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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高考报名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09-11 15: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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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高考报名工作方案通用(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高考报名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高考报名工作方案 篇1

  为做好20xx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20xx年高考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一)或(二)的有关条件:

  (一)本省户口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xx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为全职引进在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C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其法定监护人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D类、E类的高层次人才。

  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以上1至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即民办本科或独立学院,下同)及高职专科学校。

  (二)外省户口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

  2.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

  3.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3”报考条件)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有”报考条件)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读时间从20xx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xx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而不符合以上第(一)款1至4项之一,但符合第(二)款异地高考报名条件中1至2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参照异地高考相应政策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对于因特殊情况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的有关规定,受报考批次限制的“异地高考”考生,经本人申请,我省可协调回流出地报考。

  (三)20xx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

  我省20xx年高考报名分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网上报名及缴费”两个步骤进行:

  (一)提交材料时间

  20xx年11月16日至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申请报名参加我省20xx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含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残疾考生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以及少年班等,下同)应于以上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地点提交报名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xx年11月16日至21日,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凭报考卡进入高考报名系统,填报本人报名信息;网上缴纳各项考试费用的时间截止20xx年11月24日17:30。

  三、报名地点

  (一)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本人毕业学校报名。

  (二)在我省有常住户口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往届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三)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考生,在本人就读高中毕业学校报名;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在本人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四)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本人定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申请报名。

  (五)我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我省)借考的申请。

  四、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考生本人持报名须提交的材料、申请加分材料、申请优先录取材料和申请少数民族预科班及民族班报考资格材料(详见附件1-4)到报名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接受报名点对本人所提交材料的检查,并领取报考卡。

  (二)现场采集个人身份信息

  在我省有常住户口的中职生、往届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生等到市县招生办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期间,需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到市县招生办采集身份证上的'照片和近照。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的照片已在建立高中学考考籍时采集,无须再采集。

  (三)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省考试局网站,凭报考卡上的卡号、密码和验证码进入高考报名系统,按照《20xx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说明》(详见附件5)要求,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逾期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或操作失误而造成信息错漏,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报考卡,其卡号、密码、验证码、数字签名私钥和个人二维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的依据,因遗失、转借他人或泄漏报考卡信息等造成个人报考信息、志愿信息等被公开、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填报考试科类及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20xx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设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共三个科类,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其中一个科类报考。同时,每位考生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其中3个科目报考。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艺术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一个类别(专业考试类别分为: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艺术校考)。音乐类、表(导)演类考生,还须选择专业方向,音乐类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内填写备考曲目。具体以我省印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为准。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体育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专项技术考试的一个项目,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为: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须在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等四种泳姿项目中选择一种)。仅报名参加体育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选择“体育单招”选项。

  (五)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高考报名继续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各项考试费用(含普通高考统考及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艺术专业、体育专业、体育单招文化课等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在缴费过程中考生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方可退出。

  (六)签订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在网上报名时,所有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并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报名点(招生办或学校)打印《20xx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核对,并签名承诺本人网上所填报的信息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五、资格审查

  20xx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班及民族班报考资格的审查确认工作,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职责分工,继续实行“按部门、分项目”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市县要成立普通高考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学籍审查

  各市县教育局要成立由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教育纪检监察、招生考试等部门以及各有关学校负责人组成的学籍审查工作小组,协调有关部门,严格做好在本市县就读及报名的所有考生的各学段学历、学籍和实际就读经历情况的审查。

  (二)户籍审查

  协调公安部门做好落户或居住在本市县的考生和监护人等有关情况的审查。负责将户口在本市县的考生及监护人的户口信息名册、考生提交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在本市县居住的异地高考考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有关户口、居住信息名册和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或暂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或佐证材料分类汇总,并移交公安部门审查,坚决打击户口造假行为,严把高考报名户籍审查关。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在校补习的往届生由补习学校,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记入《20xx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四)其他材料审查

  1.各市县招生办指定专人做好残疾考生信息采集、报送工作,会同残联部门、医院对残疾考生提交的合理便利材料进行初审,于20xx年1月10日前将《20xx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及初审的有关材料报送至省考试局。

  2.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及海南医学院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专科医学生培养项目计划、海南师范大学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计划等报考资格的审查,由各有关市县招生办根据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结合公安部门对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审查的结果、考生学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

  (五)审查结论

  各市县招生办要根据有关部门对考生的学籍、学历和就读情况、考生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和缴纳社保等材料的审查意见,依据报名条件,在20xx年3月31日前对考生报名资格做出“同意报考”或“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同意报考,但需待审不限报资格”“不同意报考”的审查结论,并分类造册报经市县教育局分管招生的负责人审批后,由市县招生办主任在报名系统上做出审查意见。20xx年4月1日后,考生可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资格受限和“不同意报考”的考生,市县招生办应通过书面或其它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确认。

  六、资格公示

  各市县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按要求翔实、准确、及时公示考生资格。要认真落实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优先录取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班及民族班报考资格、特殊类型招生报考资格、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以及“异地高考”考生等信息在省考试局、市县教育局、高中毕业学校(含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通过网络、宣传栏公告等为考生提供多种举报渠道,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在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届考生由市县招生办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同班同学”名单及班级同学电子相片,加盖公章后,在考生所在学校和班级张榜公示,其余考生的报名资格及电子相片在各市县招生办的办公地点公示。报名资格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6个学期的就读班级、审核结论及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等,并在学校内和报名点设立举报箱。考生相片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相片、报考卡号、姓名、性别、相片采集人及市县招生办举报电话等。享受加分、不限报和优先录取资格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毕业学校、民族、享受加分项目、法定监护人姓名、审查部门责任人和审查部门的举报电话等。市县招生办和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必须保留至20xx年8月底,省考试局网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xx年12月底。在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受理考生及其他人员的举报。

  七、考生体检

  高考体检工作是报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的体检结论是高等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均须根据报名所在市县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或复检的结论不予承认。我省高考体检时间定于20xx年2月28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和体检地点由各市县确定。

  各市县要成立由教育局牵头,卫健委、招生办、体检医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管理本市县的体检工作。高考体检工作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体检工作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各市县在体检中遇到有关体检标准、技术性、业务类问题的指导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进行终检裁决。

  各市县教育局要组织对体检、复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在20xx年4月15日前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20xx年4月30日前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终检。20xx年6月20日前,我省将组织体检不合格考生再次进行体检,考生体检前须签订承诺书,如体检结论仍为不合格,则不给予投档。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考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是做好招生考试的前提基础,各市县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县实际,制订本市县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特别是要深入梳理总结往年存在问题,认真完善工作机制,抓实抓好报名组织工作。要加强有关人员教育培训,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和工作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及时参加报名。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服务保障。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各市县招生办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异地高考考生、残疾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名点的醒目处张贴报名办法、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具备加分资格以及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考生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以优质热情的服务、务实高效的作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赢得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三)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整治。各市县教育部门、户籍审查工作的相关规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力度。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学籍规范管理和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转学相关规定,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坚决杜绝空挂学籍行为。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学籍和教学管理的监督检查,利用学籍、考籍等数据信息关联比对报名信息、深入学校和班级排查,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坚决杜绝出现“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册”的情况。教育部门要协调公安部门组织查实外省户口迁入专项审查工作,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迁入的户籍,一律严肃处理。严密防范和打击违规获取我省学籍、户籍和高考报考资格行为,维护高校考试招生秩序。

  (四)严厉查处违规行为。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严格实行问责制。各市县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是学籍、户籍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市县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通过违规迁移的户籍学籍、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以及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

学校高考报名工作方案 篇2

  为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统筹各级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宗、卫健、医疗保障等部门具体实施。各地要及时成立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行普通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查,认真做好普通高考报名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地(州、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地普通高考报名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及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查工作。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和高中阶段实际就读情况的核查,将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核查情况作为考生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二)公办普通中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职责

  1.各公办普通中学具体负责在本校有三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完整三年高中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具体信息采集等工作。

  2.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县(市、区)所有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具体信息采集等工作。

  3.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本地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三)各级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户籍信息审查工作。认真核对居民户籍等有关登记项目信息的一致性,严格核查《自治区20xx年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户籍审查登记表》)中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与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是否一致;对迁移户籍的,须仔细核对迁入时间是否属实。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考生本人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户籍审查登记表》背面。凡是违规、违法办理户籍迁移落户的,一律不予受理,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属于社会人员伪造的,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属于公安系统内部违法乱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要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补办等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考试,积极配合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户籍复核工作。

  (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技工类学校毕业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查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来疆务工随迁子女父母的社保缴纳情况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来疆务工人员社保缴纳制度,方便来疆务工人员快捷缴纳社保。

  二、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自治区20xx年普通高考、提前单独招生及“三校生升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包括参加保送、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障考生提前单独招生、自治区普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含直升专)等考生,均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艺术类(含报考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艺术加试”并选择加试专业类型;报考体育类(含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体育加试”。否则,影响考生正常参加相关专业统考或校考的,责任自负。

  参加自治区普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直升专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区内考生。自治区20xx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须在20xx年12月20日前结束,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须在20xx年11月25日前结束。报名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考生须按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各地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方式及流程由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后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由各报名单位及时反馈考生本人。

  (二)新疆中职班毕业生。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如回疆参加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考试,应统一在就读中职学校参加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办班学校负责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电子摄像、采集信息等工作。自治区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新疆中职班毕业生网上报名信息的复核上报、考场编排、考试组织和志愿填报等具体工作。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考生特征”必须选择填报“新疆中职班”。

  四、报名条件

  (一)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20xx年普通高考时间计算,下同),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普通高中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有三年的学籍档案,有连续三年的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出生落户在新疆且户籍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

  (3)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小学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并有相关学籍证明材料,有小学或初中毕业后到区外艺体类中职学校就读的证明材料,考生可回新疆报考艺术、体育类等特殊类型院校(专业)。

  (4)考生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5)考生父亲或母亲是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供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手续证明),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考生是普通高中在籍在读学生,学籍须在20xx年9月30日前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并连续实际就读,经考生就读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

  (6)考生父亲或母亲是区外地级以上(含地级)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在援疆工作期间,考生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普通高中在籍在读学生,20xx年9月30日前学籍转入我区,并在疆内普通高中连续实际就读两年(高二、高三),允许在疆报考,由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由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就读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

  (7)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四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8)新疆高中班往届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普通高中阶段在新疆高中班连续实际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高中班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9)新疆中职班毕业生须有其所就读省市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新疆中职班连续实际就读三年(含第三学年实习);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报名参加“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考试,但两者不能兼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参加相关省市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后,不得参加我区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升高职”单独考试和普通高考。

  (三)其他

  1.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不得无故拒绝其报名。普通高中三年学籍完整的应届毕业生,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就读所在普通高中证明学籍条件属实、户籍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籍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的,可在就读普通高中所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地、各部门要为考生报名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尽量减少人员跨地州流动。各地应相互配合加强对此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服务。

  2.未在南疆四地州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三年实际就读的考生不享受南疆照顾政策。未在对口援疆受援地报名的考生不享受当地的对口援疆政策。

  3.在新疆定居并符合学籍及就读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4.符合我区高考报名条件、需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合理便利予以支持帮助的残疾考生,须按规定填写《自治区残疾人报考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件和材料。申请使用盲文试卷的盲人考生须签订同意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盲文试卷的承诺书。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社区、街道办事处鉴定。考核意见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自治区20xx年普通高考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相应栏内。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罚、处罚期内的;

  (三)违反自治区相关法规、条例,正在接受相关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报考军警公安类或提前批次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还须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类别的考生还须按招生高校要求进行专门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六、计划类型、考试科目

  (一)普通高考计划类型、考试科目

  1.计划类型

  自治区20xx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设“普通类”和“单列类”两个类型。“普通类”招生计划面向各民族考生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面向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报考。

  2.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科目

  ①“普通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除外语科目外,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科目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听力部分为必考内容,其成绩不计入高考外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录取参考由高校决定。试卷笔试部分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笔试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外语科目不组织口试。

  ②“单列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或民族语文。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选择应试民族语文科目的考生,不兼报“普通类”,单独设置招生计划。

  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与“普通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及要求相同。

  选择应试民族语文科目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民族语文。其中,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民族语文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

  (2)专业课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所报考高校要求参加自治区统考或校考。

  (二)“三校生升高职”计划类型、考试科目

  1.计划类型

  自治区20xx年“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设“普通类”和“单列类”两个类型。“普通类”招生计划面向各民族考生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面向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报考。

  2.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科目

  “普通类”和“单列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均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所有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

  (2)专业课考试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校考。

  七、报名信息采集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生成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信息,用于普通高考及网上录取。报名信息采集时,考生须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中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网上报名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各报名点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对本地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统一采集,并将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留存备查。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将本地采集汇总后的数据库按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八、系统安全保障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报名系统安全,确保全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安全平稳。

  (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落实网站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网上报名系统安全顺畅运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网站要有防火墙、防病毒、防攻击等安全保障措施,并使用专业的安全专用产品。及时排查网站风险漏洞,严防网站网页篡改、黑客病毒和木马间谍程序。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网站发生较大、重大安全事件时,要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报告。

  (二)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确保考生报名网络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清理。要指导考生按规定流程和程序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并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考生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或公布。

  (三)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本人填报信息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防止他人盗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流程进行操作。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学校高考报名工作方案 篇3

  我县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能按时完成我县报名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成立凌云县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凌云县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全面工作,研究解决高考报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查处报名工作中违纪违规事件。

  (二)成立凌云县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指导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报名站要提前安排专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名工作公平、公正,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社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负责,在校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报名站负责;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站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学校负责。建立联审联查、共审共查机制,加强对接民宗、公安、卫健、残联等有关部门,争取部门的配合、支持,提高资格审查工作效率。加大对重点人群的资格审查力度,并切实做好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考资格认定工作。

  各报名站要成立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制定资格审查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审查工作明确到人,严格执行四级审核(即:报名站审核-县招生考试管理审核-市招生考试院审核-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制度;建立AB岗复核机制。各报名站对考生报名资料要安排双人复核,复核人员要在考生材料上记录审核结果并签字以示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报名对象、时间、条件、地点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对象

  1.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的考生

  统考包括文化统考、艺术统考、体育统考、外语口试等,统考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2.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

  分类考试招生包括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全国统考免试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单招等不通过统考录取的招考形式。

  (二)报名和确认时间

  我县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为20xx年10月23日10月31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时间同步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名地点

  1.网上报名路径

  考生可选择电脑端或手机端两种路径报名。

  (1)电脑端报名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手机端报名

  考生使用手机登录“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报名。手机扫描20xx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路径见电脑端报名)登录页面的“广西高考”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

  如果因为手机版本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手机端报名,可使用电脑端继续完成报名。

  2.现场确认地点

  (1)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开设4个报名站,报名地点分别设在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凌云县中学、凌云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百色市鸿顺高级中学。

  (2)符合报名条件的我县普通高中在校生和中职学校在校生可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考生到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报名。学校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在校生报名;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接收历届生报名。

  (3)各学校报名站在接受户口不在本县辖区内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百色市招生考试院和凌云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同意,由百色市招生考试院和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该考生的报考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进行复核,并签字以示负责。

  (四)报名办法

  报名流程、考试科目选择、有关表格的填写、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以及有关申请合理便利;各学校(报名站)须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规范、严格执行。

  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须于20xx年10月21日前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并生成、下发学校账户;凌云中学、县职教中心及鸿顺高级中学报名站须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并生成、下发班主任账户。

  (五)考生思想政治考核板块

  该板块供非20xx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由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意见,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社区无法提供,则由考生本人向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非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需要在报名前签订在报名系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体检工作

  所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全国统考考生和其他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全县高考考生体检工作由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与县卫生部门协商作出安排。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并要求复检的考生,将由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于20xx年3月10日前安排在凌云县人民医院统一进行复检,市招生考试院不再安排复检。复检后仍有异议的考生,于20xx年5月上旬前提出终检申请,由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终检,终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没有按照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向市招生考试院申请终检。终检工作在20xx年5月上旬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终检申请手续。具体体检方案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报考收费

  由报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时间及办法。

  文化统考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将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通知;广西艺术统考报考费、广西体育统考报考费、英语口试和小语种口试报考费在高考报名时需一并通过网上缴纳。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文化考试报名考试费

  1.文化统考考生

  (1)报名费:30元/人。

  (2)考试费: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结束后,按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2.参加分类考试招生但不参加统考的考生按30元/人缴纳报名费(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招生免收报名费)。

  (二)全区体育统考报名测试费

  报名费:35元/人,测试费:30元/人﹒科。

  (三)全区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

  1.戏曲类报名考试费由省级联考或校际联考组考单位收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其他类报名费:35元/人,考试费:30元/人﹒科。

  (四)外语口试考试费

  1.英语:60元/人。

  2.小语种:40元/人。

  所有费用均通过网上缴纳,文化统考考试费缴费结束后,已缴费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学校高考报名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报名类别

  我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分为普通类(包括物理科目组、历史科目组)、三校生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1类。

  报名时,普通类考生要确定选考科目;普通类兼报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以下分别简称“艺术生”“体育生”,艺术和体育不能同时兼报)要分别确定艺术类专业选报科类和体育类专业选考科目。

  艺术生、体育生如果专业考试不合格的,则不能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艺术生、体育生均可凭文化成绩参加普通类专业录取。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江西省申请报名:

  1.具有江西省户籍;

  2.外省户籍在江西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已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实际就读一年以上;

  3.外省户籍具有江西省中专、技工学校连续3年学籍的20xx年应届毕业生;

  4.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或在江西省高中毕业的港澳台籍考生。

  (二)报考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或领军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计划等招生的初、高中在校生,须先通过招生高校的考核,其高考成绩仅对有关高校上述计划单独录取有效。

  (三)三校生类报名要求:

  1.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省内初中毕业生招收3年制的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可以报考三校生类或普通高考,但二者不能同时兼报。往届毕业“三校生”(含一年制中职生、非3年制中级工技工院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三校生类,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普通高考。

  2.面向省外初中毕业生招收的“三校生”不得报考三校生类,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普通高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得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或领军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计划等报考资格的学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在外省参加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

  (一)统一报名时间。江西省20xx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9:00—7日17:00。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县考试中心”)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尽早启动在校生集体报名的信息采集工作。网上报名期间,县考试中心须设立县级报名点,在正常工作时间现场受理考生报名申请。

  (二)补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错过统一报名时间的,可于20xx年2月26—29日,向所在县考试中心申请补报名(不含艺术生、体育生),采集相关信息,并按时完成网上补报名及缴费等手续。

  四、报名地点

  各县考试中心统筹属地各类学校设置高考报名点,并指导学校做好学生集体报名组织工作。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所在地县考试中心可要求其设立报名点。未设报名点学校要协助县考试中心做好报名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

  (一)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本校报名点申请报名,往届毕业生可在原毕业学校或户籍地县考试中心报名,也可在户籍地设区市考试中心指定报名点报名。同等学力人员在户籍地县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二)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在学籍或居住地县考试中心申请报名,江西户籍在省外就读的随迁子女考生到户籍地县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三)在江西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到定居地或学籍地县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四)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申报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必须确保其户籍、学籍、报名、实际就读地均在实施区域的同一县(市、区)。

  五、考试科目

  (一)文化考试科目

  1.20xx年开始,高考统招录取本科、高职(专科)的文化考试科目及成绩计算一致。普通类(含艺术生、体育生)文化考试科目实行“3+1+2”模式,由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3”为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3门,满分值各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1”为首选科目,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满分值10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2”为再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满分值各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2.三校生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满分值各150分。

  (二)专业考试科目

  1.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前6个科类中,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戏曲类可以单报,也可以兼报前6个科类中的一类。

  2.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实行全省统考,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

  3.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音乐教育类三个方向,三个方向可以单报或兼报,选报音乐教育类方向的视为兼报了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两个方向。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三个方向可以单报或兼报。

  4.体育类考生,只能在足球、篮球中选择一个选考科目。

  5.报考运动训练或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关项目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六、报名程序

  所有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包括保送、强基计划、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或领军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或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高职单招、职教师资单招、残障考生单招、中职技能竞赛获奖免试生等各类形式招生的考生均须按照相关程序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申请。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按时到县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并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应在20xx年6月9日后)、学籍证明(毕业证)、思想品德考核鉴定表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现场工作人员审验。

  1.20xx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或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3.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交就读学校开具的实际就读证明、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监护人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或领军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计划等考生须提供招生高校出具的报考资格书面证明。有关中学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少年班。

  5.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同时提交由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6.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在报名时向县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7.所有考生须提交思想品德考核表。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情况可由就读学校统一提供,社会考生可由所在单位或户籍地乡镇(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鉴定,鉴定表样可在报名网上下载。鉴定单位或部门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二)资格审核。报名点工作人员须认真核验考生提交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各项信息,根据户籍信息确认其是否属于农村考生身份。

  (三)信息采集。报名点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基本信息后,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逐一采集考生图像。采集的考生图像信息将与公安部门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未通过比对的考生需重新采集。

  (四)领取密码。考生完成报名申请、材料交验、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报名密码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保密。

  (五)校验信息。20xx年11月8日前,各报名点完成考生信息审核、校验。11月9日前,各县考试中心审核提交考生报名数据。

  (六)报名缴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经报名点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完成后不予退费。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江西银行扫码支付(支付宝、微信)、江西农商银行扫码支付(支付宝、微信)、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的网银支付。

  网上缴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规定执行,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七)信息确认。20xx年12月20日前,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组织考生核对本人表中的各项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确签后由县考试中心统一保存,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

  (八)信息修改。考生报名信息将涉及高校录取资格审核,考生应对本人各项报名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更改。报名结束后,需更改信息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考试中心申请。

  1.报考信息修改。报考艺术类专业修改时间为20xx年11月15-17日,报考体育类专业修改时间为20xx年1月29-31日,文化选考科目修改时间为20xx年4月1—3日。

  2.其他信息修改。考生身份及照片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xx年4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其中修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的,由县考试中心重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修改;修改照片的,由县考试中心审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重新采集图像;涉及应届或往届、政治面貌、个人简历、个人特长、联系方式等信息修改,由县考试中心审验后在报名信息系统自行修改,原则上不晚于20xx年6月6日。

  3.确认信息修改。县考试中心确认考生修改信息后,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申报材料由办理及审批人签字后留存备查。

  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实行分类分级负责,各级考试机构应在报名结束后进行专项布置。针对特殊类型招生,要严审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和复验工作。需要公安部门协助核查的考生是否为农村户籍的,由考试机构向同级公安机关申请协查。

  (一)县考试中心应根据考生不同毕业类型,分别会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技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或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考生资格核验。

  (二)随迁子女的报名资格由县考试中心负责审查,考生除提供实际就读及学籍证明外,还须提交其监护人在当地的居住证(或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等)等证明材料,由县考试中心留档一年备查。

  (三)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督导各县考试中心按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对随迁子女、三校生类等考生资格开展重点复查。

  (四)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有关报名点资格审核登记工作进行抽查,对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普通高校在籍生、在外省重复报名等考生进行筛查,对报考高校专项、少年班考生的资格进行抽查。

  八、考生体检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县考试中心组织的高考体检,未参检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体检工作原则上于4月底前完成,体检费(60元/人)由县考试中心组织代收。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以及与报名资格审查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大力宣传。各地要广泛宣传报考政策,特别是外省籍随迁子女报考政策、报考专项招生的户籍学籍具体要求、文化考试选考科目、艺术专业选报变化等事项。

  (三)规范管理。各地要规范报名点设置工作,各普通高中、有关中职、技工学校应该按属地县考试中心要求设置报名点,组织开展好本校毕业生报名工作。

  (四)加强培训。各地要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五)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实行问责制,学校(报名点)、县考试中心为责任主体,实行“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出现失职渎职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

学校高考报名工作方案 篇5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级中学毕业满3年且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符合本通知附件所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相关户籍、学籍等管理要求;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省内院校专升本除外),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本通知附件所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相关户籍、学籍等管理要求的考生。

  二、报考类别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分为文史类、理工类和高职院校单考单招三大科类。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的考生在选择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同时,必须兼报艺术或体育类;所有报考文史类、理工类的考生可以参加我省20xx年春季高职院校单考单招,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报考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科类的考生只允许参加20xx年春季高职院校单考单招,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提醒考生在报名时谨慎选择。

  三、报名时间

  (一)省内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参加艺术类考试的省外就读考生,报考省内外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省内普通高校专升本、省内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xx年11月15日—30日。

  (二)省外就读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职学生毕业生报名工作须在20xx年1月20日前完成。

  四、报名地点

  (一)西宁市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高中学校报名点负责具有本校学籍和西宁市以上四区户籍的应届生报名;其他高中学校报名点负责具有本校学籍和本校所在考区户籍的应届生报名。

  (二)考区招办报名点负责具有本考区户籍的往届高中生、赴省外就读高中生、省内跨地区就读应届高中生、具有同等学力考生的报名工作,以及辖区内普通高校专升本、五年一贯制或“3+2”转段考生报名工作(由各高校招生办主动协调本辖区考区招办完成相关考生报名工作)。

  (三)报考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的应届中职生在就读学校报名,报考普通文史、理工类的应、往届中职生在户籍所在考区招办报名。参加了20xx年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的考生,在完成高考报名后,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于20xx年3月7日—15日到报考的省内高职院校完成信息登记,按照院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参加20xx年春季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

  五、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分步骤实施,具体如下:

  1.各报名点提前收取考生身份证件,使用“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和设备,统一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生成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并及时分发给考生。

  2.考生凭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按照《青海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要求,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3.进行考生照片和指纹信息采集,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于11月15日—25日到报名点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便于参加艺术类省级统考。

  (二)网上缴费。考试报名费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网上完整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在正式提交前,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三种方式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文化课报名考试费为每生每科次23元,按5科次收取(综合科目按2科次收取);蒙文、藏汉双语考生加收1科次《蒙语文》或《藏语文》报名考试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费、外语专业口试费、高职院校单考单招考试费用由院校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三)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采集结束后,各考区招办打印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考区应严格建立考生信息修改管理台账,并留存备查。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高考报名登记表》统一上交至考区招办,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未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高考报名登记表》无效。各考区招办应会同报名点全面审核、校验考生各项信息,严格实行A、B岗制度,确保考生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类型、考生特征、贫困专项报考资格等所有报考信息的准确完整。12月3日前,各考区招办完成本考区考生信息的审核校验工作(省外就读高中生的信息审核须在20xx年1月25日前完成)。

  六、考生体检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身体检查。体检工作由考区招办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在考区招办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并对考生体检结论的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工作应于20xx年3月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考区招办自行合理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招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公安、卫健、人社、民宗、残联等相关部门统筹做好高考报名工作,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安排进度,强化人员和条件保障,确保报名工作安全有序平稳进行。

  (二)加强报名宣传培训和服务力度。采取微信群、微信公众号、QQ群和考生告知书等有效方式,广泛宣传告知高考报名时间、报考资格条件、网上填报程序及有关政策要求,确保本辖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高考报名。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报名工作开始前,省招办将进行省级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报名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政策要求、熟练操作规程。

  (三)加强考生采集信息数据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填报和采集要求,做好考生身份证、照片、指纹、学籍考籍信息等采集汇总工作,加强采集信息的比对、审核、校验,防止考生信息错报漏报、缺采漏采,确保各类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认真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密信息采集流程,严防考生信息泄露。加强网络和信息采集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信息数据和网络设备“防篡改、防攻击、防病毒”等措施,确保高考报名信息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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