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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08-17 18: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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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6篇【优】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实行阳光招生,持续严格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确保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范有序进行,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二、招生对象

  (一)本省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符合招生条件的生源。

  三、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下达数

  我市共11所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共计划招收7425人,其中普通计划6470人,中高职“3+2”连续和分段培养试点项目计划955人。

  (二)招生计划执行要求

  1.不得超计划招生。各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计划外招收的学生,由招生学校退回,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不得违规跨省招生。跨省招生计划需经教育部备案后实施,目前我市各中职学校均无跨省招生计划,各中职学校不得实施跨省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退回。

  四、录取办法

  20xx年海口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采取普通计划通过“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录取和试点计划通过海南省中招录取系统录取两种办法进行。

  (一)普通计划录取办法

  海口市属中职学校普通计划统一在“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申请,按照“网上申请、择优录取、注册入学、核验建籍”流程进行录取。网上申请登录入口:“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海易办APP。

  1.网上申请、择优录取。有意报读海口市属中职学校的招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选取意向学校和意向专业进行申请,学校根据招生政策要求和本校培养方案择优录取。

  2.注册入学、核验建籍。招生学校根据“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申请数据和学生注册到校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新生学籍注册。教育主管部门以“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为基础,按照招生政策要求审核学籍注册信息,符合要求的,予以建立学籍。未通过“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申请入学的,学校不得接收,教育主管部门不予注册学籍。

  (二)试点计划录取办法

  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的招生计划统一在海南省中招录取系统录取,录取批次为第三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第三批次志愿。

  省中招办划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试点计划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

  五、时间安排

  (一)普通计划录取时间安排

  1.7月15日下午16:00,上线“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开放申请端口,正式接受网上申请。

  2.10月30日下午16:00,下线“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关闭申请端口,市属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完成。

  (二)试点计划录取时间安排

  1.8月6日至7日下午16:00前,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第三批次志愿。

  2.8月9日至11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入围分数线,有试点计划的中职学校进行录取,并在海南省考试局官网公布录取分数线。

  3.8月15日起,未完成试点计划的中职学校进行补录。

  (三)注册学籍时间安排

  1.10月30日前,各招生学校完成20xx年秋季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2.11月1日至11月15日前,各招生学校根据“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申请数据,结合学生到校情况,复核学籍注册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我市招生方案的'要求,专门召开一次区属初中校校长工作会议,部署中职招生工作,督促各区属初中校积极配合中职招生工作,让广大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就业、奖学金、资助等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要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学校招生机构和招生人员的管理。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宣传推广“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让学生全面了解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和我市中职教育情况,积极选报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中普遍开展职业指导教育,帮助初中学生正确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业和家庭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宣传的内容开展招生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杜绝出现虚假宣传。

  (三)规范招生,严格执纪。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六个严禁”要求,通过“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招生。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强执纪,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要求,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违规招收学生的学校,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责令学校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篇2

  为落实好职普招生的要求(以下简称“中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注重实效,进一步把中职招生工作抓早、抓好、抓落实。为确保今年中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成中职招生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特拟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建瓦疃中学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

  组长:校长

  职责:统筹规划和安排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负总则。

  副组长:

  职责:在组长的安排下,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具体落实此项工作。成员:刘四化、陈建、王继玲、田大强、单磊、束秀丽及本届九年级任课教师

  职责:班主任束xx负责九(1)班中职招生工作,张xx、崔xx协助。班主任单xx负责九(2)班中职招生工作,刘xx、王xx协助。班主任单xx责九(3)班中职招生工作,陈主任、田副主任协助。九年级任课教师中职招生的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自行安排。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1、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学生的前途着想,给学生推荐满意的学校。

  2、以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的工作方案,求真务实,扎实工作。

  3、学校统筹安排,全校教职工全员参与,团结协作,按教体局文件要求宣传动员,严禁私自违规操作,谋取私利、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三、工作目标

  1、真抓实干,努力提高中职升学率。

  2、最低目标:完成报到数不低全县后五名。但要力争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教体局交给的任务。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做好前期铺垫工作

  中职动员工作的核心要素是感情基础,也就是说动员教师和家长、学生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学生和家长是否信任动员教师是中职动员工作成败的关键。中职对象往往是班上的后进生,这部分学生平时很少得到老师的关注,这部分学生的家长也很少和教师沟通。这就导致这部分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淡漠,感情薄弱。因此,今年毕业班一开学,学校就发动九年级的班科教师做好后进生的关爱工作,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要从学习和生活上去关爱每一位后进生,多和这些后进生家长沟通,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老师的这份关爱,相互之间建立起情感的.桥梁。

  (二)开好两个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组织开好毕业班中职工作专题会,明确相关职责。我校在7月1日组织全体毕业班教师召开中职招生专题会议,会上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关于中职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同时与各位教师明确相关职责,落实具体任务。

  2、开好家长会,作好家长的思想工作。

  近年来,由于在中职招生宣传过程中,涉及到社会人员宣传方式不当,加上有些办学实力差且不正规中职学校的影响,使得有些家长对中职招生持有偏见,导致宣传效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开展中职招生工作,首先要作通家长的思想工作,这是成功的关键。学校计划先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班家长会。会后安排九年级班科教师与家长们倾心相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让他们转变观念,切实领悟读中职的好处,从而主动支持学校的中职招生工作。

  (三)利用好中职宣传手段

  要利用广播、致家长一封信、网络、QQ群、微信等宣传手段,通过电视报道、走进乡村等,广泛宣传中职招生政策,不断扩大中职教育的影响力。继续积极稳步推进中职招生工作,为孩子提高再就学的机会。

  (四)搞好家访

  针对学生愿意就读职业学校而家长不同意就读的,学校要组织班级教师家访,了解家长的想法和顾虑,做好家长的思想动员工作。

  (五)切实做好资料建档工作,力求做到数据真实,佐证材料齐全。

  1、每当把学生送到职校去就读的时候,我校护送人员及时与对方切实办好就读手续并带回学校存档。

  2、建立学生就读中职校专门档案,以便今后跟踪调查。

  3、及时上报所有资料,做到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五、建立奖惩机制,激发招生工作活力

  1、在中职招生工作过程中凡是成绩显著,廉洁无私的教师,学校将按县教体局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奖励:一是按相关规定给予奖金,二是优先享有优评先的权利。(招生动员工作不分班级、不分年级,包括学校任何一位教师,谁动员的学生,就奖励谁。)

  2、对在招生工作中不尽力,弄虚作假的教师,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执行。

  3、对无视招生纪律、顶风违纪、招生过程中向学校索要经费或实物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和本人认识态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否则交由上级处理。

  4、在中职招生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学校受到教体局处理,中职升学比率最低班的班主任,承担主要责任。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下学年度不得担任初三班主任。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校教师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谋私利,顾全大局,再难的困难都能克服,我们坚信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定会取得圆满的成绩。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篇3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xx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襄阳市教育局有关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市职业高中20xx年中职招生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统筹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规范中职招生工作秩序,凸显中职教育优势和特色,提升中职办学活力和效能,大力推进市职业高中高质量发展,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中职招生目标

  为完成市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确保中职生源质量,结合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发展实际,市教育局将对各初中学校应填报市职业高中志愿人数为基数和实际到校学籍注册人数进行综合目标考核,具体办法见综合目标考核计分办法。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初中校长中职招生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初中校长是本校中职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九年级班主任等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专班,制定本校中职招生工作方案,正确引导和组织考生填报志愿、维护招生纪律、管理招生过程、落实招生政策等,确保完成本校中职招生目标任务。

  (二)实行中职招生工作过程管理负责制

  1、招生宣传。一是对中职招生单位和个人实行招生资格准入制。凡未经市教育局备案的招生学校和无工作证招生人员,一律不准在本市内进行招生宣传;凡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招生宣传单一律不准在校内外墙上张贴。二是各初中要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职教政策、择业观念,突出宣传市职业高中的办学优势与特色,积极正确引导考生填报“职普融通”试点班。三是各初中学校要积极支持配合市职业高中招生工作专班开展工作,确保本校考生信息全面准确。四是市职业高中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加大力度,创新模式,丰富内容,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全覆盖宣传格局;为考生提供全面、准确、详实、通俗易懂的报考信息。

  2、志愿填报。市职业高中志愿填报和市一、二、三中同时进行,根据市统招办统一安排,组织网上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组织20xx年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做到五个必须:一是考生必须做到“两类志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均要填报;二是就读宜城市职业高中的考生必须在中职第一志愿填报“宜城市职业高级中学”;三是必须有“梯度顺序”填报志愿;四是必须根据自己考试分数填报“保底志愿”,防止“掉档”导致无学校录取;五是慎重填报民办学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且被录取后,录取学校将按照发改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高收费。各初中学校校长要加强对志愿填报管理,确保目标考核范围内学生的中职志愿人人都填报有宜城市职业高中志愿。

  为构建学生多元化成才渠道,探索普通高中向职业高中横向融通路径,在宜城市第二高级中学(对应宜城市职业高级中学)开设“职普融通”试点班。“职普融通”试点班招生计划55人,实行计划单列,考生单独填报“职普融通”志愿,纳入省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按襄阳市“职普融通”试点班工作方案执行,填报“职普融通”志愿需学生及家长共同签订《同意参加“职普融通”试点班知情书》。

  3、招生过程。中职招生实行过程管理,招生宣传期间,各校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市职业高中安排招生人员下乡、下校、下村,到符合条件的每个学生家中招生宣传。特别是中考后至志愿填报期间,各初中学校校长要亲自挂帅,带领九年级班主任与市职业高中招生专班一起到学生家中宣传。其他招生时段,各初中要继续安排班主任配合市职业高中招生人员到学生家中招生宣传,确保一个学生不流失,在招生结束后各初中学校要向市教育局职教成教和学前教育股报备九年级毕业生去向。

  4、录取注册。市职业高中招收的新生,凭襄阳市统招办统一打印的录取名册到市教育局成职教办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三)实行中职招生工作目标责任通报制

  市教育局将对今年中职招生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总结通报。

  1、总结通报对象:

  各镇(办)中心学校、各初中学校、九年级班主任。

  2、综合目标考核计分办法:

  计分办法分三项:基础分项、增分项、减分项

  基础分项:第一批次录取后,招生目标按襄阳市教育局划定的普高录取分数线和宜城职高录取分数线之间的学生人数作为本校目标考核人数。综合目标考核计分办法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填报志愿人数考核,按本校目标考核人数填报市职业高中第一志愿人数的比例计算,此项占综合目标考核分的权重为60%;二是实际到市职业高中就读注册的人数考核,按本校实际到市职业高中就读注册人数占本校目标考核人数比例计算,此项占综合目标考核分的权重为40%。

  增分项:本校每增加一名优质生源就读市职业高中的,奖励该校3个百分点。

  减分项:在中职目标考核范围内的生源,因第一志愿未填报市职业高中的,造成不能就读市职业高中的,一名减2个百分点。

  3、总结通报办法:

  (1)在秋季学生注册后,根据市教育局综合目标考核计分办法进行排名,排名第1-3位的学校,确定为中职招生工作突出贡献单位,九年级所有班主任确定为中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排名不在前三名,但综合目标考核计分在100%以上的其他学校,确定为中职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推荐1-2名九年级班主任确定为中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2)设立中职招生工作优秀单位。连续两年排名在前10位的学校,确定为中职招生工作优秀单位,并推荐1名班主任,确定为中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3)设立中职招生工作进步单位。比上年上升5位以上且排名在前10位的'学校,确定为中职招生工作进步单位,并推荐1名班主任,确定为中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4)学校综合目标考核计分在70%以上,班级到市职业高中就读人数占本校应到市职业高中就读人数的40%以上,该班班主任确定为中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5)学校输送到市职业高中就读人数达80-100人,学校推荐1名班主任,确定为中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学校输送到市职业高中就读人数达100人以上的,学校推荐2名班主任,确定为中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6)镇(办)中心学校综合排名前两位的,确定为中职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7)根据中职招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中职招生工作相关人员进行总结通报。单位或个人在各项统计通报中不重复。

  (8) 对以上通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中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市教育局在选拔任用干部、职称评定、评先评模等考核时优先考虑,并与校长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直接挂钩。

  4、对各类对象的总结通报参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当年注册的学籍数据为依据进行核准。

  5、中职招生工作总结通报时,各初中对九年级各班向市职业高中输送新生人数进行统计、上报,初步确定先进个人名单,并在学校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局职教成教和学前教育股审核,由市教育局进行总结通报。局成职教办负责全市中职招生工作总结通报的有关具体事宜。

  (四)实行初中校长中职招生工作问责制

  市教育局根据综合目标考核计分对各初中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在中职招生工作总结通报大会上宣布;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将对全市排名倒数第一、第二名的学校校长进行约谈。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及市职业高中校长为副组长,局职教成教和学前教育股、基础教育股、监察室、规划财务股、人事股、督导股、办公室、市教育考试中心、各镇(办)中心学校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职招生领导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职教成教和学前教育股,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全市中职招生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

  (二)加强督办督查。中职招生宣传期间实行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招生秩序、招生纪律等方面进行督办督查。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中职招生工作的“六条禁令”。严禁发布虚假招生宣传简章和广告;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严禁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参与有偿招生;严禁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或备案的各类职业学校和招生人员进入各初中从事招生宣传活动;严禁未经市教育局核准备案的招生简章、宣传广告在校园内和学校建筑设施上张贴、散发;严禁各校和教职工向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或备案的各类职校及人员提供生源信息。

  对违反招生规定、扰乱招生秩序的学校和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上述要求,从严查处和追究责任。对违反“六条禁令”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教师及其有关人员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县中职招生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技能型人才,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意向报读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初中毕业学生。

  (二)高中阶段有意向分流到县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高中生。

  (三)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职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昌宁县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昌宁一中、昌宁二中、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及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各初级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办,由徐加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兆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面统筹协调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各乡镇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县教育体育局挂包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和中学校长、县职业技术学校挂片领导为副组长,县职业技术学校相关教师、毕业学校各科任教师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辖区内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1428人,全部为指标到校)。

  四、时间步骤

  (一)到校宣传,开展预报(20xx年7月3日前完成)

  1.全县初级中学要列出时间表,搭建职业教育宣讲平台,积极配合县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开展一次家长和学生动员会,全面做好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秋季招生宣传动员工作,根据下达的指标任务,家长和学生宣传面达100%。

  2.在全面完成招生宣传的同时,初三年级班主任和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组老师通力协作,全面完成好与招生指标任务相匹配的学生及家长预报名工作。

  (二)锁定目标,入户工作(20xx年7月5日前完成)

  1.全县初级中学要将各学校的招生指标分解到初三年级的每一位老师,集全校之力完成任务。

  2.县职业技术学校要与全县初级中学积极配合,以片区招生组的`模式,全员参与入户动员宣传。

  (三)中考结束,报到职校(20xx年7月18日前完成)

  1.根据预报名和入户走访情况,县职业技术学校要安排车辆、指派学校教师于20xx年7月18日统一将意向就读学生接到学校开展新生报到各项工作。

  2.县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完成新生志愿填报、录取及学籍注册等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保学责任。各乡镇、各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县职业技术学校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巩固和扩大县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更多技术技能人才,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主动参与到招生宣传工作中来,主动作为。

  (二)创新学校管理。县职业技术学校要科学设置专业、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夯实实训载体建设,根据学生年龄、兴趣爱好、职业需求等进行编班,选派责任心强、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为班主任,承担日常管理职责,进一步开展好准军事化管理,并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一对一”交流、开设生涯规划课等方式构建良好师生关系。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乡镇、各中学要按照《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xx年中职招生指标任务分解情况统计表》下达人数,做实做细宣传发动工作。必须坚持家长、学生自愿原则,不得违背家长、学生意愿。县职业技术学校必须主动作为,落实责任,完成招生工作任务,确保办学规模。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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