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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更新时间:2024-10-27 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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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优选】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篇1

尊敬的各学校少工委:

  为进一步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激发少先队员光荣感,现就开展xx市xx区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争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争章项目

  20xx年度xx市xx区“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至二星章。

  二、争章时间

  “红领巾奖章”一星章,8月中旬完成。

  “红领巾奖章”二星章,8月底前完成。

  三、申报条件

  (一)“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至二星章

  “红领巾奖章”一星章由学校少工委颁发,个人一星章获得者要从获得本年级全部基础章的少先队员中产生。“红领巾奖章”二星章由区少工委颁发,区少工委研究制定评选方案,原则上须在本区“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获奖个人(集体)中产生(优秀大队可直接参评二星集体章)。

  (二)“红领巾奖章”二星章

  1.“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申报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2)自觉遵守《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争章达标成绩突出。积极参与“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讲解员”“校外实践营”“清明祭英烈”“少年军(警)校”“少年科学院”等各类少先队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

  (3)年龄在6至14周岁的中小学少先队员,获得“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荣誉。

  2.“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申报标准

  (1)扎实开展思想引领工作,“红领巾心向党”“学习二十大争做好队员”等少先队教育实践活动活跃,队员荣誉感强,“红领巾爱学习”中队全覆盖。

  (2)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所在学校成立少工委并按期召开少代会,落实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进课表,分批入队规范开展,红领巾、队徽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规范。各项重点工作录入少先队组织信息数据库并准确、完善。

  (3)大、中队辅导员配备到位,新聘任的大队辅导员为中共党员或优秀团员,学校每学期组织不少于1次的中队辅导员全员集中培训。重视校外辅导员聘任工作,每200名少先队员聘请不少于1名、中小学校每个中队聘请不少于1名,新聘任校外辅导员须参加岗前培训或在担任辅导员职务3个月内参加培训的制度安排,每年接受不少于1次少先队工作培训。

  (4)“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常态化开展。

  四、推荐名额

  个人一星章获章比例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的1/6,集体一星章的评选主要依据中队开展“红领巾奖章”活动成效、思想引领成果,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中队的1/6,个人和集体一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

  二星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集体数)的1%,个人和集体二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

  结合我区实际,此次争章申报名额分配:个人二星章600名,集体二星章大队15个、中队30个,区少工委将根据评审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最终认定。

  五、推荐要求

  1.推荐人选和集体要注意城市和农村、小学和中学以及学校之间类别覆盖,候选人还应考虑性别、民族等,原则上农村类别不低于推荐数量的30%,初中类别比例不低于推荐数量的.20%。同时,要注重从少先队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推荐。

  2.按照名额做好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资格审查,核实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各基层少先队组织要认真组织初评,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区少工委。区少工委将根据争章条件和名额,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过程中,各学校要认真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存在违规程序,将严格按纪律处分处理并取消参评资格。

  3.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队报队刊、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宣传栏等团队属阵地作用,对红领巾争章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尤其是面向家长做好解读,扩大活动影响力。

  4.“红领巾奖章”是我区少先队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和评价激励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动基层学校少先队组织,把争章活动与主题教育活动、日常队组织生活等有机结合起来。要整合资源,依托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不断拓展争章实践活动的项目和载体,组织少先队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内外争章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奖章的激励作用,建立与“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相衔接的少先队激励机制,使少年儿童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得到锻炼、展示风采。

  5.全区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原则上须从对应的“红领巾奖章”星级章获得者中推荐。

  xx市xx区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争章推荐材料包括学校少工委推荐报告,申报情况汇总表,推荐表以及候选集体1500字以内的事迹单行材料,获得“红领巾奖章”一星章文件,获得区级以上其他荣誉可附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加盖相应公章后送至区少工委办公室。电子版以学校为单位汇总,文件备注学校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上材料请于20xx年8月20日前报送。推荐人选(集体)中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原则上不再递补。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篇2

尊敬的少先队员们:

  为进一步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培养少先队员的爱国情怀和集体荣誉感,我校决定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激励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学校、家庭、社区的各项活动,争做新时代的好队员。通过定章、争章、颁章、护章的过程,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目标,发现自己的潜能,看到自己的进步,证明自己的成功。

  二、活动对象

  全体少先队员、预备队员。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本学期末,具体评选和颁奖时间将根据活动进程确定。

  四、活动内容

  1、设立多种奖章类别,包括学习章、劳动章、文明章、体育章等,具体奖章设置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少先队员发展需求而定。

  2、少先队员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相应的.奖章进行争章,通过参与学校、家庭、社区的各类活动,积极争取奖章。

  3、学校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对少先队员的争章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4、在活动过程中,少先队员应遵守活动规则,积极参与,勇于挑战,努力争取荣誉。

  五、活动要求

  1、各中队要高度重视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认真组织少先队员参与,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少先队员要积极参与活动,勇于挑战自我,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3、各中队要及时向学校报送少先队员的争章情况和活动成果,以便学校进行汇总和表彰。

  六、活动奖励

  学校将根据少先队员的争章情况和活动成果,评选出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中队,并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同时,优秀少先队员的争章成果将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希望全体少先队员和预备队员积极参与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新时代的好队员!

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篇3

尊敬的各位少先队员、辅导员及家长:

  为进一步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提升“红领巾奖章”的.含金量和激励作用,我们决定举办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引导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各项实践活动,培养少先队员的爱国情怀、集体意识、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激励他们争当新时代好队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自即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结束。

  三、活动对象

  全体少先队员及预备队员均可参加。

  四、活动内容

  1、争章类别:本次争章活动包括基础章、一星章、二星章等多个类别,具体章目将根据活动内容设定。

  2、活动形式:活动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知识竞赛、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

  3、评选标准:评选将依据少先队员在活动中的表现、成果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具体评选标准将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1、全体少先队员要积极参与活动,认真准备,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2、各中队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积极组织队员参与,做好活动指导和监督工作。

  3、家长要支持孩子参与活动,鼓励孩子积极表现,培养孩子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六、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将设立多个奖项,对表现优秀的少先队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将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请各中队辅导员将本通知及时传达给全体少先队员及家长,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活动期间,请各少先队员注意安全,遵守活动规则,保持良好的纪律和秩序。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活动,请提前向中队辅导员请假。

  希望全体少先队员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展现新时代好队员的风采!

少先队xx市工作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篇4

尊敬的各中小学校:

  根据《关于扎实开展“红领巾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及《丰都县20xx年中小学(园)德育工作要点》要求,特在20xx年“六一”期间,开展“红领巾奖章”等评选活动。现将我县20xx-20xx学年度“红领巾奖章”三星章优秀少先队员与集体,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先进集体”等类别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星章优秀少先队员与集体(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先进少先队大队、优秀少先队中队);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仅针对初二、三及高中年级)、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先进集体在全县中小学评选。

  说明:三星章只针对有少先队组织的义务教育学校。

  二、名额分配

  全县共评选三星章优秀少先队员500名,县级三好学生200名,优秀学生干部100名,优秀辅导员(班主任)100名,先进集体100个(其中三星章先进学校10个,大队10名,中队30个,班集体50个),共5个类别。

  三、评选条件

  (一)三星章个人及集体评选要求

  集体:三星奖章评比细则(评选对象: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少先队大队、少先队中队)

  1.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需在学校综合考核中获全县一等奖(或少先队考核进入前10%)。少先队大队需少先队工作在年终考核进入全县20%(或学校综合考核二等奖)。少先队中队按当年获二星奖章的少先队中队(或当年有被评选为县级及以上新时代好少年的中队)推荐(18个中队以下的每校最多推荐1个,18(含)至24个中队(含)之间最多推荐2个,24个中队以上最多推荐3个,40个中队(含)以上最多推荐4个;初中学校每校最多推荐1个。可不推荐)

  2.主要参考学校是否在全县具备示范带动作用,经团县委、教育团工委、县少工委联合审核,确认是否符合“三星章”推选条件。

  3.学校工作当年获乡镇(街道)及以上级别荣誉至少2次。

  4.凡经检查发现,未建立健全少工委组织、未建立相对规范少先队活动阵地、未按要求全童分批入队、未举行入(离)队仪式的集体,或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含大队、中队),当年暂缓评选集体三星奖章集体。

  个人:三星奖章评比细则

  1.原则上获得基础章10枚以上、特色章3枚以上;

  2.原则上参加各类活动获县级及以上表扬至少1次。

  (二)其他类别的.评选要求

  1.“三好学生”条件

  (1)品行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重庆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较强的自我教育能力。

  (2)学习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不断追求新知,独立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学科精神;积极参加小组合作学习,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身体好。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好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关心时事,具有为同学、为集体服务的奉献精神;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为人正直,遵章守纪,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抵制不良倾向;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执行中小学生《守则》、《规范》和《礼仪常规》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待人热情,工作扎实,责任心强,讲究工作方法,作风民主,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在班、团、小组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其优秀品质和事迹在校内具有重大影响。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课余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好以上。

  3.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及初高中班主任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先队(班主任)工作,为繁荣红领巾(共青团)事业,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强烈的奉献意识和敬业精神,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受少先队员(共青团员)的欢迎和爱戴。

  (3)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够认真研究和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理论,具有一定的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理论水平,在有益于少先队员(共青团员)身心健康成长的工作中有创新、有建树、成绩突出。

  (4)在辅导员(班主任)岗位工作截至本期结束满两个年度以上且目前仍在任上。

  (5)所带中队(班级)积极带头实施课改,班级文化、小组文化内涵表现突出。积极开展少先队(共青团)工作,能开展生动活泼的中队(团队)活动,定期召开中队(团队)主题队会,少先队员(共青团员)素质不断提高。

  (6)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经常深入班级、宿舍,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情况及生活实际,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关心学生的成长、健康,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的欢迎和好评,在年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4.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主任老师热爱教育事业,在工作中充满事业心、责任感。

  (2)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心学生,做好思想工作,成为学生的朋友,引导听党的话,做社会主义现代化接班人。

  (3)班级学生爱集体,有为集体争荣誉的精神,中队有集体与学生个人整合一致的奋斗目标,中队干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开展生动活泼的班级主题活动,定期召开班级主题班会,班级学生素质不断提高。

  (5)班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强,各科成绩明显提高。

  (6)全班同学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体育合格率在95%以上,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好,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达到上级要求。

  (7)班级综合考评成绩突出,名列学校前茅。

  四、填报要求

  凡推报的三星章优秀少先队员及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先进集体名单。

  ①以法人为单位用电子表格报送,报名表不交纸质材料;电子表格文件名称命名为:“XX乡镇(学校):20xx年度六一推荐名单”。

  ②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先进班主任按规定填写纸质材料上交。各单位严格按名额分配数量推荐,不得自行增加名额(民办学校由辖区教管中心通知)。

  五、上报时间

  各中小学校收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学习,公开评选标准,认真组织评选,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将评选结果于5月20日前纸质件上报县教委教育科306,电子档邮箱:xx。县教委汇总后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予以通报表扬(不颁发证书)。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篇5

尊敬的各年级组: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少工委相关工作安排,我校决定组织开展xx区“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争章活动暨xx市“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章章目

  1.“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

  2.“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

  二、争章条件

  1.争报“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的少先队中队需要获得“红领巾奖章”集体一星章(截至20xx年4月8日);争报“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的少先队中队需要获得“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截至20xx年4月8日)。

  2.政治引领有力。争报“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的少先队中队深入开展“争做好队员”主题教育队会、队课和主题队日活动不少于1次,争报“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的少先队中队不少于2次。

  3.组织育人有效。组织建设、基础队务规范,中队少先队文化气息浓厚;严格落实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课;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基础章设置合理,争章流程完整规范,队员参与率100%;争报“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的少先队中队与周边不少于1个街道(乡镇)、社区(村)或青少年宫少先队组织每学期共同开展1次活动;争报“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的少先队中队集体学习第六季“红领巾爱学习”全部网上主题队课并获得奖章。

  4.争报“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的中队辅导员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辅导员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争报“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的中队直接联系学校少工委正式聘任的校外辅导员不少于1名。

  5.实践活动丰富。开展多种多样的校内、校外少先队实践教育活动,与不少于1个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争报“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的中队,组织开展集体祭英烈、红色寻访等红色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争报“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的中队不少于4次。争报“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的中队不少于10%的队员担任“红领巾讲解员”;争报“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的中队不少于20%的队员担任“红领巾讲解员”,常态化开展志愿讲解。积极开展争做小小追梦人、节约小标兵、劳动小能手、创新小达人、环保小卫士等“小五年规划”“五小”实践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聚焦主责主业。各校少工委要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聚焦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工作主线,严格按照“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引导少先队员在追求一个个小目标的过程中,从小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朴素情感。

  (二)注重面向全体。星级章是“红领巾奖章”的荣誉进阶章,以教育引导更多少先队员和少先队集体积极追求进步为主要评选目标。各校开展“红领巾奖章”评选要充分考虑各个校区、各个年级少先队员的成长和进步。

  (三)加强结果运用。各校少工委要积极推动将争章情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少先队集体的争章活动开展情况与少先队评选表彰相衔接,各级少先队集体、少先队辅导员原则上须从对应的“红领巾奖章”星级章获得集体中推荐。

  (四)积极宣传典型。各校少工委要结合评选推荐活动,认真策划“红领巾奖章”争章、评章、考章、颁章等活动,并做好宣传,注意挖掘事迹突出、有代表性的典型,积极展示新时代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的风采。

  四、具体要求

  1.材料要求

  参评xx区“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的需报送公示证明、汇总表、推荐表(以上电子版和纸质稿同时报送)、其他佐证材料;参评xx市“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的需报送公示证明、汇总表、推荐表(以上电子版和纸质稿同时报送)及其他佐证材料(只需纸质稿)。

  2.推荐程序

  (1)各中队自愿参评

  (2)年级组内择优推选上报德育处

  (3)校长室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选上报区教育局。

  3.友情提醒:各位中队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务必严格把关,于3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德育处。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篇6

各学校少先队组织:

  “红领巾奖章”是少先队组织日常开展教育活动和评价激励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持续激励少先队员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按照《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要求和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台山市20xx-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9月-10月

  二、评选项目

  1.20xx-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

  2.20xx-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包括大队及中队)

  三、评选标准

  (一)“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

  1.主动了解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第三、四、五、六季“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队课,获得相应奖章。

  2.踊跃参加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获得20xx-20xx年度学校“红领巾奖章”个人一星章(截止20xx年8月31日),获得不少于4枚由学校颁布的特色章和基础章(获章时间为:20xx年7月至20xx年8月)。

  3.领取“红领巾讲解员”电子身份卡,20xx年以来到革命旧址、烈士纪念设施、博物馆等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开展志愿讲解不少于1次。

  4.20xx年以来参加校外红色寻访等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

  5.积极参加20xx年台山市“红领巾奖章”特色章争章活动。

  (二)“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大队)

  1.深入开展“xxxx”主题教育队会、队课和主题队日活动不少于2次。能按期组织每年一次的学校少代会。

  2.少先队组织建设好。队员自主性锻炼充分、充分发挥创造性,大队能按期组织每年一次的学校少代会。

  3.常态化规范开展争章活动,制定统一的`“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实施细则;定章、争章、考章、颁章、护章的过程评价公平、公正、公开;印制“红领巾奖章”集章卡或争章手册等,按要求每年颁发一星章并举行颁章仪式。

  4.大队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大队至少聘请1名校外辅导员。

  5.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校内、校外少先队实践教育活动,至少与周边1个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等建立常态化联系,20xx年以来组织开展祭英烈、红色寻访等红色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大队至少20%的队员注册担任红领巾讲解员,常态化开展志愿讲解。

  (三)“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中队)

  1.深入开展“xxxx”主题教育中队会、队课和主题队日活动不少于2次。集体学习第三、四、五、六季“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队课并获得奖章。

  2.少先队组织建设好。队员自主性锻炼充分、充分发挥创造性,中队能严格落实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

  3.动员全体队员积极参加“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布置争章园地,开展争章成果展示。积极组织少先队员规范开展“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评选。

  4.中队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

  5.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校内、校外少先队实践教育活动,与至少1个周边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等校外场所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组织开展祭英烈、红色寻访等红色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中队至少20%的队员担任红领巾讲解员,常态化开展志愿讲解;积极开展争做小小追梦人、节约小标兵、劳动小能手、创新小达人、环保小卫士等“五小”活动。

  四、推荐名额

  (一)市少工委根据各少先队员、少先队大队、少先队中队的数量比例确定各校推荐名额,请各校少工委认真做好“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个人(集体)推荐工作。

  (二)原则上,二星章参评个人个人(集体)须在本地区一年内的一星章获得个人(集体)中推选产生。个人(集体)二星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集体数)的30%。结合我市实际,本次评选规模个人二星章20xx名,集体二星章144个(大队9个,中队135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支持保障。各学校少工委要突出实践导向、体现过程育人,加强资源保障,充分考虑安全等因素,重视少先队员参与感受,确保争章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二)严格程序标准。请各学校于10月7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附电子版)报至团市委宣传部(电子邮箱:xxxxxxx@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少先队xx市工作委员会

20xx年9月21日

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篇7

尊敬的各中小学校:

  为树立和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结合《“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和《关于使用“红领巾奖章”章样图案规范开展争章活动的工作指引》,现将“红领巾奖章”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评选“红领巾奖章”基础章、特色章以及一星章、二星章、三星章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20xx年12月31日

  三、评选内容

  (一)“红领巾奖章”基础章

  “红领巾奖章”基础章由学校少工委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各年级具体争章种类、争章目标、工作流程、评价方式、颁章安排等。基础章章目共设红星章、红旗章、火炬章3个类别,其中红星章章目下设向阳章、传承章、立德章、立志章,红旗章章目下设梦想章、小主人章、团结章、健体章,火炬章章目下设奉献章、劳动章、勇敢章、节约章,各年级每学期至少开展3类基础章目下的各1种基础章争章,结合小学低年级、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年级年龄特点和分段目标,结合学期重要节日特点,递进开展争章活动。基础章可重复设置,年级基础章设定数量占年级全部奖章(基础章和特色章)数量的2/3及以上,结合每学期重要时间节点完成基础章颁章,学校结合实际,可印制“红领巾奖章”集章卡,按照全国少工委提供的标准式样,选择实体奖章或奖章贴纸、印章等形式,规范开展争章活动。

  (二)“红领巾奖章”特色章

  特色章是“红领巾奖章”的选修章,学校少工委根据工作实际,可融入原有奖章设置,自行制定章目和获奖标准,自行设定颁发周期进行评定,作为基础章的.有益补充。

  (三)“红领巾奖章”一星章

  “红领巾奖章”一星章由学校少工委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个人一星章获得者原则上要从获得本年级全部基础章的少先队员中产生,个人一星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的30%。集体一星章的评选面向中队,主要依据中队开展“红领巾奖章”活动成效和影响力、思想引领成果,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中队的30%。学校少工委可结合学校少代会等对获得“红领巾奖章”一星章个人和集体颁章,个人和集体一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

  (四)“红领巾奖章”二星章

  “红领巾奖章”二星章由学校推荐,区少工委颁发。原则上须在本学校最近一年内“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获奖个人(集体)中产生(优秀大队可直接参评二星集体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集体数)的30%。区少工委结合建队日活动,对获得“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个人和集体颁章,个人和集体二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

  (五)“红领巾奖章”三星章

  “红领巾奖章”三星章由区少工委颁发,并报市少工委备案。原则上须在本地区最近一年内“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获得个人(集体)中产生,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集体数)的20%。区少工委结合建队日活动,对获得“红领巾奖章”三星章个人和集体颁章,个人和集体三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争章方案

  学校少工委要高度重视“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要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确定各年级每年每学期具体争章种类、争章目标、工作流程、评价方式、颁章安排等,于20xx年9月13日前将“红领巾奖章”基础章以及一星章争章实施方案报区少工委邮箱。

  (二)严格推荐人选

  1.学校少工委要高度重视“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坚持标准,民主推荐,公平推荐,好中选优,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学校少工委要严格把好推荐对象的审定关,切实把事迹突出、社会反响好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特别要突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中的优秀少年代表,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加强集中宣传

  学校少工委要积极组织宣传,学校大、中队辅导员要指导少先队员参与争章,将“定章、争章、考章、颁章、护章”深入队员内心。用好学校宣传栏,开设专栏充分展示获得星级章的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的精神风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不断创先争优。

  (四)强化仪式激励

  学校少工委要注重仪式激励,举行庄重热烈、形式多样的“红领巾奖章”颁章仪式,鼓励家长参与,不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持续激发组织认同。

  (五)陪伴队员成长

  学校少工委要将获章情况作为岗位激励、实践激励、荣誉激励的重要参考依据。“红领巾奖章”个人章获章情况将作为推优入团的重要参考依据。“红领巾奖章”获章情况将作为选树全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篇8

尊敬的少先队员们:

  为进一步提升“红领巾奖章”的含金量,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现决定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争章活动旨在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引导少先队员们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听党的话、跟党走,从小学习先锋模范,长大后成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同时,通过争章活动,培养少先队员们的组织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少先队员的全面发展。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具体安排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活动对象

  全体少先队员,包括一年级预备队员。

  四、活动内容

  1、奖章设置:本次争章活动设置基础章、特色章和星级章三类。经过努力,达到一定的标准,即可获得相应奖章。

  2、奖章类别与标准:

  (1)基础章:包括接力章、梦想章、小主人章等,旨在培养少先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奉献精神、劳动意识和勇敢精神等。

  (2)特色章:结合学校实际和地域特色,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奖章,如黄河文化章、海洋探索章等,鼓励少先队员参与校外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

  (3)星级章:包括一星章、二星章等,根据少先队员在活动中的表现和综合素质评定颁发。

  3、活动形式:活动形式可以包括知识竞赛、能力展示、实践活动等,具体安排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活动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少先队员们要积极参与争章活动,努力争取获得更多奖章。同时,要遵守活动规则,尊重他人,展现少先队员的.良好形象。

  3、各学校要加强对争章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活动经验,为今后的类似活动提供借鉴。

  六、活动奖励

  对于在争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少先队员,将颁发相应奖章和荣誉证书,并在学校内进行表彰。同时,获得高星级奖章的少先队员将有机会参加更高层次的活动和比赛。

  希望广大少先队员们积极参与本次争章活动,展现自己的风采和才华。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培养新时代的优秀少先队员而努力奋斗!

少先队总部

20xx年xx月xx日

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篇9

尊敬的各位少先队员、辅导员老师:

  为进一步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激发少先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我校决定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引导少先队员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听党的话、跟党走,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同时,建立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

  二、活动对象

  全体少先队员。

  三、活动时间

  活动自即日起开始,至本学期末结束。具体争章时间将根据学校安排和实际情况而定。

  四、奖章设置

  本次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将设立多种奖章,包括基础章、一星章、二星章等。具体奖章设置和评选标准将根据学校安排和实际情况而定。

  五、活动要求

  1、各中队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少先队员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少先队员要积极参与争章活动,通过定章、争章、颁章、护章等环节,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目标,发现自己的潜能,看到自己的进步,证明自己的成功。

  3、辅导员老师要加强对少先队员的指导和帮助,引导少先队员正确理解奖章的意义和价值,积极参与争章活动,争取获得更高层次的奖章。

  六、活动安排

  1、学校将组织专门的培训会议,对辅导员老师和少先队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各中队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争章计划和方案,并报学校审核批准后实施。

  3、学校将定期对争章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中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其他事项

  1、请各中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争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按时上报活动总结和成果。

  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活动安排或取消活动的,请及时报学校批准。

  希望各中队和少先队员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共同推动我校少先队事业的发展。祝愿大家在争章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少先队大队部

  20xx年xx月xx日

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篇10

尊敬的各校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共xx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xx省“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和《xx市“红领巾奖章”实施方案》,发挥“红领巾奖章”在少先队组织日常教育活动和评价激励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结合我县实际,xx县少工委决定开展20xx年xx县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争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为工作主线,尊重少年儿童不同成长阶段的认知规律和行为特点,坚持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相统一,不断激发少先队员光荣感,引导少先队员在追求小目标的过程中接受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从小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朴素情感。

  二、争章标准

  (一)“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

  1.遵守队章,在少先队集体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主动为集体、为社会、为人民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红领巾爱学习”活动,在校内外“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中认真学习、努力实践,进步明显、表现突出;

  3.获得过“xx省成绩突出少先队员”“xx市成绩突出少先队员”,在各级“红领巾学院”学员实践活动中获评“优秀学员”,获得过“红领巾奖章”个人一星章的可予以优先推荐。

  (二)“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

  1.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积极开展少先队主题教育,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实效;

  2.大队能规范组织召开学校少代会;中队严格落实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课,用好省编《少先队活动》队员用书,组织开展好少先队活动;积极开展“红领巾爱学习”活动;

  3.选优配强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聘任校外辅导员;

  4.少先队组织的大、中、小队服务岗位设置完善,少先队员能通过岗位锻炼,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实践能力;

  5.获得过“xx省成绩突出少先队集体”“xx市成绩突出少先队集体”,获得过“红领巾奖章”集体一星章的可予以优先推荐。

  请各校少工委根据《20xx年xx县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个人和集体二星章推报分配表》做好个人和集体推报,经县少工委核定后,进行“二星章”的'认定和市级“三星章”的择优推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开展争章活动。“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是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重要载体,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工作,指导少先队员集章争章。

  2.严格标准,规范开展推报工作。严格落实《xx省“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和《xx市“红领巾奖章”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推报工作,确保推报材料客观真实。推报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要在所在学校进行公示。

  3.争取支持,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各校要将“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融入少年儿童在少先队组织成长的全过程,将少先队员和少先队集体的争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级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指标。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篇11

尊敬的各位少先队员及辅导员老师:

  为进一步培养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激励他们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听党的话、跟党走,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我们决定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进一步激发少先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他们的爱国情怀、集体荣誉感和个人荣誉感,同时增强少先队员的组织归属感,引导他们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

  二、活动时间

  活动自即日起开始,至20xx年xx月xx日结束。

  三、活动对象

  全体少先队员及预备队员。

  四、活动内容

  1、奖章设置:本次争章活动设立基础章、特色章和星级章三类。基础章为每位少先队员必须争取的奖章,特色章和星级章则根据少先队员在活动中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评定。

  2、实施程序:少先队员需在学校、家庭、社区等多个场合积极参与活动,通过完成任务、展示才能、志愿服务等方式,争取获得各类奖章。各中队辅导员将负责记录少先队员的争章情况,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汇总。

  3、评选标准:评选将注重少先队员的综合素质和表现,包括道德品质、学习成绩、活动参与情况、志愿服务等方面。同时,将结合少先队员的争章情况和班级、学校的综合评价进行评选。

  五、活动要求

  1、各中队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少先队员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少先队员要积极参与活动,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特长,争取获得更多奖章。

  3、活动过程中要注重安全和秩序,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中队将对活动进行总结,评选出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中队,并进行表彰。同时,将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和不足,为今后的活动提供参考和借鉴。

  请广大少先队员和辅导员老师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共同为培养新时代的优秀少先队员而努力!

少先队xx市工作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篇12

尊敬的各学校少工委、街镇社区少工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xx市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以及市少工委关于开展20xx-20xx学年xx市红领巾奖章的统一安排,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决定开展20xx-20xx学年xx市红领巾奖章xx区“三星章”争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xx市xx区委员会

  xx市xx区教育局

  少先队xx市xx区工作委员会

  二、获章标准

  (一)少先队员“个人三星章”标准

  争得区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的三年级至九年级少先队员(出生年月应在20xx年6月1日以后),并符合以下标准:

  1.信念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志向远大。从小树立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志向,传承红色基因,有较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时刻准备着的使命感;

  3.品行优秀。从小学习做人,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规则意识,在少先队员中有较强的表率作用。成为注册“红领巾讲解员”,积极开展各类讲解、宣讲活动。积极学习20xx年9月起各期“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队课;

  4.勤练本领。在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勇于创造、勇于实践方面有具体突出表现,积极参加少先队主题实践和“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锻炼强健体魄,能够主动带动身边少先队员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积极参与社区报到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5.争章积极。积极参加“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至少获得本年级三大类基础章(“红星章”“红旗章”“火炬章”)各一枚;

  6.五年以内获得过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授予的市级及以上荣誉,以及争得“个人三星章”及以上星级章的队员,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

  (二)少先队集体“三星章”标准

  争得区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的三年级至九年级的少先队大、中队,“全国红领巾中队”创建备案中队,社区混龄小队,并符合以下标准:

  1.“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大队)

  (1)政治引领有力。重视传承红色基因,持续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以中队为单位认真学习20xx年9月起各期“红领巾爱学习”。队员积极注册“红领巾讲解员”,开展各类讲解、宣讲活动。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运用争章载体扎实开展分批入队、星级章、推优入团等工作,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2)组织建设规范。定期召开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所在学校少工委健全并发挥重要作用,中、小队组织健全,少先队小骨干规范轮换,建立党组织定期研究、有效领导少先队工作的体制机制;

  (3)实践活动丰富。持续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拓展校外实践阵地。常态化规范开展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实践性、社会性较强,少先队自主性发挥较好。队员积极向社区报到,踊跃参与社会实践类少先队活动;

  (4)基础队务规范。严格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举行入队仪式、离队仪式等少先队仪式。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等少先队阵地建设规范、特色鲜明、利用率高;

  (5)辅导员队伍健全。突出政治标准,配齐配强大、中队辅导员,聘任校外辅导员。大队辅导员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定期开展辅导员学习培训、工作研讨,辅导员履职能力强。主动落实辅导员相关政策文件,辅导员职称待遇、考核激励等有保障;

  (6)获得过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授予的市级及以上荣誉,以及争得“集体三星章”及以上星级章的大队,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

  2.“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中队)

  (1)政治引领有力。主动传承红色基因,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中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氛围浓厚。以中队为单位认真学习20xx年9月起各期“红领巾爱学习”。队员积极注册“红领巾讲解员”,开展各类讲解、宣讲活动;

  (2)组织健全活跃。中、小队组织规范设置,积极参加各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争创红领巾中队,主动开展丰富的中、小队实践活动。中队角等少先队阵地建设好,少先队文化气息浓厚,规范开展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

  (3)队员光荣感强。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用好“红领巾奖章”等激励载体,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少先队小骨干规范轮换,小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全员获得本年级所有基础章,积极参与本年级特色章(校本章)争章活动;队员积极向社区报到,踊跃参与社会实践类少先队活动。

  (4)辅导员素质过硬。中队辅导员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具有较强的研究思考能力。中队辅导员的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学校中队应聘有校外辅导员。

  (5)获得过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授予的市级及以上荣誉,以及争得“集体三星章”及以上星级章的.中队,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

  3.“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社区混龄小队)

  (1)注重政治引领。队员认真学习“红领巾爱学习”,队员积极注册“红领巾讲解员”,开展各类讲解、宣讲活动;

  (2)组织健全活跃。小队组织完善合规,队员有活力、凝聚力强。小队服务岗位设置完善,鼓励小队长岗位轮岗制,小骨干积极参与小队管理的岗位服务。队员积极参加红色寻访、宣讲、红领巾议事会、社区微治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技创新、公益志愿等社会实践活动。

  (3)队员光荣感较强。队员积极向社区报到,结合属地和学校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少先队社会实践活动。在章目设置完善的社区,队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类特色章争章活动。

  (4)辅导员配备完善。校外辅导员规范配备,热爱少先队工作,鼓励小队成员家长轮流担任校外辅导员,指导队员设计、组织、开展社区少先队活动,活跃度强、创造性好。

  (5)获得过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授予的市级及以上荣誉,以及争得“集体三星章”及以上星级章的社区混龄小队,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

  三、争章名额

  (一)“个人三星章”名额

  根据《xx市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20xx-20xx学年xx市红领巾奖章xx区“个人三星章”设470个,各学校少工委按分配名额等额上报(详见附件),其中,“个人三星章”名额多于3个(包含3个)的学校推荐的少先队员中,学校大队委员会成员不多于40%,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分别不多于50%、30%。

  (二)“集体三星章”名额

  根据《xx市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20xx-20xx学年xx市红领巾奖章xx区“集体三星章”设校内大队10个、校内中队50个、校外中队13个、社区混龄小队24个。其中,“集体三星章”校内大队和校内中队由各学校少工委结合实际,自荐参评;“集体三星章”校外中队和社区混龄小队由各街镇社区少工委结合实际,自荐参评。

  四、实施步骤

  (一)推荐阶段:各学校少工委和街镇社区少工委应根据《xx市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比例要求,认真开展“一星章”“二星章”争章活动的开展,根据相关争章情况,扎实推进“三星章”争章活动,并及时上报推荐材料。

  (二)审核阶段:由区少工委组建工作组,对各学校少工委和街镇社区少工委推荐上报的“三星章”个人和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及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少工委通报“三星章”争章结果,并择优推荐参加20xx-20xx学年xx市“红领巾奖章”四星章争章活动。

  (三)颁章阶段:区少工委将于20xx年“六一”期间颁章。

  五、工作要求

  各区应在扎实推进“红领巾奖章”基础章、特色章争章活动全覆盖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认真开展星级章争章活动。

  (一)严把争章标准

  各区少工委在推荐过程中,应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重点衡量拟推荐对象的政治品质、实践表现,对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严格把关,并关注人选在网络上、居家学习期间的行为表现。要注重评价相关个人、集体在少先队组织建设和开展少先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确保推荐对象符合争章标准、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严格推荐程序

  各区少工委应制定星级章争章活动区级工作方案,指导校内外少先队组织按相关标准和要求,经民主推荐、综合考察、集体讨论、单位内公示等程序,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各区少工委应组建星级章争章活动工作小组,认真指导争章活动开展和相关审核把关,并开展区级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中要注重体现广大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的意见,确保好中选优。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少先队组织应严格按照争章标准和规定程序推荐个人和集体,推荐对象如有弄虚作假、隐匿或谎报身份、事迹等行为,将立即取消争章资格。推荐单位如存在不严不实现象,将被取消参加下一年度参与三星章争章活动的资格。

  (四)注重结果运用

  各级少先队组织应把少年儿童参与“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的情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争章结果作为少年儿童入队激励以及少先队员入团激励、岗位激励、实践激励、荣誉激励的重要参考,实现少先队组织教育与德育教育的深度融合,同时做好选树典型的宣传引导,发挥“红领巾奖章”的激励作用,不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五)其他要求

  1.个人星级章争章活动的开展应兼顾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男女比例、队干部与队员,适当考虑对优秀的少数民族、残障少先队员及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行覆盖,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

  2.星级章争章活动应以通报的形式公布争章结果,不在争章活动开展全过程中使用“表彰”“评选”“评比”等类似表述。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通知 篇13

尊敬的各小学、初中少先队组织:

  为落实《中共xx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促进我县“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全面、规范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红领巾奖章”争章章目

  (一)20xx年xx县“红领巾奖章”个人(集体)二星章

  (二)20xx年xx县“红领巾奖章”特色章——“防溺水红领巾志愿者”章3.5万枚

  (三)20xx年xx市“红领巾奖章”个人(集体)三星章

  (四)20xx年广西“红领巾奖章”个人(集体)四星章

  (五)广西“红领巾奖章”特色章:

  1.“防溺水红领巾志愿者”章251枚(实体章);

  2.“石榴花”章251枚(实体章);

  3.“红领巾壮苗章”(仅印章)。

  二、“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推进步骤

  (一)学校少工委组织开展一星章评选(4月-7月5日)

  1.学校少工委制定本校“红领巾奖章”活动方案及一星章评选方案,组织少先队员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审核确认少先队员基础章、特色章考章结果,按照一星章评选标准和比例要求完成一星章的评定、颁章工作。

  2.个人一星章获得者从获得本年级全部基础章的.少先队员中产生。个人一星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获得本年级全部基础章的少先队员数)的30%。集体一星级章面向中队组织,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中队的30%。

  (二)县级少工委组织开展二星章评选(7月6日-7月25日)

  1.学校少工委推荐二星章候选人(集体)至县级少工委,县级少工委评审、公布,最终评定结果、颁章。

  2.二星章须在全县一星章获奖个人(集体)中产生(优秀大队可直接参评二星集体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集体数)的30%。

  (三)市级少工委组织开展三星章评选(8月1日-9月30日)

  1.市级少工委统筹本地市三星章评选工作,建立三星章评选机制,结合地区实际制定获章标准,县级少工委根据要求进行三星章候选人推荐至市级少工委,市级少工委经评审、公布最终评定结果、颁章。

  2.三星章须在本地区当年“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获得个人(集体)中产生,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集体数)的20%。

  (四)广西少工委组织开展四星章评选(10月20日-12月10日)

  1.推荐的四星章候选个人(集体)产生流程要符合一星到四星逐级产生的比例要求。根据全国少工委《“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四星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当年三星章获得个人数(集体数)的10%。

  2.获得上一年度四星章的个人(集体)原则上不再推报。

  3.市级少工委将四星章个人候选人(集体),提交至广西少工委审核。广西少工委根据各地市推荐的四星章候选人(集体)资料情况,经审核、公布最终评定四星章获得个人(集体)。

  4.广西少工委确定颁章名单后,将四星章获得个人(集体)奖章(奖牌)寄送至各市少工委,由各市寄送至县级少工委,发放至各中小学校。各市、县级少工委或中小学少工委择期举行颁章仪式。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全面活跃。各学校少先队组织要动员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到争章活动中来,使少先队员在参与评选活动的过程中切实增长才干、得到锻炼、不断进步。

  (二)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各级少先队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负责,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按照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确保选树的典型质量高、示范效果好、带动作用强。要确保上报内容真实,不能弄虚作假,坚决杜绝指定推荐候选人等现象。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精心策划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前期宣传、过程展示、结果发布和后期追踪,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红领巾广播站等具有少先队特点的宣传阵地的作用,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展示当代少年儿童的优秀道德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四)材料报送。请各乡镇(街道)少先队总辅导员整理汇总本乡镇(街道)的评章材料,并严格按各时间节点报送至xx县少工委邮箱xx。

  未尽事宜,请与团县委学校少年和权益部联系,联系人:xx;电话:xx。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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