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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07-29 06: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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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常用【18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1

  近年来,学院内电动2轮(含3轮)车数量急剧增加,车辆随意停放和私接电源、进楼充电等现象严重,给学院安全管理带来巨大压力,特别是私接电源充电安全造成很大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电动车管理,净化学院育人环境,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院和师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开展学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学院电动车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基本清除学院内的无牌照、改装拼装和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动车,消除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的使用与管理,推动形成学院绿色、文明、安全出行风尚。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清理、预约挂牌

  各单位、部门传达本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购买电动车、摩托车(含助力车)。师生员工自行处理个人在学院内使用的不合规电动车。

  2.提醒限行和服务提升阶段

  学院出入口限制不合规电动车进校,对骑行人进行再提醒。学校将对学院内无人处理的不合规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限期认领。期满无人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处理。

  3.长效管理阶段

  专项整治结束后,将禁止不合规电动车进入学院,实行校内电动车登记备案制度,控制学院电动车总量。因业务需要进入学院的,须经门卫核实后,在校门卫值班室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换取“临时通行证”进入学院,离开学校时交回通行证并领回所押证件。

  三、登记上牌

  结合学校实际,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政策,自通知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微信扫码,预约上牌(原则上一辆车)。截止上牌之日起,已购电动车在登记办证时,必须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已领取公安牌照无需提供):

  (一)车辆登记人的身份证明,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进口凭证。

  (四)须提交同意办理的`申请表及《交通安全承诺书》,校内从业人员须提交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整治,对于保障学院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做好本单位师生及教职工家属,以及所属单位管理人员的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2.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处理好整治过程中遇到的矛盾与问题。

  3.保卫处将积极联合市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依法对电动车违规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学院及周边共享单车规范管理。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在两校区范围内开展校园电动车专项整治。现就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基本清除校园内的无牌照、改装拼装和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车,消除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的使用与管理,推动形成校园绿色、文明、安全出行风尚。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

  各单位、部门传达本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学校相关部门广泛开展电动车安全知识宣传,会同交警部门对校园内的不合规电动车进行排查认定和处理提醒。

  2.自行清理阶段

  师生员工自行处理个人在校园内使用的不合规电动车。学校相关部门对校园内长期无人使用的电动车进行清理,同时组织开展电动车旧车回收、置换共享单车骑行时间等活动。

  3.提醒限行和服务提升阶段

  校园出入口限制不合规电动车进校,对骑行人进行再提醒。学校相关部门协调有关单位进一步优化途经学校的'公交线路,提升校内共享单车服务品质,做好校内外骑行衔接,方便师生出行。

  4.集中清理和认领阶段

  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对校园内无人处理的不合规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统一保管,限期认领。期满无人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处理。

  5.长效管理阶段

  专项整治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加强门岗管理,禁止不合规电动车进入校园,实行校内电动车登记备案制度(校内上牌工作另行通知),控制校园电动车总量,未经学校安保部备案的电动车今后将不得在校园内使用。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整治,对于保障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做好本单位师生及教职工家属,以及所属单位管理人员的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2.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处理好整治过程中遇到的矛盾与问题。

  3.安全保卫部、后勤处等要积极联合市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依法对电动车违规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校园及周边共享单车规范管理。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降低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影响校园整体环境等问题。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学院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校园内“电动车管理趋于规范、电动车停放秩序明显好转、电动车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校园道路通行明显顺畅、消防隐患明显下降”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清理无牌、无证、“超标、超限”和“废弃”电动自行车。

  (二)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登记备案上牌、伪造车辆证件、违规行驶、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违规改装及超速超载、骑车带人等校园交通违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宣传教育

  1.开展线上线下交通安全宣教。邀请交警来校开展新生始业教育,并不定期的`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高校交治站”平台、线上讲座、观看视频等方式,开展在线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交通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做到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轻易购买非正规及超标电动车。

  2.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力争做到全体教职工、学生和在校员工等所有校内人员等应知尽知。

  3.联合后勤、学工等部门,通过校园及公寓内增设警示牌、划定停车位、划设禁停区等方式,引导和规范非机动车规范行车、停车。

  (二)落实管控清理

  1.持续治理僵尸车。联合后勤等部门进一步清理存在车体不完整、锈蚀严重、无法正常骑行等问题的僵尸车。将校园、公寓内的僵尸车进行集中管控并进行公示,限期进行清理。

  2.从严管控超标车辆。根据交通法规,配合交警部门,严格查处违规超标车辆,禁止此类车辆进入校园。已停放在校园内的,将予以清除出校园。

  3.加强巡逻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对“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的清理,加强对违规行驶、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违规改装及超速超载、骑车带人等校园交通违规行为的教育劝导,争取更多师生员工理解支持电动车整治工作,养成遵守交通法规行为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本部门师生员工合法购车、文明行车和有序停车的教育引导。

  (二)广大师生员工须自觉遵守校园电动自行车行驶规定,规范驾驶,规范停放车辆,共同维护校园良好通行和停车秩序,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加强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政治学习、班主任工作会议和学生班会等形式强化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消除校园火灾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公寓及生活区、教工住宅区以及其他供电动车停放场所。

  二、整治内容

  1.乱停乱放:重点整治违规停放在办公室、教室、消防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的`电动车。

  2.违规充电:重点整治在楼宇内、楼梯道等区域给电动车充电,以及“飞线”、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等违规现象。

  3.楼道堆放杂物。重点整治楼梯道、楼宇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三、整治措施

  1.广泛宣传。通过校园网、单位工作微信群、班级微信群等媒介将电动车治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宣传到每位师生员工,同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及在家属区楼道张贴宣传单,确保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人人了解。

  2.教育宣传和自查自纠。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立即将本通知内容和要求通过各种形式传达给每一位师生员工,同时对本单位负责的区域及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教育宣传、自查自纠。确保本单位负责区域无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现象,确保本单位教职工、学生无乱停乱放、违规充电、楼道堆放杂物行为。

  3.规划建设电动车停车位及充电点。合理规划建设校园区、家属区及学生公寓区电动车停车位及充电点,确保能满足师生电动车充电需求。

  4.集中整治。凡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楼道堆放杂物,一律予以清理查扣并报公安部门依据六安市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学校成立每日巡查组,由物业单位人员专人负责,每日巡查,发现乱停乱放、违规充电、堆放杂物第一时间处置清理;成立集中整治组,由保卫处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配合成立专门工作组每周进行集中清理查扣;成立善后处置组,由保卫处负责对查扣的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

  5.联合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对校园、家属区电动车违停、违规充电进行不定期清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和处罚。

  四、责任追究

  1.集中整治时间起,凡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楼道堆放杂物,一律予以强制清理查扣;凡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教职工、学生电动车违规充电,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给予所在单位警示通告,如再有违反,所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安全工作量化考核项记零分;校内住户非教职工的电动车违规充电的将移交公安交警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2.广大师生员工应当自觉遵守电动车停放及相关管理要求,发现电动车违停、违规充电或火灾隐患时,要积极向相关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3.本通知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5

  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拓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切实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共同创建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切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工作目标

  在前期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牌证不全、不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清理处置无主废弃、牌证不全的电动自行车,强化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水平,为创建更高质量的“平安校园”建设夯实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一次专题会议。6月19日下午,学校组织召开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在端午节放假前,由学生处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深入学习《曲靖师范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曲靖市公安局、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等政策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毕业生不得在校内出售、转让电动自行车。

  (三)签订一份安全承诺书。由各学院组织大一至大三学生签订《曲靖师范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承诺书》(附件1),确保每位同学都能熟知道路交通管理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并服从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以学院为单位,再次认真清理登记学生电动自行车情况,填写《曲靖师范学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表》(附件2),并于6月25日前报送至保卫处105室朱兴明。

  (四)开展一次交通专项整治。由保卫处牵头,联合学生处、校团委、志愿者,在校内重点区域、上下班高峰时段,在校内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整治校内各种交通违规行为。

  1.重点整治区域:教学楼前、图书馆后、第二理学楼、音美楼区域、学生宿舍区域、知味园食堂小广场。重点整治时间段:即日起至放暑假前,每天上班下班高峰时段前后30分钟(由保卫处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团委派出志愿者共同参与)。

  2.固定整治点:图书馆后、第二教学楼、芳香苑食堂。固定整治点整治时间:每日7:30-22:00。

  (五)严格校内交通管理。通过6月19日至6月24日的宣传教育,自6月25日起,禁止牌证不全、伪造变造号牌、不佩戴安全头盔、改装拼装等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严禁校内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乱停乱放、酒驾醉驾等行为,在学校进出口两侧除共享电动车外严禁其他车辆停放。

  (六)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完善物防基础。结合实际优化学校道路交通管理,完善提示牌、限速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加强校内道路建设和管养,及时排查治理道路病害,维护道路设施齐全规范,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为降低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有效解决因各类车辆不断增加带来的校内交通不畅等问题,提出电动自行车治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实现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管理趋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明显好转、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校园道路通行明显顺畅、教职工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1.治理范围: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所有电动自行车,治理重点为学生、服务保障人员和校外入校人员骑行的电动自行车。

  2.清理“无牌、无证”、“超标、超限”和“废弃”(以下简称“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

  3.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登记备案上牌、伪造车辆证件、违规行驶、违规充电、违规改装、超速超载及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校园交通违规行为。

  4.乱停乱放、随意占道、堵塞消防通道、驶入禁行、禁停区域等行为。

  三、工作方案

  1.无校内牌照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

  2.进入校园后的电动自行车在指定区域规范停车。

  3.禁行、禁停区域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和停车,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和住宅楼内止停放。特殊车辆限时通行。

  4.登记造册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对教职工(含家属)、学生及服务保障人员(含校内经营户)分类登记,汇总到保卫处;留学生由国际交流处负责登记和管理。

  (2)对“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限期自行处理、20xx年10月8日后禁止入校;

  5.通行门口和禁行路线、区域:

  (1)东门为综合出入口,师生员工进入校园后在指定停车区域停车。

  (2)西门实行分流出入:学生电动自行车从12A-12B学生公寓中间通道出入,教职工及服务保障人员电动自行车从西门出入。

  (3)禁行路线和区域:超市南道路(学苑路至博学路段),明理路(学苑路至博学路段),博学路,厚德路,“鼎成天下”广场及周边区域。

  6.停车区域:

  (1)学生公寓区:学生公寓6号、8号、10号楼西侧道路,学生公寓5号、6号楼北侧为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其余区域禁止停放;

  (2)教学区:1号教学楼东侧、三号教学楼中间U型空间、艺术楼北侧、艺术楼东侧为停车区,其余区域禁止停放。

  (3)餐饮停车区:学馨苑西侧,居味苑东侧为停车区,其余区域禁止停放;

  (4)家属区:划定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停放。

  (5)电动自行车需在停车区域内整齐摆放。

  7.对进入禁行、禁停区域、不按划定区域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等累计3次违反校内规定的,或1月累计2次违反校内规定的,或在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和住宅楼内停放1次的违反校内规定的,收回校内牌照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校。

  8.学生公寓区停车区引入第三方公司设置学生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桩,方便学生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

  各单位、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倡议书、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增设警示牌、划设停车线等方式引导和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停车,力争做到教职工、学生及服务保障人员等应知尽知。同时统计各单位在校电动自行车数量,并登记造册。

  2.服务引导阶段

  加大校内各区域的.巡逻治理力度,加强对“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员教育劝导,争取我校师生员工理解支持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养成遵守交通法规行为习惯,自觉配合治理活动,为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做好前期准备。“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不能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于20xx年10月20日前自行处理,未处理的车辆由保卫处安排场地统一停放。

  3.清理阶段

  各单位、各二级学院再宣传再教育,引导并要求师生“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运离校园,期间学校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校内“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

  4.后续服务阶段

  组织人员强化日常巡查,实行常态化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杜绝“两无、两超、一废”车辆入校。同时,联合交警部门不定期对校园违法违规车辆开展巡查治理,严格门禁管理,禁止无学校发放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理性、合理合法购车、文明行车和有序停车的教育引导,加强对本单位周边停放秩序进行督查,各楼宇物业管理员主动引导和管理规范停车。

  2.广大师生员工须自觉遵守校园电动自行车行驶规定,规范停放车辆,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楼内,以免发生安全隐患,共同维护校园良好通行和停车秩序,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3.各单位要加强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处务会、政治学习、辅导员工作会议和学生班会等形式强化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7

  为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决定开展校园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20xx年5月11日开始。

  二、整治范围

  1.无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电动车车牌;

  2.校内电动车未安装校园车牌;

  3.违规改装超标的电动车(电摩);

  4.超速行驶、超载行驶、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及酒后驾驶行为;

  5.乱停乱放以及其他违法、违章的行为;

  6.不服从校园安保人员指挥、管理的.行为;

  7.长期放置不使用的电动车。

  三、整治措施

  1.未挂公安交管部门正式牌照(含临牌)的电动车禁止进入校园;禁止未安装校园车牌或校外无关人员的电动车进入校园。

  2.从整治之日起,安全保卫处将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清理整治。设立专项整治检查点,成立专项整治巡查队,对违法违章电动车和行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3.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共同维护好校园交通秩序。

  四、违规处理

  1.校园内骑行电动车,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相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除了承担相应的赔偿和法律责任之外,还将给予校纪校规处理。

  2.安全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内巡查,对校园内电动车乱停乱放行为,不定期通过安全保卫处网站进行通报并进行处理,具体为:

  (1)首次、第二次违规,通过短信形式,提醒车主本人;

  (2)第三次违规,通报车主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并纳入学校年度考核;

  (3)第四次违规或不服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注销其电动车校园车牌,禁止其电动车进入校园,通报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分。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8

  为了加强我校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校园及家属区内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校内电动车防范意识。

  二、工作步骤

  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15日前,涉及部门制定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从20xx年6月16日20xx年11月,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车问题,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从20xx年11月至12月,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对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源头管理。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对学生公寓、家属楼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二)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明确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对公寓、家属楼院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校园内严禁任何人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校园内学生严禁使用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等交通工具。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二级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确保抓深抓细抓出实效。

  (二)严格标准,认真执行。对校内及家属区要逐一排查,逐个解决,绝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敷衍应付。

  (三)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各部门负责人要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电动车停放、充电等信息进行统计、上报。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9

  为降低因电动车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规范管理校园电动自行车,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乱充电、影响校园整体环境等问题,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校园内“电动车管理趋于规范、电动车停放秩序明显好转、电动车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校园道路通行明显顺畅、教职工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清理无牌、无证、“超标”“超限”和“废弃”(以下简称“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

  (二)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登记备案上牌、伪造车辆证件、超速超载(包括骑车带人)、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进入楼内、飞线充电、把电池带到室内充电)、违规改装(加装雨篷)等校园交通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

  各部门、各学院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增设警示牌、划设停车线等方式引导和规范非机动车行车、停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力争做到教职工、学生和后勤服务人员等应知尽知,争取更多师生员工理解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习惯。“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车和不能登记备案的'电动车主在此期间可对车辆自行安排处理。

  (二)整改治理阶段

  加大校内巡逻整治力度,对继续使用的“两超”车辆、违规停放车辆、进入楼内充电车辆、违规改装车辆进行暂扣,由保卫处安排场地统一停放;对“废弃”在公共场所的车辆进行清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督促自觉配合学校整治活动,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基建后勤处要协同保卫处,统一规划校园非机动车停车棚、充电桩的建设。

  (三)强制清理阶段

  1、寒假前各单位、各学院再宣传再教育,引导并要求师生及时将“两无、两超”电动自行车运离校园,强制清理阶段学校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校内“两无、两超”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对在校园内继续违规使用的车辆进行处罚。

  2、将“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清理后,基建后勤处根据现存电动自行车数量正确研判、合理分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按区域、按楼栋进行划分,保障校内电动自行车能有足够数量的合规充电场所。

  3、基建后勤处、清之风、物业公司要将自己部门管辖的服务用车登记在册,严格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长效巩固阶段。

  组织人员开展制度化日常巡查,实行常态化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杜绝“两无两超一废”车辆入校。联合交警部门不定期对校园违法违规车辆开展巡查整治,随时发现随时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合法购车、文明行车和有序停车进行教育引导,加强对本单位周边交通秩序进行检查,各楼栋物业管理人员要主动引导和规范停车。

  (二)广大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校园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规范停放车辆,共同维护校园良好通行和停车秩序,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各单位要加强学习教育,通过行政例会、安全教育、学生班会、宣传专栏和网络平台推送等形式强化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车管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平安和谐的氛围,确保全校师生员工校内交通及人身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9月下旬起开展校内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师生安全为本,全面落实“控制增量,逐年减少”的工作要求,实现校园电动车管理趋于规范、停放秩序明显好转、校园道路通行安全、师生员工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专项治理启动

  1.动员部署。由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并发布本方案,各学院、部门组织学习落实并传达到每位师生,校内各经营单位人员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

  2.专题报告。9月下旬,邀请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做交通安全知识专题报告。

  3.宣传发动。10月上旬,根据要求进行宣传发动,通过网站、微信、宣传屏(栏)、条幅、展板等开展专项教育和宣传工作。学生处、人事处牵头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骑行戴头盔、文明骑行、办理车牌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学院、部门通过召开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职工大会等,迅速传达要求并及时开展教育和引导,确保每名师生了解专项治理的目标要求。

  (二)各学院、部门清理

  无牌、非合法车牌电动车自行清理。10月15日前,各学院、部门告知师生员工、校内各经营单位人员把无牌、非合法车牌电动车骑离学校,自行处置。

  (三)专项集中整治

  1.集中处理。10月7日开始,保卫处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凡无牌、非合法车牌电动车不准驶入校园。10月16日起,对校园内无牌、非合法车牌电动车,保卫处予以暂管、集中存放,并通过各学院、部门告知师生在10日内凭单位证明可领取并及时自行处理(骑离学校)。对于限期内不领取和处理的,学校将把车辆交由交警部门统一处理。

  2.综合治理。保卫处在校内就骑行戴头盔、无牌车辆、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等进行集中检查治理,根据有关规定,对初次违反规定的.,由保卫处通报相关单位,由单位进行批评教育;两次及以上违反规定的,由保卫处会同学生处、人事处给予全校通报处理。对校内各经营单位人员,由后勤服务集团处负责实施。

  3.完善设施设备

  (1)合理布局交通标线,改造、完善、增设交通设施设备,在人流密集的道路中,增设斑马线警示灯、路口警示灯等道路引导设施。

  (2)根据校园规划实际情况,结合教学楼、学生公寓等楼宇的需求,合理施划停车位,在原有基础上开发部分停车位,建设安装充电桩、车棚,以满足正常的停放、充电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行动。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工作部署上来,早行动、快行动、真行动,确保治理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学院、部门要对标对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重点,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确保治理工作有序高效。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11

  为坚决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源头管控、加装设施、规范管理等措施,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确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院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由学院领导统一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副院长王南福同志任组长,学院办公室、后勤处、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保卫处,郑玉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按照文件要求,要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保卫处负责组织对学院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进行管理;是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并且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二)规范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

  1.学院后勤处负责督促指导水电科于20xx年8月30日前集中建设电动自行车库,设置专门充电线路,规范充电线路敷设,设立简易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装置。建成后由后勤处统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年底前要建成并投入使用。

  2.对于学院的新建工程,电动自行车库应与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后勤处基建科等相关部门要从严把关,有效杜绝先天隐患。

  (三)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

  保卫处、宣传部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现场警示教育,宣讲火灾危害、火灾成因和存放、充电要求,在每栋学生公寓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挂图,全面提升师生教职员工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

  (四)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

  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凡在建筑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并拒不改正的,由保卫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并强制清理。凡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处以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开展全面排查,并及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坚决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改清理到位,处罚警示到位。

  (三)严明责任,狠抓落实。学院将对各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凡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凡导致发生火灾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12

  为切实消除校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进一步防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电动车专项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坚持保障安全与服务师生相协调,聚焦校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抓实充停场所综合治理,提高长效管理水平,切实提升学院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重解决学院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通过强化监管教育,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停放和充电,切实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充停场所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集中充停场所防火分隔、耐火极限材料使用、可燃材料清理等要求落实不到位情况。

  (二)开展充停设施设备不规范的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集中充电场所内充电装置、电气保护、过充断电、消防设施等是否规范配置的情况。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行为的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公共门厅和等进楼(含架空层)停放等违规行为;排查整治校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对学生公寓、留外楼及青年教工公寓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巡检,严禁电动自行车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禁止将可拆卸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入户入屋入寝进行充电。

  (四)根据师生实际需要推进充停场所新建改建。要严格对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技术规范》,科学设置校内充停区域。

  (五)切实落实充停场所管理责任。要切实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集中充停场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资产经营公司要建立日常巡检与维护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用;保卫处要加强夜间巡查,确保及时落实隐患闭环整治,实现长效规范管理。

  (六)开展电动自行车有关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做好日常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园LED、公众号、校园宣传栏等校园宣传阵地,加强消防安全宣传,督促师生员工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规范,提醒电动车所有人定期检修蓄电池电气线路。邀请消防救援等部门进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推动形成“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引导。各分院、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对于保障校园安全、护航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本单位师生及教职工家属,以及所属单位管理人员的动员部署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分院、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切实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设施)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整治及责任区车辆有序充停管理。

  (三)严格督查通报。学院将对电动车违规充停等行为进行定期检查、随机督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针对校园内发生因电动自行车充停不规范充停导致的火灾事故,进行事故倒查分析,如发现有基础信息不全、宣传教育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13

  为净化校园交通环境,规范交通行为,防范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校园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二、专项治理工作主要任务

  1、充分结合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的教育宣传。

  2、通过专项治理使广大师生清楚明白超标、无牌照、假牌照等违法、违规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校园骑行。

  3、通过专项治理使广大师生清楚明白须尽快按交管部门要求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手续。违规电动自行车须尽快自行处置。

  3、各单位、各部门、各学院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须到学校保卫处进行报备,按要求张贴专门标识。

  4、联合交管部门,开展现场宣传和纠察,依法、依规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未进行登记、未悬挂号牌、改装加装、带蓬打伞、违规载人、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1、保卫处负责协调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各学院、各部门、各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教育。

  2、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将通报相关单位,作为年终文明单位考评依据。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14

  近年来,我校电动自行车数量快速增长,因电动车不合规以及骑行、充电、停放不规范而引发的交通、消防等安全隐患问题日益突出,给校园环境和秩序带来不良影响。学校结合实际,决定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原则和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文明有序、分类管理、禁限结合、服务师生、保障安全”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清除校园违规车辆,整治电动自行车骑行不规范、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等现象,实现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规范、有序、可控”的目标,推动形成校园绿色、文明、安全出行新风尚。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

  各单位迅速传达落实通知要求,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所属师生员工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形成正面引导。

  2.清理整治阶段

  (1)自行清理

  师生员工及从业人员自行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标电动自行车自行移出校园进行处理。

  (2)集中清理阶段

  保卫处联合交通警察对校内超标、无牌、无证、假牌、套牌和废旧电动自行车开展清理工作,对违规电动自行车进行暂扣, 对能证明正当来源的车辆,车主应在20xx年6月22日—6月30日领回立即移出校园自行处理,凡在规定期间内无人认领的无牌等违规车辆将视为僵尸车,保卫处将进行清运出校。

  3.申请办证阶段

  (1)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校园通行证车主需将电动自行车骑行至现场,同时提供《南昌工程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领表》、电动自行车登记证、身份证及校园一卡通原件用于核验,提交复印件用于留存编号。无一卡通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办证地点及具体时间安排

  教职员工办证地点设在保卫处208办公室,学生办证地点设在学生公寓一站式服务中心。

  4.长效管理阶段

  (1)规范区域管理

  后勤保障处负责集中充电桩建设及维护、对教师家属区及食堂周边电动自行车停放的规范管理,保卫处负责行政楼及教学楼周边、图书馆负责图书馆周边、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社区范围内、其他相关单位负责相应楼宇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的规范管理。

  (2)违规专项治理

  保卫处组织人员到主要交通路口开展超速、超载、无通行证车辆整治工作,对没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禁止在校园内行驶,同时对电动自行车占道停放、违规充电、三人一车超员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向所在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纳入年终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并提交相应职能部门对违规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教职员工、从业人员离职后、学生毕业后要及时将所属电动自行车自行移出校园进行处理。保卫处每年春季开学初开展电动自行车年检工作,日常巡查发现违规电动自行车及时清理。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安排和职责分工,开展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整治实效。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秩序,强化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学校按要求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时间

  根据上级规定,本次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为20xx年5月-20xx年12月。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在校园内行驶使用的所有电动自行车。

  三、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校园电动自行车未办理牌照和未进行校内专项登记挂牌的`;

  2.校园电动自行车未在室外专用充电棚进行充电的;

  3.校园电动自行车入室入楼充电行为;

  4.校园电动自行车乱拉乱接电线充电和飞线充电的行为;

  5.校园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区域的行为;

  6.校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公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公共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的行为;

  7.将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拆卸上楼入室的行为;

  8.电动自行车非充电状态下占用充电位和非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棚的行为;

  9.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过长、充满电后未及时拔离插座及各类过载充电行为;

  10.购买使用“三无”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和擅自拼改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的行为;

  11.骑行电动自行车带人和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

  12.校园内骑行电动自行车速度过快、违规行驶、逆行行驶、不礼让行人、未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等行为;

  13.其它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行为。

  四、专项整治的方式

  坚持职能部门校内专项整治和属地管理机构校内外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相关要求

  1.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在日常使用和骑行电动自行车避免出现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的行为;

  2.广大师生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应按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在校所有的电动自行车应主动到保卫处进行登记挂牌;

  3.在校园内使用和骑行电动自行车过程中自觉服从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的引导和管理。

  4. 对未按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不服从专项整治管理的行为和违规改拼装车辆及在整治工作中违反规定的,屡教不改的车辆将采取相关措施,直至取消车辆入校资格。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进出校门、停放、骑行、充电等行为,防止发生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即日起,开展学院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现就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

  坚持“防治并举、管控结合、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依法管理、减量控标、引导服务”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

  (一)依法治理。依据公安部门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杜绝无牌无证和非法拼装车辆校内行驶。

  (二)加强教育。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员工树立遵章守法的意识,积极参与治理行动,自觉配合清理超标、无牌、老旧电动车,杜绝室内充电等不安全行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行驶规范,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和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服务保障。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为师生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深入师生,认真调研,积极走访倾听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制定科学合理方案,加强第三方共享企业服务保障,即满足师生员工出行需求,又符合校园交通安全规范,形成多方共赢局面。

  二、工作步骤

  采取“教育先导、多措并举、分步推进”的方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分步骤推进电动自动车治理工作。具体分为以下3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本学期寒假前,宣传发动、自主清理。

  1.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学院例会、主题班会、团生活、部门会议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教职工队伍要率先垂范,争当文明交通模范,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文明骑行、规范停车,并做到率先清理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自行车。有关职能部门在校园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校广播站、宣传栏、校园网站、电子屏、微信公众号、QQ群、宣传横幅等,倡导师生员工文明出行,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2.自查自纠、文明督导。各部门(单位)要引导教育师生员工在电动自行车治理缓冲期内,对不符合上路要求的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车自行进行处理,要求师生员工不得购买不符合公安部门报牌条件或非法电动自行车。建立台账,统计部门(单位)内合标、不合标电动自行车数量。充分发挥学生志愿者队伍,对校内骑行违规电动自行车予以劝导,规范停车、充电秩序。全体师生员工要利用寒假期间,对不符合上牌条件、无牌无证等的电动车自行清理出校。

  3.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依法依规对校园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整顿。教育和引导师生员工承担应尽的安全责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各部门(单位)要与师生员工签订不使用违规电动自行车承诺书,倡导文明出行、健康出行。同时,各二级学院可将不使用违规电动自行车与学生推优入党、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先、奖学金评选等工作挂钩,各部门(单位)视情将不使用违规电动自行车作为部门、单位安全稳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前置条件。

  第二阶段:从20xx年第二学期开学至20xx年8月31日,加强服务,规范管理。

  1.自主上牌、集中上牌。督促师生员工对符合公安部门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自行前往上街(高新区)交巡警大队办理挂牌手续。学校将适时邀请上街(高新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来我校旗山校区现场集中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

  2.规划车位、配套管理。按照学校实际情况及消防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合理规划校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规范校园道路、学生宿舍区、教学楼周边、各学院等公共场所车辆停放。在现有基础上,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维护管理,杜绝室内充电、违规停放现象。

  3.登记备案、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登记备案,由各部门(单位)审批,报保卫部门备案通过后发放福建工程学院电动自行车通行牌照(校内通行标识)。学生的通行牌照有效期至毕业离校止,教职员工的通行牌照有效期限为在校工作期间。

  第三阶段:20xx年9月1日以后,常态化管理

  1.分类整治,逐步清理。20xx年9月1日起,只允许有校内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进出校园,并在校内行驶。对于不符合校内挂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只出不进管理。对于学生未能及时清退校园的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自行车,按学院实行集中停放,利用假期等时间,自行退出校园,在此期间不得在校内骑行。

  2.警校联动,依法查处。集中无牌无证无主超标电动车,公示时限,自行清理出校园;联合上街交巡警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清理校园超过时限未自行清退出校园的无牌无证超标主电动自行车。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规电动车校内骑行,予以暂扣、登记备案,并交由二级学院、部门(单位)处理,同时列入二级学院、部门(单位)年度综治考核内容。

  3.常态管理,文明出行。巩固校园电动自行车整治成果,常态化管理校园电动自行车,加大检查频次,按时统计、通报各部门(单位)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违纪行为,指导第三方共享企业加强服务保障,规范共享车辆停放。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巡视检查,就各部门(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个别不履职、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追究责任。师生员工骑行电动自行车应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和福州市有关规定,做到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共识。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关系到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新一轮“平安校园”巩固建设。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形成共识,认真抓好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管理,保障安全。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对交通安全行为进行规范引导,严格管理本部门(单位)师生员工电动自行车的购买、上牌、骑行、充电、停放,坚决杜绝校园内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三)突出重点,齐抓共管。要重点遏制校园内使用违规电动车和违规停放、室内乱充电行为,形成全校上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即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又要耐心引导,细致服务,切实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17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平安和谐的校园氛围,确保全校师生员工校内交通及人身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自20xx年5月下旬起开展校内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师生安全为本,全面落实“控制增量,逐年减少”的工作要求,实现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趋于规范、停放秩序明显好转、校园道路通行安全、师生员工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专项治理启动

  1.全校动员。由党政办公室下发本方案,全体单位组织学习落实并传达到每位师生,中交财信建设和运营方以及所管辖的营业网点人员由后勤处负责。

  2.专题报告。6月上旬,邀请聊城市公安局交警做安全教育专题报告。

  3.各单位宣传发动。5月26日-6月5日,各单位根据学院要求进行宣传发动,通过网站、微信、宣传屏(栏)、条幅、展板等迅速开展专项教育和宣传工作。学生工作处牵头制作主题教育班会PPT,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骑行戴头盔、文明骑行、单人单车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通过召开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职工大会等,迅速传达学院要求并及时开展主题教育和引导,确保每名师生了解专项治理的目标要求。

  (二)信息摸排建档、挂牌

  1.信息摸排,建立台账

  各单位对现有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逐一摸排并建档,详细掌握有电动自行车人员信息情况,无交警部门颁发正式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统计。

  2.审核信息,统一挂牌

  各单位根据建档情况,经学院保卫处审核通过,对非毕业生按年级统一配发校内电动自行车牌;对20xx届毕业生电动自行车不予挂校内牌。自20xx级新生开始,不再允许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不再发放校内电动自行车车牌。

  (三)各单位清理

  1.无牌电动自行车自行清理。6月5日前,各单位告知师生员工把无牌电动自行车骑离学校,自行处置。

  2.20xx届毕业生离校前将电动自行车自行骑离学校,自行处置,不准卖给在校生。

  (四)学院专项治理

  1.学院集中处理。6月6日起,对校园内无牌电动自行车,保卫处统一集中存放,并通过各单位告知师生在十日内凭单位证明可去领取并及时自行处理(骑离学校)。对于限期内不领取和处理的,学校将于6月16日后集中处理。

  2.学院综合治理。保卫处在校内就骑行戴头盔、单人单车、无牌车辆、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等进行集中检查治理,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对初次违反规定的学生,由学生工作处通报相关系,由系对学生批评教育;两次及以上违反规定的学生,由学生工作处会同系给予全校通报、警告处理。对初次违反规定的教职员工由人事处通报给相关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两次及以上违反规定的教职员工,由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给予全校通报。对中交财信建设和运营方以及所管辖的营业网点人员,由后勤处负责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院工作部署上来,早行动、快行动、真行动,确保治理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单位要对标对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重点,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确保治理工作有序高效。

学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18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结合学院20xx“校园安全月”重点工作,决定自即日起,在我院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杭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上牌、驾驶、停放、充电等环节管理,严禁“无牌”、“非标”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杜绝电动自行车校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情况;落实“一人一盔”,杜绝违规带人和不佩戴头盔行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校园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具体措施

  (一)禁止各类不符合校内上路要求的电动自行车通行校园。

  学院将于20xx年12月18日起,全面禁止无有效正式校园通行证及无有效杭州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和在校内行驶。

  (二)查处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校园通行证或杭州市号牌的行为。

  保卫处将加强巡查,一旦发现使用伪造、变造校园通行证或杭州市号牌的行为,将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永久取消违规车主办理校园通行证的资格;

  2.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追究违规行为人的相关责任。

  (三)规范校内骑行、停放、充电行为。

  1.校园内严禁电动自行车骑车带人(12岁以下儿童除外),骑行时必须戴头盔。

  2.外来人员、教职员工、学生及服务单位人员骑行电动自行车经过门岗时须配合门岗保安人员管理。

  3.电动自行车须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

  4.电动自行车不得加装车篷、车厢、支架、座位、挡风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禁止行驶中拨打、接听电话,禁止单手驾驶等危险行为。

  5.电动自行车校内充电必须在指定地点,严禁私拉乱接。

  6.电动自行车严禁进入田径场、篮球场等体育场地,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教学楼、实验实训室、学生公寓、体育场馆等室内场所充电和停放。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1.牢固树立人人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广大师生员工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2.对校内使用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的:包括骑车带人(含骑行人、乘坐人)、未佩戴头盔、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首次发现违规将给予警告,并开具非机动车违规行为告知单,责令签订安全承诺书。第二次违规将对车辆进行锁车7天,并通报使用人部门或二级学院,解锁时须由车主本人提交书面保证书并由辅导员签字;累计达到三次违规将吊销校园通行证并取消车主上牌资格,该车辆不允许再进入校园。

  3.对校内电动车私拉乱接进行充电的,一经发现,保卫处可做扣留充电器、接线板等物件处理。

  4.对校园内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废弃车、“非标车”,保卫处将进行集中清理、存放,对超过一个月无人认领的`车辆,保卫处将按无主车辆联系车管所定期报废处理。

  5.凡因电动车违规行为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发生火灾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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