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群走网>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24 23:10:25
  • 相关推荐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共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师职称评定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篇1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围绕市县教育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定工作,成立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申报评审原则

  总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论资排辈,从严把关的原则。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职称评定有关政策和要求。

  2、坚持“六公开”:政策公开、指标公开、参评教师情况和业绩公开、评价和考核公开、推荐名单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3、职评中既体现职改政策——理性方面,又体现人性。

  4、职评中体现师德、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五个方面,同时:

  同等条件下,一线上课教师优先;

  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

  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任职年限多者优先;

  同等条件下,时任毕业年级的班主任或教师优先;

  同等条件下,任毕业年级班主任或教师次数多者优先;

  同等条件下,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

  同等条件下,有市、县、校级荣誉的教师优先;

  同等条件下,年龄大的、现职称时间长的教师优先。

  5、如果参评教师晋升为上一级教师,必须承诺: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工作职责,否则学校将执行高评低聘的原则。

  四、建立学校职称评定三级评审制

  1、民主测评;

  2、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商议;

  3、校级领导评议。最后根据三级评审的结果公示最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上报名单。

  五、实施程序

  1、制定方案,通过方案。学校在职评之前,依据职称评定实施方案,方案在教代会通过。

  2、宣传发动,个人申报。学校要广泛宣传,对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进行摸底,由教师个人向学校考评小组申报,并交验有关材料,填写报名表。

  3、复查排序,张榜公布。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量化总积分(个人量化积分+学校综合考评积分)后初步确定参评对象,进行排序,并张榜公布,听取各方意见。

  4、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要把职称评定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对在职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六、时间安排

  1、20xx年6月26日成立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20xx年6月27日召开拟申报高一级职称人员会议,会议内容:公布学校职称评定方案,公布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监督小组成员。

  3、20xx年7月2日上午8:30召开第一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4、20xx年7月4日前公示申报高级职称晋级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业绩条件,并对申报晋级人员进行模拟积分,并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业绩条件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5、20xx年7月2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会议内容:公布学校职称评定方案,公布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监督小组成员,开展民主测评、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测评。

  6、20xx年7月2日下午教导处收集申报高级职称教师的材料。

  7、20xx年xx月xx日,学校三级评审领导小组开始工作,最后得出评审结果。

  8、20xx年xx月xx日学校上报推荐高级职称教师的材料。

  9、20xx年xx月xx日公示申报一级职称晋级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业绩条件,并对申报晋级人员进行模拟积分,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写出业绩条件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10、20xx年xx月xx日教导处收集申报一级职称教师的材料。

  11、20xx年xx月xx日学校上报推荐一级职称教师的材料。

  七、学校综合考评积分办法

  一、职业道德由工会负责审核人:

  (一)民主测评得分(10分)全体教师测评

  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

  (二)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评分(10分)

  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

  二、教育工作由政教处负责审核人:

  (一)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长工作年限(10分)

  任现职(中一、中二)以来担任中层领导、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长每年加1分,上限不超过10分。

  任现职(中一、中二)以来负责各类社团活动每年加0.5分,上限不超过10分。

  说明:以上各项不得重复累计加分。

  (二)加分项(10分)

  1.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各类社团活动中,本人获省、市、县区级优秀辅导(教练)员或所带社团获以上级别表彰,分别加3、2、1分。

  2.获省、市、县区级教育管理工作表彰的,分别加5、3、1分。累加至5分。

  3.获市“333工程”校长、班主任系列各层次称号,分别加5、3、2分。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篇2

  为了认真搞好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确保评聘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特制定《20xx年高、中级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职评考核领导小组(9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职评考核工作小组(15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11月9日前)

  学校办公室发布职评通知,要求凡有意申报高级、中级职称的教师准备述职报告及相关材料,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校长室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名单进行公示。

  2、准备工作(11月11日前)

  申报高级、中级职称的教师认真准备个人述职资料,挂在校园网站公示。办公室、教育处、教务处、教科室等部门准备好申报高级、中级职称的教职工的各项考核资料,作为参评人员打分排名的重要依据。

  3、个人述职

  11月12日进行高级述职报告会,参加述职的`教师抽签决定述职顺序,职评考核小组成员根据每位教师述职内容客观公正地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计分细则》逐项积分、再统分,将计分结果报职评领导小组。

  4、小组审议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评考核工作小组对每位参评者述职考核统分情况,进行认真审议,决定高级、中级职称人员排序名单。待区教育局下达指标后,立即决定推荐申报名单,并及时在全体教职工中反馈,听取反馈意见。

  5、材料准备

  办公室对参评人员印发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所需资料清单,每位参评者严格按清单组织材料,所有材料要真实,不能弄虚作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准备好、清理好,根据区教育局指定的时间按清单上交各项材料到办公室。办公室核对、清理申报者的材料,并组织人员统一填写综合评定意见及汇总表,再分类装订成册,按指定时间上交区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1、职评考核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因此,要严肃认真搞好职评工作。述职者要实事求是,充分发掘自己的材料,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认真上好汇报课。参加职评考核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严肃认真,做到客观公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真正对每位参评者负责。

  2、职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项工作只能超前完成,不能滞后,参评者的材料要准时送交办公室,不能因个别同志材料准备不充分而影响全校工作。

  3、职评工作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公开指标,公开工作程序,公开结果,及时反馈,增加透明度。同时严格按章办事,使职评工作更科学规范。通过职评达到促进工作,加强团结,增强凝聚力的目的。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篇3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度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确保我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

  1、按章办事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申报程序

  1、学习文件:组织全体教职工以集中学习、分组学习或个人自学的方式,学习上级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学校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委员会要及时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上级有关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精神。

  2、成立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委员会及职称申报推荐纪检小组

  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委员会:(一线教师78.6%)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职称申报推荐纪检小组

  组长:

  成员:

  3、个人申报。凡符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相关人员,要向学校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原件)。

  4、公开展示。学校对申报人所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在指定地点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5天,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交齐所有参评材料和证件。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不作为条件依据,同时不予上报。

  5、任期考核(审核)。学校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工作业绩、能力经历等材料,由分管部门进行逐一审核并签字。凡符合条件者,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者参加公开述职。

  6、纪检监督。学校职称评审纪检小组负责对推荐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纪检小组对参评过程无异议时,进行公开述职。

  7、公开述职。申报人要在学校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主持下,在职称评审纪检小组监督下,向学校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开述职,陈述本人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教育教学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职业道德、业绩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8、民主评议(总分30分)。在对申报人考核,公开述职、材料展示基础上,学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占40%;考核推荐领导小组成员、高级教师测评占30%;校领导班子测评占30%,三者评分相加之和即为民主测评总分。

  三、职称申报条件

  1、师德师风。忠诚并献身与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廉洁从教;无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任现职以来师德年度考核均“合格”或“优秀”,否则一票否决。

  2、业务学习。注重学习,不断进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得“合格”及以上证书。

  3、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从20xx年起,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4、关于班主任问题。严格按照《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中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的要求,不能达到要求者一票否决。另外,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凡从事班主任工作者优先于其他学生管理工作。

  5、关于支教问题。在同等条件下,若申报中小学高级职称者(具备申评条件),“两区”支教考核“合格”以上等次者优先于对口支教(送课下乡),且在所有参评同类别教师中排名第一(若两区支教人员大于1人时,两区支教人员单独排序,其他人员位居其次)。

  6、其他条件。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

  四、量化考核项目

  1、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以上领导者计每学年加1分;中层以上领导兼任班主任者每学年计1.5分。担任班主任不足1年,但大于一个学期的'(含一个学期)计0.5分。

  2、教龄(从教时间):每年计0.5分。

  3、任现职时间(按聘任时间计算):达到评审所规定的年限后,每超过一年计1分。

  4、教学业绩考核。

  工作量(满分3分):任现职(中级近4年,高级近6年)以来,年平均实际工作量满量及以上者计3分(年平均工作量除以标准工作量再乘以3)。享受国家规定假期者,其工作量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教学常规(满分4或6分):任现职(中级近4年,高级近6年)以来,教案设计等常规项目检查中,若每次及时提交且完成质量良好,合格及以上等次每年计1分,否则不得分;

  评教评学(满分4或6分): 任现职(中级近4年,高级近6年)以来,评教评学获合格及以上等次,无重大教育教学事故,每年计1分,否则,不得分;

  教学质量(满分4或6分):任现职(中级近4年,高级近6年)以来,根据《平顶山市第四十六中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每学期教学成绩评定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8分、0.7分,两区支教期间教师按每学期计0.9分。

  5、考勤(满分5分):

  近6年内(申报中级的为4年)出满勤者计5分,任职的六年内(中级四年)累计请事假满一个月者扣0.5分。病假满2个月者扣0.5分,不满1个月者不扣分;以此类推。

  6、业绩条件:(满分15分)

  凡符合申报条件者,满足业绩3项中的其中一项计5分,三项共计15分。其他条件仅作参考 ,不计分。

  五、公示和申报。

  民主测评总分加上量化项目即为测评结果。根据结果对申报人按名次进行排序。同时,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要逐条核实,按照排名顺序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根据学校的申报名额,由高到低依次截取名额上报。

  六、责任追究

  对在职称推荐申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职称,已获得的职称,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予以撤销,职称已被聘任的,学校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 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2.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的;

  4.隐瞒聘任期间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5.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职工代表大会。本方案与上级有关文件、通知冲突时,以上级文件、通知为准。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篇4

  为确保20xx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全州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西自治州20xx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健全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体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和人才强州战略,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的评价机制。规范评审流程,强化过程监督,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客观公正的职称评审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人才评价环境,圆满完成20xx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工作职责

  20xx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在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职改办)监督指导下,由州教体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教体职改办)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湘职改办8号文件规定的评审管理权限,中小学(含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资深乡村)高级教师由州里组织评审。各县市中小学(含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由县市组织评审。

  推荐学校(单位):负责审核申报对象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师德师风,组织校级专家对参评材料一进行计分并公示。

  县市职改办会同县市教体职改办:负责对申报单位年度评审岗位职数进行审核和报备,对申报对象参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县市教体职改办对学校参评材料一计分进行复审,组织面试。

  三、工作程序

  (一)中小学(含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评审

  20xx年度全县中小学(含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分为:职数申报—学校(单位)推荐(个人自查、单位初审、师德师风审核、参评材料一计分)—县市复核(资格审查、参评审核材料复核、参评材料一复核)—教育教学面试—州级资格复审、形式审查—集中评审六个环节进行。

  1.职数申报

  20xx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继续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结合,原则上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空缺岗位进行差额申报(已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的学校、单位才能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全省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岗位职数申报的程序及要求按照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全州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系列职称岗位职数申报按照《湘西自治州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为对接乡村学校学科教师需求,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岗位可根据设岗学校需求明确到相关学科,每个岗位应至少明确2个以上学科。

  职数申报工作在8月22日前完成。

  2.学校(单位)推荐

  申报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全省统一的中小学教师或基层中小学(含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资深乡村)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种类型的职称。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专技人才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1)个人自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对象认真开展申报材料的自查工作,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做出个人承诺。

  凡被单位聘用,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凡通过本人所在单位之外渠道申报参评的,一律按照弄虚作假处理。申报政工专业职称的,须是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学校(单位)初审。学校(单位)组建推荐考核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推荐考核委员会名单经教代会通过并报上级教体职改办备案),推荐单位按照批复的中小学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组织差额申报(原则上高级不低于1:2,中级不低于1:1.2)。

  推荐考核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进行考核初审,并对申报人员资格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

  推荐考核委员会组织干部职工对参评对象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审核。

  (3)学校(单位)评分。推荐考核委员会对提交的“参评材料一”进行计分。

  (4)学校(单位)公示。推荐考核委员会对通过考核确定的拟推荐人进行公示(《关于报送20xx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4表3集体公示、表4个人公示;参评材料一计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单位)推荐工作在10月16日前完成,10月18日将参评材料上交到县市教体职改办。

  3.县市复核

  (1)县市复核资格。10月25日前,各县市职改办、教体职改办组建由纪检、政工、教研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复核委员会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须对参评人员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相关参评条件负责,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资格复核是资格审查的重要环节,负责资格复核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书面审核意见应当由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

  (2)县市复核“参评材料一”计分固化。县市资格复核环节应对参评人员的“参评材料一”进行复核确认,经公示后固化确定。

  4.面试

  县教体职改办拟订高级面试方案,组织资格复核合格的参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面试工作,面试重点突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按20分权重分计入职称评分总分。资深乡村教师无需进行面试,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不举行面试。

  参评人员的资格审查结论、材料复核结论、师德师风评价结论、教育教学面试结论及“参评材料一”计分情况汇总,形成综合报告,加盖县市职改办、教体职改办公章,于11月1-2日报州教体职改办。

  5.州级资格复审、形式审查

  州级资格复审和形式审查一并进行,由州职改办、州教体职改办共同组织实施。形式审查时,对不完整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内容,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申报参评。资格复审、形式审查合格人员进入年度评审会议评审环节。

  6.评委会年度评审会议评审

  州教体职改办于年度评审会议开评前10个工作日向州、省职改办报送年度评审会议方案。年度评审会议方案包括评审时间、材料复核合格进入高评会评审人数及花名册、破格申报人情况、评价标准、量化评分细则、评审程序、监管办法、评委库使用、评委抽取需求,以及其他需说明情况。

  出席年度评审会议的评委于开评前1天,在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或派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照州职改办提供的高级职称评委库和州教体职改办提供的所需评委专业和数量,根据年度高评会组建的具体要求进行抽取。如抽取的评委因故不能参加评审,按程序再次抽取,直至满足年度评委会所需人数。除评委主任外,已连续两个年度担任同一评委会评委的,第三年度不得再被抽取担任评委。

  20xx年度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对评审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阅“参评材料二”)。评委会评阅材料结束后,按照参评对象所在县市(州直)分类别(分城区组、农村组、人事代理组、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组)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参评总分由参评对象的“参评材料一”得分、评委会评阅“参评材料二”得分、教育教学面试得分组成),最后按照职数通过比例(全省统一的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城区学校控制在55%以内,农村学校控制在58%以内,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高级职称控制在55%以内;全省统一的中级职称评审通过率城区学校控制在80%以内,农村学校控制在85%以内,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中级职称控制在60%以内)及评审控制最低分数线确定排序名单,提交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通过人员进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评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州教体职改办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向州职改办先行提交备案,公示有异议人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再另行备案。

  全部评审工作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

  (二)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认定及管理

  资深乡村教师按照《湘西自治州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规定,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时统筹评审,单列评价认定。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综合评审、公示确认的程序开展,时间安排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同步。

  1.个人申报

  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认真开展申报材料的自查工作,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做出个人承诺。个人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不能申报参评资深乡村教师职称。

  2.考核推荐

  由学校推荐考核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进行考核初审,并对申报人员资格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

  推荐考核委员会组织干部职工对参评人员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专项测评。

  推荐考核委员会对通过考核确定的拟推荐人进行公示(《关于报送20xx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4表3集体公示、表4个人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综合评审

  资深乡村高级教师由州里组织评审,评审不受通过比例和职数限制。评审中主要考查申报教师的基本条件、近5年教学工作量。对于不符合基本条件,或者近5年教学工作量未达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的,不予认定。

  4.公示确认

  资深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在州人社局、州教体局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经调查核实属实的,终止被举报人当年申报参评。公示后如发现参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师德师风违纪违规行为的,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取消。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州教体职改办按有关规定报送备案材料,州职改办按程序发文确认备案资格。

  5.管理考核

  通过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取得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原则上退休前不再调离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领导。各学校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单位职称改革工作的宣传、申报、评分、推选、公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强化政策引导。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职称改革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要强化师德考评,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材料作假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执行城区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不含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高级教师职称)须有2年农村支教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其中至少1年为农村学校工作经历)等硬性要求,规范评审程序,强化评审纪律。

  (三)强化诚信申报。各申报对象必须诚信申报,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教体职改办、各学校加强申报参评行为的全程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责任追究。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在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资格造假经核查证实的,对造假情况连续3个年度在评委会年度评审会议上通报。

  (四)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职称评审各环节的纪律监督,各推选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测评、资格复核、教育教学面试等工作。对违反评审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进行通报,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个人材料申报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xx年9月30日,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xx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在该截止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得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2.文件中对教学工作量、年限、学历资历等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级或本数量,“以内”“满”“不超过”“以上”均包含本级或本数量。资深乡村教师任职年限截至20xx年12月31日前退休。

  3.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评审由县教体职改办负责组织,县职改办监督指导。中级教师职称评审方案加盖县职改办、县教体职改办公章,开评前7个工作日内向州职改办、州教体职改办报告,经州职改办备案后方可开评。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必须在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篇5

  根据长治市教育局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xx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学区实际制定《南宋学区20xx年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确保本次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有序进行。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我学区范围内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全体公办教师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二、评审推荐原则

  评审推荐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注重实际、倾斜一线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原则

  4、准确、客观评价(推荐)原则

  三、推荐方式

  中小学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由学区负责资格初审、考评排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按人设部门、教育局下发指标数推荐上报。

  四、评审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召开校园长会议(根据教育局安排,本方案在20xx年度基础上没有做较大修改的,不再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通过),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审核学区评审细则和程序,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各校、园全体教师会议,传达学区会议精神,将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名)和会场照片交学区办公室。

  第一次向全体教职工公示:评审条件程序的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拍照存档,同时在学区教师微信群转发《南宋学区20xx年度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和长治市教育局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xx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

  (二)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小组

  1、推荐小组成员应包括:校委班子成员,负责教研、政教、师德、纪检、办公室等学区领导,基层校园长、教师代表(教师代表必须为任课教师,占推荐小组成员总数1/2至1/3比例且不含校级领导)。

  2、推荐小组成员中不得有当年申报参评人员、不得与申报人员有亲属等利害关系。

  3、推荐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校推荐小组成员的产生,详见《各校推荐书》。

  (三)个人自主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推荐小组提出个人书面申请。

  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需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师德考核合格。申报人员如有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xx年修订)》规定情形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中小学教师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标准条件见《长治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3)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份累计不得低于标准条件中任职年限要求。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继续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长期且目前仍在乡镇以下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所教专业(申报学科)可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且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的刚性要求。

  (5)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及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作为申报评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四)申报人员资格审查

  推荐小组成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相关证件、证书。

  (五)推荐小组根据《南宋学区20xx年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评价细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逐项打分排序,公示排序结果。

  第二次向全体教师公示:申报人员积分排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拍照存档,同时在学区教师微信群转发公示照片。

  (六)确定职称评审推荐人员

  年度指标下发后,第一时间内公示下发指标数,根据排序结果,依次等指标推荐人选。不少于5个工作日,拍照存档。

  第三次向全体教师公示:评审推荐人选的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拍照存档,同时在学区教师微信群转发公示照片。公示无异议后由推荐考评小组全体成员在《公示函》上签字确认。

  五、几点要求

  1、学区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程把关。

  2、各校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让政策深入人心。

  3、推荐小组各成员各负其责,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地进行评价,做到有理有据,不得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虚心接受教师监督和积极听取教师意见,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4、关于聘任时间计算。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时间应从取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后,下发聘用文件且兑现相应层级工资的时间计算。具体计算如:20xx年12月31日前兑现工资的,可按满5年聘期计算;20xx年1月1日后兑现工资的,则不满五年。

  5、申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提供有效证件及真实的工作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三年内不予推荐。

  6、申报人员向推荐评审小组提交相关证件(学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继续教育证、荣誉证、论文证、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等,每人准备一个档案袋装好,封面粘贴打印好的姓名及证件名称)

  7、申报人员所有取得的证书、证件、工作过程性资料截止时间为20xx年10月31日前。

  8、申报人员上交相关证件时间截止20xx年3月8日上午10点。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篇6

  结合我校(含南周实验)教职员工岗位设置实际,为圆满完成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1、职评领导小组:

  2、职评小组:

  二、工作程序

  学习文件——制定方案——大会动员——书面申请——资格审定——材料公示——评委初评——领导小组复评——校内分榜——领导小组审定——公榜上报。

  三、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

  11月5日:党委会学习湘人社发【20xx】100号、长教职改办【20xx】5号和长职改字【20xx】9号等文件;

  11月9日:行政会再次学习文件,并初步制定职评工作方案,向市局上报申报职数;

  11月11日、11月13日:南周实验、南周教职工大会动员、布署,资格审定、提交书面申请;

  11月17日:向市局上报学校职评工作方案和量化标准;

  11月17-23日:提交《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工作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到办公室邮箱xx;

  11月份:有关部门核实材料,材料公示,职称评委会,领导小组会,参评人员排序;

  第二阶段:xx月份(具体日期待定)

  教育局指标下来后按职评会结果排序公榜;公榜后个人分头整理写材料;组织鉴定;验收材料;报送材料。

  四、指标:

  中、高级指标暂未到校(根据评审结果先作排序,到时依次按所下指标报送材料);

  五、参评条件:

  本年度申报职称除满足原有文件规定的参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凡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师必须获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方可申报参评;

  2、凡需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才能获准其评定高级职称的资格;

  六、工作要求和说明

  1、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说情、不送礼、不登门、看实绩;

  2、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按日程操作,过期责任自负;

  3、中、高级同步进行;

  4、凡属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申报者考试合格后单列参加职评会议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得票超过有效票总数2/3方可胜出对上呈报;

  5、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解释。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篇7

  根据xx县教育局11月6日文件精神,在我校原有《推荐评审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考核、推荐评审小组

  为了适应新的教育发展形式,做好我校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工作,根据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成立我校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小组,相关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老师兼任,成员由xxx、xxx、xxx组成。在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小组的领导下,考核评审推荐工作具体由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推荐评审的范围对象、系列名称和各级任职条件

  (一)范围对象。在职在编的教师和符合评审的各类人员。

  (二)系列名称。教师系列(包括中学三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三)各级职称任职条件

  (1)中学三级教师。专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一年。

  (2)中学二级教师。专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三年,或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一年。

  (3)中学一级教师。履行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四年或以上,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4)中学高级教师。中学教师一级教师任职五年以上,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除以上条件外,考核推荐评审的对象还必须符合《中学教师职称试行条列》中的其他任职条件,以及各级职称评定工作相关规定。

  三、量化打分标准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工作的正面引导作用,提高职称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各级职称相关工作之各项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经我校评审小组充分讨论,特制定如下职称考核推荐评审量化打分标准如下:

  (一)基本情况量化

  1、教龄:2分/年。

  2、校龄:2分/年。从外单位借调的,校龄从正式调入之日起算起。

  3、学历

  (1)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的,晋级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时,分别一次性加3分、5分、7分。

  (2)新分教师参加工作后,通过在岗学习,重新取得专科、本科、硕士及博士文凭的,在取得新文凭后,一次性加1分、3分、5分、7分,凭毕业证加分。取得本科及其以上同一层次不同专业文凭的,累计加分。

  4、履现职年限:2分/年。(从第一次取得该级或相应级别职称时算起)

  (二)思想政治素质量化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工作作风、学风端正。酌情加1——6分。

  2、关心、团结同事,关爱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凡事以学校为重,以大局为重。酌情加1——6分。

  3、思想积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学校安排工作时,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扯皮,富有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酌情加1——8分。

  (三)岗位工作量化

  (1)任课:凡正在承担教学任务的申报者,加5分;其它工作岗位的申报者加3.5分。

  (2)职务:担任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副主任,其它管理人员(学生会秘书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分别为4、3、2、1.5、1分。(从在学校宣布任职的时间开始计算,若有变动的分段计算,兼职的累计)

  (3)班主任:担任班主任的,20xx年9月之前的2分/学年,20xx年秋季学期至20xx年春季学期为3分/学年, 20xx年秋季学期(包括20xx年秋季学期)起4分/学年。

  (四)工作实绩量化

  1、教学工作实绩量化

  (1)期末成绩量化

  履现职以来,以每学期学校期末各科成绩为依据(实验班和普通班均按照加减分后的成绩计算),获年级一、二、三名的,每次分别加3、2、1分。

  (2)升学成绩量化

  A、履现职以来,实验班每上普通高中线一人,语文、数学、外语1分,政治、物理、化学0.9分;体育、历史、地理、生物及其他中考考试科目0.8分;普通班每上普通高中线一人,语文、数学、外语2分,政治、物理、化学1.8分;体育、历史、地理、生物及其他中考考试科目1.6分。

  B、履现职以来,实验班每上重点高中线一人,语文、数学、外语2分,政治、物理、化学1.8分;体育、历史、地理、生物及其他中考考试科目1.6分;普通班每上重点高中线一人,语文、数学、外语8分,政治、物理、化学7.2分;体育、历史、地理、生物及其他中考考试科目6.4分。

  (五)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及论文发表情况量化

  1、凡受学校委派代表学校参加各种非教学比赛(或学校推荐比赛)获得县、市、省、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0.5)、2(1.8、1.5)3(2.8、2.5)、4(3.8、3.5)分。学校自行组织的同类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加0.5分、0.3、0.1分。

  2、凡受学校委派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得县、市、省、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2(1.5、1)、4(3、2)、6(5、4)、8(6、5)分;凡受学校委派辅导学生代表我校参加知识竞赛获县、市、省、国家级(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8、0.5)、2(1.8、1.5)、3(2.8、2.5)、4(3.8、3.5)分。(以证书为准,只算在我校工作时我校和县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学校自行组织的同类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加0.5分、0.3、0.1分。

  3、凡受学校(或乡镇政府)、县、市、省、国家各级各部门表彰的各类荣誉称号(仅限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之类的荣誉称号),凭荣誉证书,依次加1、2、3、4、5分。

  4、凡在省、国家各级各部门教育类期刊上发表教育相关论文的,凭所发表论文复印件及期刊封面复印件、期刊编号,每篇依次加3、4分。

  (六)历年年终考核情况量化

  1、履现职以来,年终考核出现一次不合格的,不予考核推荐评审。

  2、履现职以来,有两年以上为优秀者,每多一年,3分/年。

  以上各项按照申报教师实际情况加分,不同教师申报同一等级职称时,优先推荐分高者。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核推荐的顺序(以下序号为优先顺序)则是:

  1、教学任务难易程度(语数英政治物理化学、史地生体育、其他相关综合科)。

  2、行政、班主任职责轻重(行政职务、教研组长、班主任)。

  3、课时量多少(同类学科下,课时量多的优于课时量少的)。

  4、履现职时间(时间长的优于短的)。

  四、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1、评审推荐的有关表册是否填写正确,(职务系列栏:中学;工作单位栏;是否填全称;现从事专业及年限栏是否明确填语文、数学等几年,业务自传、任现职以来担任的主要专业技术任务内容及考核表内容必须和申报系列相符)。

  2、提交表、册是否齐备,每份复印件是否都签字,是否按“通知”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

  3、填写学历,经历内容有无间断,原因是什么,几个学历及证书是否填写清楚、齐全。

  4、“继续教育”学分是否达到所申报职务要求(近几年继续教育学分必须和所申报系列相符)。

  5、是否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素质教育证、事改合同。

  6、跨系列或不合格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是否转评或考核聘任过。

  7、参加工作时间、履现职年限、评中一的取得合格学历后转评或考核聘任的累计年限是否有6年以上,学历是否和所申报职务要求的年限相符。

  8、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否有合格证,成绩通知单是否是当年的.。

  9、聘任证书是否齐备,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二)情况介绍

  1、保密、回避制度:

  一是保密制度:当介绍人介绍到申报人的有关情况、工作失误时,工作人员及小组成员应以保密,谁到处乱说谁负责,如造成后果的,应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二是回避制度:当介绍人要介绍评委成员、直系亲属或小组成员有利害冲突的人员的情况时,当事人应主动提出回避,如不回避的,介绍人根据情况有权拒绝介绍,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负责。

  2、介绍内容

  申报人的情况包括:

  一是评审推荐的有关表册是否正确,(业务自传、现任职以来担任的主要专业技术任务内容及考核表内容必须和申报系列相符)。

  二是提交表、册是否齐备,每份复印件是否都签字。

  三是填写学历,经历是否清楚,几个学历及证书是否填写清楚、齐全;取得多个学历的时间,是否毕业。

  四是“继续教育”学分是否达到所申报职务要求,(近几年继续教育学分必须和所申报系列相符)。

  五是是否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素质教育证、事改合同。

  六是跨系列或不合格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是否转评或考核聘任过。

  七是参加工作时间、现履职年限、评中一的取得合格学历后转评或重任的累计年限是否有6年以上,近几年履职考核情况,学历是否和所申报职务要求的年限相符。

  八是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否有20xx年以后的合格证,成绩通知单是否是当年的。

  九是聘任证书是否齐备,填写是否符合要求(一年一聘,涂改无效)。

  十是“通知”所要求材料是否齐备(中、高职代表性论文和参考论文各一式二份等)。

  十一是获奖情况。

  十二是主要教育教学成绩(含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组织管理能力,培养学生能力)。

  (三)投票表决

  在认真听取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对所申报人进行投票表决。

  (1)投票选出唱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记票人1名,对投票情况进行统计、填写。

  (2)由组长当众把票进行密封,并写明名称、时间,再有唱票人、监票人、记票人签名后存档一年。

  (四)填写基层意见

  五、其它规定

  1、本方案由学校职称考核推荐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2、本方案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严格执行。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篇8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20xx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考核等次条件

  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20xx、20xx年的考核必须达到称职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教师、实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其他系列人员近两年专技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有关管理工作和服务性工作。对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审高一级职务:

  1、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学校有具体规定的,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校纪,造成严重影响的。

  4、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犯错误正在受审查或屡犯错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5、谎报、剽窃教育教学成果、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成绩以及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

  (三)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执行《试行条例》的规定。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均按破格对待。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学历按相当本科对待。

  (四)免试条件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为:

  1、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2)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

  (3)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或5万字以上译著(第一作者)的。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的。

  (5)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或获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州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人员;或专业工作能力业绩突出,在全省行业内或市州作出重要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本专业表彰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

  (6)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高、中级职称的。

  (7)外语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原有第二外语要求的;或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8)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9)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2、计算机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3)年满50周岁者。

  3、申请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的人员,要提交免试申请,并说明免试理由,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报经省职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参加评审。

  (五)水平能力测试

  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要取得由相应系列评委会办公室颁发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未参加测试或参加测试不合格者,不得推荐评审。其中教师系列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以近两学年学生评教评学成绩为依据,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

  (六)外语、计算机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有效期

  1、20xx年4月16日以后,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20xx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合格证不再有效。

  2、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三年,即20xx年及以后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

  三、破格晋升

  坚持破格审核制度。根据省职改办要求,对于破格条件的把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

  破格人员应填写《破格审查表》,提供《破格审查表》中所列破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集中到省职改办审批。

  四、转评、转评晋升

  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了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

  转评晋升:在转评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称为转评晋升。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可转评晋升。

  以上二类人员均需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五、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关于对从事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做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时予以倾斜的精神,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对于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条款、实绩突出的人选,应填报《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进行申报。

  六、评审办法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办法

  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等五人组成(其中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负责本院教师系列职称材料的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汇总《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纸质和电子)。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和《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

  非教师系列由教务处、图书馆等单位分别组成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相关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评审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教务处负责实验系列,图书馆负责图书、档案系列,其他非教师系列由学校职改办负责。

  (二)报送材料的.项目及要求

  各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报送材料的整理工作,实事求是、规范细致地整理材料,对上报材料要逐项审查,依照原件核实和初审,严把质量关。

  1、校内评审报送的材料:(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用表格”中下载)

  (1)《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放入材料袋,另一份评审工作小组集中,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分别使用不同的一览表);

  (2)《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仅限教师系列)。电子文档交由教学学院汇总后统一申报。

  (3)《教学工作量情况证明材料》(仅限教师系列);

  (4)《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中所列内容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5)《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

  (6)破格、转评人员审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2、校内评审通过人员报送省厅材料的项目及要求:(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通过上报省用表格”中下载)

  (1)2寸彩色登记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单位);

  (2)《湖北工程学院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3)《20xx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电子版(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5)《综合材料一览表》及电子文本(注意:教师、实验系列人员直接下载相应表格后填写,一式16份;其它系列人员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由系统生成,其份数按相应系列的通知要求确定。另外教师、实验系列人员还需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导出数据库,将电子文本交人事处);

  (6)代表作2部(篇、件),提供原件;

  (7)转评、转评晋升、破格审批表原件;

  (8)其它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教师、实验系列以外人员还应提供原件)。

  1)省职改办下发的“评审单”原件;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签名处应手写);

  3)公示证明材料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仅限教师系列);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

  7)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8)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复印件(教师系列除外);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

  10)科研材料(按《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登记顺序排列);

  11)20xx、20xx年专业技术考核表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近1学期部分章节教案(教案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此项仅限教师系列);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3、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字迹要清楚工整,一律用钢笔(档案墨水)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复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其填写内容要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材料必须要有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要求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计算机材料

  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应符合规定的等级、时限要求。因年龄原因而免试外语、计算机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其他原因免试外语、计算机的,应提供与免试内容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

  (4)教学材料

  1)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或近五年以来的;

  2)教学奖励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3)近一学期所教主要课程重要章节的教案;

  4)教学工作量必须由院、系、教研室提供,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5)减免教学工作量应提供说明材料;

  6)教学指导工作的证明材料。

  (5)科研材料

  1)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科研成果、著作应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应是独著或第一作者,著作应为主编或第一副主编。

  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4)要注明两份代表作(在《综合材料一览表》中置于最前面);

  5)读硕、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若没有署名“孝感学院”或“湖北工程学院”者,应由所在读研单位出具相应证明。

  6)填写各类表格时,须实事求是,逐栏填报,做到材料齐备,内容齐全,字迹工整,印章明晰,所有复印材料要用A4型纸复印,文字必须清晰可见,尤其是公章要能清晰识别。

  七、其它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1日。

  (二)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坚持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职称工作顺利进行。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的,取消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三)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学校将继续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岗位公开、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有关评审条件请登录湖北省人社厅网站,在“专题专栏”中“职称评定”下的“申报条件”内查找。

  (六)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篇9

  一、评审依据:

  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以优化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教研为向导”的原则,依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评审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材料验核评分小组:

  组长:

  成员:

  材料员:

  三、推荐程序及时序进度安排:

  1、7月5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2、9月1日:召开今年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的全体老师会议。学习文件,公布指标,了解材料评分细则。

  3、9月5日:申报人员上交实绩展示材料,材料验核评分小组对照评分细则打分。

  4、9月7日:召开全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公开程序,明确纪律;(杨国斌)

  (2)发放材料,介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杨建华)

  (3)评委根据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业绩和平时工作表现进行打分;

  (4)小组休会,统分合成;(王修明、姚爱萍、赵治清)

  (5)根据指标数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人选;

  (6)评审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统计选票,确定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如果最后一个名额得票数相同,则按打分情况高分优先;如得分仍然相同,则对最后一个名额再次投票,直至投出得票多者;

  (7)领导小组对投票结果再次评议,确定无异议后,全体评委签名通过。

  (8)校内公示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通知正式申报人员准备职评材料。

  5、9月12日: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上报申报人员名单。

  6、9月15日: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篇10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及沈阳市人社局20xx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订20xx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有利于学校发展、突出岗位实际贡献为导向,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为实现学校转型、建设沈阳开放大学提供良好的人才环境。

  二、组织机构

  根据评审工作要求,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委员会职责》。其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人事处负责。

  三、申报及评审工作

  1、申报范围

  学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2、申报条件

  符合辽宁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学历年限按整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0月。

  3、个人申报

  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表格格式有主系列和非主系列区别,一式二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装订成册,各类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为目录、个人总结、年度考核、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考试证书、计算机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及有关业绩证明、论文著作、其它;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论文、著作、教材等原刊(本);申报人的学历认证、论文检索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纸质一份,赋分表中所列C项教学教辅成果奖和D项科研成果中的获奖部分不能重复赋分;科研处出具的科研成果级别认定结果。

  4、部门推荐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申请职称评审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填写量化赋分表,出具20xx年度招生指标完成情况证明及推荐意见。

  5、资格审核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满足评审条件或未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的人选取消其评审资格。

  6、量化考核

  对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继续采取量化方式进行考核(量化考核标准详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办法(试行)》。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学历资历、教学教辅成果、学术成果分值汇总后反馈本人核实,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将此四项分值分别乘以相应权重后求和、排序、公示、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7、评审会推荐

  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职称评审工作,评审采用票决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获1/2及以上赞同票为获得推荐资格。

  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超过上级下达指数,按得票多少顺序取至规定名额;若在确定最后1名人选时存在同票现象,对同票者由评审委员会重新投票表决;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数,根据第一轮得票多少顺序,按已投出数与指标差额的2倍确定下一轮候选人,继续投票,依次类推,最多不超过三轮,若三轮内无法确定,则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此次职称评审依照主系列和非主系列申报人数比例分别确定推荐指数。选票分主系列和非主系列两个部分。两个系列按各自指数投票产生的人选,为学校上报推荐人选。

  8、校党委会审批

  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9、公示

  拟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

  10、上级审核

  学校公示无异议,职称评审材料上报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报各系列评审会评审。

  四、申报材料有关事宜

  ⒈、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要求。职称外语政策继续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申报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分别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通过一个模块的考试。计算机考试模块不允许重复选择。下列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计算机免试:博士毕业生,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⒉、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立项、成果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取得的,并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的不作为推荐依据。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的论文应为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

  ⒊、今年申报工作在正常纸质材料报送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网络申报、推荐、评审。学校经评审、公示确定的推荐人选需登陆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点击进入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信息,申报人选要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承诺。

  ⒋、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在表中“备注”栏内承诺处签名。对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者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⒌、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计算机职称证书查询”进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查询。

  ⒍、以上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评审条件及表格均在我校校园网主页“师资队伍”栏目中下载。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略

  六、工作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向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对有严重教学事故或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为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职称评审过程。

  3、严禁参评人员拉关系、私自散发个人材料,凡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评委不得营私舞弊,打击压制、报复参评人员。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篇11

  一、基本原则:

  为促进教师专业快速成长,夯实“争创全国示范性学校”的人才基础,更为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成绩,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认真实施学校的办学理念,遵循“以实绩为先、以能力为重”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以规范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副校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主要组员:党政办主任、教务科长、学生科长、教科室主任

  评审推荐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导向性原则,全面性原则

  三、评委库成员:

  四、申报条件

  1、学历与资历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含4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取得硕士前已工作1年以上的减1年)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初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应具有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

  2、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计算机过级证书

  教师须具备计算机高级合格证书。

  4、普通话过级证书

  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

  5、符合要求的继续教育证书

  6、年度考核

  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7、论文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资格必须有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论文;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必须有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论文。

  下列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未达到上述七条要求者。

  2、处于解聘、待岗、试聘、长期病休等期间者。

  3、申报教师在任现职期间,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担任班主任(行政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或担任班主任工作由于个人原因中途被撤换,或在限定时间内仍不能胜任者。

  4、违反株洲市教育局制定的《教师十不准》,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经济上、荣誉上)并受到学校处罚者。

  5、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者。

  五、申报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职称参评申请表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者不予考虑。

  2、资格审查:职评工作小组审查资格,公示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教师名单。

  3、考核小组核分:参评教师必须在核分截止日前提供材料,过期不予受理。考核小组根据计分标准、材料逐一核分。

  4、根据考核小组的核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指标的120%舍尾取整确定入围人员。

  5、入围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参加每人限时5分钟的述职,入围申报中学高级和一级的教师要接受全校教师的民意测评。考核组综合测评。

  6、考评小组核分,职评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公示计分和最后推荐结果。

  7、学校上报后,在评审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未通过,隔一年才能申报。未尽事宜,由学校职称评定小组集体决定。

  六、计分项目和标准

  以7月5日为时间分界点。

  (一)班主任或其它管理经验(20分)(由学生科负责考核)

  1、任期内(指高级职称申报日前五年,中级四年,下同),在方南中学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者(或年级主任、年级组长、年级干事)。计分办法:第一年计2分;第二年计2+1=3分;第三年计3+2=5分;第四年计5+3=8分;第五年计8+4=12分。未从事此项工作者不得分。

  2、任期内,被评定为校级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加1分;被评定为市级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者加3分;被评定为省级以上级别的优秀班主任(含省级)或德育工作者加5分。每学年只取一次最高级别计分,可连年叠加。

  3、任期内,担任学校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中层干部、学校德育专干(专指学生科负责年级、班级管理考核或学生干部培养者)可按班主任计分办法的.2/3计分。副班主任可按班主任计分办法的1/2计分。校级、市级、省级优秀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分别计1分、3分、5分。

  (此项考核中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由教务科考核计分,中层干部由党政办考核计分,德育干事由学生科考核计分,最后将得分情况汇总到学生科。)

  4、上述三项可以叠加,但总分不超过20分。

  (二)教学业绩(40分):以《方南中学教师教学成绩的认定方案》考核为依据。

  具体分为三项:

  1、教学满意度,满分5分,根据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各方面情况,教务科组织一期一次的问卷调查,根据近五年的满意率平均结果按5×平均满意率计分;

  2、AB评价档,满分30分,高考科目教师根据每期两次的AB评价法原始成绩,以满分30分折算评价分,取近五年的平均值作为被评教师的个人分数。音、体、美教师按工作量、竞赛成绩、及课外活动组织情况经教务科考核合格的按30分的75%记分,认定不合格按50%记分,学校认定的高考专业教师,完成高考指标加3分,超高考指标按0.5分/人次累加;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及其他类教师成绩按工作量、竞赛成绩、课外活动组织情况经教务科考核合格的按30分的75%计分,认定不合格按50%记分。

  3、教学常规考核满分5分,根据学校每期对听课、教案检查、作业批改检查、教学计划上交等一期一次的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取近五年平均值分,按参评人数均分4档分别计5、4、3、2分;

  (三)论文(10分): 该项得分标准分别按照省级一等奖以上(含省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和省级三等奖计5分、4分、3分和2分;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论文按每篇8分、6分计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须出示原始论文及获奖证书,原始证件由教师本人保存,并在异议提出时及时出示,申报高级考核近5年的论文,申报中级考核近4年的论文。)

  (四)课题(6分):参与各级课题的立项、研究者,分别按照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校级1分的标准进行计分;参与各级课题子课题的主要人员,则比照相应等级下降一级计分;课题的一般参予人员按上述各项应有分值的四分之一计分。课题不仅限于立项审批,必须要真正实施,对于假课题、死课题均不计分,同时需无条件退还学校发放的相关费用。(由教科室负责考核,申报高级考核近5年的课题,申报中级考核近4年的课题。)

  (五)业务考试(4分):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业务考试,考试内容、难度与高考相同。不参加考试或考试舞弊者,该项记0分;正常参加考试者,计1分;考试成绩占同学科教师排名前50%者,记2分;考试成绩占同学科教师排名前25%者,记4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按先年考试分数排名打分。)

  (六)培养青年教师(3分):在任职期内(指高级职称申报日前五年,中级四年),带有经学校指定的徒弟记2分,被学校评为优秀师徒加1分,但总分不超过3分。

  (七)专业评审评分(7分):将专业评审的满票数计7分,每个人的专业评审得分则按得票率乘以7即得分。

  (八)教龄计1分/2年(学校同意的脱产学历提升学习年限不扣除,病休、离岗休息时段扣除)。

  七、计分材料来源:

  1、教学实绩类材料由教务科提供。

  2、班主任工作类材料由学生科提供。

  3、教研类材料由教科室提供。

  4、其他考核荣誉性材料由办公室提供。

  调入教师教学成绩从其人事和业务档案中认定;若档案中无记载,则要求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成绩统计表,由学校职评组比照执行。

  八、加分部分:(最高分限定为20分)

  (一)支教、赛课

  1、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派支教(含到外国语、凤凰支教)的教师加计2分/年,最高分限定为6分。

  为鼓励教师去外国语、凤凰支教,按申报人数与教育局下达指标的比值确定外国语、凤凰的入围人数,若不满1人可跨年累加至满1人为止。(由党政办负责考核)

  2、赛课按全国一、二、三等奖5分、4分、3分,省一、二、三等奖4分、3分、2分,市一、二、三等奖3分、2分、1分,校一、二等奖2分、1分计入加分项目,最高分限定为6分。(由教科室负责考核)

  (二)各学科的任课教师,若被学校正式选聘为教练且能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奥赛,可以按下述规则加分:

  1、完成一个奥赛周期且有学生获得省级二等奖者,加3分;

  2、所带学生获得省级一等奖者(注:具有高考加分资格),按照每人次8分的标准累加;

  3、有学生进入省级以上培训队(含省级)者,按每人次10分的标准累加;

  4、有学生获得国际奥赛金牌者,按每人次20分的标准计数。

  教师在其他非奥赛类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的成绩,由教务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并交校办公会讨论决定。原则上非奥赛项目加分应比照奥赛项目的相应水平减少50%。(由教务科负责考核)。

  (三)其他考核、荣誉性计分(以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及文件为依据,荣誉一年度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项,申报高级5年内,申报中级四年内可连年累计。且不能与“班主任或其它管理经验”项中所获荣誉重复计分。最高分限定为10分)

  1、年度考核优秀计1分/次,学校嘉奖(五“十佳”、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月度人物)计1分/次。

  2、省级及以上劳模和优秀荣誉计5分/次;市级优秀荣誉计3分/次。

  以评定职称当年为限,五年以来,每年考核优秀者奖1分。

  (四)教研成果加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1)公开教学:任现职以来,承担国家级、省级、县级示范课、教改课、研究课。国家级分别记12分、10分、8分;省级10分、8分、6分;县级8分、6分、4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一项计分。满分为12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2)优质课:获得学科教学、说课竞赛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省级、县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分、4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一项计分,满分为10分。(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证书和简报为准)

  (3)论文、案例、教案评比:任现职以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认可的获奖论文、案例、教案、说课稿被评为一、二、三等奖,按国家级分别记10分、8分、6分;省级8分、6分、4分;县级6分、4分、2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满分为10分)。

  (4)学科辅导: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满分为10分)。

  (5)教学质量加分:职称评定当年度,教育局组织的学科统考(中考、期考),以全县科任人数中间数为基数1,每前进一名加0.5分。

  (自评者必须按上述各项记分如实进行自评并计总分,在规定时间内将自评表及自评依据原件送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加分:

  (1)、任现职年限:每年记1分。

  (2)、教龄与学历:按不同学历的周年计算,不足部分按月计算,提高学历则分段计算。每周年:本科记1.2分、专科记1分、中师记0.8分。

  (3)、职务加分:任现职以来。正校长每年记6分;副校长每年记5分;正主任每年记4分;副主任、班主任每年记3分;科组长、团支部书记每年记2分;科任每年记1.5分。(兼职者按最高一项记分)

  (六)教职工民主测评:

  申请教师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述职后,全体教职工按《xxx县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估指标》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为: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当场累计总分,扣除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七)学校行政会议考核:

  学校行政会议对申请教师进行考核评分,评分标准为: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当场累计总分,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八)申评中学高级、中学一级职称按以上四项的得分累加,经学校行政领导会议审定后,按上级分配的指标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上送申评名单,并公示七天。

  (九)被确定上送申评教师填表,准备材料上送评审。

  (十)材料上送评审的教师,当年未被评选的,三年内,本校教师如有符合该职称评选条件的,该教师不得再参加本校该职称的评选。

  (十一)20xx年6月16日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参照《xxx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制订,如有与上级文件或规定相抵触则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相关文章:

教师职称评定述职报告08-25

教师高级职称评定述职报告01-08

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总结01-03

教师职称评定述职报告范文02-03

教师职称评定述职报告精选15篇09-09

幼儿教师职称评定述职报告01-27

教师职称评定述职报告(精选15篇)02-10

教师职称评定述职报告2篇07-04

高级教师职称评定述职报告01-27

教师职称评定述职报告(15篇)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