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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排涝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10-30 09: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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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排涝实施方案5篇[精]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排水排涝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排水排涝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落实《全区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加强全县排水防涝体系建设,推进城市内涝治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20xx年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及对应降雨量(银川市内涝防治标准:重现期30年;对应降雨量:113.8毫米/24小时),加强城市“里子工程”“避险工程”规划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到20xx年底,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项目10项,总投资5.365亿元,其中健全防涝体系的紧迫性项目8项,计划投资4.6亿元(20xx年计划完成项目3个,可完成投资1.46亿元)。以上项目完成后,力争城市排涝能力由目前5.3万m/日提高到10万m/日以上。

  (二)分期目标

  1.20xx年底前,完成排水管网清淤疏浚、现有排涝河渠疏浚和卡口治理以及挡水闸,推进老旧泵站和排水设备更新改造,完成5处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易涝点整治工作,解决老旧排水防涝设施、排水主干管破损和功能失效问题。完成1.2万平方米市政道路隐患治理、5处排水设施隐患治理、5800座雨水井清淤工作和350米排水管道疏通;

  2.20xx年底前,按照内涝防治标准,开展排涝河渠整治和挡水闸、泵站提升建设和易涝点、易涝区整治等工作,实现老城区雨停后及时排干积水、低洼地区排水防涝能力大幅提升,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

  3.到20xx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在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提高设防标准

  结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发展实际,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形成布局合理、管理有效、安全可靠、智慧韧性的现代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

  1.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提升城市防洪标准、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和城市地下空间排水防涝标准,形成布局合理、管理有效、安全可靠、智慧韧性的现代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2.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全面摸清县域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和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现状情况和面临形势,围绕贺兰县道路交通规划、给水工程规划、排水(雨水)防涝工程规划、污水(含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工程规划、海绵城市规划、燃气工程规划、供暖工程规划、管线综合规划、环卫工程规划、电力工程规划、通信工程规划、5G规划、综合防灾规划等13个单项工程实施专项规划,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二)全面排查城市防洪排涝设施

  1.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全面排查排涝通道、泵站、排水管网等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存在的过流能力“卡脖子”问题,雨水排口存在的外水淹没、顶托倒灌等问题,污水管网混错接、排水防涝设施缺失、破损和功能失效等问题,河道排涝与管渠排水能力衔接匹配等情况;分析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积水点及其整治情况;按排水分区评估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可应对降雨量的现状。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2.城市自然调蓄空间。排查违法违规占用河湖、水库、湖塘、蓄滞洪空间和排涝通道等问题;分析河湖、沟塘等天然水系萎缩、被侵占情况,植被、绿地等生态空间自然调蓄渗透功能损失情况,对其进行生态修复、功能完善的可行性等。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3.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管理能力。摸清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抢险能力、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情况,编制城市内涝应急预案,研判应急预案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排查城市供水供气等生命线工程防汛安全隐患,排查车库、建筑小区地下空间、各类下穿通道、铁路、变配电站、通讯基站、医院、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区域或薄弱地区防汛安全隐患及应急抢险装备物资布设情况。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4.形成综合评估成果。制定城市防洪排涝设施排查评估工作方案,夯实部门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对涝水行泄通道阻隔点、滞水区域、下穿通道、低洼区域、泵站强排区域等重点内涝风险区,进行细尺度重点模拟评估,建立洪涝风险隐患治理台账,编制洪涝风险隐患清单。绘制城市重要易涝区内涝风险图,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和灾害风险区,完成重大隐患治理。于每年7月15日前,全面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城市自然调蓄空间、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管理能力的排查工作,并形成综合评估报告,报送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5.开展极端天气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影响的风险评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6.建设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在内涝高风险区和重要场所加密布设气象监测及实时预警设施。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三)加快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

  1.实施城市排涝行泄通道畅通工程。结合地面径流自然格局、道路竖向标高、排涝渠分布、河湖水系等,按不同排水分区,调查分析在雨水管道满流情况下的地面涝水行泄路径,打通存在的阻隔点位,贯通径流排放通道。加强防洪渠、排涝渠建设和现有渠道过流能力提升,开展城市河、渠、沟侵占行为专项整治,整改规范雨水口,严禁随意封堵雨水口,进一步恢复排涝功能,提高城市排涝通道过流能力。加强红旗沟、银新干沟城市段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妨碍行洪突出问题,实施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2.实施排水管网系统提升工程。新建排水管网全面实行雨污分流,20xx年基本消除排水管网空白区。对没有出路的管线要尽快建设下游排水管网或管渠。实施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兴庆区贺兰县交界区域积水点改造工程、贺兰县道路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居安路)、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三期朔方街)等重大排水管网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3.城市易涝风险点专项整治工程。建立城市易涝风险点动态更新机制,每年组织排查城市易涝风险点,及时更新易涝风险点清单,编制城市排水防涝一张图,区分轻重缓急、影响程度,次年内分类予以整治消除。20xx年全面系统谋划,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对20xx年排查出的10个易涝风险点全面整治消除;暂时难以完成整治的,汛期应采取临时措施,减少积水影响,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4.实施排水泵站提升行动。对外水顶托导致自排不畅或抽排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地方,改造或增设泵站,提高机排能力。根据城市内河水位控制要求优化泵站运行,避免汛期内河水位顶托影响排涝。重点校核地势低洼处排水泵站能力,保障极端条件下雨水泵站正常运行。泵站室外地坪和出入口、通风口、吊装孔、检修孔等开口部位标高应达到城镇防洪和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确保泵站设施安全运行。加快推进居安路雨水泵站建设进度,全面做好沙海路泵站建设前期手续,确保20xx年完工。谋划虹桥路、纬一路、西区等泵站改造工程。梳理排查易受淹丧失排放功能的排水泵站,建立整改清单,逐一制定提升改造方案。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5.实施重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加强城市供水厂、污水处理厂、通信设施、变配电站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提高排水防涝标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将重要基础设施设置在洪水风险区外或最高淹没水位加安全超高区域。供水厂、污水处理厂、通信设施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的机电设备应设置在高处,并配套建设应急备用电源接口,配备柴油发电机组应急备用电源,在遭遇极端灾害时保证正常运行。提高隧道排水出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改造提升不具备单独排水系统的城市隧道,提高排水口高程,避免河道水位顶托和倒灌。优化出入口道路竖向设计,增设横截沟收水系统,科学规划设置调蓄池,加强周边排水管网和设施系统改造,避免地面径流排入隧道。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6.实施城市建(构)筑物地下空间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根据内涝风险控制线,通过抬高出入口高程,设置出入口遮雨棚、排水沟、防淹门,配备防汛挡板或沙袋等方式,对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地下空间、地下公共停车场出入口进行改造。受过洪涝灾害影响的地下空间,要对挡墙侧壁、人行步梯出入口和通风井口等进行改造。加强对地下排水和电力等重要设施设备的迁移或防涝改造。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住宅地下空间的排水防涝工作,综合执法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等地下空间的排水防涝工作;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监督指导人防工程的排水防涝工作;xx公司负责监督指导地下空间电力设施的排水防涝工作;卫生健康、教育、商务等部门对本行业的地下空间排水防涝工作履行监管责任。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7.实施雨水源头减排和雨水调蓄工程。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海绵型建筑和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海绵体建设。新建项目全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积水点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和现有绿地功能品质提升开展相关工作。开展初期雨水治理,集散结合建设雨水调蓄设施。20xx年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四)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设计成果质量管控,强化质量安全现场监督。持续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房屋建筑,属地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采取应急防控措施,组织开展加固整改等工作。对被鉴定为危房又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停止使用。20xx年汛前,对所有纳入监管的房屋建筑、市政在建项目进行防汛能力排查,并督导各项目部严格按照防汛预案要求准备防汛物资和救援队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五)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

  1.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城市排水防涝责任制,建立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河湖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完善城市内涝防治预警、会商研判、信息报送、抢险队伍和物资联动等各项工作机制,细化极端天气应急防范和紧急避险响应措施,保障城市正常运转。进一步修订细化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责任体系、值守制度和责任架构。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2.加强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组建城市排水防涝抢险队伍,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城市生命线工程专业抢险队伍,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城市运行抢险队伍,配足应急装备和物资,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强化教育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制定完善建设领域抢险后备力量登记制度和建筑企业抢险贡献补偿、激励制度,鼓励建筑施工企业组建抢险队伍。20xx年7月底前,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名录,按照内涝风险等级和标准要求配备移动泵车、抽水设备、自主发电设备等专用防汛设备。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3.加强排水管网运行维护。每年汛期前夕,组织开展排水管网、窨井等设施普查和清淤疏浚工作,加强调蓄空间维护和城市河道(渠)清疏,增加施工工地周边、低洼易涝区段、易淤积管段的'清掏频次,全面疏通、养护雨水管网和合流管网等排水设施。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4.强化紧急避险举措。坚持防范关口前移,编制城市排水防涝紧急避险应急预案,划定城市内涝紧急避险场所,建设供水、环卫、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和标识系统,明确市民避险区域位置、保障措施和转移路线。建立紧急状态信息发布平台,确保关键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相关部门、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5.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城市排水管网信息化监管,加快具备监测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和控制排水泵站、排水闸自动开启功能的内涝管控系统建设。20xx年基本建成具备城市内涝管控功能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0xx年建成具备城市内涝管控和区域洪涝“联排联调”功能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6.提升基层管理人员能力。加强对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运营单位以及街道、社区、物业等基层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和发动群众,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开展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时,要依法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杜绝发生坠落、中毒、触电等安全事故。每年应采取不同形式,组织对行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贺兰县对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提升城市内涝灾害防御能力,确保县城排水防涝工作责任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成立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治理城市内涝作为保障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科学谋划项目,建立项目台账,实行项目目标管理,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挂图作战,对图销账,全力推动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采取调度、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压实单位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建设项目。把排水防涝体系建设项目列入城市年度建设计划或重点工程计划,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做到竣工一批、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要严格把控工程质量,优化建设时序安排,统筹防洪排涝、治污、雨水资源利用等工程,实现整体效果最优。发展和改革局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等部门及时汇总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建立项目库,并做好跟踪和动态更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于每年1月10日前向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水利厅报送上年度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实施进展情况。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等有关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及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二是探索建立“按效付费”等资金安排机制。创新资金筹措渠道,探索统筹排水防涝和城市建设的新开发模式,整合盘活存量资源和各类经营性资源,创新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等水务事项全链条管理机制;三是探索在县级层面成立给排水设施建设运营服务公司,引入央企或社会资本参与,破解资金筹集难题。

  (四)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城市洪涝体系衔接,建立城市洪涝联排联调机制。扩展挖潜城市和周边自然调蓄空间,开展内河治理工程、滞蓄行泄空间、城市超标降雨滞蓄空间和行泄通道建设,着力解决河水顶托倒灌、河渠卡口等突出问题,提升城市雨洪消峰、错峰、调蓄能力。

  (五)做好教育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大力宣传城市内涝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增强人民群众内涝灾害预防知识和避险意识。要及时将排水防涝建设理念、工作进展和社会环境效益等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生活环境。

排水排涝实施方案 篇2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排水排涝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在雨季,城市内涝现象频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和城市交通。为有效应对城市排水排涝挑战,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现状分析

  1.排水设施老化:部分城市排水管道使用年限较长,存在老化、破损现象,排水能力下降。

  2.排水系统设计不足:部分区域排水系统设计标准偏低,无法满足极端天气下的排水需求。

  3.雨水收集利用不足:雨水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增加了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

  4.应急响应机制不健全:面对突发暴雨,应急排水和抢险救援能力有待提升。

  二、主要措施

  1.排水设施改造与升级

  对老化、破损的排水管道进行更换或修复,提高排水效率。

  优化排水管网布局,增加排水口和排水管道,提升排水能力。

  引入智能监测技术,实时监测排水管道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2.增强排水系统设计标准

  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气候条件,重新评估并提升排水系统设计标准。

  在新建区域和改造区域,采用更高标准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能力适应未来需求。

  3.推广雨水收集与利用

  在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场所建设雨水收集设施,用于绿化灌溉、道路清洗等。

  鼓励居民区和商业区安装雨水收集系统,减少雨水直接排入排水管网。

  4.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排水设施紧急抢修、临时排水措施等。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前获取降雨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

  组织专业抢险队伍,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三、实施步骤

  1.调研与规划:对城市排水现状进行全面调研,制定详细的改造和升级计划。

  2.资金筹措:通过政府财政、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筹集项目实施资金。

  3.设计与施工:按照规划进行排水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验收与运维: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并建立长期的运维管理机制,确保排水设施持续有效运行。

  四、预期效果与评估

  1.提升排水能力:改造和升级后的排水系统将显著提升城市排水能力,减少内涝现象。

  2.改善城市环境:有效的排水系统将减少雨水对城市的冲刷和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3.增强应急响应:建立的应急响应机制将有效应对突发暴雨,减轻灾害损失。

  4.促进可持续发展:雨水收集与利用将推动城市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排水排涝实施方案 篇3

  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雨季降水量显著增加,导致部分区域出现内涝现象。为了提高区域防涝能力,保障居民生活安全,特制定本排水排涝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1. 提高排涝能力:确保强降雨期间,雨水能够快速排出,减少内涝发生。

  2. 优化排水系统:改善现有排水设施,提升排水效率。

  3. 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完善的应急排涝机制。

  二、实施步骤

  1. 调研与评估

  现状调查:对目标区域内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调查,包括管网、泵站、沟渠等设施的状况。

  水文分析:分析降雨量、地形、土壤渗透性等因素,评估区域内可能造成内涝的风险点。

  2. 设计方案

  方案制定:

  排水管网优化:根据调查结果,对现有排水管网进行优化设计,增加管径和出水口数量,以提高水流速度。

  泵站建设:在低洼地段建设泵站,并配置高效泵设备,以便快速抽水。

  雨水收集系统:在新建设施中,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减少地面径流。

  3. 设施建设

  (1)施工准备:

  制定详细施工计划,安排施工队伍和设备。

  确保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并进行安全防护。

  (2)施工实施:

  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管网布置、泵站建设等施工工作。

  定期监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4. 系统测试

  排涝演练:在工程完成后,组织排涝演练,模拟强降雨情况,测试系统运行效果。

  问题整改:根据演练结果,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5. 建立应急机制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极端天气情况,制定应急排涝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

  人员培训: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预算与资金

  项目预算:详细列出各项工程造价、设备费用、人力成本等,确保预算合理。

  资金来源:通过政府预算、社会投资、专项基金等多途径筹措资金。

  四、效果评估

  监测评估:实施后,定期对排涝效果进行监测,评估设施的.运行状态和排涝能力。

  反馈机制:建立居民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居民在强降雨期间的感受和需求,持续优化方案。

排水排涝实施方案 篇4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排水系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极端天气事件的频发,使得城市内涝问题日益突出,为了保障城市安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排水排涝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本排水排涝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xx年,构建起完善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使城市在防治标准内的降雨条件下,不再发生内涝灾害,实现雨水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二、基础性工作

  1. 搜集基础系统信息

  全面普查:对城市排水设施(包括泵站、管网)、受纳水体等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城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和管理。

  2. 完善城市排涝规划

  编制专项规划: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划编制要求,编制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明确防洪排涝标准、目标和任务。

  统筹协调: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流域防洪规划等的衔接,确保防洪排涝体系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三、关键措施

  1. 加强排水设施建设

  提升排水能力:对老旧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升级,提高排水能力;新建排水管网要按照高标准设计建设。

  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在城市低洼地区、绿地、公园等区域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提高雨水自然积存、就地消纳比例。

  2.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提高城市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能力。

  实施具体项目:如建设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等,增加城市可渗透面积。

  3. 建立信息化管控平台

  构建平台:建立完善覆盖整个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的信息化管控平台,实现雨情分析、水文分析、日常管理、辅助决策等功能。

  数据共享: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 优化应急预案

  完善预案:修订完善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应急响应流程。

  开展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和部门间的协作能力。

  5. 强化基层防御能力

  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社区、小区物业等基层防灾联动机制,提高基层自我防御和自助自救能力。

  加强培训: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重点工程

  1. 河道整治工程

  清淤疏浚:对影响城市河道行洪排涝的阻水设施进行清理整治;加强汛前河道清淤疏浚工作。

  河道连通:打通城市断头河,健全城市河网水系,提高河道行洪排涝能力。

  2. 雨水收集利用工程

  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在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区域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将收集的雨水用于绿化、冲厕等。

  推广节水器具: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家中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减少水资源浪费。

  3. 防洪提升工程

  加固堤防: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堤防进行加固处理;优化堤防工程断面设计和结构型式提高防洪能力。

  建设防洪设施:在易发山洪地区建设截洪沟等设施;在重要区域建设防洪闸、泵站等防洪设施。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排水防涝工作。

  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加大投入力度

  增加财政投入:将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资金需求。

  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排水排涝实施方案 篇5

  根据全市城市排涝工作会议部署,为扎实做好20xx年集中区城市排涝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区内企业建设的正常进行和社会的稳定,结合江北新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成立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城市排涝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部,周维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德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城市排涝各项具体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区内城市排涝抢险工作,组织制定实施集中区城市排涝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新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排涝抢险,储备必要防汛物资,组织灾后水毁修复相关协调工作。协调配合鸠江区政府调控和调度水资源,确保江北新区城市排涝工作一盘棋。

  (三)成员单位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指挥部办公区域城市排涝协调工作,做好汛期机关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保障。负责机关城市排涝物资的采购和发放工作。负责新区城市排涝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产业发展部(招商部):负责督促区内企业做好城市排涝各项工作。负责新区建设的防洪排涝水毁工程修复投资计划的协调安排。

  3.规划建设部(兼办公室):负责拟定城市排涝工作方案、制定汛期城市排涝值班表,并监督实施。负责及时收集传达新区雨、水、灾情、抢险救灾信息;负责传达市防指指令,指导、检查、督促各载体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企业、项目城市排涝工作。下挂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对户外广告牌、悬挂物等安全检查,确保汛期安全。

  4.财金部:负责城市排涝经费保障。

  5.xx控股公司:负责所管辖的在建项目城市排涝工作,并对在建项目建筑工地临时工棚、临时用电(配电房)、基坑等重点部位进行汛前检查。负责所管辖的市政排水管网清淤和排水出口疏通,保证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管道畅通。负责储备必要的城市排涝物资,各储备应急排涝抢险队伍一支。

  6.投资服务中心及相关驻区部门:按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及时做好城市排涝应急工作,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协调城市排涝工作。

  二、后勤保障

  (一)物资保障。

  综合管理部按照要求储备机关防汛抢险物资。xx公司按照所管辖区域的项目城市排涝需要储备必要的物资。

  (二)技术保障。

  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技术员,为城市排涝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从市城市排涝指挥部建立的.专家库中邀请相关专家,为新区城市排涝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建队伍

  xx公司组建(或以购买服务方式组建)两支城市排涝应急队伍,明确应急队伍负责人。

  (二)处置措施

  1.人员转移与安置

  对工地临房内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紧急避难场所,妥善转移安置,保证基本生活和避难场所安全。

  2.水、电、气、网应急处置

  华衍水务、港华燃气、供电公司、各通讯运营商等应配备与之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下,做好紧急状态下水、电、气、网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极端灾害天气下生命线工程运行平稳。

  四、工作要求

  (一)服从指挥和调度。江北新区城市排涝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部门人员在汛期要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政令畅通,措施落实。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尽职履责,共同处置汛期城市排涝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根据汛情需要,启用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报告制度,加强对大龙湾片区和高新片区(待托管体制明确调整后)的汛期巡查工作,确保汛情、险情等信息及时上报,确保新区城市排涝工作有序有力地推进。

  五、防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城市内涝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应急响应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的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种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内涝灾害。

  2.城市内涝等灾害发生后,按照权限和职责管理原则,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排涝等方面的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报告内涝灾害和应急处置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应按规定逐级上报。

  4.因城市内涝等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全力抢救和处置,防止次生或行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报告。

  (二)信息报送

  城市排涝信息主要包括: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水工程调度运用情况,参加城市排涝人力、措施情况,物资及资金投入情况,因内涝灾害转移人口及安置等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负责城市排涝信息报送。

  (三)信息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江北新区排涝预警信息、雨情、水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收集和分析处理,凡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和发布的排涝、抢险信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立即开展分析研判,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应急响应措施

  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或委托其他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的监视和城市排涝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报告管委会和市城市排涝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城市排涝工作。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面启动城市排涝应急响应,全面承担本区域、本部门的城市排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坐镇指挥排涝抢险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或委托其他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城市排涝工作的指导,迅速将情上报集中区管委会和市城市排涝指挥部,并通过防汛快报等方式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城市排涝工作。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全面启动城市排涝应急响应,全面承担本区域、本部门的城市排涝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坐镇指挥排涝抢险工作。

  3.Ⅱ级响应行动

  (1)在市城市排涝指挥部的指导下,集中区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城市排涝工作的指导。按权限调度水利、排涝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企业、群众,组织强化城市排涝工作。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市城市排涝指挥部。必要时,由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工作部署。按照《防洪法》等规定,可视汛情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城市排涝工作。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集中办公,全面启动城市排涝应急响应,全面承担本区域、本部门的城市排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排涝抢险工作。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组,全力组织抢险。领导小组领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并派出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可按规定向市城市排涝指挥部申请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4.Ⅰ级响应行动

  (1)在市城市排涝指挥部的指导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城市排涝指挥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集中办公,全面启动城市排涝应急响应,全面承担本区域、本部门的城市排涝工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坐镇指挥排涝抢险工作。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组,全力组织抢险,并提前安全转移可能受洪水威胁的群众;必要时,按照规定申请组织解放军、武警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抗洪抢险和人员转移;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并派出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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