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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方案
更新时间:2024-10-24 17: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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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方案9篇(精)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方案 篇1

  为激励引导全省广大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提升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贡献度,为做好20xx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现将创建方案如下。

  一、创建主题

  xxx

  二、创建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以青年为主体的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等建制保持稳定的基层安全生产集体,特别是石油化工、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能源电力等对安全生产牵动面大、影响力广的行业领域基层集体。

  三、创建条件

  1.积极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致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和有形的创建载体,形成可借鉴推广的典型经验。

  2.创建集体所在企业或者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共青团(青年工作)组织健全、设置规范、工作活跃,团干部、团员和青年骨干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3.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在1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创建集体负责人或者相应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创建集体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类岗位中领先。

  5.青年职工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突发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四、创建内容

  1.促进安全技能提升。开展安全培训、导师带徒、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提升青年职工安全技能水平;带动青年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在实践中提升安全防范创新本领;有针对地组织青年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青年职工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和能力水平。

  2.加强安全班组建设。注重将创建活动内容与班组生产工作有机结合,针对安全生产实际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团日活动、“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活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作业,教育青年职工养成规范作业、按章操作的良好习惯;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五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提升班组本质安全水平。

  3.参与安全管理监督。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青年监督体系,选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生产实践经验的'青年职工担任安全生产监督员,参与隐患排查,督促整改落实。通过安全隐患分析、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等方式,发动青年职工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形成安全管理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创建步骤

  (一)创建备案。创建活动坚持“重创建、严考核”原则,请各设区市团委在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商的基础上,省直属各单位团委及非公企业团组织在征求本单位安全监管部门意见基础上,于4月21日前完成集体备案,并将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备案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电子邮箱。

  (二)开展创建。各创建备案集体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开展创建活动,创新形式载体,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规划、标准和措施,做到创建活动有计划、有载体、有保障、有效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建立清晰规范的活动台账,详细记载创建活动内容,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确保取得成效。抓住“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点,结合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工作开展创建活动,创建期内要完成“六个一”任务(即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团日活动、一次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一次安全技能岗位练兵活动、一次安全生产创新攻关活动)。

  (三)申报和初评。各设区市团委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省直属各单位团委及非公企业团组织会同本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申报集体工作业绩、日常创建、社会评价和团的建设等情况,对照创建标准经过自查自评、资格审查、廉政意见征求后,于11月1日前进行集体申报(名额分配届时另发)。团省委将会同省应急厅采用现场核查、集中答辩、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方式考评申报集体的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情况、“六个一”等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于11月20日前确定推荐集体并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集体推报

  1.推荐集体须从本年度已向全国组委会备案的创建集体中产生,且在20xx年1月1日前5年内获得过省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或者相应级别的先进集体称号。同一集体禁止从省份、行业系统多渠道重复备案、申报。

  2.各设区市团委要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联络对接,省直属各单位团委及非公企业团组织要沟通对接本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对推荐集体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核查,对于隐瞒事故、伪造事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报的,经查实后撤销集体申报资格,推荐单位不再补报。

  3.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属各单位团委及非公企业团组织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信箱。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推荐汇总表、推荐集体创建活动总结(配活动照片)及所在单位公示材料。集体事迹材料应体现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安全生产情况、团的工作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作为共青团引领组织青年参与安全生产等工作品牌和重要载体,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充分调动基层集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行业特点和针对性,广泛参与创建活动。

  2.加强指导。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集体及时摘牌,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对确定的备案创建集体要跟踪指导,完善创建制度,落实创建措施,规范创建管理,及时深入了解创建情况,推动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3.严格把关。要推动基层集体根据其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细化创建标准,规范创建过程,促进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要加强对推报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进度把控,坚持“宁可少一点,也要精一点”原则,确保申报集体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评价好,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按时报送。

  4.大力宣传。加强典型选树宣传,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实践育人、同伴教育等作用,促进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安全文化,青年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促进形成“人人为安全”的社会环境氛围。要加强典型选树宣传,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实践育人、同伴教育等作用,提升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方案 篇2

  为引导广大青年职工投身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积极贡献,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企业一线生产车间、班组、岗、机、台等基层安全生产单位青年集体中开展湖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将创建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需要包括青年在内的广大企业职工的共同努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是以企业青年职工为主体,以安全生产示范为导向,以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能比武、安全监督管理为内容,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目的的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是为了在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广大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素质,遏制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健康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条件

  1、创建示范岗的单位中35周岁以下青年应占全体职工的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创建示范岗的单位必须文明从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行领先。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岗位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无重伤以上事故。

  4、创建示范岗的单位成员应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具有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行之有效的创建措施,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在确保安全生产方面创造了先进经验。

  三、创建措施

  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着眼于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素质,把创建活动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之中,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我省"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板报、墙报等为阵地,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青年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印发岗位安全宣传手册,悬挂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语,开展事故反思活动,举办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例教育,强化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投身安全生产实践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2、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青年职工技术业务培训序列,通过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青年职工认真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围绕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组织青年职工开展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创新成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的改进,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

  3、举办安全生产技能比武。把安全生产技能比武活动作为培养青年岗位能手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事故应急预演、岗位危险预知训练等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帮助青年职工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创建目标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到岗位负责人和每个成员,通过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定并兑现相应奖惩措施。每个岗位要至少配备一名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熟悉安全规程和各种操作规程的青年职工担任青年安全监督员,建立安全性评价制度,组织他们积极查找事故隐患,向有关人员下发安全整改通知单,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定期组织岗位全体职工开展安全大检查,采取举办安全生产点子大赛、召开事故隐患现场分析整改会、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等方式,组织青年职工为企业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形成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的热潮。

  四、创建程序

  1、创建申报。申报创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湖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申报表》, 并制定本单位创建湖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工作方案。

  2、单位确定。省创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单位进行认真的评审,报创建活动组委会同意后,正式确定创建单位名单。

  3、组织创建。各创建单位按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条件,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省创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有关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检查。

  4、评选表彰。省创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于20xx年上半年对创建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评选,择优表彰首届湖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在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进行表彰。未进行创建申报或未被省创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确定为创建单位的,不能参与省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团省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湖北省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青工部。各级团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开展,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2、精心组织。要根据全省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行业、地方、企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标准、创建措施、奖励办法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将创建活动与青年创新创效活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企业"安康杯"、"青安杯"等竞赛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动员广大青年职工参与到活动中来。

  3、完善机制。要按照"坚持标准、重在创建、从严考核"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申报、创建、考核、命名、表彰等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团省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在层层选拔推荐的基础上,每年表彰一批全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对活动先进组织单位授予"青年安全生产优胜杯"。事迹特别突出的申报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表彰。各地、各企业也要定期对活动进行表彰,并争取出台有关奖励政策。各企业应为活动提供适当的经费,逐步把活动表彰纳入企业表彰奖励系列。

  4、掌握信息。各地、各企业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形成积极的导向和良好的社会影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全省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激励引导全省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团省委、省应急管理厅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度山东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现将方案如下:

  一、创建主题

  xxx

  二、创建对象

  全省各企事业单位一线生产车间、班组、工程项目等基层安全生产单位,乡镇(街道)各从事安全生产检查的集体等。

  三、创建标准

  (一)团的基层组织健全,团的工作扎实有效,能够积极发挥作用,组织动员青年开展创建工作。

  (二)人数一般不低于5人、不超过100人,40周岁(含)以下青年占职工人数的50%以上,创建单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创建集体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和生产需要,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特色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和有形的创建载体,创造总结出便于借鉴和推广的典型经验。

  (四)基层安全生产单位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在出色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3年内安全生产事故为零,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集体成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乡镇(街道)从事安全生产检查的集体在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中具有较强的先进性、示范性和代表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良好业绩,安全监管区域3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集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做到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有较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技能。

  (六)已获评省部级(含)以上或同步申报省部级(含)以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集体不再重复申报。

  四、创建内容

  整个创建注重工作实绩,突出效果导向,重点围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技能水平、激发安全生产创新活力、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四个方面开展。

  (一)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利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

  (二)提升安全生产技能水平。根据青年特点设计载体,开展主题团日、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操作法推广等活动,集中围绕安全生产关键环节技术难题进行攻关,改进安全监管工作方法,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

  (三)激发安全生产创新活力。结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适应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任务发展变化需要,鼓励和引导青年职工发挥创新精神,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创新创效活动,着力破解安全监管难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制定岗位创建方案、创建目标、创建措施和创建考核评价标准,明确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鼓励青年职工对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提出整改建议。安全生产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保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五、创建流程

  (一)启动。4月初,团省委、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文,启动20xx年度山东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各市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基层安全生产单位、从事安全生产检查的集体积极参与创建,在广泛动员基础上择优做好报备工作。原则上,各市报备不少于5个、各重点联系企业报备不少于2个创建集体,以市级团委为单位,于4月20日前将创建报备表报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二)创建。集中创建活动贯穿全年,各创建集体要对照创建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团日活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岗位练兵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创新攻关活动。各市各单位要注重加强过程管理,指导报备单位做好典型示范,带动创建集体真正在保安全生产中发挥实在作用。

  (三)推报。11月底前,各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从报备集体中择优推报山东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并将创建申报表、创建总结材料汇总后报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四)核查。团省委、省应急管理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全过程指导创建工作,定期了解创建情况。12月底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团委、应急管理局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推报集体进行现场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团省委、省应急管理厅派员参加。

  (五)认定。团省委、省应急管理厅根据核查报告和创建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择优对推报集体进行适时认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选树为山东省安全生产青年岗位能手。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各级团组织、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发动各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广泛参与,在政策、人力、经费和环境等方面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踊跃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指导,规范创建实施。各级团组织、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创建报备集体进行跟踪指导,完善创建制度,落实创建措施,规范创建管理,保证创建活动成效;要及时深入了解创建情况以及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予以解决,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规范性。

  (三)注重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各级团组织、应急管理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开办专栏、制作专题片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风采展示活动,通过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集体的青春风采和社会影响力感召全省青年关注并参与安全生产,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方案 篇4

  兵团团委、兵团应急管理局决定联合启动20xx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现将创建方案如下:

  一、创建对象

  兵团企事业单位中以青年为主体的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等建制保持稳定的基层安全生产集体,特别是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能源电力、石油化工、工贸等对安全生产牵动面大、影响力广的行业领域基层集体。

  二、创建条件及内容

  创建集体聚焦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班组建设、安全管理监督等开展创建活动。

  三、创建步骤

  1、创建备案

  创建活动坚持“重创建、严考核”原则,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青年集体参与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严把创建对象审核关,于4月8日前,经过择优推报、严格审核等环节,上报《20xx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备案表》和《20xx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备案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至工农青年部,师市团委、兵直企业团工委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引领符合条件的“两企三新”集体积极参与创建。

  2、开展创建

  4月至11月为各创建单位集中创建时间,在创建期内,各推荐单位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创建集体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细化创建方案,创新形式载体,开展创建活动。抓住“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点,注重将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在创建周期内重点完成“六个一”任务,即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团日活动、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一次安全技能岗位练兵活动、一次安全生产创新攻关活动。

  3、省级初评

  兵团团委、各师市团委、兵直企业团工委会同应急管理部门采用现场核查、集中答辩、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方式开展初评,重点考评申报集体的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情况、“六个一”创建活动等开展情况,在集体所在单位和师市团委、兵直企业团工委分别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于11月1日前择优推荐创建集体(按推荐顺序排列)。兵团团委将会同兵团应急管理局对推荐上报的创建集体择优向共青团中央、应急管理部进行推报。

  4、集体推报

  1.推荐集体须从本年度已向全国组委会备案的创建集体中产生,且在20xx年1月1日前5年内获得过兵团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或者相应级别的先进集体称号。同一集体不得从兵团、自治区、系统行业多渠道重复备案、申报。

  2.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在1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集体负责人或相应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3.创建集体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各师市团委、兵直企业团工委要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联络对接,对推荐集体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核查,对于隐瞒事故、伪造事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报的,经查实后取消集体申报资格,推荐单位不再补报。

  4.各师市团委、兵直企业团工委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信箱。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推荐汇总表、推荐集体创建活动总结(配活动照片)及所在单位公示材料、师市团委或兵直企业团工委20xx年度创建活动总结及集中公示材料。未按要求及时间节点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5、审核认定

  共青团中央、应急管理部将对推荐的集体进行严格审核,择优确定拟认定集体,对公示无异议的集体予以认定,颁发牌匾。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推报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推报过程中要严格纪律要求,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禁止与推报集体或与推报集体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私下接触,严禁收受财物和好处。凡存在违反推报程序和纪律要求,或事迹材料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推报单位和推报集体申报资格。

  2.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作为引领组织青年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已列入《国务院安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

  3.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调动基层集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细化创建标准,规范创建过程,丰富创建活动,推动基层集体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要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集体及时摘牌,确保青安岗集体的先进性和代表性;要加强典型选树宣传,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实践育人、同伴教育等作用,促进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方案 篇5

  为激励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筑牢“青”字号安全生产防线,团市委、市应急局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度重庆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将创建方案如下。

  一、创建主题

  xxx

  二、创建对象

  以青年为主体、党团组织健全、建制稳定的生产经营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集体,特别是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能源电力等对安全生产牵动面大、影响力广的行业领域基层集体。

  三、创建条件及内容

  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市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采取逐级创建的方式进行,市级十佳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原则上从近三年的'市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中认定。

  四、创建步骤及要求

  1.创建备案。各区县(自治县)团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团(工)委,市各直属团组织和相关单位于6月30日前完成创建备案,并将20xx年度重庆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集体报备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各单位推荐集体不超过2个。中央在渝企业共青团工作联盟成员单位通过联盟办公室进行创建备案,不占用各区县名额。

  2.开展创建。各区县(自治县)团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团(工)委,市各直属团组织和相关单位要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创建集体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制定创建方案,开展创建活动。

  3.推荐申报。各区县(自治县)团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团(工)委,市各直属团组织和相关单位于12月10日前完成推荐申报,并将20xx年度重庆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推荐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4.审核认定。团市委、市应急局对推荐集体进行审核、公示,择优予以命名认定。

  5.加强管理指导。各级团组织和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依照《管理办法》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相关工作;要注重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创建集体将提升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作为基本工作内容,融于日常习惯和岗位实践;要加强日常管理,推动各行业根据其特点和实际细化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创建过程;要鼓励各级行业部门和企业在资源注入、个人激励等方面给予创建集体相应支持;要加强典型选树宣传,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实践育人、同伴教育等作用,促进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方案 篇6

  为激励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为推动我盟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生产环境,团盟委、盟应急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度全盟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将创建方案如下:

  一、创建主题

  xxx

  二、创建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等建制保持稳定的基层安全生产集体,特别是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能源电力等对安全生产牵动面大、影响力广的行业领域基层集体。

  三、创建标准

  (一)创建集体所在企业或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共青团(青年工作)组织健全、设置规范、工作活跃,团干部、团员和青年骨干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创建集体中35周岁(含)以下青年占职工人数的50%以上,创建集体负责人或相应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创建集体3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类岗位中领先。

  (四)青年职工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突发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五)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和有形的创建载体,形成可借鉴推广的典型经验。

  四、创建内容

  1、开展安全意识教育。

  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强化青年职工安全防范意识;通过知识竞赛、警示教育、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等形式,提升青年职工投身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2、促进安全技能提升。

  开展安全培训、导师带徒、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提升青年职工安全技能水平;带动青年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在实践中提升安全防范创新本领;有针对性地组织青年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青年职工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和能力水平。

  3、加强安全班组建设。

  注重将创建活动内容与班组生产工作有机结合,针对安全生产实际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团日、“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活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作业,教育青年职工养成规范作业、按章操作的良好习惯;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五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提升班组本质安全水平。

  4、参与安全管理监督。

  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青年监督体系,选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生产实践经验的青年职工担任安全生产监督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落实;通过安全隐患分析、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等方式,发动青年职工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形成安全管理监督的良好氛围。

  各创建集体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规划、标准和措施,做到创建活动有计划、有载体、有保障、有效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应当建立清晰规范的活动台账,详细记载创建活动内容,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创建期内重点完成“六个一”任务,即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团日活动、一次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一次安全技能岗位练兵活动、一次安全生产创新攻关活动。

  5、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旗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创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工作,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

  (二)严格考核。全旗各级团组织要突出创建主题、完善创建标准、细化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流程,严格开展创建考核工作,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创建活动持续开展。

  (三)大力宣传。全旗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开办专栏、制作安全生产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 青年当先”深入人心,强化全社会的安全责任意识。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县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为企业安全生产作出积极贡献,团县委、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20xx年度县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现将创建方案如下。

  一、创建主体

  基层一线从事生产工作的车间、班组等青年集体。

  二、创建条件

  1.团的基层组织健全,团的工作活跃、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和支持团的工作。

  2.35周岁(含)以下青年占职工人数的.60%以上,创建单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岗位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类岗位中领先;在出色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年内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4.职工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5.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和有形的创建载体,提炼可便于借鉴和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工作流程

  1.创建报备。创建工作将采取先报备再创建后命名的过程管理体系。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集体进行动员,对申请创建的集体填报的申请表进行资格初审,于11月21日前,将申报表与创建报备表报团县委办公室。

  2.公示公告。团县委、县应急管理局对创建集体资格进行复审后,在团县委官方微信对报备创建集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创建过程各创建集体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创建目标、对照创建标准、创新创建载体,开展创建工作。

  4.评比命名。团县委、县应急管理局将从创建集体中择优评选20xx年度县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并表彰,并推报上级团组织进行评比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开展主题活动。创建集体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学习、技术攻关、习惯养成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团日活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开展一次岗位练兵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创新攻关活动)。

  2.规范管理机制。创建集体要制定岗位创建目标、创建措施和创建考核评价标准,明确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保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创建活动要记载详实,工作台账要清晰规范,确保活动有实效。

  3.注重创新创造。创建集体要结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鼓励和引导青年职工发挥创新精神,广泛征集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开展安全生产创新创效活动,助推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4.强化宣传教育。鼓励推动创建集体运用新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小常识、小技能等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的开展须有文字、、视频等材料,有关信息及时报团县委办公室。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方案 篇8

  为推进全国第xx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激励引导全市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在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团市委、市应急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度阳泉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将创建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是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素质,推动企业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而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二、创建对象

  全市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的企业班组或人员规模相当于班组的青年集体。

  三、创建标准

  (一)创建示范岗的青年集体中40周岁以下青年应占全体职工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创建示范岗的集体成员应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

  (三)创建示范岗的青年集体必须文明从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行业领先。

  (四)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岗位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近3年内无伤亡事故。

  (五)具有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行之有效的创建措施,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在确保安全生产方面积累了先进经验。

  四、创建步骤

  创建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

  创建集体要认真填写《阳泉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申报表》(A4纸、一式二份),并附20xx字左右的事迹材料。6月至9月为各创建单位集中创建时间,在创建期内,各创建集体至少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开展一次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活动、开展一次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技能岗位练兵活动。特别是要围绕全国第xx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每次活动都要有、视频等留痕。

  各县(区)团委、应急管理局,市直各单位团组织要根据创建标准、内容进行初评,并于9月30日前将候选集体名单及材料统一上报至团市委青年发展部(并发送电子版)。团市委将会同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考核,最终确定10家阳泉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集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团委、应急管理局,市直各单位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及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对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把关。各县(区)团委、应急管理局,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在初评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加强检查督导,真正把优秀青年集体推荐出来,保证推荐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加强宣传。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各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都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推动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方案 篇9

  为进一步激励引导全镇广大青年职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为创造全镇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我镇决定开展20xx年梅花镇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方案如下:

  一、创建主题

  安全生产青年当先

  二、创建对象

  全镇各企业一线生产车间、班组、岗、机、台等基层安全生产单位。

  三、创建标准

  1.团的基层组织健全,团的工作活跃,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和支持共青团工作。

  2.35周岁(含)以下青年占职工总人数的60%以上,创建单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岗位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类岗位中领先;在出色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两年内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4.职工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5.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和有形的创建载体,创造了便于借鉴和推广的典型经验。

  6.推动创建单位及全体团员在“志愿者打卡器”注册成为志愿服务团队及志愿者,并积极倡导创建单位非团员青年成为注册志愿者。

  四、创建要求

  1.突出创建主题,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创建集体要围绕“安全生产青年当先”创建主题,创新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

  2.注重岗位实践,提升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创建集体要积极开展主题团日、安全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着力提升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引导他们立足岗位,学技成才。

  3.注重创新创造,广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活动。结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尊重青年职工的主体地位,发挥青年职工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青年职工发挥首创精神,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和安全生产创新创效活动,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规范管理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务实从严。创建集体要制定岗位创建方案、创建目标、创建措施和创建考核评价标准,明确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保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创建活动要记载详实,工作台账清晰规范,确保活动有实效。

  五、创建阶段

  1.申报推荐。在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由各村居团支部和安监所严格开展创建考核,择优推荐安全生产意识强、应急管理水平高、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创建集体,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创建规划材料,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于20xx年7月28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镇团委,并执行申报公示制度。各村居、园区至少推荐1家企业。

  2.集中创建。各创建集体要结合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在“安全生产月”等节点,集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团日活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岗位练兵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创新攻关活动。

  3.检查评比。各创建集体将创建工作总结材料(1000字左右)和活动开展于20xx年10月10日前报送镇团委。团镇委、安监所将组成考评验收组,到创建集体实地考核验收,并按不少于10%的差额比例评定20xx年梅花镇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4.命名授牌。镇团委、安监所将集中对荣获梅花镇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称号的集体进行表彰授牌,并择优推荐申报泗洪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村级团组织、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在政策、人力、经费和环境等方面创造良好条件,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质量。

  2.严格考核。村级团组织、园区办要突出创建主题、完善创建标准、细化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流程,严格开展创建考核工作,既注重日常创建、又注重集中行动,既注重宣传教育,又注重实践行动,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创建活动持续开展。

  3.加强指导。村级团组织、园区办要对新确定的创建岗位进行跟踪指导,完善创建制度,落实创建措施,规范创建管理,保证创建活动成效;要及时深入了解创建情况以及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予以解决,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规范性。

  4.大力宣传。村级团组织、园区办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开办专栏、制作专题片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标准化操作示范图板、安全标识牌等有形化载体的建设,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强化全社会的安全责任意识,让“安全生产青年当先”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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