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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09-30 22: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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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俱乐部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俱乐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包括我校体育俱乐部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校运动队的训练和竞赛活动以及我校组织的体育赛事和学校体育活动。

  第二条 体育场地、器材等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设备处、艺体学部应共同做好体育场地器材及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与更换工作。

  第三条 教师应按照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体育俱乐部活动。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运动负荷的要求、运动方法、器材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自护自救常识等;及时制止学生危险行为。

  第四条 教师应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报告,可按体育俱乐部的基本要求,调整训练和活动内容。

  第五条 学生选修体育俱乐部时,应认真阅读安全要求内容。患有重大疾病或不适宜进行剧烈运动的学生,选择体育俱乐部前应去医院进行相关检查,由医生出具病情诊断证明,提交俱乐部备案,可以免修相关内容。

  第六条 体育俱乐部辅导、训练中,应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动作,应按训练要求,充分热身,采取保护与帮助措施。

  第七条 学校组织大型体育活动或比赛时,应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应急预案,设置现场急救点,安排医务人员现场值守。检查体育场地器材等设施,设置安全标识。

  第八条 学生在参与体育俱乐部活动时,如感觉身体不适或健康状态欠佳,应及时主动报告教师或助教,申请见习,避免剧烈运动。

  第九条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等疾病的学生,可选修体育保健课程,严禁参加体育竞赛。学生如故意隐瞒健康状况,不顾医生、教师建议执意参加体育俱乐部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体育活动,后果自负。

  第十条 学生参与体育俱乐部活动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穿着运动鞋、运动服;

  2.服从教师安排,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严禁嬉闹争斗等具有危险性的行为;

  3.高强度运动前应做好准备活动;

  4.遵守运动场地及器材设施使用规则,严禁违规使用场地器材。

  第二章——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 每学期第一周体育俱乐部活动,应对学生进行体育活动安全教育,阐明各项体育活动中所存在的危险性和相应的防范措施。了解本俱乐部学生的健康状况,对于有严重疾病而不能参加剧烈活动的学生进行登记,并建议其选修体育俱乐部相关课程。每节课应强调安全问题,安排见习生。

  第十二条 体育教师要严格执行《黄河科技学院体育俱乐部活动常规》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 在体育俱乐部教学中,必须做好准备活动,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体育俱乐部纪律,严格按教师教授的练习方法进行活动。在教授球类、武术、健身健美、漂移板等有器械性活动时,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制定相关的保护帮助和安全防范措施,综合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对场地、器材的安全进行检查,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 体育俱乐部教学中,要加强学生课堂行为规范,教师要观察学生的动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组织教学要得当,运动负荷要合理,运动强度要适中。

  第十五条 高温时段学生体育俱乐部活动因地制宜,调整到室内或阴凉处,以防学生中暑。

  第十六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应根据俱乐部实际情况控制训练人员、比赛和训练规模,大型活动期间必须打开所有安全通道,并派专人负责,确保人员能够及时疏散。

  第十七条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活动安全,杜绝因为人员密集造成伤害,严格控制活动人数。

  第三章——安全预案

  第十八条 本安全预案适用范围,在体育俱乐部教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学生出现意外事故,启用本预案。

  俱乐部活动过程中一旦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第十九条 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当采取措施,及时终止或减少伤害的进一步发展,及时救助受伤者。受伤严重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伤者无法移动、意识模糊、呼吸困难等严重情况发生时,及时拨打附属医院或120电话,呼叫救护车,由专业的医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同时,联络学生辅导员,辅导员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并及时上报给公共体育艺术部负责人和艺体学部领导,学部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校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二十条及时收集有关事故发生的事实证据、资料的保存工作,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注意保护现场,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课或训练、竞赛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减少在体育活动中伤害事故带来的损失。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俱乐部简介

  xx俱乐部旨在丰富xx爱好者的业余生活,并给大家提供一个切磋球艺、以球会友的交流平台。它不承担任何社会功能,不以营利为目的,只是为xx运动爱好者提供一个强身健体、交流球技、共同提高的园地。俱乐部自20xx年x月成立至今,在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下,会员已经过百,但同时也逐渐显露出很多问题,为了更有益于俱乐部健康、持续的发展,现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请各会员仔细阅读、认真领会,并严格遵守。

  第二章:会员制度

  一、会员基本条件

  1、热爱运动,拥护俱乐部章程和服从管理;

  2、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和合作意愿;

  3、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大局观;

  4、积极且能坚持长期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

  二、会员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享有对俱乐部的各项活动的知情权;

  (2)享有对俱乐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享有俱乐部财务支出状况的知情权;

  (4)享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2、义务:

  (1)严格遵守并执行俱乐部的章程和决议;

  (2)配合俱乐部管理员的工作,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声誉;

  (3))按时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体育道德;

  (4)按规定交纳活动预收费;

  (5)会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

  第三章:活动制度

  一、俱乐部定期组织每周二次xx活动,会员可积极参加活动和内部比赛。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活动地点:xxx体育馆。

  活动时间:xxxx。

  三、每次活动前,组织者在x圈子发起活动,会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活动当天14:00。组织者根据场地情况限定人数,达到限定人数将拒绝接受报名。如过了截止时间想参加活动,可与组织者联系,经同意方能参加活动。谢绝空降!报了名不能参加活动的会员需在当天16:00前通知组织者,如不通知,累积三次,将收取鸽子费50元。

  四、为了保证会员都有足够时间在场上打球,请各位会员服从当日组织者的现场调配。所有参加活动的会员到场后请自觉服从组织者安排分配场地。凡所使用的球尽量做到能用就用,减少浪费,因为xx是活动中最大消费。

  五、会员参加打球活动,无论打球时间长短,当日均以一次计算。

  六、每次打球,请会员务必首先到组织者处签到。打球后次日在圈子公布前次打球活动情况,参加活动的会员要及时审核,如有疑问请在清单公布后联系当日组织者。

  七、俱乐部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1、群内比赛;

  2、与兄弟xx俱乐部进行友谊比赛及参加各项xx业余比赛(俱乐部外部比赛);

  3、组织会员聚餐、KTV、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费用AA制);

  4、不定期邀请专业和业余xx选手进行技术指导,并组织训练班由专业教练进行训练。

  八、活动注意事项:

  1、会员参加活动前应交纳会费;

  2、会员参加活动时必须穿着运动鞋;

  3、xx由俱乐部统一提供,活动前配发给每组(希望大家尽量节约用球);

  4、会员自备饮用水;

  5、会员应自觉遵守轮流上场的规定,互相尊重,注重运动时的必要礼节;

  7、会员须服从俱乐部执委会或组长的组织安排;

  8、会员在活动中必须遵守场馆的各项规定。

  第四章:费用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资金来源:会员活动缴收费。

  二、资金使用:主要用于组织xx活动,如支付场地租场费、购球费等。

  三、会费的退还:会员主动提出退会或者遭开除的,退回尚未使用完的会费。

  第五章:附则

  一、本章程的所有条款解释权属xx俱乐部管理委员会。

  二、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制定单项决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等予以实施。

  三、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x俱乐部。

  四、本章程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3

  本俱乐部是为广大业余羽毛球爱好者提供切磋、交流球技,结识群友的良好平台,设置长兴羽毛球俱乐部为载体。为更好的发挥俱乐部及群的作用,营造自由、和谐、快乐的活动氛围和优良的交流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俱乐部制度

  第一条俱乐部管理员职责

  1、要以身作则,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服务群友的各项工作。

  2、充分、虚心听取群友意见,改进服务工作质量。

  3、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对于违反制度者视情况分别给予劝告或请出俱乐部。各位球友要充分理解管理员工作,积极予以配合支持。

  第二章俱乐部活动制度

  第一条活动详情

  1、活动地点:长兴体育馆。

  2、活动时间:每隔一天活动一次,活动时间晚上7点半至9点。

  3、活动器材:除羽毛球由俱乐部统一供应外,其他器材、服装、饮用水等由球友自行解决。

  4、活动计费:每位俱乐部的会员需100元。参加打球活动的会员统一AA制收费(除管理员)。

  第二条活动规则

  1、打球采用管理员以发送短信的形式通知要参加活动的球友,接到短信请立即回复是否参加或与主管人员联系。没有回复短信或没电话报名的球友,视为自动放弃当天活动。

  2、场地安排:为保证活动质量,每个场地参加的总人数控制在6人以内,超过限定人数,视场地总体情况临时加场。为保证球友活动时间,提倡一个场地两对球友共用。

  3、着装要求:为尊重体育运动和保证球友运动安全,提倡球友着运动装和运动鞋。

  4、新进球友,请主动提供联系方式给管理员,以便联系。

  第三条费用事项

  1、每位球友在活动前请预交100元费用,打一次球相应扣一次。请球友们及时查看固定电子邮箱里公布的个人费用与开支情况,并做到及时续交费用。

  2、活动当日,球友打球不以时间长短计费,即上场打球即按照规定扣除费用。

  3、俱乐部球友如带人来打球,报名程序和收费标准同俱乐部球友,打球费用由该球友支付。

  4、为增进球友交流,俱乐部将不定期组织其他活动,并将根据活动开支情况,由参加活动的球友按照AA制另行交纳经费。该项费用与打球费用分帐列支。

  第四条注意事项

  1、俱乐部球友应本着以球会友的姿态,服从管理员安排,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活动。无端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球友将被请出俱乐部。

  2、长时间无故不参加俱乐部活动或在正常活动日自行定场地进行活动的.球友,请自行退出俱乐部。视情节程度,管理员有权对该类人员进行清退。

  3、无故自动退出俱乐部的球友,多余的打球经费一概不予退还。因违反规章制度,被请出俱乐部的人员,其剩余费用一并退还。

  4、活动日期间已报名参加活动的球友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请在当日活动时间前1小时通知管理员。已报名参加活动却无故缺席且没有及时通知管理员者,当日费用照扣。

  5、在球场上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并配合做好协调工作。请勿擅自改变或增加活动场地及时间,否则所发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6、由于俱乐部活动多在晚上进行,请各位球友活动结束后回家时务必注意安全。

  第三章附则

  1、本制度由长兴羽毛球俱乐部管理员会议商议制定。

  2、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长兴羽毛球俱乐部。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 凡是热爱羽毛球运动、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服从俱乐部安排的职工均可入会。

  第二条 会员对俱乐部财务、外联、采购等一切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入会自愿。

  第三条 会员外出打球时要维护公司和俱乐部的声誉;尊重成员的劳动;会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技术水平较高的会员应对技术水平较低的会员进行指导。

  第四条 俱乐部原则上组织每周六、周日进行羽毛球活动,若无特殊情况,会员应保证按时参加活动。每次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会由专人提前通知,会员之间也应相互转告。

  第五条 凡自愿加入本俱乐部的职工,需一次性缴纳200元的俱乐部活动经费。俱乐部经费由两名同志负责记账和出纳,用于每次打球的场地费、羽毛球、购置费等。俱乐部账务每年公布一次,平时也欢迎各位会员随时核查。

  第六条 俱乐部活动时应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训练时请尽量使用尚能使用的.旧球。

  第七条 活动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参加活,动前应跟贴预约。

  (2)在俱乐部活动时注重个人着装和比赛中的礼貌。

  (3)会员自觉遵守轮流上场的规定,比赛后请将场地让于等候人员。

  (4)练习、训练时请尽量使用尚能使用的.旧球,尽量做到节约用球。

  (5)活动时,会员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认真遵守活动场馆的管理规定。

  (6)请自备球鞋、球拍、毛巾等用品,最好不借用他人的物品,严禁在球馆内吸烟、声喧哗、赤膊、带小孩、带宠物等,并服从球场的管理。

  (7)凡会员(含非会员)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羽毛球活动、比赛等休闲娱乐活动,在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或个人财产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俱乐部及活动组织者不承担相关责任。一旦发生受伤事件,由伤害者和被伤害者承担相应责任,与活动组织者无关,但活动组织者有及时救助之责任和义务。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注册成立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第二条 本俱乐部定名为:青岛绿茵足球俱乐部

  第三条 本俱乐部宗旨是“,开发潜能,展示激情,弘扬足球文化,共同创造辉煌”。同时培养优良品德和顽强拼搏的意志,促进友谊,努力将球队树立成一支素质过硬、技术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未来中国足球源动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1、球队经理

  (1)责职:为俱乐部决策与权力机构,负责俱乐部的比赛训练、后勤保障,对外联络、拓展工作、资金管理、人员调整、球员管理、日常运营等。

  (2)成员:吕导

  2、领队

  (1)责职:对外联络、管理球队内部纪律、球队日常管理、组织会议、协调教练员工作

  (2)成员:张守鹏

  3、技术指导

  (1)责职:对球队教练进行足球技能和知识培训、考核俱乐部教练员工作能力、对球队进行技战术指导和研究、带球员日常训练课。

  (2)成员:

  4、教练组

  (1)责职:安排每天训练计划、对球员技术动作进行讲解和示范,确保学生训练的安全问题,授技又育人,与学生家长有效沟通,提醒学生家长按时缴纳

  训练费用。

  (2)成员:

  第三章 球队规章制度

  第一条

  1、球队纪律

  (1)教练员每场训练前应提前15分钟到达训练场地。查看和清理场地,确保训练场地干净、安全没有为杂物。

  (2)教练员上班不允许迟到、早退。如发现教练员有迟到、早退现象,第一次口头警告处分;累计两次罚款x元全队内部通报批评;第三次罚款x元记大过一次全队内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球队予以辞退处理。

  (3)认真做好每一堂训练课,起到授技育人,严禁出现消极怠工情况,如发现按情节严重,球队做出相应处理。

  (4)严格杜绝在上班时间无故外出,情节严重的做开除处理。如需外出向总经理申请找代课教练,事情处理完必须马上回到工作岗位上。

  (5)如果出现学生受伤或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开展救助工作,并及时上报球队负责人。如果擅自安排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教练员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乃至法律后果,并且俱乐部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6)教练员有责任在训练时查点训练学生人数,如有未到参加训练学生,教练员第一时间打电话询问什么原因没有参训,或通知俱乐部总经理,有俱乐部安排人员联系学生,确保学生人没有参训的身安全问题。

  (7)除俱乐部负责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买卖队服、球包等装备,并且不允许私自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一律按辞退处理并处罚金。

  (8)要善于与学生家长沟通,充分重视每一位家长,经常与家长交流沟通球员学习情况、训练情况以及思想道德情况,彰显俱乐部的企业文化。禁止私下与其他俱乐部合作,禁止私自转介球员,如发现一律按开除处理并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9)不允许做出伤害俱乐部利益的行为,不允许做出伤害同事利益的行为。

  (10)每天下班后检查场地卫生、办公室电路、门窗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保持球场、办公室良好的'环境。

  (11)教练员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如需请病假或紧急情况,需最晚上班前1小时通知俱乐部。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俱乐部申请,经球队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在总经理未允许情况下休假,均视为旷工。旷工三天(包含三天)及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俱乐部有权扣除当月工资。

  (12)教练员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方可离职,离职前需做好与俱乐部的交接工作,上交球队办公用品、钥匙、装备等物品,否则扣除当月工资。

  (13)服从俱乐部领导布置、安排的各项事宜。

  2、球队奖励

  按平时日常的训练情况,每月/季/年评选优秀教练员。在员公大会上进行表彰,并给予鼓励。

  第四章 财务制度

  第一条 俱乐部每月x日以银行卡汇款形式发放工资。

  第二条 罚款金额需在罚款通知发布三天内上缴到俱乐部总经理处,一周内没能及时上缴,俱乐部将处于双倍罚款,以此类推直至上缴为止。

  第三条 在本俱乐部工作满1个月,俱乐部予以缴纳社保。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俱乐部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造成的事故和伤害,发起与赞助单位与俱乐部不负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第二条 本规章的解释权属本俱乐部人事部。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恒华远通业余足球队成立于20xx年4月,成员来自全国各地。各成员因为共同的爱好走到一起,因为千里之缘的凝聚,汇成了强大的战斗力。我们以球会友,通过足球比赛等其他活动,不仅提高了我们的足球技战术水平,丰富了业余生活,而且增强了友谊,感受集体奋斗的欢乐。为了使球队健康、稳定的`发展,增强球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指定本制度。

  二、球队宗旨

  第一条:以“共同参与、和谐健康、快乐足球”为核心理念,享受运动快乐,追求竞技成绩。

  第二条:将球队打造为具备良好形象和强大吸引力的知名贵州业余足球俱乐部。

  三、组织机构

  第三条:球队设立队委会,名额分配为赞助商2人,球队成员3人。

  第四条:赞助商队委会委员由赞助商推选,球队队委会委员由球员集体投票选举,选举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机制。

  第五条:队委会拟由五人组成,为球队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球队资金使用、监督各岗位职能、主教练任免、领队任免、队长的`任免、副队长的任免、财务管理员的任免。队委会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机制,每位队委均只有一票表决权。队委会每年召开两次固定会议,如遇重大事项,可以由任何一位队委提议召开。

  四、岗位职能

  第六条:主教练负责球队队员筛选、训练安排、比赛阵容安排、球队技战术安排、比赛指挥等工作。

  第七条:领队负责新球员招募、球队比赛安排、比赛场地协调、队员评价、考核球队队员和队员组成优化。

  第八条:队长负责带领队员执行教练的技战术意图、在场上激励队友比赛、负责协调处理场上的突发状况、负责协助教练提升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如队长请假,则由副队长代理。

  第九条:副队长负责协助队长带领队员执行教练的技战术意图、激励队友比赛、负责协调处理场上的突发状况、负责协助教练提升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如队长请假,则由副队长代理队长只能。

  第十条:财务管理员负责管理球队经费、球队固定资产。

  第十一条:球员承担积极参与,认真比赛职责,维护球队集体荣誉,禁止一切制造矛盾的行为,如发生矛盾,所有队员有调解内外矛盾的责任和义务,即使在特殊情况下的个人矛盾,也不得影响球队的活动。球队队员之间一律平等,不得因球技水平、个人背景等因素歧视队友,指责队友,球队成员之间不得拉帮接派,打架斗殴。队员之间应互相关爱,友好相处。

  五、球队队员资格管理

  第十一条:凡是能遵循球队宗旨的人员填写报名申请表以后均可申请加入球队。

  第十二条:经队委会审批同意的人员,成为球队队员。

  第十三条:球队队员如有违反球队宗旨及管理制度行为的,队委会有权直接对队员处以警告、停赛、开除等措施。

  六、球队费用管理

  第十三条:恒华远通业余足球俱乐部不向任何球员收取会员费。

  第十四条:恒华远通业余足球俱乐部比赛分为AA制赛事(含训练赛)和赞助商赛事(含训练赛),AA制赛事费用由报名参赛队员按上场时间人和数平均分担,赞助商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恒华远通业余足球俱乐部采购物品分为俱乐部自主采购和赞助商采购,自主采购均采用自愿原则,谁购买谁拥有,不列为球队资产,队委会不得强制或干预队员进行采购;赞助商采购物品为俱乐部资产,由财务管理员进行分配、管理。

  第十六条:球队每季度末公布季度财务情况,每季度结余资金又队委会审批使用于与球队相关事宜。

  七、球队出勤管理

  第十七条:队员必须在赛前24小时上论坛报名系统报名,才能上场参加比赛。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并可以向领队、教练或队长补报。

  第十八条:队员如果报名而未到场,作为旷赛处理,球队将进行警告。每次扣除球员积分3分并由教练决定是否停赛一场及如何执行停赛。队员如果已经报名,而赛前需要请假,应事先向队长、领队、副队长补假。补假后队员不纳入以上处理范围。

  第十九条:参赛队员必须在比赛规定开始时间之前30分钟到场,迟到者扣除球员积分1分并由教练决定是否停赛一场及如何执行停赛。临时遇突发事件并赛前及时告知领队、教练或队长,可以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队员不许无故早退,早退队员扣除球员积分1分并由教练决定是否停赛一场及如何执行停赛。确实需要提前离开,须向队长、领队、或副队长说明。

  八、球队考评管理

  第二十一条:球队队员考评管理采用积分制,积分情况对应相应的奖处规则。每个球员基础分为6分,赞助商福利根据球员积分从高到低依次择取,每季度积分最后3名予以降入下一级队伍,最后一级队伍最后3名予以劝退。

  第二十二条:球队每场比赛选出最佳队员1人,由所有到场队员推选,主教练、队长、副队长、领队及财务管理员投票表决,评选采取少数服从和多数机制,最佳球员获得5个积分。

  第二十三条:球队每场比赛由主教练对出场队员进行评价,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此评价对应给予“3”、“1”、“0”积分奖励。

  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积分排名前5的队员将作为年度足球先生的侯选人。由队委会、主教练、队长、副队长、领队及财务管理员投票产生球队年度足球先生,评选评选采取少数服从和多数机制,球队年度足球先生由球队或赞助商予以一定奖励。

  第二十五条:每年4月,球队对立射手榜和助攻榜进行统计,球队射手王和助攻王由球队或赞助商予以一定奖励。

  第二十六条:每年4月,由队委会、主教练、队长、副队长、领队及财务管理员投票产生球队年度最佳防守队员,评选评选采取少数服从和多数机制,球队年度最佳防守队员由球队或赞助商予以一定奖励。

  第二十七条:积分管理细则

  积分明细积分措施责任人

  旷赛-3领队

  迟到-1领队

  早退-1领队

  内讧-5队委会

  责骂队友-5队委会

  歧视队友-5队委会

  参赛(每场)+1领队

  参赛连续5场+3领队

  单场最佳球员+3全队推选,教练组表决

  单场比赛评价+3/+1/+0主教练、领队

  九、球队赛事安排

  第二十八条:球队比赛分为赛中类型;内部训练赛、友谊赛及第三方组织联赛或杯赛(如新浪微博草根足球赛,贵阳市业余联赛等)。

  第二十九条:赛事通知见群论坛活动及公告。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7

  为进一步提升元大都马拉松冠军俱乐部整体水平,加强对俱乐部精英队员管理,打造一支成绩优异高素质的精英团队,经北京元大都体育管理中心批准,制定俱乐部管理制度。

  一、精英队员入围标准

  正式加入元大都满6个月。

  在俱乐部规定的赛季周期内身着元大都队服参与俱乐部日常训练和参加各种路跑赛事。

  本赛季周期内,男子全马成绩达到3:00(不含3:00)、女子全马成绩达到3:30(不含3:30)。

  本赛季周期内,未经教练组同意身穿其他服装参加比赛的队员取消入围资格。

  本赛事周期内,三次以上(含三次)未向本组队长请假,未参加训练课的队员取消入围资格。

  本赛事周期内,总参与训练课少于6次(不含6次)的队员取消资格。

  二、精英队员评选标准

  队员达到入围标准后,由本人向本组队长申请,由组长审核后,方可参选。

  精英队员人数在50人以内(其中男子35名、女子15名),实行按成绩排名末尾淘汰制。

  40周岁(不含40周岁)以上的.队员,全马成绩按照年龄每满2岁减少1分钟进行排名,不足2岁部分不减少时间。

  年龄在65周岁(不含65周岁)以上的队员,男子全程马拉松成绩在3小时30分(不含3小时30分)、女子在4小时(不含4小时)以内的,享受精英组会员待遇,不占用精英组50人的名额。

  俱乐部职业队队员自动编入精英队,占用精英组50人的名额。

  三、赛事周期

  俱乐部将一年赛事分为两个周期

  第一周期:本年度1月至6月,根据俱乐部要求参加指定赛事取得的有效成绩;

  第二周期:本年度7月至12月,根据俱乐部要求参加指定赛事取得的有效成绩。

  四、有效成绩认定赛事(略)

  五、精英队员福利

  俱乐部为精英组队员免费提供元大都提供的或者赞助商提供的训练服、比赛服及其他相应装备。

  为精英组队员推荐、组织相应的赛事。

  当年男子全马成绩在2:40(不含2:40),女子全马成绩在3:10(不含3:10)的精英队员,免收下一年度俱乐部队员年费。

  精英队员认真遵守俱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且集训出勤率达到90%以上的,俱乐部将在当年年底给予价值3000元的运动装备奖励。

  精英队员在指定赛事或者向教练组报备批准的赛事中穿着元大都队服并取得前三名的,俱乐部将给予相应奖励。

  六、精英队员行为规范

  遵守俱乐部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俱乐部训练计划。

  周三和周日集训课,必须穿着统一配发的队服参训。不得迟到早退,应给普通队员起到表率作用。如与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训课训练,需向精英组队长请假并说明原因。无正当理由请假或无故旷课给与警告;三次(含3次)以上将被开除元大都精英组。

  一个赛事周期(半年)内参加元大都集训课不足6次的队员将被开除俱乐部精英组。

  在元大都集训课及微信群中,严格要求自己,听从教练组的管理与指导。不得争强好胜,要有团队意识,如有违反将被开除出俱乐部精英组。

  文明训练,不骂人、不打人、不拉帮结伙,如有违反,将被开除出俱乐部精英组。

  精英队员不允许代表其他体育俱乐部或跑团参赛,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练组申请,批准后方可参加。

  参加比赛时,必须穿着统一配发的比赛服装。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赛前向精英组组长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穿着其他比赛服装参赛。无正当理由给与警告,警告三次(含三次)以上的队员将被开除元大都精英组。

  精英队员必须每年最少提供一次全马有效成绩,每半年参加一次评选,成绩未达标准的,降级为元大都普通队员,同时免除精英组队员的所有待遇。

  精英队员在各项比赛中严格遵守赛事纪律,不得违反,一旦出现违规现象将被开除俱乐部精英组同时自违规发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精英队员评选。

  七、设立俱乐部精英组组长一名,负责管理精英组的日常事务。

  八、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北京元大都体育管理中心。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国青少年武术俱乐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贯彻国家体育、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武术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武术学校及习武场所安全管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青少年武术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并在当地体育管理部门备案的,针对青少年开展武术活动的社会团体或单位;武术活动是指进行武术项目的习练、传授、表演、竞赛、交流等活动。

  第三条俱乐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崇尚武德,传播正能量;继承和发扬中华武术优秀的文化遗产,发展武术事业,增强青少年体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各级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和武术管理部门是俱乐部业务主管和指导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俱乐部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俱乐部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名称、规范的章程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具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四)具有与培训类别、规模相适应的,有资质的教练员。

  (五)具有充足稳定的运营资金。

  (六)具有符合运营标准的场所及设施设备。

  (七)具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培训目标、培训计划以及符合要求的培训内容等。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备条件。

  第二章 机构建设与安全管理

  第六条法人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其中:社会组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个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 俱乐部应明确:俱乐部名称、培养目标、组织机构、招生范围、教学训练计划、资金状况、设施建设、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制定并完善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员工管理、学员管理、档案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公开的收费和退费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教练员培训及考核等制度。

  第九条俱乐部在条件具备时,应积极建立健全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加强党的建设,确保正确的工作方向。

  第十条 俱乐部的教学、培训等场所须符合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等相关标准;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增强教练学员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第十一条俱乐部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施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行业主管监督责任,法定代表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

  第三章 师资队伍

  第十二条俱乐部执教人员应持有以下至少一种与武术项目相符的'职业能力证书:

  (一)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中国武术协会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

  (四)体育教师资格证书。

  (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经省级(含)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单项体育协会认可的相关证书。

  第十三条 俱乐部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歧视、侮辱学员,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

  (五)在教学、培训等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员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六)与学员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猥亵、骚扰等行为。

  (七)向学员及家长索要、收受不正当财物或利益。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吸食毒品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行为。

  (十)违法传教或者开展宗教活动。

  (十一)宣扬或从事邪教。

  从业人员有上述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俱乐部应当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报告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俱乐部应高度重视教练员队伍建设,加强教练员培训,不断提高教练员职业道德水平与业务能力。应配备与自身规模适应数量的执教人员,专职教学训练人员原则上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0%,原则上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不超过35人。

  第四章 运营与活动

  第十五条俱乐部应当依法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岗位职责、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考核办法等。

  第十六条俱乐部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评估和审计,合法规范运营。

  第十七条俱乐部负责人及教学训练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照片等)、教练员资格、从教经历、任教课程等信息应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其他从业人员信息应在机构内部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俱乐部应实事求是制定和发布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应当合法、真实,表述应当规范、清晰,严禁不实宣传、虚假宣传,杜绝内容和质量名不符实。

  第十九条俱乐部应将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应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不得以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迫培训对象接受培训。

  第二十条俱乐部应规范开展武术活动,不得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从事未成年人教育培训的,教育内容和方式不得违背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有义务为国家培养、输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水平竞技武术后备人才和社会需要的具有武术专项运动技能的专业人才。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应积极参加各级武术管理部门组织的竞赛和活动。

  第二十三条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自组织和参与超出本单位经营范围以外的武术活动,不参加不规范的武术竞赛和活动。

  第二十四条组织参与武术竞赛活动,须依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严格遵守赛风赛纪,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武术精神,遵守武德和社会公德,尊重公序良俗,维护体育赛事活动正常秩序。

  第五章 武德建设

  第二十五条俱乐部应端正宗旨,规范行为,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增强依法治教的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安全、文明习武,强身健体,传递正能量。

  第二十六条坚持育人为本,把武德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武术文化的育人功能,积极教育学员尊重教练、尊重规则、诚实守信、勇往直前等优秀的中国传统美德。

  第二十七条加强学员思政教育,严防霸凌、歧视、侮辱、打架斗殴、伤害等事件发生。

  第二十八条不随意自创武术拳种和门派,不自封“大师”“掌门”“正宗”“嫡传”等称号,不以“拜师收徒”“贺寿庆典”等为名敛财,不借武术之名从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及违法违规活动,不搞宗派和封建迷信活动。

  第六章 场所与设施

  第二十九条 俱乐部应具有开展活动的固定场所,场所的房屋产权清楚,如系租赁,应签署2年及以上的有效协议(或合同);如举办者自有场所,应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第三十条俱乐部的培训场地、器材设施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有与开办规模相适应的且符合有关部门安全规定的室内外训练场所和器材设备,同一时间培训的人均面积不小于5平米。

  第三十一条 俱乐部应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包括消毒包扎药物材料等。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应根据自身规模配备不少于1名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 俱乐部应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接受所在地体育、教育、公安、消防、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 对有违俱乐部宗旨、从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及违法违规活动的行为,依据《中国武术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等相关文件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自由搏击、综合格斗、泰拳等项目的青少年俱乐部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体育系要求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应掌握一至二项体育项目,积极参加体育系组织的俱乐部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切实提高学生身体素质,落实学生每人每天锻炼一小时。

  体育俱乐部是学生增长体育知识,提高锻炼能力,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为规范体育俱乐部的管理,充分发挥体育俱乐部的功能,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成立体育俱乐部管理中心,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指导思想:体育俱乐部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创造条件开设出丰富多彩的内容,以供学生进行项目选择,激发学生体育学习兴趣。俱乐部教学目标的确定、内容的选择与实施过程,体现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课外活动以俱乐部形式开设是目前高校所采用的新的活动模式,俱乐部以自由式选择为原则,通过初期调查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开设相应的项目,目前学院共开设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定向越野、体育舞蹈、轮滑、跆拳道、健美操等22个体育单项俱乐部。体育教师由原来的主授者变为组织者、辅导者,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体育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为实现自我的发展而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学习和锻炼。课外活动中,俱乐部从学生的兴趣出发,重视学生的合理要求,让学生学会自己选择,自主练习和自我评价,从中体验运动的乐趣和成功的满足,使学生对体育课的学习由“依赖型”向“自主型”学习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管理

  第一条在公体教研室和俱乐部管理中心联合管理领导下,各单项运动俱乐部独立地组织开展教学、训练、比赛、举办讲座和开展宣传等活动。

  第二条体育系公体教研室主要负责俱乐部教学的教师配备、教学大纲、计划的审核、组织指导各俱乐部有计划的开展各项教学活动。

  第三条根据我院目前所开设的体育选项课程成立22个体育俱乐部,分别是:长跑、定向越野、篮球、排球、足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柔力球、武术、跆拳道、健身健美、健美操、长板、踏板操、体育舞蹈、攀岩、极限飞盘、骑行、轮滑、啦啦操、民传。

  第四条公体教研室还可根据学生要求,在体育场地、器材、师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设新的体育课程、成立新的体育俱乐部。各俱乐部设教练员1~2名(教师担任)、助理教练员若干名(高级会员担任),分管宣传部、竞赛部、外联部、后勤部、培训部的委员各一人(中高级会员担任)。

  第五条单项俱乐部负责人协助指导教师对俱乐部内外日常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系统管理,分别负责宣传、竞赛、大型活动表演等工作。

  第六条各单项体育俱乐部工作及学生管理人员受体育系领导和俱乐部负责人统一领导和指导。

  第七条凡属学院学生,政治思想好,工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学习成绩优秀,无违反校规校纪的俱乐部成员,均有资格担任俱乐部干部。

  第八条全体俱乐部学生管理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以及俱乐部管理条例,积极为全院同学服务,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提高同学综合素质。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第九条单项体育俱乐部负责人职责:

  主持单项俱乐部的日常工作,掌握体育俱乐部,各单项俱乐部成员的工作情况,代表体育俱乐部公布各项决议;参与制定俱乐部的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指导本项目俱乐部联系人的工作,确保俱乐部各项活动顺利有序进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俱乐部各项活动及相关事宜;参与组织各单项俱乐部的日常活动,协调各个俱乐部之间的关系;参与俱乐部组织的大型活动,协助监督活动进程,督促相关人员工作,确保活动效果;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对本学期的工作情况总结,并研究讨论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提名单项俱乐部下届负责人的候选人,参与并监督选举工作;接受体育俱乐部指导老师在工作上的指导与建议。

  第十条全体俱乐部学生管理人员对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在完成本俱乐部(或部门)工作后,有义务承担上级交给的任务,有为本俱乐部及体育俱乐部整体工作提出好的建议或意见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任何俱乐部干部,必须自动接受体育俱乐部的纪律监督,工作中凡需请假,必须附有本人的书面申请。

  第三章俱乐部会员

  第一条俱乐部实行三级会员制,即初级会员、中级会员、高级会员;凡选择某项目俱乐部课程、对该项目感兴趣、运动基础较差的同学为初级会员;凡选择某项目俱乐部课程、对该项目感兴趣、运动基础较好、经主教练选拔合格的同学为中级会员;凡选择某项目俱乐部课程、对该项目感兴趣、运动能力突出、在主教练指导下能够担任俱乐部课外辅导任务的同学为高级会员;另:俱乐部管理中心指定或通过选举任命的学生管理干部均为高级会员;

  第二条俱乐部会员在活动时应遵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时间签到签退,每次活动时间大于等于45分钟视为一次有效活动,计入会员平时活动时长。

  第三条俱乐部会员有权对时长统计提出异议,但需在俱乐部管理中心的指导下有序咨询,不得擅自通过俱乐部管理员进行更改。

  第四章俱乐部活动

  第一条俱乐部每周在规定活动时间内集体活动,在辅导课上由指导体育教师负责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并先培养一部分体育骨干,成为高级会员。

  第二条高级会员负责在其他活动时间内指导本俱乐部会员,以便更进一步掌握运动技术技能。

  第三条各俱乐部可经常组织不同级别的分组赛、对抗赛等小型比赛,为俱乐部成员提供切磋技艺、施展才能、发挥个性的机会,激发学生的竞赛欲望。这样可以把原本限制的活动无限制地扩大,大大提高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和积极性,为养成终身体育奠定基础。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xx企业家俱乐部,成立于x年,是由xx市和在京的部分企事业单位联合发起组建的、以企业和企业家为主体的社会团体,是经xx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二条 俱乐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为企业、企业家服务为宗旨,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从会员单位的需要出发,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促进企业、企业家守法、自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企业健康地发展。

  第三条 俱乐部挂靠在xx市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俱乐部也是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接受xx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和中企联的指导、监督。

  第四条 俱乐部坚持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的道路。

  第五条 俱乐部实行独立核算。俱乐部作为社会团体法人,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债权、债务与会员无关。

  第六条 俱乐部会址设在xx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俱乐部主要从事以下各项业务:

  一、针对企业和政府共同关注的问题,组织企业领导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理论界的专家学者进行对话、座谈,向上级决策部门反映企业的要求和建议,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出呼吁。

  二、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法律援助。

  三、根据会员单位的需要,举办各种形式和内容的研讨班、报告会、专题讲座、信息交流等活动,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交流经济、技术信息。

  四、组织开展会员单位之间及会员单位与境内外同行之间的业务联系、联谊活动,推进企业之间的经济协作。

  五、组织会员单位领导参观、考察、调查研究和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理论研讨活动。

  六、根据企业家个人的兴趣爱好,利用节假日,适当地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以丰富企业家的业余文化生活,密切会员之间的联系。

  七、俱乐部要加强与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与合作,以扩大信息交流,增强为会员服务的能力和手段。

  八、编印俱乐部会刊《xx企业家》杂志,作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企业和企业家业绩、宣传俱乐部活动、介绍会员单位情况、交流经济技术信息的园地。

  九、俱乐部要按照自律、自治、自养的方针,加强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以便更好地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

  第八条 俱乐部开展上述各项业务,由俱乐部常务理事会根据每个时期的实际情况,提出总体要求,由俱乐部主任办公会议提出实施计划,在理事长和主任的领导下,由主持俱乐部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主任组织实施。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俱乐部的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以xx市和在京的各行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和有代表性的企业为主,包括国有、集体、民营、个体、港澳台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企业和部分新闻、出版、文艺、科研单位,以及少数外省市企业和地区性企业社团组织。每个团体会员单位委派一名主要领导担任俱乐部的理事。

  个人会员分特邀理事和荣誉理事。特邀理事由关心、支持俱乐部工作的党政部门在职或者离退休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荣誉理事由曾在俱乐部担任过领导职务并对俱乐部作出过较大贡献的团体会员单位中已退居二线或离退休的领导担任。

  第十条 俱乐部对会员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团体会员单位入会,须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经主任办公会议批准;特邀理事和荣誉理事入会,须经俱乐部常务理事推荐,由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团体会员退会和特邀理事、荣誉理事退会,只需本单位或本人提出并由俱乐部会员部向俱乐部主任办公会通报备案即可。

  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第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行为的,经俱乐部监事会议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团体会员单位从事违法经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特邀理事、荣誉理事触犯刑律,被判处刑罚的;

  二、团体会员单位连续二年无故不缴纳会费的;

  三、有诋毁俱乐部的言行,给俱乐部带来不良影响的。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享受俱乐部为会员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免费获得俱乐部会刊、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文体、联谊活动等;

  二、有权对俱乐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团体会员单位委派的理事和特邀理事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团体会员单位每年应向俱乐部缴纳一次会费,缴纳数额由俱乐部理事会议决定;

  二、会员有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承办俱乐部委托事务、维护俱乐部声誉的义务;

  三、会员应向俱乐部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议每四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可提前或推迟召开。理事会议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有效会议,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理事同意的决议为有效决议。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修改俱乐部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和监事会监事;

  三、推选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

  四、聘请名誉理事长和总顾问、顾问;

  五、审议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六、决定俱乐部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七、对俱乐部的重大变更事项作出决议;

  八、决定俱乐部的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常务副理事长5至7人,副理事长若干人。 理事长是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常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可以采取通讯会议的形式行使常务理事的部分职权。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参加表决时可委托代表参加表决。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选举产生副理事长和俱乐部监事长、副监事长、主任、常务副主任;

  二、根据主任办公会议提名,确定专家委员会人选;

  三、授权理事长根据主任的提名,委任俱乐部副主任;

  四、确定俱乐部办事机构;

  五、贯彻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审议俱乐部年度工作报告;

  六、决定俱乐部的一般变更;

  七、提出下届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候选人及名誉理事长、总顾问、顾问、理事长、常务副理事

  长人选;决定召开理事会议,并向理事会议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副监事长一人、监事7-9人。监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职责是:监督俱乐部及其领导成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对俱乐部的经费、财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对会员违反俱乐部章程、损坏俱乐部名誉等行为进行监督,查实后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八条 俱乐部设主任办公会,其成员包括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一人、副主任11-15人。主任办公会在理事长和常务副理事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俱乐部的日常工作。主任办公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职责是:听取审议俱乐部工作报告;研究制定俱乐部工作计划;审批团体会员、特邀理事和荣誉理事入会;推荐顾问、专家人选,对俱乐部各级领导任免事项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俱乐部设名誉理事长和总顾问各一名、顾问若干名,聘请关心、支持俱乐部工作的在职或离退休的部级以上领导担任,其职责是对俱乐部工作给予关心和指导。

  第二十条 俱乐部设专家委员会,聘请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其职责是为俱乐部和会员单位提供理论指导。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设信息员建制,每个团体会员单位指派一名信息员。信息员通常由团体会员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企管部主任或董事长、总经理的秘书兼任。信息员是俱乐部与团体会员单位领导沟通联系的桥梁。信息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根据工作需要设办公室、会员部、外联部、信息部、文体部、会刊部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俱乐部的日常工作。各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由俱乐部常务主任提名,主任任命。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可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组建以俱乐部会员单位在职和离退休领导为主体的非营利性、不具社团法人资质的下属社团组织,如企业家诗书画院,企业家摄影协会,企业家高尔夫球会等,在俱乐部领导下独立开展活动。

  第五章 资产和财务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的资产由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及社会各界的赞助构成,归俱乐部社团所有。俱乐部的全部资产只能用以促进有利于实现本俱乐部宗旨的各项事业,不得挪作他用(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付给为本会服务应取得报酬者除外)。俱乐部的资产依照国家和社团行政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及俱乐部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五条 俱乐部的经费来源:

  一、团体会员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会费;

  二、在章程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会员单位和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港澳台企业、团体和个人提供的捐赠;

  四、其他正当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俱乐部经费的用途:

  一、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二、购置办公家具、设备;

  三、支付办公用房的房租和其它办公费用;

  四、支付俱乐部工作人员的工资;

  五、其他正当支出。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建立健全财会制度,定期向监事会、常务理事会和

  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监事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终 止

  第二十八条 俱乐部终止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报告,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

  二、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确定善后工作人选,成立清算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向原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申报,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俱乐部终止清算后剩余资产,按xx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理事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理事会;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常务理事会。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俱乐部名称为“火运共创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

  第二条 俱乐部的宗旨是提供一个平台,让成员们共同学习、交流和成长,同时推动相关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第三条 俱乐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自律。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会员资格:

  1. 热爱相关领域,愿意为俱乐部的发展贡献力量;

  2. 遵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

  3. 完成俱乐部的入会手续。

  第五条 会员权利:

  1. 参与俱乐部的各项活动;

  2. 获得俱乐部提供的资源和信息;

  3. 对俱乐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 享受俱乐部提供的'会员福利。

  第六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

  2. 积极参与俱乐部的各项活动;

  3. 为俱乐部的发展贡献力量;

  4. 维护俱乐部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章 活动

  第七条 俱乐部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讲座、研讨会、交流活动等。

  第八条 会员应积极参与俱乐部的各项活动,为活动的成功举办贡献力量。

  第九条 俱乐部可根据会员需求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四章 管理

  第十条 俱乐部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一条 管理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名委员组成,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俱乐部的规章制度,监督俱乐部的运行和发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补充。

  第十四条 本规章制度的修改,须经管理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通过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五条 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火运共创俱乐部所有。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体育俱乐部的管理,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运行,提高学生体育锻炼水平,充分发挥俱乐部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团队意识方面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校体育俱乐部是指学校依据教育规划和实施方案组成的体育活动团队,由学生自愿参加,根据社团定点、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第三条 学校体育俱乐部的管理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保证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积极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服务。

  第四条 学校体育俱乐部的管理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民主性、开放性、公正性。

  第五条 学校体育俱乐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尊重社会公德,文明礼仪,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六条 学校应加强对体育俱乐部的领导、督导,营造浓厚的体育氛围,为俱乐部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体育俱乐部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体育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完善俱乐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第八条 体育俱乐部每两年选举产生一届会长,由学校领导或指定的.体育教师担任,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第九条 体育俱乐部根据不同体育项目设立相应的教练团队,由指定的体育教师、专业教练和优秀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教授技能和指导训练。

  第三章 入会与退出

  第十条 学生自愿参加体育俱乐部的活动,需经过选拔和考核合格方可加入。

  第十一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俱乐部活动:

  1. 学业成绩差,影响学习;

  2. 身体条件不适宜进行体育锻炼;

  3. 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体育俱乐部对新入会的学生要进行适当的体能测试和技能评估,根据测试结果确定其适宜参加的项目,并制定个性化的训练计划。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学校纪律、俱乐部管理制度的学生,俱乐部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停止参加活动、取消入会资格等。

  第十四条 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申请退出体育俱乐部,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可以退出。

  第四章 活动内容

  第十五条 体育俱乐部开展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组织定期的训练和比赛活动;

  2. 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体育比赛;

  3. 组织体育文化交流和展示活动;

  4. 参加体育培训和集体训练。

  第十六条 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会员进行技能培训和训练,不断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 体育俱乐部在举办体育比赛时,积极同其他学校、社区赛事合作,组织友谊赛和交流赛,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竞技意识。

  第十八条 体育俱乐部在校园内外举办各类体育文化交流和展示活动,宣传和普及体育知识,提高学生对体育的兴趣和参与度。

  第五章 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体育俱乐部必须按照学校的教学、训练安排进行活动,严禁违规跳课、无故缺席训练和比赛。

  第二十条 体育俱乐部在每学期初要制定活动计划,报备学校管理委员会备案,并按计划开展活动。

  第二十一条 体育教师和专业教练要严格按照训练计划和方法,进行训练指导,确保会员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第二十二条 体育俱乐部在进行比赛和培训时,要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队员的安全。

  第六章 荣誉与评定

  第二十三条 体育俱乐部设立奖励制度,根据会员在训练、比赛、表现等方面的贡献,评选出先进个人、优秀团队等荣誉称号,进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学校及社区组织的体育比赛、活动中,体育俱乐部的会员表现突出者,学校将予以肯定,记录个人和团队的荣誉成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体育俱乐部的相关活动经费由学校统一安排,俱乐部不能以赞助、收费等方式为个人牟利。

  第二十六条 体育俱乐部成员必须遵守活动纪律,文明礼仪,不得酗酒、吸烟、赌博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学校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校体育俱乐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有权不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并及时通知俱乐部会员。任何未尽事宜由学校体育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决定并解释。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总则

  本篮球俱乐部名称为新毅克青少年篮球俱乐部。本篮球俱乐部的宗旨是:发扬同济精神,团结爱好篮球的朋友,为其创造一个运动及展示自我的平台,努力发展篮球运动,达到全民健身的要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并通过篮球活动广交朋友。

  第二章 任务

  同济MBA篮球俱乐部的任务是宣传与普及篮球运动,组织俱乐部成员积极参加篮球运动,以增强体质和提高篮球运动技术水平。联系和组织与外届球队间的篮球友谊比赛,培养篮球队员、教练员、裁判员,并组织队员集训,逐步发展壮大23篮球俱乐部,提供更好的篮球运动平台。

  第三章 篮球俱乐部篮球队编制

  同济MBA篮球俱乐部吸收茂名爱好篮球运动的会员成为其成员。篮球俱乐部分发展壮大顺延成立一对二队三队等等。每队编制为十二人至十五人,设立正副队长一名。

  第四章 加入俱乐部的条件及流程

  经本人自荐或俱乐部相关人员推荐,经同意随队参加训练及相关活动,考察期一个月,经俱乐部理事会同意方可办理入会手续。主要考察:思想觉悟,言行举止,是否合群,纪律情况,篮球技术等综合情况。

  第五章 成员权利义务

  成员的权利:对篮球队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篮球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的义务:遵守俱乐部章程,积极参加篮球队的各项工作、推动俱乐部的发展。

  第六章 篮球俱乐部纪律要求

  1、俱乐部成员如无法参加活动,请提前通知理事长。

  2、队员场上服从队长及教练,场下服从教练及领队。

  3、集体活动无故迟到早退者,实施一定处罚。

  4、不服从领队及教练安排者,经讨论可定其是否离开球队。

  5、连续三次无故缺席俱乐部活动者,有严重违反纪律或损害俱乐部名誉利益者,查清事实,经理事会商议作出适当处理,严重者开除其会员资格。

  6、所有人之间不得在活动中闹纠纷,有矛盾请找负责人解决。

  7、球员在非俱乐部组织的情况下,不得以23篮球俱乐部球队的.名义参加任何比赛。

  8、球员在非活动期间发生的一切情况都与俱乐部无关。

  9、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能参加活动者,请及时找理事会沟通,以便决定去留或者留名。

  10、球队内团结第一,不可分党结派。

  第七章 俱乐部球队职责范围

  1、理事会:负责俱乐部一切事务,并掌握球队财政及任命撤消职务的权利,拥有球队最终发言权,每次活动后的感言及财务收支需及时反映,并具有球队领队职责。

  2、教练:负责球队训练挑选人员,制定战术,协同帮助理事会处理事务,拥有球队的代言权力,教练下设助教。

  3、队长:场上必须调动队员积极性,在训练及比赛中以身作则,服从教练的安排,多听队员的意见,做好队员跟领队教练之间的桥梁作用,及时将队员意见告知教练,需要时向理事会反映情况。同时也负责非篮球队员的打球事务。

  4、正式队员:互相团结,在球场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积极配合领队及队长的工作。

  5、非正式球员: 加入篮球队希望是喜欢篮球的,对篮球队有责任心的,希望每次活动都来。参加活动时别因为一时兴起而来,打个几次就跑了,能坚持参加活动的经教练同意及理事会审核才能加入球队。

  第八章 篮球俱乐部训练比赛活动

  活动地点:暂定同济篮球场,根据具体场地变化作通知。

  活动时间:每周日下午四点至六点为集体训练时间。

  (1)球队的各项活动以业余时间为主,少量占用必要的工作时间。

  (2)坚持每周一次的固定训练活动,以每周周日4:00-6:00为固定训练时间。

  (3)每周至少举办一次比赛活动,临时训练及比赛由队长进行队员通知。

  (4)每次训练、比赛、活动结束后举行简单会议总结。

  (5)每月组织至少一次俱乐部会成聚会,成员交流感情,加深友谊。

  第九章 篮球俱乐部基金组织

  正式队员每季度交会费,每季50元/人,每季一次性交费,所有的费用由篮球俱乐部的财政部长周岳桂负责收,办理一固定银行账号。

  (1)俱乐部基金由会员进行交纳,每月进行核算统计。

  (2)俱乐部基金用于球队训练、比赛中的场地租金、饮水;篮球器械(训练用球、哨子、计分牌等)的购买。

  (3)基金由财务部长及理事会长进行管理,对于基金使用名细,财务部长每周进行财务报表记录在册,全体会员随时可进行检查监督。

  (4)会成员均属义务负责球队工作开展,无工资发放,对于用于球队工作中的费用,经理事会同意费用支出,由支出人向财务部长进行报销,财务部长在每周财务报表中需列项供球队成员监督。

  第十章 附则

  此同济MBA篮球俱乐部球队规章为球队发布的暂定试用版,同济MBA篮球俱乐部将以此规章对球队运作及成员进行管理,对于规章中细节部分,欢迎会员给予意见进行修订。希望全体成员能够互相配合,做好篮球队队内团结,共同开展好篮球训练比赛及相关活动,振兴同济MBA篮球俱乐部的发展。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14

  一、足球俱乐部球队性质与宗旨:

  球队是一个业余民间体育组织,其宗旨在于以球队友,强身健体。球队通过训练、比赛等活动,激发队员的体育热情,增强队员的身体素质,加深队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提高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以达到锻炼身体。在此基础上寻求足球队更高更远的发展。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球场上我们是队友,在球场下我们是兄弟。阳光、绿色、和谐、友谊、民主、快乐、健康是我们永不变的队训。

  二、俱乐部的组织结构:

  俱乐部的组织由委员会、名誉会长、会长(副)、教练、队长(副)、财务、监事、后勤、联络员、队员组成。

  三、各组织及岗位的职责

  1、俱乐部委员会:负责俱乐部的全面工作,规划球队的建设和发展。

  2、名誉会长:负责提升俱乐部的对外形象,不担任俱乐部运营的具体事务工作。

  3、会长(副):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副会长辅助会长工作,会长不在场则副会长全权负责。

  4、教练:负责组织球队战术训练以及上场人员位置安排和换人安排,以及场上的组织呼应。

  5、队长(副):负责担当球队场上的精神领袖以及调解队员间的矛盾,成为队员间沟通的桥梁。

  6、财务(会计、出纳):负责球队的经费收支管理并定时公开财务收支细则接受大家监督。

  7、后勤:负责球队后备物品的管理及比赛期间的后勤保障,包括队员比赛期间的各项小的细节问题。

  8、监事:主要负责球队纪律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的透明监督。

  9、联络员:负责球队活动的组织和队员的联系。

  10、队员:球队每一名队员都要主动为球队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有义务在有机会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为球队联系比赛和其他活动并协助球队领导的工作。

  以上各职务可以通过推荐、自荐或选举产生,接受所有队员的监督,并在规定的时间下更换人选。

  四、球队纪律

  (1)所有队员均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2)球队每次活动将电话通知。

  (3)准时到达比赛场地,训练及比赛要认真自觉,比赛装备需整齐统一

  (4)缺席球队活动必须事先向会长(副)请假。

  (5)要求所有队员在场上应时刻谨记自己的位置职责,积极与队友相互配合和协助。球队是一个集体,不应过多粘球,不应埋头狂带不顾周围队友的呼应,不应擅离自己的位置导致防守漏洞和队形混乱。

  (6)要求所有队员绝对服从教练对上场、换人及场上位置的统一安排,有任何对上场、位置及阵型、战术等安排的异议,应在赛前或中场休息的时候提出,在进行了集体讨论的情况下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没有进行集体讨论的情况下请服从教练安排。

  (7)比赛时遵守赛场规则,不得与对方球员发生冲突。

  (8)队员之间应保持友好的关系,在训练比赛中不得随意谩骂队友,如有技术原因发生冲突应找球队领导解决。

  (9)不得在公共场所、媒体、网络发布不利于球队及赞助商(后续有的话)等相关的言论。

  (10)保持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永不服输,保持高昂的斗志

  (11)替补球员要保持好心态,随时做好上场准备,不得闹情绪!

  五、违纪处理队员有如下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违反队规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劝其退出球队。

  (2)连续三次或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指未能事先给会长(副)请假者),将做自动退队处理;

  (3)连续两次过期不交纳队费者,将做自动退队处理。

  (4)正式比赛时,需提前20分钟到场,到场后到联络员处签到,迟到10分钟罚款10元,超过10分钟后罚款20元,不允许在该场比赛首发。不到者罚款30元。所有罚款必须半月内交清。否则停赛,直到交清方可上场。两月内不交清做自动退队处理。

  (5)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

  第一次实行警告,并在正式比赛停赛1场

  第二次勒令其退出球队。

  (6)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电话或其他等方式向会长(副)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7)除正常工作或其他意外事件以外,所有队员不得无故不参加任何训练或比赛,否则按照旷训,旷赛处罚。

  六、球队训练与比赛安排

  (1)平时每周周一、周五下午18:00—19:30进行训练。

  (2)每月尽可能安排一次比赛。

  (3)根据俱乐部的资金,适当的.安排外出训练与比赛,提高球队技战术水平。

  (4)根据俱乐部的资金情况,适当的组织俱乐部成员聚餐,娱乐,加深团队队员间的友谊。

  (5)根据对每次训练、比赛中贡献较大或表现较好的成员,在年底的俱乐部大会上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财务制度

  根据目前俱乐部的性质所在,球队每人收取入会队费至少100元/人(原则上每半年收取一次,若出现资金无法周转时,将提前缴纳下半年会费),所收取的费用用作比赛时候的场地费、水费、药品费等球队相关费用。为增加俱乐部的管理透明度,每月将对成员进行财务收支公布。

  八、附则

  俱乐部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造成的事故和伤害,俱乐部及组织者不负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本规章的解释权属本俱乐部委员会,未尽事宜将根据球队的发展逐步完善。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凡加入济南篮球俱乐部的会员将被视为熟知俱乐部管理制度并承诺严格遵守。

  第2条俱乐部以锻炼会员身体、提高会员篮球水平、更好的工作生活为宗旨。

  第3条俱乐部会员要服从篮球俱乐部负责人的管理和安排,遵守篮球俱乐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听从领队、教练的管理和指挥。

  第4条俱乐部会员在俱乐部活动中要做到:

  训练比赛不影响正常工作;

  训练注意安全、团结队友;

  比赛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遵从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安全第一,成绩第二的原则。

  第5条此制度之内容在会员参加俱乐部活动时有效。

  第二章概念

  第1条虎扑篮球俱乐部

  是由全体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严格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的篮球运动爱好者自愿报名加入的团体。

  第2条会员

  首批申请加入篮球俱乐部的篮球运动爱好者统称“VIP会员”!通过试训的统称“试训会员”!临时加入没有通过的统称为“临时会员”。选拔队员由教练组和VIP2/3会员通过时才可以成为正式会员!

  第3条集体同意

  指占俱乐部会员总人数2/3以上的会员同意。

  第4条活动与集体活动

  凡一切与俱乐部有关的行为称为“活动”。包括:提交入会申请,交纳会费,集体活动,联系场地,安排时间,约定对手,报名等。

  训练、比赛、开会、年会等称为“集体活动”。

  第5条年

  制度中所涉及的“年”为农历年。第一“年”截至日期为俱乐部成立后超过12个月后的春节。

  第三章会员、组织及职责、改选及制度修改

  第1条会员

  首批申请加入虎扑篮球俱乐部的篮球运动爱好者直接成为会员。

  任何年满18周岁并承诺严格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的篮球运动爱好者可递交书面申请并成为“试训会员”。“试训会员”在参加2次以上集体活动后,若没有超过全体会员1/3之人数提出反对,即通过试训转为会员。

  由会员介绍,承诺严格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临时参加集体活动的篮球爱好者称为“临时会员”。介绍其参加集体活动的会员必须向其详细介绍俱乐部管理制度。临时会员参加集体活动,需在集体活动前48小时与俱乐部经理或副经理进行确认后方可参加集体活动,其参加集体活动的费用由本人或介绍其参加集体活动的会员负担。

  俱乐部会员不足10人时,俱乐部进入“非常时期”。俱乐部处于非常时期时,管理制度另议。

  俱乐部及俱乐部活动不代表其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也不对其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负责。如需代表,需俱乐部会员集体同意。

  第2条组织及职责

  篮球俱乐部内设经理、副经理、教练、教练组等组织。

  教练组由教练、经理、副经理及队内骨干组成。教练组采取以教练意见为主的集体协商制。

  教练组负责协商安排集体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包括组织热身、安排上场阵容、布置战术、换人等。

  教练组委托专人负责会员考勤。教练组有权对不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的会员采取不首发、换下、不安排比赛、停止训练等措施。

  若经理、副经理、教练、教练组中任何成员临时有事,必须临时指定其他会员代替其行使职责。

  第3条改选、集体同意及俱乐部管理制度修改

  超过全体会员1/3的人数书面申请提出改选或修改方案,教练组应于接到申请后7日内召开俱乐部全体会议。新管理制度需经过俱乐部会员集体同意,否则人选与管理制度维持不变。

  俱乐部管理制度如违反国家法律,该条条款自行废止,其他条款依然有效。

  第四章权利

  除特殊约定外,全体会员享有同样的权利。

  第1条会员需平等对待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未履行义务者不能享受权利。

  第2条会员有加入俱乐部的权利,也有退出俱乐部的权利。退出俱乐部管理制度需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第六章第4条之规定。

  第3条会员有参加集体活动的权利,也有建议活动的权利。

  第4条会员有对俱乐部、教练组提意见直至提出改选的权利。

  第5条会员有请假的权利,请假需遵守管理制度第五章第8条。

  第6条会员有得到管理制度文本,得到全体会员通讯录的'权利。

  第7条会员有监督俱乐部经费及公共财产使用的权利。

  第8条教练组成员仅在球场下行使职责,球场上没有其他权利。球场上,教练、经理仅享有篮球规则规定的权利。

  第9条“试训会员”不享受第4、7条的权利。“临时会员”不享受权利。

  第五章义务

  除特殊约定外,全体会员必须同样履行以下义务。

  第1条会员需平等对待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未履行义务者不能享受权利。

  第2条会员有严格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负责的义务。

  第3条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平时团结会员、比赛中尊重对手、服从裁判的义务。

  第4条会员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5条会员有按时参加集体活动、比赛,训练时提前15分钟到场、认真做准备活动的义务。

  第6条会员有在集体活动时统一穿着队服及护具、保管好队服、穿着整洁的队服、爱护公共财产、保持场地环境卫生、节约饮用水、维护俱乐部形象的义务。

  第7条会员有服从教练组安排的义务。

  第8条会员有在接到集体活动通知后马上明确回复是否参加的义务。使用“知道”、“尽量参加”、“收到”等含糊词语将被视为同意参加。若当时不能确定,应立即说明原因并于集体活动前48小时明确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在集体活动前24小时及时通知。

  第9条“试训队员”需履行第1、2、3、5、6、7、8条的义务,“临时队员”需履行第1、2、3、5、6、7条的义务。

  第六章经费

  第1条俱乐部经费以会员交纳会费为主。由教练组或教练组委托专人(两人或以上)负责统一保管。经费主要用于统一购买篮球服及印制号码,集体活动用球,年会召开,训练比赛费用的支出等。经费使用需俱乐部集体同意。经费账目随时受会员监督并定期公布。球鞋、护具由会员个人承担。

  第2条试训会员入会需交纳会费100元,临时会员入会交纳会费30元。如该年需购买篮球或篮球服,另行收取200元。购买篮球或篮球服需俱乐部会员集体同意。会员会费剩余不足30元,需在下次参加集体活动时再次缴纳会费100元。

  第3条俱乐部经费结余自动滚存至下一年。若教练组改选,原财务负责人需在7日内将全部财物移交给新教练组。

  第4条会员退出俱乐部,若该年会费剩余不足30元,全部扣除;剩余多于30元,扣除30元。

  第七章管理

  第1条每次参加集体活动会员扣除会费30元,本人同意参加集体活动却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会费30元,在集体活动前24小时向教练组请假批准后扣除会费20元,在集体活动前48小时向教练组请假批准后扣除会费10元。

  第2条“试训会员”每次参加集体活动需缴纳会费35元,“临时会员”每次参加集体活动需缴纳会费50元。

  第3条违反管理制度第五章第6条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后每次扣除会费5元。

  第4条会费全部扣除完者,需在下次参加集体活动时再次缴纳会费100元。

  第5条全年集体活动出勤率不足30%者,由会员转为“临时会员”;出勤率不足50%者,由会员转为“试训会员”。

  第6条俱乐部经费结余首先用于奖励经费,其次将用于年会费用。若俱乐部经费结余不够奖励经费及年会费用,则由参加年会的会员均摊。全年经费结算于召开年会时进行。

  第7条原则上仅于农历年前召开一次年会,年会计入集体活动考勤。

  第8条全年集体活动出勤率排名前三名的会员,将有领导和副领队请客不少于200元。

  第9条教练组决定的其他奖励。

  第10条全部奖励将于年会上颁发。

  第八章财产

  会员服装由个人妥善保管,遇遗失、损毁个人应及时购买同一款式或相似款式。篮球由教练组或教练组委托专人保管,集体活动时应带到场地或委托他人带到场地。

  第九章其它

  俱乐部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教练组所有。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注册成立时间:20xx年11月25日

  第二条本俱乐部定名为:南京一动足球俱乐部(缩写为:NJYD)

  第三条本俱乐部宗旨是“强身健体,增强体质,丰富生活,团队合作,开发潜能,展示激情,弘扬足球文化,共同创造辉煌”。同时培养优良品德和顽强拼搏的意志,促进友谊,促进团结,努力将足球队树立成一支素质过硬、技术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一动”之师。

  第四条球队规则:团结、友爱、互助;有正义感、使命感;强硬的纪律性、组织性。按时参加训练,积极参加比赛,齐心协力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1、委员会

  (1)责职:为俱乐部决策与权力机构,负责俱乐部的比赛训练、后勤保障,对外联络、拓展工作、资金管理、人员调整、日常运营等。

  (2)成员:吴芳

  2、领队

  (1)责职:对外联络、拓展工作、组织会议、协调工作

  (2)成员:管权,朱骏

  3、队长:

  (1)责职:安排比赛、训练、处理日常工作

  (2)成员:管权

  4、资金部

  (1)责职:筹措、使用、管理资金。每季度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2)成员:朱骏

  5、比赛部

  (1)责职:安排比赛阵容,场上人员调换

  (2)成员:于洋

  6、信息部

  (1)责职:建立和维护网络,记录球队的发展历程

  (2)成员:常鸣

  8、后勤部

  (1)责职:安排队员的饮水,提供、保管足球、器材等

  (2)成员:xx峰

  第三章队员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1、入会

  (1)入会条件:热爱足球运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服从组织、自觉履行俱乐部会员义务。

  (2)入会程序:参加第一次俱乐部活动时,交纳训练比赛资金,每年收取一次。(50/人)20xx年1月正式实行。

  2、队员权利和义务

  (1)向领队及队长提出建议。

  (2)球队领队及队长等决议的选举及被选举权。

  (3)有权监督球队的管理组织是否公正合理。

  (4)有权要求了解与公开球队财务情况。

  (5)有权参加足球队各项活动。

  (6)有自由退出的`权利,应向队长提出说明。

  3、队员义务

  (1)遵守足球队的规章制度,服从足球队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2)认真进行足球训练和比赛,积极参加全部的俱乐部活动。

  (3)自觉分摊训练或比赛中需要的费用。

  (4)维护足球队声誉,积极参加足球队活动。

  (5)富于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清楚自己在球场上的最佳位置并忠于职守。

  (6)为改进和发展足球队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7)球员联系方式改变时,应及时通知球队。

  4、球队纪律

  (1)参赛队员每场训练前应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比赛应提前30分钟到达场地。

  (2)训练及比赛要认真自觉,缺席球队活动必须事先向球队领队或队长请假。

  (3)要求所有队员在场上应时刻谨记自己的位置职责,积极与队友相互配合和协助。球队是一个集体,不应擅离自己的位置导致防守漏洞和队形混乱。

  (4)要求所有队员绝对服从队长对上场、换人及场上位置的统一安排,有任何对上场、位置及阵型、战术等安排的异议,应在赛前或中场休息的时候提出,在进行了集体讨论的情况下,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没有进行集体讨论的情况下请服从队长安排。

  (5)比赛时遵守赛场规则,不得与裁判、对方球员发生冲突。

  (6)不得在网上发布不利于球队和交友群团结的言论。

  (7)保持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永不服输的精神。

  (8)没有请假,无故不参加球队通知的比赛,训练者,视情况而处罚:

  a、一次无故不参加球队活动者,将以警告处理。罚款10元

  b、二次无故不参加球队活动者,将以停赛处理。罚款20元

  c、三次无故不参加球队活动者,将以自动离队处理。罚款50元

  d、迟到罚款5元。

  (9)球队每次活动将电话通知。

  5、求队进程

  (1)平时每周的训练。

  (2)每月一次的比赛。

  (3)根据俱乐部的资金,适当的聘请专业教练,提高球队技战术水品。

  (4)根据俱乐部的.资金,适当的组织俱乐部成员聚餐,娱乐,提高团队团友谊。

  (5)根据信息部对每次训练,比赛中活跃的成员。在年底的员公大会上进行表彰,并给予鼓励。

  (6)根据信息部的记录,每年聘选出,最佳后卫,金靴奖,最佳助攻王在大会上进行表彰。

  6、退役

  (1)会员到达一定年龄后,或离开本公司俱乐部为正式退役。

  (2)退役后进入“名人堂”,队服号码保留。

  第四章财务制度

  第七条俱乐部活动经费主要来源是队员训练比赛上缴资金及社会企业赞助。

  第八条本俱乐部建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俱乐部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造成的事故和伤害,发起与赞助单位与俱乐部不负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第十条本规章的解释权属本俱乐部的委员会。

俱乐部管理制度 篇17

  一、总则

  1.本俱乐部正式名称是黑龙江省跑步先锋长跑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

  2.本俱乐部性质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3.本俱乐部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推广跑步运动、分享跑步经验、传播跑步快乐、体验跑步人生为目的。

  二、入会条件

  1.年满18周岁,健康状况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脑血管等不适应跑步运动的疾病,热爱跑步运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加入俱乐部;

  2.认可本俱乐部会员管理制度的所有内容;

  3.通过俱乐部微信公众平台会员注册链接如实填写会员注册信息后提交申请,签字并上传《跑步先锋俱乐部免责会员承诺书》,经俱乐部审核通过并成功缴费后,成为正式会员。

  三、会员分类及等级

  1.俱乐部会员实行实名制,每名会员拥有唯一的会员编号;俱乐部会员接受各项服务时,应准确填写或说出会员编号和有效身份信息;

  2.会员等级按积分划分,每获得50个积分晋级1个星级,每获得4个星级晋级1个钻石级,以此类推。

  四、会费收取

  1.会员费用按年收取,每人每年88元人民币;会员费用成功缴纳当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年;

  2.会费有效期到期前需续缴年费;会费有效期到期后,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五、会员权利

  1.俱乐部会员按照跑步先锋积分管理制度要求,参加相关活动或赛事可够获得俱乐部会员积分;

  2.有权免费参加俱乐部所组织的各项日常活动,活动包括:线上打卡、线下约跑;

  3.有优先权免费或享受会员价格参加俱乐部主办的主题活动;

  4.有优先权享受会员价格参加俱乐部主办的训练营或赛事;

  5.有优先权享受会员价格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团购活动;

  6.有优先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

  7.俱乐部充分尊重会员隐私等个人权利,为会员个人信息保密;

  8.有对俱乐部工作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

  9.有自由退出俱乐部的权利;

  10.有权享受俱乐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六、会员义务

  1.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2.遵守俱乐部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俱乐部决议,响应俱乐部号召,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扬团队精神并尽自己所能向他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4.应向社会各界宣传俱乐部的文化理念和宗旨,自觉维护俱乐部集体荣誉;

  5.有团队意识、互相帮助、爱护集体,不做任何有损于俱乐部集体及其他人的言行;

  6.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及信仰;

  7.应自行购买自身意外险。

  七、会员退会

  1.会员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资格将在俱乐部对其作出取消决定后终止: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会员具有下列违反俱乐部相关规章制度行为之一的,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资格将在俱乐部对其作出取消决定后终止:

  (1)严重损害俱乐部社会形象和利益,给俱乐部信誉或经济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2)违反俱乐部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不服从俱乐部管理安排和活动规则,破环俱乐部团结,经纠正说服拒不改正的;

  (3)在俱乐部QQ群、微信群、微博、微信平台等交流互动平台里发送含有直接或间接宣传广告内容,经纠正说服拒不改正的。

  3.会员有效期内未能成功续费,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4.会员自愿要求终止俱乐部会员资格的,

  5.会员由于以上原因被取消会员资格或自愿退会,俱乐部恕不退还会费。

  八、会员与非会员(注册用户)的区别

  1.会员:享有本制度规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2.非会员(注册用户):仅为俱乐部管理系统注册用户,不享有本制度规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但在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赛事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否则俱乐部有权拒绝参加。

  九、俱乐部免责声明

  1.跑步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参与俱乐部所组织的活动或赛事的人员(含会员和非会员)应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俱乐部及相关活动或赛事的发起人、组织者、管理人员均不对任何跑步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2.参加参与俱乐部所组织的活动或赛事的人员(含会员和非会员)均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参加参与活动或赛事即视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在活动或赛事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俱乐部及相关活动或赛事的发起人、组织者、管理人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受损害(损失)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3.凡在俱乐部所组织的活动或赛事中产生的有关活动或赛事的影像资料,版权将归俱乐部所有,俱乐部有权转载,有权用于俱乐部的宣传,会员参加即视为允许俱乐部有其发布权,本人如果有异议可提出,俱乐部将为其撤销删除,在撤销删除以前所产生的一切影响,俱乐部及相关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俱乐部会员自发组织的活动,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以任何形式参加参与俱乐部所组织的活动或赛事的人员都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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