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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更新时间:2024-07-03 07: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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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置预案[精选]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1

  为做好校内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机构

  (一)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保卫处,负责指挥、协调、沟通与联络,办公室主任由后勤保卫处处长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主要是对各单位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

  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二、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应急指挥中心,并逐级上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干部、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应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应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生负责受伤师生救护处置。通知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出相关人员和医生随车参与救治。

  2.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交通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4.控制肇事车辆,防止逃离现场

  (三)思想干预和消息控制

  1.及时对受伤师生进行思想干预,稳定师生情绪,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

  2.要求校内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分管副校长、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四)家长接访与后事处理

  1.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属)来访,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家长的食宿。

  2.要依法调解安抚,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3.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若涉及保险及理赔事宜,学校协助办理。

  (五)事故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2

  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及时妥善处置桂林旅苑景区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突发事故,进一步确保游客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本景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设立桂林旅苑景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景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

  职 责:下达启动处置交通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公司领导、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件的情况。同时负责与有关公安、交通、卫生、乡镇等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八寨沟景区值班室,景区负责人戴宗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职 责:应急现场处置、协调汇报和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

  (一)现场处理小组

  小组长:

  组 员:

  职 责: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

  (二)安全保卫小组

  小组长:

  组 员:

  职 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维护管理警戒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需要采集证据的进行文字和图像收集;疏散人员,疏通车辆,维护处置现场秩序。

  (三)救护小组:

  小组长:

  组 员:

  职 责:协助医院救护人员对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护,视人员伤情拨打120,负责或协助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并做好受伤人员的安抚工作。

  二、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迅速报告组长以及交警三大队

  (二)安置乘车人员

  发现游客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贵台镇卫生院救治; 另外调动车辆接送游客;

  (四)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及时汇报;

  (五)及时做好游客的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景区秩序正常进行;

  (六)主动与保险公司联系,按程序协调做好责任赔偿工作。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3

  为了切实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增强突发安全事故处理的综合应对能力,提高紧急有效处理学校内交通安全事故能力,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设立处置领导小组

  学院设立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兼任,组员由院办、保卫、后勤、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部门。

  二、事故分类

  校内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按事故种类分:人与非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机动车单车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机动车与人事故。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

  1、一般轻微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的、人员轻微受伤的、少量物损的,由当事人根据责任自行协调解决,也可由学校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学院保卫部门调解处理。

  2、有人员一般受伤的和较大物损的,学校保卫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到现场,及时了解、控制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同时联系“120”抢救伤员,“110”请公安交警处理事故。

  3、有人员死亡、重伤的和重大物损的,学校保卫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到现场,及时了解、控制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设立警戒线。立即联系“120”抢救伤员。“110”请公安交警处理事故。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四、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善后的工作。

  1、学校保卫部门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调查:主要任务是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勘察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现场。

  2、善后处理: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事故受损失的学生教职工等人员,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3、发生交通事故的学生和教职工要立即与医院急救中心联系送医院抢救,并及时与保卫部门和校医务室联系,校医务室立即进行应急救援。

  4、在将受伤的人员送往医院抢救的同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和向受伤者所在系、部门报告。保卫处和所在系、部门应在最短时间内向院领导报告。有关领导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3、由所在系、部门通知家属及其他有关人员,并由院办、系、部门出面和负责接待到校的家属,并要热情、周到地做好接待、安慰工作。确需住宿的尽量安排在校外,避免在校内发生其他冲突。

  4、交通事故现场需要保护,由保卫部门设立警戒区予以保护,防止再次发生意外和证据灭失。根据交通事故的程度与地区公安交警联系,请求交警介入事故现场勘查和协助事故调查。

  5、保卫部门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故的`起因、经过。通过调阅监控或对相关人员询问收集有关证据,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若发生死亡事故应当详尽了解学生、教职工死亡原因及抢救经过,并须由医院或法医检验后开具“死亡证明书”。如果需要还应委托公安机关对死者进行尸表检验、死因鉴定、车辆检验、痕迹鉴定、车辆与事故关系鉴定等。

  五、交通事故处置后期工作程序

  1、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前提下,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校方)与伤亡家属协调,处理善后工作。要将所有接待、调查、处理以及各种要求做成记录备案。

  2、事故原因、现场勘查、抢救过程、调查结论、事故责任应由公安机关宣布。

  3、有关交通事故处置经过、结论等相关事宜,一律由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上报。

  4、院办、学生处、所在系、部门等协助伤者家属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根据投保项目和责任认定保险赔偿。

  5、交通事故发生后,院办、学生处要利用校园网等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以免引发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校外媒体的接待一律由院领导指派的专人负责。

  6、对交通事故肇事者按有关法律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善后处理工作

  1、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确定。

  2、学校对交通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且当事双方同意协商解决的,可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其中包括由学院承担接待家属的费用、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或处理死亡者丧葬事项所需要的费用。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3、学院对师生员工发生的交通事故没有责任的,但当事人家庭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学院从关爱出发,对伤者家属给予适当的补助。对特殊困难者可以通过发起捐助等爱心活动给予帮助。

  4、赔偿、补助数额及学院承担的份额由学院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决定,由财务处负责一并支付。

  5、如果伤害人员的家属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伤害人员家属及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中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以致扰乱学校正常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7、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由院交通事故处置小组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由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4

  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主要是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二、安全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放学同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学生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及劝导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学生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一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机减速慢行,注意过往学生,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学生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减少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在上下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斜穿马路,避免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1、迅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立即拨打电话120,请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22电话请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采取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救护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5

  1.总则

  1.1 目的

  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增强事态控制、善后处置能力,建立指挥集中、协调一致、联动有序、决策科学、保障周密,运转高效、资源共享、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排除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构集中管理,并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实行分级负责制,分级发布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及指挥权限。

  1.2.2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由事故发生地为主进行,按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1.2.3就近救援、快速反应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由距事故现场最近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构作出反应,迅速调派人员、装备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助行动,需要时可征用事故现场附近的交通工具参与救助;事故的有关情况应按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上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构报告。

  1.2.4相互协作、整合资源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充分调动公安、交通、民政、卫生、保险等部门的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及时化解险情,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参与处置工作的各方。

  1.2.5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应加强平时的应急反应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把关快速、处置有效,并根据求援的需要协调武警、民兵与公众参与救助。

  1.3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1.4道路交通事故现状与趋势

  我县地处高寒山区,山高谷深,地形复杂,大纳公路和县乡公路等级低、路况差,通行条件不好;道路交通流量不断增大,人流、与通达能力不成比例,交通事故致死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呈现死、伤严重、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的特征。

  1.5风险分析

  1.5.1风险车辆:主要有营运性客、货车辆,旅游车辆,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等。

  1.5.2风险时间:主要包括元旦节、春运、五一节、国庆节、赶场天、冰冻季节等。

  1.5.3风险道路:主要包括国省干线公路、旅游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缺乏的公路。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县境内重大、特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7事故级别认定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质,造成不同损害结果的程度、受影响的范围等要件,将道路交通事故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l.7.1一般事故是指:

  一次死亡l至2人的事故;其他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事故。

  1.7.2重大事故是指:

  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其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1.7.3特大事故是指:

  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的事故;其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

  1.7.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

  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故;其他可能造成极其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下,组建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专门负责县境内重大道路交通以上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要求,建立相应的专门指挥部和日常工作机构,制定重大和一般道路交通的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2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道路、公安、交警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农机服务中心、县电信局、县交通警察大队、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保险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兼任。

  2.1.3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县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县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处置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检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制定本县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救助力量、装备、设施的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协调当地武警和民兵支援,动员社会力量救助.

  2.1.4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执行指挥部决定。对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统一接警和受理,发布预警信息,确定事故性质和救援要求,及时上报特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制定并适时调整应急救援措施,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报告事故最新情况,总结评估应急救援行动。

  3.预警机制

  3.1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应按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投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按照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3.2预警发布

  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发布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由乡镇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视情启动预案,指挥、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

  4.1.2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由县应急救指挥机构启动预案,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并及时向地区和省报告有关情况。

  4.1.3发生特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由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预案,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并视情况向地区和省请求应急救援支援。

  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处于启动响应状态。

  发生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外事部门参与应急处置。

  因道路交通事故生大规模群体性堵路治安事件,由县公安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视情报请启动《大方县处置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案》。

  4.2应急处置程序

  4.2.1接警处理。各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警后,要对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记录,组织开展处置,并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

  4.2.2启动预案。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接报信息及时研判,做出是否启动本案决定,决定启动案后,立即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通知应急救援成员单位处置队伍进入现场,并调派所需装备,现场指挥部协调各工作开展应急处置;

  4.2.3安置值班。本案启动后,立即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迅速收集、汇总事故动态情况,做好值班记录,随时保持与事故现场的联系,及咐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根据需要紧急调度应急处理所需人员、装备和物资,如事态扩大难以控制,由现场指挥部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请示实施扩大应急;

  4.2.4解除预案。肇事车辆或人员等事故对象已脱离险境,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经全力救助无结果并经科学评估后认定进一步应急反应已无必要,即可宣布解除预案,并将实施应急处理工作的全过程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应急程序图附后。

  4.3.1根据本县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应急指挥应充分体现“就近救援、快速反应”的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快速调动各种资源,或组织事发地城镇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努力降低或减少损失。各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先期处置决策及时传达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4.3.2现场指挥应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避免多头指挥。现场指挥部一般设立协调组、人员清查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专家技术组、新闻报道组等工作组。

  4.3.3现场指挥部职责:

  执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迅速确定事故性质和救助要求,及时判断事故发展趋势,研究制定救援方案,调整救援方案;及时将现场各种重要情况向上级报告;做好善后工作,肪止事故发生、衍生、耦和;尽快帮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3.4处置工作组牵头部门及职责:

  4.3.4.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指挥部领导综合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及时沟通、传递、综合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处置紧急事故时,可以归并后勤保障工作,即落实应急物资、通讯、生活等保障措施。

  4.3.4.2人员清查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公安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对死亡、失踪、受伤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整理人员名单,进行户籍处理。在处理紧急事故时,可以并安全保卫工作,即组织警力对现场进行警戒、控制。

  4.3.4.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为卫生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调度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对伤员提供抢救,转移和收治,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

  4.3.4.4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公安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违法行为,查明事故责任。评估事故损失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形成事故成因分析报告。

  4.3.4.5善后工作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民政和保险公司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妥善做好死亡(失踪)、受伤人员的善后处理有关事宜。民政部门负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死亡人员的尸体处理;并对家庭特别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伤亡人员提供临时生活救助;保险公司迅速赶赴现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理赔,协助现场指挥部做好现场抢救救援社会稳定工作。

  4.3.4.6专家技术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专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4.3.4.7新闻报道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其主要职员是:统一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情况。

  4.4扩大应急

  当道路交通事故在本地难以处置时,由事发地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扩大应急.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同时报请启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扩大应急决定做出后,由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工作。当事态特别严重且本县难以胜任时,由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向地区和省的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4.5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参与事故应急处置行动的救援人员,应由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参与油类泄漏或化学危险品抢险行动的人员,由消防部门防护装备等),并在作业时穿戴.

  4.6社会力量动员

  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薄弱不能胜任时,可以请示当地人民政府动员民间力量参与救助。

  4.7应急结束

  应急预案的解除,由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处置情况,经过核实后,宣布解除。

  5.信息共享和处理

  5.1信息采集

  5.1.1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为枢纽,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信息管理系统,连接各乡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实现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5.1.2常规信息采集:利用有线或无线传输方式,对车辆所有人、经营人、乘客或通过事故发生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采集有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及道路、损失、救援情况等信息。

  5.1.3现场信息采集:利用询问、录音、照相、录像等设备,以及法律允许的手段,通过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有关车辆行驶记录、资料及其他的原始文档资料,检查车辆及有关设备的证书、人员证书,核实事故发生前车辆的行驶状态、技术状态,检查车辆及货物的损失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勘查事故现场并搜集物证,进行技术鉴定等采集信息。

  5.2信息处理

  5.2.1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名乡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应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上报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对动态信息进行研判和处理,并根据事故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及时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特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5.2.2乡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发生的一般道路交通信息的.接报和处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并随时续报现场采集的相关动态信息。

  5.3信息交流

  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相关行业的,还应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5.3.1遇到火灾、爆炸导致的交通事故,及时向消防部门通报。

  5.3.2交通车辆坠入江河的,及时向海事部门通报。

  5.3.3交通事故中的伤亡、失踪人员涉及及港澳或外国人员的,及时向旬事部门通报,由外事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遗体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负责承担相应善后事宜。

  6.2社会救助

  社会所捐款物,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审计部门监督使用。

  6.3保险

  所有机动车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鼓励车辆所有人或经营人参加机动车辆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故车辆或人员参加保险的,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及时理赔。

  6.4调查和总结

  负责事故调查的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结束后,依据事实和证据做出调查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制定事故综合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及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

  7.保障措施

  7.1装备保险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包括交通工具、急救药品、器械、通信工具等。县人民政府将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需要调动时可用、适用。公安、卫生、通信、交通等部门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筹集,要及时更新和补充。

  7.2资金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7.3医疗保障

  卫生主管部门迅速组织调度医护力量进入事故现场,抢救、转运和收治受伤人员。

  7.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迅速进入事故现场,维持治安秩序,保障搜救、调查、善后等工作有序开展,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5通信保障

  应急救援期间,由通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保障现场指挥部应急通信的需要。

  8.原则

  8.1下列用语是:

  8.1.1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8.1.2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8.1.3救援,是指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和装备,确定事故位置,开展拯救人员活动,为其提供医疗或其他服务,闪将其转移至安全地点的行动。

  8.2本预案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势变化,主管部门或协作部门职能等因素由预案管理部门及时修订。

  8.3根据应急处置实际情况与救助效果,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滥用职权、玩职守或有重大过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6

  为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保障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车辆在我街道辖区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三、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I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街道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郭建军同志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庞敏同志为副组长,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等为成员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中心。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协助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分级响应,启动预案。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Ⅳ级),由事故发生部门时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事故发生部门及时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立即逐级上报应急办公室,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事故(Ⅱ级),由事故发生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立即逐级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上级相关部门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二)赶赴现场。公安、交警、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到岗。

  (三)现场保护。现场保护组由巡警大队大队长任组长,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为成员。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划定现场警戒区域,疏散无关人员,禁止无关车辆和行人进入警戒区域,必要时,调集警力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初步掌握案情,确定并控制肇事者;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其他部门应配合安监、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迅速制定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做好现场保护和控制工作,确保现场处置人员自身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和现场处置人员意外事件。

  (四)组织施救。各成员单位到达现场后,发现有受伤人员的应当按照本预案和本单位分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施救,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搬动、运送伤员时,要严格遵守医疗抢救规则。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其他成员单位当积极协助急救、医疗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五)现场勘查。交警到达现场后,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带,放置现场勘查警示、警告及导向标志,必要时应采取交通管制,然后按照有关规范的要求勘查现场。

  (六)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主任任组长,街道派出所、卫生服务中心、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是:按照现场总指挥命令,负责调集抢险救助所需物资并确保供应;及时准确调集抢险救助现场所需各种车辆和其他器材;协助组织群众疏散,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和转移。

  (七)善后处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人员成立善后处理小组,由街道政府一名负责人任组长,街道民政办、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财政办等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死者的后事,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负责协调有关伤员的抢救治疗费用和死者的丧葬费用等问题。

  (八)宣传报道。宣传报道由街道党政办部门负责。其职责是:根据现场总指挥的命令,统一口径,对外公布信息,避免不良影响;及时宣传报道抢险救助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增强现场抢险救助人员的决心和信心。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本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救援工作高效运转。

  (二)加强协调联系和工作配合。要树立全局概念,与各协调单位、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联动保障机制。

  (三)严格纪律。现场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禁擅自行事,影响现场处置工作正常进行。

  (四)全体参加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处置的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全力以赴、尽最大努力把事故伤亡人员和财产降低到最低限度。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7

  为了加强教师接送车辆、学生集体出游车辆、校园内运行车辆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和程序,降低师生人身安全伤害程度,特制订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车辆接送的学生在教学活动乘车途中、学校师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教师在上下班途中或者经学校报批的学生集体出游活动所发生的交通意外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交通安全事故等级

  按照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分为一般交通安全事故、一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一般交通安全事故是指师生车辆在校园内、学校公务用车在校园内或校外发生的车辆刮擦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一级交通安全事故是指师生在校园内、学校公务用车在校园内或校外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受较重伤害的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是指师生在校园内、学校公务用车在校园内或校外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造成师生1人以上(包括1人)伤亡的事故。

  四、事故处理程序和职责

  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交通安全事故等级,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具体处理程序为:一般交通安全事故由车主或带队老师在第一时间报警,学校公务用车在报警的同时还应报学校党政办公室;一级交通安全事故由受伤害师生报警并报所属学院班主任或安全辅导员,班主任或安全辅导员在10分钟内报学院领导,学院领导根据伤害程度报保卫处和领导小组,及时派人到事故现场,并及时报120救治,通知师生家属到场;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报警并报学校保卫处和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并立即报120救治、通知班主任、家属等到位,了解情况后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市教育局。

  五、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或教师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教师车祸根据政策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市教育局、公安局。

  六、应急处理措施

  (一)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或教师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二)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三)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四)保护自己。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保护自己,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8

  为了提高我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事故发生所在村及所属镇卫生院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千人桥镇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镇综治办。成员由综治办、派出所、安监所、卫生院、民政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任务:全权负责千人桥镇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并下达命令;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

  1.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

  成员:综治办、派出所、安监所、卫生院、民政办、供电所、财政所。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现场勘察调查组

  成员:

  职责任务:救护伤员,处置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车辆检验、处置,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组

  成员:

  职责任务: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达的交通管制命令,保护现场,堵截设卡,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成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发生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组

  成员:司法所、民政、财政所、信访、社保、保险等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的有关善后处理。

  6.宣传报道组

  成员单位:党政办、文广站

  职责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情况,必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行政村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再由镇视情况报告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并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镇长、分管副镇长,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事发地派出所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作客观考察,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和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9

  为做好学院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减少师生员工的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院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制定学院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全面提高学院防范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和管理校园道路交通的综合能力,确保学院一旦发生交通伤亡事件,能够第一时间按照计划实施组织救援,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减轻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分管校园安全的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处长

  成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学生处、组织人事处(工会)和系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

  1.组织指挥学院发生校园交通事故时的应急处置行动;

  2.指挥各行动小组开展紧急救援、医疗救治、秩序维护等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4.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及时向师生员工和伤员亲属通报有关情况,做好校园秩序的恢复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学院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和调动各行动组应对应急交通事故相关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学院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行动组制定、修订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全院应对突发交通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4.负责全院突发交通事件的应急演习和演练;

  5.负责组织全院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各行动小组成员及任务

  1.现场警戒组:

  组长:

  成员:安全保卫处人员、物业公司保安队员。

  主要任务:

  (1)维护校园的公共安全,疏通校园道路交通,确保引导应急救援车辆优先、快速通过,及时到达现场;

  (2)引导并疏散围观人员,如有必要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

  2.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副处长

  成员:校卫生院医护人员

  主要任务:

  (1)负责为现场受伤人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

  (2)视受伤人员情况,将受伤人员及时转送地方医疗机构救治。

  3.事故原因调查及善后组:

  组长: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处长

  成员:安全保卫处、组织人事处(工会)、学生处人员和各系辅导员。

  主要任务:

  (1)控制交通事故肇事者,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

  (2)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3)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4)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并做好来访亲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做好伤亡师生的善后工作;

  (5)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人员的监护人、亲属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院、师生及其他人员权益的,经请示领导小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

  (一)接警与报告

  1.校园交通事故发生后,目击者应立即向安全保卫处报警。

  2.安全保卫处值班人员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要详细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校园巡逻保安赶往事故发生地,通知校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同时,将情况报告学院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视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各行动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到达现场,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并实施救援工作。

  (二)现场抢救与保护

  1.在场人员(保安、教职员工或学生)应首先检查因事故受伤人员的情况,如果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校医务室电话7697649。校医到达后要马上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根据受伤情况进行处理。

  2.各行动小组到达现场后要根据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处理,并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3.通知受伤人员所在单位(部门)的负责人或亲属。

  4.实施校园交通管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交通事故肇事者。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信息收集与发布

  1.事故发生后,党政办公室要立即进行信息的收集和舆情的了解,对各网站、论坛及时关注,如有情况立即处理并上报领导小组。

  2.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由宣传部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四、善后处置

  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校园交通应急处置领导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生活秩序。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处置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对应急预案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学院的交通安全工作。对执行应急预案不力或措施不当,造成损失扩大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10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校园秩序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为处理学校区域内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校内交通事故指在学校道路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1、轻微事故,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校内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原则

  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原则。

  四、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校内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小组,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处置。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1、处置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事故,统一对重特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指导。

  (3)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做好救援、消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2、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现场的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理及其他强制措施。

  (4)密切注视事故控制情况,及时与领导小组和涉事人员所在部门保持联系,将所了解的情况向领导报告。

  (5)及时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五、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及处置

  1、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立即拨打120抢救伤员,拨打110报警,同时向保卫处和党委校长办公室报告。保卫处及保安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拉好警戒线。

  3、保卫处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协助调查取证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校园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保卫处应当作好标识,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办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资料,待交警部门到场后进行处理。

  5、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查明伤者的身份情况及通知其家属。

  6、学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等部门负责学生、教职工的思想、情绪稳定工作。

  7、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及疏导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2、保卫处协助辖区交警支(大)队对事故的处理工作。

  3、事故造成伤亡人员涉及部门负责涉事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分析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向学校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11

  为保证学校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校园内或学校公车及租用车辆在师生上下班、外出集会、参观、学习等途中所发生的伤3人或亡1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为本预案的适用范围。发生此类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1、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工会、学工处、保卫处、财务处、总务处及相关系部负责人。

  职责:及时了解事故的'情况,掌握动态,协调各方力量,对事故的处置实施强有力的指挥。

  2、交通事故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院领导;

  工作小组成员: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工会、财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及相关系部负责人。

  职责:

  (1)负责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交警和急救中心,并和伤者家属取得联系;

  (2)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3)配合交警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做好伤者家属及事故的处理工作。

  3、交通事故抢救小组

  组长:分管院领导;

  小组成员:总务处负责人、医护人员等;

  职责:对伤者紧急施救并负责联系转送医院抢救。

  三、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接报重大交通事故的信息后,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展开救护工作,把事故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应急处置应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3、应急处置相关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力投入。如因责任心不强,处置方法不当,造成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大的现象,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究。

  四、应急处置的工作程序

  1、有人员伤亡重大事故

  (1)工作人员问明情况,通知校医院大夫、保安巡逻队人员去现场,并通知院、处领导、伤亡人员单位领导;

  (2)事故现场:医务人员立即抢救伤员,工作人员拨打120、119将伤员送医院,死亡事故由公安机关处理,保安人员保护现场,维持秩序、疏导交通(备灭火器);

  (3)安办工作人员请交警协助处理事故;

  (4)安办工作人员整理本次事故材料上报地区安办、校留档备案。

  2、无人员伤亡一般事故

  (1)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确认并调解事故;

  (2)保卫处出具事故证明材料;

  (3)填写校园交通事故表留档备案。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12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保护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按照超前预防,精心安排,落实责任,部门协作,快速处置,确保安全的方针进行,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目标,一旦发生此类交通事故,实行部门联动,诸警协作,积极预防,控制事态,妥善处置,努力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各级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进行。大队成立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中队中队长为成员。

  三、相关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根据案情成立信息处理、抢险救援、秩序维护、现场勘查、专家咨询、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

  (一)信息处理组。

  人员组成:由综合中队长任组长,成员由综合中队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汇总、分析、传递情报信息,调动警力、装备,联系专家到场,传达各项指令,保障通讯畅通,统一宣传口径,提供法律保障,及时报告县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和县人民政府,联系消防、武警部队、安监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

  人员组成:大队分管领导兼任组长,成员由机动中队、事故发生地中队及抽调的其他部门民警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组织先期赶到现场的处置人员进行救人、灭火,消除危险源,抢救公私财物,控制事态发展,视情况适时请示上级加强人员和装备,并协同消防、武警部队及抢险、医疗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秩序维护组。

  人员组成:事故发生地所属中队中队长任组长,成员由所属中队民警及抽调的其他民警组成。必要时可请求上级加强警力。

  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封锁事故现场,疏散现场及其附近滞留群众,维护交通、治安秩序;维护现场指挥、救援、勘查等车辆的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事故现场及以外路段的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援车辆的顺利通行;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对现场交通实施管制;稳定受害群众情绪,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四)现场处置组。

  人员组成:由大队长兼任组长,成员由事故处理中队、抽调支援中队的民警以及聘请的安监局、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为领导决策和应急救援措施提供技术、法律支持,勘验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收集证据材料,判明事故性质,分析事故原因。

  (五)后勤保障组。

  人员组成:由大队分管领导兼任组长,成员由大综合中队、车管中队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处突的后勤保障工作,备足备齐有关器材及防护设施,及时接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救援程序

  (一)情况报告。

  在接到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报警信息时,接警人员应详细询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案车型、事故形态、人员伤害等情况。获取情况后立即向中队、大队领导及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根据情况向消防、安监、环保、卫生、交通、经贸等职能部门通报。大队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及时指派相关人员联系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急救中心。

  (二)现场维护。

  接到险情报警或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组织事故发生地警力作为第一梯队力量,先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警戒,并控制肇事驾驶人,同时向大队值班室汇报现场处置情况,请大队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发生地域或场所、危害状况等情况,迅速协调事故发生地派出所警力作为第二梯队力量增援现场开展工作。

  遇有运输危险品车辆发生事故情形的,第一梯队警力应立即封锁通往现场的所有道路,疏散无关人员,禁止车辆和行人进入警戒区域,做好现场保护和控制工作。遇有发生危险品泄漏的事故,在了解所载物品性质前,交通警察不得进入警戒区域。

  (三)人员疏散。

  进入现场实施救援必须要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组织下按要求进行,任何人不得盲目进入现场,其余人员要尽快疏散,防止出现意外。

  (四)秩序维护。

  对事故现场区域实行严格管制,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道口、路段设立临时卡点,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车辆和人员顺利通行,并加强对重要目标和地段的警戒和巡逻,防止人为破坏,制造事端,必要时,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将事故有关情况告知群众,稳定群众情绪,严防引起社会混乱。要及时、准确、全面收集与事故相关的情报信息,掌握社情动态,严密防范,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制造事端,同时坚决依法打击不法分子借机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五)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

  按照现场勘查的要求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现场勘查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拍照和录像,提取和固定痕迹物证,暂扣肇事车辆及肇事者的有关证件,做到认真、仔细、客观、全面,确保证据的充分。调查取证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与先期到达的现场勘查民警联系,寻找目击者,做好现场询问笔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组织指挥。

  救援工作必须科学安排、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安全规程组织实施,必须实行统一组织和指挥。救援工作应充分听取安监、消防、环保、卫生等职能部门以及化工技术人员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服从上级救援机构的领导和指挥。

  (二)完善救援机制。

  各中队应严格按照大队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和演习演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熟悉掌握救援的基本程序和要领,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或安全规范,提高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注意安全防护。

  在组织实施人员疏散等应急救援工作时,应积极做好人员的安全防护,对无安全防护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

  (四)加强值班备勤,保证通讯畅通。

  各中队中队长为应急处突第一责任人,一旦接到指令后,要迅速组织警力,带队赶赴指定地点,不得遗误、拖延。

  (五)加强情况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事态发展,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13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程序:

  1.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保卫处。

  2.保卫处接到校内交通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协助抢救伤员,维持现场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并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和处置交通事故。

  3.在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需保卫处出具相关证明的,必须在事故发生时已向保卫处报案,事后保卫处将不予受理。

  4.凡是符合简易处理的交通事故类型,当事人应在拍照后,尽快将车辆撤离交通事故现场,不得阻碍交通。

  5.在校园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设施设备以及花草树木毁损的.,事故责任人应当赔偿损失;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大型活动交通组织与规划:

  在大型活动期间,交通科负责对车辆进行组织和指挥。

  1.充分利用校园建筑周边空地划定的停车位,组织来校活动车辆停放;

  2.在容易让人产生疑惑的路口设立交通导向标识,并通过设置路障限制某些机动车的行驶,将路线规划成一个回路;

  3.限制校园内行车速度在二十公里/小时以内,并对来校车辆数量予以严格控制;

  4.更换校园道路上“老”“旧”“烂”减速带、标牌、在没有完善交通标志的地方增加标牌;

  5.进入校园的一切车辆(特种车辆除外)凭通行证进入校园;

  6.分配保卫人员在学校入口、校园主干路交叉路段、停车场等位置负责疏导工作。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工作职责:

  1.下达启动处置交通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

  2.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

  3.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处请求。

  4.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组员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现场救援,疏散人员,疏通车辆,维护处置现场秩序等各项工作。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14

  为规范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完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救援工作高效、快速有序的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武义县范围内的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有关事故调查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仍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及实际救援需要,成立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现场指挥:

  成员:

  预案由总指挥负责宣布启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案情特别重大时,应急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负责向县公安局、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构报告并请求协调支援。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履行各自职责,按要求组织实施本预案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发生道路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各级应急小组分别按权限组织处置。全体公安民警辅警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快速地排除险情、抢救伤员。

  2、各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应首先组织抢救伤员。在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范,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各应急队伍应当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3、遇有运载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当地街道乡镇,通知有关部门到现场处理,并根据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或者有关负责部门的'指令,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待险情消除后方可勘查现场。

  4、由于事故造成危险物品弥漫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专门技术部门处理,处警人员一般不得接近载物车,并将处警车停放至安全地带。进入现场处置的消防、环保人员需穿着防护服、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5、持有无线通讯设备的人员必须开机,对讲机统一设置通讯频道,保障现场救援通讯联络畅通。

  6、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着反光背心、夜间佩戴发光或者反光器具,配备必要警用装备和器材。在救援行动中,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五、应急结束

  道路重特大现场清理完毕,道路交通恢复正常秩序,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医治、处理安置,应视为应急结束,由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15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提高紧急应对和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的实战能力,保障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生命高于一切”思想,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备勤,落实责任,建立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应急机制,根据交通事故伤亡程度,实施相应处置措施。做到接处警快、现场抢救快、勘查现场快、恢复交通快,有效控制突发事故的危害蔓延,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和政治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机构

  市局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市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即转为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决定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和实施,并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市公安局分管交通的副局长。市局指挥部,消防救援支队,事发地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市交管局其他局领导、交通控制中心、办公室、秩序处、事故处理大队、公路巡警处、警务保障处、通信处、宣传处、各县(市)、区交警大队主要领导为成员。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管局交通控制中心。

  (二)现场处置机构及工作职责

  事故现场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有交管局一名领导任指挥员,根据处置需要和任务分工,现场指挥部参与处置人员分为:指挥调度、交通疏导、现场保护、现场抢救、现场勘查、后勤保障、通信保障、事故善后、对外宣传处理9个小组。

  1、指挥调度组职责。

  市局指挥部和市交管局交通控制中心为指挥调度组,负责及时掌握和报告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并准确传达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调度指挥命令。

  2、交通疏导组职责。

  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及通行路线的交通疏导,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伤亡情况,迅速组织足够警力,对事故现场周围及其所涉及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留出进出现场通道,保证救护车、运送伤员车辆及上级领导车辆安全畅通。

  3、现场保护组职责。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事故现场外围警戒,疏散围观群众,保证受伤人员的组织抢救工作不受影响,保证死者家属不进入现场警戒范围内,保证现场物品不丢失,现场痕迹物证不被破坏。

  4、现场抢救组职责。

  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先期组织抢救事故伤员工作,一是通知“120”救护车赶往事故现场。二是协助医疗部门做好组织抢救工作。三是利用破拆工具拆解车体抢救被挤压在车内的伤者。四是对现场尸体用“安息袋”包裹,放至适当地点。五是在抢救伤者过程中,需挪动物品时,标明原始位置。

  5、现场勘查组职责。

  交管局事故大队及案发地交警大队组成现场勘查组,一是认真勘验现场,保证丈量数据准确、细致,现场绘图规范,现场照相全面,勘验笔录完整、无误。二是迅速组织人员走访事故现场见证人,做好询问笔录。三是对交通肇事人员重点控制,专人看管,并及时进行讯问。四是派员到医院,搞好伤者的询问笔录。五是在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情况,初步分析事故成因、判明事故性质,逐级上报。

  6、后勤保障组职责。

  后勤保障由交管局警务保障处和案发地交警大队组成,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确保应急处置过程的物资供应。

  7、通信保障组职责。

  交管局通信处做好日常通讯器材维护、保养,保证应急处置通信系统网络畅通,一呼百应。

  8、事故善后处理组职责。

  首先,案发地交警大队在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清理及物品保管,并及时与殡仪馆取得联系,迅速派车运送尸体。其次,对事故伤亡人员,查明身份,并及时通知家属,在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领导下,做好死伤人员家属安抚工作。第三,交管局事故大队与案发地交警大队写出事故成因分析及调查报告,呈报应急处置指挥部及上级公安机关。

  9、舆论疏导组职责。

  交管局宣传处负责接待新闻部门记者,保证对突发交通事故的报道客观、真实,避免新闻单位随意炒作,减少不良影响。

  三、应急处置措施及步骤

  (一)接处警及先期处置

  市局指挥中心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询问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后,立即通知辖区交警事故处理部门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有人员伤亡的通知“120”救护车赶往事故现场救护伤员。如果同时发生由交通事故引起的火情或化学危险品、燃烧、爆炸等危险情况,由市局指挥部指令消防救援支队赶赴事故现场灭火抢险。对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详细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二)启动预案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发生亡人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处理事故民警在迅速报告交警大队长、辖区公安局同时,立即报告交管局控制中心,交管局控制中心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层级上报相关上级单位。涉及营运车辆的,同时通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三)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接报警后,大队长首先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足够警力赶赴现场,立即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和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二是在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在距现场来车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设置发光或反光的'交通标志,引导车辆、行人绕行。三是组织民警疏导交通,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安全地带等候,引导勘查、指挥等车辆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来车方向的道路右侧,车辆开启警灯,夜间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四是对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的同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疏散过往车辆、人员。五是对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交通事故,市交管局主要领导或主管事故领导到达现场,担任指挥长,组织应急处置指挥。死亡10人(含)以上交通事故,由主管交通副市长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调动警力和运输车辆,由应急处理指挥长视情下达调度指令。

  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交通事故,市交管局事故科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指导调查。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交管局应急处置机构指挥相关部门,按照9组任务职责分工立即展开工作。

  (四)现场调查

  1、辖区交警大队先期组织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人员穿着反光背心,如夜间需佩戴发光或反光器具,遇有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需要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

  2、勘查现场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并做好现场摄像工作。对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痕迹或者证据灭失的,及时进行测试、提取、保全。对肇事人员验明身份,依法对肇事车辆及肇事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3、现场勘查完毕,清点现场遗留物品和财物后,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4、对交通肇事涉嫌犯罪人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根据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布置堵截和追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市局相关部门及各交警大队要把应急处置交通事故,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根据石家庄市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作为专项应急处置预案的组成部分,确定组织指挥、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现场抢救、后勤保障、事故善后处理任务分工,明确要求,明确职责,明确纪律,明确奖惩,做到统一指挥,全力以赴,快速出警,救助及时,确保人员伤亡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加强现场救助培训,强化物质装备。一是各大队要组织对事故处理民警进行现场抢救常识培训及考核,提高现场救护技能。二是现场勘查车必须备有抢救伤员药品及救助简易器材,如:止血带、绷带、固定架板、担架及必备药品。三是交通事故破拆工具、通讯设备,要保持良好状态。四是交管局计财处为事故处理民警购置防护服及反光背心,确保应急处置装备落实到位。

  (三)搞好协调配合,落实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122”、“110”、“119”实行三台合一和密切配合,为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交管局交通控制中心要与“120”急救部门”建立信息通报网络。各交警大队要与定点急救医院、殡仪馆等建立交通事故协调联动快速处置机制,形成布局合理、高效运转的抢救网络。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大队辖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后,在全力组织抢救伤者的同时,必须立即上报交管局交通控制中心。对迟报、瞒报或误报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大队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16

  为有效应急处置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确保事故处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2.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4.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5.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6.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状况;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状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医疗救护组:各班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3.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5.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6.善后处理组:各班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校园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校园都务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17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园交通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道路畅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校园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计监察处、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医务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各附属医院负责人,事故责任人(或受害人)近亲属或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领导、指挥有关人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迅速开展救援及善后等有关事宜的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职责如下:

  1.交通指挥疏导组

  组 长:保卫处处长

  成 员:保卫处区片各队

  职 责:在发生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指挥车辆工作。

  2.抢救组

  组 长:医务处处长

  成 员:医务处、保健室

  职 责:负责进行现场紧急救护,并根据伤员情况拨打120电话求援。

  3.现场调查取证组

  组 长:保卫处处长

  成 员:保卫处一队工作人员

  职 责:对事故现场的物证进行拍照、提取和记录,或协助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的物证进行拍照、提取和记录;协助交警部门走访事故知情人和相关目击者,收集证人名单和证人证言。

  4.后勤接待组:

  组 长:事故责任人(或受害人)单位主要领导。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成 员:事故责任人(或受害人)单位有关人员

  职 责:接待受害者亲属,根据实际需要,做好事故处理所需物资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处置范围

  凡在校园教学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在本预案处置之列;家属区内交通事故,可根据需要酌情参与处理。

  三、预防机制和处置原则

  (一)切实防范、杜绝隐患

  保卫处应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标识,加强对进入校园各类车辆的管理。各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法规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师生掌握交通安全法规和常识,提高对交通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

  (二)及时反馈、迅速处置

  校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要立即处理,力争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控制,避免事态扩大、蔓延。

  (三)秉公执法,讲究策略

  在处理校园道路交通事故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注意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或转移。其中,轻微事故由双方当事人在保卫处主持下进行调解处理;一般事故由学校保卫处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处理;重大及其以上事故要及时移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处理。

  四、处置程序

  (一)校园道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由保卫处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依据发生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解处理,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二)校园道路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保卫处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做好现场控制,进行初步调查,做好报案记录。同时迅速向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通知各工作组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组织事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保卫处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三)校园道路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保卫处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同时迅速通知各工作组到达事故现场,各自职责,积极开展现场救护、保护现场、维护秩序等各项工作。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交通指挥疏导组和现场调查取证组应立即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四)对一般及以上校园交通事故,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并明确事故责任及事故造成的损失后,领导小组应尽快写出事故报告,提出校内处理意见,上报学校。

  五、附则

  (一)各附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预案。

  (二)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1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科学、快速、有序地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1.2 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华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一般及一般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或可能发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本市行政区域内铁路、高速路上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快速联动,反应灵敏、高效运转。

  2 组织体系

  2.1 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华阴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民政局、事发地镇办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为以上单位。

  必要时,可将其他相关部门及时纳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相关处置工作。

  2.2 成员单位及职责

  1、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报事故信息后,由市公安局快速调度交警、消防和相关应急联动单位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按照总指挥的指令,会同相关单位组建现场指挥部,指挥相关单位开展营救工作;负责事故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管控,保障应急通道畅通;负责交警部门下属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查扣涉事车辆,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

  2、市应急局:向市领导和上级及时报告事故和处置情况,及时向相关单位传达领导指示、批示;督促相关单位负责人、队伍、装备和物资及时到达现场;协助公安部门组建现场指挥部,参与现场指挥;协调本市社会力量、专家和外援力量协助事故处置,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汇总发布工作。参与事故处置现场协调、指挥工作;负责协调、调度应急处置专家力量,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专家,提供救援处置的技术支持,为现场处置提供决策建议;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事故处置、调查。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调度合适的运输工具、装卸管理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救援处置工作;负责调度客运车辆疏散滞留乘客或危险区域撤离人员;负责及时消除公路交通中断设施因素,确保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4、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为现场救援人员卫生防护提供医学指导;负责核实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5、市民政局:负责现场死亡人员遗体的运送、存放工作,并指导和协助家属做好尸体处理;负责会同事发地镇办做好伤亡人员的救助等相关工作。

  6、市信访局:做好与事故相关的信访维稳工作。

  7、事发地镇办: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群众撤离、安置、维稳等工作。

  2.3 现场指挥部

  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长负责制。现场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或者指定现场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事发地镇办负责人为副指挥长。现场指挥长未到达现场前,由最先到达的'副指挥长履行指挥长职责,保持现场处置工作的连续性。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可下设以下工作组:

  1、现场救援组:由公安部门(交警)牵头,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应急、交运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现场受伤人员救治、确认伤亡人员身份等工作。

  2、秩序维护组:由公安部门(交警)牵头,治安、交运、镇(办)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危险区域警戒、疏散群众、疏导交通、维护好现场的交通秩序。

  3、事故调查组:对道路交通事故成因以及事故责任的调查工作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组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部门主要负责事故现场勘察、搜集有关证据,初步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等。

  4、技术指导组:由应急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涉及危化品等易造成次生危害等特殊现场处置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等。

  3 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分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可很据现场情况,适时启动预案处置,不需启动预案的情形时,根据现场事故处理需要,相关部门应予以人员、装备和技术支持。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置,根据事故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

  3.2 先期应急处置

  公安交警部门接报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后,根据现场情况,及时上报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

  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后,根据现场情况,及时上报单位负责人,立即调度交通、消防、卫健、应急、交运等市相关应急联动单位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同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相关应急联动单位接报事故信息后,相关负责人应当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视情启动本单位预案,开通现场指挥部,设立若干工作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3 应急处置响应

  交通事故引发次生灾害事件需大范围疏散、撤离、危险区域人员,禁止或限制人员、车辆通行某个区域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立即成立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得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充实五个工作组人员,明确任务分工,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救治受伤(中毒)人员,营救受困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受威胁人员;

  (2)实施交通管制,扩大警戒范围;转移事故车辆控制和消除现场危险因素;

  (3)事故现场的勘察、调查工作。

  (4)清除清理受损物资设备、现场废弃物和垃圾,修复受损的公共设施、道路,保障通行安全;

  (5)采取其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3.4 应急处置信息发布

  交通事故及应急处置信息由总指挥部组织通稿,经总指挥批准,按相关规定统一对外发布;

  必要时,由指挥部牵头组织新闻发布会,应急、消防、公安(交警、治安)、卫健、交运、宣传等单位参加,主要围绕应急响应、现场救援、事故调查、人员救治以及人员疏散范围、安置等情况,向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相关信息。

  3.5 扩大应急处置

  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不断扩大时,视情况由总指挥决定,报请上级政府及相关上级部门扩大应急响应,在上级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3.6 应急处置结束

  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基本完成,事故危害已基本消除,现场危险状态得到切实控制,道路交通恢复通畅,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并由负责决定的总指挥批准,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 保障措施

  4.1 预案保障

  公安交警、应急、卫健、交运、民政等重点成员单位,应当参照本预案的有关规定,各自编制部门分预案,健全预案体系。

  4.2 队伍保障

  公安部门应当加强消防、交警队伍人员和装备建设,购买适量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事故处置现场消防队员、交通民警人身安全;卫健、应急、交运等部门应当加强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4.3 装备物资保障

  公安交警、应急、卫健、交运、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备足相关专业装备和物资。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19

  一、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时抢救伤员,最大限度降低伤亡伤害程度,为此制定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

  项目部及其所属各作业队。

  四、职责

  1.副组长职责:

  准确掌握事故动态,正确制定抢险方案,执行有效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保护事故现场。

  2.应急行动组职责:

  迅速赶往出事现场,救助伤员,控制事故蔓延,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警或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3.救护组职责

  制定各种紧急伤亡情况的应对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护准备。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治疗和护送。

  五、应急准备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全体人员学习交通知识及交通安全、防护等等并储备急救药箱、担架等应急物资,以被应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1.自救

  发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员应积极地协助驾驶员对伤员就地进行救护。

  2.报警和报告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尽快报告到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部,并拨打110报警。

  3.救护

  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应立即询问事故情况,了解人员伤害情况,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告知地点、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车员接应。

  在急救车未到来前,应使伤员平躺地上,并对其进行急救。发现伤员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4.疏导交通

  在事故区域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响正常的交通通行。

  5.现场保护

  现场应急过程中,应保护好现场,因救护伤员而移动现场时,要做必要的标记,以满足事后对事故调查的.需要。

  七、事故调查

  事故领导小组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按事故性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作出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人员财产损失、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的事故调查报告。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20

  为认真做好我区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恪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防线, 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全面提升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处置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所采取的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一)以人为本,安全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实施救援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 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 牢牢把握“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两个事故损失控制的关键点,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现场指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安排属地交通运输所按照处置车辆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根据车辆交通事故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安全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严格落实预防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建立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快速、及时、得当处置车辆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时,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物资供给和车辆调度。

  三、指挥组织体系

  各交通运输所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 指挥下建立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织。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 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三)现场应急处置机构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四、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人以上 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事故报告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 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 及时向交通运输局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交通运输局或者区安监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和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 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 下落不明的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 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和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8.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六、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我区范围内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突发道路运输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道路运输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其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七、应急救援结束处置

  (一)救援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二)事故调查。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所暴露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订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应急保障体系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并加强对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利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加强对突发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迟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 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九、预案演练

  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 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奖励与责任

  (一)总结评估。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对应急行动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和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

  (二)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21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1、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积极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创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的降低人身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高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标准语预案编制规范指导手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校园内发生的涉及我校师生员工或家属,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影响巨大的交通事故。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学校成立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主管交通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由保卫处长担任副组长。党校办、学生处、国际处留学生办公室、校医院、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家委会等重点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交管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为做好重大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2个工作小组。

  1、现场处置组

  由保卫处和保安队员组成,保卫处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职责是: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看情况,保护现场,配合交通、公安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现场抢救组

  由校医院与后勤管理处组成,校医院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职责是:救治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

  四、具体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1)严格校(园)内车辆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科研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2)完善校园交通设施及交通标志。学校门前的道路没有交通安全标志的,学校及时向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申请施划人行横道线、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并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

  (3)在校园的重要道路或拐弯处,设立交通巡逻岗,以保证学校师生人身安全。

  2、加强学校师生教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采用张贴宣传横幅、设置交通安全展板、举办交通安全讲座等各种手段加强师生教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二)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保卫处接校内交通事故报警“(8881)6213、(8881)2110”,应立即派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赶赴现场,查看情况,确定交通事故级别。

  2、一般事故与重大事故处置

  (1)一般事故。无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保卫处采取以下措施:事故现场照相并施划事故现场标记;通知监控中心保存相关视频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影响通行的地方,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等候交管部门处理。

  (2)重大事故。保卫处根据相关标准,确定为重大校园交通事故后,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告给学校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2、现场处置组人员立刻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疏散围观人员,保护现场,保证校园交通畅通;同时,查看伤者的初步情况,并与现场抢救组沟通,拨打“120”或“999”联系急救,但不要移动伤者;当现场抢救组与交通、公安部门到达后,配合救助伤者与事故调查。

  3、现场抢救组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现场处置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大型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安排校车运送伤者。

  五、善后处置

  1、协助交通公安部门进一步做好事故的调查、认定、处理工作。

  2、对事故中受伤的本校学生、教职工、家属人员做好安抚工作,保证他们情绪稳定。

  3、涉及经济赔偿问题,协调相关各方共同协商,依照法律和法规,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妥善解决。

  4、将重大事故的详细情况总结成书面材料,上报给上级领导部门及相关部门。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有关法规和自救知识。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22

  为了保障在本乡范围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能够严密组织,协同作战,及时有效地调集社会各方面的救援力量,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紫石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有效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和稳定社会秩序,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规范管理、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政府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救助能力,确保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原则: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快速反应,信息畅通,绿色救治。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车辆在我乡辖区道路上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程序和要求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乡安办、乡农交办应立即向乡政府有关领导报告。

  (二)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员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四、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和“救助如救火,争分夺秒”的要求,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采取如下工作步骤:

  (一)成立指挥机构;

  (二)调集力量,开展救治;

  (三)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六)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四、应急处置程序

  1、启动预案。交巡警接报后,经向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请示后,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同时,各成员单位视情向市相应机构报告。

  2、赶赴现场。公安、交警、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到岗。

  3、现场保护。现场保护组由派出所所长匡锐任组长,派出所、交巡警、消防等部门为成员。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划定现场警戒区域,疏散无关人员,禁止无关车辆和行人进入警戒区域,必要时,调集警力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初步掌握案情,确定并控制肇事者;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其他部门应配合安监、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迅速制定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做好现场保护和控制工作,确保现场处置人员自身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和现场处置人员意外事件。

  4、组织施救。各成员单位到达现场后,发现有受伤人员的'应当按照本预案和本单位分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施救,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搬动、运送伤员时,要严格遵守医疗抢救规则。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其他成员单位当积极协助急救、医疗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5、现场勘查。交巡警到达现场后,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带,放置现场勘查警示、警告及导向标志,必要时应采取交通管制,然后按照有关规范的要求勘查现场;现场勘查时,法医应到场对尸体进行勘验。

  6、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由乡专武部长杨林任组长,派出所、卫生、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是:按照现场总指挥命令,负责调集抢险救助所需物资并确保供应;及时准确调集抢险救助现场所需各种车辆和其他器材;协助组织群众疏散,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和转移。

  7、善后处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人员成立善后处理小组,由副乡长马兰香任组长,乡民政办、卫生院、派出所、交安办、财政所等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死者的后事,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负责协调有关伤员的抢救治疗费用和死者的丧葬费用等问题。

  五、其他规定

  1、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巡警平台应同时启动分预案。

  2、交通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同时启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本预案应当定期进行预演。

  4、责任与奖惩:在参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各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物质或精神奖励;对怠于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

  本预案由乡政府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2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事故应急指挥、响应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级,减少职工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和相关的制度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事故。

  1.4编制原则

  1.4.1应急事故救援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基本原则。

  1.4.2坚持信息传递准确,救援出动迅速,组织指挥严谨,责任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迅速开通线路的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负责协调请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安全部,管理、检查、指导各公司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协助领导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

  2.2.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

  3应急事故通报

  3.1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公司、本公司负责人和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报告。

  3.2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各公司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各公司值班室应存放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值班电话或负责人的电话,定期检查是否变更,确保通讯联系。

  3.3救援报告的主要内容:

  3.3.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站名)、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3.3.2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3.3.3伤亡人数、性别、年龄以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3.3.4货物品名、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3.3.5机车车辆脱轨数量及型号、线路设备损坏程度等情况。

  3.3.6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3.3.8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员伤亡、脱轨辆数、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救援响应

  4.1接到事故救援报告后,由总公司作出应急救援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有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现场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时,各公司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协助上级清理事故货车及相关货车装载的货物。

  5.2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因应急救援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5.3事故造成铁路设备设施损坏时,应当积极配合有关专业部门立即组织抢修。

  5.4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解救和疏散遇险人员,设置现场警戒区域,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

  5.5事故救援完毕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进一步确认无伤亡人员遗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设备设施,清除障碍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扩大事故损失,延误救援起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6善后处理

  6.1依法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妥善安排现场遇险滞留人员食宿,进行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接待以及抚恤丧葬、经济补偿等处置工作。负责收取伤亡人员医疗档案资料,核定救治费用。

  6.2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应当在积极组织施救的同时,负责协调落实伤亡人员的救治、丧葬等临时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事故调查组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6.3对事故现场遗留的财物,配合公安部门应当进行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3日内,召开分析总结会,全面总结本次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附事故应急救援有关证据材料。

  7罚则

  7.1对于不立即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视事故等级和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由总公司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对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8.1.1各公司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总公司核备。

  8.1.2应急预案制定后,原则上定期进行修订,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8.2本应急预案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24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对于突发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理及时”的要求,确保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道路畅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群体性堵路事件、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反应。对造成安全隐患、发生路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分公司特别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应急响应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发现或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迅速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及时联系交警,维持现场安全,组织现场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路政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4、路政人员勘查现场、查明路产损失情况、判断直接肇事车辆后,分别作《路政管理询问笔录》、《公路路政管理现场勘验笔录》、《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等法律条文,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必要时,还应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者作为证人,取得证言。

  6、养护部门在接到路政人员通知后第一时间清理事故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清理完毕。

  (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事故上报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领导和所长汇报,并向路政中队长汇报。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向值班所领导和所长汇报,监控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录像。

  2、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协调程序: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联系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收费人员应立即联系路政、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3、路政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雨、雪、大雾天气除外)。

  4、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维护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员应及时勘验现场,采取询问、绘图、拍照等形式将路产受损情况调查清楚,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三)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1、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交警。

  2、到达现场后,应配合交警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指挥车辆缓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积极抢救伤员,并配合交警维持现场秩序。

  4、路政人员勘验现场,拍照取证制作、填写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现场后,配合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

  6、路政人员统计路产损失情况,养护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最短的时间修复被损坏的路产,保证道路畅通及路产的完整性,并准备充足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反光标志筒,确保司乘人员及养护、路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25

  为进一步完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处置、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联动协作的处置能力,高效、规范、有序地处置辖区内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较大以上及敏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张鹏任组长,大队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秩序维护组、舆情管控组、信息联络组、善后处理组、综合保障组,各小组要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凡在我辖区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涉及“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农村面包车、军警车、救护车等重点车辆和涉及党政干部、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公安民警、现役军人、学生、少数民族等重点群体以及因严重交通违法、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敏感道路交通事故要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交警支队相关会议精神,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生命高于一切”“平时即战时”的思想,超前预测,精心组织,认真备勤,落实责任,建立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应急机制,根据交通事故伤亡程度,实施相应处置措施,做到接处警快、现场抢救快、勘查现场快、恢复交通快,有效控制突发交通事故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日常准备

  (一)各勤务中队要按照大队的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对辖区重点路段、路口及易拥堵区域进行巡逻,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各勤务中队要严格按照中队勤务表部署警力开展执勤工作,工作时要保证警车GPS定位、对讲机工作正常,指挥室要每天上午9时及下午16时用对讲机点名,核对警车及集群对讲机在岗在位情况,确保定位准确,通讯畅通。

  (三)事故处理中队要合理安排值班警力,次日值班警力为当日值班警力的备勤组,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值班组和备勤组要全天保证通讯畅通,要确保闻警而动,及时出警。启动本预案时,值班警力要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备勤组处理其余警情。

  四、接警处置

  指挥室接到涉及本预案的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立即向大队主要领导汇报,按照主要领导的指示启动本预案,同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按照大队主要领导的指令,立即派就近执勤的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情况进行以下处理:

  (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警情后,指令就近的巡逻民警或辖区勤务中队赶赴现场,调派足够警力赶赴现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先期到达的警力立即用警戒带在事故现场五十米外划定警戒区,用围布遮盖所有尸体以及敏感物品,在中心现场外设置立体围挡,制止无关人员拍摄照片及视频。

  (二)通知事故处理民警赶赴现场。

  (三)需要现场救援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救援人员、车辆赶赴现场。

  (四)发生以下事故:死亡三人以上的、营运性客车、校车等敏感车辆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需要上报的,由大队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首先向支队主要领导汇报。之后指挥室向区政府办公室汇报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案情及需要通知的行政管理部门。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用电话、短信将简要案情报至指挥室及分管事故的领导。

  (五)需要堵截、查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通知相关路段执勤民警堵截或查缉过往车辆,通报相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布控、协查。

  (六)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立即报大队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之后向区政府汇报,并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七)造成道路、供电、供水、燃气、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八)通知施救队组织现场施救及清障。

  (九)分别通知临沂东山医院、临沂沂州医院、高新区医院派急救车赶赴现场。

  五、现场处置及各组分工

  领导小组组长赶赴现场后,应立即指挥部署警力成立现场处置组、秩序维护组、舆情管控组、信息联络组、善后处理组、综合保障组等六个工作小组,各组职责如下:

  (一)现场秩序维护组:

  组长:

  组员:

  其工作任务是保护事故现场不受破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事故现场有交通堵塞的,及时实施分流,确保道路通行顺畅,必要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实行现场交通管制,划定警戒区域,派执勤警力指挥或者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疏散周围群众,并在现场外围开辟专用通道,供公安、消防、急救、抢险等部门车辆通行。不允许与事故无关的车辆及人员随意进入现场,确保救援车辆及工作人员出入畅通。有理有节的责令拍摄视频、照片的群众删除视频资料,发现群众已在互联网发布相关消息的`,在责令删除的同时及时汇报。具体执勤要求为:在300米外或者路口处放置发光或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发光或反光锥筒应间隔20米设置一个;夜间或者雨、雪、雾等能见度低的气象条件下,延长警示距离。

  其他复杂路况,由现场秩序维护组组长调度部署。

  (二)现场处置组:

  组长:

  组员:

  其工作任务是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按勘查要求进行现场照相,制作现场图,注意发现接触点,检验车辆,鉴定物证痕迹,并对事故做出初步责任分析。对肇事车辆驾驶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查找证人,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

  (三)善后处理组:

  组长:

  组员:

  其工作任务是配合医院急救人员将伤员送往辖区不同医院抢救、治疗,并做好对肇事驾驶员的监护;若出现人员伤亡,协助施救人员将尸体妥善保存停放;现场处理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交通;协助政府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各工作小组和交通民警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到政令、警令畅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处理工作。

  (二)加强值班备勤。指挥长要亲自带班,值班长和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立即按照大队主要领导的部署下达指令组织警力快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抢救工作。

  (三)加强组织纪律性,各工作小组要不折不扣的完成应急救援工作任务,服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不得传播交通事故信息,不得接受任何媒体采访,防止散布不实信息,防止引起群体性事件。

  (四)各工作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服从命令,忠于职守,认真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因擅离岗位,贻误时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26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整合公司资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证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开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公司、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公司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2.2职责

  2.2.1 组长:负责提供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所需的资源;负责在事故发生时启动应急计划,指挥救援工作,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2.2.2 副组长:协助组长安排现场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实施应急计划的培训与演练。

  2.2.3 成员:负责实施现场救援的各项工作:事故现场的保护、无关人员的疏散、医疗机构的.联系、伤员的运送,事故善后工作等。

  3 应急响应

  3.1 应急处置

  3.1.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安保部和公司领导。

  3.1.2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很轻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1.3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安保部和公司领导,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1.4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3.1.5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3.2信息报告

  3.2.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2.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3应急启动

  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护财产,根据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相关人员、救助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

  3.4善后处置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公司领导小组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应按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恢复应急准备状态。

  4应急资源

  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车辆交通事故的应急工作,同时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4.2其他资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处理所需经费。主要为应急机制、救援、医疗救治、应急装备器材、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习、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公司财政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5控制要求

  5.1预案演练

  5.1.1 各单位组织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

  5.1.2演练形式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桌面演练、专项演练、全面演练方式实施。

  5.1.3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5.2培训

  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各有关部门以及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培训内容,增强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的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各应急成员部门、联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指挥员、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及专业应急力量的培训和日常培训,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27

  为迅速处置在突发性重特大交通行车事故,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为成员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同意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属车队队长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发生后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任组长,所属车队长为副组长。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1)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属车队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经理或副经理应至少有一人赶赴现场),并配合事故处理的交警人员控制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伤员。经理或副经理将事故情况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2)医院处理组:安机、车队相关人员及时赶赴医院(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必须有一人到达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及时和医生沟通,竭力抢救伤者,并能确保抢救资金及时到位,并将人员抢救伤、亡情况向上一级汇报。

  (3)事故处理组:有公司分管副经理具体负责,所属车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配合肇事驾驶员按事故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关赔偿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的应、起诉工作。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家属可能的来访接待,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抚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导,合情解释,防止矛盾激化和冲突。确保不发生上访、集体闹事的现象发生。具体由相关车队负总责,综合科,安机科相关人员协同参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确保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事故处理快速、准确、及时。

  2、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专业处理组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及时、有序、有效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举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扎实开展事故后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四不放过”教育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相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上级部门。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28

  为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增强事态控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指挥集中、协调一致、联动有序、决策科学、保障周密、运转高效、资源共享、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排除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力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高效、快速、有序的进行。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县道路上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具体包括:

  (一)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客运车辆发生的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货运车辆与客运车辆之间以及载货车辆发生的倾覆等突发情况影响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四)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五)载运危险物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毒害、泄漏、传播或爆炸可能的.。

  四、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为了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指挥部在县交警大队下设办公室,李生辉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事故救援、事故调查、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县公安局局长张志明任现场指挥组长,县卫计局局长李晓娟任事故救援组组长,县安监局局长仇文林任事故调查组长,县交警大队队长李生辉任秩序维护组组长,县民政局局长郭永辉任后勤保障组组长。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负责,紧密配合,按要求组织实施本预案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职责:指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处置,协调有关乡镇及单位调用救援设备、物资和人员,必要时协调武警部队参与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综合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和善后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事故有关情况。

  2、现场指挥组职责:负责全面指挥和组织处置工作。

  3、事故救援组职责:协调事故现场的行车指挥工作;协调救援力量支援和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车辆、药品、医疗器具的应急调配。设置临时急救场所,指导救援人员开展抢救工作,及时向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同时,做好事故现场卫生防疫工作。

  4、事故调查组职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录像、照相、现场勘查等调查取证工作;依据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初步提出内部定性、定责意见。

  5、秩序维护组职责:协助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维持现场周边交通秩序,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6、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各工作组的交通、通信、工作、生活的后勤保障支持。

  五、工作步骤

  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持属地原则。具体步骤如下:

  (一)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在发生本预案范围内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启动预案,并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提出处置原则和要求,及时派出人员参与事故应急指挥和处理工作。处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现场指挥组,现场指挥组对领导小组负责,有绝对的指挥权,防止出现和杜绝多人指挥、交叉指挥、现场混乱等情况的发生。

  (二)快速出警,及时施救。各工作组接到命令后,要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到达现场后,应当加强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轻、重伤基本清楚,现场死亡人数准确,载运危险物品种类、数量清楚,泄漏情况及潜在危险清楚,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先救人为主,事故救援组在急救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范,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简单处置完毕后,事故救援组协助急救人员运送伤员,必要时可征用过往车辆。

  (三)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秩序维护组要以保护群众安全、保护现场完整、保证交通畅通为原则,果断采取相应措施。在事故中心现场使用警戒带或发光、反光锥筒设置隔离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后50-100米设置警示标志。对于载运危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采取疏散现场人员、切断交通等措施,在距离中心现场1000米处设置警告和隔离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指挥勘察、救援、救护等车辆依次停放在警戒区;指挥过往车辆和行人绕行,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四) 细致调查,评估损失。事故调查组要认真完成对事故现场的现场录像、照相、现场勘查等调查取证工作;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快速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初步提出内部定性、定责意见,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做出评估。

  (五)落实保障,避免问题。后勤保障组要认真接待新闻媒体记者,避免记者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报道,统一安排新闻媒体采访,避免出现不良和不实报道;要负责好各工作组的交通、通信、工作、生活的后勤保障支持。

  (六)消除障碍,恢复交通。事故救援组要在事故处理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现场施救单位派出救援车进行施救,并拖运事故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秩序维护组在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要组织人员和车辆依次撤离现场,恢复交通。道路交通恢复正常秩序,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后,应视为应急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七)后期处理。各工作组要做好各项处置工作,定期将有关情况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29

  一、总则

  1、目的

  交通事故是人身伤亡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交通事故的伤害程度来看,如果抢救及时、方法正确是极有可能使伤者获救的。编制本预案的目的是尽最大努力把受伤者从危险线上抢救出来。

  2、工作原则

  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循“统一有序、快速高效、沉着稳妥、周密细致”的十六字工作方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教学区、生活园区以及活动场所、班车运行途中发生的交通意外伤害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事故处理工作组:由保卫处负责;

  家属接待、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所在学院负责;

  事故协调工作组:由校办负责,并负责事故处理情况的上报工作。

  2、职责

  保卫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交通事故原因调查、事故处理,并将交通事故上报有关领导。

  卫生科应配备抢救用的药品及医疗器具。接报后,尽快赶赴现场抢救伤者。

  涉及到学生的交通事故,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在事发时要亲临一线指挥,协同公安或交警部门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事件情况。

  三、预防和应急响应

  保卫处和后勤管理处应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在校园内设立减速带、限速标志、交通标志线等,尽量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确可能性,保证交通安全。

  后勤服务中心车队应加强对学校车辆的确保养和日常管理。

  1、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及时向保卫处报告,明确汇报事故发生详细位置。

  2、发生人员伤亡时,在场人员应先行抢送伤员,并及时向医务室求助,同时注意保护好现场。当事人应本着救人要紧的原则,紧急实施对伤员的急救,直到急救人员送往医院。

  3、 伤员送医院救治的同时,在场人员应及时通知伤者所在部门,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必须派员前住医院负责伤员的护理工作。

  4、 保卫处接警后,应迅速就近指派保卫人员在5分钟内赶赴事发地,做好现场的秩序维护以及处置工作。

  5、已在现场的保卫人员,应根据事故状况,报保卫处负责人,情况严重的.话,由保卫处负责人迅速报当地交警部门,同时报校领导。

  6、 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原因调查。按学校车辆管理制度,对交通肇事车辆人员做出内部处理的决定,上报校领导批准。

  四、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状态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相关党总支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补偿工作;后勤管理处会同后勤发展中心做好现场清理等工作。

  保卫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学院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出具调查分析报告及整改方案,报送党委和校部。学校党委根据调查报告,研究后决定整改方案,并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在事件发生时预案的顺利实施,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提供技术、设备和物资的保障。

  1、卫生科应充分配备紧急抢救必须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设备;

  2、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应充分配备必要的救护防护设备、抢险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3、校办、保卫处应配备必要的对讲设备和其它通讯设备;

  4、全体中层干部及科级干部应保证手机通信的畅通。

  六、宣传教育

  1、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及交通安全防范方面的知识。

  2、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七、附则

  1、本预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30

  为规范我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实施应急救援,有效保护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及社会影响,全面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完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按照超前预防,精心安排,落实责任,部门协作,快速处置,确保安全的方针进行,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一旦发生此类交通事故,实行部门联动,诸警协作,积极预防,控制事态,妥善处置,努力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引发二次事故危害,全力维护本镇社会稳定。

  本预案适用涡南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符合以下条件的:

  1、造成群死群伤,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受伤10人以上的。

  2、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3、涉及事故、现场难撤、陈尸拦车及其它易造成大的社会影响、不安定因素的。

  4、致人遇险但救援难度较大或社会影响重大的。

  二、组织领导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进行。镇政府成立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由涡南镇派出所所长任组长,安监、信访以及各村委会综治办负责人为成员。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能够保证此预案的正常运行,根据案情成立现场指挥组、抢险救援组、事故调查组、信息情报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理组、治安保卫组、机动备勤组等工作小组。具体在落实的过程中,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分工负责:

  (一)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保护、勘查、调查取证、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涉及逃逸案件时负责排查、堵截、布控命令的下达。人员组成: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派出所、各村委会综治办人员为成员组成。指挥地点设定在靠近事故发生地比较安全的位置设现场指挥部。

  (二)抢险救援组:负责协调卫生部门、消防、民政、财政、保险等部门进行现场救护和抢险救援,进行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车辆、药品、医疗、器具的应急调配。

  (三)事故调查组:由涡南镇派出所组织实施,负责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调查事故原因,调查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初步的定性定责意见。

  (四)治安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保卫和人员的疏散工作,指挥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协调对触犯法律的行为和破坏性事件进行调查处置(包括对交通肇事嫌疑人的控制)。由涡南镇派出所所长任组长,成员由派出所民警和事故发生地村委会综治办人员组成,必要时请示上级抽调其他部门警力。

  (五)信息情报组:负责事故调查中对信息的收集、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和相关证件材料的查询、比对、辨别、汇报等工作;(涉及逃逸案件时)负责组织协调治安保卫组及其临近县区的围追堵截方案实施和信息反馈、评价分析提出侦破意见。同时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汇总、分析、传递情报信息,调动警力、装备,联系专家到场,传达各项指令,确保警令政令畅通,保障通讯畅通,统一宣传口径,提供法律保障,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局、交警支队,联系消防、武警部队、安监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做好应急处突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接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做好参战人员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人员组成:由镇党政办主任兼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办公室人员组成。

  (七)宣传报道组:负责收集交通事故情况,及时与上级沟通,统一对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八)善后处理组:负责协助政府、财政、民政部门和保险机构等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及亲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事故应急救援

  (一)接到事故报案后,应立即向镇政府汇报,由政府领导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应立即按本预案组成领导小组实施现场指挥。

  (二)现场指挥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有关情况迅速下达指令,警戒控制现场,初步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存在的险情、二次灾害发生的隐患,如需专业人员参与事故现场处置的`应迅速报告上级启用专家库,共同确定施救方案。

  (三)事故救援组应立即组织在事故现场划定两道警戒线:第一道为红色警戒区,以事故车辆、伤亡人员、散落物及危险物品危害范围为界,除少量救援人员、指挥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进入;第二道为黄色警戒区,以红色警戒区外延300米为界,与事故无关的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黄色警戒区。

  (四)事故救援组要立即根据道路情况和现场情况制定交通管制以及受堵车辆和行人的分流、疏导绕行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同时,组织力量在现场清理出紧急通行通道,以便让施救车、救护车、消防车等车辆及救援人员、指挥人员进入现场。

  (五)对于载运危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现场指挥组要立即组织人员通过现场察看和询问驾驶人、押货人或危险品运输企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员、技术员、相关负责人等查明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危险因素及处置方法,并会同相关技术人员、专家制定危险品处置方案,避免引发二次灾害。

  (六)治安保卫组要立即组织力量清理现场的危险物品,视情况,采取禁止吸烟、打手机、启动发动机等可能引发现场危险品、燃油爆炸、火灾的危险行为。同时,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并对肇事者及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

  (七)宣传报道组要从把握大局、稳定社会的角度出发,积极准备新闻报道材料,争取在第一时间正面、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利用电台、电视等媒体开展道路交通诱导工作,引导车辆、行人绕行事故路段、缓解交通拥堵压力。

  (八)各工作组在现场指挥组的统一组织和指挥下依照职责开展施救。在救援过程中可以根据规定紧急调用任何组织和个人的物质、设备、车辆、人员和占用场地,施救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为重心,同时考虑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本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救援工作高效运转;在镇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之后,本预案涉及人员应全面服从上级指挥长的救援指挥。

  (二)建立健全各辖区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工作机制,并定期进行实战演练,确保危急时刻有条不紊地开展相应突发事故的救援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涡南镇派出所要加强值班备勤制度,提高防范意识和敏感性,发现有群死群伤事故或疑似危险品运输事故,在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紧急预案之前,按本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接到领导小组的决定后按决定执行。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深入道路沿线的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客运企业及危险品生产企业、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主体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

  (五)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等事故黑点、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强对客运企业、危险品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的道路交通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消除道路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的交通事故隐患。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31

  为维护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我单位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减少交通事故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带给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忙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公安处处长任副组长,公安处、安质部、工程部、工会生产保护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我单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并安排有关人员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分别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

  三、接警处置

  值班人员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二)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商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能够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四)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五)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六)确定指挥员指导现场勘查。

  四、现场救护

  1.现场救护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1名

  副组长:1-2名

  组员:相关部门及现场施工负责人

  人员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总协调和现场的救助指挥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治及送往医院途中的防护

  财务科负责医院费用的押金的支付。

  办公室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其他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现场急救队

  各单位、各级项目部成立现场急救队,队长由单位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主任担任,主要成员应包括工班长、医生、面包车司机。人员数量3~5名。

  3.现场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

  现场卫生员务必配备担架、简单止血包扎物、氧气袋等医疗器具,施工现场应配备车辆,值班室和隧道内施工现场应配备电话(桥梁等其它施工现场也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

  4.各单位单位急救医院考察

  各单位、项目部对就近较好得医院进行考察,并记录医院的急救联系电话。

  5.人员急救实施程序及事项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其他人员临时救护,并进行联系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洞口,同时用有线电话通知单位或项目部的值班人员,再由值班人员及时上报人员抢救领导小组,启动人员伤害预案程序。

  (2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织进行抢救,卫生员及时带上担架和医疗器械赶到事故现场急救。

  (3)办公室人员在接到通知应及时到医院或电话联系急救手续,并派出车辆到事故现场迎接,如受伤人员状况严重应联系医院急救120救护车。

  (4)财务人员及时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五、组织指挥现场勘查

  指挥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务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现场状况,听取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和有关人员汇报,对事故发生的性质、案件性质、现场范围、现场中心、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和破坏,以及有无必要对现场采取警戒、封闭或其它紧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决定和决策,然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如下分组分工,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一)现场保护、交通指挥疏导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人员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保护现场不受破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等待或绕道通行。

  (二)伤、亡人员抢救组:由集团公司门诊所医护人员或各单位卫生医护人员,负责急救并把伤员尽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尸体妥善保存停放。

  (三)现场勘查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拍照、测量、提取、勘验、制图和记录等工作。

  (四)调查访问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走访事故知情人和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监护当事人。

  (五)后勤接待组: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各单位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交通调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亲属等后勤工作。

  现场勘查工作结束,经核实无误和指挥员同意,应抓紧清理、撤除现场保护措施,恢复交通。

  六、组织临场讨论

  现场勘查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员应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临场会议,根据实地勘查和现场调查所得材料,对事故案情作出分析决定。根据临场讨论会的结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如认为勘查不详尽,应及时进行补充勘查。

  七、书面报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状况下,尽快拟出事故状况的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机关报告。包括对现场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评价。

  八、指导交通事故职责认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按法定程序,组织公开听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对事故职责作出认定,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职责者,用心、稳妥地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善后调解。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篇32

  为提高校园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紧张、有序的进行,使受伤人员得到快速有效的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师生员工的权益得到最大保护,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交通事故分级及响应

  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人,或者财产损失不足1000元,由保卫处响应, 相关院系协同;

  一般事故:造成1名师生轻伤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上严重程度的、以及轻伤人数在2--3人之间无需住院观察的交通事故,由保卫处、学工处及相关院系响应,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较大事故:一次造成重伤1人,或2人以上轻伤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上严重程度的、或轻伤人数在4人以上轻伤但无需住院观察的交通事故 , 由学校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响应, 相关部门和院系协同;

  重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需住院观察以上人数在5人以上,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响应。

  二、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徐州医学院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 工作职责

  (1)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交通事故的处置工作,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安排事故过程中的车辆、接待、物质保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

  组 长:

  成 员:

  其职责是做好肇事者及肇事交通工具等现场控制工作,做好现场保护工作,核查事故当事人身份,迅速查明事故性质、判断事故的后果和可能发展的趋势,制定抢救人员方案并报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防止伤害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事故现场的物证进行拍照、提取和记录,或协助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的物证进行拍照、提取和记录;协助交警部门走访事故知情人和相关目击者;收集证人名单和证人证言。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警戒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保卫、保安人员

  其职责是负责现场警戒、车辆疏通、疏散警戒线边缘人员、维护治安秩序、禁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加强舆情及事态的防范控制、看护抢救出来的.财物等工作。追缉或协助交警部门追缉逃逸的肇事车辆和人员。

  (4)现场技术指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驾驶班人员

  其职责是对事现场救援方法提供技术支持。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其职责是负责救援的物资保障、物资转移,协调车辆运输、安置伤亡人员家属等。

  三、应急处置措施

  1.保卫处接到校园交通事故的报警后,应速即通知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小组及时赶赴现场,拨打110、119、120救援电话,做好伤员救助工作和肇事者及肇事交通工具的控制以及现场保护和秩序维护工作。

  2.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由保卫处、相关部门和院系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规定,组织事故双方进行调解处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由保卫处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保卫处事后应向主管校领导报告。

  3.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保卫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援,做好现场控制,进行初步调查,同时报告领导,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赶到现场开展工作。事故双方要求协商解决的,保卫处和有关部门协助调解,否则交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4.校园道路发生较大、重特大事故,保卫处应立即向学校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公安交警部门报告,通知相关工作小组到达事故现场,按各自职责,积极开展现场救护、保护现场、维护秩序等各项工作。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现场警戒组立即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5.对一般及以上校园交通事故,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了事故原因和明确了事故责任及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学校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提出校内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

  6.发生较大校园交通事故, 对外宣传组应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省教育厅安稳处, 发生重特大校园交通事故, 对外宣传组应立即报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和省教育厅安稳处, 并按规定在事中、事后以书面形式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7.根据学校的研究决定,有关单位和当事人所在单位在学校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发生涉及学生的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时,学工处负责了解掌握并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组织协调各系(院)做好事态平息工作,做好相关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散或恶化,确保本系(院)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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