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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06-30 01: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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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1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部署,加快推动全镇工业(产业)园区高质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根据省、市、区级关于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等文件要求,结合罗溪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力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布局规范化、检查标准化、管理精细化、处置流程化”的防控体系,推动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园区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把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作为产业转型升级主战场,加快园区标准化改造,实现工业园区发展质量与消防安全“双提升”。按照“三统”“三个一批”(“统一建设、统一出租、统一管理”;关停取缔一批、整顿提升一批、入园入区一批)等模式,将位置相邻、产业趋同、规模体量小和发展滞后的产业集中区连片开发、整体改造提升,尽快淘汰一批工艺落后产业、重大隐患企业,为全方位推进泉州高质量发展超越和加快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重点任务与举措

  (一)建立健全园区消防责任

  1.严格落实责任。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加强对园区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园区所在村负责管理工业企业集中园区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各村委会

  2.坚持规划先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时,要明确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向,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严格执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消防装备在内的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工业园区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实施。对于已建工业园尚无消防专项规划的,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的,应及时补充编制规划,并按照“适度整改、全面完善、重点防范”的原则,增建、改建、扩建消火栓、消防通道、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切实满足突发火灾时救灾需求。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委会

  3.加强源头把控。在研究制定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工程建设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风险,不得制定与消防法律法规相冲突、影响园区消防工作发展的政策规定。对已建成园区存在未经消防审批等历史遗留问题,要通过补办手续、开展评估、技改补强等措施统筹解决。对园区内的建设工程,要严格落实消防行政审批,申报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等审批手续。园区管理单位和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在企业入驻前完成入驻建筑消防审批手续,杜绝“先天性”隐患,为招商引资提供良好的消防硬件保障。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委会

  4.强化部门联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对不符合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农业农村办公室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经济发展办公室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要提出有利于消防安全的政策措施,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产业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强化消防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设防等级,严格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相关工作,要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纳入日常监管,督促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杜绝园区建设工程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委会

  (二)积极推行园区标准化治理

  5.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火灾隐患治理深度融合,围绕“不起火、不亡人、不扩大”目标,聚焦盲目招商不设防、隐患治理不精准、危化品管控不到位和安全管理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够、安全操作规程不守等关键环节,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6.着力解决“一厂多租”管理问题。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公司化运作”管理模式,园区管理单位应落实出租分租安全主体责任,组建园区消防管理+应急处置“两个团队”,按照产权、业态或区域推行“管理团队+企业”的“网格包保责任制”,健全分级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积极引入专业的园区运营公司,建立完善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艺安全等全过程的管理标准规范,探索建立出租分租信息管理平台,切实补齐企业风险识别和管控、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预案和处置等短板。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7.积极发挥社会化管理手段。积极推行专家检查、购买消防安全服务等工作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防综合治理,完善社会化力量开展企业管理、安全生产互助互查、园区自治管理等措施。推广“保险+消防”监管服务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参与管理,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多样化管理手段,实现有效动态监管。要树立园区整体安全风险意识,对于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做好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防止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三)统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8.提升连片区域本质安全。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综合研判本地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特色产业消防安全现状,深入分析火灾规律特点,突出安全隐患相对集中区域和火灾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将位置相邻、产业趋同、发展滞后和规模体量小的产业集中区连片开发、整体改造提升,实现安全发展、集聚发展。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9.提升小散企业本质安全。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重点整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低小散”“脏乱差”小作坊小企业,严格整治标准,坚持堵疏结合,落实“三个一批”,出台产业升级政策,建立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业、重大隐患企业。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10.提升工艺环节本质安全。大力实施标准小微工业园区建设,及时淘汰危及消防安全的工艺、设备,推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安全布局、生产工艺“双改造、双提升”。对鞋材企业等用于烘烤、照射等危险工段要严格实施“硬隔离”,树脂工艺品企业要按照《关于加强树脂工艺品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生产原材料的存放管理要求,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四)提升综合应急保障能力

  11.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根据园区分类,依法按标准建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力量,配备消防车、消防泵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承担初期火灾扑救处置任务。结合入驻园区企业生产工艺、产品以及原料的火灾危险性,每家企业均要配备必要的器材,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要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园区企业之间的联防协作能力。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12.建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针对工业园区灾害事故特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障,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应急反应处置和与消防救援队伍联勤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为科学、及时、高效处置灾害事故提供强有力的联动保障。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13.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泉政办〔20xx〕50号),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平安农村”创建等,建设消防供水、消防器材配置点、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专项推进机制。要将此行动方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方案,逐项分解细化任务,实施清单管理,明确责任措施,定期调度推进,跟踪督办落实。

  (二)分批推进,密切配合。结合《洛江区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发展目标,按照“规划先行、示范带动、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园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同“十四五”消防规划、乡村建设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行业、产业火灾特点,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碰头会商、协同配合、协调联动,建立互通共享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和载体,深入宣传开展园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板报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2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xx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xx〕23号)要求,确保我区火灾隐患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顺利实现摘牌销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园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堵塞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监管漏洞,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从即日起至20xx年11月20日,对龙湾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环境进行全面整治提升,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工业园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工业园区的生产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坚强的消防安全保障。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同志、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协调解决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太平镇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治工作责任人,制定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工作职责

  太平镇、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87号)、《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和《清远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清府办〔20xx〕1号)等要求,切实履职,进一步推动工业园区内各类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减少和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五、整治内容

  (一)严查违章搭建问题。严格落实仓库与厂房之间的防火分隔、生产部位与住宿部位的防火分隔。打击工业园区内各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严禁各类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章搭建致使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的场所要坚决予以惩处,并责令相关单位迅速拆除违章建筑,直至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杜绝违规住人问题。太平镇要摸清工业园区内“三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底数,做到责任到人,确保“不漏一间、不少一户”,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搬迁违规住宿人员,督促有关单位、场所落实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强化消防安全改造。太平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督促有关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同时加强消防栓、消防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消防车通道、消防给水等畅通无阻。要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设备不全和消防通道堵塞的单位要督促其迅速进行改造;对电镀企业内部平面布置不够合理,存在疏散通道、办公场所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要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确保符合日常消防安全要求;对多层厂房存在一栋厂房不同楼层分别由不同电镀企业承租的,而消防管理又分别由各自企业负责的',要明确相关企业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能够及时、到位。

  (四)确保用火用电安全。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及电气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企业违章违规使用电气行为,重点规范工业园区供用电行为,督促用电企业遵守安全规范用电要求。对工业用电与居住、生活用电进行改造,分开设置,分开配电,重点整治违规动火、电焊,电线严重老化、乱搭乱接,未安装防漏电开关等问题。督促供电部门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用火用电的安全检查,对用电行为违反安全规定、存在安全隐患和电源配置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惩处。聘请有资质电工对园区内的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并形成报告备案。

  (五)提升人员消防素质。结合工业园区的特点,抓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一是要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园区各企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二是要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园区各企业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机构、人员、处置程序和措施,定期开展演练,单位员工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三是要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各园区企业员工要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疏散程序,建筑物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四是要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园区各企业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语,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六)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加大针对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力度,广泛运用宣传单张、液晶显示屏、标语横幅等载体,在重点生产厂房、仓库悬挂安全操作要求及警示说明告示,在园区内设置应急广播,发生火灾情况下有效引导人员逃生自救和疏散,日常播报消防安全提示,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七)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按要求建设市政消火栓。工业园区内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道路设置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米,每个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150米。二是要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业园区要按照《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29号令)和《广东省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粤公通字〔20xx〕117号)要求,落实人员、营房、器材装备等,建立和规范工业园区专职消防队建设,切实提高工业园区消防站的火灾扑救能力。

  (八)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推动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提高企业火灾预防监测能力。依托龙湾工业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广运用社会单位管理平台、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移动执法终端;推进高危单位、重点单位消防设施物联网建设,集成建立清新区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

  太平镇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对工业园区的企业调查摸底工作,摸清企业的底数和现状,建立整治台账,在此基础上,根据综合整治的任务、目标和内容,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并抓好动员部署,层层落实。

  (二)全面整治阶段(7月21日至11月10日)。

  太平镇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逐个单位填写《工业园区消防巡查登记表》和《消防安全管理承诺书》,深入有序推进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督促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重拳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20日前)。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本工作方案,对照整治标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龙湾工业园开展整治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将提请清远市政府进行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太平镇要充分发挥在消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各项任务取得成效,确保顺利摘牌销案。区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太平镇要定期向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龙湾工业园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检查整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委、政府责任制,明确属地责任,太平镇领导班子要实行分片督导,督促片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落实,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主管的行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消防隐患整治工作舆论宣传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利用各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强大合力。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3

  今年以来,闽侯县各工业园区火灾频发。其中,厂房发生火灾9起,仓库发生火灾5起,占全县火灾总数28.85%。尤其是6月14日,青口镇旗山北路6号晨鸿泰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500平方米,经济损失近百万元。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工业园区火灾防控措施,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原则,以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口投资区为重点,全方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提高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闽侯县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林坤泉常委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务副主任林坤荣、青口投资区党工委副书记谢建平担任。组员包括:应急局、消防大队、公安局、住建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供电公司各一位分管领导。

  三、行动时间及整治范围

  (一)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25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工业园区企业、厂房(仓库)。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规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情况;

  (二)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消防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

  (三)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四)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硫散通道的数量、宽度和设置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19日至6月30日)

  制定全县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并充分利用媒体,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20日)

  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辖区内工业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清单;对排查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21日至9月25日)。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县政府将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结果子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領导。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规章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督促园区内有关企业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履行各项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妨碍、阻止正常的`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各乡镇(街道)、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单位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二)严格执法,强力整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园区内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全面掌握消防安全状况,从严整治消防违法违规企业,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组织对未批先建、未批先用的项目和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未经审核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且整改难度较大的单位,要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对历史遗留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全面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措施和责任人,强力推进整改。

  (三)落实责任,严格实施消防监督和管理。

  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是经济发展的保障,必须在项目落地和日常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各单位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县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对企业严格监管、从严执法。住建局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消防设计、验收备案,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健全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整治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

  (四)因地制宜,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青口投资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对符合建设专职消防队条件的企业,督促其尽快建成专职消防队;对确实有困难的,可采取政府与企业合建、企业和企业联建等形式建设专职消防队或小型消防站,按标准配备相关消防车辆、器材和装备,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要加强工业园区企业志愿消防队建设,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开展火灾扑救及应急处置训练。县消防大队要加强与工业园区企业的协作配合,修订和完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针对性的协同演练,加强交流,提升联合作战效能,提高灾害处置能力。

  各乡镇(街道)、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10月1日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邮箱:xxxxxxxxxx@qq.com)。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本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及《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宝山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宝山工业园区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秉持“两个至上”,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充分发挥政府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主导作用、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和社会力量协作的积极作用,基于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发挥社区安全隐患指数平台和动态隐患清零工作机制作用,建立以园区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模式,推动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运作机制,不断深化隐患协同清零,实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联勤协作、闭环治理,切实打通基层消防治理工作“最后一公里”。

  二、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机构

  (一)宝山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宝山工业园区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党工委书记黄志刚、管委会主任刘惠斌担任组长,全面统筹协调基层消防综合治理工作。城运、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祝铭东为常务副组长,并作为园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主要责任人。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宝工投、城开发综合管理部、建设管理部、投促招商部、企业服务部,上海xx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上海xx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xx实业有限公司、上海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xx未来产业园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上海xx新业坊城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组成。

  (二)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宝山城市工业园区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由xxx、xxx、xxx兼任,负责日常各项事务,配置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和消防安全网格巡查队伍,明确相应工作职责。

  三、工作职责

  (一)宝山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园区消防安全工作,下设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南区与北区综合管理部,具体承担南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委会议,报告辖区消防火灾事故情况,研究分析当前安全形势,提出重要举措。

  2.制定辖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

  3.督导、核查辖区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消除情况。

  4.对消防委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抄告。

  5.完成区消防委(消防委办)下达的专项工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具体负责实施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落实本地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动员部署、沟通协调、情况汇总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2.及时向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经消防安全委员会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

  3.结合社区安全隐患指数和动态隐患清零情况,实时掌握本地区消防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并提出对策,辅助消防安全委员会决策。

  4.健全完善火灾隐患处置流程,实现火灾隐患闭环管理,积极推广应用“互联网+基层治理”智慧消防设施设备,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5.检查、指导、督促住宅物业、社会单位等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6.分级分类将高层民用建筑、“三合一”场所、厂库房、规模型租赁用房、建筑工地、易燃易爆场所、地下空间等各类监管对象纳入城市网格化巡查、治理范围,落实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任务,督促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7.组织、发动网格巡查员、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志愿者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

  8.根据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四、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一)火灾隐患网格化排查机制

  将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纳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综治等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建立三级网格化排查模式,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明晰各级工作人员及消防工作职责和重点检查内容标准,构建全覆盖的常态化消防检查巡查体系。

  1、第一类

  排查对象:住宅小区等场所。

  排查主体:社区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开展巡查,并加强对居民住宅内重点人群的上门防火提示,确保每月全覆盖一次。

  排查重点:对住宅小区重点检查地下室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生命通道、群租以及非法燃放、储存烟花爆竹等火灾隐患风险。

  2、第二类

  排查对象:街面、沿街商铺、小型商业用房等场所。

  排查主体:园区巡查人员每日开展巡查,同时负责进社区巡查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确保每月全覆盖一次。

  排查重点:对“三合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等隐患问题,重点排查场所内擅自搭建阁楼和设置床铺,擅自采用可燃材料搭建临时建筑等火灾风险。

  3、第三类

  排查对象:规模型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重要建筑、地下空间等单位场所。

  排查主体: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开展检查,确保每半年全覆盖一次。

  排查重点:在落实街面、沿街商铺、小型商业用房等场所检查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检查单位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执行情况,消防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有效、安全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用火用电等管理情况,重点发现存在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和用途、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停用消防设施设备、明火施工作业等可能引发较重事故后果的火灾风险因素。

  (二)火灾隐患闭环协作处置机制

  1.规范处置流程。

  依托宝山工业园区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由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建立基层消防综合治理协作处置机制,完善发现、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等协作闭环处置程序。对发现的隐患风险问题,能当场立即整改或在短期内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由基层消防工作人员督促隐患责任人立即或限期整改,整改完成情况通过“一网统管”平台闭环处理。对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的隐患问题,由宝山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联勤联动、协同配合、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各类行政执法资源,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2.分级挂牌督办

  对日常巡查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现的难以推动整改或反复回潮的隐患单位或区域,按照区、园区两级消防隐患挂牌督办模式挂牌整治。达到重大火灾隐患标准且隐患整改难度大、涉及部门多、资金投入大、整改周期较长的,由宝山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核定后,报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其他需挂牌督办整改的隐患单位或区域,由园区管委会负责挂牌督办。

  3.强化专业监管

  公安、消防、城管、建管、房管等负有消防监管职能的部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决定》执法权限分工全程协助跟进,并逐级嵌入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处置机制流程,对各处置环节提供消防专业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逐步形成隐患联排、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治理攻坚合力。对涉及的相关单位场所应实施差异化精准分类监管,对潜在风险大、有可能造成严重灾害后果的区域,隐患突出且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场所,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频发的基层相关行业和领域,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全力确保基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五、充分发挥智能监管作用

  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将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嵌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发挥科技赋能作用,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数据化最新手段,助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减负增效。

  (一)运行“社区安全隐患指数平台”

  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融入区级大数据平台,构建火警情况“12345”热线告警、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楼道堆物、违规充电和微型消防站运行(可视化)等多个城市运行安全指数维度模型,细化优化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要素,每月公布指数维度评分情况,合理区分客观类和主观类指数,引导社区形成“发现、整改、销账”闭环管理,推动社区消防安全全流程管理、全闭环处置,切实督促物业单位落实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推广应用智能监管手段。

  大力推广消防物联网建设,全方位监测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利用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风险,助力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智能化水平提升。如发挥消防物联感知、监测、分析等设备系统效能,探索智能感知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电瓶室内充电、违规住宿等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清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建设目标,确保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有序实施推进

  要建立起职责分工清晰、日常运作顺畅、运行保障夯实的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要结合地区实际,逐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人员配置,升级优化信息应用系统,不断丰富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5

  为深刻汲取近期部分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集中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工业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主责”的整治模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机制、最有力的举措集中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园区企业厂房仓库生产、储存、经营、住宿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问题,厂房仓库违规群租、分租问题,厂房仓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工业改商业),以及厂房仓库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推进,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陈永刚为组长,副镇长郭杰、石港派出所所长王小兵为副组长,石港派出所、经发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石港分局、镇安监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石港派出所,石港派出所副所长陈李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工作协调。

  五、重点整治内容

  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重点查看以下方面:

  1.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办公楼等是否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等消防手续。

  3.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4.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6.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7.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8.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9.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疏散预案;

  10.是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工作记录,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1.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工业园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六、职责分工

  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场所专项整治负总责;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排查和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监管和执法职责。

  镇经发局负责指导工业园区内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在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等方面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在指导企业备案(核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时,引导投资主体将消防安全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可研阶段重视消防篇章的编制。

  石港派出所对工业园区内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镇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工业园区内企业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等消防手续;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做好工业园区内企业燃气使用安全检查和指导工作。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根据赋权,协同相关部门查处违法建筑、违章搭建等存在安全隐患行为,依法查处擅自占用消防通道经营的摊点,保障消防车道畅通。

  市场监管局石港分局负责依法对工业园区内无照生产、超范围经营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镇安监局等其他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权履行法定职责。

  石港消防救援站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工业园区企业整改火灾隐患。

  七、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

  镇人民政府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时限,全面动员部署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4月30日至20xx年6月18日)

  工业园区所在村(居)、各相关部门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摸排检查,拉单造册,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及问题隐患清单,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依法督促整改。每月27日前将《工业园区(集中区)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表》、《工业园区(集中区)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汇总表》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镇安监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6月19日至20xx年6月30日)

  各单位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总结于6月26日前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镇消委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性强、涉及面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稳定火灾形势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统筹兼顾,靠实责任。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务求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整改、有人跟踪落实,形成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管理,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宣传,突出效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曝光违法案件和查处结果。负有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隐患,要一查到底,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

  (四)强化落实,跟踪问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有影响或亡人火灾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6

  根据宜春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市安字〔20xx〕79号)、铜鼓县安委会《全县深入“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铜安字〔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业园区实际,自即日起至20xx年5月底,在全园区开展深化“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园区“三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全面落实“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集中整治“三小”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升“三小”场所火灾防控能力,形成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持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

  (一)重点整治小商店(商铺)、小作坊(加工场所)、小餐饮场所内“三合一”违规住人行为;

  (二)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在“三小”场所室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停放与充电行为;

  (三)重点整治小商店(商铺)、小作坊(加工场所)、小餐饮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含瓶装液化石油气、烟花爆竹、植物油、动物油、酒精、油漆等)行为;

  (四)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治重点

  (一)实施协同排查。坚持属地负责为主,以工业园区为基本单元,协同(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综治中心、应急站、市场监管、政府专职消防队等基层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

  (二)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突出的场所,书面报送县政府,由县政府推送有关执法部门督促整改落实。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由县政府挂牌督办。

  (三)落实刚性措施。实行“六个一律”措施,即在居住建筑设置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合用性质的“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的,一律予以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且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查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处罚;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且不听劝阻的,一律强制拖离;从业人员上岗前一律组织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

  (四)推广物防技防措施。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漏电保护装置;配置2具以上4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确需安装防盗金属栅栏的,设置大小合适且向外开启的外窗;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的,通过实体墙隔断等形式进行物理分隔;“三小”场所集中区域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推动在“三小”场所集中区域加密建设小型消防站,建立微型消防站。同时,要将各类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纳入当地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确保不欠“新账”的同时加快补齐“旧账”,无市政集中供水或市政供水能力不足的,要建设市政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采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要按标准设置取水设施和确保供水可靠性的`技术措施,满足灭火救援用水需求。

  (七)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制作发放一批火灾警示录,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批火灾隐患突出的“三小”场所。组织“三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切实摸清找准症结问题,建立完善有效管理机制,确保“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无盲区、无死角,进一步打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四、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从20xx年9月15日开始,到20xx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9月21日前)。园区各企业、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三小”场所开展自查自纠。

  (二)排查整治(9月22日至11月30日)。工业园区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整治内容,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问题突出的场所,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总结上报(20xx年12月20日之前)。工业园区专职消防队要对专项整治治工作进行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三小”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各企业、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治作为预防火灾事故、维护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园区安监站、专职消防队负责巡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经济运行股负责与各企业、经营单位进行宣传。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岗位、每个环节。要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贺兰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刻汲取近年来我县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突出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园区企业安全发展,现就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印发实施《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该方案及时开展工作。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多级联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整治模式,在园区企业中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工作,排查园区内企业消防安全隐患,采取拆除、搬离或清退等法律手段,清理退出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低小散企业,消除区域内沉积已久的火灾隐患,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园区企业整体消防安全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绿色、安全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共划分七个整治片区:一片区109国道以西、唐徕渠以东、永胜路以南企业;二片区109国道以西、永胜路以北、丰庆路以南企业;三片区丰庆路以北、虹桥路以西、唐徕渠以东企业;四片区唐徕渠以西、正源街以东、红旗沟以南企业;五片区小企业创业园、良繁场创业园片区;六片区暖泉片区;七片区109国道以东德胜东区。

  (二)整治重点。整治园区企业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园区企业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园区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等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不符合要求;消防给水管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等问题;组织对园区企业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彩钢板房进行依法依规拆除;查处无证经营、不经许可擅自入园企业;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将园区企业内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一次性整治到位。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组织领导工作,特成立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应急管理部,李宗怀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海龙同志担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召集各相关单位,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对于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及决定。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职责

  (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对辖区内企业消防安全开展综合整治。按照园区区域网格化划分,组织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成立综合整治检查工作专班,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全面的初步排查,并建立隐患清单;对于一般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其它问题或重大隐患根据类型移交相应执法部门进行依法处理;定期组织召开每周调度会及月度推进会,对于重难点问题及时会同各部门协商解决;实施消防管网改造;依法组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进行清理;建立配套管理制度;总结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二)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各自负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依法对园区内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由园区管委会牵头,消防、应急、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公安等各部门参与,建立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实行重大问题抄告办理,切实落实各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1.宣传部:对本次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全方位、多途径的专题宣传报道,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2.发改局:配合园区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进行认定并依法开展清退工作,依法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3.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园区移交的疑似违法建筑物清单进行核查,依法依规进行认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由工业园区依法进行拆除。

  4.住建局:负责对园区内在建工程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同时,对园区内未批先建及未经验收提前投入使用的项目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其项目按照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5.应急管理局:配合园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内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内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依法处理。

  6.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检查工作专班排查发现的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封闭堵塞消防疏散通道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不配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查处。

  7.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无证生产、超范围经营、注册地与经营地不符等情况进行核查;对园区食品生产企业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8.综合执法局:指导园区综合执法大队对自然资源局依法认定的违法建筑物进行依法依规拆除并依法查处企业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其他违法行为。

  9.公安局:配合园区对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依法对园区内“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障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10.审批服务管理局:协助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中企业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规划、建设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复查。

  11.银川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负责对园区提交的涉及环保安全的问题进行依法核查;对涉及危废处理、环境污染及企业环评手续不全等问题进行依法处理。

  12.司法局:负责对本次整治工作的程序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及提供其它相关法律服务,对整治过程中的执法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合规。

  13.卫健局:负责本次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

  14.供电局:配合企业做好用电安全隐患整改服务;依法配合执法部门做好企业电力供断工作。

  15.中铁水务: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消防管网设施改造供水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对于企业员工宿舍与生产、经营、仓储等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各部门要督促企业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措施,使其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对于企业存在消防疏散通道堵塞不畅、间距不够、未配备灭火器、未安装电气保护装置、存在电线私拉乱接、过载用电等消防安全隐患行为,各执法部门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手段,保证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二)打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园区要组织检查工作专班,全面排查企业人员密集的职工宿舍和生产场所存在的消防疏散通道不畅等问题,并将隐患清单移交至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依法处理。各执法部门要采取防、拆、关、停、改、搬等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打通职工宿舍、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生火灾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且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关停或取缔。

  (三)拆除私搭乱建违法建筑物。对私搭乱建、未批先建、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临时厂房等违法建筑物责令企业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拆除,从源头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为企业创造安全发展环境。

  (四)查处未经许可的'入园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企业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工业用房改做商用,未经备案审批入园,破坏厂房原有消防设施,未做消防验收等违法行为。对外县区来贺投资企业,采取疏堵结合、政策引导、搬迁改造等方式,引导中小企业有序依法入园。

  (五)完善园区公共消防设施。对园区内消防管网不畅、无水等重点区域,由县政府统筹,企业参与,分区分类抓好建设改造,进一步完善园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消防管网“最后一公里”。

  (六)推进智慧园区建设。结合自治区“互联网+数字经济”目标要求,通过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建设智慧安监平台,推动智慧园区建设,实现人防与技防的有效结合,提升园区对企业的应急管控能力,实现对企业全方位、全天候、全时段的监管控制。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成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20xx年11月25日前)。由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分管副县长牵头,园区组织实施,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对园区内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二)组织摸排,建立问题清单(20xx年1月31日前)。由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园区综合执法大队、园区应急管理部抽调专人组成3个工作专班,组织对园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信息摸排工作,建立初始问题清单和移交清单,将问题分类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组织核查,依法进行处置(20xx年2月15日前)。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限内对园区移交初始问题清单进行核查,依法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司其职,确保隐患彻底整治(20xx年11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在前期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对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行政许可和备案手续不全等情形的建筑进行依法认定,按法定程序依法拆除;对违反投资合同超出经营范围、异地注册在园区生产经营及未照章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依规处理;对存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不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形的企业依法查处。

  (五)加大投入,改善消防设施条件(20xx年11月10日前)。对存在重大消防隐患、消防设施不全的良繁场创业园、汽配城、海峡建材城、功达仓储等区域,通过政府财政投入,打通消防管网,完善消防设施建设,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在暖泉片区建设消防站和物资储备站。

  (六)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20xx年1月10日前)。进一步捋顺企业工商注册、入园备案、项目建设审批、分行业监管等工作流程和机制,建立重大事项会议联系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园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将建立工作责任制,联合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园区管委会要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推进会,协调各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跟进各成员单位综合整治各项具体任务的进度和责任落实的情况。

  (二)落实指导。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指导工作,既检查整治工作进程,也检查前阶段检查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既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也指导执法部门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从严整治。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手软。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合力,以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园区内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逐区域逐企业对于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加强信息反馈。在综合整治期间特别是集中整改阶段,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程,及时汇总各类报表,交流工作经验方法,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在集中整改阶段要边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力争全面,防止反弹。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8

  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加强工业企业“一厂多租”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高新区“一厂多租”企业(园区)安全生产(消防)专项整治。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除险保安”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消防)风险的主动权,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责任措施,强化精准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遏较大、降一般、保安全”目标,建立健全“一厂多租”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消防)数字化应用落地实施;强化底数情况排摸,建立健全“一厂多租”企业(园区)数据库;强化企业排查整治,明确租赁双方安全职责,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整治;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多发易发势头,推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整治对象和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对象

  高新区“一厂多租”工业企业及小微园区。

  (二)整治风险

  “一厂多租”企业的主体责任、租赁管理、防火分隔、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火源管控以及厂房功能性质、分割出租、分层出租等九个方面。

  (三)整治标准

  1.出租企业

  (1)出租企业主体合法。

  (2)出租企业厂房应属于合法建筑,符合建筑安全标准。

  (3)出租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提高火灾危险等级;确需改变的',应当向建设部门重新申请消防验收或者备案。

  (4)出租企业厂区内无影响消防安全和使用安全的违章建筑,无被执法部门查处的且未处置到位的违章建筑。

  (5)出租企业依法对承租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6)出租企业消防安全符合要求,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7)出租企业应满足其他部门的相关要求。

  2.承租企业

  (1)承租企业主体合法,符合当地产业布局和产业特点。

  (2)禁止产业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的项目和企业入驻。

  (3)承租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同一楼层或上下楼层之间出租的不同企业不交叉影响消防安全条件。

  (5)承租企业消防安全符合要求,明确对承租区域范围内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符合要求。

  (6)承租企业应满足其他部门的相关要求。

  四、时间安排

  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各司其职的原则,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高新区成立“一厂多租”安全生产(消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严格对照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开展排查摸底,建立“一厂多租”企业(园区)基本信息数据库,督促签订《企业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协议书》,指导企业(园区)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根据前期排查摸底情况,全面开展“一厂多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生产(消防)隐患基本整治完成。督促企业落实《“一厂多租”厂区(园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严格执行“一厂多租”企业租赁(入园)报备审核,强化企业(园区)安全生产(消防)动态监管,建立“一企一档”,培育一批“一厂多租”安全生产(消防)示范单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结合集中整治工作,开展部门联合验收,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完善符合高新区实际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制定高新区企业厂房租赁使用报备审核表,督促新增“一厂多租”企业及时向高新区报备审核。高新区安委办定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确保整治工作精准闭环做细。

  五、整治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构建管理机制。建立“一厂多租”安全生产(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应急管理、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制定并落实报备审核制度,规范签订《企业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协议书》,落实入驻企业安全生产(消防)标准要求。

  (二)强化执法监管,提升本质安全。强化部门联合、精细化执法,重点检查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现象,督导企业消除各类安全生产(消防)隐患,引导企业改进易发火灾的生产工艺流程;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基本消防设施;鼓励企业安装智慧用电、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提升电气火灾预警预防水平。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强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技术保障,落实长效管理。组建安全生产(消防)技术支撑保障团队,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领导小组,高新区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联合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深化细化行动计划,强化各项整治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加强工作协同,做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各企业园区要强化专人负责

  (二)强化舆论引导。各片区各部门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及员工充分认识“一厂多租”安全生产(消防)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推广好方法、好经验、好典型;对态度消极、拒不整改或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要予以曝光。

  (三)强化工作实效。高新区安委办要根据工作进度和分工安排,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杜绝整治工作各类形式主义倾向,定期开展巡查督查,视情采取预警提示、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确保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取得整治实效。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刻汲取近年来园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园区党工委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对园区企业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贺兰县委、政府关于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按照“政府主导、多级联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整治模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举措集中开展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4月20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辖区内109国道以西,清园路以南片区、中小企业创业园、良繁场创业园片区部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区域。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推进,成立以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何晓锐同志为组长,管委会副主任王恩清、李宗怀二位同志为副组长,园区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德胜所、综合执法局德胜中队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园区应急管理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掌握总体进度、定期向园区党工委通报整治进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二周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聘请安全专家,突出整治重点,建立整治台帐,实施隐患排查整治。

  具体排查整治分工如下:

  1.整治一组

  整治区域:109国道以西,永胜路以南片区。重点是汽配城、铁马轴承公司等区域,小企业创业园片区。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检查组人员组成:园区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局德胜所、综合执法局德胜中队、公安局德胜派出所、安全专家各1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共7人。

  联络员: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整治二组

  整治区域:109国道以西,永胜路以北片区。重点是海峡建材城、功达仓储物流、德胜工贸城等区域,良繁场创业园片区。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检查组人员组成:园区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局德胜所、综合执法局德胜中队、公安局德胜派出所、安全专家各1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共7人。

  联络员: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五、整治任务

  (一)整治对象

  对现有的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重点整治园区企业三合一厂房、出租厂房,私自搭建违法建筑企业,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把工业用地改做商用的部分企业。整治的范围是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在有人居住的厂房中从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活动,以及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整治标准与内容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xx),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场所等隐患。

  (三)整治重点

  1.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醋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六、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xx年4月下旬至20xx年7月底,主要整治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火灾多发的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从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底,主要解决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督促企业整改火灾隐患责任,落实基层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30日前)。召开动员会,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收到此通知后,迅速行动,安排工作人员参与,确保人员到位,责任明确。

  (二)自查自纠(20xx年5月31日前)。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全部存档备查。所有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20xx年7月31日前)。各排查检查组聘请专家对片区开展隐患集中排查,安排专人将排查检查电子及纸质版资料统一报园区应急管理部,园区应急管理部负责存档并汇总检查及整改销号结果。

  (四)集中整治(20xx年11月30日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实行重大隐患问题分行业部门重点查办,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督促企业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五)总结验收(20xx年12月31日前)。园区应急管理部负责汇总问题,及时归纳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及加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上报政府研究解决。同时,园区纪工委对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实地及资料抽查检查,对工作不力的检查组进行通报,工作进展较好的予以表扬。

  七、职责分工

  (一)园区应急管理部: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聘请专家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对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形成检查报告上报政府和县消安委办公室。

  (二)应急管理局:做好对无证经营、储存危险品等存在安全隐患行为的查处工作。

  (三)消防大队:要加大对园区内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对不符合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等手段,督促企业和业主进行整改。

  (四)市场监管局:做好对无照生产、超范围经营等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综合执法局:做好对违法建筑、违章搭建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行为的查处工作。

  (六)德胜派出所:做好执法检查秩序维护,防止暴力抗法情况发生,保障执法检查正常顺利进行。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将本次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强工作统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检查组人员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行业职责内和各项工作,形成检查监管合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检查组要通过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宣传本次专项整治行罢必要性和重要性,采取悬挂横幅等方式提高公众的知晓率,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整治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园区纪工委要组成专项督查组,对检查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度滞后的,检查不力的,通报预警;对工作推进较好的给予表扬,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小组及个人,将严肃问责。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10

  为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新疆乌鲁木齐“11.24”火灾事故教训,有效落实磐消安委《关于印发磐安县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磐消安委〔20xx〕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通过集中开展隐患查改和宣传教育,切实做好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减少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目标要求

  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迅速行动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一线、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业消防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确保园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

  以冬季事故多发和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为重点,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喷涂企业和在建工程等领域。

  (一)加强消防安全监管,确保消防通道畅通。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的特点,加强对企业车间、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对“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电焊切割、违规用火用电取暖、消防通道占用等突出问题。重点企业按照一企一表的方式

  做好检查记录、问题清单、整改进度等项目登记。一般行业企业按照汇总登记的方式记录存在问题、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同时入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要求,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电瓶车安全管理。深刻吸取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加大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非法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强化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企业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落实管理责任。严厉打击违规停放、充电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在园区工程局指导下,强化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明确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紧盯建筑施工关键环节和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工程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保障措施落实;突出电力设施施工、排污管道施工等工程建设,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项目,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各网格人员进企业、进工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全国“两会”开幕前)。

  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全体干部时刻抓,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要求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做好台账记录,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在开展检查时,联合园区体检站安全专家参加。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进行隐患排查,特别是危险场所和危险作业进行重点检查。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及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将重点开展联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执法,集中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全国“两会”开幕后至3月底前)。

  对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便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工作,并将“集中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至园区经发局,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将各个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给县消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发动部署。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是推动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充分认识开展这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进行动员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打好这次集中攻坚战。针对园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

  (二)强大督导力度。

  园区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各网格分管领导带队到各自分管区块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在督导检查中重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重点企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治理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集中攻坚”工作落实到位。

  (三)重视宣传引导。

  要充分运用横幅、电子显示屏、QQ群、微信群等媒介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基本知识,以及联合中介公司组织安排相关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演习,切实提高企业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使“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同时加强安全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大对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为消防安全大检查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信息报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到园区经发局。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11

  为切实加强我县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xx〕10号),夯实园区消防工作基础,经研究决定组织县工业园区、县公安消防大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为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对我县园区及所属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县园区火灾防控能力,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县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

  (二)重点。

  1、是否将消防规划纳入园区的总体规划建设;消防规划是否包括园区企业布点、选址等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内容。

  2、园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手续。

  3、园区企业室外消防给水管网、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4、园区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5、园区企业建筑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6、园区企业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装饰装修材料、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7、园区企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

  8、园区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9、园区企业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问题。

  10、园区企业是否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

  11、园区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相关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教育培训和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三、检查方式

  1、由县工业园区、县公安消防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园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各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2、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深挖细究,找准查实隐患和问题,并妥善加以解决。

  四、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安排部署、执法检查、汇总处理三个阶段,时间安排如下:

  1、安排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7月23日前完成)。

  2、执法检查阶段:按照金属冶炼区、化工区的顺序对各企业逐一检查(7月24日-7月30日)。

  3、汇总处理阶段:对本次检查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总结材料,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处理,并报有关部门(7月31日-8月5日)。

  五、组织领导分工

  为确保本次联合检查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联合检查组。检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检查组工作分工如下:

  1、县消防大队负责方案中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内容事项,行动结束后进行小结并提出处理意见。

  2、县工业园区负责与企业、各部门之间联系、协调、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建立奖惩机制,扎实开展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联合执法。明确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要围绕专项治理内容和整治重点,建立相互关联、互为补充的联合执法机制,全力做好集中治整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掘各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借助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介,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报道,广泛宣传整治成效。要组织企业广泛开展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问题突出、隐患集中的企业进行专门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肃通报批评。专项治理期间,园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12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吸取石湾“5·24”,罗阳“8·08”工厂企业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我镇火灾事故特别是村级工业园区工厂企业火灾多发势头,根据县、镇政府统一部署,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村级工业园区及周边群租房、“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现有的村级工业园区及周边群租房、“三小”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政府挂牌督办,坚决整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村级工业园区及周边群租房、“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责令改正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村级工业园区及周边群租房、“三小”场所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治理范围重点

  (一)治理范围

  村级工业园内从事纺织、服装、箱包、鞋类、玩具、家具、塑料、五金、电子和物流仓储等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周边群租房、“三小”场所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二)治理重点

  (1)村级工业园区

  1、企业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4、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5、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6、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7、是否成立微型消防站,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

  8、村级工业园区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有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2)周边群租房、“三小”场所

  1、紧急逃生通道畅通。建筑(场所)均应保持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紧急逃生通道畅通。外墙设置防盗铁栅栏一律拆除,居住类场所确需安装的,应设置长宽净尺寸不小于1米、0.8米且向外开启的紧急逃生口,并设置缓降器、逃生软梯等辅助疏散设施。

  2、合用场所物理防火分隔。住宿场所与其他生产经营性场所合一设置的,必须实施实体墙物理防火分隔。

  3、违规住人彻底搬离。建筑(场所)均不得违规住人,一经发现必须彻底搬离。

  4、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建筑(场所)供、用电线路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开关应选用合格电气产品。

  5、电线套管。建筑(场所)供、用电线路均应根据国家电气技术标准,采取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绝缘阻燃PVC电工套管保护措施。

  6、清理电动自行车。建筑(场所)内部均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清理;确需停放于首层的,应与建筑首层其他部位和楼梯间实施实体墙物理防火分隔,分设直出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消防设施保护,并与相邻建筑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实施独立防火分隔;建筑内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严禁向建筑楼梯间或其他部位开设门窗洞口。

  7、拆除木质阁楼。建筑(场所)内部均严禁采用木质材料搭建阁楼,一经发现必须强制拆除。

  8、拆除易燃材料。建筑(场所)内部均严禁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一经发现必须强制拆除。

  三、治理步骤和措施

  (一)开展动员部署(20xx年8月20日至8月31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治理工作。

  (二)开展排查摸底(20xx年9月1日至9月20日)

  1、发动企业自查。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发排查整治通告,广泛发动企业对照排查整治标准逐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自查自改表,全部存档备查。

  2、落实属地排查。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用,依托各村(社区),组织安监所、综治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城监队、专职消防队等基层力量进行立体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有关台账数据及时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切实摸清本地区企业数量、规模、性质以及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

  3、落实部门排查。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开展村级工业园区排查部门及村、社区的具体职责,督促其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企业的排查整治,并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开展集中整治(20xx年9月21日至11月30日)

  1、加强联合治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整治工作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整治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行业认真履行事故隐患整治责任,有针对性地采取工作措施,形成整治合力。

  2、严格依法除患。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对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依法立即清理;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督促按照标准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推广使用无线烟感,落实技防物防措施;对利用历史遗留建筑或居住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区域性问题,要组织综合治理,确保安全。

  3、完善督办方式。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企业和区域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火灾安全隐患逾期不改或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将其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县科工信、市场监管、保险等部门,将其不良记录纳入信用管理体系,作为信用评定、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特别严重的报县政府予以挂牌督办。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本地区本单位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情况,并于20xx年12月29日前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整治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政府责任。镇安委办和镇消安办是落实检查督导责任的主体,要加强跟踪问效,帮助基层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整治第一责任,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分片包干,联合村居干部,进驻工业园区,与基层人员混合编组,逐一进行排查整治。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对整治负有直接责任,具体负责整治的组织实施,组织专门队伍,发动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上门入户、入村进厂进行排查,落实严格整治,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行动。自然资源所要依法查处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安监所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加强对村级工业园区内危化品企业的监督查处力度;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排查发现的无照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缔查处;派出所对企业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行为依法予以拘留;专职消防队要切实加大监督巡查力度,集中整治火灾隐患,集中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村级工业园区和周边群租房、“三小”场所既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对象,也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宣传培训,督促单位落实自我管理,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做出消防安全承诺,主动消除隐患。要力争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保持严查严管严治高压态势。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情况,落实任务要求,确保治理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镇政府将把治理工作情况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对进展较慢、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将实行约谈。因工作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对村级工业园区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周边群租房、“三小”场所业主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可聘请第三方培训机构分批进行。督促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等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

  (四)强化信息报送。9月28日前报送排查摸底情况表格,10月30日、11月29日前分阶段报送集中整治情况表格和工作小结,12月28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xxx,联系电话:1368083xxxx,邮箱:239274xxxx@qq.com)。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13

  为确保园区有一个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园区安全生产、消防等级,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在园区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为保障此次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两会”前后及“三合一”场所、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园区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消防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消防主体责任,并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零容忍”,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打下坚实基础,最大限度防范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园区安全生产、消防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1.组织领导

  成立湖里创新园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主任黄伟担任,副组长由管委会副主任xxx、调研员xxx、副主任xxx担任。

  成员包括:xxx(综合处)、xxx(建设处)、xxx(经发处)、xxx(服务中心)、xxx(天地和诚物业)、xxx(天地和诚物业)。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实施此次园区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2.职责分工

  综合处:负责园区安全生产、消防排查整治工作的后勤保障,做好管委会应急值班安排。

  建设处:牵头园区建筑工地、公共用地的安全生产、消防问题排查及隐患整治。

  经发处:牵头园区入驻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消防主体责任,汇总检查表单,做好台账整理。

  服务中心:负责园区安全生产、消防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企业宣传和督促检查工作。

  天地公司园区项目部: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天地产业园公司:负责园区创新驿站及608地块的安全生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天地和诚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园区物业安全员实际落实园区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工作,督促园区各物业服务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报。

  三、检查内容

  1.园区在建工地。配合建设管理部门,排查整治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园区沿街店面。配合燃气管理部门,排查整治餐饮店面燃气使用以及消防设施、标识配备情况等,有无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摆放、充电等,有无存在“三合一”现象,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园区办公楼宇。配合消防管理部门,排查整治各楼宇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事故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情况。同时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有无存在违规摆放、充电等,做好企业宣传工作。

  4.园区公共用地。排查整治园区内绿化地块、井盖、交通路口安全隐患。检查景观带、水池景观灯是否有漏电情况。做好树木加固及安全警示标示。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园区各职能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领导,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各自工作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行动,加强同消防、建设、燃气、交通等专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天地和诚物业公司要加强和园区地块业主、物业管理单位的协作,把日常巡逻管理和安全排查相结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园区安全生产、消防形势持续向好。

  二是做好自查自纠。结合园区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明确园区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要求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办公楼宇负责的物业单位、经营单位重点做好本企业建筑内的消防、治安维护工作;建设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员、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三是广泛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方式,对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安全意识,为园区安全生产、消防形势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四是加强基础保障。要严格执行园区“大物业”管理机制,由园区公共物业天地和诚物业公司牵头,成员包括园区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和业主自管的物业管理单位或部门,对园区各地块物业服务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协调服务和安全督促检查,进一步提升园区安全监管水平,为夯实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打下基础。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14

  当前,我县进入夏季高温季节,高温天气条件下影响安全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电气线路超容量超负荷短路现象增加,石化、燃气等事故明显抬头,消防安全任务更加繁重。为进一步加强园区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化专项治理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

  针对夏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结合《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一)加强燃气设备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夏季高温,燃气、液化气罐、燃气灶等事故易发多发。供气企业和用气企业要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燃气场站、供应站等场所是否开启自动喷淋降温装置,消防水泵是否完好,是否采取气瓶防晒措施,是否控制好设备压力和温度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安全隐患;要重点排查用气企业重点部位的燃气管道,及时发现管道老化、施工影响、违章占压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供气企业加大对用气企业宣传检查力度,排查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

  (二)加强危化品使用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受夏季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影响,一些危险化学品受热后易分解,如果通风不良,热量积聚不散,极易导致温度升高,引发自燃起火。有使用、存储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储罐、仓库、露天存放场所安全管理,采取降温等针对性措施,防止因长期高温、压力升高导致储罐、管道等破裂泄漏引发爆炸着火等事故;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火源管控,严禁违章动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各企业要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和拥挤踩踏事件。

  (四)加强电器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夏季高温,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占比较高,空调、冰箱、电风扇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频率增加,电气设备线路存在超负荷运转现象,极易因电源绝缘层损坏短路打火,或者电器电机进水受潮短路等原因发生火灾。各企业要全面自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加强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

  (五)加强车辆使用消防安全管理。炎炎夏日,机动车辆长时间超负荷使用,发动机油污严重,加之极端高温天气以及发动机舱通风不畅等原因,极易导致机动车辆自燃事故发生。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状况的安全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影响,发生自燃、爆燃现象;要进一步加强对危货车辆的安全监管,防止因高温天气罐内危化品挥发和膨胀,罐内压力过高引发罐体爆炸事故的发生。要注意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检修,按照规范要求配备车载灭火器具。

  二、注重宣传教育实效,大力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

  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量大、易燃易爆危险系数高等特点,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夏季高温消防安全宣传,以张贴宣传画、横幅、培训会、趣味活动的方式大力普及夏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不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园区管委会挂钩干部深入挂钩企业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切实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三、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企业要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根据企业实际制定夏季高温天气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每月20日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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