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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文明祭祀通知
更新时间:2024-08-30 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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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文明祭祀通知优秀(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元节文明祭祀通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元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1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一年一度的中元节即将来临,思亲莫让烟尘扰,文明祭祀慰先辈。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为大力倡导绿色、文明、低碳、节俭的现代殡葬祭扫新风,实现文明祭扫、安全祭扫的目标,现就20xx年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有序组织,安全祭祀。

  各镇(街道)和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统筹做好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要大力宣传文明祭祀和违规坟墓整治工作政策,积极引导群众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禁止携带火种、火源进山,严禁在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内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2、以身作则,传播文明。

  人人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国家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广大群众可通过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等文明简约、绿色环保的祭扫方式祭奠故人、慎终追远。对不文明祭祀行为,坚决抵制,大力劝导,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广大群众,告别不文明祭祀。

  3、文明祭扫,爱护环境。

  强化环保意识,自觉遵守“三禁”(禁止焚烧纸钱、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塑料祭品),坚决做好“三防”(防火、防踏、防交通事故),做到不在公墓陵园、公园、河道边、广场、小区道路等公共场所和林区、绿地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使用塑料祭品,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自觉维护好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

  4、移风易俗,厚养礼葬。

  祭而丰不如养之厚,全区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殡葬管理规定,不攀比、不铺张、不摆阔,以丰而不奢、简而不陋的祭祀方式怀念逝者,按照文明殡葬要求,不在三沿五区乱埋乱葬,修建活人墓、硬化墓、豪华大墓。自觉践行“厚养礼葬”理念,树立文明、生态、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做“厚养礼葬”的践行者、违规坟墓整治的示范者、移风易俗的倡导者、革弊鼎新的引领者,让丧葬活动回归“传承好家风、彰显正能量”的价值本源,营造社会文明的新风尚。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中元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2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值此中元节之际,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现就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活动通知如下:

  1. 倡导绿色祭祀:鼓励采用鲜花、网络、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减少使用纸钱、香烛等易燃物品,共同守护蓝天白云,守护绿水青山。

  2. 遵守公共秩序:请市民朋友们在祭祀时,注意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不在街头巷尾、公园绿地、河道两岸等公共区域焚烧纸钱、冥物,避免引发火灾和环境污染。

  3. 传承优秀文化:中元节不仅是缅怀先人的.日子,也是弘扬孝道文化、传承家族情感的重要时刻。让我们以更加文明、健康的方式,表达对逝去亲人的怀念与尊重。

  4. 倡导移风易俗: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新风,让中元节成为传承美德、弘扬正气的节日。

  让我们携手共建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环境,共度一个安全、绿色、健康的中元节。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中元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3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为减少城市空气污染,消除火灾隐患,倡导文明祭祀新风,进一步规范中元节(俗称“七月半”)期间(20xx年8月28日-8月30日)祭祀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文明祭祀,寄托哀思。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烛、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提倡广大群众采用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清洁、环保、安全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

  二、率先垂范,共树新风。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带头人,积极影响和发动身边群众以文明、环保的方式进行祭祀,对不文明祭祀行为进行严格抵制和劝导。

  三、全民参与,严格禁燃。严禁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广场、街道、小区、公共绿地、河堤以及河道两边焚烧香烛、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等。

  中元节期间,公安、城管、消防、民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将进行全面巡查,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对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中元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4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为树立文明新风,引导村(居)民安全文明祭祀,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防止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林城镇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祭祀时间为:20xx年8月28日至8月30日(农历七月十三日至七月十五日),共计3天。

  二、严禁在城区禁烧区、集镇、各村集中团寨内、林区边及公共场所区域焚烧冥纸等祭祀用品,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全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小组长要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带头文明祭祀,以实际行动引导和带动家人、亲朋好友及周边群众文明祭祀,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乡村环境。

  四、广大村(居)民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对不听劝导,造成环境污染,影响乡村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秩序的,引发火灾的,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中元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5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随着中元节的临近,为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现就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倡导绿色祭祀。

  鼓励大家采用网络祭扫、鲜花祭祀、家庭追思会等环保、低碳的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减少因现场祭祀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二、严禁明火祭祀。

  在城区范围内,禁止焚烧纸钱、冥物等祭祀用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因祭祀活动引发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弘扬厚养薄葬新风。

  倡导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多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文明祭祀,让逝者安息,生者无憾。

  四、党员干部带头示范。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好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更加文明、环保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为构建和谐社会、美丽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祝大家中元节安康!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中元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6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思亲莫让烟尘扰,文明祭祀慰先人。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有效管控城市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现就我县20xx年中元节(俗称“七月半”)期间(20xx年8月28日—8月30日)禁燃禁放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做遵规守矩的践行者。遵守文明祭祀、安全祭祀的相关规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城区及各乡(镇)主次干道、健康步道、公园、广场、绿地、林地、居民住宅、办公楼、河边等公共区域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活动及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摒弃焚烧纸钱、冥物等老旧的`祭奠方式,提倡文明、绿色、安全祭祀,倡导使用鲜花祭扫、电子香烛、网上祭奠、家庭追思会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亲人,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用科学健康、绿色文明的形式表达。

  三、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争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积极参与文明祭祀活动。不传播封建迷信,用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之情。

  中元节期间,公安、城管(综合执法)、消防、民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将进行全面巡查,发现不文明祭祀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中元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7

尊敬的各镇社会事务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禁止在中元节焚烧香、蜡、纸、冥币及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落地,现将20xx年中元节文明祭祀、禁燃禁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间范围。中元节期间(20xx年8月25日至20xx年9月5日),禁止在城乡道路、广场、小区、河边、树林、草坪、陵园、公共墓地、集中迁葬点及零星坟地范围内,焚烧香蜡、纸钱、冥币及燃放烟花爆竹。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微信等宣传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推行文明低碳祭祀和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意义,提倡不烧祭祀品,告别祭祀陋习,不断深化殡葬改革。

  三、倡导祭祀新风。各地要引导广大群众采取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绿色、文明、环保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主动摒弃陈规陋习,为建设美丽平昌贡献力量。

  四、严格值班值守。各地值班人员务必到岗到位,保持通讯畅通,24小时在岗值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发生重大问题和事故,要按程序和规定及时上报处置。

  五、严格督促处理。中元节祭祀期间,不得妨碍和影响社会公共安全,未落实森林防火相关要求和不文明祭祀行为而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对煽动闹事、威胁、阻挠、殴打执法管理、劝导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中元节文明祭祀通知 篇8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三日至十五日,俗称“七月半”)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通过焚烧纸钱、冥币及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祭奠先人、缅怀逝者。但不规范的燃放祭祀品行为不仅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甚至对环境造成重度污染,从而诱发多种疾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尊重传统、爱护环境,努力营造一个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文明开展“中元节”期间祭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变观念文明祭祀

  树立文明祭祀理念,转变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变焚烧祭祀品为精神传承,以肃穆、低碳的方式缅怀逝者。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共青团员要积极鼓励和引导身边人开展网上祭祀、鲜花祭祀,还清洁明净于“中元节”,树文明新风。

  二、禁止焚烧祭祀品区域

  以下区域禁止焚烧祭祀品(临时集中焚烧祭祀点除外):

  (一)红旗街道:城中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西南社区、东郊社区、路塘社区。

  (二)顺德街道:金鱼社区、新庄社区、龙昌社区。

  (三)慕俄格古城街道:南郊社区、北郊社区、红星社区、关井社区、陡坡社区。

  (四)九驿街道:白石社区、大寨社区、家园社区、同心社区、余石社区、幸福社区。

  广大市民朋友,倡导文明祭祀不仅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也是全县人民共同的愿望。移风易俗,弘扬新风,从你我做起,用文明缅怀、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先人的祭奠、对逝者的缅怀,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城市,为推进“文明大方”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对拒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同时,欢迎大家共同参与监督,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管理。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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