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上安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水上安全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落实水上安全管理责任,加快提升全乡水上安全治理能力,有效防范水上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水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渡运、农(自)用船舶和渔船、中小学生游泳等涉水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影响水上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和取缔水上非法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全乡集中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纳直乡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检查治理内容
(一)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大检查大治理。
一是重点排查渡口及渡运水域从事水上过驳、采砂、养殖等可能危及渡船航行安全的作业或活动,以及非法停靠点、非法渡口、使用非客船渡运,长期停航、停渡的渡口渡船私自复渡等现象。检查渡运安全四级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梳理渡口码头现状,该设立而未审批的及时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依法取缔未经审批的'非法渡口、码头和停靠点。
二是开展渡船安全大检查和渡船船员履职大检查,重点查纠涉客船舶救生设备不足、救生衣非船用产品、乘客座位不固定、开航前自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渡船经营人应建立完善封渡停航制度和渡船船员安全教育制度,加强与因蓄放水作业可能导致渡口水位急剧变化的水电站、水库等管理单位沟通联系,建立事先通报水情信息制度。
(二)开展农(自)用船舶和渔船安全管理大检查大治理。
一是开展农(自)用船舶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严厉打击和坚决杜绝农(自)用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强化宣传教育与培训,教育船主自觉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相关法规,不冒险航行、不非法载客、不非法从事营运活动,
二是落实乡镇、村与船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解决农(自)用船舶管理所需人员、经费和装备。
三是开展农(自)用船舶全面清理整顿工作,准确掌握农(自)用船舶分布和数量,建立船舶造册登记发证等管理档案。加强农(自)用船管理,规范农(自)用船舶使用,引导农民有计划、有目的、安全适用地投放和发展农(自)用船舶,严格控制农(自)用船数量,原则上不得新增。
四是要突出重点涉渔水域,结合渔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深入渔船集中停泊点、主要作业区,拉网式排查、治理、消除渔业生产安全隐患。要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违规从事渔业生产、非法捕捞、渔业船舶擅自变更作业类型、渔业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红水河库区的渔业安全管理措施,认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同时,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和检查,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
(三)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大检查大治理。
一是开展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加强河流、山塘、水库、水柜、建筑工地水池等容易发生溺水事故区域存在的隐患整改要求。基于水源点特别是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水源地的分布状况,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特点。
二是落实防范水域和防范责任,在水库、河道、砂石采集点、涉水景区等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安全警示标牌。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巡防,制止无成人监管下的青少年儿童在水边玩耍、水中游泳等行为。
三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严格遵守纪律,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单位负责人要承担起本单位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带头从严管理,带头抓好落实。
(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针对辖区的重点、难点,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建立专门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措施。对隐患突出的区域要采取专人盯渡口、专人盯渡船的措施。
(三)依法整治,严厉打击。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重点环节,实施重点整治、精确打击,依法严惩一批严重危害水上安全的非法违规行为。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本次专项治理的全过程,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等舆论工具,宣传水上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乡涉水活动的管理人、经营人、船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五)及时总结,长效治理。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及时总结本次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提炼和进一步丰富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出台渡口渡船、农(自)用船舶、园林水域等安全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水上安全保障水平,形成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治理机制。
水上安全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落实城关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强化当前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结合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镇政府切实履行乡镇自用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加大对乡镇自用船舶、渡口渡船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乡镇自用船舶、渡口渡船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做好对各类船舶的分类登记造册管理工作,分门别类落实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深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在责任明确的同时,通过镇盯村组、村组盯船舶、船主等措施,深入强化自用船舶和渡口渡船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水上非法违法运输行为,全力排除自用船舶、渡口渡船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缺陷,不断提高驾(乘)船人员知法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净化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环境,营造全镇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氛围。
三、活动时间和整治范围
(一)整治活动时间:
(二)整治范围: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在用或废弃“三无”船舶及自用船舶;渡口渡船及在渡口从事非法渡运的自用船舶;低质量、带病冒险航行的船舶;夜航船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整治活动的督查和指导,镇政府决定成立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整治重点
(一)开展乡镇自用船舶、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5月1日起至8月30日,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自用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活动。
各涉船村(社区)要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查处打击力度,通过现场检查查处“三无”船舶及自用船舶非法从事运输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三无”船舶立即上报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镇政府对船舶用途进行划定,并督促船主按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检丈、登记。对无法满足安全要求的`,可按规定予以处置、拆解,不得航行。对于没有或不提供船舶有关信息的,按“三无”船舶实施查处。对无图私造、销售“三无”船舶且不服从管理的、无证驾驶不服处罚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公务执法的,应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涉渡口渡运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镇交管站要通过切实加强对各通航水域、码头、渡口的现场检查,适时开展对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确保渡口渡船适航、渡工适证,渡口碑及《渡运须知》清晰,禁渡水位线明显,缆绳、系缆桩牢固,救生衣配备要求,不夜航夜渡和雷雨、大风、大雾时渡运,不人畜混装。严厉打击非渡船渡运以及超员超载、酒后渡运等违法行为。
(二)打击非运输船舶从事经营性运输行为。各村(社区)要加大对“三无”船舶、自用船舶等非运输船舶从事经营性运输行为排查力度。要加强对人流量大的渡口、码头、涉水赶集点的监管,严防各类非运输船舶趁机从事运输。对检查中发现各类非运输船舶参与从事水上运输的,立即上报镇政府。
(三)全面排查整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各涉船村(社区)要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除,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整治“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销号。实施隐患排查中特别要加强对辖区沿岸无主船、报废船的清理,一旦发现无主船、报废船要及时清理拆解,消除安全隐患。另外,要督促船主加强船舶停泊期间对船舶的管理,避免偷驾(渡)造成水上安全事故。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各涉船村(社区)要结合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实际,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及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重点宣传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水上安全出行知识,向有船户介绍其应负的安全责任,督促还未纳入规范管理的有船户主动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船舶检丈登记。
(二)重点整治阶段。镇交管站、安监站、农业服务中心组织精干力量,采取突击暗访、联合检查、工作督查等方式进行,对于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整治处理。各涉船村(社区)要对自用船舶进行清理、分类、登记,统一标识编号,按照《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和《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等法规,分别由镇政府进行检丈发证。
(三)总结提升阶段。各村(社区)要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成功的做法、好的机制和有效措施进行归纳提升,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自用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涉船村(社区)高度重视对自用船舶违法违规行为对水上交通安全的危害,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自用船舶、渡口渡船专项活动,建立自用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对营造安全、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及长远意义。同时,在开展整治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积极主动向镇政府汇报活动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交管、安监、农业等部门,要充分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开展综合整治。三是涉船镇政府要做好自用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对符合要求的船舶要纳入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检丈、登记和发证,做到对辖区自用船舶情况清、底数明。
(二)大力宣传,广泛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边整治边宣传,要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材料,深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村寨等活动,提高群众水上安全出行意识,自觉抵制乘坐“非客船”、“超载船”、“无证船”和“低质船”出行。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方式,进一步发动群众广泛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三无”船舶、自用船舶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氛围。整治活动期间,继续开展“三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一次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村寨、进家庭活动,开展一次辖区船长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村(社区)要立即行动起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整治行动,对“三无”船舶、自用船舶等非运输船舶事件(故)和险情反复发生、长期未能解决及根治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四)认真总结,加强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村(社区)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馈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各涉船村(社区)要认真总结成功的做法和好的经验,不断完善对“三无”船舶、乡镇自用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水上安全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辖区水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水上安全监管责任,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有力地制止水上法违法行为,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调整充实全镇水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水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镇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包片领导、分管领导、两所所长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党政办、财政所、综合技术保障中心、民政办、安办、卫生院、各包片片长、包村干部、各沿海村两委主干为成员水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全镇水上安全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办主任兼任。
二、强化联勤联动,确保全域覆盖。
制定《沙埔镇水上安全应急预案》,组建专业应急队伍,全镇成立水上应急救援分队1个、各沿海村组建21个船舶自救互救队。
三、全面加强渔船和涉渔“三无”船舶安全监管。
(一)压实属地镇、村的渔船安全监管职责,全面签订渔船主体责任承诺书,落实渔船船东船长主体责任。
(二)以“不安全、不出海”目标,重点解决泡沫船、“三无”渔船参与海上作业,船舶无导航设备或者擅自关闭导航设备,故意逃避安全监管等各类违法行为。
(三)按照疏导结合、分类处置原则,对长期存在的群众生活谋生所必须的小型涉渔“三无船舶”,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由渔业主管部门备案,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不得转让买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未纳入监管的'涉渔“三无”船舶,一经查获,一律依法取缔。
(四)对水上定制网等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上报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强制取缔。
四、加大宣传警示力度。
极大提高了群众水上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力确保了一方水上平安。通过微信群、标语、村级广播、一封信等方式,深入开展水上安全宣传教育。渔业主管部门加强渔民水上作业安全教育,将渔船安全相关法律、规范、标准化作简单直白、要点鲜明的行动要求,便于从业人员理解接受,提高渔业船员的航海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镇村两级要在各山塘水库河流安装警示牌,各出海口新增安全警示标志,明确禁止在海边、山塘水库等危险水域讨小海、游泳等。
五、加强联防巡查力度。
两所和各村加强海边不定时巡查,防止外来人员闯入危险海域,各沿海村要加强防控,禁止人员讨小海。各村应组建联防队,参与到辖区水域监管巡查,严防溺水事故。
【水上安全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07-18
安全工作方案09-25
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标语12-31
校园安全工作方案07-22
医院安全工作方案07-02
水上作文03-05
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必备]05-13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05-27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08-15
溺水教育安全工作方案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