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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4-11-23 21: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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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灾害应急预案13篇(推荐)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山洪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为了防止和减轻山洪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山洪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组织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特编制本预案。本预案所称山洪灾害主要指山地灾害(溪河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的统称。山洪灾害防治预案是指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山洪灾害而预先编制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一)主要目标

  本预案所追求的主要目标是:“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

  (二)编制原则

  本预案的编制原则: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布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挤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参加防洪。

  (三)法律、法规依据

  本预案编制所依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水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件》《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实施责任

  (一)本镇镇长对本预案负总责。

  (二)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防汛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防汛法》及本预案的规定和防指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预案的中的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

  (三)对于拒不执行本预案的防指发布的防汛调度方案或防汛抢险指的,视情节和危害果,按《防洪法》有关条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基本情况

  (一)新会镇位于东经105°47′5″~105°43′59″,北纬30°47′51″~30°47′30″。地处蓬溪东大门,北、西接赤城镇,东临南充市,镇政府距蓬溪县城7公里,幅员面积36.913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1个社区,99个村民小组和5个居民小组。总人口18849人,总耕地面积17619.37亩,其中田6936.4亩,土9643.24亩。

  (二)山洪灾害危害及成因分析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受暴雨影响,山洪暴发而给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危害。主要表现为溪河洪水泛滥并伴随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山洪灾害的基本特征:

  1、暴雨山洪出现频率高、季节性强。7、8月是我镇的主汛期,也是我镇山洪灾害的多发期。多年来的山洪灾害都集中在7、8月,给我镇的基础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危害。

  2、暴雨山洪出现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我镇国土面积36.913平方公里,都是山区丘陵,极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造成山洪灾害。

  3、山洪来势凶猛,成灾快。我镇山区溪河较多,山洪汇流快,无数条山沟,溪流汇集的洪水来势凶猛,以汛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下游,往往几个小时成灾受损。

  4、山洪破坏性强,危害大。山洪灾害常常瞬间成灾,瘁不及防,山洪造成河道改道,公路中断,耕地受淹,河堤冲毁,良田被毁,房屋倒塌,严重毁坏基础设施。

  5、水毁工程修复难度大。山洪灾害往往对山区水利、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渠道、水坝、河堤等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山洪灾害原因:

  1、我镇山区特殊的地形地势是诱发山洪灾害的'基础条件,特别是山地面积比例大,地貌活跃复杂,高差起伏大,坡陂谷深,这种高差起伏大的山地为季暖湿气流抬升形云致雨。增加坡面的降水强度和时间提供了条件,易长时间、高强度的降雨,常造成严重的山洪灾害。

  2、复杂的地质结构是加剧洪灾的重要因素,从我镇山区的地质看,多数山峰表面土壤土层薄,植被覆盖较少,蓄水能力差,汇流时间短,受地形、水流切割作用明显,容易形成具备较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极易导致山洪暴发。

  3、高强度暴雨是发生山洪灾害的直接原因。每到汛期,特别是主汛期(7~8月),我镇范围有一段强降雨过程,由于受地形等因素,极易发生山洪灾害。

  4、由于人们对山洪灾害缺乏认识和了解,在河道边任意乱倒、乱建、乱挖,河道的泄洪能力下降,导致山体滑坡,易山洪暴发。

  (三)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区域内山洪灾害的发生多为山体滑坡,根据土地管理部门调查确定我镇为地质灾害点,并制定了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现防洪主要为非工程措施。

  四、实施措施

  (一)组织指挥机构

  镇成立山洪灾害防治指挥部,负责山洪期间的各项工作。

  机构组成:

  总 指 挥: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监测组:

  信息组:

  转移组:

  调度组:

  保障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新会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敖玉飞同志负责具体事宜。

  (二)职责和分工

  监测组:负责辖区雨情,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地点的位置等监测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的搬迁建设及新建房屋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的信号(手机、鸣锣)发布报警信号。

  五、监测预警

  (一)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降雨情况、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分析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

  (二)实时监测:对辖区内的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地段进行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

  (三)及时传输监测信息,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有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发布通知相关村庄、人员做好山洪防御前期的准备工作。所在村应组织人员开展巡视,对可能威胁群众安全的异常情况时立即报警,组织群众撤离,并上报村要领导,预警发布程序为县、镇、村、户的顺序进行预警,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级防汛指挥机构。

  六、转移安置

  当发生山洪灾害时,根据预警的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及时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先转移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转移地点、线路遵循求近、安全的原则,转移的工作采取镇、村组织干部层层负责的办法,听从指挥安全第一的原则。

  七、抢险救灾

  (一)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如预警信息、转移线路、地点、交通等。

  (二)抢险救灾的工作机制、方案,做好包括人同的组织、物质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工作。

  (三)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人畜尸体。

  (四)做好对紧急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食物、用品、卫生防疫的工作,及时抢修水、电、路等通讯基础设施。

  八、保障措施

  汛前,镇、村应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及时修复,对一时无法修复的安排专人负责防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宣传山洪的发生性质、转移形式、救护等,每年开展1~2次救险队伍的演练。

  九、责任追究

  实行行政首长总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发生汛情时,各成员单位即赶赴现场,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防总《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和《招远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招远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等,编制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的应急处置。

  (五)预案编制。

  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镇(街道、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内容包括调查了解区域内的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历年山洪灾害的类型及损失情况,分析山洪灾害的成因及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确定市、镇(街道、区)、村级防御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充分利用已有的监测及通信设施、设备,制定实时监测及通信预警方案,确定预警程序及方式,根据预报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确定转移安置的人员、路线、方法等,拟定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措施,安排日常的宣传、演练等工作。

  3.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镇(街道、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编制镇(街道、区)、有关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六)预案审批。

  1.市山洪灾害预案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镇(街道、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管委)负责审批,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 每5年对本预案修订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二、基本情况

  招远市地处山东半岛西北部,总面积1432.32km2。辖区内河流主要有黄海水系、渤海水系两大水系,均系源短流急的雨源型季节性河流。共有4座中型水库,29座小(一)型水库,183座小(二)型水库,1121座塘坝,13948座谷坊。区域内的气候特点是春季干旱,夏季湿热多雨且降水集中,时有台风登陆,形成暴雨洪水,秋季天气凉爽,个别出现连阴雨,冬长干冷雨雪稀少。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630.3毫米,年径流量为2.7亿立方米。

  三、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一)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全市山洪灾害的危险区一是中小型水库、塘坝下游,危险区即水库溃坝洪水淹没范围。二是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分布区域,主要有:(1)玲珑金矿—大蒋家、九曲,地处低山区,沟谷尾矿库、毛石堆积较多,易发生泥石流;(2)张星镇北部山区采石场多,山体破坏严重,易发生山体滑坡。

  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危险区之外的地区大多属于安全区。

  (二)“两区”的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16个小流域为山洪灾害危险区,涉及张星镇等12个镇(街道、区),根据山洪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划分为一、二级危险区。

  四、组织指挥体系

  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为招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五、监测预警

  (一)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1.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和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确定我市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如下:

  2.由于缺乏溪河水位水情观测资料,因此根据流域内的小型水库、塘坝、河道的水位变化情况和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情况,作为预测山洪发生的依据,水情临界值的确定:一是有闸控制的水库以防洪高水位做为预警水位,设计水位做为转移水位,开敞式溢洪道的水库以堰顶高程做为预警水位,设计水位做为转移水位;二是有堤防的河道以堤防的警戒水位(主河道洪水位)做为预警水位,堤防的保证水位(设计洪水位)为转移水位,无堤防的按历史成灾水位确定。

  (二)实时监测。

  1.监测点的设立:根据(招远市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全市共设17个雨量自动监测站、48个简易雨量监测站、3个6要素自动气象站、2个4要素自动气象站、1个移动式气象站、3个河道水位观测站、8个水库视频监控点,共享烟台水文局3个雨量遥测站。在玲珑大蒋家、张星奶子场、上院等100个村设无线自动预警站,在山洪灾害一、二级危险区225个村设人工预警站,在张星镇、玲珑镇、阜山镇、蚕庄镇、金岭镇、齐山镇、夏甸镇、大秦家、罗峰、梦芝、泉山、温泉办事处、辛庄镇、毕郭镇设14个山洪灾害预警分中心,在市水务局设1处山洪灾害预警中心。

  2.监测内容:各镇(街道、区)防指要监测辖区内降雨、水位等信息。并及时将信息汇报市防指。

  3 .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三)通信方式。

  1.选取适宜的通信方式。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GSM/GPRS通信传输信息,简易监测站采用电话、人工方式传输信息。

  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有电视、广播、电话、传真、Internet网络、短信、数字式调幅无线电指挥系统、专用警报系统、锣鼓号等。

  3.各危险区的村均配备手摇报警器、铜锣、哨及手持扩音器设备。

  (四)预报、预警。

  1.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水库水位预报由镇(街道、区)防指、水务部门按管理权限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自然资源部门发布。

  2.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3.预警指标确定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预警指标分为暴雨预报、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

  (1)Ⅲ级 (黄色) 警报。当6小时降雨量达到50毫米,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发出内部黄色警报信号,对水情和雨情进行研判,根据研判结果确定是否对外发出黄色警报信号。

  (2)Ⅱ级 (橙色) 警报。发出黄色警报信号后,降雨仍在继续,洪水接近警戒水位,或者3小时降雨量达到50毫米或者12小时降雨量达到135mm,并且降雨仍在持续,山洪预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对水情和雨情进行研判,根据研判结果确定是否发出橙色警报信号。

  (3)Ⅰ级(红色) 警报。发出橙色警报信号后,降雨可能在较长时间持续,水库、塘坝、堤防洪水超过警戒水位且水位仍在上涨,有溃坝、决堤征兆或者3小时内降雨量达到90毫米时,或者12小时降雨量达到150毫米时,山洪预警系统发出内部警报信号,对水情和雨情进行研判,根据研判结果确定是否发出红色警报信号。必要时,可向危险区直接发布红色警报信号,立即组织危险区群众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4.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Ⅲ、Ⅱ、Ⅰ),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

  5.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

  (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相关防汛机构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防汛机构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塘坝出现可能发生溃坝较大、重大险情时相关防汛机构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6.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

  (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市防汛指挥机构发布,可参照市→镇(街道)→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和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7.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

  警报方式:

  8. 预警发布及响应

  接到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将有暴雨时发布三级(黄色)预警,同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市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有关镇(街道、区)发出三级(黄色)预警;

  (2)通过广播电视播放天气预报,并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3)当接到三级(黄色)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

  当降雨量达到警戒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同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市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有关镇(街道、区)发出二级(橙色)预警。

  (2)通过广播电视播放山洪灾害二级(橙色)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3)通过手机短信向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各镇(街道、区)主要领导、市防指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4)有关镇(街道、区)、村在接到市防指发布的二级(橙色)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5)各村组应以事先进行演习的方式,以十户为一组,按照村级预案确定的本村组的转移路线、向预定安全区进行转移。

  当降雨量达到危险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发布一级(红色)预警,同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市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向有关镇(街道、区)发出一级(红色)预警,要求有关镇(街道、区)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2)通过广播电视播放山洪灾害一级(红色)预警信息,要求危险区人员马上转移,有关群众严加防范山洪灾害。

  (3)手机短信报警通知到市主要领导、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镇(街道、区)主要领导、山洪灾害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各行政村负责人,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

  (4)各村组包户责任人,应进入所包转移困难户家中,帮助其进行转移。

  六、转移安置

  (一)转移安置。

  1. 山洪灾害易发区所在地政府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明确需要转移的人员。

  2.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3.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转移时要按制定转移路线转移,严格落实责任制,由村干部或镇(街道)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并向群众解释清楚。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转移安置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4.各镇(街道、区)要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5.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七、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准备。

  1. 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2 .市应急管理局要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二) 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市防办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八、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

  汛前,有关镇(街道、区)要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二)宣传教育及演练。

  1、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制作有关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科普读物和宣传单,张贴标语、创建宣传栏,介绍防灾、避灾知识等。

  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组织对镇、村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组织编制,市防指审批,并报烟台市防办备案。每3—5年对预案修订一次,修订后应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二)预案解释部门。招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御山洪地质灾害,提高突发性暴雨山洪的应对能力,避免山洪造成群伤群死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损失,结合我乡防汛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以及《祁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祁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2.2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编制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

  1.3.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峪口乡突发山洪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及人员转移。

  2、基本情况

  2.1社会经济

  峪口乡因位于上庄沟出口处而得名,地处祁县东南,属于丘陵山区,全乡总面积128平方公里,乡域内北部为黄土丘陵地区,南部为干石山区,山区占总面积的四分之三。峪口乡生态良好,植被茂密,丰富的绿色资源和生态优势,是峪口最大的特色之一。由于地处丘陵山区,气候温和,日照充足,海拔在800-1200米范围内,昼夜温差大,土层深厚,土壤肥沃,具有水果种植得天独厚的气候和土壤条件,是祁县苹果的重要产地,素有“花果山”之美称。全乡辖11个行政村,35个自然村,户数4818户,人口10967人,全乡耕地面积3.56万亩。

  2.2地貌地质与水文气象

  峪口乡地势由南向北倾斜,地形分为山地、丘陵。境内最高峰位于上庄自然村洞顶山高峰壑,海拔1988.2米,最低点位于北团柏村,海拔800米。多年平均气温9.7℃,年平均降水量439.8毫米。境内河道属汾河流域,主要河道有昌源河、伏西河2条,河流总长度14.9千米。境内最大的河流为昌源河,从南至北流经境内左家滩、王家岭、鲁村、段家窑村,全长7.2千米。境内有杜家庄水库、峪口水库、鲁村水库,是全县水资源较为丰富的乡镇之一,也是易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乡镇之一。

  3、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人员的避灾场所。根据区域山洪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分析未来山洪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危险区、安全区。

  3.2“两区”的基本情况

  山洪防治区划是山洪地质灾害预警防御的基础,山洪防治区划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根据新近发生的山洪地质灾害调查分析。山洪灾害威胁区域共涉及上庄、下王庄、安家庄3条沟道,涉及6个行政村(生茂、峪口、天居、鲁村、振兴、王家岭)。

  3.3山洪灾害监测站点设置情况

  (1)简易雨量站

  总数12个,安装在左家滩、闫家庄、下王庄、峪口、拗坡、天居、中梁、北团柏、牛居、鲁村、侯家庄、生茂

  自动雨量站

  总数3个,安装在上庄、生茂、果子圪垛

  4、组织指挥体系

  4.1组织指挥机构

  4.1.1峪口乡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组织指挥机构

  峪口乡设防汛抢险指挥部一个,指挥部设乡政府,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辖区内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乡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防汛指挥机构下设监测预警、转移安置、应急抢险、调度保障4个工作小组。全乡各行政村成立以村委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1支应急抢险队。村、组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信号发送员。

  4.1.2村级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以保证本行政村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4.2职责和分工

  4.2.1乡防汛指挥机构工作职责

  峪口乡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乡和村组的`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2.2村级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村级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以保证本行政村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2.3明确工作职责

  应急抢险队:各村组织成立一支30-50人左右的抢险队。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抢险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全部上阵,进行有序地抢险工作。

  监测预警组:组长由副乡长薛磊、冀凯杰共同担任,负责辖区雨量,掌握各种雨、水、工、灾情等信息,以及危险区溪沟水位、泥石流、山体滑坡的监测,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在接到预警发布命令后,立即发布预警信号。

  转移安置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渠天龙、副乡长冀凯杰共同担任,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应急抢险组:组长由武装部长王辉担任,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

  调度保障组:组长由副乡长李燕和副乡长张晓燕共同担任,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

  4.2.4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成员,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等均通过手机或固定电话进行联系。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公室,负责处理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在汛期(6-9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5、监测预警

  5.1通信

  5.1.1通信方式

  根据防御山洪工作的需要,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时,县、乡、村之间的通信可采用电话和专用警报系统等方式,村内户与户、人与人之间的通信可采用专用警报系统和电话等方式。

  5.1.2通信网络建设

  县、乡、村以及各观测站、监测组、信号发送员之间的通信,在现有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均设置固定联系电话。

  5.2预报预警

  要及时通报暴雨、山洪实时监测信息,提前转移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群众。加强重点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区的现场监视。督促落实监视人员和必要的手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警报,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以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落实群众避险方案和具体措施。发现问题,及早转移有关人员,避免人员伤亡。

  5.2.1预报内容

  包括气象预报全部由监测预警组发布,以便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5.2.2预警内容

  包括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后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5.2.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暴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5.2.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山洪地质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其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如下:

  1、一般情况下,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县防汛指挥机构发布,可参照县—乡—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如遇紧急情况,如局地突降暴雨、滑坡、山洪超过临界值,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乡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5.2.5预警方式

  峪口乡是一个丘陵山区地形,居住比较集中,交通较便捷,预警信号采用广播电视、电话、报警器等进行预警。

  6、转移安置

  6.1转移安置

  6.1.1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时,根据危险区基本情况,我们要按照预案选定的路线迅速将山洪地质灾害可能危及的区域内所有人员转移到安全区。

  6.1.2转移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6.1.3转移地点、路线

  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在乡、村防御指挥机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根据拟定的转移路线,有组织、有纪律的迅速撤离危险区,到既定的安置地点就近安置,以确保自身安全。

  6.1.4准备工作

  1、制作明白卡

  乡村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应在汛前制作明白卡,载明转移的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并发放到每户,以便在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时,危险区群众能够根据拟定的时机、路线等迅速撤离出危险区,转移到安全区得以妥善安置。

  2、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以便于危险区的群众在撤离过程中根据标示迅速的进入安置地点,尽量减少在转移途中不必要的伤亡。

  6.1.5安置方式

  当险情发生后,转移安置组应根据受灾范围、受灾群众的多少、人员伤亡情况、安置地点等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安置方式。尽量使受灾群众得到妥善的安置,以便于尽快地恢复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学校教学等的正常秩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6.1.6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乡、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7、抢险救灾

  7.1抢险救灾准备

  一是普及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二是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落实抢险救灾责任。

  7.2抢险、救灾

  由调度保障组负责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调配,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确保抢险人员、物质、车辆等及时到位,并在本级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按照预案进行迅速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转移安置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受灾群众按照拟定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迅速撤离灾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予以妥善安置,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并负责灾后重建等工作。

  预警监测组负责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随时报告险情。

  调度保障组负责转移安置的灾民的粮食保障情况,做好灾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8、保障措施

  8.1汛前检查

  8.1.1汛前检查

  一是在汛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要工程、要害部位和各村的防汛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一律彻底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二是加强险段监测和防守,对险区、险段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和防守,建立健全乡、村两级预报和指挥网络,切实加强对汛情的监测预报,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传达。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8.2.1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

  乡政府要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利用会议、广播、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将本预案的主要内容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准备工作。

  8.2.2组织实战演练、确保防汛安全

  每年汛前,乡防汛抢险指挥部应组织全民进行一次防汛抢险救灾演练,让全民熟悉和掌握抢险救灾预案的全部过程和内容、灾害发生后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等,确保灾害发生后预案的迅速启动和顺利实施。

  8.3责任追究制

  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区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篇4

  第一章 总则

  为了防止和减轻山洪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山洪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制定防御山洪方案的规定,特编制本预案。

  一、主要目标

  本预案所追求的主要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抢重于救,常备不懈”的方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协作,共同抗灾,保安全、求发展,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

  二、编制原则

  本预案的编制原则: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参加防洪。

  三、法律、法规依据

  本预案编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为编制依据。

  四、实施责任

  1、本乡党委书记对本预案负总责。

  2、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防汛有关单位(部门)依据《防洪法》及本预案的规定和防指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预案中的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

  3、对于拒不执行本预案或防指发布的防汛调度方案或防汛抢险指令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按照《防洪法》、《防汛条例》等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 基本情况

  尹家乡位于恩阳区西南,恩仪阆三县(市、区)交界处,距恩阳城区54公里,幅员面积28.4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12个少数民族,全乡12551人,辖区内鳌溪河(长漕河、新桥河)由西南向东北贯通,流经5个村。全长17.6公里。山洪灾害危险区新桥河,沿岸住户7户31人。

  第三章 山洪灾害的特点

  山洪灾害主要表现为山体滑坡、泥石流和溪河洪水泛滥造成的国民经济和人民财产的损失,山洪灾害一般表现为局部性和插花性的空间特点及骤发性和阵发性的时间特点。

  一是季节性强,频率高。主汛期集中在7-9月份,而这段时间也是以洪灾害的多发期。

  二是来势凶猛,成灾快。山洪汇流快,再加上张公水库泄洪,洪水来势十分凶猛,往往几个小时成灾受损,令人防不胜防。

  三是恢复难度大。山洪灾害往往对水利、交通、电力、通信、农田等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的破坏,群众几十年的建设成果毁于一旦,许多被山体滑坡、泥石流破坏的农田等基础设施几年甚至几十年难以恢复。

  第四章 灾害区域的划分

  第1节 危险区

  危险区是指我乡水磨坝村、黄泥包村辖区内新桥河地段受特大暴雨产生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洪水超过新桥河漫水桥将直接造成区域内人员伤亡及房屋、设施的破坏。

  第2节 警界区

  警界区是指高出危险区,位于十年一遇到百年一遇洪水线之间的区域。同样,该区域内的人们在降暴雨后接到上级发布的预警信号,尤其是靠近危险区的人们必须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同时不断进行巡查,密切观测雨情、水情动态,如水位上涨速度较快,应及时发布人员转移信号,及时撤离至安全区,躲开山洪灾害。

  第3节 安全区

  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以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尹家乡新桥河山洪灾害避灾安置点为水磨坝村村部及场镇停车坪。

  第五章 组织指挥体系

  第1节 组织机构

  尹家乡山洪灾害指挥部组成单位责任人及分组人员责任如下:

  指 挥 长:

  副指挥长:

  成 员:

  第2节 职 责

  乡山洪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水情、雨情、险情、灾情的信息发布,进行宣传发动,落实防治措施,受指挥长委托下达(下发)防灾指挥部的命令和意见,对成员单位实行综合调度。

  1、水务站督促避灾预案的落实,对紧急避灾中的技术问题向乡领导提出决策和参考意见,负责救灾中的紧急措施和组织实施。

  2、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巡视,进行险情预报。

  3、交管站、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建管所等部门积极配合救灾。

  4、各村防灾领导小组负责各辖区的'防灾、减灾和灾害自救工作。

  第六章 监测通信及预警

  第1节 山洪灾害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预报的降雨强度及降雨范围,将山洪灾害预警分为3个级别:

  1、当气象预报雨强度为暴雨时(24小时降雨量50-100mm)为山洪灾害危险预警,称为三级预警。

  2、当气象预报雨强度为大暴雨时(24小时降雨量100-200mm)为山洪灾害中度危险预警,称二级预警。

  3、当气象预报雨强度为特大暴雨时(24小时降雨量大于200mm)为山洪灾害高度危险预警,称为一级预警。

  第2节 预警实施程序

  为让群众及时躲灾、避灾、减少山洪灾害损失,在一般情况下,按区→乡→村(居)→组的次序进行预警。同时根据我乡的设施现状,预警灾害信号发送是:乡防汛指挥部与村(居)用电话发送,一旦发现险情时发送采用电话、鸣锣相结合,信号发送者均为单位责任人。在5-9月汛期,乡、村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相互之间均用电话联系。村(居)组必须明确1-2名责任心强的信号发送责任人(新桥河山洪灾害危险区信号发送责任人为邓祥明、张绍荣),在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或严重险情信息后,信号发送人必须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出报警信号。如遇紧急情况(大体积崩塌、滑坡、泥石流、河堤工程的洪水即将漫顶或坝体出现裂缝、管涌、滑坡、有溃坝可能时),村、组可直接通过电话报告区防指。

  第七章 安全转移方案

  第1节 人员转移

  各居村民接到转移信号后,必须在转移责任人的组织指挥下,迅速按预定路线安全、有序地转移。转移工作采取乡、村(居)、组干部层层包片负责的办法。发布险情报告及指挥受灾人员的转移工作,由乡、村行政首长负责。

  第2节 转移安置的原则和责任人

  转移安置的原则是: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信号发送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人员安置的方法应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采取分散、到户、到单位、搭棚等安置方式。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1节 查险处险

  汛前,乡、村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第2节 宣传发动

  乡、村要利用广播、会议,即发资料、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御山洪灾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具体防治措施,防山洪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联系方式,紧急避灾的程序、信号、临时转移的安置方案、转移的路线、地点、安置办法等,使区域内的群众掌握简单的察灾防灾知识。

  第3节 实行责任追究制

  实行党委书记总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是搞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明确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乡、村及各单位(部门)一定抓紧、抓实、抓好,做到有备无患,全面落实领导、队伍、方案、物资等各项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保证防汛指挥调度正常运转。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区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章 其他

  各村(居)要依据本预案的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各自适用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向群众张贴公布,并报乡防汛办备案。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山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西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西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西湖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和群测群防的原则。

  2.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为基础,提高“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能力,全面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防御意识和互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杜绝山洪灾害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西湖区范围(西湖风景名胜区除外)山洪灾害防御的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防御对象

  山洪灾害指山丘区溪沟中发生的暴涨暴落洪水对人民生命造成威胁的灾害。

  (一)防御对象确定

  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将山丘区内所有城镇、乡镇(街道)、村(社区)纳入山洪灾害防御范围。按照“临河隐患”、“阻水隐患”、“工程隐患”、“地灾隐患”、“冲沟隐患”、“历史山洪”六类,确定西湖区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和一般村落。

  将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分为高风险区(小于20年一遇)和低风险区(大于等于20年一遇至100年一遇水位与历史最高洪水位中的较大值)。并根据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分成果,建立并动态核定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包括对象、所在地(精确到自然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各类对象的常住人口数量、转移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防御对象分布

  西湖区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落主要分布留下街道、转塘街道、双浦镇等三个山丘区镇街。

  西湖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域主要分布在周浦沿山南渠、大清溪、桐坞溪、白龙潭溪、慈母桥溪、许家埭溪、长埭溪、屏峰溪、东穆坞溪、杨家牌楼溪等流域。

  三、组织责任机构

  山洪灾害防御建立区防指指挥协调、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基层地方政府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尽其责,加强协同。

  (一)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西湖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负责研究制订辖区防汛防台抗旱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等级,及时掌握汛情、风情、旱情、灾情,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中处置和灾后恢复等工作,做好防汛防台装备物资储备调配及有关协调工作。

  (二)区防指办公室

  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指办”)在区防指领导下,承担区防汛防台抗旱的日常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区防汛防台抗旱的工作预案与制度,组织制订预案操作手册,指导、协调、督促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防汛防台抗旱的预防工作;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和反馈;必要时,受区防指指挥委托,区防指办可组织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三)镇街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双浦、留下、转塘三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街防指”)在区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镇街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镇街防指下设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等应急工作小组。

  镇街防指: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落实本级以及各村山洪灾害防御相关责任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级小型水库、山塘、水闸、堰坝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落实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转移避灾安置场所并加强避灾场所管理;负责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各村防汛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组建应急抢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负责山洪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监测预警组:负责本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有关山洪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山洪防御信息,督促相关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人员转移组:按照镇(街道)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工作。

  抢险救援组: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四)村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各行政村(社区)(以下简称“村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在上级防指的指挥下,负责本村社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包括水雨情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安置和抢险工作。村社应成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和抢险救援组。

  监测预警组:熟悉本村社山洪灾害风险隐患点、薄弱环节;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部门发送的预警信息。按规定开展全村社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巡查监测工作;密切关注雨量、水位观测设备,了解水雨情情况,当观测到或接到可能出现致灾雨水情信息时,按预案向危险区域群众发出预警,并报告村社主要负责人和上级防指。

  人员转移组:熟悉本村社避灾安置点和转移路线,掌握所负责的需转移人员名单;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部门发送的预警信息;将转移指令及时传达到户到人,组织动员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到避灾安置点,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抢险救援组:按照上级指令及通知,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四、监测预报预警

  (一)监测预报

  小流域山洪灾害监测主要采取“自动监测+人工监测”方式进行。其中自动监测主要依靠水文遥测站点获取水雨情数据,人工监测主要是依靠人工观测简易雨量筒、简易水位尺,来获取水雨情数据。

  西湖区区域内及周边建有市级、区级的各类自动水位站、雨量站、水位雨量站。在山洪灾害重要沿河村落均设置了简易水位尺(或雨量筒)等简易观测设施。

  进入汛期,基层监测预警员每天至少观测1次重要水位(雨量)站点,并及时记录数据,发现数据异常或迅速上涨,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当发现雨量达到预警指标时,按照预警发布流程发布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村级监测预警员、水库山塘巡查员、河道堤防巡查员等责任人在强降雨期间通过加密巡查和观测人工监测设施,对水雨情异常、水利工程险情、地质异常、水库山塘溃坝等山洪灾害风险信息进行综合识别与研判,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村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及镇街防指。镇街防指应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防指报告。

  (二)预警分类

  1.预报预警

  预报预警是根据监测雨量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未来1、3、6和24小时降雨预报成果,由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商研判后发布的预警,并依托省级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向触发预警区域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按照从低到高分为四个预警等级:蓝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最大降雨达80~100毫米,可能发生山洪灾害)、黄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最大降雨达100~120毫米,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橙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最大降雨达120~140毫米,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红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最大降雨超过140毫米,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极大)。

  2.监测预警

  监测预警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落关联自动雨量站监测实时短临(1、3、6小时)降雨数据与村落“准备转移”、“立即转移”两个预警指标进行对比,当超出预警阈值时,由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自动向触发预警的村落所属镇街、村社发布“准备转移”或“立即转移”提醒预警。

  3.人工预警

  人工预警主要是镇街、村社监测预警员根据现场观测雨量(水位)信息,当发现达到预警阈值或其他危急情况时,通过铜锣、手摇报警器、广播、电话、短信、微信等发布人工预警,并及时将情况向相关责任单位汇报。

  (三)预警发布

  1.发布权限

  预报预警由省市水利部门为主发布。监测预警由区级水利部门为主发布。人工预警由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发布。面向社会公众的动态信息由区防指统一发布。

  2.发布范围

  (1)预报预警

  省市水利部门利用省市气象局提供的降雨数值预报成果,依托省级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平台,以县为单位,向相关市县水利部门发送未来24小时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区水利局收到预警后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区防指,同步下发至有关镇街。

  (2)监测预警

  区水利部门依托西湖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根据实测降雨,向区防指、相关镇街、村社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发送山洪灾害实测短临预警信息。

  (3)人工预警

  镇街将收到的预警信息或上级指令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到村社防汛责任人。

  村社防汛责任人及监测预警员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微信、钉钉、广播、对讲机、铜锣鼓号(口哨)、手摇报警器、上门通知等,将预警信息及人工观测的风险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3.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主要包括:暴雨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预警指标,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山洪的监测和预报信息、预警等级,准备转移提醒预警、立即转移提醒预警等相关内容。

  (四)应急处置

  1.预报预警

  (1)蓝色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高危区、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落实好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区水利局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每日17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村社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社防汛责任人;预警范围内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社监测预警人员每8小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点落实巡查人员,加强监测,视情况关闭场所;实时降雨较大区域,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河道水位超警戒区域,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预警区域内转移责任人摸排掌握须转移人员情况。

  (2)黄色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高危险区群众转移准备;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区水利局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每日7时、13时、17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镇街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驻村干部指导协助预警和转移工作;预警区域内村社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社防汛责任人;预警范围内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社监测预警人员每6小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山塘水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组织、督促村社做好危险区域内危险区群众转移准备;预警区域内村社防汛责任人及时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责任人通过广播、铜锣鼓号、手摇报警器、上门通知、电话等方式告知危险区群众做好转移准备;预警区域内村社防汛责任人及转移责任人,对极高危地区、危房所涉人员及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提前转移安置;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视情况关闭场所,并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滞留人员信息;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安全;做好安置场所启用准备工作,做好避灾场所清理及物资保障;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

  (3)橙色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道路雨水井、污水井、排水口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准备;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落实景区关闭及学校停课等措施;做好交通道路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区水利局组织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每3小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镇街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驻村干部驻点指挥;预警区域内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社防汛责任人;预警范围内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社监测预警人员每3小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预警区域内村社防汛责任人及转移责任人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安全;按照预案规定的路线及安置点,迅速转移安置危险区人员,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要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关闭场所,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滞留人员信息,无法避险场所应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启用避灾场所,保障水、食物等供应,严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实施山区道路交通管制,严格控制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统计上报人员转移情况。

  (4)红色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道路雨水井、污水井、排水口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全部转移工作;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落实景区关闭及学校停课等措施;做好交通道路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镇街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驻村干部驻点指挥;预警区域内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级防汛责任人;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实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预警区域内村级防汛责任人及转移责任人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安全;按照预案规定的路线及安置点,迅速转移安置危险区人员,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要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关闭场所,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滞留人员信息,无法避险场所应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启用避灾场所,保障水、食物等供应,严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实施山区道路交通管制,严格控制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视情扩大人员转移范围;统计上报人员转移情况。

  2.监测预警

  (1)准备转移提醒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准备;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区水利局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每3小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镇街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驻村干部驻点指挥;预警区域内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级防汛责任人;预警范围内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级监测预警人员每3小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组织、督促村(社区)做好危险区域内危险区群众转移准备;预警区域内村级防汛责任人及时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责任人通过广播、铜锣鼓号、手摇报警器、上门通知、电话等方式告知危险区群众做好转移准备;预警区域内村级防汛责任人及转移责任人,对极高危地区、危房所涉人员及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提前转移安置;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视情况关闭场所,并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滞留人员信息;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安全;做好安置场所启用准备工作,做好避灾场所清理及物资保障;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

  (2)立即转移提醒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道路雨水井、污水井、排水口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工作;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落实景区关闭、学校停课、工地停工等措施;做好交通道路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视情况派出专家组,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区水利局组织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随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3.人工预警

  区水利局组织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和人工预警内容,提出处理建议,进一步跟踪险情发展,随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道路雨水井、污水井、排水口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工作;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落实景区关闭、学校停课、工地停工等措施;做好交通道路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五、人员转移

  (一)安全码应用

  按照《关于印发人员转移精准管控基础信息排查及“浙江安全码”应用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做好转移人员赋码、用码、上报等工作。

  (二)转移安置

  1.转移安置:每年汛前,各镇街组织人员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内群众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向可能受灾人员预先告知,一旦接到相应预警信号,各级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按照既定的预案前往所包责任区的第一线组织开展险情巡查和防御工作;责任人必须在灾害发生区现场组织指挥转移群众。

  2.转移次序: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将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有组织有秩序地转移到事先确定的安置地点。

  3.转移地点、线路的确定应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向险情发生区附近的高地转移。汛前由各镇街根据实际的地形地势制定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转移路线应尽量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应避免顺着溪河沟从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从两侧山坡或滑动体两侧方向转移。

  4.各镇街应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等方式对转移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5.当发生灾害造成交通、通讯中断时,受灾地区村干部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并设法尽快向上级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责任落实

  区防指成员各单位根据职责落实区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及成员;落实水库、山塘、堤防等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区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落实避灾安置场所、城区排水泵站、建设工地、地质灾害点、低洼易涝区、旅游景区、学校等重点场所的防汛安全责任人;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培训。

  (二)预案编制

  区级预案由区水利部门组织编制,报区防指审核后,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级水利部门备案。预案包括防御对象、组织责任机构、监测预报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预案演练、宣传培训、保障措施等内容。

  部门预案由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和区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完善本部门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并报区防指备案。

  镇街预案由镇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区防指、区水利局备案。预案应根据区级预案,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重点明确组织机构体系、防御对象、监测与预警、转移安置、抢险救灾、宣传演练、保障措施等内容。

  村社预案由行政村(社区)组织编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报镇街备案。预案应突出预警方式、人员转移避险方案和自防自救及与周边村庄联动措施,尽量采用图表化,制作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图,重点明确山洪灾害人员转移预警指标、防御对象清单、转移责任人、转移路线、安置点等信息。

  (三)预案演练

  区级和镇街级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可以结合防汛防台综合演练开展。演练内容包括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等,要组织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镇街、村社进行观摩。

  村社每三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以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村社为主,包括简易监测预警设备使用、预警信号接收与转发、人员转移安置等。

  (四)宣传教育

  区水利局组织对镇街道、村社以及网格责任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山洪灾害基本常识、监测预警、应急转移、避险自救技能等,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的防御意识和专业技能。

  镇街组织(或参加)本级(或区级)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相关责任人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与安置方案,做到出险时驾轻就熟,迅速避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损失降到最低。向山洪灾害危险区居民户发放转移避险明白卡、宣传册,使危险区居民了解和掌握在发生险情时的转移路线、预警信号等内容,明白卡内容应明确居民户所在危险区类型、避灾场所位置、转移路线、转移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宣传册内容包括山洪灾害基本常识、本区域历史山洪灾害及特点以及监测预警、自救自防、转移避险等知识。张贴宣传标语(挂图)、播放宣传短片或开展文艺活动等喜闻乐见方式,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介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

  (五)强化纪律

  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宣传做到进村进社、入户、到人;暴雨天气时山洪灾害危险区内居民应时刻提防山洪暴发。

  汛期各级防指落实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镇街、村社主要领导及时上岗值班。

  镇街村社防御机构积极主动抓好信息搜集和整理,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及时落实处理结果。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篇6

  一、基本情况

  砚峡乡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辖区山高沟深,对暴雨的分布和洪水组合汇流产生影响较大,不同程度的山洪灾害时有发生。且砚峡境内矿藏资源丰富,煤炭贮量大,煤质好,煤炭企业较多,由于采空塌陷,地质断裂、水流切割作用明显,容易形成较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极易引起滑坡、泥石流等。

  二、存在隐患情况

  根据各村(社区)、企业实地踏勘调查,全乡共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地质灾害引起的山体滑坡,容易造成重要行洪河道、排洪渠及交通的拥堵;二是防洪工程损坏,导致排洪不利,一旦泄洪不畅容易对庄稼、道路及房屋造成损坏;三是改造残存的危房,墙体破裂,屋顶塌陷,容易威胁到附近住户的人身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

  (一)组成人员。为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工作职责。一是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采取必要措施,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二是根据实际灾情,对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砚峡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三是及时准备向上级汇报灾情,稳定人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织抢救工作,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四是灾后组织恢复生产,落实生活日常用品,使群众生活有保障。

  领导小组负责砚峡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挥协调,根据救灾需要,组织和协调其他办公室及相关单位组建救灾抢险组、灾民安置组、生产自救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组。

  四、监测及预警

  (一)监测

  降雨以各村(社区)、企业安置的自动雨量站及简易雨量站量测数据为准,沟道水位以观察为主,主要对排查出的20处隐患点加强监测。

  (二)通信及信息传输

  1、乡级和村级防汛、山洪灾害责任人的手机号均已编入市防汛指挥部信息传输网络,要经常开机,随时注意接收雨情、雨量信息。如果更换手机号,要及时将新号报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编入,保证信息畅通。

  2、降雨时,对简易雨量站要轮班24小时值守,当达到报警雨量时要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有线座机、短信等方式向乡防汛指挥部汇报。

  2、预警流程

  (1)暴雨天气预报预警实施流程:当收到暴雨天气预报,防汛抗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应高度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防御工作组应在第一时间向全乡农户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三级预警实施流程:由乡政府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三级预警,当收到乡防汛指挥部三级预警信息后,各村(社区)首先将信息通知至村防御工作组全体成员,村防御工作组通过广播、电话或责任人奔走相告等方式将灾害信息通知到农户,并组织开展防御山洪灾害工作。

  (3)二级预警实施流程:由乡政府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二级预警,当收到乡防汛指挥部二级预警信息后,各村(社区)首先将信息通知至村防御工作组全体成员,村防御工作组利用广播、电话或责任人奔走相告等方式将可能出现险情信息告知危险区、警戒区内的住户,做好防御山洪工作和转移准备。同时要加强值班,密切掌握情况,及时进入村社,做好人员转移等一切准备工作。

  (4)一级预警实施流程:由乡政府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一级预警,当收到乡防汛指挥部一级预警信息后,各村(社区)立即启动预案,通过广播向农户发布紧急避灾转移指令,各责任人要深入到各村社,及时组织人员将危险区内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转移,同时做好警戒区内人员转移准备;当情况危机时,通知警戒区内的人员开始转移。

  五、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准备

  非汛期通过广播、标语、会议等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灾意识。村防御工作组应备电筒、雨衣、铁锹、洋镐等防汛抢险物资。

  (二)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危险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险情过后,有组织地安排转移人员返回原地,进行人员清点,如有人员牲畜伤亡,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处理死者遗体,清理、掩埋牲畜尸体。

  (3)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发放粮食、衣物、做好安置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并将村转移安置人员情况和受灾统计情况汇总,上报乡防汛指挥部。

  (4)协助医务人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的防治应急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疫病的暴发流行。

  (5)对可能倒塌的危房,安排专人进行监测、防御、排除隐患。

  (6)进入恢复生产阶段。

  (7)做好灾后统计、总结工作。

  六、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乡防汛防灾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2、宣传到位。向群众宣传发生险情时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汛防灾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按照县有关部门的气象预报,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各社和相关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要做到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群众公布。

  4、物资到位。各村(社区)以社为单位,购置抢险救灾所需的雨衣、雨鞋、手电、应急灯、铁锨、铁镐、编织袋等必备物质设备,做到人手一把,并由各村、社社长保管。

  5、通讯保障。指挥员与各应急工作组之间使用对讲机,参与抢险救灾的所有人员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

  6、车辆保障。各村(社区)应急工作组输送人员所需车辆由各村(社区)自行协调组织,做到定车定人,全员在位。

  7、食物保障。各村(社区)要为执行任务的人员保证每人一份食物,并备足矿泉水、方便面等。

  七、本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

  接到气象局暴雨预警报告后,本应急预案即启动,由乡政府统一指挥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村(社区)、企业要及时准确将灾情和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乡党委、政府。本预案与上级防洪预案、指令有抵触者,按上级防指指令及预案执行。

  乡所辖区域内抢险工作有乡级防指明确指令者,按指令执行,无指令按本案执行;执行单位有不同意见者,可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在无变更意见时,必须继续执行本预案。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篇7

  1、总则

  1.1总编目的及依据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山洪灾害应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山洪灾害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的消除山洪灾害危害,避免和减轻山洪造成的损失,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本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群死群伤,根据《卢氏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矿区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是矿区山洪灾害防御组织,协调本公司山洪灾害应急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程序规范。

  1.3预案有效期

  本预案有效期为3年,特殊情况下及时予以修订。

  2基本情况

  2.1社会经济和河流情况

  本公司位于潘河乡清河村后清河组,公司有3个采矿区(清南、清北、前坪矿区)一个选厂一座尾矿库,全公司有职工345人,矿区面积大约有8平方公里,清河从矿区穿过是全矿区的中间防洪河流。

  2.2山体滑坡情况

  本公司没有发现山体滑坡迹象。

  3危险区

  我公司危险区主要在清南矿区712、706、700、744以及尾矿库。

  4群防群测组织体系

  4.1人员组成

  本公司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总指挥由钟文均担任,副总指挥由xxx担任,成员为xxx、xxx、xxx、xxx、xxx、xxx等21人。同时成立一支由青壮年职工为主体的32人应急抢险队伍,应急抢险队长由xxx担任。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指挥部确定雨量观测员2名、水位观测员2名,预警员(包括鸣锣员、口哨员、手动警报器报警员)共9名,负责水雨情、险情的.监测、发送及预警工作。

  4.2主要职责

  4.2.1相关机构职责如下

  指挥部:在县、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各项措施,掌握山洪险情动态,收集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并上报,定期进行险工险段、山体开裂、滑坡等隐患的监测,动员和组织员工的安全转移与避险,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建设等。认真落实公司、各坑口、二级联创机制,确保发生洪灾后人员能够及时转移。在发生交通、通讯、电力中断的紧急情况下,指挥做好本公司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4.2.2相关人员职责如下:

  总指挥: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防御山洪的各项制度,组织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广大职工防御山洪的意识;负责组织开展本公司防御山洪的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的建设,不断提高防御山洪灾害的能力。负责编制本公司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调度命令。根据汛情,及时做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部署,组织指挥本公司职工参加抢险;山洪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职工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监测员:负责本公司的雨量、雨情、水位、险工险段、泥石流及滑坡点的监测工作。

  预警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5水雨情信息监测

  5.1监测内容

  本公司的水雨情监测内容包括水位监测、降雨量监测、泥石流监测和滑坡监测。降雨量监测收集简易雨量站的降雨量信息;水位监测收集河道水位资料,泥石流和滑坡监测负责监测由山洪引起的泥石流、滑坡资料。

  5.2监测要求

  监测要突出实时性、准确性,以便能提供实时的、可靠的监测资料,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给各级防汛指挥部。

  5.3监测方式

  监测采取群防群测为主的方式。通过利用现有雨量站、水位站进行监测,将监测到的数据及时报告到防汛指挥部。在发生暴雨时,要充分发挥群防群测的作用,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篇8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减轻山洪灾害损失,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有针对性地提前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减少人员伤亡,变被动抗灾为主动避灾。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建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三、基本情况

  西山镇位于新建区西部,总面积126㎞,其中山地占96%,地势高,雨量充沛,降雨量变化大。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降雨量1600mm左右,并有明显的季节性,汛期是4月至9月。

  四、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通过调查分析,石堎村范家自然村、梅岗村岭下自然村、群力村岭尾自然村、言家村言家老基自然村四个自然村为危险区,其他村的`危险区按上定义划分。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

  五、组织指挥体系

  西山镇成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组及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抢险队。

  指挥部组成单位责任人及分组责任人如下:

  指挥:

  副指挥:

  成员单位:

  监测组:

  信息组:

  调度组:

  保障组:

  转移组:

  指挥部在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应急防御工作。各行政村成立以村书记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的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每个村组要落实降雨量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4名信号司发员。

  六、安全转移方案

  (1)转移安置方式:采取集中、对户、搭棚三种安置方式。本预案共转移安置114户、597人,转移人员安置花名册由村统一登记造册交镇政府备案。

  (2)转移安置分工:山洪灾害紧急避险指挥部在人员紧急转移工作中,分成5个行动小组,第1组为监测组,由镇水务站站长负责;第2组为信息组,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第3组为调度组,由镇长负责;第4组为保障组,由人大主席负责,派出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卫生院、民政办负责人为该组副组长。第5组为转移组,由村委会书记负责;

  (3)转移安置原则:第一、信号发送责任人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区;第二、动用交通工具转移的按照先危险区、后警戒区;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进行。

  七、应急预案启动

  当危险区内出现山洪灾害时,相关村启动村级应急预案,镇政府同时启动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篇9

  一、总则

  (一)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降雨在山地丘陵区引发的洪水灾害及由此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编制我重安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黄平县水旱灾害应急预案》《黄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黄平县水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黄平县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山洪灾害及其引发的水库及山塘垮坝、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和值班责任制。

  二、自然状况

  (一)地理位置

  重安镇位于黄平县南部,东与翁坪乡交界,南与凯里市湾水镇、大风洞乡隔江相望,西与野洞河镇连接,北面与新州镇毗邻。

  (二)地形地貌土壤

  重安镇所在地,地形地貌呈高原脊状隆起和河谷深切形成的阶地坝子,海拔600m,阶地高出河床2—10m,地势低洼。属黔中隆起武陵山脉一系,出露地层主要有志留系中下统翁项群,多为灰色中厚层及厚层微粒状灰岩及含泥质灰岩,夹黄绿色泥岩、砂质页岩,以泥岩、页岩夹泥质灰岩为主。土壤属亚热带黔中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二级阶梯面上的黄壤、石灰土、紫色土、潮土、水稻土等。地震烈度小于六度,区域地质构造稳定。

  (三)气象水文

  重安镇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性气候区,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16℃,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4℃,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6℃;全年无霜期300天,年日照时数为1233小时,占可照时数的26%,属日照较少地区;平均降雨量1188mm;城区年平均风速2.3m/s,全年以东北、东风为最多,全年静风频率为24%,年平均相对湿度82%。

  三、社会经济

  全镇辖区内有22个行政村。

  全镇共有1万余户,6万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占72%,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古镇。全镇财政收入624.66万元,农民人均粮食410公斤,人均纯收入1850元。

  四、水利工程

  我镇境内水利工程众多,其中水库2座,重要山塘30座,河堤4公里。具体见12.1重安镇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表。

  五、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一)当前山洪灾害防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基于山洪灾害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从我们近几年来进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来看,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防灾信息传递困难。区域内山高坡陡,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村与村之间有的未通公路,如马场村梯子岩小组,且大多数公路与通信通电线路均靠近山沟溪河边,每次遇山洪灾害发生,公路被冲毁中断、通信及输电管线被冲倒损毁,对信息传递造成相当大的困难。

  汛期暴雨信息全靠县防汛办与县气象局电话通知我镇,再由镇电话通知到各村书记或村长家里,再由村里电话通知各组长家里,最后由组长或组上信号员步行通知到各农户。对没有通电话的村,每次暴雨信息传递靠镇政府派专人去通知村民。目前这种靠电话或派人通知群众的信息传递方式已滞后,远远不能适应山洪灾害紧急避险的需要。

  2.防御工程措施较少、非工程措施薄弱,防御工作难度大。经实地调查,我镇区域内真正能防御山洪灾害的工程措施比较少,即使有防护堤,在山洪灾害发生时河堤防洪能力相当差,不能抵御洪水侵袭。同时,由于没有建筑挡砂坝,排洪渠等水利工程设施,致使每次发生山洪灾害时,任山洪泛滥成灾。

  3.我镇区域内水土流失严重,森林覆盖率低,是导致山洪灾害的重要原因所在。据实地调查统计,我镇区域内森林覆盖率26%,地质结构松散,岩体破碎,水土流失,河道淤塞严重,河道行洪不畅。

  4.对水患意识认识不足,山洪灾害具有突发性,强度大,对防范措施落实不力,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并没有完全树立减灾就是发展的思想。

  5.资金缺乏,给山洪灾害防灾减灾的组织实施带来困难。

  6.由于降雨的季节性、突发性变化以及人为因素,地质地形因素的影响造成灾害的无法预料。

  六、山洪灾害区域划分

  (一)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暴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情况,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威胁,地质结构相对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山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河口、陡坡、低洼地带。

  (二)危险区、安全区

  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进行调查,基本情况如下:1.居住在山洪暴发危险区的居民主要分布在,重安江沿岸,有居民200户,计1080人。2.皎沙河下游居民90户,计483人。3.淹马河沿岸居民66户,计376人。

  七、组织指挥系统

  为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处置能力,成立重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名单如下:

  指挥长:

  常务副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抗洪抢险组长责任负责制,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要求,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积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职责是组织抢险,转移疏散群众,转移物资,抢救伤员,维护治安,灾民临时安置。

  各个抗洪抢险小组必须服从指挥部的调度指挥,必须严格执行指挥部指令,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充分做好投入抗洪抢险的工作准备。当镇城区有洪水灾情出现趋势时,由指挥部指挥长发出抗洪救灾准备指令,各单位领导及人员必须返回单位,集中待命,当指挥部指挥长发出抗洪救灾指令时,各抗洪抢险小组务必在20分钟内做到人员到位、车辆到位、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到位。

  八、安全转移

  根据不同区域的气象、水文、地理、地势及居住人口数量等因素,划定好的“二区”,即危险区、安全区和转移路线,严格控制好生产、居住和建设活动。让村民熟悉“二区”范围和转移路线,同时熟记紧急避灾躲灾的转移预警信号,明确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方法和疏散转移方案。

  (一)监测预警

  为使我镇、村、组对山洪灾害防御指挥体系科学、准确地运用,在一般情况下,按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紧急情况下按县←→村←→组的次序进行预警。县防指在接到水文、气象部门的雨情、水情信息之后,电话通知重安镇政府,镇政府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并通过电话通知至各村、组,各村在预警期内二十四小时连续监测巡视,发现险情应立即发出警报信号,通知到各户,并将各有关信息反馈给重安镇,重安镇立即报告县防办,如遇紧急情况(大体积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应采取措施先期处置并报县防汛办。

  预警信号为电视、电话,县防指在接到雨情、水情信息后,通过电视台,面向全县播放,同时立即电话通知到镇。

  报警信号一般为锣、口哨、警报器等。如有险情出现,由各报警点和信号员报告给信息监测组,并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的设置因地而异,一般警报信号表示险情可能出现,全区动员,提高警惕,指挥人员到位,做好一切准备,部分开始转移;紧急警报表示险情出现,继续按预定路线有次序地转移至安全区。

  (二)人员转移

  1.转移原则和方法

  转移工作由转移组负责,采取镇、村、组干包片负责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转移。

  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因地制宜,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采取对户、搭棚等安置方法。信号发送员和转移组成员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搭棚地点选择在居住地附近坡度较缓,没有山体滑坡崩塌迹象的山头上。不能搭在山谷中或其出口两侧的山坡上。雨停后,确认其住房安全后才能允许群众搬回。

  制作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另外各村还要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如果在转移过程中,原制定的交通、通讯线路中断时,各村、组要采取及时抢修或选择其他安全的路线,把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2.转移路线

  各区居民接到转移信号后,必须迅速按预定路线转移。各区在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线路上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则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以免安全路线上出现险情。转移路线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

  九、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各村在及时向镇或县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各成员单位和应急抢险队立刻投入救灾工作,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及时做好被转移安置灾民的食品和生活用品发放工作,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指挥部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及时处理人畜尸体。洪灾发生后,重安镇中心卫生院和相关村卫生院必须迅速组织防疫医疗队带足医疗器械及防病药品到灾区,对灾区人民进行防治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医疗防病工作,防止疾病的流行蔓延,确保灾区人民的身体健康。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十、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

  重安镇应组织检查组对有关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核实、补充,并重新登记造册。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做好登记并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值守。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新问题,要建立好明白卡工作,同时采取整改措施,该搬迁的动员搬迁,该治理的令其治理。

  (二)宣传培训及演练

  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各村组织危险区内的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重安镇每年汛前要组织镇应急抢险队、村应急分队开展至少一次的实战演练工作,为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提高效率和增强抢险救灾过程的适应能力。

  (三)纪律

  1.在汛期内,安排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并做好值班记录,主要领导24小时不关机,确保防汛信息畅通。

  2.在山洪防御和抢险救灾过程中,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离岗,并且要服从指挥部的安排做好各自的工作。

  3.我镇与各村签订防汛抗旱责任状,把具体的责任人落实到村、到组、到人,实行层层责任包干制,形成责任网络。

  4.汛期过后,镇政府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对山洪灾害防御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篇10

  山洪灾害是指山区由于局部引发的洪水灾害和由于山洪诱发的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山洪具有突发性强,水量集中,破坏力大,危害严重等特点。为减轻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情况

  山阳区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范围大部分在山阳区中星办事处境内,位于焦辉公路以北海拨200米以上地区。涉及巡返、上马、寺河、高岭 、桶张河、庙河、冯河等行政村及山阳实业公司、涧兴实业公司所辖地。面积约19.3平方公里,耕地7.2千亩,人口1.2万人。

  区域内年各业总产值2亿元以上,工业及其它行业产值约占总产值95%,主要有化工、建材、运输等行业。农业、林业、牧业等行业产值约占总产值5%。农业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豆类、油料等作物,平均单产3150公斤/公顷,年人均产粮312公斤。

  该区域地层属古生界石炭系和奥陶系,地势随太行山走向,向东、东南和南倾斜,地面单斜,以山区、丘陵地貌为主。

  (二)水文及气象特征

  该区域属海河流域,卫河水系。河道、冲沟属季节性河沟,旱季无水,汛期因暴雨河水陡涨,往往造成下游涝灾。主要河道有:东部与马村区交界的山门河,西部与解放区为邻的群英河以及流经境内的瓮涧河。上述三条河道由于切割较深,如发生洪水及上游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情况,其危害程度较小。区域内另有小型冲沟9条,分别为牛庄泄洪沟、冯河泄洪沟、寺河泄洪沟、上马村泄洪沟、巡返泄洪沟,总长约11000米。由于流经地域内植被少,土质结构差,水土流失严重,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该区域地下水埋藏较深,水量丰富,主要赋存在250米以下奥陶系灰岩中。区域属温带大陆性气候,气候干燥,光热资源充足,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9,年降水量550-630毫米,6-9月份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60-70%.

  二、山洪灾害的特点及防御山洪灾害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特点

  由于该区域河道冲沟属季节性河沟,旱季无水,汛期发生山洪灾害以暴雨成因为主,山区由于地形陡峻,所降暴雨往往历时短而强度大,河水陡涨,水量集中,造成下游涝灾,山洪作用时间短,往往暴涨暴落。

  (二)防御山洪灾害存在的问题

  1、山区人为过度开采石料,破坏植被和岩层,造成水土流失,使山洪诱发滑坡及挟带泥沙、石块造成壅塞的可能性提高。

  2、群英河、瓮涧河、山门河、牛庄泄洪沟、冯河泄洪沟等处,因城市扩建、工厂改建弃土、修路弃土、居民倾倒垃圾、私搭乱建房屋等,挤占、阻塞河道现象十分严重,影响河道行洪。

  3、群英河、瓮涧河等主要行洪河道进入市区后,由于堤岸较陡,且土质松软,一旦河道满水,经浸泡冲刷后土岸将发生滑坡、坍塌,影响沿河道路、建筑物的安全。

  三、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目标

  今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要贯彻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落实各项责任制,确保遭遇特大暴雨山洪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组织指挥管理体系

  山阳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是本区域山洪灾害防御的`组织领导机构,履行统一领导,组织部署,集中指挥的职责。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的行政首长、单位、部门一把手要对本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思想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否则出了问题要追究行政首长责任。各级领导要加强对《防洪法》和防汛专业知识的学习,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切实担当起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

  汛前,各办、各部门要深入现场检查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反映和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洪水到来时,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度汛。

  (三)监测及预警预报方案

  1、监测

  监测措施主要为:汛前防洪检查,雨季和洪水期间派人巡守或看守以及观测检查。

  汛前指挥部组织人员对3条行洪河道以及9条冲沟的抗洪能力进行检查摸底。同时,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做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出防抢措施,保证安全度汛。

  在汛期和洪水期间由区防指、当地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值守,观测检查站,按时如实报告情况。

  2、预警、预报

  由于山洪的集流时间短、预见性短,因此,山洪预报属紧急预报。预报内容主要是:预报降水的可能性及降水量,降水强度;根据降水量来预报径流深度、强度等;根据径流深度预报有关地点(流域出口、村落、耕地等)的流量和水位。

  预报人员由区防指办公室,办事处选派专人负责,如实及时上报雨情、汛情、灾情。

  (四)躲灾、避灾方案

  躲灾、避灾主要有永久转移和临时转移两种方案。永久转移指汛期通过检查,位于山丘区河道,冲沟附近零星居民和群英河、瓮涧河道内私建房屋居民,由当地办事处责令其限期搬出,以免造成伤亡。临时转移指山丘区居民接警后由当地办事处安排其向远离行洪区的地区转移。下游河道附近居民接警后由办事处、单位、部门组织转移至安全地带。

  (五)发生突发性灾害时的应急抢救方案

  1、转移:迅速转移发生突发性灾害地段内的居民。

  2、抢险;堵塞漏洞,加固洪水漫堤地段,在出险地段定领导、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完成抢险任务。

  3、抢救:及时抢救遇险人员以及财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疏通:疏通遇险下游河道,清理障碍,及时排洪。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篇11

  我县是一个山洪灾害多发的县份,境内山、塬、川、滩皆存,其中山区面积2272.57平方公里,占版图总面积76.55%,由于山地、黄土台塬地质环境较为脆弱,人类道路建设、采矿工程等活动频繁,植被破坏严重,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加之特殊地埋位置,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山区多年平均降雨量865.22mm,暴雨多集中降在7、8、9三个月洪水泛滥,加剧了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有逐年递增趋势,据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8处,有48户147人居住在历史洪水位线下的河边及沟道口,严重的安全隐患点涉及7个乡镇,20个行政村,并威胁着部分地区人们的生命财产,影响制约着经济的顺利发展,为切实做好全县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降低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对经济发展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山洪灾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御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当出现突发性局地山洪灾害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情况,根据险情、灾情迅速作出决定,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预案,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预案分工协作,所在乡镇政府及防汛单位具体实施。

  二、工作职责

  1、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当河道出现突发性险情或出现突发性山洪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水务局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当发生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矿管办(滑坡办)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抢险。

  (1)县气象局负责诱发山洪灾害的天气监测和预报,提前做好强降雨和灾害性天气预报,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气象预报信息。

  (2)县矿管办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治理,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确定降雨可能诱发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危险区域,分析标明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及影响范围,把防灾“明白卡”发放到村、户,并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做好我县矿山汛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和技术指导。

  (3)水务部门要做好山区洪水预报及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山区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

  (4)建设部门要全面掌握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使各类设施建设尽可能避开山洪灾害危险区域。

  (5)民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6)农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群众籽种供应工作。

  (7)交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道路的抢修疏通工作。

  (8)财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资金扶持工作。

  (9)林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林木的抢护工作。

  (10)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处理突发的山洪灾害。

  2、乡镇工作职责:

  (1)乡镇长对本辖区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广泛深入宣传防汛知识法律法规,做好广大干部群众抗洪抢险救灾组织动员工作。

  (2)及时组建抢险队伍抢险抗灾,落实防汛职责和任务。

  (3)积极筹措防汛抢险所需物资。

  (4)加强防汛值班,固定防汛专用电话,确保水情、雨情、险情、灾情快速传递和防汛抢险指令的执行。

  (5)及时如实统计,快速上报洪涝、地质灾情。

  三、山洪灾害报告和处理程序

  如果发生山洪灾害,所在乡镇政府应在6小时内,同时迅速上报县防汛办、县矿管办;如果发生山洪灾害,山区乡镇政府应在4小时内、平原乡镇应在2小时内迅速报县防汛办。防汛办、矿管办、城镇防汛办在1小时内按程序报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和上级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四、监测预报

  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严格的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领导手机要全天待机,保证防汛通讯联络畅通,并及时处理雨、水、险情警报。凡接到强降雨预报,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迅速通知受威胁地区群众做好防汛抗灾准备。凡30分钟内降雨超过10mm的地区,做好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准备,派员监测重点滑坡、泥石流多发区域的险情;凡1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的地区,要适时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各级党政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抗洪抢险,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预警信号发布方式

  (1)当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的报警按照《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案》规定的报警方式执行。

  (2)山区乡镇山洪暴发时采取鸣锣报警方式。

  六、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的同时,当地应急抢险队要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山体、建筑物等要落实专人进行监测、防御。

  3、当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人员作好临时安置,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卫生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七、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汛前,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要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限期处理,消除隐患问题,该搬迁的要及早搬迁,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2、宣传教育

  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宣传,向社会公布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范围和相应的防御措施,要采取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山洪灾害的防御知识,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如遇险情,做到防、撤、抢有序进行。并采用签发明白卡、张贴公示、培训宣讲等方式广泛向可能受灾群众预先交底告知。

  3、奖励与责任追究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点多分散,所以要将山洪灾害的检查监测、险情传报、转移、避险和防抢救灾责任,落实到村、组、户、人,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将各级责任人上报备案,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统计报告制度,山洪灾害发生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核实情况,如实统计上报。要严格防汛指挥部调度和汛情、灾情反馈制度,所有防汛指挥部命令由防汛指挥机构下达,汛情信息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逐级反馈上报,要严肃防御山洪灾害的工作纪律,对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指挥组织不力、监测预警不及时、防御措施不落实、阻碍防汛指令执行、隐瞒假报险情灾情、贻误避险撤离时机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之规定,严肃查处。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篇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防汛应急机制,保证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全面提高山洪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甘肃省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平凉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2、依据本镇实际情况。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和防、避、抢、救相结合”的原则,把保障生命安全做为首要目标,及时预警和人员转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组织分工和统一指挥,统筹线块,企事业单位、各村分头负责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按照发生灾害时反应迅速、配合有序、预防和处置工作有效的要求,建立应急机制,落实防御和应急措施。

  4、充分考虑山洪突发、暴发和本镇实际情况,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根据山洪灾害防御要求,按照预案开展防灾工作。

  二、基本概况

  我镇地处崆峒区北部塬区,总面积201.3平方公里,总人口32456人,耕地总面积13.16万亩,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形西高东低,陈洼等7个村8个社为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易造成小面积泥石流、滑坡和裂缝。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切实可行的山洪灾害防御防治预案。

  三、自然情况

  1、河流分布

  本镇境内有二条河流:

  ①镇域南面的大芦河;

  ②镇域北面的潘杨涧。

  2、水文、气象、暴雨洪水特性

  气象资料,年降雨量在400—700毫米之间,由于受季风影响,降雨不均,其特点:一是年际变化较大;二是降雨月份分配不均,6—9月份降雨占全年水量的60%以上,三是暴雨强度大,而且多集中在6—9月份,暴雨总次数约占全年90%左右,主要气象灾害是水灾和旱灾。

  3、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水土流失情况

  ①地形地貌:主要表现为西高东低;

  ②地质结构与岩性: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情况:沟壑分布有稀疏不等的刺槐、杨柳等树种,部分山区梯田是退耕换林区,栽植刺槐防护林,土壤是黄粘土。

  四、经济社会情况

  1、全镇有21个行政村,172个社,7445户32510口人,分布在全镇21村172个社,少数村民居住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修建的宅基内。

  2、本镇地形比较复杂,全镇总面积201.3平方公里,耕地131600亩,全镇平均每人4亩耕地,全镇以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以胡麻、油菜籽油料作物为副,近几年在318线周边栽植了果园。

  五、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1、危险区

  重点防洪区:峁洼村山咀社,马洼村李沟社,范河村东沟社,夏寨村北渠社,杨庄村罗河社,郭刘村南坪社、郭咀社、刘河社。

  2、安全区

  防范山洪暴发的安全区:全镇塬面住户比较安全。

  六、应急机构体系

  1、领导组织

  镇政府设立山洪灾害防御防治机构,具体人员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2、应急工作组

  镇山洪灾害防御防治机构下设5个应急工作小组,分别为监测组、信息预警组、转移组、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

  (1)监测组

  职责:监视、收集本镇水情、雨情、工情及险工险段的信息;监督各村巡查、监测人员履行职责;及时报告险情;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信息预警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信息预警组

  职责: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灾情统计与上报;掌握防御、抢险、救灾中的人力、物力的投入情况;信息报道。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转移组

  职责:汇报当前各村、企事业单位应转移人员数量和转移情况;督促各村、企事业单位做好转移准备和转移工作,做到动员到学校、到企事业单位,动员到户到人,督促落实各村、企事业单位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路线转移和转移途中的人员安全;督促落实转移后人员、财产的清点和保护工作。必要时依法组织实施强制转移。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保障组

  职责:确保防汛会商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做好机关的会务、伙食、车辆调度、卫生、供电等后勤保障工作;落实好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抢险物资储备应急调用。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镇山洪灾害防御防治机构职责

  (1)制定完善并落实本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有关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预案培训、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

  (2)组织开展危房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险工险段的监测巡查工作,并落实安全措施。

  (3)掌握各村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动态,及时开展预警和上报山洪灾害防御信息。

  (4)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调集本镇抢险物资器材,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落实安置灾民。

  七、主要措施

  1、建立抗灾抢险速报制度。防汛期间,镇党政办和各村、辖区企事业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各村支部书记、企事业单位一把手为抗灾抢险第一负责人。各辖区内一旦出现险情和重大灾害发生,应迅速向镇抗灾抢险指挥部报告。

  2、建立长效应急机制。各村、各单位认真做好所包责任区的防汛工作,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各村要立即全力以赴服从镇抗灾抢险领导小组调度,要在资金、物质、人力上无条件抗洪抢险,同时,要迅速做好群众搬迁撤离工作。

  3、建立临灾应急反应机制。接到较大抗灾抢险预报后,根据预测灾害的大小,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同时通知各救灾专业组做好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镇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与各重点区域村社联络,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并及时报告,各预报重点区应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随时报告灾情变化趋势,根据灾情发展,组织避灾疏散,平息谣传或误解,保持社会稳定。

  4、建立灾害发生应急反应机制。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根据灾情,确定应急规模,并立即开展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要密切跟踪灾情,并组建灾害现场前线指挥机构,在镇山洪灾害防御防治小组领导下,部署、指挥、协调灾区各村和各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要迅速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做好救灾物资使用和监督,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5、建立责任追究制。要认真落实在抗灾抢险工作中的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抗灾抢险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和各单位一把手对抗灾抢险工作负主要责任,防止发生重大灾害损失。如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篇13

  为了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山洪灾害给群众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乡山洪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形成特点,主要诱发因素及危险程度,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基本情况

  我乡山洪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以崩塌、滑坡、危岩为主,其中较为严重的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有4处。

  二、20xx年趋势预测

  (一)降水预测

  在汛期(3—10月),集中降雨和持续强降雨是导致山洪地质灾害发生的直接诱发因素。主汛期全乡的降雨量略多于去年,5月下旬到6月上旬为降雨相对集中期,局部特强降雨引起的局面洪涝和衍生山洪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率高。后汛期降雨量与去年基本相当。

  (二)山洪地质灾害发展预测

  由于长期干旱,导致地表开裂严重,一旦降雨,必将增加雨水的渗透量,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发生的可能就变大。全年各时段均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地质灾害以群发突发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防治形势非常严峻。

  (三)山洪地质灾害分布的主要区段

  xx以上4个村组的部分地带为防范重点。

  (四)重点防范期

  今年,我乡山洪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4-7月的主汛期。8-10月的后汛期,受暴雨等影响,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可能也很大,尤其要加强连续集中降雨时期及此后数天内重点区段、重要灾害点的防范,必要时应采取临时紧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三、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居)委会应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健全制度,明确人员

  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确保联络畅通。

  (三)立足防灾,辅以治理

  1、国土资源所及各村委会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洪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要进村入户宣传,让广大基层干部及受威胁群众懂得基本的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山洪地质灾害和防洪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2、各村委会要在汛期对辖区内山洪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各隐患(危险)点、危险区段的情况,对重点防护区段和重要灾害隐患点落实防灾责任人。

  3、各村委会要对重要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对需要理沟排水的,组织人员完善排水系统。国土资源所要向上争取项目,对危险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对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山洪地质灾害,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治理工作。

  (四)完善机制,群测群防

  重点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由所在村委会明确防治责任人。完善村、组二级群测群防网络,及时报告和调整网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巡查监测和报告责任;发现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或其他明显征兆,要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强化责任,明确主体

  为了使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治理工作能及时开展,防治在灾害治理工作中相互扯皮、推诿。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我乡实际,现再次明确防治主体和责任。

  1、因采矿引发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监测主体为诱发山洪地质灾害矿山企业。

  2、因建校开挖山体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监测主体为学校。

  3、因建房开挖山体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监测主体为建房户。

  4、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主体为当地村委会。

  5、村委会要认真负责开展本村山洪地质灾害监测巡防工作,切实掌握本辖区内山洪地质灾害状况,建立灾情报告和联户防灾网络,认真负责开展好本辖区内灾害防治和避灾、疏散工作。

  6、监测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测仪器,做好监测记录,切实掌握灾情变化情况,发现灾情有异常变化要及时疏散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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