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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财务收支审计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xx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xx年9月11日至12月5日,对xx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县医院)20xx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床位、人、设备配置情况
县医院占地面积35亩,建筑面积19590平方米,编制床位300张,实际开放床位300张;内设临床科室13个,医技科室5个,职能科室10个,人员编制188人。20xx年末,实有职工347人,其中:在编职工184人,合同、返聘等职工163人;实有车辆10辆。拥有磁共振成像系统、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血液透析机等先进医疗设备。
(二)20xx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20xx年度,县医院收入总计15095.52万元,支出总计10954.53万元;收支滚存结余4190.09万元,减财政补助结转(余)3750.03万元,结余分配440.06万元。
(三)20xx年末资产负债情况
20xx年末,资产总计12513.67万元,负债合计20xx.20万元,净资产合计10026.82万元。
(四)业务工作量情况
20xx年,诊疗人次数为171000人次,出院人数为16708人。每职工平均门急诊475人次、平均住院351.85床日、平均业务收入27.44万元/人次,病床使用率115.99%、周转次数55.69次,出院者平均住院7.58天。
审计结果表明,县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遵循《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并注重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努力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为37%、管理费用占业务支出比例为18%。但审计也发现县医院在医疗服务收费、卫生材料及药品采购、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整改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计小时和超计价次数多计收医疗服务费26.07万元。
县医院在20xx年至20xx年6月期间,一是在一天内超过24小时收费5612人次2.12万元;二是在出(入)院当天的收费小时数超过患者实际在院的小时数收费1388人次0.47万元;三是以“日”、“床日”为计价单位收费的项目,同一天超过1次收费3081人次3.12万元;四是在“浅静脉置管”护理收费中同一天超过“输液(第一组)”的次数收费67862人次20.36万元。
2.超最高限价计收材料费47.43万元。
县医院在20xx年至20xx年9月期间,在收取“采血器”、“等离子电切环”、“病历本”等费用时,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顺加作价后共多收费用2.02万元。
3.违规收取材料费36.17万元。
县医院在20xx年至20xx年11月期间,违规收取“一次性中单”材料费69632人次28.48万元;利用消毒包替代麻醉包使用,违规收取麻醉包材料费2659个7.69万元。
4.擅自设立15个收费项目收费10.75万元。
县医院在20xx年至20xx年6月,擅自设立血淀粉酶(温氏法)、病例复印费等15个收费项目收费10.75万元。
(二)药品和卫生材料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经过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2701.23万元。
县医院在20xx年采购药品过程中,通过先采购后录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方式进行操作,未经过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2701.23万元。
2.违规签订协议定向采购药品2382.91万元。
县医院于20xx年12月与云南东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垫资协议定向采购药品,在《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个别地方医改中存在问题开展进一步整改的通知》后未进行整改,继续与该公司定向采购药品,至20xx年9月共与该公司采购药品2382.91万元。
3.定向采购检验检测用试剂640.52万元。
县医院于20xx年6月与云南迈辉企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租赁合同》、《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县医院在5年内支付租赁费115万元后,取得市场价为185.80万元的两套设备使用权,且在5年合作期内及期满后必须全套使用该公司供应的原厂配套试剂。自合同签订至20xx年6月,县医院共向该公司采购试剂640.52万元。
4.西药销售多收24.46万元。
县医院20xx年门诊和住院的西药销售收入2506.48万元较销售成本2482.02万元多24.46万元,与现行药品实行“零差率”的政策不符。
5.无依据盘盈药品材料20万元。
县医院在20xx年会计核算中西药库、西药房、卫生材库盘点时,将药品、材料实际盘点金额与会计账面金额的差额在无对应种类和数量的情况下直接作为盘盈金额增加其他收入20万元。
(三)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发放津贴补贴855.86万元。
县医院在20xx年至20xx年9月期间,自行在工资表中增设卫生津贴、职务补贴、岗位工资等三个项目和以二级领导班子考核、项目申报、防范医疗事故、上报不良事件(不良反应)、远程会诊(医疗)、医疗质量考核、协调费、劳务费、出差补助、调解费、带教费等方式名义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共计855.86万元。
2.违规发放本单位职工培训讲课费1.46万元。
县医院于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向本单位组织或参加各种培训中讲课的职工发放讲课费共1.46万元。
3.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0.14万元(含税前)。
县医院自20xx年至20xx年8月,收取食堂承包收入62.20万元、房租收入18.32万元、利息收入6.21万元、资产处置收入10.21万元、租赁收入3.20万元共计100.14万元的非税收入未上缴县财政。
4.应报未报(或代扣代缴)完税收入395.76万元。
一是县医院在20xx年至20xx年的食堂承包收入62.20万元、房租收入18.32万元、租赁收入3.20万元、住院病人陪客床位费和温馨病床床位费89.65万元等非医疗服务收入未完税;
二是县医院在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支付手术净化设备系统维护费12万元,未向收款方索取发票,收款方未完税;
三是20xx年至20xx年8月,县医院共发放职工各种疾病检测、防疫、加班费等补助和各种奖金等共计210.39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绩效工资的总量、分配、提升未经核定审批。
县医院20xx年至20xx年在计发绩效工资时,按照科室收入(药品和检查收入、药品和材料结余收入)及费用进行计算,单位自行制定绩效考核分配方案,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工资的提升,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未经相关部门核定。
6.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使用现金376.92万元。
20xx年至20xx年8月的公务活动中,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使用现金支出费用共计376.92万元。
7.票据使用不合规。
20xx年,在取得的非医疗服务类收入(其他收入)中所使用的票据为医院自制的单据。
(四)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1.虚增收入105.47万元。
一是20xx年,将财政补助收入中的抗病毒治疗、传染病上报、网络报告质量管理等财政补助专项资金45万元,作虚列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和虚增医疗收入处理。
二是20xx年至20xx年6月,将县人社局拨入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款56.28万元作为医院的其他收入;20xx年,财务将年终药品盘盈转其他收入时重复入账3.48万元、误算多入账0.71万元。
2.无依据调账91.03万元。
一是20xx年,县医院财务不与实际购入的办公耗材入库金额记账,将月末账面数与实际入库数的差额直接进行调增或调减处理,全年中调增数为25.77万元、调减数为25.26万元。
二是20xx年,无依据将“中成药收入”调为“中草药收入”4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局发现的问题,xx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移送处理书,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一是将医疗服务收费违规问题移送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是将药品及试剂采购违规问题移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是将非税收入违规问题移送县财政局;
四是将涉税问题移送县税务部门;
五是将绩效工资分配存在违规问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是其余问题责县医院成进行整改。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医院收费、集中采购、存货管理、财务核算、绩效工资、受赠、纳税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县医院上缴省财政20xx年度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160.94万元,自行整改20xx年度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130.54万元;
二是县发改局对县人民医院存在违规收取医疗服务费的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收缴违法所得39.89万元;
三是县财政局对县人民医院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收缴非税收入94.23万元;
四是原县国税局和地税局对县人民医院涉及应缴税的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征缴处理,原县国税局共征缴增值税3.77万元、地税局共征缴地方税和个人所得税22.66万元;
五是县卫计局对县人民医院在药品和卫生材料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医院药品材料采购监管工作;
六是县人社局对县人民医院在绩效工资审批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进一步规范了医院绩效工资管理;
七是县医院纠正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加强了对药品、材料出入库、医疗服务和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了医院收费服务、药品采购、工资审批等行为。
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篇2
我们接受委托,对xx县红十字会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xx县红十字会提供了该时段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电子数据及相关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性由xx县红十字会负责。若有提供虚假的审计资料造成的后果与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xx县红十字会财务收支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审计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xx县红十字会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相信我们依规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红十字会于19xx年12月30日成立,于19xx年2月独立编制,于20xx年4月登记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金:壹拾万元整;业务主管单位:xx县人民政府;住所:xx县xx镇xx路;业务范围:开展救灾备灾准备工作,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普及卫生救护防病知识,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xx县红十字会属群团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开展“三救、三献”工作(救灾、救助、救护,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捐献),开展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宣传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依照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委托的相关工作或事宜。
20xx年xx县红十字会有内设股室1个(即办公室)。有人员编制3人,实有在职在编干部3人(不含临时聘用人员1人)。公务用车改革后无车辆编制。
二、审计结果
xx县红十字会20xx年使用财政一体化服务平台核算事业经费,使用保会通软件核算爱心奉献基金会账务;单位设有3个银行账户。
(一)20xx年xx县红十字会爱心奉献基金会专户收支情况:
1.20xx年度爱心奉献基金会专户收入7,248,842.64元,其中:
(1)定向捐款收入7,239,019.53元,其中:
①救灾(防疫)捐款收入557,619.53元;
②救助捐款收入6,681,400.00元,其中:
a.定向脱贫攻坚捐款2,013,000.00元;
b.定向精准防贫基金捐款380,000.00元;
c.定向救助贫困学生捐款20,600.00元;
d.定向xx县经济发展项目4,200,000.00元;
e.定向救助残疾人捐款67,800.00元;
(2)非定向救助捐款收入0.01元;
(3)上级拨入救灾救助资金收入1,000.00元;
(4)利息收入8,823.10元。
2.20xx年度爱心奉献基金会专户支出2,183,881.13元,其中:
(1)办公支出580.60元;
(2)救灾救助支出(县内)924,980.26元,其中:
①贫困群众生活救助支出2,200.00元;
②贫困学生救助支出25,100.00元;
③精准防贫救助支出300,581.00元;
④新冠肺炎防疫救灾支出529,299.26元;
⑤定向救助残疾人支出67,800.00元;
(3)救灾救助支出(县外)28,320.27元(武汉防疫捐款);
(4)援建项目支出1,230,000.00元,其中:
①戌街乡脱贫攻坚300,000.00元;
②凤屯镇脱贫攻坚300,000.00元;
③蟠猫乡脱贫攻坚120,000.00元;
④共和镇脱贫攻坚30,000.00元;
⑤安乐乡脱分攻坚50,000.00元;
⑥xx县医院脱贫攻坚100,000.00元;
⑦瑞民养殖合作社脱贫攻坚100,000.00元;
⑧xx县团委脱贫攻坚30,000.00元;
⑨xx县妇联脱贫攻坚100,000.00元;
⑩xx县各乡镇脱贫攻坚100,0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公益性岗位)。
3.20xx年度xx县红十字会爱心奉献基金会专户收支相抵后结余5,064,961.51元。
4.20xx年期初捐赠基金结余2,416,742.64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爱心奉献基金会专户累计结余7,481,704.15元(其中:库存现金323.30元,银行存款7,481,380.85元)。
5.20xx年度捐赠支出占捐赠收入的比例为30.13%。
(二)xx县红十字会20xx年资产负债情况(财政一体化服务平台)
1.xx县红十字会截至20xx年12月31日止资产合计74,127.44元,其中:
(1)货币资金35,469.38元,其中:库存现金145.51元,银行存款35,323.87元;
(2)固定资产38,658.06元,其中:固定资产原价84,049.00元、累计折旧45,390.94元、固定资产净值38,658.06元。
2.xx县红十字会截至20xx年12月31日止负债合计4,228.23元,其中:
(1)应缴财政款12.53元(其他利息收入);
(2)其他应付款4,215.70元(代扣职工个人医保)。
3.xx县红十字会截至20xx年12月31日止净资产合计69,899.21元,全部为累计盈余。
(三)xx县红十字会20xx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一体化服务平台)
1.20xx年收入合计1,112,541.65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102,488.84元,
①基本支出拨款789,690.13元;
②项目支出拨款312,798.71元;
(2)其他收入10,052.81元。
2.20xx年支出合计1,122,503.02元,其中:
(1)基本支出790,290.13元;
(2)项目支出319,792.71元;
(3)其他支出12,420.18元。
3.20xx年度xx县红十字会收入支出结余-9,961.37元。
4.20xx年初累计盈余79,860.58元,20xx年末累计盈余69,899.21元。
三、审计评价
xx县红十字会领导及相关财务机构负责人能正确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财经法规,内部控制健全,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认真履职;其提供的会计资料能真实反映xx县红十字会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审计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篇3
因对贵公司进行清算处置的需要,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审计。贵公司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一、基本情况
贵公司于19xx年xx月xx日领取xxxxxxxxxxxx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75万元,法人代表xxx,经营范围:销售通信器材、承揽通信工程设计、施工、通信设备维修、汽车维修,物业管理;餐饮娱乐、职业中介、通信信息服务;室内装饰、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贵公司下设通讯器材分公司、通信工程分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通信工程设计分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其中,建筑工程分公司于20xx年4月注销。
二、审计情况
(一)财务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贵公司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47,054,009.46元,其中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72,526,202.29元,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67,487,365.46元,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6,636,173.51元,20xx年1至4月实现销售收入404,268.20元。
收入组成:①通信工程及设计收入34,087,848.26元,②器材销售收入111,579,734.68元,③物管收入250,590.60元,④委托代办收入1,135,835.92元。
2、成本费用情况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贵公司累计发生销售成本129,447,433.49元,营业费用6,155,423.65元,管理费用5,558,272.94元,财务费用-204,072.14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731,217.02元,营业外收支净额465,371.54元,所得税2,123,677.78元。
销售成本组成:①通信工程及设计成本29,272,638.82元,②器材销售成本99,032,073.54元,③物管成本92,064.50元,④委托代办成本1,050,656.63元。
3、利润实现情况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贵公司累计实收净利润3,623,055.73元。其中:①20xx年实现净利润3,988,783.46元,②20xx年实现净利润630,414.82元,③20xx年实现净利润322,925.97元,④20xx年1至4月净利润-1,319,068.52元。
(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状况
1、资产情况
截止20xx年4月30日,贵公司资产总额21,213,892.78元。其中:货币资金428,431.46元,应收账款7,127,652.12元,其他应收款3,103,547.00元,坏账准备1,351.68元,长期投资2,000,000.00元,固定资产原值1,838,418.70元,净值1,368,780.52元,土地使用权5,386,833.25元。
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明细表见附件。
2、负债情况
截止20xx年4月30日,贵公司负债总额12,560,076.12元。其中:应付账款4,270,229.53元,应付福利费228,774.18元,未交税金86,905.45元,其他应交款3,093.01元,其他应付款7,971,073.95元。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明细表见附件。
3、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止20xx年4月30日,贵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8,653,816.66元。其中实收资本2,180,000.00元,资本公积3,121,365.37元,盈余公积906,061.96元,未分配利润2,446,389.33元。
资本公积的形成情况:①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增加资本公积3,037,952.31元,均系所得税减免金额,②20xx年结转83,413.06元,系劳服司遗留。
盈余公积的形成情况:①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增加盈余公积874,537.28元,均系从利润中提取,②20xx年结转31,524.68元,系劳服司遗留。
三、存在问题
1、截至20xx年4月30日,应付款项中应付工资余额4,651,107.52元,工会经费248,164.48元,教育经费202,632.60元,劳动保险费1,102,819.53元,福利费147,168.00元,共计6,351,892.13元。经审计,系20xx年至20xx年4月从成本费用中计提,其中应付工资大部份按800元/月/人的标准计提,计提依据不充分,与实际支付情况亦不相符。
2、截至20xx年4月30日,应收款项中个人所得税余额155,254.77元。经审计,系贵公司代职工支付的所得税。根据税法及会计制度,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进行核算。
3、截至20xx年4月30日,实收资本2,180,000.00元,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750,000.00元,两者不一致。
四、审计意见
1、我们认为,除上述问题造成的影响外,贵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表列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审计报告所述问题按相关法规制度规定处理。
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篇4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xx市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规定和要求,市审计局对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本次审计我们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现代化富强文明新xx建设。本次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市财政局组织的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3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三是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决算审计。四是粮食系统专项审计调查。五是青阳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xx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财政部门加大开源节流力度,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方面支出规模。财政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顺利实施,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了财政平稳、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政策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资源统筹、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提质增效、落实中央要求各级政府过紧日子、财政运行风险等方面的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情况
1.预算编制不规范
一是代编预算规模过大。20xx年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有66.08亿元支出编入财政局预算股、综合股等股室,未明确到具体单位。
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20xx年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拨款、教材费等往来款指标1.09亿元未编入预算。
三是在年末预算调整方案中未对调整的理由和项目作出详细说明。
2.下达指标与预算不衔接
20xx年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159.81亿元,当年下达指标合计175.31亿元,超出预算支出15.50亿元。
3.部分事项公开不及时
20xx年xx市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和20xx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开。审计期间,市财政局已公开。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提质增效情况
1.调整和追加预算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20xx年市本级累计追加预算50.22亿元,财政部门虽已下发《关于对调整和追加预算项目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但对于调整和追加预算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等资料未完全掌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能很好的进行绩效运行监控。
2.个别单位未按时提交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全市提报预算绩效目标项目591个,其中:年初提报项目547个,追加项目44个,涉及单位63个,资金32.73亿元。各单位每年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绩效自评报告,截至审计时,尚未提交项目51个,涉及6个单位,资金3.32亿元,占比10.14%。
3.预算支出定额体系不健全
市财政在预算项目标准化分类管理推进工作中,目前仅有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通用项目分类支出定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未制定,预算支出定额体系不健全。
4.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直达资金拨付不到位4.69亿元
(1)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3.60亿元
20xx年共计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17亿元,支出1.57亿元,结转下年3.60亿元,支付率为30.38%。
(2)省、市财政直达资金拨付不到位1.09亿元
20xx年共计收到财政直达资金7.15亿元(中央4.19亿元、省2.65亿元、市3042万元),全年共支出6.06亿元(中央4.19亿元、省1.64亿元、市2433万元),年底仍有省、市财政直达资金1.09亿元未支出(主要为老旧小区改造4371万元,高标准农田6300万元)。
(三)落实中央要求各级政府过紧日子情况
培训费压减不到位,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时培训费预算1654.28万元,较上年预算压减385.69万元,减比例为18.91%,未达到压减20%的标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1788.09万元,超预算支出金额和比例为133.81万元、8.09%。
(四)财政运行风险情况
库款保障能力不足,年底资金缺口27.64亿元,20xx年年底应付上级财政部门8.47亿元,年底结转下年指标13.83亿元,年底未拨付到位的专项债6.45亿元,年底库款余额1.11亿元,库款缺口为27.64亿元。
(五)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总决算中股权投资记录不完整,20xx年度xx市总决算报表显示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5亿元,上年度向国有企业增资19.5亿元,一直未增加相应股权投资。审计过程中,市财政已进行了整改,对决算报表和总预算账中股权投资科目进行了调整。
(六)重点资金延伸审计情况
在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审计局对xx市小清河复航工程迁占资金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情况如下:
1.市财政滞留资金6813.76万元
截至20xx年4月底市财政尚有6813.76万元未拨付至小清河复航工程指挥部。
2.永久占地土地补偿款拨付不到位1.69亿元
小清河复航工程xx永久占地3283.66亩,应支付占地补偿款21064.1万元,截至20xx年4月底,已支付4186.08万元。尚有16878.02万元未拨付至相关镇街。
3.应交未交财政收入328.98万元
20xx年7月市小清河复航工程指挥部向日照建设有限公司售土收入303.28万元和利息收入25.70万元未及时上交财政。审计期间已上交。
二、部门预算执行单位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根据《xx市20xx审计年度项目计划》和《xx市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安排,市审计局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总工会、市第一中学3个单位20xx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情况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追加预算未及时提报绩效目标和编制自评报告
20xx年市行政执法局追加预算4996.44万元、市总工会追加预算34.5万元、市第一中学追加预算8273.51万元,对于追加的预算未及时向财政提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和自评报告。
2.新增项目未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20xx年由市总工会接管工人文化宫运转,预算支出120万元,未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3.预算绩效目标未完成
20xx年城乡环卫一体化镇办补贴和数字城管平台建设项目未实施,1570万元预算未形成支出。
(二)预算编制方面
1.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
20xx年市行政执法局购置无人机及其配套设备合计2.93万元,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重复编列预算
市总工会在编制20xx年预算时,在两个项目均提报法律服务站建设费用8万元,单位汇总时未剔除重复项,造成重复预算。
3.预算编制不细化
20xx年市第一中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5.73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三)预算执行方面
1.超预算支出
(1)20xx年市行政执法局办公费、邮电费等费用预算21万元,实际支出53.85万元,超预算支出32.85万元。其中办公费5.04万元、邮电费13.56万元、印刷费14.25万元。
(2)20xx年市第一中学办公费、印刷费等费用预算1805.55万元,实际支付2696.92万元,超预算支出891.37万元。其中:办公费165.91万元、印刷费321.79万元、维修费262.41万元、电费54.57万元、咨询费47.21万元、物业管理费39.48万元。
2.预算执行率低
20xx年市第一中学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执行率分别为4%、44%、30%、26%、48%。
3.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
20xx年度市第一中学与xx瀚润印务有限公司签订文印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价283.75万元,实际结算424.01万元,超合同价49.43%。
4.滞留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16万元
市第一中学收到中国人寿财险保险公司学生死亡赔偿款16万元,交入往来资金账户,未纳入预算管理。
(四)决算编制方面
决算报告编报事项不准确
1.市行政执法局咨询费实际支出14.68万元,决算编报24.84万元;维修费实际支出2221.24万元,决算编报3732.79万元;劳务费实际支出147.42万元,决算编报228.21万元。
2.市第一中学办公费和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实际6227.57万元,决算编报6289.12万元。
(五)其他方面
1.资金存放管理不科学,结余资金未有效增值
20xx年以来,市总工会结余资金连年超过1000万元,存放在银行活期账户中,未能有效增值。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20xx年市总工会应登记未登记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414.35万元。未及时核销已拆除的原职工宿舍及附属设施4万元。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市审计局对市妇幼保健院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项目建设程序方面
1.概算调整频繁。该项目经发改四次批复,由1.05亿元调增至2.44亿元。
2.设计未公开招标。市卫健局自行确定设计单位,未按照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为75.6万元。
3.未经集体决策擅自提高建设标准。装饰、强电、弱电、给排水等工程,未经集体决策擅自提高装饰装修标准,导致工程由原中标价3210.89万元增至5502.13万元,增幅71%。
4.未及时进行消防验收。该项目20xx年6月投入使用,20xx年11月取得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5.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20xx年4月,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20xx年6月。
6.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市妇幼保健院项目于20xx年6月投入使用,截至审计日尚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对土方清运事项监管缺失。现场土方的清运数量、清运地点、计付依据无相关记录,实际运输土方量无法核实。
2.未对医疗设备进行验收。采购医疗设备3977万元,设备安装到位后,大部分设备未进行验收。审计期间已整改,进行了验收。
3.政府投资主体对坤阳公司监管缺位。政府方需派遣董事和监事各一名,未能起到实际作用。
(三)对中介机构报告核查存在的问题
1.成果文件与审核范围和审核依据不一致。济南百思得提供的成果文件中不应包括前期费用、设备采购,不应涉及市卫健局。
2.变更、签证等资料造假。济南四建和济南百思得提供的变更、签证、工程洽商等资料252页,其中117页存在签字盖章造假。
3.无原始测量记录。百思得报告书中装饰装修部分审定造价值2966.64万元,无原始测量记录。
4.以特殊项目暂估价计入结算7590.23万元。百思得报告书以特殊项目暂估价计入结算,其中前期费用20xx.91万元、设备费用3977万元、其他零星工程1589.32万元。
对于上述中介机构报告核查存在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粮食系统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山东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xx年9月至11月,市审计局对市粮食购销领域有关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储备粮规模不足
储备粮库容、库存不足,与辖区人口数量不匹配。20xx年底,储备粮规模应到5.5万吨,实际库容、库存为3万吨,可供应天数74.67天。截至20xx年底库容已达5.5万吨,新增储备粮入库2.5万吨。
(二)储备粮轮换损耗过大
20xx年以来储备库在储备粮轮换时损耗过大,扣出保管自然损耗和水分杂质减量等储存损耗,损耗达739.945吨,造成损失149.99万元。一是20xx年因霉变损失小麦115.2吨,折款28.57万元;二是20xx年因霉变影响小麦质量转为其他用途用粮,降价销售差价折款21.42万元;三是20xx年因“利奇马”损失小麦金额100万元,当年已全部收到xx市人保公司保险赔付。
(三)智能粮库管理系统使用不规范
1.数据录入上传不完整,一是导致智能粮库管理系统内入库比出库多1.23万吨,二是导致系统的购销交易数据和粮食储备库储备粮的出入库账簿记录数据入库数据相差0.23万吨、出库数据相差1.41万吨。
2.智能粮库管理系统的购销交易数据中,储备粮入库的质检数据不全面,缺少水分扣量、杂质扣量等数据;部分储备粮入库时无质检数据;储备粮出库时均无质检数据。
(四)储备粮存储管理不到位
1.xx县粮食储备库在储备粮储存期间,未定期检测粮食质量和储存品质。出入库检验报告中检验指标不全,缺少不完善粒、赤霉病粒检验。审计后,已委托第三方进行抽检,并出具了检测报告。
2.20xx年至20xx年储备粮出入库检验报告中,部分缺少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审计后已完善相关手续。
3.现有质量检验设备无法满足粮食常规质量、储存品质及出入库质量指标的检测。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xx年1月份,我局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了青阳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1.河(湖)长制落实不到位。一是20xx年至20xx年7月,应巡查1092次,实际巡查242次;二是20xx年“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查出,青阳镇芽庄湖存在违建、污染等问题共81个。
2.未依法进行环境评价开工建设污水处理站。20xx年建设的醴泉社区污水处理站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未制定农田水利发展规划。截至审计日,未制定农田水利发展规划,未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发展长效机制。
(二)资源环境领域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1.山体恢复工程进度缓慢。20xx年已完成化庄村山体恢复工程的地形勘测和设计规划工作,但截至审计日,仍未进行后续项目的开展。
2.环境保护责任履行不到位。山东青龙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多次被群众反映,造成厂区内氟化铬生产地块土壤污染严重,至今仍未整改完毕。
(三)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情况
1.违规以租代征土地。截至审计日,以租代征共计942.85亩,其中:企业占地789.33亩,政府占地153.52亩。
2.违规占用耕地。截至20xx年7月,未办理批复手续建设企业车间、项目建设等违规占用耕地共计677.69亩。截至审计日已拆除6.39亩。
3.项目建设违规占用林地。20xx年贾庄、西窝陀社区项目违规占用林地171.5亩。
(四)生态文明建设资金、项目与管理绩效情况
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青阳镇现有会仙社区污水处理站和醴泉社区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日处理污水量仅为1400立方米,当前需日处理污水量2100立方米。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xx审计年度市审计局共对7个单位的7名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共发现问题74个,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6.60亿元,非金额计量问题38项,向被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7条,审计发现的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共性问题主要有: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报销手续不合规、资金拨付不到位、超预算支出、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收入未及时上交等问题。二是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不执行政府采购、资产闲置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聚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严格预决算编制管理,压实部门支出责任,提高编报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完善预算体系,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把项目入库关口,规范运行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人大批复的预算,按照进度安排预算支出,加大民生、乡村振兴、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资金的保障力度。规范预算调整,追加及调整预算要明确依据、理由,并完善各环节的绩效管理。
(四)注重监督结果运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从根源上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补齐短板,按照现代财税体制要求,推进预算和绩效一体化。
(五)加强粮库管理。确保粮食储备充足、质量合格,出入库管理科学合规。
(六)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形成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市审计局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5月15日,对xx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xx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作出书面承诺,并承担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主体责任。xx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情况
xx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系正处级行政单位,局内设7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金融协调服务科、资本市场科、金融稳定科(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金融监管一科、金融监管二科、金融监管三科。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8名,实有在编人员16人。
(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财务执行情况
经审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xx年总收入6,914,205.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52,246.83元,其他收入361,958.89元(主要包括20xx年往来资金结转150,299.95元,招商工作经费50,000元,20xx年度政府系统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奖金16,000元,20xx年“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基金产业对接会经费46,046元,财政返还代扣职工社保费99,612.94元等)。
20xx年总支出6,729,103.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517,152.40元,其他支出211,950.97元。
年初结转结余775.19元,当年结转结余185,102.35元,年末各项资金结转结余185,877.54元。
(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xx年预算明细账,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年初预算收入为2,083,100元,调整预算为6,552,246.83元,决算收入为6,552,246.83元。预算支出6,517,152.40元。年初库存资金结余775.19元,当年预算资金结存35,094.43元,期末预算资金结存35,869.62元。
20xx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预算执行率为99.46%。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xx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40,000元,20xx年实际支出39,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9,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
(五)“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线事项总数15项,总办件数11件,全程网办事项数15项,有业务事项数7项,办件覆盖率46.67%(高于全市平均40.15%),全程网办率100%(高于全市平均85%),事项平均承诺办结时限3天(低于市直单位平均3.8天)。
(六)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由于单位人员较少,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及配备人员,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xx年度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按照财经法规的要求执行。但是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工会经费支出不合规、内部控制规范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工会经费支出不合规
根据20xx年工会账,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为全体职工17人发放每人200元夏季防暑降温慰问品,涉及金额3400元。
(二)部分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务接待费支出审核不严,部分公务接待无原始菜单。
(三)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执行不到位
20xx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开展了全市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培训会、全市防范化解风险培训班、全市资本市场工作培训会、全市融资担保、小贷、典当行监管会议暨业务培训四次培训,共涉及场地租赁费36,000元和印刷费12,012元,未按照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签订场租合同和印刷协议。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会计核算监督和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应规范财务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及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收支,不扩大范围、不提高标准,严格审核财务支出审批手续,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规范、合理使用资金,促进预算执行的有效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确保预算资金发挥最佳效力。
(二)完善具体管理措施,强化工会经费监管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应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xx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完善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具体制度,规范工会经费收支行为,切实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
(三)强化内控建设,落实内控制度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应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约束,建立健全财务审核制度,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审批程序不严等不规范运作。要严格落实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加强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费用的支出审核,切实发挥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作用。
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xx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xx年3月3日至5月31日,对20xx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20xx年区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704万元,为调整预算39690万元的105.0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801万元,为调整预算171207万元的102.10%。
收支平衡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6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704万元,返还性收入469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330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100万元,上年结余8096万元,调入资金338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183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5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54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5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683万元。年终结余31863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186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20xx年区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59205万元,为调整预算50503万元的117.23%,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79479万元,为调整预算85003万元的93.50%。
收支平衡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1912万元,其中:基金收入592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164万元,上年结余404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450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14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47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万元,调出资金11920万元。年终结余2048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20xx年完成社保基金收入43825万元,为预算42604.13万元的102.87%,社保基金支出42707万元,为预算40360.05万元的105.82%。
收支平衡情况:全年收入总计43825万元,全年支出总计4270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118万元,上年结余3225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337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及平衡情况
20xx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均为0万元,调整预算收支均为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全年收入总计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万元,上年结余2万元。全年支出总计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年终结余2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xx年末,政府债务余额318419.73万元,政府债务比上年增加40999.11万元,在批准政府债务限额范围之内。全年归还已到期政府债务本金12683万元,支付利息847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xx年区财政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面对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不减等多重挑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狠抓财源建设,突出保障重点,强化预算约束,基本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狠抓财源建设,财政收入渠道不断拓宽
一是明确财源建设重点。全年出台《20xx年度益阳市xx区财源建设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的工作方案》《20xx年度xx区实施财源建设工程考评办法》等财源建设相关文件7个,明确了财源建设重点和考评办法。二是挖掘财源建设潜力。全年砂石行业入库税收8333万元,入库非税收入10414万元,追缴益阳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2407万元。三是培植财源建设产业。园区新开工项目24个,新投产项目23个,汇聚PCB企业共44家,投产36家,在建8家,集群优势初步显现。
(二)突出保障重点,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全年实现“三保”支出160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7%。
二是着力保障“三高四新”使命任务落实。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预算安排产业引导基金、科技创新帮扶奖励基金、人才引进等9个专项资金1687万元,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是着力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预算安排乡村振兴、扶贫发展、健康扶贫、扶贫公路建设等10个专项资金2924万元,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了乡村振兴步伐。
(三)强化预算约束,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35万元,年初预算压减部门单位本级专项支出3208万元。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全年收回存量资金30937.7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1950万元,其中消化暂付款2146万元。20xx年获湖南省财政厅市县财政日常管理工作绩效评价A级奖励,获取A级奖励资金200万元,预算执行引导奖励资金50万元。
三是强化财政监管。组织人员对脱贫攻坚、退渔禁捕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取得良好效果。
审计结果表明,20xx年区本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上级专项拨付不及时、政府采购预算约束不严、存量资金统筹整合不够等问题,需要加以整改规范。
三、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政府债券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存量资金及库款保障、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调整预算不完整
20xx年度,全区18个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14个单位超预算采购20xx.09万元。
2.少数预算资金细化不够
(1)部分一般公共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细化不够。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80万元,乡村振兴1287.57万元,科技创新帮扶奖励基金160万元,产业引导基金1068.09万元等项目支出。
(2)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不具体。如:益阳市创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2800万元,其他7930.95万元,20xx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3245万元,村级综合服务平台633万元等预算支出没有明确到具体项目。
3.部分项目支出预算费用化
抽查54家一级预算单位,20xx年一般公共财政安排项目支出预算434项,部分项目支出多为完成本职工作所需基本支出经费。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上级专项拨付不及时4064.68万元
20xx年上级专项资金指标结转1366.81万元,20xx年拨付404.39万元,结转20xx年962.42万元;20xx年上级专项资金指标结转9756.76万元,20xx年拨付6654.50万元,结转20xx年3102.26万元。
2.少量本级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
经抽查,20xx年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涉毒人员生活费、统筹城乡发展、乡镇财政建设经费、旅游发展专项经费、环境保护、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科技创新帮扶奖励基金等29个本级专项,当年安排预算2430.90万元,只执行了219.83万元,执行率均小于50%,其中执行率为0的有20项。
(三)“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方面
1.“三高四新”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181.15万元
(1)截止审计日,区科技局未及时使用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共31.15万元。
(2)经开区管委会未及时使用专项资金150万元。20xx年经开区管委会收到产业园区吸引抱团产业转移项目来湘(电子信息产业)对企业补助的招商引资资金150万元,截止审计日,未见相关支出,该专项资金指标已于20xx年底使用完。
2.未及时下拨“三高四新”专项资金53.5万元
截止审计日,区财政未及时下拨“三高四新”专项资金共计53.5万元,其中20xx年11万元、20xx年32.5万元、20xx年10万元。
3.未建立人才预测预警制度
经调查,区人社局无法提供人才预测预警相关文件资料,没有建立人才预测预警制度。
(四)政府债券管理方面
1.扩大国债资金使用范围10万元
20xx年8月区财政局拨付刘家湖血防站抗疫特别国债1000万元,用于区血吸虫病预防救治中心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截至20xx年12月末,已使用国债资金415.56万元,其中:20xx年6月列支均安村搬迁协调工作经费10万元。
2.工程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20xx年8月区财政局拨付刘家湖血防站抗疫特别国债1000万元,20xx年12月拨付专项债券资金1400万元,用于区血吸虫病预防救治中心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截至20xx年12月末,该项目主体工程未开工建设。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账实不符
经抽查,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12个单位,账面净值18.31万元的.39台车辆,截至20xx年12月末,已通过拍卖、报废、调出等方式进行处置但未及时销账。
2.资产管理体制未理顺
截至20xx年12月末,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未完全理顺,资产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未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导致部门单位国有资产账实不符。如:机关事务中心20xx年将部门单位32台公务用车归集公车平台统一管理,产权变更后,机关事务中心没有进行资产登记,也没有通知原单位核销资产。
3.使用部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经抽查,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12个单位,截至20xx年12月末,未按要求及时清查、盘点资产,导致单位车辆资产账面数据与实际不符。
4.办公用房统一登记工作暂未完成
截至20xx年12月末,区机关事务中心已完成18家党政机关(含一级预算部门和参公事业单位)6处1.13万平方米办公用房统一登记工作,仍有区市监局、区发改局、长春镇政府等33家党政机关49处21.06万平方米办公用房,因工作滞后等原因未完成统一登记,面积占比94.91%。
5.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定资产
益阳市中医医院、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个在建工程实际已投入使用,占地面积0.87万平方米,累计投资10829.08万元,但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未转为固定资产。例如:益阳市中医医院综合门诊住院楼建设项目在20xx年1月已投入使用,至今仍未转为固定资产。
(六)财政存量资金及库款保障方面
1.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
截至20xx年12月末,区财政涉及项目资金结余、项目指标结余以及结转2年以上的上级资金指标结转等,共计12407万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
2.非税待查收入未及时清理确认收入
截至20xx年4月末,全区以前年度待查非税收入426万元未确认收入。
3.实有资金账户应撤未撤
经抽查,截至20xx年4月末,区城管局直属二大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区文旅广体局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等11个单位应撤未撤各种实有资金账户12个,账户余额1752.54万元。
(七)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方面
1.政府采购预算管控不到位
经查,全区有4个单位编列政府采购预算291.80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18个单位未编列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1047.02万元。13个单位执行政府采购2245.75万元,与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不符,如公务用车、办公楼(室)装修等。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对区住建局、区市监局、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区科协4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部门预算编制欠科学
区科协20xx年采购商品和服务31.81万元,未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20xx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预算存在刚性缺口,20xx年末累计盈余11.40万元,未编入20xx年度年初预算。
2.无预算支出
(1)区市监局20xx年无预算支付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租赁费等63.60万元;无预算购买轿车、修缮服务、办公电脑、执法记录仪等124.09万元。
(2)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xx年无预算支付贺家桥、三益街、石码头等共计13个社区创文创卫帮扶经费35万元。
(二)财政收支核算和管理方面
1.政府采购不规范
(1)区住建局20xx年执行政府采购64.41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9.81万元;购置30.24万元采购目录内商品未通过政府采购。
(2)区市监局20xx年执行政府采购58.99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25.99万元。
(3)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xx年执行政府采购222.93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3.14万元。
2.以不合规方式支付费用5.68万元
区住建局所属单位建设工程事务中心以现金支付复印费2.35万元,将印刷费和电脑购置费3.33万元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干职工黄啸个人。以上两项支出共计5.68万元,支付方式不合规。
3.原始凭证不合规
(1)区市监局20xx年度授权支付指标申请额度入账通知单均为出纳手写,非银行出具的入账通知单。12月列支购买扶贫物资费用0.21万元,未标明物资用途且未附发放明细表。7月列支食堂劳务费0.9万元,11月列支注册登记股借支款3万元,均无领款人、借支人的签字。
(2)区科协支付益阳市四通广告有限公司20xx年7月至20xx年1月期间单位横幅、科室牌、举报箱、宣传栏等制作费用0.48万元,明细附件无经手人签名。
4.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1)区住建局所属单位建设工程事务中心20xx年违规发放项军等6人监察岗位津贴0.79万元。
(2)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xx年违规发放戴小平等3人纪检岗位津贴0.46万元,违规发放干职工“学习强国”积分现金奖励0.60万元。
6.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1)区住建局及所属单位挤占专项资金125.17万元。20xx年区住建局将背街小巷建设专项资金93.30万元,区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1.87万元,共计125.17万元全部用于弥补单位基本支出。
(2)区市监局挤占专项资金60.67万元。20xx年区市监局全年使用专项指标258.60万元,实际列支专项资金相关支出197.93万元,其余60.67万元用于弥补单位基本支出。
(3)区科协挤占专项资金10.09万元。20xx年区科协全年使用本级专项指标28万元,实际列支专项资金相关支出17.91万元,其余10.09万元用于弥补单位基本支出。
(4)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专项资金监管不严。20xx年3月拨付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231.19万元,未核查部分乡镇的审核资料,也未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7.违规保留实有资金账户3个
区住建局二级机构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是全额事业单位,且已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截止审计日,还保留有3个实有资金账户。
8.施工图审查服务违规进行线下采购
区住建局所属单位建设工程事务中心20xx年、20xx年施工图审查项目中,有8个审查项目采取的是线下采购。
9.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1)区住建局实际拥有办公用房913.03平方米,但卡片账中无相关记录;卡片账记录拥有一辆轿车,但该轿车已于20xx年12月移交至区财政局国资办。
(2)区市监局20xx年购置资产共计0.99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报废2台公务车没有国资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批资料,价值25.67万元自建保障性住房1677.8平方米处于闲置状态。
(3)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实际拥有土地2416.31平方米,但单位卡片账中无相关记录;办公用房实际建筑面积550平方米,但单位卡片账中记录建筑面积1271平方米。20xx年列支购买空调、电脑、办公沙发等资产3.56万元没有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截止20xx年12月末,“在建工程-渔政码头”余额138.76万元,没有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未按要求建立固定资产账卡,年末未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五、20xx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xx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经本次审计核实,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项目支出费用化、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xx年6月7日至7月16日,对和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城管局)20xx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县城管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和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车辆情况
县城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室(行政审批股)、综合业务室(农环办)、综合督察室和数字城管指挥调度室5个股室;下设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和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辖和县洁达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职能划转正在注销(审计期间)。
县城管局系统共有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15人,截至20xx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5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83人、聘用136人。另退休49人。
截至20xx年末,县城管局系统实有在用车辆33辆(含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及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辆),其中:一般公务车1辆、执法执勤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车8辆。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xx年,县城管局系统年初预算收入955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40.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299.3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115.25万元;预算支出955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33万元、项目支出8688.35万元。
20xx年,县城管局系统实际账面预算收入919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9157.23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0.05万元、其他预算收入8万元;账面预算支出9195.67万元,其中:行政支出8669.75万元、事业支出525.92万元;本期盈余-0.39万元,原因是年初存在现金结余。
20xx年,实际账面预算收支与年初预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园林绿化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支出存在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xx年,县城管局系统“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6.51万元,占预算支出86.80万元的53.58%。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4.60万元,实际支出4.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2万元,实际支出42.3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及支出。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xx年,县城管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积极践行“当好城市管家,服务百姓生活”初心使命,在优化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预算编制及执行、单位内部管理以及合同履行等方面仍存在不到位、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全面。20xx年,县城管局机关罚没收入147.02万元,较预算收入67万元,超收80.02万元(其中20xx年罚没收入为323.75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6.08万元,较预算收入32万元,超收14.08万元。县城管局机关购买照相机及器材1套1.06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处置费收入152.48万元,未编制收入预算(其中20xx年垃圾处置费收入为182.84万元)。
2.预算执行不规范。20xx年,县城管局机关园林绿化项目实际支出577.69万元,占预算支出1000万元的57.7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36.17万元,占预算支出65万元的55.64%。维修(护)费实际支出32.50万元,较预算支出10.42万元,超支22.08万元;印刷费实际支出9.29万元,较预算支出5万元,超支4.29万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第三十六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的规定。
建议县城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合理规范编制预算,确保各项收支应编尽编,杜绝无预算和超预算等行为发生。
(二)内部管理方面
1.房屋租金应收未收。审计发现,县城管局应收未收和县鸿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房屋租金36.90万元、和县小辣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xx年10月至20xx年2月房屋租金2.80万元。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执收单位不得……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的规定。审计期间,县城管局已收回和县鸿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欠缴房屋租金36.90万元。
建议县城管局对和县小辣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欠缴的2.80万元房租开展追缴,确保房租应收尽收,今后应加强资产出租合同管理,按约定及时收缴房租
(三)劳务合同履行方面
1.数字化城管未严格履行合同规定
(1)考核标准未执行。审计抽查20xx年7-12月马鞍山市建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件数,发现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3000条基数的考核标准,县城管局月度绩效考核未按合同约定扣分,也未扣除相应服务费。
(2)人员配备不达标。20xx年12月,和县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人员配备未达合同约定要求。马鞍山市建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息采集员15人不符合高中(职高)以上文化程度要求,占总人数的75%;4人年龄超过48周岁,占总人数的20%。马鞍山市金太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心坐席员6人不符合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要求,占总人数的60%;3人年龄超35周岁,占总人数的30%。
2.保洁服务合同履行不到位
(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服务不到位。20xx年,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四轮农村“户户整洁、村村清洁”考核督查发现,我县农村存在乱堆乱放172处、垃圾未清理330处、乱贴小广告54处。联合开展的十二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发现,我县各镇均存在保洁员工作不细致、清扫不及时、只倒桶不捡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同时发现白色垃圾347处、垃圾桶爆桶12处、小广告16处等。
(2)城区环卫保洁人员配备不到位且未扣除相应服务费。审计抽查20xx年6月和9月城区5家保洁公司的工资表发现,马鞍山市江南环境卫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马鞍山欣华清扫保洁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合同约定配齐配足保洁人员,分别少配备31人和27人。xx华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8名保洁员中有17人不符合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的合同约定。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规定。
建议县城管局加大对数字化城管项目及保洁公司的监管力度,严格对照合同、协议进行考核考评,确保各项服务提质达标。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结合本年工作计划以及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深入分析、统筹编制收支预算,确保各项收支应编尽编,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准确性。
(二)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定期对固定资产及往来款等进行盘点核实,确保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履行手续及时处理。
(三)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各项考核督查。特别对农村垃圾治理项目要进一步细化考核职责和方案,切实提高我县城乡垃圾治理水平。同时,及时清收房屋租金,确保资产出租收入应收尽收。
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xx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xx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xx年1月24日至20xx年6月29日,对xx市人民医院20xx年至20xx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延伸审计20xx年2月。xx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人民医院”)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xx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人民医院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人民医院隶属xx市卫生健康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是xx市区域医疗中心,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协作医院、自治区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xx年12月,人民医院编制665人,在编在职职工603人。编制床位数700张,实际开放床位980张。单位共设68个科室,其中:开设临床科室35个,包括儿科、妇科、产科、新生儿科、外科等;行政后勤科室有院办、财务科、医保科等。与7家乡镇卫生院结成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其中与归义镇卫生院为统一法定代表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与梧州市人民医院结成医联体。
经费来源主要是医疗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20xx年-20xx年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执行《医院会计制度》及《医院财务制度》,20xx年至今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医疗收费执行自治区物价和医保等部门的法规、政策。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财务收支情况。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人民医院收入总计2,367,936,153.43元,其中:医疗收入2,210,296,654.49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8,830,000.00元,财政基本拨款收入53,758,500.00元,财政项目拨款收入54,822,238.61元,其他收入7,130,009.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065,020.00元,捐赠收入426,066.64元,利息收入281,561.05元,租金收入326,103.64元。支出总计2,202,440,101.17元,其中:医疗成本1,770,313,179.80元,财政项目补助支出47,244,740.99元,其他支出6,709,193.64元,管理费用378,172,986.74元。期间盈余165,496,052.26元。
2.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1)资产变动情况。
20xx年初资产合计199,300,596.08元,其中:货币资金22,401,184.82元,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8,649,715.28元,应收医疗款24,955,160.28元,其他应收款11,892,366.42元(坏账准备1,105,425.80元),存货17,994,388.25元,固定资产96,361,522.69元(固定资产原价176,348,142.15元,累计折旧79,986,619.46元),在建工程18,151,684.14元。
20xx年末资产总计526,426,622.08元,其中:货币资金53,444,864.84元,应收账款净额66,036,047.48元,预付账款2,719,470.92元,其他应收款净额94,705,253.82元,存货23,085,098.27元,固定资产原值450,325,047.12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75,846,666.89元),固定资产净值274,478,380.23元,在建工程9,885,376.88元,无形资产原值2,215,212.09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43,082.45元),无形资产净值2,072,129.64元。
相比20xx年初,人民医院资产增加了327,126,026.00元。
(2)负债变动情况。
20xx年初负债合计59,808,436.94元,其中:短期借款12,000,000.00元,应付账款31,716,261.17元,预收医疗款5,637,663.77元,应付社会保障费26,808.75元,其他应付款5,427,703.25元,长期借款5,000,000.00元。
20xx年末负债合计205,802,453.71元,其中:短期借款77,600,000.00元,应付职工薪酬3,148,869.18元,应付账款113,025,547.64元,预收账款5,338,528.02元,其他应付款6,636,074.89元,长期应付款53,433.98元。
相比20xx年初,人民医院负债增加了145,994,016.77元。
(3)净资产变动情况。
20xx年初净资产合计139,492,159.14元,其中:事业基金84,121,201.02元,专用基金17,518,934.49元,待冲基金21,602,666.83元,财政补助结转(余)16,249,356.80元。
20xx年末,净资产合计320,624,168.37元。累计盈余274,437,802.75元,其中:财政项目余额61,715,654.42元,医疗盈余170,424,124.19元;专用基金46,186,365.62元。
相比20xx年初,人民医院净资产增加了181,132,009.23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人民医院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xx-20xx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基本上能遵守《医院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同时,按照自治区医改精神要求,能较好地执行自治区基本药物零差价。医院净资产逐年增加,医疗收入逐年增长,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明显下降,由20xx年37.61%降至20xx年的27.19%。但是,审计也发现人民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存在违规收费,绩效工资超审批总量最高限额发放、内控制度不完善、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在职工薪酬发放方面。
1.20xx年人民医院在奖励性绩效工资科目列册发放在职职工春节红包65,450.00元。
2.20xx年绩效工资超审批总量最高限额发放3,875,644.34元。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xx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于20xx年12月6日批复人民医院医共体(代)(医共体只含归义卫生院)20xx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本年人数668人,本年基准线总量15,250,000.00元,本年控高线总量61,010,000.00元,本年申报绩效工资总量61,010,000.00元。20xx年12月6日,人民医院编制簿显示,在编实有人数605人。根据相关部门审批时点,人民医院编制簿在编实有人数605人,核定人民医院绩效工资本年控高线总量55,256,000.00元。经审计,20xx年,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实际发放59,131,644.34元,超出本年控高线总量3,875,644.34元。
(二)医疗服务收费和医保政策执行方面。
1.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存在扩大收费范围收取费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23,041,561.14元。
根据人民医院提供的《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记录单》、《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xx年度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和《梧州市医疗保障局自查自纠监督检查记录单中》等资料,存在6,188,729.39元违规收费与上述资料发现的问题重合,此处不再重复处理,本次处理16,852,831.75元。
2.存在药品溢库销售3,339,201.37元。
20xx年,人民医院启用目前使用的后台数据库,由于难以截取审计年度数据,采取对整个数据库的药品进销存情况进行分析。经查询分析人民医院药品出库明细表、住院病人费用明细表、门诊处方明细库,人民医院药品存在溢库销售情况,溢库销售金额共计5,627,235.20元。根据配比原则,20xx-20xx年药品收入848,916,040.60元占20xx-20xx年药品收入1,430,494,118.96元的比例59.34%,推算20xx年-20xx年药品溢库销售金额3,339,201.37元,其中:存在670,695.95元药品溢库销售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记录单》发现的问题重合,此处不再重复处理,本次处理2,668,505.42元。
上述1、2做法,不符合《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新增的11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自治区物价政策和医改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法行为:(一)超越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及第二十二条“有第二十一条行为的,由县级以上物价、财政、审计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按下列规定处罚:(二)有第二十一条第(一)、(二)、(六)、(七)、(八)项行为之一的,对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纠正,并处以违法金额两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相当于其本人三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三)有第二十一条第(一)、(二)项行为之一的,除按本款第(二)项规定处罚外,并将其违法收入退回缴费者;无法退回的.,上缴国库”的规定,责令人民医院将上述问题违规所得共计19,521,337.17元退回缴费者;无法退回的,上缴国库。
(三)内部控制制度方面。
1.医疗业务活动费用各科室没有编制成本核算报表,出库物品按月全部结转费用,成本费用核算不规范。
20xx-20xx年,人民医院对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由各科室领用的各种耗材按月一次性结转成本,不编制各科室直接成本表,月末也不再对科室耗材进行盘点,业务活动成本核算不规范,存在管理漏洞。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十五、关于成本报表医院应当按月度和年度编制成本报表,具体包括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和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成本报表主要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成本核算对象,所反映的成本均不包括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形成的各项费用。2.编制说明“卫生材料费”项目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费用——专用材料费——卫生材料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药品费”项目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费用——专用材料费——药品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的规定。人民医院应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好医院业务费用的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工会经费政策执行方面
20xx-20xx年,人民医院未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缴纳工会经费,工会会员个人每月工资收入的3‰的标准缴纳。其中,20xx年人民医院上缴单位部分工会经费552,229.24元,预提单位部分工会经费477,085.92元;工会会员个人会费代扣118,394.2元,造成少缴职工工会经费。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二)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会员按每月工资收入0.5%的整数部分交纳工会会费”及“……逾期未缴或者少缴的,应当及时补缴,并按照欠缴金额日5‰缴纳滞纳金”的规定,建议人民医院重视该问题,自行进行梳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缴纳工会经费。
(五)医院信息化建设方面。
经审计,人民医院按照自治区医改精神要求,自20xx年2月起,较好地执行自治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积极降低医疗运营成本。但是由于人民医院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物资库与收费库没有主键关联(耗材编码,耗材名称不一致),导致物资库的耗材与收费系统的已销售耗材无法关联,对耗材成本核算,特殊医用耗材的顺加作价管理以及盘点不便。
(六)部分账务处理不规范。
1.药品盘盈、盘亏、毁损未按规定核算和报批,直接冲减医疗业务成本或者单位管理费。
抽查20xx-20xx年原始凭证,20xx年人民医院药房年末盘亏药品287,109.65元,会计核算时,直接冲减医疗业务成本112,830.03元,直接冲减单位管理费用174,279.62元。20xx年年末药库盘点,人民医院将西药库盘点时的盘盈109,384.74元抵消盘亏111,626.87元,报损69,862.84元后的盘亏报损余额72,104.97元直接冲减单位管理费用。
上述做法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三)单位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库存物品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后续账务处理。”的规定。
2.财务人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意识淡薄,存在税务风险。
20xx-20xx年,梁军海经营人民医院食堂,人民医院每月将职工伙食补助转到梁军海个人账户,共计5,096,481.90元,白条入账。20xx年-20xx年,人民医院雇佣非本院工作人员支付的劳务报酬所得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列册发放,共计324,634.76元。上述事项,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人民医院作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上述做法不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五)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的规定。人民医院应树立纳税扣缴义务人意识,加强纳税筹划。
(七)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记录单》和《梧州市医疗保障局自查自纠监督检查记录单》等检查资料,上级医保部门或审计部门对人民医院20xx-20xx年医疗服务项目和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审计,存在医疗服务项目违规收费和医保政策执行不到位情况,医疗服务项目违规收费28,722,859.07元,其中:已退医保基金13,057,434.45元,已退患者463,130.49元,尚未整改15,202,294.13元。
四、审计建议
(一)针对绩效工资超审批总量最高限额发放问题。
建议人民医院严格执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该医院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总额要严格按照人社局、财政局的批复执行。
(二)针对医疗服务收费和医保政策执行方的问题。
建议人民医院今后认真学习贯彻《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医疗卫生降低项目表》、《新增的11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区卫生厅、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文件精神,使本单位各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进一步规范。
(三)树立内控管理意识,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审计。
建议人民医院把内控制度建设纳入到医院长远规划,实现内控管理的常态化和连贯性。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预算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内控监管体系,确保内控工作顺利开展,真正提高内控管理的时效性。同时,保持内审部门的客观独立性,发挥内审部门的监督作用。
(四)加强基层工会组织的管理,足额计提工会经费。
建议人民医院工会组织重视该问题,工会财务人员和经审人员自行进行梳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缴纳工会经费。
(五)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
建议人民医院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整合医疗、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六)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建议人民医院高度重视医用材料特别是低值易耗品的进销存管理,规范各科室卫生耗材的领用手续,同时,定期对卫生耗材进行全面盘点,做到账清、物清。财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真实反映医院财务状况情况和经营成果。
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篇9
根据《20xx年县级公安机关审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及市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县局成立审计组,委托xx公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xx年8月1日至10日,对xx县公安局20xx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通过查看会计账目、会计凭证、相关制度规定等手段,以就地审计方式进行。审计组根据xx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所提供的资料,对涉及的审计事项提出审计评价意见,具体审计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xx县公安局内设情指中心、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治安二大队、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特巡警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督察大队、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队(股级)、特别侦查大队(股级)、行政审批服务股、看守所、拘留所、出入境管理大队(股级)18个部门,下属梅山、江店、现代产业园区、白塔畈、青山、燕子河、天堂寨、古碑、斑竹园、吴家店、南溪、汤家汇、双河、麻埠、铁冲、张冲16个派出所。
(二)人员编制情况
xx县县公安局行政编制384名。县公安局提供的20xx年12月工资表反映发放行政在编人员342人,其中:县公安局机关发放288人,交通管理大队发放54人。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情况
xx县公安局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得到有效的执行。
三、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一)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xx县公安局账面资产总额110,117,936.43元,其中:银行存款464,832.94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179,600.44元、其他应收款4,038,188.27元、固定资产93,839,491.74元、在建工程10,595,823.04元;负债总额3,516,329.51元,其中:应缴个人所得税105.83元、应付职工薪酬-148,169.78元、其他应付款3,664,393.46元;净资产106,601,606.92元。
(二)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
20xx年元至12月,收入总额83,264,939.91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106.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004,220.60元、其他收入5,260,719.31元;支出总额85,577,658.57元,占全年预算支出的106.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771,031.8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33,669.2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90,048.32元、资本性支出6,682,909.21元;当年收支结余-2,312,718.66元(详见《收支明细表》)。
四、组织收入情况
20xx年度,共组织收入2,247,236.70元,占全年预算2,100,000.00元的107%,其中:公民出入境证件费273,801.00元,占预算的91.27%;户籍管理证工本费2,658.00元,占预算的5.32%;居民身份证工本费641,510.50元,占预算的641.51%;罚没收入1,329,267.20元,占预算的83.08%。
上述收入均按规定及时上缴非税局。
五、往来款项的管理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账户余额4,038,188.27元,其中账龄一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1,159,031.55元,占28.7%。应收款项长期未清理和回收,部分应收款项债务人不清。
其他应付款账户余额3,664,393.466元,其中账龄一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2,364,687.11元,占64.53%。应付款项长期未清理,部分费用性质的款项、无需偿还的款项长期挂账在应付款项中,形成不实债务。
六、固定资产购买、管理情况
(一)20xx年度,新增固定资17,783,137.35元,采购程序及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
(二)在建工程减少4,434,260.19元,为结转固定资产核算。
(三)部分新增的固定资产直接在费用科目核算,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七、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公”经费管理方面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为2,760,000.00元,实际支出5,438,702.30元,预算金额与实际支出差额很大,公务车购置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明显偏低。
(二)会计核算方面
1、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部分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购置,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不利于对固定资产的管理。20xx年7月7#凭证、支付xx新兴国泰电器有限公司“维修费”96830元,其中购置格力空调6台41053元,该空调计入维修费,未计入“固定资产”;20xx年11月9#凭证,财政支出--项目支出38000元,支付xx中德久业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承建xx县看守所109平米膜结构车棚工程款,未计入固定资产;20xx年12月38#凭证,项目支出--维修费26852元,支付铁冲乡派出所“五有保障”建晾衣房款26852元,未计入固定资产;20xx年12月34#凭证,项目支出--维修费19799元,支付吴家店派出所“五有保障”建晾衣房款19799元,未计入固定资产;20xx年11月52#凭证,支付天堂寨派出所购办公家具40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三)费用支出方面
1、报销票据不合规。20xx年6月13#凭证,支付xx县十诚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30855.8元,但后附增值税发票名称为“xx安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xx分公司”,发票专用章名称为“xx县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票名称与专用章名称不一致;20xx年3月18#凭证,支付加油充值卡充值200000元,直接计入费用;20xx年8月20#凭证付梅山所五有保障维修费26518.50元,其中后附一张发票内容为装饰装修的增值税普票,金额10000元,发票单位为“xx县财源装饰有限公司”,而工程决算单印章为“xx县庆宁水电装潢部”;20xx年10月8#凭证付办公费4824元,其中后附一张发票内容为办公用品的增值税普票,金额167元,加盖印章的销货单位与发票单位不一致;20xx年8月15#凭证付物业管理费28855.80元,其中后附3张增值税普票,金额合计22500元,加盖印章的销货单位与发票单位不一致;20xx年7月35#凭证付白塔畈派出所“五有保障”办公费1195元,其中后附两张通用机打发票,金额合计1070元,发票单位与明细清单销货单位不一致;20xx年8月49#凭证,支付差旅费70258元,后附20xx年7月20日开具的2张河南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为“个人”;每月支付的食堂物业管理费,开具发票项目名称均为小工费,项目与实际不符;20xx年1月26#凭证,支付省公安厅在xx党校培训费差额费用63164元,以xxxx干部学院结算票据入账。
2、为个人支出费用。20xx年7月32#凭证付青山派出所办公费2985元,其中后附两张发票内容为食品和洗漱用品的通用机打发票,金额合计516元;20xx年9月35#凭证,支付江勇“个人负担”医疗费18448.78元,收款人为“蒋崇玖”;20xx年2月3#凭证,支付水电费23837.05元,后附发票反映,其中公安局“家属区”水费1268元。
3、以现金方式发放工会经费及生日慰问费。20xx年5月61#凭证,以现金方式支付16人“公安局5月份民警生日慰问金”4800元,人均300元;20xx年2月17#凭证,以现金方式发放局313人工会经费269167元;20xx年7月60#凭证,以现金方式发放7月份民警生日慰问金6000元。
4、差旅费审批不规范。20xx年7月20#凭证,支付差旅费5968元,后附“xx县公安局因公出差审批单”,未经领导签批;20xx年2月1日干警出差六安,20xx年6月27日干警出差张冲乡,“科股室、分管及主要领导”栏均未经签批;20xx年8月13#凭证,付遣返缅甸人差旅费71985元,其中20xx年7月17日干警到叶集联系遣返人员之事报销差旅费180元,后附出差审批单领导未签字审批。
5、支出项目与附件不符或无清单。20xx年10月42#凭证,支付古碑派出所“五有保障维修费”17693.8元,发票注明的支出项目为铝合金销售,与附件的支出项目不符;20xx年7月5#凭证付办公费3041.50元,其中后附一张发票内容为办公用品的.增值税普票,金额420元,后未附销货清单。
八、审计建议
(一)完善管理制度。对照县政府办下发的关于三公经费方面的文件,完善相关费用报销制度。
(二)加强会计核算。一是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严格各项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二是加强固定资产核算,对资本化的支出均应记入固定资产科目,对未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的资本化支出,应补记固定资产。
(三)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各项经费的支出范围和限额,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切实做到原始凭证合规、附件齐全、发票与附件一致。为个人支付的费用应进一步核实,如属实,应及时收回。
(四)清理账权债务。对往来款项进行清查和核实,对之前核算不明晰的往来账,经清理后进行调账,保证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应查明原因,及时清理收回;对无法收回或无法支付的往来款项,应按相应程序报批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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