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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灾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更新时间:2024-08-04 16: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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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洪灾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洪灾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洪灾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篇1

  按照全省、全市灾后重建工作会议要求,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县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恢复灾后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握“民生优先、救急先行、统筹兼顾、安全第一、保护生态、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按照省委“四个全力抓好、一个全面加强”工作要求,树立民本意识、长远意识、项目意识,科学评估、系统谋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务求实效,切实做到灾后恢复重建与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与防止因灾返贫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统筹做好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商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二)工作目标。力争灾后1个月内完成重要受损市政设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抢通任务,保证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力争3个月内完成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除险加固和功能全面修复,恢复城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力争1年内受灾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

  二、加快重点领域恢复重建

  (一)市政设施恢复重建。坚持“先修复、后提升”,加紧修复受灾地区损毁水、电、路、气、通信、环保等市政设施,开展窨井、电线杆、危桥病桥、道路塌陷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确保灾区群众出行和饮水安全。统筹城镇防洪与内涝防治、水资源供给与水安全保障,系统推进排水防涝、蓄水空间、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重点实施排水管渠、排涝泵站等排水防涝设施工程,加快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二)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按照提档升级要求,有序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在充分保障交通运输需求和群众出行需要基础上,提升抗灾能力。建立健全交通应急体系,优化完善跨部门联动机制,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调度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三)能源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围绕“保用电、保用油、保用气”,全面开展电网设施受损评估、抢修重建,保障灾区生产 生活用电;改造油料储备设施,加强油品调度,保障供油基本稳定;抓紧完成受灾油气管道除险加固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用气稳定充足供应。对存在隐患的电网、油气管道风险点进行全面评估,按照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进行升级改造。

  (四)通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做好通信设施排查检修,加快推进受损通信基站、线路的维修、重建,确保满足灾区通信需求。全面提升灾害易发区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完善覆盖全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应急通信网络指挥系统和应急通信保障设备。

  (五)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以保障秋季开学和灾后无大疫为重点,优先做好水毁学校和医院维修恢复、设备器材抢修补充工作,确保正常教学、就医秩序。抓好损毁养老、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社会福利等设施修复重建,尽快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恢复正常运转。

  (六)加快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组织开展倒损房屋核查鉴定和隐患排查,摸底调查因灾倒塌和受损的房屋情况,逐户建档立卡。抓紧修复因灾损毁的农村供水设施和污水管网设施,加快已改农厕损毁情况统计和重建工作,做好损毁农村卫生服务站、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垃圾处理转运等基础设施修复重建。按照上级政策精神和绿色环保要求,提倡采用装配式建筑进行统建。

  (七)农田水利设施恢复重建。抓紧修复损毁的农村供水和各类闸、涵、桥等水利设施,确保防汛安全、饮水安全及农业灌溉等用水需求。认真分析现有防洪体系短板弱项,针对性实施一批骨干河道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加快实施平原洼地治理和低洼易涝农田治理项目,提升重点河道行洪泄洪能力和农田灌溉排涝能力。因地制宜组织补种、改种、抢种,加强肥水管理、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做好养殖场所消杀,强化畜禽免疫,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尽快谋划一批修复、改建、重建高标准农田和畜牧养殖、特色农业等项目,稳步提高灾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基本农田面积和粮食产能稳定。

  (八)工商业复工复产。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帮助受灾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对受灾严重且符合规定的企业,自20xx年8月起可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3个月。在财税、金融、土地、社保、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减轻企业、商户负担,帮助渡过难关。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不超过“20年有条件续期”的土地供应政策,鼓励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工业用地的土地供应政策。尽快在具备供应条件的工业用地中挑选一批土地,按照租赁方式或弹性年期方式研究供地方案,满足灾后重建企业的.用地需求,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加快土地消化盘活,按照“增存挂钩”机制要求,通过积极消化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释放更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各类灾后重建企业用地做好指标保障,确保项目用地落实到位。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开发满足个体工商户需求的信贷产品,积极开展走访宣传活动。推动重点项目复工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复工面临的交通运输、生产要素供给、设施修复等问题,计划开工重点项目要按期开工。恢复重建受损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灾区群众致富增收。

  (九)生态修复和防灾减灾。加快推进损毁的重点自然保护地、林地修复和重建,恢复正常保护管理能力和生态功能。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综合整治,消除污染隐患。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加强县、乡应急管理、应急救援“一队一办一库”建设,提升应急抢险救援装备配置和基层备灾能力水平,建立完善救灾储备物资调运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避难场所建设。

  三、有序开展灾后重建重点工作

  (一)迅速开展查险排险除险。全面开展以沙河综合治理与开发项目为重点的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建设。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当前急需除险加固的堤防工程、水闸工程、护岸工程要立即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度汛安全;暂无法及时处理的,要备足防汛物料,加强防守,制定切实可行的抢险预案,力保险情不再发展,待汛期过后尽快除险治理。对受灾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通信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除险和安全鉴定,分类修缮加固重建。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做好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完善综合防灾体系,做好汛前防汛抢险技术培训工作,为最大限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研判。

  (二)努力确保社会安定。保证生活常用物品供应,强化粮食及加工制品、肉、蛋、奶、蔬菜等应急供应,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大在建工程项目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整改力度,建立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制度,超前处置重大险情。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保障民众食品质量安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加工安全,排除生产、仓储、运输等环节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做好灾情评估。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准确的原则,积极配合上级联合调查组开展灾情调查,及时将自查结果上报,合理确定受灾区域范围、受灾损失等。采取县乡全面普查的方式,扎实做好城乡住房、非住宅用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源与生态环境、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灾情评估和统计。

  (四)分类制定政策。要根据灾害损失情况、环境和资源状况、恢复重建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研究制定恢复重建支持政策。发展改革、财政、金融、民政等部门及慈善机构在整合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市部门相关资金以及社会捐助等基础上,再着力争取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自然资源部门要着力保障灾后重建项目用地指标,加大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大贷款投放,提升对受灾地区“三农”、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受灾地区普惠小微贷款延期率和信用贷款占比,对受灾情影响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少服务收费等多种方式降低受灾企业融资成本。保险机构应集中调配查勘资源,建立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失业保险费率降低至1% 、工伤保险费率降低50%,政策延续实施至20xx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因灾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将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对受灾困难家庭中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xx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20xx元的求职创业补贴。税务部门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损毁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要加大对灾区有关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帮助受灾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民政部门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有效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捐赠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

  (五)科学编制规划。按照近期、中期、远期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十四五”专项规划,明确主要任务、具体举措和项目清单,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全县灾后重建整体规划。同时,各有关部门制定灾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农田水利设施恢复重建、防止脱贫群众因灾返贫、交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网络通信和电力领域灾后恢复重建等方案。

  (六)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库。坚持“项目为王”,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在水利防洪排涝设施、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通信设施、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动实施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省“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总投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不改变规模、不改变原线路走向、不新增用地的水毁水利、交通类修复项目,直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对选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优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项目用水用电用能。对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的项目,要加强政务服务保障能力,提高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加快审批进度,抓紧启动实施。

  (七)加快组织实施。将总体规划和各专项方案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重大事项及问题,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确需调整规划的按程序报批。各部门要按照规划体系明确的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具体举措,将每一项任务工程化、项目化,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加快各项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实施。

  四、实施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精准施策,扎实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重建美好新家园。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当好操盘手、盯住具体事,把大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有力、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商水县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严格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实施情况的督促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地方或部门进行通报或约谈。各部门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开展相关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关,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洪灾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篇2

  灾后恢复重建关系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是一项庞大系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据《焦作市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山阳辖区。山阳区为灾后恢复重建一般灾区。根据《河南省特大暴雨洪涝灾害范围评估报告》和《焦作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综合考虑灾害损失、重建任务等,我区恢复重建内容主要包括: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城市内涝治理、公共服务、产业恢复振兴、生态环境修复、应急管理等。支持政策适用于因灾损毁居民住房的修缮重建和水利、交通、教育等重点设施恢复重建。

  二、重建目标

  20xx年5月份,全面完成居民住房修缮加固和原址重建;20xx年汛期前,基本完成影响防洪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20xx年8月前,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居民住房。把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优先位置。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在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损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科学选址、集约用地,严格工程质量标准,确保灾区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1.维修加固。对房屋轻微受损或出现结构安全隐患的,经鉴定可以加固后继续使用的一般性损坏房屋,积极组织维修加固,消除危险隐患。对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加固后的住房确保达到居住标准。

  2.原址重建。对于完全损毁或者严重破坏、经鉴定后无法修复且影响公共安全的房屋,予以拆除重建。建立专门台账,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新建住房要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确保重建住房质量安全。

  (二)基础设施。按照远近结合、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原则,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水利设施。统筹水毁修复和能力提升、防洪排涝和民生保障,加快水毁工程应急恢复重建和防洪薄弱环节领域建设,系统开展重点河道综合治理。

  2.交通设施。按照“先通后固、逐步提速”的原则,全力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交通通畅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公路根据损毁程度,分批次推进农村公路恢复重建,推动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务质量恢复到灾前水平。

  3.市政设施。以功能恢复和保障运行安全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市政设施建设,20xx年6月底恢复到灾前水平。

  (1)提标修复道路桥涵等设施。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明患和隐患并重,全面排查城市道路、地下管网、地下停车场及地下通道、路灯供电等设施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项目台账,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修复方案,按照“一处一策”原则制定修复重建方案,做好加固、提升整治工作。排查现状桥梁防洪标准,改造不满足现行标准要求的桥梁,修复的桥梁标准不低于原有水平,重建桥梁执行现行建设标准的高值。

  (2)确保地下空间安全度汛。加强涵洞、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空间内部防洪排涝设计和设施建设,科学合理确定防洪标准,综合运用防、排、堵、截等措施应对洪水侵入。对地下商业设施、地下车库、市政管线、人民防空、地下仓储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提升排水防涝能力,确保安全。建立健全地下空间维护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防汛责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公共服务设施。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早恢复并提升城乡一体、普惠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

  1.教育领域。坚持“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原则,加快各类受损学校设施修缮、加固、重建,尽快恢复受损教育基础设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把学校建成安全牢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避难场所。

  2.文化体育。恢复重建受灾的城乡公共文化、群众体育等设施,加快黄龙山登山步道等项目建设,有效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需求。

  (四)产业恢复。坚持恢复重建和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在主要产业全面恢复基础上,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夯实产业发展支撑。

  1.农业领域。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修复田间道路、大棚温室等各类农业水毁设施,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长久发挥效益。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灾区基本农田面积和粮食产能稳定。及时排除田间积水,清除附着在农作物上的杂物,适期适量追肥,促进植株恢复生长。开展绝收地块农作物改种补种,实现能种尽种。加强病虫害防控,及时开展应急防治和统防统治。

  2.工业领域。深入实施“万人助万企”活动,落实减税降费等纾困惠企政策,加强水电气暖运和用工、资金等要素保障,推进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全面开展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受灾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四化改造”,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骨干企业整合资源,通过延链补链、产业援建、兼并重组等方式,修复产业链断点堵点,融入区域产业大循环。

  3.服务业领域。支持商贸业复工复产。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社区商圈等商业服务网点正常生产经营,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加强地下商场、商业街区防灾避难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疏散效率。加强价格日常监测,强化灾区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受灾区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流入市场。

  (五)应急管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健全全域化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灾害预警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灾种、全行业、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基层单位预案评估修订,分行业领域编制应急工作手册。优化简化应急预案为应急行动方案,制作应急处置流程图。按照“一区一案、一街道一案、一村一案”的要求,推进河道防御洪水方案、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本行业本部门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等修订工作,形成全市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综合应急演练。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结合灾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避难疏散演练。

  (2)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健全各类灾害事故快速响应研判制度,完善应急响应研判程序,分级分类制定应急指令,明确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主体、内容和启动条件。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指令,规范停工、停业、停学、停运、停课、停产和关闭地下空间、桥涵、隧道等应急措施,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融合广播、电视、户外显示终端、乡村(社区)大喇叭、手机短信等,及时将应急指令精准通知到户到人。

  (3)加快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水旱、气象、地震、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单灾种、历史灾害和承灾体风险普查,提高自然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和防范应对能力。

  2.应急救援能力

  (1)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组建地质灾害、水域、应急通讯等专业救援处置分队。支持街道、园区和企业结合实际建设专(兼)职救援队伍。

  (2)应急物资保障。设立区、办事处、村级物资储备点不低于64个,储备帐篷、棉被、棉衣、救生衣等不低于10种救灾物资,以及冲锋舟、抽水泵、移动执法终端、对讲机等不低于20种救援装备。

  3.应急组织体系

  (1)应急指挥调度。全面提升区级应急管理指挥中心效能,依托山阳区应急指挥平台,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协调公安、交通、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业主管等部门,实现多部门协同、前后方指挥部联动。定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研判。

  (2)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现有街道级应急委员会9个,应急委日常工作机构9个工作人员23名,各社区、村安全劝导站、安全劝导员和灾害信息员均已成立和人员配备到位。需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落实基层应急管理执法职能,整合安全生产、防灾救灾等职能,定期或随时召开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4.全民应急素质。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网站、短视频等多种渠道向公众传播灾害防御知识。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编制应急自救手册。积极发挥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手册的作用,组织专家编制通俗易懂的宣传页、口袋书、小册子,将防灾安全普及活动同“党员联户”“敲门入户”结合起来,确保防灾理念入脑,防灾知识入心。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应急处突专题培训,加强应急理论、预案管理、应急保障、风险管控、应急指挥、应急响应等知识学习与应用研究,强化实战指挥演练,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本领,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四、政策措施

  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各方合力,确保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资金筹措。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内项目资金总需求约1713.7万元,包括恢复重建类1028.9万元,能力提升类684.8万元。其中,水利领域恢复重建15万元,交通领域恢复重建506万元,应急领域恢复重建507.9万元,教育领域能力提升684.8万元。

  (二)财税政策。全区要积极创新筹资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恢复重建资金,广泛撬动社会资金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加强与国家、省沟通衔接,争取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统筹做好财政资金及其他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

  (三)保障措施。区灾后恢复重建专班要做好恢复重建任务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是恢复重建执行和落实主体,要建立与灾后重建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重建任务。要组织好恢复重建所需物资的生产和调运,确保物资供应高效、畅通、安全。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及时宣传灾后重建政策措施,深入挖掘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全力营造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本方案是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区直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执行,切实维护方案严肃性。区直有关部门可根据本方案,分别编制居民住房和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农林业、交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和文物、应急能力提升等专项方案,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

  (五)监督检查。强化恢复重建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恢复重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重要物资和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物资合规使用。对灾后恢复重建涉及的政策、资金和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认真履行项目管理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实行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和物资档案登记制度。及时公布灾后重建资金安排、物资使用、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洪灾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篇3

  近期,我乡镇遭受了严重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基础设施造成了巨大损失。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特制定本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一、总体目标

  保障民生:优先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包括临时安置、生活救助、医疗卫生等。

  恢复基础设施:迅速修复受损的.道路、桥梁、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正常运行。

  重建家园:科学规划,安全重建受损房屋,提升居民居住条件。

  生态修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提升防灾能力:总结经验教训,加强防洪设施建设,提升全乡镇的防灾减灾能力。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紧急救援与临时安置

  设立临时安置点:在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安置点,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服务。

  生活救助: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

  心理疏导:组织专业团队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受灾群众缓解心理压力。

  (二)基础设施抢修与恢复

  交通设施:优先抢修受损道路、桥梁,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通行无阻。

  电力通信:快速恢复供电和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和居民生活用电。

  水利设施:加固受损堤防,疏通河道,修复灌溉系统,保障农业生产用水安全。

  (三)房屋重建与修缮

  安全评估:对受损房屋进行全面评估,确定重建或修缮方案。

  科学规划:结合当地地形地貌和气候特点,科学规划房屋布局和建筑标准。

  政策支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受灾群众积极参与重建,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清理垃圾:及时清理河道、道路等区域的垃圾和淤泥,防止环境污染。

  植被恢复:在适宜区域植树造林,恢复植被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水质监测:加强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五)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完善预警系统:加强气象、水文等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灾害预报准确性。

  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注重舆论引导: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努力让受灾群众早日重返家园、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洪灾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篇4

  为迅速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关于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全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统筹安排、超前谋划,立足应急、着眼长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统筹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大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完成,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保障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出发点,抓紧恢复住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改善民生,达到“五有四服务”,即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柴烧;医疗卫生服务、饮食与文化服务、心理咨询服务、治安管理服务。

  (二)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在全面、准确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按期完成。

  (三)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广泛动员受灾群众积极主动开展抗灾自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政府依法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受灾群众给予必要帮助,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迅速开展。

  (四)注重恢复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新建住房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要科学选址,严格执行城乡建设规范,严把设计、施工、建材质量关,确保恢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整合项目资金,确保顺利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要与农户增收、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农村危旧房改造、贫困村整村脱贫等工作相结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近期要将各种过渡性安置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受灾群众能够温暖安全过冬。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经过全区半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做到受灾群众妥善安置,生产生活基本恢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时间安排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推进。

  (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准备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构,摸清洪涝灾害破坏底数,拟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工作方案和子方案;召开灾后恢复重建动员会,安排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阶段(x月xx日—xx月xx日)

  全区各级各部门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验收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组织检查验收工作组,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组织机构

  本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爱辉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爱辉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曹怀世兼任。

  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设立11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职责:

  (1)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综合协调和情况统计、督办指导等工作;

  (2)负责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等材料的起草;

  (3)及时向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总上报各乡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4)负责定期将汇总的综合信息转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重建办。

  (二)房屋恢复建设组

  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涝灾累计倒损房屋2405间涉及883户村民,其中,倒塌(严重受损)房屋548间涉及206户村民;一般损坏房屋1857间涉及677户村民。房屋恢复建设工作主要是完成统计鉴定、指导恢复建设和发放建房补助三项内容。

  (1)民政局、住建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损毁房屋进行分类统计并建立台账,按照要求上报省民政厅和省住建厅,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住建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损毁房屋毁坏程度进行认定和鉴定,根据房屋毁坏程度和村民意愿,把受灾民房重建与泥草房改造、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指导村民对受损房屋进行翻建或维修,完成房屋恢复建设任务,此项工作力争xx月xx日前完成;

  (3)民政局、住建局、农业局牵头,积极向上争取房屋恢复建设项目资金,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向上争取资金额度和本级财力,制定洪涝灾倒损房屋恢复建设补助办法,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发放补助资金,此项工作力争xx月xx日前完成。

  (三)交通设施恢复建设组

  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累计造成公路中断28条34次,损坏桥梁35座859.8米、涵158座、路面591公里、路基380公里、边沟76.2公里。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交通受损情况统计与鉴定、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中断道路抢修与恢复、受损公路维修改造与升级四个方面。

  (1)交通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受损公路进行统计鉴定,并按要求上报上级部门,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交通局负责制定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此项工作x月xx日前完成;

  (3)交通局负责,各乡镇政府配合,对受洪灾影响中断道路进行抢修,力争xx月初将28条中断道路全部实现临时通车;

  (4)交通局负责,发改局配合,积极争取交通设施恢复建设项目资金;交通局根据项目批复、资金到位和公路损毁情况,对受损道路、桥涵等交通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升级。

  (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组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累计损坏水库3座、堤防5段38.32公里、护岸10段9.9公里、水闸4座、塘坝4座、灌溉设施388处、灌溉井364眼、机电泵站2座、水电站1座、受损渠道22.73公里、排涝沟563.22公里、农田路1200公里、农田路桥涵663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受损设施的统计鉴定和上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恢复建设工作实施三个部分。

  (1)水务局负责对洪灾受损水利设施、设备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农业局负责对洪灾受损农田路、农田路桥涵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农开办负责对农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受损情况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以上工作各乡镇政府配合,8月30日前完成;

  (2)水务局、农业局牵头,农开办和各乡镇政府配合,制定农田水利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3)水务局牵头,发改局配合,积极争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按照项目批复、资金到位和实际需求进行水利设施恢复建设;由农业局牵头,财政局、农开办配合,积极争取农田道路恢复建设项目资金,以农民筹资筹劳为主、财政补助为辅,指导农民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农田道恢复建设,力争秋收前受损农田道路基本恢复通行能力;由农开办负责向上争取农业开发专项资金,对洪灾受损农业开发基础设施恢复建设。

  (五)内涝治理组

  职责:

  (1)水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负责内涝统计和上报,x月xx日前完成;

  (2)水务局牵头,农业局、农开办、各乡镇政府配合制定内涝治理工作方案,x月xx日前完成;

  (3)水务局牵头,农业局、农开办、各乡镇政府配合对受灾地区进行排洪、除涝、河道整治,推进排水沟、截流沟、强排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10月中旬基本完成排涝工作。

  (六)生产自救组

  职责:

  (1)农业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农业受灾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制定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方案,x月xx日前完成;

  (2)农业局牵头,农机局、农技推广中心等涉农部门配合,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农业生产,把农业受灾损失降到最低;

  (3)畜牧局、水产局负责组织受灾群众恢复建设受损畜禽圈舍、养殖池塘、网箱等设施,做好畜禽水产补栏工作;

  (4)农业局、畜牧局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做好灾后理赔工作;

  (5)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就业局等部门负责引导受灾群众发展林产经济、畜牧水产养殖和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力争农业减产,农民不减收。

  (七)救助安置组

  职责:

  (1)民政局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统计核实受灾人口、受灾程度,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受灾情况,制定救济资金发放办法,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发放;

  (2)民政局牵头,卫生局、人社局、社保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对有特殊困难的受灾群众,给予必要的医疗、生活保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3)民政局牵头,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对洪灾毁损房屋暂无住所的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集中安置等多种措施,确保灾民都有安身居住的'地方;

  (4)民政局牵头,工商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负责组织抗洪救灾捐款捐物等活动,做好捐赠物资的管理和发放,确保社会各界的爱心及时送到受灾群众手中。

  (八)信访维稳组

  职责:

  (1)信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负责受灾区域群众安抚,及时排查群众信访矛盾,制定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方案,落实信访问题包保责任,8月30日前完成;

  (2)信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负责对发现的重点信访问题集中梳理,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力争12月15日前完成;

  (3)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爱辉分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灾后恢复重建的行为,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九)资金保障组

  职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造成经济损失约6.18亿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重、资金需求大,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向上争取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保障资金安全三个部分。

  (1)由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争取工作;

  (2)由财政局负责,汇总各分项小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求,明确资金来源,根据各分项小组提出的项目建设紧要程度,结合区级财力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方案;由财政局负责筹集、调度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执行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摆资金,全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需要;

  (3)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十)宣传报道组

  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工作动态;

  (2)负责深入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推广灾后恢复重建的先进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做好与相关媒体沟通对接,适时报道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综合管理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六、工作机制

  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要高效务实,分工负责,团结协作,认真执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分工负责机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是本项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政策措施的'拟定、总体方案的制定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决策。各分项工作组负责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子方案,负责分项领域内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具体协调、落实,负责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分项工作组要求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包保帮扶机制。各包乡、包村处级领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实施方案和步骤,指导所包扶的乡镇研究制定本乡镇的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和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及时向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反馈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和存在的困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各包保单位按照包乡、包村处级领导要求,协助包扶乡镇和村屯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包扶村屯解决一些实事,为困难群众办一些好事;注意征求、收集来自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乡镇或区委、区政府。

  (三)会商会办制度。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初期实行周例会制度,研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后实行月例会制度,通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研究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筹备会议。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的中心工作,采取“三分三结合”的方式,即分类安置、分步实施、分级负责;一次性安置与过渡性安置相结合,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回迁安置与重建安置相结合。注重工作实效,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已成立了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单位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周内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子方案,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组织、细化分工,确保不出现受冻挨饿、疫病流行、流浪乞讨、群体信访情况。

  (三)积极筹措资金。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工作力度,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支持重点,积极向上汇报全区受灾情况,快速、高效拟定争取项目,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力向上争取救灾、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扶贫等各类项目资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缓解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压力。大力压缩办公费、交通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促检查。纪检委、两办要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查组,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恢复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全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出勤情况、靠前指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工作被动的,要启动问责程序;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渎职失职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区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灾区,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发扬不等不靠、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要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成功经验和重大成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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