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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青政办〔20xx〕30号)、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86号)文件精神,现就深入推进全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产业扶持,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培育公平竞争、服务便捷、充满活力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市场,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自愿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应顺应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与趋势,以满足其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政府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同时,要遵循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结合老年人家庭实际环境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居住房屋现状、改造急需程度和施工时效等情况确定改造顺序。
(二)坚持因地制宜,合理改造。坚持因地制宜,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居家适老化改造应注重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实施,既要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又要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一户一策”,选择老年人居家生活最适合、最迫切的改造项目,合理设计方案,帮助老年人防范生活风险,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
(三)坚持市场驱动,激励消费。居家适老化改造应遵循市场要求,通过需求评估后制定改造方案、具体实施改造。在保障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创新,先行引路,通过政府适当补贴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供给品质,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能,发展壮大养老服务、居家养老设施、老年用品等消费市场。
(四)坚持公开规范,务求实效。居家适老化改造应公开透明、规范程序,在申请审核、评估设计、改造实施、验收审计等环节,严格按照程序执行,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改造相关资料建档留存。适老化改造前,要明确具体改造事项和标准;改造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杜绝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确保居家适老化改造方便实用,按时高效完成。
(五)坚持协调融合,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同、密切协作配合,注重制度衔接,统筹改善老年人住房内外的生活环境,形成工作合力。居家适老化改造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相融合,与老年友好社区建设相结合。改造对象突出特困老年人、低保及低保边缘、低收入、残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高龄、失能、留守、空巢等老年人家庭。改造区域突出老龄化较高的社区(村)或住宅小区,改造步骤突出评估和监管,抓实抓细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
三、改造内容
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具配备到位”等五个方面,可根据实际需求评估情况,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居家场景的服务包,开展包括地面、墙体、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施工改造服务,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
(一)如厕洗澡安全。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配备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
(二)室内行走便利。出入通道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处理地面高差,便于老年人行走或轮椅移动。
(三)居家环境改善。对锈蚀水管、老化裸露用电线路等进行改造,改善居住环境。
(四)智能监测跟进。安装水、电、气监测报警器等,做好老年人安全监护。
(五)辅具配备到位。适配康复辅助器具等,补偿缺失的生理功能,适应居家生活。
四、实施步骤
(一)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现代媒介、报刊杂志、宣传手册等手段广泛宣传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政策,引导老年人家庭了解适老化改造的好处,积极申请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各适老化改造服务提供机构可深入村(社区)、住宅小区或老年人家庭进行相关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产品的宣传,让老年人及其家庭更多了解居家适老化改造常识。
(二)改造申请。城乡特困、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可自愿到村(社区)申请,村(社区)也可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老年人申请。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需提交以下材料:(1)老年人身份证、户籍信息;
(2)拟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如不动产证等)。
(三)审核确定。申请政府补贴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经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行委)民政局审批,确定补贴比例标准。非青海户籍老年人家庭及不需申请政府补贴的适老化改造对象可自行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四)改造设计。已确定需要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家庭,由适老化改造服务提供机构上门对老年人的身体状态、居家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评估,设计改造方案经老年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提交。有条件的地区可由第三方进行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及方案设计。
(五)改造实施。适老化改造服务提供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协调具体改造时间,签订居家适老化改造、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并承诺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起不低于 2 年。改造实施中,实时保留改造信息,将改造前后图片、使用产品图片及相关说明等资料存档。
(六)监督监管。各县(市、区、行委)民政部门可委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或第三方监管机构在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上门查看或线上实时监管改造进度及质量情况,改造结束时上门实地进行验收,并出具经老年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的验收报告。市(州)民政局加强监督检查,统筹做好本区域内适老化改造工作。
(七)补贴结算。政府补贴资金各地可与服务提供机构定期结算。各地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必须于当年度 11 月底前全部完成,省民政厅不定期抽查各地具体改造实施情况。
五、补贴标准
加强项目推广实施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对拥有产权或长期居住权、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没有纳入动迁规划、有适老化改造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优先保障具有青海省户籍且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纳入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前提下,可将改造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超出部分由各市州、县区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实际改造费用低于最高标准的据实结算。民政、住建、残联部门做好改造信息数据共享和对接工作,已享受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或相关项目补贴的家庭,不可重复申请适老化改造补贴。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协调,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要统筹落实责任。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中的问题,注重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与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有机结合。财政部门按规定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支持民政部门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各级残联要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衔接工作。
(二)严密组织,确保改造质量。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通过公开招标或推荐遴选等方式确定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提供机构,建立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展示库,让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老年人及其家庭能自主选择、多种选择自己需要的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和服务提供机构,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展开居家适老化改造,确保改造的质量。改造结束后及时与服务提供机构或老年人家庭结算政府补贴费用。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提供支持和帮助。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加强对各地适老化改造项目的技术指导,收集各地项目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及项目相关信息台账等,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强化监督,确保规范有序。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政府民生实事范围等。要强化对居家适老化改造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确保改造补贴资金使用合理。适老化改造各服务提供机构要及时做好改造前后图片、文档等台账资料的线上上传。对虚报冒领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资金的追究相应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查处。对适老化改造服务提供机构提供或使用产品质量无保障的,老年人或家庭及当地相关部门可依法依规追究适老化改造服务提供机构的责任。依托“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信息录入和监测工作,并与住建、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共享、改造结果互认工作。省民政厅将按一定比例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各市州民政部门要在每年11月底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向省民政厅报告。
(四)提高站位,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抓紧抓好,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和内容的宣传引导,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对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营造居家安全环境的认识;积极引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满足老年人生活起居需求,方便家庭成员照料服务,发挥居家养老的基础作用。
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篇2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设计服务能力,推动高质量居家适老化改造,培育发展新动能,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以高质量设计为引领,以场景打造和产品应用为关键抓手,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和产业提质增效,同步带动智能装备、家政养老等关联产业发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价值链,培育首都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顺应居家养老趋势,聚焦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围绕居家安全、起居活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核心需求开展设计和改造,增加高质量适老化服务供给,提高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供给侧改革为主导,满足居家适老化改造群体消费需求,营造健康有序的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市场环境,着力培育公平竞争、优质高效、创新引领的居家适老化改造产业。
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驱动作用,强化对适老化改造设计理论与实践创新的引导,鼓励新材料、新装备、新模式、新场景的研发与应用,激发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绿色发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围绕能源节约、碳排放减少、资源循环、绿色环保等核心目标开展设计和改造,打造绿色健康的居家环境,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两年时间在全市上百个街道乡镇建设一批高质量适老化改造公共样板间,带动上万户家庭开展高品质居家适老化改造,形成“百街万户”的生动实践。适老化改造设计专业化程度、适老装备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以设计为引领的居家适老化改造产业链协同性显著增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大幅提升。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标准体系。推动建立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评估、设计、施工系列标准体系,为居家适老化改造全过程提供规范指引,并结合实践不断优化完善,促进产业质量提升和转型升级。
(二)支持适老化改造公共样板间建设。发挥政府资金撬动引领作用,支持街道乡镇利用现有服务空间或其他有条件场所,建设高标准适老化改造公共样板间,方便老年人就近体验。同时积极考虑可拓展、可转换、可兼容,科学配置公共样板间服务功能。鼓励设计企业入驻样板间打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设计服务中心,以市场化运营方式,为老年人家庭提供优惠设计服务。样板间同步提供家政便民等嵌入式公共服务,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0%给予投资补助。
(三)积极拓展养老服务新场景。支持养老服务企业使用创新型、智能型适老化产品和设备,提供适老化设备租赁或“设备+服务”的多样化适老服务产品,拓展养老服务场景,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对于企业购置适老化设备并签订贷款合同、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按照2.5%给予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
(四)鼓励成立适老化改造产业发展联盟。鼓励适老化改造行业领先院校、机构、企业等产学研主体联合成立产业发展联盟,高标准开展设计方案指导、产业链条整合、技术创新研发、科普宣传、人才培养等工作。支持联盟企业积极结合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推出适合不同家庭和住房类型的家居改善整体方案,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鼓励联盟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设计大赛,获奖优秀设计作品可在建设公共样板间项目时优先推荐应用。
(五)鼓励企业提供老物件寄存及以旧换新等服务。支持企业拓展以旧换新平台功能,为老年人家庭在适老化改造期间提供家电、家具等老物件短暂寄存、回收、处理、换新等全流程服务。
(六)引导保险公司围绕适老化改造积极创新保险产品。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依托,探索老年人跌倒险、装备租赁险、适老化改造家装产品险等创新保险产品,为购买保险产品的客户提供适老化改造增值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适老化改造公共样板间项目
项目单位按照适老化改造设计标准对现有社区服务空间进行设计和改造,向所在区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提出资金支持申请。
区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建设条件、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初审后,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申请资金支持的请示及初审意见、项目立项文件、资金申请报告等。
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后下达资金。
(二)适老化设备贷款贴息项目
项目单位完成贷款合同签约后,向所在区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提出资金支持申请,报送资金申请报告、贷款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
区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申报材料等进行初审后,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申请资金支持的请示及初审意见、项目立项文件、资金申请报告等。
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批复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依据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和银行出具的付息凭证、付息计划,贴息资金按贷款付息进度,列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至项目贷款签约银行。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联动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各区组织街道乡镇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发挥市场带动作用,形成多元共促、协同高效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加快人才培养
鼓励专业机构积极组织开展适老化改造评估、设计、辅具适配等专业技能培训及认证,培养更多适老化改造设计服务专业人才,更好满足市场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优秀的适老化改造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行业的适老化专业水平。开展适老化改造设计专业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适老化改造的认知水平。
(四)严格项目管理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市发展改革委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一经发现将收回支持资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情况。
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篇3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日益受到关注。为了满足老年人的居住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通过居家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创造一个舒适、便捷、安全的居住环境。
一、改造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结合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心理需求,对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便捷、安全、舒适。
二、改造内容
1. 地面防滑处理:采用防滑地砖或铺设防滑垫,确保老年人在行走时不易摔倒。
2. 无障碍通道设计:在卫生间、厨房等区域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老年人行动。
3. 家具安全改造:选择稳固、高度适中的家具,避免老年人因家具不稳而受伤。同时,家具边缘应平滑,避免老年人磕碰。
4. 照明系统优化:增加室内照明亮度,减少暗区,方便老年人夜间行走。同时,采用柔和的灯光,避免刺激老年人眼睛。
5. 智能家居应用:引入智能家居系统,如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空调等,提高老年人生活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6. 卫生间改造:安装扶手、防滑垫等设施,确保老年人在卫生间内的安全。同时,优化卫生间布局,方便老年人使用。
7. 厨房改造:选择易操作、易清洁的厨房设备,减少老年人烹饪时的`负担。同时,优化厨房布局,确保老年人在厨房内的活动安全。
三、实施步骤
1. 调研与评估:对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进行调研,了解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和习惯,评估现有居住环境的适老化程度。
2. 制定改造方案:根据调研结果,结合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心理需求,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
3. 施工准备:确定施工队伍和材料供应商,进行材料采购和施工准备。
4. 施工实施:按照改造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5. 验收与评估: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和评估,确保改造效果符合老年人的需求和期望。
四、保障措施
1. 资金支持:积极争取政府、社区和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技术支持:引入专业的适老化改造团队和技术支持,确保改造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3. 宣传推广:加强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老年人居住环境的关注度。
4. 后续服务:建立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后续服务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持续的关注和帮助。
本实施方案通过科学的规划和合理的布局,结合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心理需求,对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通过实施该方案,将大大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便利性,为他们创造一个舒适、便捷、安全的居住环境。同时,我们也将不断完善和更新改造方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和老年人需求。
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鄂民政发〔20xx〕10号)精神,根据《咸宁市20xx年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提升我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按照逐年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现制定如下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及标准
对具有我市户籍的'已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和脱贫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全市共计改造50户,每户1000元标准。
二、改造内容
改造内容包括助行、助浴、助洁、紧急救援等,改造范围包括卫生间、卧室等主要功能区。可参考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单。清单所列7个类别30个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其中7个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家庭予以补贴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23个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家庭在完成7个基础类项目改造的前提下,可选择其他23个可选类项目之一或者几个项目进行自主付费改造。
三、组织实施
改造工程按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步骤实施。
1.动员部署(20xx年3月底前):制发方案、分配任务、宣传政策。
2.启动实施(20xx年4-8月):自愿申请、进行公示、确定对象、入户评估,制定方案,实施改造,改造过程纳入赤壁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监管。
3.竣工验收(20xx年9月底前):确保质量,监理报告,留存档案、资金拨付。
4.总结评估(20xx年10月底前):总结评估,形成报告。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民政部门统筹负责辖区内居家适老化改造,确定实施对象、选定施工机构,明确改造项目、改造标准和补助标准,细化过程监控和安全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和费用结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评估改造实施对象申请、提出实施对象名单、协助入户需求评估、改造过程协助管理、组织逐户实地竣工验收等。施工单位负责依据制定具体施工计划,与申请改造实施对象家庭签订施工合同,填写改造前后对比档案(图片),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
2.强化经费保障。将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中符合条件的服务事项列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统筹使用彩票公益金,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
3.加强督促监管。市民政局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各环节公正、透明,严禁违规操作、徇私舞弊、偷工减料。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适老化改造补贴资金,依法依规查处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印发的《陕西省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陕民发〔20xx〕111号)文件要求,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家庭居家养老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对象范围
坚持“需求导向、因地制宜、市场驱动、部门协调”的原则,采取政府补贴等形式,20xx年11月底前,对我区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伤残、独居、孤寡、计划生育特殊对象(不含已进行贫困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的家庭),并按申请先后顺序予以安排改造。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和危房的不列入改造范围。近年内接受过适老改造的家庭,不纳入此次改造范围。
二、改造内容
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包括地面、墙体、居室、厨房间、卫生间等施工改造服务,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按照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科学实施。
清单所列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三、改造原则
(一)需求导向、自愿申请。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同时,适老化改造以自愿为前提,老年人及其监护人、老年人家庭成员必须自愿申请,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同意后实施。
(二)因地制宜、按户施策。适老化改造要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住宅实际等特点制定改造方案,要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要在“安全、方便、整洁”上下功夫,从而提升老年人家庭居住质量,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的`适宜度。
(三)文明施工、公益优先。适老化改造施工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的住房条件与安全性,做到文明施工,特别要注意不能占用公用部位或影响他人使用的情况。
(四)公开公正、高效高质。在适老化改造申报、审核、项目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把工程质量,防止改造工程偷工减料。做到程序公正,确保结果公平。
四、实施步骤
居家适老化改造分为五个阶段,按照摸底确认、个人申请、开展评估、实施改造、验收考评的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摸底确认(20xx年2月9日-2月28日)
各街道积极开展宣传,将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家庭进行摸底确认,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家庭发放适老化改造告知书。
第二阶段:个人申请(20xx年3月1日-3月8日)
各家庭根据自身情况,由老年人或其家庭成员持相关证件到村(社区)提交申请审批表;村(社区)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上报至街道,街道初审通过后,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3天后,各街道将申请审批表和适老化家庭统计表报区民政局审定。
第三阶段:开展评估(20xx年3月9日-4月8日)
区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要求确定1家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入户调查,科学评估改造对象家庭改造需求,完成方案设计,填写改造需求评估表和改造方案确认表,经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后组织实施。
第四阶段:实施改造(20xx年4月9日-10月31日)
由区民政局通过政府招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与评估机构不能为同一家公司),按照评估和设计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实时留存改造资料信息等。
第五阶段:验收考评(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由区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要求确定专业验收机构,对改造后的家庭逐一进行验收,监督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改造质量合格报告,填写改造验收表。
五、资金保障
农村家庭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使用中央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统筹解决;城市家庭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区财政局通过区级福彩公益金等方式予以必要支持,区民政局按程序积极向省、市申请奖补。
原则上农村家庭改造按每户不超过20xx元,城镇家庭改造按每户不超过4000元测算,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改造经费包含招标、评估、改造、验收等费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适老化改造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街道、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保障困难家庭老年人权益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本方案要求,扎实抓好推进落实,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督导监管。区民政局牵头协调,各街道、各部门密切配合。区财政局要积极统筹资金,保障改造工作需求。区住建局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指导有条件的小区同步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区卫生健康局要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创建医疗康养首善区的重要内容,并协调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区扶贫办、区残联协助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严格把关,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老年人家庭纳入改造范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道、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做好对老年人家庭及其邻里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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