划
⑦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活动目录等
⑧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手册
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指南
20xx年3月29日前,把以上①-⑦项内容及相关材料上报市教育局高中教育科,电子邮箱:xxxxxxxx@163.com。
4.20xx年7月,对各普通高中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七、工作保障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根据此项工作性质,由市教师进修学院德育部配合高中教育科开展具体工作,每学期末进行督导评价,阶段性进行总结评价,推广典型经验。
组长:xx、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
办公室设在市教师进修学院德育部,联系人:xxx。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17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实行多元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正面导向和激励作用,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基础。推动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倾向,引导中小学校乃至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为全市高中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
(一)客观记录,重在过程。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做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尤其关注学生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关注学生成长经历。
(二)科学评价,有效激励。运用科学规范的记录与评价方法,系统采集学生成长信息,引导每个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评价活动,激发学生发展的主动性。
(三)尊重差异,促进成长。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注重发展性评价,关注学生在不同年级的发展状况和优势特长,增强自信心,提高自我认识和自我发展能力。
(四)公平公正,强化监督。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确认制度、信誉等级制度、公示和举报投诉制度,确保评价公开、公平、公正。
三、评价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思想素质与品德发展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学生在爱党爱国、“五个认同”、人生理想、遵纪守法、集体意识、爱护环境、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尊重他人、自律自强等方面的表现,学习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接受法治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情况,参与团队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职业启蒙教育等情况。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应用情况,以及学习兴趣、学习习惯、问题解决能力、合作学习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创新素养、信息素养等。重点是参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修习情况。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体质情况、健康生活和心理健康情况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修习体育与健康课程情况,参加体育锻炼的态度和成效,以及生活习惯、珍爱生命、自我认识、情绪调控、人际关系等。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艺术课程学习以及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播音、主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和艺术素养,参加艺术类活动的经历和成果等。
(五)劳动与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学校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动手操作、体验经历及劳动素养和实践能力等情况。重点是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修习情况,参与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参观学习、研学旅行、考察探究、职业体验、设计制作、勤工俭学、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军训等实践活动的经历、培养的意识能力以及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创新成果。
四、评价主体与方式
始终坚持“谁了解、谁评价”“谁评价、谁负责”,积极开展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日常动态评价。评价一般包括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
(一)主观评价。
1.评语评价。主要指学生本人以及同学、教师、家长等对学生成长情况进行描述。评语评价可在每学期末进行,反映学生一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评价流程一般包括:
(1)自我评价。在教师指导下,学生用写实性语言陈述、
记录本人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并以典型事例支撑。
(2)教师评价。主要考察学生日常表现、课程修习、标志性成果等方面。教师要以平等、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的成长,真实反映学生的变化,要突出正面引导,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3)家长评价。家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根据子女日常表现以及成长变化情况撰写评语。学校要在家长撰写评语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2.量表评价。发挥评价量表的正向引领作用,按照“一校一表”的原则,由初中学校自主编制学生成长评价量表。学生成长评价量表的具体指标通过学生的具体行为表现来呈现。
(二)客观评价。
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对学生参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等可测量、可量化的内容进行评价。学生的标志性成果是评价学生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可以纳入相应评价内容。
五、实施流程
(一)方案的制定与审批。
1.各旗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本方案制定旗区方案,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备案。
2.各初中学校根据本旗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框架》(附件2)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度或学段实施细则,鼓励初中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细化考察要点,基于立德树人原则不断创新评价方式,逐项确定每项考察要点的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记录方式等,实现“一校一办法”。学校实施细则报送旗区教育体育局论证、审批通过后,要将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规章制度等进行公示,并及时把各项考察要点录入“鄂尔多斯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管理系统”)。
(二)录入写实记录。(开学两周后至学期结束前两周完成)
学生、教师登录“评价管理系统”,及时记录或上传本学期能集中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写实记录和证据材料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突出重点。写实记录鼓励“谁实施、谁记录”的做法,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实施的考试、竞赛、各类统一的'社会实践等活动,直接由实施方将学生参与情况导入“评价管理系统”。
(三)档案审核。(学期结束前两周完成)
每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需要对班级学生的档案进行审核。学生档案未审核前,学生可以对档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审核通过后则不能进行修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班主任可以打回,经学生修改后再次提交。
(四)多元评价。(放假两周内完成)
1.学期评价。
(1)自我评价。学生对自己在学校学习、生活和参与活动等过程中的实际表现,真实、客观地进行自我评价,评价以评语方式为主。
(2)家长评价。家长根据子女日常表现以及成长变化情况撰写相关评语。
(3)教师评价。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发展、审美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实证材料进行评价。评价包含系统自动评价和人工评价,人工评价是由班主任评价或由其指派评价任务给符合评价条件的评价人进行评价。
(4)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以等第方式呈现,分为A等第约占30%、B等第约占30%、C等第和D等第约占40%。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比例将指标人数分配给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再由旗区教育体育局分配至区域内初中学校。学期评价结束后,系统依据分配的学校等第指标数和学期评价结果确定每位学生的学期等第结果。
2.毕业评价。
系统自动汇总所有学期的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照鄂尔多斯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委员会确定的学期权重占比计算毕业成绩,并按照等定比例确定学生最终毕业等第。
(五)形成档案。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包括每学期整理遴选的实证材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教师评语等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学生成长记录册和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学生每学期的综合素质档案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评价管理系统”查询或由学校从“评价管理系统”打印发放给学生。
(六)公示确认。(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完成)
学校对遴选出来的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写实记录材料在“评价管理系统”或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公示结束后,学生、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确认无异议的个人写实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公示结束后的档案将正式归档,不能修改。
六、组织管理
(一)工作机制。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市级统筹、分级负责、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由市教育体育局搭建和完善,自20xx年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各学校组织师生和家长按照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过程性综合素质评价,并及时在“评价管理系统”录入写实记录,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二)评价管理。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委员会牵头统筹、各旗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管理,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从外地转入我市的学生,必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学校应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对转入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为其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提交所属教育体育局端进行审核。本市学生转学,应将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随学籍一并转出,由所属教育体育局端审核确认。休学学生相应顺延。
学籍在市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因户籍在本市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等经批准在本市内参加中考的,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升学所在旗区级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旗区级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区教育体育局出具证明,作为高中学校录取基本依据。
(三)评价结果运用。
1.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正向引领和科学分析,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样发展。
2.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市旗区两级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的分析应用,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要高度重视整理分析各阶段评价的信息,认真分析原因,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并及时恰当地向学生、教师反馈,及时给予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和生涯辅导,帮助学生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实现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3.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参考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从20xx年开始,报考自治区示范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原则上要达到B等第及以上,报考其他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原则上要达到C等第及以上。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鄂尔多斯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鄂尔多斯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委员会(名单及职责详见附件)。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要对照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旗区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指导、督促辖区内初中学校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对辖区内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进行论证、审批、备案;配备专人负责本辖区内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日常管理工作;每学期结束前对初中学校报送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备案;负责处理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督委员会的举报或申诉以及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中存在的违反程序、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宣传、协调各方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
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监督评价过程;处理评价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审核、上报评价数据。对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发现班级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价小组,具体负责班级评价工作。评价小组的人数以5至7人为宜,其教师成员必须是任课教师(授课时间不能少于一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小组成员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一周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成员,则需要作相应调整。
(二)制度保障。
建立与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相配套的诚信制度。学校、学生本人以及相关负责记录、录入的教师需对涉及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学生典型材料、信息和相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并建立诚信档案。
建立公示、投诉、申诉和复议制度。各初中学校需在全校公示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细则、学生的典型事实材料和评价结果。学生对本人和其他学生的典型事实材料和评价结果如有异议,或者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可以向所在学校、旗区教育体育局和市教育体育局逐级举报申诉。学校要对学生个人的申诉、举报投诉内容进行审核,给予回复。
健全督导机制。将旗区教育体育局和初中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定期专项督导和日常检查指导。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初中学校、教师、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经费保障。
市、旗区两级教育体育局要提前安排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专项经费,用于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建设、运营维护服务、教师培训和教研指导等工作。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和初中学校要加强培训,准确把握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内容、标准、方法和具体要求。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和对学校的指导。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培训,让学生和家长充分意识到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了解、熟悉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和方法,指导学生完成综合素质档案填报;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活动平台,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精心设计、组织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并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针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教师开展校本教研。
(四)环境保障。
旗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本地媒体、教育门户网站广泛宣传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及时收集和回应群众关切,积极争取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篇18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实施新的评价方法,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发展,注意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自主性原则。
要以学生为评价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和社会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
3、综合性原则。评价的内容,既要重视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又要注重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情感态度、行为习惯、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等基本素质的评价。在学习能力方面,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评价,关注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
4、多样化原则。评价的方式力求多样化,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课内评与课外评相结合。
5、多元化原则。评价的主体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学生、老师、家长、社会等共同参与、相互作用的评价主体,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馈促进学生发展,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成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6、激励性原则。评价的'行为要以鼓励性为主,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让学生享受成功的愉悦,促进学生树立学习、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
三、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识能力水平和学科成绩、身体健康水平、劳动技能水平、个性发展水平等五个维度,各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又分为内容要素、等级评定等。
四、评价方法和要求
(一)评价方法
1、改革评价方式,扩大参评主体。
(1)评价方式:
①阶段评价,班级周评小标兵和学校德育处主题活动月的星级学生评价;
②综合评价,期末在周评小标兵和月评星级学生的基础上实施总评;
③新三好学生的评选。
(2)扩大参与评价的主体,具体分为: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和学校少先队总评等五个方面。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要求,在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的基础上,确定自评等级。
3、学生互评。周一班会或其它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学生,首先分小组评价,评价小组由组长负责,小组内首先是学生自评,然后互相评价,讨论确定互评等级,组内依据自评和互评结果推举出本组小标兵。评价时,学生可在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中的相关单项评价栏内,分别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呈现。
4、班级评价。班会在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的基础上,由小组组长汇报本组评价结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再汇聚学生互评意见,综合学生日常表现和家长评价,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级小标兵。
5、家长参评或社区代表点评。班主任老师在周五将周评班级小标兵表下发给学生,由学生带回家,父母在表内家长评价一栏填上评价意见,周一学生将评价表带回学校反馈给班主任老师,做为总评积累,让学生获得激励。
6、月主题活动评价星级学生,由各班主任依据班级周评资料,组织本班学生讨论,充分征求学生意见,再向学校少先队推举出本班当月的校级星级学生,学校少先大队、德育处以及班主任共审核通过,周一学校升旗仪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将结果记入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手册,做为期末总评和评价新三好的重要依据。
7、新三好学生的评选必须由学生自己报名,其具体条件为:首先,在校学生每学期中学生各科成绩不低于优秀等级,参加公益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其次,参评学生必须有家庭对其表现行为的良好以上的评价;同时,参评学生在本学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等级必须在良好以上。
(二)评价要求
1、评价次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如实填写,不得敷衍应付。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终结评价为主,在学年末进行。周评班级小标兵,月评校级星级学生与期末综合评价相结合,周评班级小标兵和月评校级星级学生是期末评价的依据。
2、评价结果。从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恰当等级,以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现,每周班级评价小标兵时,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分别对照各项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给出等次评价;期末在综合项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得出总评等次;评价均以星级形式呈现,个人自评、班级小组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点评等,均在相对应的项目栏内标出★,其中,家长参评与班主任评价除了用星星符号代替外,还要在最下面栏目内写上精当评语。
3、班主任或学校评价。有针对性的填写概括性与描述性评语,客观填写评定意见。
总之,要确实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不同层面,不同时段,不同参与主体的评价,使学校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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