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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具有不可撤销性,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现实社会中,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那么你有了解过委托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破产清算委托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破产清算委托书 篇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执业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委托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已无法继续正常运营,经公司董事会相关权力机构决议,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委托受托人作为破产管理人,负责本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委托书,具体委托事项及权限如下:
一、委托事项
代表委托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破产申请书、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
接管并管理委托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等,并负责财产清查、评估、处置等工作。
调查核实委托人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并提交给债权人会议及人民法院。
决定委托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置、财务管理、日常运营等。
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登记、审核债权,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给债权人会议核查。
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并代表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监督。
依法进行债权、债务的重整、和解谈判,或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及人民法院裁定,实施破产财产的变价、分配方案。
代理委托人参与破产程序中涉及的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程序。
完成破产清算的其他必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档案保管、注销登记等后续事宜。
二、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享有全权处理相关事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权、执行权、代理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权利。受托人应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委托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委托人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止。
四、其他约定
委托期间,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受托人应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作进展,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并征得其同意。
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
本委托书一式____份,委托人执____份,受托人执____份,人民法院留存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破产清算委托书 篇2
兹有______单位,注册地址位于______,鉴于本单位因______已无法继续正常运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为确保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及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本单位特此全权委托______作为本单位的破产管理人负责人,负责处理本单位破产清算期间的所有事务。
一、委托事项:
组织并主持破产清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财产评估、变价出售、制定清算方案等。
代表本单位参与相关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维护本单位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与债权人会议沟通协调,及时报告清算进展,接受债权人监督。
处理与破产清算相关的税务、社保、工商注销等手续。
编制并提交破产清算报告,申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二、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享有全权处理与破产清算相关的一切事务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协议,决定财产处置方式,以及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等。本单位对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行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______起生效,至破产清算程序全部完成且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之日止。
四、其他:
本单位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单位将积极配合受托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双方因执行本委托书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法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解决。
本委托书一式______份,本单位与受托人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破产清算委托书 篇3
委托人(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清算组):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委托人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经全体股东会议决议,决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委托受托人作为本公司的破产清算管理人,全权处理本公司破产清算事宜。现就相关事项委托如下:
一、委托事项
接收并管理破产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产、账册、文件、印章等;
调查并确认公司债权、债务情况,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依法评估、处置破产财产,制定并执行财产分配方案;
清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处理与公司有关的法律诉讼及仲裁事务;
编制并提交破产清算报告,向人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其他与破产清算相关的必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处理、员工安置、工商注销等。
二、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本委托书授权范围内,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独立处理破产清算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参与诉讼仲裁、处置资产等,其行为对委托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委托人应如实提供破产清算所需的一切资料,协助受托人开展工作,并承担因资料不实或隐瞒重要事实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应勤勉尽责,依法履行清算管理人职责,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清算工作进展,并接受委托人的合理监督。
双方应就清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报酬进行协商确定,并在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
四、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且受托人完成全部清算工作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时止。
五、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委托书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____法院按照其仲裁规则或诉讼程序解决。
六、其他
本委托书一式____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破产清算委托书 篇4
委托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委托人因经营不善,经股东会决议,决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需依法进行财产清理、债务清偿及相关法律事务处理。为高效、专业地完成上述工作,委托人特委托受托人作为破产清算事务的代理人,全权负责处理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及财务事务。具体委托事项及权限如下:
一、接受委托
委托人全权委托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参与并主持破产清算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权限范围
受托人在处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代表委托人:
签署、递交与破产清算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及文件。
代表委托人参与谈判、协商,并作出相应决定。
管理、保管及处置破产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清查、评估、拍卖或变卖。
编制并向相关部门提交清算报告、财务报告等必要文件。
履行其他为完成破产清算所必需的一切合法行为。
三、费用与报酬
双方就破产清算服务的费用及报酬事宜已达成协议,具体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四、保密条款
受托人应对在委托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商业秘密及破产清算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委托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委托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解决。
六、其他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止。
本委托书一式_____份,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破产清算委托书 篇5
委托人:
受托人:
鉴于_____________,已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委托_____________作为本次破产清算的_____________,全权负责以下事项:
一、代表委托人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破产申请书、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
二、接管并管理委托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清查、评估、保管、处置委托人财产,以及追收应收账款、处理未了结业务等。
三、调查并确认债权债务,编制债权表,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并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四、制定并执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公平、公正地分配破产财产给债权人。
五、处理与破产清算相关的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代表委托人参与相关司法程序。
六、办理破产清算过程中的税务、工商注销登记等行政手续。
七、完成破产清算终结后的报告编制及提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及破产终结申请等。
八、其他与破产清算相关的必要事项,具体由受托人根据破产清算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止。受托人在执行本委托书过程中,应勤勉尽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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