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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
更新时间:2024-09-11 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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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5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 篇1

  为确保在发生野生动物伤人、逃逸、疾病传播等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应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由当地政府部门牵头,联合林业、公安、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处置小组:由林业部门、公安部门及专业野生动物保护机构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勘查、野生动物控制、伤员救治及后续处理工作。

  3.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提供必要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及通讯保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4.信息发布小组:负责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野生动物紧急情况。

  二、预警与报告

  1.预警机制:建立野生动物活动监测体系,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

  2.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生动物伤人、逃逸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当地林业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接报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逐级上报至应急领导小组。

  三、应急处置措施

  1.现场控制:现场处置小组应迅速到达现场,根据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及活动情况,采取合适的控制措施,如设置警戒线或捕捉器等工具进行捕捉。

  2.伤员救治:对于受伤人员,应立即进行初步救治,并迅速转送至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同时,做好伤员的安抚和后续关怀工作。

  3.野生动物处理:对于捕捉到的`野生动物,应根据其健康状况和种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健康无伤的野生动物应尽快放归自然;受伤或患病的野生动物应送至专业机构进行救治和康复;对于具有潜在危害的野生动物,应依法进行处理。

  4.环境恢复:对受影响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修复工作,减少人类活动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干扰和破坏。

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建设,及时救护受伤野生动物,妥善处置野生动物特别是虎、豹、狼、熊等凶猛野生动物与人发生冲突,在野生动物突发事件中对意外受伤、患病的人和野生动物个体实施有效应急救助,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和野生动物安全,确保舆情稳定,保障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野生动物意外伤害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人和野生动物及人工圈养野生动物应急突发事件,包括受伤野生动物的收容救助和野生动物与人、畜等发生冲突的处置。

  2工作原则

  2.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范围、危害程度和发展变化,对人与野生动物冲突突发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野生动物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2快速反应,加强合作

  区政府应按照本预案,建立和完善野生动物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生事件时,在事发地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通力合作、资源共享、快速有序应对突发事件。

  2.3科学防范,群防群控

  野生动物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掌握野生动物分布、活动规律及习性,要强化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技术保障和物资储备,加强事件发生地的应急能力建设,实行区域联动,做到勤演练、早控制,防止突发事件升级。

  3事件类型和级别

  3.1事件类型

  (1)野生动物进入人类活动区域形成较大潜在威胁;

  (2)野生动物个体攻击人类;

  (3)野生动物个体意外受伤;

  (4)野生动物因体弱、饥饿、疾病、遭遗弃等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野外生存能力。

  3.2事件级别

  根据野生动物意外伤害严重程度及各自安全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三级:

  Ⅲ级:一般突发事件

  偶发的野生动物伤人;野生动物幼崽在具备独立生存能力前被遗弃;野生动物个体活动对社区(村屯)居民构成潜在威胁。

  Ⅱ级:较大突发事件

  野生动物身体受伤、病情较重,严重影响其生存能力,不加以救助将影响其存活;野生动物在居民区(村屯)附近伤人;野生动物个体活动对社区(村屯)居民构成潜在重大威胁。

  Ⅰ级:重大突发事件

  野生动物个体严重受伤或患病,危及生命、存活的;野生动物发生重复性伤人事件;野生动物个体活动对社区(村屯)居民生产生活构成严重影响。

  4组织管理

  4.1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区野生动物意外伤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林草局局长、区公安局局长、森林公安局美溪分局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卫生健康局、区畜牧局、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草局,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4.2区指挥部工作组

  区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专家工作组:区指挥部根据野生动物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建专家组,负责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2)治疗抢救工作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区畜牧局以及专业兽医、医护人员和专家按各自职责,负责野外应急救援过程中被救助对象(受到伤害的人员)的保定(或保护),伤口、病情的应急处置和救治工作等。

  (3)后勤保障工作组:由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按各自职责,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包括资金、物资、车辆、急救设备、药品、人员、交通、食宿等需求。

  (4)安全保障工作组:由事发地政府和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按各自职责,负责野外救援过程中人员及救助对象、事发现场的安全保卫和警戒。

  (5)舆情控制工作组: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林草局按各自职责,负责事件舆情的监控与处置工作。

  (6)动物饲养工作组:由区畜牧局、相关救护单位人员组成,负责救护后的动物康复、监护、饲喂、护理和档案记录等工作。

  (7)预警监测评估组:由区林草局协调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类型和风险等级评估以及应急响应过程中的跟踪监测和管理。

  (8)通讯联络工作组:区指挥部协调有关单位和通讯公司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全部信息往来、通讯联络及实施信息发布等。

  4.3应急响应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区指挥部(包括专家组)负责统筹部署应急响应工作,决策批准Ⅰ级、Ⅱ级、Ⅲ级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上报和发布以及应急响应后宣布解除的确认。

  (2)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响应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区指挥部部署,组织启动实施Ⅰ级、Ⅱ级、Ⅲ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程序和宣布解除应急响应的发布。

  5信息管理

  5.1信息记录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程均需专人进行记录并独立建档留存,档案记录信息内容包括:

  (1)信息来源:事发地点、发现及上报时间、报告人、确认时间;

  (2)应急处置过程。突发事件级别确认、应急启动时间、参与应急响应人员、应急响应过程、应急解除时间;

  (3)后续处理。现场清理程序、医疗救治措施、动物安置结果。

  5.2信息发布

  5.2.1社区公告

  突发事件对当地社区(村屯)居民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的,应经区指挥部确认批准后,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协调事发地政府向事发地周边社区发布公告,发布应急程序、范围及内容。

  5.2.2舆情引导

  向当地社区发布公告时,应同时做好舆情引导工作,指导社区(村屯)居民科学防范,降低威胁级别,控制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严格管控信息传播的范围和权限,避免不实信息的传播。

  5.2.3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及应急响应处置相关信息,根据动物保护级别,由省、市林草局发布或经省林草局授权后由区指挥部发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6.1.1Ⅲ级响应

  应在第一时间向事发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由事发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封锁事发现场,迅速向市指挥部进行报告。涉及社区(村屯)居民安全的'情况下,应及时协调乡镇(街道)及以县(市、区)政府向周边社区(村屯)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发布信息公告,详细说明事件情况,并由事发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立即对人和动物活动区域和范围实施警戒、封闭管理。在2小时内派遣预警监测评估组、治疗抢救工作组、安全保障工作组人员赴现场进行跟踪、监测、施救,处置措施涉及麻醉的,需经市指挥部授权批准,严格管控相关信息传播范围和权限。

  6.1.2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区指挥部在确认事件3小时内将信息上报区委、区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在2小时内组建治疗抢救工作组、预警监测评估组赴事发地现场,协调当地政府与公安部门联合在事发地进出路口设置检查岗,禁止人员、车辆进入事发地,向进入事发地车辆发放警告通知,禁止乘车人员在事发地下车。涉及社区(村屯)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由事发地政府向周边社区(村屯)发布紧急事件公告。由预警监测评估组出具处置意见,经区指挥部批准,采取有效措施,持续跟踪监测、捕获迁至偏远地区释放、救助恢复、迁出野外等措施,对外官方发布消息要由区指挥部最终确认,经省、市林业和草原局授权批准后统一发布。

  6.1.3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每日向区委、区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以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事件进展和处理措施。涉及社区(村屯)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协调当地政府与公安部门联合,封锁进出事发地路口。预警监测评估组出具处置意见,经区指挥部批准,采取救助措施,媒体新闻报道和官方发布,经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后统一发布实施。

  6.2紧急避险

  在监测、救护野生动物及救助受伤人员过程中,当野生动物对相关人员产生威胁时,可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6.3应急解除

  应急响应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下解除:

  (1)经预警监测评估组评估不予干预的;

  (2)经预警监测评估组评估,影响野生动物个体存活的伤病得到有效处置,且对周边社区(村屯)居民威胁消除的;

  (3)野生动物个体送至相关救护单位被成功救护的;

  (4)由于捕获失败等其他原因,经预警监测评估组评估,由市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应予解除的。

  7保障措施

  7.1应急队伍保障

  组建依托科研监测人员、麻醉师、保定人员、兽医、医院医护人员等在内的野外救助技术团队(应急救援团队),通过专业的技术培训,提高野外救护水平和技能,确保应急救援各项救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7.2应急物质装备保障

  配置野外应急救治所需的设备、装备,包括:

  (1)野外运输车辆和运输笼箱,接送救助人员、运送应急救助物资、运输被救助动物;

  (2)各类麻醉、保定设备,急救医疗器械、药品;

  (3)救助人员野外防护用品;

  (4)收容、隔离、治疗、监测相关场地和设备;

  (5)饲养管理相关设施、设备。

  7.3应急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负责本地应急响应工作所需经费。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 篇3

  为规范、高效的野生动物应急处置机制,以应对野生动物在自然保护区、城市边缘、居民区等区域出现可能引发的安全、健康或生态问题,确保公众安全、生态平衡,特制定本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指挥部:由林业、公安、卫生、环保、民政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应急处置的总体指挥和协调。

  2.专家组:聘请野生动物保护、生态学、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领域专家,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3.现场处置组:负责具体执行应急处置任务,包括野生动物捕捉、转移、救助及现场秩序维护等。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及现场通讯、交通等保障工作。

  二、预警与监测

  1.建立监测网络: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监测站等手段,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进行实时监测。

  2.公众报告机制:设立野生动物应急热线,鼓励公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风险评估:根据监测数据和专家意见,定期评估野生动物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并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三、应急处置流程

  1.信息接报与初步判断: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对事件进行初步判断,明确应急处置级别和范围。

  2.现场评估与决策:专家组迅速赶赴现场,评估野生动物种类、数量、行为模式及潜在危害,提出科学处置建议。

  3.现场处置:

  安全隔离: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捕捉与转移:采用非伤害性捕捉技术,将野生动物安全转移至适宜环境或救护中心。

  救治与康复:对受伤或生病的野生动物进行救治,康复后放归自然或安置于适宜的生态环境中。

  现场清理与消毒:对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并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

  4.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结果,引导公众正确认识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避免恐慌和误解。

  5.总结评估与改进:应急处置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得失,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四、保障措施

  1.法律法规保障: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合法合规。

  2.资金与物资保障: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应急处置人员参加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4.公众参与与教育: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 篇4

  随着自然环境的保护与恢复,野生动物与人类活动的交集日益增多,偶发的野生动物伤人、扰民或遭遇困境事件时有发生。为确保公众安全、野生动物福利及生态平衡,特制定本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由林业部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及当地政府等联合组成,负责总体指挥与协调。

  2.现场处置小组:包括野生动物专家、医护人员、公安人员及志愿者等,负责现场勘查、动物捕捉/救助、人员疏散及安全防护等工作。

  3.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提供必要的设备、物资及信息支持,确保应急响应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响应流程

  1.接报与初步评估:接到野生动物相关紧急事件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对事件性质、地点、影响范围等进行初步评估,并确定响应级别。

  2.现场处置:

  人员疏散:确保周边居民和公众的安全,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

  现场警戒:设置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动物控制:由野生动物专家根据动物种类和情况,采取安全有效的方法进行捕捉或驱赶,避免使用暴力手段伤害动物。

  医疗救助:如有人员受伤,立即联系医疗救护人员前往现场救治。

  3.动物处理:

  健康检查:对捕获的野生动物进行健康检查,评估其是否携带疾病或受伤情况。

  安置与放归:对于健康无恙的野生动物,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放归自然;对于受伤或生病的动物,送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治疗和康复。

  特殊处理:对于具有攻击性或高度危险性的野生动物,根据专家意见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捕兽团队协助。

  4.后续处理:

  事件调查:组织人员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事件处理情况,消除恐慌和误解。

  生态修复:对于因事件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恢复生态平衡。

  三、保障措施

  1.人员培训: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应急处置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捕捉工具、防护装备、医疗用品等,确保应急响应的物资需求。

  3.宣传教育: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野生动物应急处置预案 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提高应对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做到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处置野生动物突发性伤人事件发生等,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政策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东丰县县域内野生动物突发性伤人等事件引发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前介入,重在预防,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尊重科学、依法行政。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预防和应急处置要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衔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条块结合、快速有效。各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要求,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机制反应灵敏,应急处置快速有效。

  二、预警级别

  野生动物突发事件按照对社会影响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程度分为3个预警等级。

  1.一般(III级)。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查获的大宗野生动物活体、伤残或不易保存的产品处理,预警级别为一般(III级)。

  2.较重(II级)。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等重大危害及伤人事件,预警级别为较重(II级)。

  3.严重(I级)。因特殊情况,野生动物伤人致死,或发现野生动物不明原因死亡,引发居民恐慌的事件,预警级别为严重(I级)。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根据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按照预警级别相应分为一般(III级)、较重(II级)、严重(I级)三级。

  (二)应急响应通报。根据应急响应分级和国家法律、法规对野生动物保护级别的分级管理原则,应急响应信息按以下程序通报:

  1.一般级别(III级)事件。事发地区林业部门及时报同级政府应急部门。县林业部门及时报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较重级别(II级)事件。事发地镇(场)、村或企业主应在12个小时内上报县政府应急部门及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应在24个小时内上报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3.严重级别(I级)事件。事发地区应在2个小时内上报同级政府应急部门及林业局,县林业局应在接报后2个小时内上报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为维护社会稳定,严重级别事件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四、处置预案

  1.一般级别(III级)事件处置。由县林业局按照国家林业部《关于妥善处理非正常来源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通知》要求处理,特殊情况可边处理边上报,尽量减轻、减少损失及对社会的危害。

  2.较重级别(II级)事件处置。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狩猎队伍,依法实行狩猎;县林业局、公安局密切配合,确保狩猎活动的正常开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对造成农作物重大危害和伤人事件发生的野生动物,要严格做到有组织、有秩序、依法依规捕猎。

  3.严重级别(I级)事件处置。因动物伤人致死引发居民恐慌的事件,县林业局、公安局应迅速组织排险。在可能发生野生动物继续伤人等紧急情况下,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可采取紧急措施立即处置。督促各有关单位,迅速采取措施,严防事态扩大。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应急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文旅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处置野生动物突发事件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计划地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密切工作协作。对I级突发事件,县林业局要迅速报上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处置。对III、II、I级突发事件,县林业局要会同各成员单位,迅速做出反应,积极采取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部门要加强公众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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