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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09-02 16: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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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1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家庭在暑期期间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充分照顾子女。为满足广大家长及学生的需求,本机构特制定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 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安全与健康。

  2. 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 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

  二、工作内容

  1. 安全管理

  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出管理、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

  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托管期间的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理。

  定期对托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性。

  2. 教育活动

  开设文化课程,如阅读、数学、英语等,巩固和提高学生的学科知识。

  举办各类兴趣班,如音乐、美术、体育等,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

  组织户外拓展活动,如夏令营、社会实践等,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社交能力。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服务。

  3. 家校沟通

  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在家的表现和家长的期望。

  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托管期间的表现和进步。

  邀请家长参与托管活动,增进家校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三、实施步骤

  1. 筹备阶段

  确定托管场所和设施设备,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组建专业的托管团队,包括教师、辅导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2. 招生阶段

  发布招生信息,明确招生对象、时间、费用等。

  接收报名并审核学生信息,确保符合托管要求。

  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实施阶段

  按照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开展托管服务。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安全与健康。

  举办各类教育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

  4. 总结阶段

  对托管服务进行总结和评估,收集家长和学生的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托管服务质量。

  整理托管期间的照片、视频等资料,制作精美的纪念册或视频。

  四、保障措施

  1. 人员保障

  组建专业的托管团队,确保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经验。

  定期对团队成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 物资保障

  确保托管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性。

  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器材,满足教育活动的需求。

  储备足够的食品和饮用水,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3. 制度保障

  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托管服务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建立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和处理。

  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每一个孩子提供优质的托管服务,让他们度过一个充实、愉快的暑假。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2

  为妥善解决部分学生暑期无人照管的问题,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社会公共服务,根据《xx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xx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支持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xx市教育局关于统筹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特制订《xx学校暑期托管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小学生暑期托管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是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城市发展更有温度、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小学生暑期托管工作坚持公益性原则,确保有需求的家长能够接受托管服务;坚持公平性原则,尊重家长意愿,鼓励本校教师、家长义工等资源积极为家长提供服务;坚持激励性原则,对参与暑期托管工作的教师、家长义工等适当补贴;坚持安全性原则,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主要事项

  (一)托管时间

  暑假期间拟开设四期托管服务,家长可以从中选择一期或多期报名:

  第一期:7月5日-7月15日(不含节假日)

  第二期:7月18日-7月29日(不含节假日)

  第三期:8月1日-8月12日(不含节假日)

  第四期:8月15日-8月26日(不含节假日)

  为给家长接送孩子提供便捷,暑期托管期间实施弹性离校,原则上为工作日8:30至17:30结束;对家庭按时接送仍有困难的学生,将延时服务。

  (二)托管对象

  xx学校在籍在校学生。托管学生以合班方式开展,每班40人左右。

  (三)收费标准

  1.暑期托管费用为每生每天24元(不含午餐费)

  2.午餐不能自行解决的学生,学校家委会将选择有资质的配餐公司提供配餐服务,餐费学生自理。

  (四)托管模式及内容

  学校暑期托管:按照“家长申请、学校汇总、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参与学生,根据实际人数统筹组班,由学校统筹安排教职工轮流负责,集中看护学生自习、阅读、适合的艺体活动及实践活动等。

  四、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学校召开校家委会会议,征求家委会成员意见建议,制定学校暑期托管方案,建立健全暑期托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召开班主任及全体教师会议,进行工作部署,传达学校暑期托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班级群转发方案,告知每一位家长暑期托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下发调查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

  2.强化监管。暑期托管服务切实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学校将做好托管过程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每日做好巡查记录,定期进行评价。学校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切实提高暑期托管服务水平,鼓励家长委员会积极参与暑期托管服务有关工作的监督。

  3.保障安全。切实完善学校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托管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托管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切实减轻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引导和帮助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义务教育学生暑假托管服务是落实中央“双减”政策,减轻家长负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新举措,是加强教育关爱、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渠道。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义务教育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学生暑假托管服务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承担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假托管服务工作。鼓励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假托管服务。

  (二)教师自愿原则。引导和鼓励教师自愿参与学生暑假托管服务,不得强制教师参与。对自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自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学校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自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假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三)学生自愿原则。暑假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告知具体安排。同时,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暑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四)社会参与原则。对校内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暑假托管服务需求强烈的地方,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要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五)公益普惠原则。暑假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开展暑假托管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和相关标准执行。学校服务时间、内容、形式、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事项要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具体组织工作,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不得违规收费。

  (六)质量保障原则。各学校要精心设计好暑假托管服务工作方案,为学生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课程资源,鼓励根据不同学情、不同兴趣,分层次、多样化提供暑假托管服务,确保托管服务质量。

  (七)安全第一原则。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小学1至5年级,初中7至8年级学生。

  (二)服务时间

  20xx年7月11日至8月12日,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延长服务周期。托管服务每期1周(周一至周五共5天,双休日正常休息),每天托管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6小时。

  (三)服务内容

  1.基础性托管服务。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并组织人员带班,保障托管学生学习和活动安全有序。

  2.拓展性托管服务。根据学段和年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科普等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社会实践基地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3.辅导性托管服务。遵循学生自愿原则,适度安排差异化学业辅导活动,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托管服务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布置新作业。

  (四)班级设置

  各学校根据报名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数量,视情况可以按原有班级安排,亦可进行跨班、跨年级合班管理,每个班不超过55人。托管服务期间,可采取同伴互助、小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各项学习与活动。

  (五)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

  学校暑假托管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导向,市本级和三城区参照以下标准:

  (1)课时费: 单上午托管市城区学校120元/人·期,乡镇学校80元/人·期;单下午托管市城区学校80元/人·期,乡镇学校60元/人·期;上下午托管(中午不在校)市城区学校200元/人·期,乡镇学校140元/人·期。

  (2)午休服务:学校具备住宿条件,对愿意午休的学生可收取午间住宿费,市区学校20元/人·期,乡镇学校10元/人·期。

  (3)伙食费:学校具备提供饮食条件,对愿意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由学校根据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证明后相关费用可适当减免。原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除缴纳餐费外,其它费用全免。

  2.经费开支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暑假托管服务费用,增强经费使用的计划性;坚持倾斜一线的原则,向参与服务的一线教师倾斜,严格控制管理人员数量,保障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合法劳动报酬。

  (1)教师课酬。各学校教师课酬总额原则上占暑假托管服务费用支出总额的80%左右,并以一期为计算周期,按教师课时系数发放。

  (2)管理人员报酬。各学校根据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财务人员、工勤人员等相关管理人员参与暑假托管服务管理的情况,原则上按课后服务费用支出总额的'15%左右支付管理人员报酬。

  (3)其它开支。可按暑假托管服务费用支出总额的5%左右用于补贴学校支付水电费、缴纳税金和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费用等。

  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岗位劳务报酬方案,合理发放有关费用。参与暑假托管服务的教职工(志愿者)需经所在学校同意,学校将相关材料报本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教职工(志愿者)个人基本情况、本职岗位职责、参与课程及管理岗位、劳务报酬收入等。暑假托管服务经费参照校内课后服务经费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义务教育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暑假校内托管服务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暑假校内托管服务作为推动“双减”工作往深处走、往实处做的重要举措,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服务内容,精选课程资源,切实加强暑假校内托管服务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与民政、文化、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协调沟通,统筹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力量,因地制宜盘活各类资源,结合实际开放托管服务学校,解决家长暑假看护孩子困难的问题。各学校要组建由党团员教师、优秀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支援参与,承担起暑假托管服务的主要任务,并合理安排好教师参与暑假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充分的休息。积极吸纳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和有特长、有余力的家长志愿者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加强防控廉政风险,对在暑假托管服务期间组织或变相组织上课、补课,以及违反规定收费、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暑假托管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等进入校园和参与暑假托管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增加学生负担;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暑假托管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暑假托管名义乱收费。

  (四)加强安全管理。县(市、区)教育局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假期托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抗暑防高温工作,确保师生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假期。倡导家长为参加暑假托管服务的学生购买相关个人保险。

  (五)加强宣传力度。学校开展暑假托管服务工作,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正面引导,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家长、教职工理解。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各方知情权。要正确对待舆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温馨、有意义的暑期,根据《关于探索开展暑期课后服务和校内托管服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坚决把“双减”工作落到实处,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城区学校和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上不提供寄宿式校内托管服务,具体开放学校数量和布点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做到应开尽开,应教尽教,可以以校为单位进行组织,也可以以区域为单位确定托管服务承办学校,学生以就近的原则可以跨校参加。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学校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努力实现有需求学生全覆盖。

  三、服务对象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服务,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可就近选择参与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与。原则上每班托管学生人数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四、服务时间

  20xx年暑假期间(不含周六、日),分为半月班(7月25日-8月6日或8月9日—8月25日)和一月班(7月26日—8月25日),由家长根据需求自行选择。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18:00,每天提供服务7个课时。

  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午餐和免费午托服务。

  五、收费标准

  各县(市、区)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各县(市、区)已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教师,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学校不得违规收费。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免收托管服务费用。

  六、服务内容

  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也可以适当组织学科基础较弱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对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进行拓展学习,但不上新课,更不超前教学。学校要充分发挥好社会资源,利用好当地青少年校外教育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及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体育馆、研学基地等各类文化场所资源,在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工作的前提下,可组织中小学生走出校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外综合实践教育活动。

  七、组织实施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推进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责任主体,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全面有效落地,持续提高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2.各县(市、区)提前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摸底工作,准确把握需要参加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学生人数。选取场地充裕、场馆设施齐备、硬件条件较好的学校提供托管服务。

  3.各县(市、区)可统筹安排全辖区内教职工自愿报名参与,并将教师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也可聘请退休教师、社区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参与,积极吸纳有特长、有余力的家长志愿者和有专长的社会人士参与。

  八、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学生安全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参与托管服务的人员安全责任。

  2.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做好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愁难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

  3.各地各校应切实落实学生减负工作要求,合理控制暑期作业总量,密切家校沟通,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暑期生活,利用暑期,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构建良好亲子关系,让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4.各地各校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暑期校内托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暑期校内托管管理,提高暑期校内托管效果。

  5.各地分别于7月30日和8月20日报将实施方案、开展情况报告、赣州市中小学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一并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组织开展20xx年暑假期间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解决暑期小学生看护难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是减轻家长负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创新举措,是加强教育关爱、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有益探索,是学史力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动承担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引导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但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二)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生是否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参加暑假托管服务。

  (三)公益惠民原则。暑假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开展暑假托管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校服务时间、内容、形式、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要面向社会公开,同时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具体组织,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社会参与原则。对校内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暑假托管服务需求强烈的地方,要积极发挥校外机构(校外活动中心、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和社会上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业优势,积极探索校外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与小学合作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五)保证质量原则。各学校要精心设计好暑假托管服务工作方案,为学生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课程资源,鼓励根据不同学情、不同兴趣,分层次、多样化提供暑期托管服务,确保托管服务质量。

  (六)安全有序原则。各学校应根据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暑假托管服务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工作规范,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学生。暑假托管服务对象是以本校在读的学生为主,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困境儿童接受服务的机会。

  (二)服务时间

  20xx年7月19日至8月8日(3周一期),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周六、周日不提供服务。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上午时段、单下午时段、上下午时段(中午不在校)、全天托管。

  第二期暑假托管服务视第一期实施情况后再另行通知。

  (三)服务内容

  1.基本托管服务。每个班不超过50人,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并组织工作人员带班,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2.素质拓展服务。学校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科普等服务,进一步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其中,每天必须组织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开展暑期实践和科普活动等。

  3.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布置新作业。

  (四)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

  学校暑假托管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导向。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由学校提供必要场所和设施设备支持,家长合理分担服务成本。暑假托管各学校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预收费用:单上午托管400元/人·期(含早餐),单下午托管250元/人·期,上下午托管650元/人·期(含早餐、不含午餐),全天托管800元/人·期(含早餐、午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证明后相关费用可适当减免。原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除缴纳餐费外,其他费用全免。

  2.经费开支

  学校开展暑假托管服务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暑假托管服务教职工劳务报酬、水电费、教学设备购置及维护维修费、开展暑假托管服务相关活动、第三方服务费等开支,严禁挪用专项经费开支学校其他设备耗材及大型维修项目。

  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岗位劳务报酬方案,合理发放有关费用。参与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的教职工需经所在学校同意,学校将相关材料报本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教职工个人基本情况、本职岗位职责、参与课程及管理岗位、劳务报酬收入等。

  3.经费管理

  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以学校为单位统筹使用,如有结余,优先用于水电费支付及设备设施耗损、维修等成本,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

  (五)整合服务力量

  1.本校或本社区教师志愿者。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不得强制。鼓励党员教师率先垂范。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假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2.大学生和高中生志愿者。鼓励各(市、区)教育局与玉林师院等高校主动对接沟通,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有机结合,对参与的大学生志愿者可给予适当补助。大学生、高中生志愿者应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托管服务。志愿者必须能确保累计上岗服务5天(含)以上。

  3.退休教职工和家长义工。学校可招募本校或本社区的退休教职工和家长义工参与托管服务,并可给予适当补助。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加强与民政、文化、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协调沟通,统筹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力量,因地制宜盘活各类资源,结合实际开放托管服务学校,解决家长暑期看护孩子困难。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学生安全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的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二)加强服务管理。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增强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并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内容,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学校开展暑假托管服务工作,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正面引导,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家长、教职工理解。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和学生权利、义务,保障各方知情权。同时,倡导家长为学生购买相关个人保险。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县(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加强防控廉政风险,对在暑假托管服务期间组织或变相组织上课、补课,以及违反规定收费、使用资金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暑假托管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等进入校园和参与暑假托管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增加学生负担;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暑假托管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暑假托管名义乱收费。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6

  为解决小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减轻家长负担,帮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积极营造全社会协同育人良好氛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严格做好安全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我市20xx年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性。暑期托管服务是一项公益性、普惠性工作,采取收取劳务报酬成本筹措经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减免。

  (二)坚持社会广泛参与。暑期托管服务是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的共同责任,充分调动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资源,与卫生、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统筹力量共同参与。

  (三)坚持教师志愿参与。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按标准给予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四)坚持学生自愿参加。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告知具体安排。同时,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暑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二、组织实施

  (一)服务时间。20xx年7月24日至8月18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如有特殊情况,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二)托管地点。那大实验小学、那大镇中心学校、那大镇第三小学、那大镇第九小学、那大镇第十一小学为20xx年暑期托管服务学校。

  (三)服务对象。主要面向确有托管需求的儋州市(含洋浦)20xx-20xx学年度小学在籍学生,优先满足平时家中无人照管的双职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需求。学校服务对象不局限于本校学生,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四)托管班额。班额在30-45人之间。

  (五)服务内容。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其他服务,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要重点提供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阅读指导、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等,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严禁组织学科培训、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有条件的学校在确保安全健康的情况下,通过学校食堂、第三方集中供餐等方式,努力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

  (六)教师安排。原则上每班安排1位看护教师。学校可适当配置管理干部、校警、校医、专业教师等。

  (七)收费办法。暑期托管服务费用为21元/生·天(参照课后服务成本每课时3元),按照20天计算,共计420元/生,由学校向家长收取。提供午餐服务的.,由家长自愿选择并承担费用。参照课后服务有关规定,学校开展暑假托管服务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暑假托管服务教职工劳务报酬、水电费、教学设备购置及维护维修费、开展暑假托管服务相关活动等开支,严禁挪作他用。各有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岗位劳务报酬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合理发放有关费用。

  (八)劳务取酬。教师参与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参照我省校内课后服务标准,劳务费发放标准每课时(1小时)税前75元。对负责相关工作的校领导、校医等其他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教育服务水平。要高度重视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暑期托管服务新模式,打造暑期托管服务品牌。各学校要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各项工作,做好日常管理,确实提高服务水平。

  (二)保障师生安全健康。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暑期托管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要以发放《告家长书》、签订《入托协议》等方式指导家长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暑期托管服务人员的管理,对非本校教职工暑期托管服务人员严格审核,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或机构参与暑期托管服务。参与暑期托管的学生和服务人员需自行购买保险。学生监护人要做好学生接送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加强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主动公开暑期托管服务学校和报名信息,主动了解学生、家长对暑期托管服务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完善服务内容,及时总结和宣传暑期托管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共识和氛围。

  (四)拓展托管服务资源。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等资源共同参与,充分利用本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社会教育资源开展托管服务。

  (五)加强监督指导。重点围绕人员安排、服务内容和安全保障,加强对暑期托管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严禁将暑期托管班变成“培训班”“补课班”,一经发现将及时严肃查处。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7

  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切实解决家长在暑期对孩子“看护难”的问题,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贵阳市人民政府7月22日“双减”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进一步加强教育关爱,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趣味实践和素养提升为主轴,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着力缓解暑期学生监管“看护难,无处去”问题,切实减轻家长监管孩子的负担。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益普惠,试点探索;以安全看护为主,兼顾素质提升”。

  (一)服务人员志愿参与

  1.教师志愿参与原则。学校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的补贴,并将教师志愿服务表现纳入评先选优、职称晋级等重要参考。

  2.民政、共青团、妇联、工会、文联、文化馆、社区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动员社会的力量,吸纳和招募熟悉青少年教育的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家长志愿者等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3.各服务点志愿者可由市教育部门统一招募进行统筹调配,各试点乡镇、街道也可自行组织招募。

  4.服务点志愿者与暑托服务对象小学按1:10、初中按1:15进行安排,原则每班不超过30人。

  (二)学生自愿参加

  1.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原则。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及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参加暑托服务,各服务点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2.家长要重视孩子假期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三)合理安排服务内容

  1.各服务点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告知暑期托管服务的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课程。

  2.合理安排服务内容。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各服务点学校应开放休息室、图书室、多功能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严禁将暑期托管服务变成第三学期。

  (四)积极拓宽资源

  各服务点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图书馆、文化馆、科普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开展暑期托管相关活动。对需要使用的各类场馆,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立足自身实际,对本单位职工子女开展免费的暑期托管服务。

  (五)强化安全保障

  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为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做好保障工作。各服务点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自愿者和服务对象人身安全。各服务点要与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服务点、学生及家长的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在暑期托管服务期间的安全。

  三、试点服务点

  (一)试点学校服务点:实验一小一校区服务点、红枫三小服务点、时光实验学校服务点、二中一校区服务点。

  (二)试点街道服务点:青龙山街道办事处服务点。

  (三)试点乡镇服务点:站街镇服务点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宣传部、民政充分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书屋、日间照料中心等场地,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探索,开展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

  四、服务对象

  全市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七至八年级学生,对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优先纳入暑期托管服务对象。

  五、服务时间

  20xx年8月1日-8月27日(双休日除外),原则上每天上午8:30—下午17:30(具体时间以托管服务点公布为准)。

  六、服务内容

  以看护为主,同时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23日—7月29日)

  各服务点制定暑期学生托管服务方案,做好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人数统计,志愿者招募;各服务点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暑期托管活动项目。

  (二)实施阶段(8月1日—8月27日)

  服务点按活动时间安排表,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活动。

  (三)经验总结阶段(8月27日至8月31日)

  各试点单位要对本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进行总结提炼,为下一步假期托管服务的推广提供经验。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联系领导、市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镇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确保学生暑期托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经费保障

  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每名参加托管服务学生按每天30元缴纳服务费,用于托管学生中午就餐、志愿者补助(志愿者每天每人补助200元)等,不足经费由市财政解决。乡(镇、街道)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参照此标准执行,同时对参加暑期托管服务试点的乡(镇、街道)由市财政各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三)宣传保障

  市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将暑期托管服务志愿者的招募进行宣传,吸纳和招募熟悉青少年教育的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家长志愿者等参与到服务点的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电视台等部门要营造暑期托管服务的宣传氛围,加大对暑期托管服务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对暑期托管服务的认识。

  (四)监督保障

  市督办督查局对各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履职不到位、拖敷衍塞责塞则的部门进行全市通报,因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8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家庭教育需求的日益增强,暑期托管服务已成为广大家庭的迫切需求。为满足这一需求,我们制定了本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一、服务对象

  本服务面向6-12岁的儿童,特别是双职工家庭、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需要暑期托管服务的群体。

  二、服务内容

  1. 安全保障:提供24小时安全监控,确保孩子们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2. 学术辅导:针对不同年级的孩子,提供相应的学科辅导,巩固课堂知识,提高学习能力。

  3. 兴趣拓展:开设丰富多彩的兴趣课程,如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培养孩子们的兴趣爱好和综合素质。

  4. 实践活动:组织户外拓展、科学实验、手工制作等实践活动,增强孩子们的动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意识。

  5. 心理关怀:配备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关注孩子们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帮助。

  三、服务时间与地点

  时间:暑假期间(具体日期根据学校放假时间确定),每天8:00-18:00。

  地点:本托管中心(具体地址将提前通知家长)。

  四、服务团队

  本服务团队由具有丰富教育经验和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包括班主任、学科辅导老师、兴趣课程老师、心理辅导老师等。团队成员将接受专业培训,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五、服务流程

  1. 报名:家长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费用。

  2. 分班:根据孩子们的年龄、性别、兴趣爱好等因素进行分班,确保每个班级的孩子能够相互适应、和谐共处。

  3. 入学:孩子们在开学日准时到托管中心报到,领取相关学习用品和资料。

  4. 服务:按照服务内容安排孩子们的学习、活动和生活,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充实、有意义的暑假。

  5. 结束:暑假结束后,组织孩子们进行成果展示和表彰,颁发结业证书和奖品。

  六、收费标准与优惠政策

  收费标准:根据服务内容、时间和地点等因素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在报名时向家长说明。

  优惠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提供一定的优惠或减免政策;对连续报名多年的家庭给予一定的优惠。

  七、宣传与推广

  通过线上平台(如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和线下渠道(如社区宣传、学校合作等)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提高本服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积极收集家长和孩子们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内容和质量。

  我们将以专业的服务团队、丰富的服务内容和优质的服务质量赢得家长和孩子们的信任和满意。未来,我们将继续拓展服务领域和提高服务水平,为更多家庭提供更加优质的托管服务。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9

  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缓解小学生暑假“看护难”的现象。20xx年我市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开展小学生暑期免费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创新举措。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各区要把推进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作为顺应民生需求、办好民生实事的重要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公益普惠原则。暑期托管服务是减轻家长负担,解决学生暑假“看护难”问题的民生举措,各区要坚持服务的公益性,采取市、区两级财政补贴方式筹措暑假托管试点服务经费,小学生免费参与托管。

  (二)师生自愿原则。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由家长学生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参与学生暑假托管服务的人员以教师为主,各区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不得强制要求。对志愿参与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各区要合理安排托管服务时间,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和参与教研、培训的时间。

  (三)多方参与原则。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五区要加强协调统筹,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广泛动员学生家长、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退休教职工、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积极参与托管服务,逐步构建社会多方参与的暑假托管服务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20xx年暑假,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区五区开展暑假托管试点工作,每个区选取5所学校作为托管场所,托管场所的选取要综合考虑社区布局、地理位置均衡、设施设备等因素。托管学校可接收本区学生,也可接收其他区学生,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

  (二)托管报名。暑期托管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名,在微信搜索“随石管”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操作步骤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将在市教育局网站或者“石家庄教育发布”公告。

  (三)服务对象。托管对象以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居住的'市民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中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在校小学生为主,以返乡探亲小学生为辅,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托管。

  (四)服务内容。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合理提供其他服务,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立足本校实际,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托管期间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不得引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暑假托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五区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一区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区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各区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各类资源,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广泛参与、家长支持的暑期托管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按照“以校为本、以生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好暑期托管试点服务,确保有需求的学生享受暑期托管服务,把好事办好,让家长放心。

  (二)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师生安全健康。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托管服务的首位,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明确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坚决防止发生学生中暑、溺水等事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五区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五区教育部门和托管学校要积极做好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主动了解学生、家长对暑假托管服务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完善服务内容;同时要及时提炼暑假托管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健全配套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的共识和氛围。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10

  为建强学校育人主阵地,丰富学生暑期生活,进一步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推动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做实走深,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近年来我区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成果和经验,决定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20xx年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需求为导向、创新为动力,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构建良好教育生态,进一步铸牢学校教书育人主阵地,扛起“双减”工作主责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以教育之强夯实国家富强之基,为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教育支撑。

  二、实施范围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好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做到应开尽开。可以组织校内学生参加本校开展的暑期托管服务,也可以组织校内学生就近跨校参加区域托管服务承办校开展的服务,努力实现有需求学生全覆盖。

  三、服务对象

  面向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确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小学一至五年级学生,初中七至八年级学生。学生自主自愿报名参加,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四、服务时间

  原则上7月3日启动托管服务,小学结束时间7月底,初中可分段进行(7月上旬和8月下旬各两周),服务天数不超过4周,托管期间双休日正常休息。小学暑期托管每天服务不超过5个小时,非寄宿制初中每天不超过8个小时,寄宿制初中每天不超过9个小时。

  五、服务内容

  1.基础服务。学校为学生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场所设施,供学生学习和运动,安排人员值班看护,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2.素质拓展。学校为学生提供阅读指导、科学拓展、游艺活动、文体活动、综合实践等服务,丰富校内托管服务的类型和内容,增强服务吸引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学科指导。学校可以开展学科作业辅导,也可以适当组织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或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学习,但严禁上新课,严禁组织学生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补课。

  4.校外实践。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利用我区红色教育基地、乡村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及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研学实践基地等教育资源,开展校外综合实践教育活动。

  六、收费标准

  各暑期托管服务学校要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精神,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按照《关于核定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收费标准的通知》(袁教体通字〔20xx〕101号)标准收取20xx年暑期校内托管服务费用,最高不超过2.76元/小时/生,并对家庭困难学生适当减免托管服务费用。家长通过“赣服通”上的“教育缴费云平台”缴纳暑期校内托管服务费。

  七、工作要求

  1.扛牢主体责任。各校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积极探索、精心谋划、勇于创新,认真将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暑期校内托管服务质量得到更高提升。

  2.加大工作宣传。各校要在放假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家校联系群、学校公众号或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学校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内容、方式和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工作安排,吸引更多学生参与校内托管服务。学校要收集学生、家长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效果。

  3.保障服务师资。各校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但不得强制要求。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既要保障教师假期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为教师参与假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各校可聘请退休教师、社区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和有特长、有余力的家长志愿者参与暑期托管服务。

  4.规范服务行为。各校要按照“先批后办”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先行制定本校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托管服务时间和课程,7月1日前报区教体局审批通过再开展服务。在托管服务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服务内容,控制作业辅导时长,增加科学拓展、益智游戏、文体活动等素质拓展活动;要控制好班额,小学阶段每托管服务班学生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阶段不超过50人。

  5.严肃工作纪律。各校要强化服务意识,严肃工作纪律。区教体局将对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开展动态监测,并对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强制学生参与、安全监管不到位、利用托管服务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违规收费和发放补助等问题进行随机抽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11

  根据教育部《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省教育厅、共青团海南省委、省妇联《关于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和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20xx年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课程安排:教研室、教务处、体卫艺

  安全保障:德育处

  后勤保障:总务处

  医疗保障:校医室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性。暑期托管服务是一项公益性、普惠性工作,采取收取劳务报酬成本筹措经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减免。

  (二)坚持社会广泛参与。暑期托管服务是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的共同责任。我校积极统筹各类资源,与卫生、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统筹力量共同参与。

  (三)学生自愿参加原则。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家长应关心重视孩子暑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四)教师志愿参与原则。鼓励学校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按《海口市20xx年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若师资不足,将引进第三方机构师资参与。

  三、具体安排

  (一)服务对象

  我市在校的1-6年级小学生。优先满足平时家中无人照管的双职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需求,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申请,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情况、报名人数、场地安排、课程安排、师资配备等因素统筹安排。

  (二)服务时间

  20xx年7月26日至8月20日,周一至周五。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3小时(8:30-11:30)

  下午3小时(14:30-17:30)

  (三)服务场地

  海口市五源河学校教室、艺体中心、运动场、报告厅等。

  (四)服务内容

  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其他服务,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在做好看护的同时,暑期托管服务视师资情况也可提供体育活动、阅读指导、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托管期间禁止学科培训、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五)托管班额

  小学班额在30-45人之间。未满30人不开班。

  (六)人员安排

  原则上每班安排1-2位看护人员。人员组成:本校教师、青年志愿者、家长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我校适当配置管理干部、校医等。

  (七)收费办法

  暑期托管服务费用为30元/生·天,按照20天计算,共计600元。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托管服务费可予以减免。学生参加托管服务后,如中途退班原则上不予退费。

  (八)劳务取酬

  教师参与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参照我省校内课后服务标准,劳务费发放标准每课时税前75元。

  (九)报名时间、方式

  7月24日19:00前,家长通过学校提供的`二维码报名。(关注“海口市五源河学校”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方“校园动态”栏目,进入学校官网校园动态网页,查看暑期托管方案内容。)

  四、实施流程

  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一)征询需求。摸底调查校内外资源,广泛征求家长、学生暑期托管服务需求。

  (二)公开方案。制订我校暑期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告知家长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

  (三)自愿申请。学生及家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申请。

  (四)组织实施。学校依据家长申请,统筹安排,分类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五)完善提升。学校要及时分析总结实施情况,建立健全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制度,提升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水平。

  五、师生安全健康保障

  建立健全暑期托管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或家长,不参与本次暑期托管服务。学校为所有参与暑期托管的学生购买保险。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12

  一、基本原则

  (一)学生自愿参加原则。暑期托管服务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二)教师志愿参与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参与志愿服务的教师除了给予适当补助外,其志愿服务的表现可作为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公益普惠原则。暑期托管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

  (四)因地制宜原则。学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状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暑期托管的实际需求情况,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暑期托管服务。

  二、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暑期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服务对象及时段

  1.家庭确有实际需求的漳平附小一至五年级学生和辖区内的幼儿大班毕业生。

  2.20xx年8月1日~8月20日(不包括周六周日)举办暑期托管班。

  3.具体托管时间:上午3节9:00~11:30;下午3节3:00~5:30。

  五、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7月23日至7月26日

  2.报名方式:

  (1)一至五年级学生找原班主任报名;

  (2)辖区幼儿大班毕业生找教务处报名,联系方式:刘老师(xx);也可扫码进群直接报名。

  六、服务内容

  1.幼小衔接班只开设上午半天,内容:趣味语文、数学游戏、小学生学习、生活、队形队列等训练。

  2.一至五年级开设一天,内容:

  上午:阅读指导、趣味数学;

  下午: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科技、体育。

  3.家长可自愿选择1天或半天的暑期托管服务。

  七、收费及服务标准

  1.参照龙岩市中心城区收费标准,暂定每生每天35元(每生每半天17.5元)。

  2.一天按照6个课时计算。任课教师按实际任课节数计算,行政、保安、保洁等人员服务费根据学校实际,参照课后服务标准执行。

  八、班级建制

  根据学校实际,以本校本年段学生为单位,组建托管班,每班以30人左右为起点。

  九、师资配备

  1.每班(社团)30人以上至少配备一名在职或外聘教师,根据学校开班数,每3个班配备1名行政管理人员,每天分别配备1名保安人员和保洁人员。

  2.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教师实行弹性轮休制。

  十、服务管理

  (一)申请审核

  暑期托管服务学生自愿申请。有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漳平附小暑期托管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班主任、学校审核,由学校统一实施服务。

  (二)签订协议

  教师与学校签订《漳平附小暑期托管服务教师承诺书》。

  (三)场地安排

  服务地点:班级教室、操场及学校各相关功能馆室。

  (四)设置课程

  作业辅导和社团(文体)活动课程。托管服务的安排不少于3节社团(文体)活动课程,参加半天托管服务的安排不少于1节社团(文体)活动课程。

  (五)建立台账

  学校建立暑期托管服务14项台账,即小学暑期托管服务相关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家长申请表、学生花名册、服务教师和教辅人员(含行政值班)安排表、学生点名册、服务人员签到表、行政巡查记载表、家长委员会成员一览表、收费统计表、公示材料、劳务费发放一览表、退款明细花名册等。

  (六)保障机制

  1.完善工作管理制度。

  (1)暑期托管服务教师、管理行政和值日教师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到位,需提前自行安排顶替并报当天值日行政做好工作安排和记录说明;

  (2)参与暑期托管管理的教师应认真负责,妥善安排好学生的暑期托管,在托管期间不得组织任何学科的课堂教学,暑期托管服务教师必须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

  (3)暑期托管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备好课,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确保暑期托管服务质量。

  (4)教辅人员负责组织好各个班级的托管服务工作,做好巡视、督促,做好记录。在托管服务结束后协助路队护送,并进行对负责的班级进行清校,检查各班的卫生、门窗、电器等,各项工作完成后方可离校。

  (5)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暑期托管服务行为,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校内资源,开发学校暑期托管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模式。

  2.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1)经费管理。经费由各校家长委员会统一管理,设立专门账户,根据工作实际实事求是支付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的管理人员、教师及其他人员服务费,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结算并公示,严禁以暑期托管名义乱收费或搭车收费,做到公开、透明。暑期托管服务收费接受相关部门检查。

  (2)收费标准。根据漳教初〔20xx〕2号文件精神,暂定每生每天35元。8月1日至20日扣除周末后15天预收525元由学校统一收取,暑期托管结束后根据实际开展的课时情况进行清算,据实结算,按实列支,多还少补。

  (3)发放标准。一天按照6个课时计算。任课教师按实际任课节数计算,行政、保安、保洁等人员服务费根据各校实际,参照课后服务标准执行。

  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暑期托管服务人员责任,后勤安全管理人员要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保安门卫登记管理制度。

  (2)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3)加强学生安全和饮食卫生教育,在托管期间内发生学生意外等突发事件,应当启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和事故处理预及时妥善地处理。

  (4)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暑期托管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4.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借暑期托管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教育、纪检、财政、物价等部门定期对暑期托管服务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暑期托管服务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篇13

  为了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通过提供托管服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同时减轻家长负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服务对象与时间

  1、服务对象:本校在读学生,原则上要求家长和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2、服务时间:具体日期可根据当地教育局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安排,一般为暑假期间的工作日,周末休息。每天的服务时间可以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实际需要来设定,例如上午几点至下午几点,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和娱乐时间。

  二、服务内容

  1、基本托管: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教室、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公共资源。开展作业辅导、阅读指导、影视欣赏、游戏活动、文体活动等,并组织工作人员值班看护,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2、素质拓展:为有需求的`学生开展书法、绘画、竞技体育、科技创新等素质拓展类课程服务,增强学生综合素质。

  3、午餐与午休:为学生提供午餐和午休服务,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

  三、师资与人员保障

  1、师资来源:本校教师参与,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自愿参与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

  2、人员保障:加强统筹安排,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培训时间,将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等重要参考。

  四、安全与保障措施

  1、安全保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场地、安全保卫、食品安全等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2、家长配合: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签订《托管服务协议》等方式,指导家长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学生上下学由家长接送,途中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五、收费标准

  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具体费用以上级部门批准后公布为准。费用应公开透明,避免乱收费、高收费现象。

  六、宣传与引导

  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社会、家长、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暑期托管服务安全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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