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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整改方案
更新时间:2024-06-05 0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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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整改方案(大全9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施工整改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筑施工整改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垮塌等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有效地严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二、整改目标

  通过专项整改,力求实现四个目标:

  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

  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

  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

  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努力杜绝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阶段和措施

  专项整改活动时间总体安排:从4月30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从4月30日至5月31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

  2.各村、各企业及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及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机制进行全面认真自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3.自查过程要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镇安监办。

  4.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实施整改,做到防微杜渐、举一反三。

  第二阶段:例行巡查阶段(从6月1日至6月15日)

  各村、各企业及相关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备,督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做到用电安全;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强化作业现场教育管理,督促从业人员按规程规程操作,严禁“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复查总结阶段(从6月15日至6月30日)

  在前述阶段整改的基础上,由镇安监办、村镇所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集中彻查和全面复查,对依然存在的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公开栏、广播等载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对建设单位和村民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村党支部书记、各企业负责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当领导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3.突出重点,注重巡查。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拟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限期整改,确保整改成效。

  4.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改活动开展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上报。镇政府将对此轮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予以通报。各村、工业集中区、相关单位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改,在今后的日常生产运行中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成效。

建筑施工整改方案 篇2

  按照县政府、县安委会安排部署,针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这条主线,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排查排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安市城市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赵一德省长做出重要批示,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改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以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严肃的`问责,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负责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重点排查整改内容

  (一)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落实情况。

  (三)脚手架工程:各类脚手架(包括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模板工程:模板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模板搭设及支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卸料平台: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卸料平台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包括物料提升机、塔吊、施工电梯等)是否为国家禁止出租或使用的设备;是否建立安装拆卸的工程档案,是否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检测、安装拆卸、顶升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要策: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深基坑及挡墙工程:深基坑及挡墙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以及挡墙施工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领导组织,一把手要亲自负责,要明确目标,根据专项行动的部署开展工作,要制定落实方案,按步就班扎实开展专项整改行动,要严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抓好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把专项整改行动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下去。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对事故易发或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坚决把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强化落实建筑施工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盯住不放,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对专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开展不扎实,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我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建筑施工整改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改目标

  通过专项整改,力求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改进安全防护设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综合监管的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遏制村镇“八无”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整改方案和措施

  专项整改的时间:3月25日开端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从3月25日开端至4月15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2、把专项整改要求通知到有关单位、企业、社区,促进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全部认真自查,发现难题立即整改和纠正。

  3、要求村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记录,并于4月30日前将第一阶段自查情况上报镇综治办。

  (二)第二阶段从4月15日开端至10月底。

  全部开展专项整改,对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建筑安全大检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备,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实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坚决取缔木制开关箱,做到防护到位。

  2、加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立文明工地,以点带面,促进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现成材料分类按规格堆放,通道采用硬化处理并有排水设备;要求工地宿舍、办公室等“五小”设备齐全;工地四周砌围墙并粉刷、提白;保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改善建筑工人的生活条件;工地应有除“四害”设备并保证工人用水卫生;文明安全标语设置齐全等。

  (三)第三阶段从11月1日开端至11月底。

  该阶段为复查总结阶段。在前阶段整改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清查和全部复查特别是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村各建设工程的.实际,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监督检查。

  (二)重点突出,强化督查。各村、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成效。各村要认真做好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一是要充分发挥有线广播村队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改行动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开展专项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进行通报。对在专项整改过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工地,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xx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各村及有关单位要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改行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

建筑施工整改方案 篇4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改工作。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集中开展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改,坚决确保隐患整改“零漏洞”、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问题“零容忍”,有效遏制各类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为我区高质量发展、美丽湖湾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改目标

  通过一年左右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全面完善和提升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一)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升。提升参建企业全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红线意识,提升管理部门安全管控意识,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促使各方担负起安全生产职责。

  (二)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升。完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企业控制、项目管理、人员自律、部门监管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事故防范效果明显提升。健全完善施工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施工安全整体预控能力和水平,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压降,较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整改范围和重点

  (一)整改范围。

  辖区内所有依法受监的在建工程,重点整改胡埭地区小型工业厂房项目,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二)整改重点。

  1、强化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落实。推动各镇街道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属地负责制,完善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属地管理部门要树牢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在总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督促建设单位发挥牵头作用,依法发包工程,按合同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危大工程费并有效监督施工企业不挤占、不挪用;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细则履行监理职责;强化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企业、项目及其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履职管控,对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的按规定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

  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

  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移交城管部门查处,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3、强化薄弱环节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力度

  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改中的薄弱环节,如排查整改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不重视、整改问题不彻底等问题,进一步扩面提标,组织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整改、违法施工专项整改、房屋拆除工程专项整改、重要时段节点专项整改、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专项整改、预防高坠专项整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改、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改、施工用电安全专整改等行动,具体相关检查用表见附件。整改大隐患,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对重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

  4、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控

  重点查处下列行为: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上岗作业前未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和体检,未接受高处作业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未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强度及挠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恶劣天气和环境下,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等。

  5、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改

  强化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管理,特别是电气焊、切割、防水材料的热熔以及有限、密闭空间的动火作业,杜绝火灾事故发生。重点整改以下内容:动火作业未经审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前未对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未设置警戒区域,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电焊作业未设置“接火斗”等专用焊渣收集装置;五级以上风力时未停止室外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挤塑板、岩棉板、模板、油漆、防水材料、氧气瓶、乙炔瓶、汽油、柴油、炸药等)存放管理不符合要求;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吸烟;安全网、办公区或生活区板房所用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工人宿舍使用220伏用电插座;现场消防系统不符合要求,消防管、消防水源不完善等。

  6、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改

  全面实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566”工作要求,即“五个严禁”: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严禁凌空抛物,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严禁易扬物料露天放置,严禁土方裸露堆放;“六不开工”: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档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六个100%”: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行为,全面实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

  7、建立健全项目备案制度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管以外的工程项目(包括堆土、挖塘、装饰装修、房屋修理等)都要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备案,镇街道开发区将信息及时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板块要配备专业力量,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施工企业无资质、无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等情况及时上报镇街道安委会和区建设管理部门,并要求立即停工。堆土、挖塘等工程的安全监管责任由批准部门负责。

  8、强化执法的`力度和深度

  针对监管执法存在的短板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手段,强化执法力量。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与刚度。加强执法的严肃性,对违法违规企业敢于动真碰硬,坚决纠正整改单一开了之、停工单一开了之而跟踪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防范出现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而长期“带病”生产所引发的风险。强化执法手段的综合运用。按照“零容忍、严执法、全覆盖”原则和标准从严执法,并根据问题程度,综合采取责令整改、责令停工、诚信体系扣分、信用等级调级、行政处罚、挂牌督办、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执法措施。推进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加强对施工项目监管信息化全覆盖,继续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的监督模式,运用“监管通”移动执法端,实现监督程序、监督行为、监督内容、行为处理的标准化。

  四、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管理部门、项目部深入分析本地区、项目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制定精准的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整改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项目。

  即日起至31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1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区质安站。

  (二)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2月至9月底)。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质安站要细化检查内容和执法标准,采取“四不两直”的执法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xx年2月底前,完成20xx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梳理汇总省委巡视、省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以及市检查督办、督查评估、安全巡查等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为开展集中整改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改,确保春节和全国及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9月)。

  20xx年2月底前,要初步形成建筑市场行为、违法施工等方面的长效管理举措。在专项整改过程中,各镇、街道、开发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梳理、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在思想认识、安全责任、监管机制、风险防范、隐患治理等方面的短板弱项,落实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出台专项整改制度措施,完善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代的治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四)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已排查出的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定岗定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可控。要采取明查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工作组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地区、各单位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新模式。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滨湖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工作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总负责,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专项整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检查、督查组织工作。建设各方要健全组织、明确责任,结合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专项整改工作的责任,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安全专项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此次专项整改行动为契机,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贯彻执行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文件,加大对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管。通过专项整改工作切实解决项目管理上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各职能部门、各管理人员不落实安全责任的现象,使安全管理责任真正回归企业,建立企业持续改进,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治理。要强化重大风险预防控制,对危大工程等重点风险隐患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排查隐患,并限期整改闭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检查工程项目中涉及的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及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是否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情况,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对方案的审核签字情况。针对高空坠落事故占比过半这一情况,加强对安全网、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高空作业的专项整改检查。

  (四)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凡是违反建筑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法》中处罚条款的行为,一律进行行政处罚。尤其是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和重复出现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将按上限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录入无锡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平台。

建筑施工整改方案 篇5

  为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的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水平,在过去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了实现工程的安全目标,保障工人的作业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改,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小组成员、分工及施工现场工作重点和施工进度

  1、项目部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改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截止20xx年xx月xx日xx项目部6-8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其中6楼二次结构、内粉已完,并已进入外墙装饰阶段。7-8楼准备二次结构,外架防护全部安全拆除。

  三、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

  (一)二次结构施工阶段排查的重点

  1、“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小组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2、起重设备其中吊装作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作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jgj59-20xx执行。

  3、安全管理、安全用电。

  (二)装饰施工阶段安全排查的重点

  1、施工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审及现场验收;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审查签字批复;卸料平台必须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对材料合格证、施工荷载控制、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检查验收,形成资料备查,应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负责人及监理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3、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

  4、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应有如下交底资料:拆除工程,各种脚手架搭与拆、高处作业、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塔机、吊篮等)安与拆、“四口”及“五临边”防护设施、电气作业人员操作、机械操作、季节性施工、特种作业。

  5、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及起重设备吊装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三)对分包单位安全排查重点

  1、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2、排查施工用电;

  3、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四、实施步骤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把专项整改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作业班组。要求项目部通过采取现场安全教育,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整改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改。项目部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整改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项目部根据本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项目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标准、定措施、定责任)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三)总结提高,再检查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巩固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整改取得实效。要对施工安全专项整改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重在落实。项目部要把施工安全专项整改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由项目经理的安全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施工安全专项整改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改”的方针,突出整改重点,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做到“每个施工现场不放过,每个事故隐患不放过”。

  3.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改工作以自查整改为主,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建筑施工整改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整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活动,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1、落实管理制度。认真传达学习贯彻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3、惩处违法行为。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不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二)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复核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xx]121号)的规定,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根据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依法对责任单位做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动态监管,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事故隐患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及时上报省厅按规定进行处罚。

  2、严格资质资格处罚。严格落实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对较大事故的责任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重大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有关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资质资格管辖权限内的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对超出资质资格管辖权的责任企业及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事故有关材料及处罚建议,转送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实施处罚。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3、公开事故查处情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各级督办的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意见建议,严格依法依规对责任企业和人员进行处罚,及时上报或转送事故调查处理资料。要将事故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事故查处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三)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开展层级考核。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层级考核,明确考核内容、程序和要求,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督促各级监管部门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2、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积极与全国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3、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安全信用情况作为招投标、资质资格、施工许可等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严重失信行为,与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3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省厅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研究细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具体按照企业项目自查、市县(区)检查、省厅督查的步骤进行。

  1、企业项目自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有关要求,严格对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整改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2、市县(区)检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各市(区)每季度组织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3、省厅督查。省厅每半年组织对各市、县(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级自查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地区进行督导,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11、12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工作总结报告,于20xx年11月15日前上报省厅工程质量安全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郑建钢副厅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组织领导全省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行动办公室设在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科学制定方案。要结合本地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实际,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治理行动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切实解决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将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督导检查,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各县(区)要对辖区企业和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和项目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排查方案和整改措施,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四)加大舆论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专项治理行动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请及时上报省厅安全处,省厅将印发全省推广借鉴,以促进全省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建筑施工整改方案 篇7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引深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落实今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方案和10·26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现场会精神,努力实现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化整改,降低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为主题,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强势查处和综合整改,实现遏制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整改原则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治差治劣和从严从快处理的四原则开展整改活动。

  (一)以查促防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促进工地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查促管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查找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加强监管。

  (三)治差治劣原则——通过对安全状况差的施工现场的整改和查处,促进其向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转化,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从严从快处理原则——建立快速处理通道,通过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措施的运用,从严从快对问题企业、项目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理,提高违规成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

  三、组织体系

  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活动领导组负责本次整改活动的领导,省安全站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领导组负责本辖区内整改活动领导工作。

  四、整改内容

  (一)安全行为: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安全监督备案办理情况、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有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情况;

  (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

  (三)安全专项措施: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改的活动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深基坑、高支模、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大型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五、整改重点

  (一)以城乡结合部、监管薄弱的区域为重点;

  (二)以低资质企业、近三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为重点;

  (三)以日常监管中重点监控的差工地为重点。

  六、具体措施

  (一)召开一个动员会。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一次本辖区内所有工地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宣传贯彻今年的专项整改、10·26会议及本次整改活动精神,对建筑安全整改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综合整改氛围。

  (二)进行一次大检查。各市要结合冬季施工检查、全省综合执法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门对本辖区内的施工现场实施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在本辖区内的标化试点工地要高标准、严要求,让标化试点工地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省安全站在活动期间,将组成巡回督查组对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处罚一批违规违法单位和相关人员。各市对本次整改活动检查出的违规违法问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可采取隐患整改、停工整改、强制培训、通报批评和警告、罚款等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措施予以处理。并于11月20日前将3—5个安全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上报,省厅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

  七、整改工作总结

  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对全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工作进行总结,要求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总结报省安全站。

建筑施工整改方案 篇8

  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xx月xx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改会议精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消除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改”方针,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杜绝违章操作、冒险作业行为。逐步建立建设单位提高安全意识、施工企业加强自身安全能力建设、监理企业提升安全监理水平和监管单位严格执法手段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我市建筑施工行业事故多发势头。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线,突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

  三、整改重点

  (一)整改建筑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进行整改:

  1、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

  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3、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等执法措施的;

  (二)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改工作,有针对性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1、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重点整改内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上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开展情况。

  2、预防起重设备安全事故。重点整改内容: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落实情况;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指挥、司索、司机、安装拆卸工等)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安装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的情况;起重机械的检测、验收及运行情况;起重机械的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等。

  3、预防坍塌事故。重点整改内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企业、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况;基坑开挖工程、房屋拆除、临时设施、施工围墙、承重支撑架、支模工程和外脚手架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审核、技术交底、检查、验收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等。

  4、预防电击事故。重点整改内容:施工用电“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装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架设情况;总配电房规范设置情况;临近高压线在建工程的安全防护情况;民工临时工棚的用电情况等。

  (三)整改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现象。整改监管队伍工作作风,扭转监管人员侧重于技术服务不重执法的错误倾向。重点整改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下列行为:

  1、对安全隐患未能整改落实的施工企业,没有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进行处罚或处罚力度不够;

  3、对监管的工地没有签订四方责任书,其他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不能有效落实而不进行处理并听之任之的。

  四、组织领导

  市建委成立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领导小组。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改领导小组,落实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改工作,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分析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行动。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改时间: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春节前)。每月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随时督查。

  六、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建筑施工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安委会的会议精神和建筑施工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市政府和省厅最近出台各项政策和措施,把握基本原则,明确政府监督职责,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分批分层次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的教育学习,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增强法制观念和业务水平。把“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专项整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深入传达到所有参建各方工作人员,营造气氛,形成氛围。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举办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提高现场操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对发生事故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合格工程的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科长及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规范的学习,提高其安全生产知识和意识。新上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强制性岗前培训,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企业登记造册,建立上岗前培训档案。在检查中发现农民工未经岗前培训投入工作的,将对施工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三)改进安全监督检查方式,变以检查实体安全转为检查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

  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从以告知性的检查转为随机暗访和稽查,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中实体安全转为重点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行为及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情况,从而达到提高和促进企业自身的安全控制意识和能力。

  (四)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书》,狠抓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在此次专项整改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市建委推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落实工作,所有在建必须签订责任书,明确建设主体各方的安全责任。今后凡新开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前签订责任书,并检查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不符合开工条件或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不允许开工,不予办理各项竣工备案手续。

  (五)不间断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改工作。

  在要求各施工单位进行隐患自查的同时,监管部门还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专项整改不到位一律不准开工、复工,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六)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事故隐患的事前、事中控制,切实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实行严厉处罚,坚决执行“人亡队清”的市政府安委会有关规定,经济处罚按上限执行,负有安全责任的管理人员限制执业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同时加强事故隐患的事前事中控制,加大执法力度,对事故隐患经指出不能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将按照《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七)建立媒体“曝光”公示制度。

  对发生安全事故和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在建委网站中公示,情节严重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特别是对拒不整改监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的企业,在进行严厉处罚的同时,由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xx月上旬,召开全市建筑施工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广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宣传教育活动,将专项整改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传达到各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地。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加强施工作业人员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xx月中下旬,所有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和监管四方责任主体加强自查自改自纠工作。

  一查思想认识,对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是否到位;

  二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等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三查培训教育,一线作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教育是否到位;

  四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工程施工是否严格按照论证和审批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

  五查隐患排查,是否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

  六查安全施工费用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措施是否落实,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落实。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带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进行专题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在xx月底前上报监管部门。

  (三)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建设主管部门每月对所辖地区所有在建工地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情况;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情况;监管人员的监管执法情况。检查中发现施工企业存在违反工程建设程序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要追究施工、监理和监管等相关单位的责任,严格查处,并进行通报。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xx月,市建委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改情况总结会,总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改工作经验和成果,找出整改工作中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专项整改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紧紧依靠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整改。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专项整改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氛围。

  (四)层级督查、边查边改。专项整改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信息畅通、及时反馈。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反馈上报的各类信息,对需要作出处理的事项要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该处罚的处罚,该行政处分要处分,坚决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改行动。

建筑施工整改方案 篇9

  为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安委会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实际,特制定xx县20xx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为关键,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大力提升我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委员会主任,县城建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旅发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县城建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改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整改范围。

  集中整改包括市政工程、房屋建筑、道路、水利、电站、输变电、各类开发区、旅游景区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改活动,重点整改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二)主要内容。

  1、落实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1)强化建设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强化监管建设单位是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监理单位是否充分发挥安全监理作用。加大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高处坠落、模板坍塌、起重机械设备、扬尘治理等工作管控治理。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情况。监管施工企业是否存在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项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核论证、审查专项方案,是否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

  (3)强化高处坠落、模板坍塌事故预防措施情况。施工企业对照规范标准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预防高处坠落、模板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情况。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情况。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现场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4)加大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管力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租赁、安装、使用、施工总承包、监理和建设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和完善“一机一档”资料,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落实维修保养、组织定期检测等工作。各相关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测单位是否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检测质量水平。

  (5)重点项目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情况。是否强化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特别是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以及春季复(开)工、雨季汛期台风、夏季高温和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进、转岗一线操作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是否落实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等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配合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施工项目灭鼠和蚊蝇消杀活动等。

  (6)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是否扎实开展在建建设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责任;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7)严格施工扬尘防治监管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工地围挡设置、道路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喷淋设施、降尘设备、垃圾清运、物料堆放等扬尘防控的重点环节,有效落实企业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2、落实建设行业各方单位责任

  (1)落实建设单位工作职责。建设单位对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文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跟进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完善项目手续台账,按要求完成项目报建、招标备案,保障项目有证施工,完善施工、竣工备案材料,并按要求入档。

  (2)落实监理单位工作职责。监理单位是否充分发挥安全监理作用,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项目带班检查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落实施工单位工作职责。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是否按照专项整改行动各阶段要求,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是否制定培训计划,保证经费需求,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是否严格班前警示教育,实施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是否落实企业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演练等应急处置责任,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四、工作步骤

  从20xx年2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全面排查阶段。(2月至3月,“扫雷”行动)

  1、全面辨识风险和查找隐患。通过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2、全面梳理建立档案。各企业和在建项目部对辨识的风险应进行评估,明确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风险类型,实行分类分级,严格措施,有效管控。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按标准确定隐患等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档案,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确定的隐患等级,按要求上报,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使之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实行闭环管理。

  3、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在各企业和在建项目部自下而上地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基础上,重点制定风险分级的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同时对员工进行风险管控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二)集中整改阶段。(4月至9月,“清零”行动)

  1、严格整改标准。各企业和在建项目部要做好各岗位的风险辨识,并抓好隐患自查自改,对自查和监管部门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整改清单,立行立改、真改快改;同时,聚焦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对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精准发力,使隐患整改到位。

  2、严格挂牌督办。对排查出来列入整改台账的安全隐患,要实行分级管理。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一般隐患相关参建主体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预案“五到位”。

  3、严格“四个一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抽(复)查,对发现的`每一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格落实“五项措施”和停工整顿、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4、严格“五个一批”。清零行动期间,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停工整顿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项目。充分运用舆论工具,形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改高压态势,使得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5、隐患全面清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各在建项目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治理,对整改无望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在隐患清零过程中,该停的果断停,绝不含糊,绝不手软,使排查出的隐患真正清零到位。

  6、严格实施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未开展全面排查、未开展“五个一”活动的,要纳入诚信管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将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又不积极实施治理的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安全生产失信企业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12月)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扫雷”行动和“清零”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帐建立情况、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对已责令停工整顿的企业、在建项目逐一复查到位。

  2、树立标杆作出示范。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在全县培育1-2家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标准化施工示范企业,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全面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提升建筑业企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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