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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06-03 0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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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精品10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篇1

  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冬春季节特点和潜在安全风险,区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50项具体举措、市69项实施细则为抓手,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针对当前事故频发多发现状,采取有力举措,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巩固安全根基、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范围覆盖全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城镇燃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消防安全、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省安委会明确的11种新兴行业领域,特别是重大风险因素和易发多发事故的行业及企业、重大隐患、突出违法行为和国务院考核省政府反馈的隐患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分工

  (一)城镇燃气: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统一工作部署,以防范城镇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为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等企业(设施)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区住建局、区市场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非煤矿山:以防范透水、冒顶、中毒和尾矿库垮坝等事故为目标,加大对地下矿山、正在运行的尾矿库以及采掘施工、动火作业等部位和环节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盗采、越界开采等行为。(区应急局、自然资源南芬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各环节安全监管,强化异常工况检查预警,落实生产装置、申报和管线的保温防冻凝措施。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抓好“反三违”工作。全面排查企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对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一律禁止使用。严格审查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条件,督促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区应急局、南芬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南芬分局、南芬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制造业:以防范密闭空间有毒有害气体聚集、设备和人体静电、室外高空作业等事故为目标,紧盯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强化安全管控措施。(区应急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烟花爆竹: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重点检查库区、库房及安全设施达标情况,严禁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经营超标违禁产品。对烟花爆竹零售店,重点检查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严禁“下店上宅”、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对流向登记不全且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一律按非法烟花爆竹依法没收并移交公安机关组织销毁处置。公安机关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开展安全检查,严防乘客携带烟花爆竹等违禁品乘车。(区应急局、区市场局、南芬交警大队、公安南芬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交通:以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的'势头为目标,以“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用车载人和“三无船舶”、急弯险路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公安南芬分局、南芬交警大队、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筑施工:加强冬季室内施工安全,以防范起重机械倾翻,建构筑物、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地下工程透水,冒顶,中毒窒息等事故为目标,严厉打击建筑工程“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房屋安全:深入开展大跨度结构场所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突出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以及极端天气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因雨雪冰冻天气导致险情加重的危险场所,要果断采取应急排险措施,确保安全。(区住建局牵头,区委统战部、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公安南芬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消防安全:以防范冬春季火灾事故为目标,全面整治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旅游景点、夜间营业场所、物流仓储、地下工程、老旧住宅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南芬消防救援大队、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民爆物品:以坚决防范爆炸、火灾事故为目标,加强购买、运输、生产、储存、保管、使用、报废民用爆炸物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区工信局、公安南芬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新兴行业、领域:严格落实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辽安委〔20xx〕24号),主动认领监管任务,按照职责分工深入排查整治新兴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区文旅局、区发改局、区林业中心、区应急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局、南芬消防救援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南芬分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涉煤气、特种设备和供电、供水、供热等其他重点行业,也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同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四、时间步骤

  20xx年12月18日开始,至20xx年3月29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8日至20xx年12月22日)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督促各有关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对照自查工作。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23日至20xx年2月29日)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制定检查计划,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必要时果断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定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巡查督导阶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22日)

  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检查,要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易发、风险系数较高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跟踪复查,严防死灰复燃,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3月29日)

  各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全面总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并及时报送区安委办,区安委办整理汇总后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近期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要求,全力保障岁末年初、“两节”“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专项方案,紧盯薄弱环节、突出矛盾,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工作措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要依法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强制措施;对工作部署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敢于问责,扎实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向纵深开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对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切实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篇2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火灾防控理念,确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效果落实,县局决定在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聚焦重点目标任务、实施集中攻坚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目标,即确保系统内消防弱项摸查见底,确保重点环节消防建设取得突破进展,确保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学校消防治理“如东办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成效,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全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重大事项,按照局挂钩指导联系分工对各镇和学校进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稳定科,负责全面协调全县各学校开展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依托局领导挂钩联系指导基层学校制度,针对各学校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情况,适时启动消防安全集中约谈,督促各学校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和应急处置网络,落实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解,保障消防管理投入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照《学校消防安全排查重点》(附件一)开展专项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对单销账”,实行“清零管理”,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高压态势。要加强高层建筑、学生宿舍、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食堂、礼堂等重点领域的管控力度,对历史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正视问题不回避、立足现状抓整改,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实行挂图作战、内联外引,抢抓序时推进整改。

  (三)全面推动重点消防单位达标建设。认真落实《全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试行)》要求,逐项核查、逐一评估,以点带面打造样板,完善各类场所消防设施配备,配齐警示标识,在学校推广建设微型消防站和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推进列入消防重点单位的学校持续达标贯标。

  (四)全面加强消防教育培训。配合消防部门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学校”,结合新学期开展“开学第一课”,各学校要主动邀请驻地公安、消防人员进校开展消防专题授课。开展“儿童作文绘画评比”“万名学生做消防作业”行动。加强教育实践基地消防馆建设,在学生军训、社会实践活动中引入消防内容。加强“打铁趁热”式火灾案例警示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发生后立即组织面向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

  四、时间安排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9月15日前)。各镇教育联络组、县直学校要召开会议部署,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积极营造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9月16日至10月20日)。各镇教育联络组和各县直学校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建立清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逐项研究。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拿出具体办法,明确整改标准、时限和责任人。县教体局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县教体局将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实施重点整治。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对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镇教育联络组和各县直学校要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实施方案、有标准要求、有检查记录,决不允许搞形式、走过场。

  二要排查整改到位。各镇教育联络组和各县直学校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将所有隐患登记造册,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要明确工作责任。各镇教育联络组和各县直学校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参加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逐级明确安全责任。凡因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简称“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及全市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精神,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河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全域开展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百日攻坚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办事处市场化保洁、收集、清运的长效机制,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倡导垃圾分类,初步建立垃圾分类机制,先在试点村和公共区域如办事处机关、社区、村室(广场)、学校等地点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和设备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后适时进行推广。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大整治大清理行动

  1、清理垃圾杂物。重点清理宅院房前屋后、村庄周围、田间地头、坑塘沟渠、河边桥头、道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两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周边堆积的垃圾杂物和各类废弃物,力争实现垃圾杂物“八清零”(生活垃圾清零、建筑垃圾清零、白色垃圾清零、废料堆积物清零、农作物秸秆清零、河道坑塘漂浮物清零、固定垃圾池清零、乡村不达标垃圾填埋点清零),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标准。

  2、清理坑塘河道。对所有坑塘河道沿岸及周边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各类废料堆积物等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存量垃圾和水域周边漂浮物,严防“垃圾搬家”式治理,落实河长制常态化保洁管理机制,加强沟渠河道治理、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积极推进无害化处理,推进绿化、美化。

  3、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村内及周边等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全部取缔到位,适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进行规范,减少养殖粪污影响环境。

  4、整治提升村容村貌。重点突击整治背街小巷杂物乱堆乱放、污水治理、村头村尾积存垃圾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白色垃圾清理。对村庄内非规范垃圾堆放点、填埋点建立台帐,实行销号制,及时进行清理。

  5、深入开展空闲庭院卫生集中整治。对城中村(农业村)的闲院落进行彻底整治,不断提升村庄面貌。重点清理整治长期堆积的垃圾杂物、杂草和各类废弃物,结合乡村振兴工程,进行绿化、美化。

  6、整治村室及村里重点区域(如党建广场、游园等)行动。对村里的重点区域及节点重点开展大清理、大整治活动,重点清理整治长期堆积的垃圾、杂物、杂草和各类版面、招牌和陈年杂物,做到干净卫生、整洁有序、氛围舒适,结合各村实际,适当进行绿化、美化。

  (二)改变不良卫生习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引领示范,先走一步,把好的习贯、好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展示出来,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完善村规民约,强化舆论监督,深入开展最美系列“最美庭院”“星级文明户”等各类评比创建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三)垃圾收集标准提升,初步建立垃圾分类制度。以云寨为试点村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在原来传统方式收集的基础上,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和设备,探索垃圾分类模式,初步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实行以可回收垃圾兑换物品的方法,让群众建立起垃圾分类的概念,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在积累经验,完善制度的基础同时,在公共区域如办事处机关、社区、村室(广场)、学校等地点继续推行,然后全面推进。

  (四)完善全域保洁长效机制。坚持市场运作模式,进一步完善环卫保洁社会化服务,全力消除村庄周边、企业工商户、经营门面、养殖场、干道两侧、坑塘河道等管理盲区死角,完善全域保洁长效机制。同时,以“全面覆盖,补齐短板,提升标准,保持引领”为目标,完善对公司的'考核评价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4月30日)

  按照市里“切实落实四级党委书记抓整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会议精神,各村(街、社区)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办事处也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督查办将实行每周对重点问题进行督查、通报、每两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通报、每月进行一次月评的推进机制。4月25前,各村(街、社区)要实现环境整治“八清零”。要做到“两个不放过”:一是村室及村里重点区域(如党建广场、游园等)清理到位,不放过,二是村支书、村主任及村两委、村监委等村里主要领导要亲自示范引领,家里屋外保持整治有序,不放过。届时还要对此情况督查并给予公布。4月底前,办事处将组织观摩评比活动,排名末位的村支部书记要进行深刻检查。

  (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5月1日—6月15日)

  聚焦城乡环境整治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市场运作模式,提高整治工作质量,明确村里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在公司“保洁、收集,运输”的基础上,做好监督管理,同时主动处理各自村(街、社区)的清理内容,不断促进和完善城乡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验收评比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对照“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目标,办事处将组织开展验收评比活动,由主要领导带队,由纪工委、督查办牵头随机对各村进行暗访,计入评比成绩。7月初,召开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总结大会,通报各村(街、社区)验收评比结果。作为乡村振兴的举措之一,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奖励或扣除相应的经费,并对排名首位和末位的村进行通报,相关村(街、社区)支部书记要在大会上发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蒲西街道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各村(街、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这项工作作为日常中心工作,建立由村(街、社区)支部书记牵头、村委副职负责、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推进机制。成立百日攻坚行动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考核排序、下发工作通报、建立问题台帐等形式,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有序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广播、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养成、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对突出问题要严肃处理。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全省城乡自建房安全监管,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对全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自建房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确保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落实管控措施、压实管控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xx年6月下旬至9月底,集中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消除存疑、有效管控,全面准确掌握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现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制定公布3年整治规划,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管控、整治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大宣传。制作“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警示教育微视频”和"自建房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微视频",通过微信、网络、电视台、自媒体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房屋安全意识,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支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动报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营造社会公众知晓、支持、参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大排查。组织各地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做到无死角、无盲区。真排查,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查彻底,一户不漏;真鉴定,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一户一户进行鉴定,鉴定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危险等级,也不降低检测标准;真整治,以县(市、区、行委)为单位压实隐患整治责任。

  (三)大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坚决落实管控措施,该撤人的撤人,该封房的封房,该停业的停业,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整改工作区分轻重缓急分类施策,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如需继续使用,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采取加固、拆除等相应处理措施,确保消除隐患。

  (四)大督导。6月30日前,督导各地以县(市、区、行委)为单位组建领导干部带队,精干技术人员参加的不少于5人的督导组。各市(州)内部组织督导组进行交叉检查,检查各地排查全覆盖情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检测机构履职情况,确保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危险等级初判结果精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得到有效管控。

  (五)大调度。建立调度制度,工作专班实行周调度,细化任务分工,协调工作任务,统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月调度,通告各地工作进展,督促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季调度,省政府分管领导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六)大评估。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估,撰写《评估报告》报省委省政府。根据各地工作实效,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提醒的提醒、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

  (七)大压实。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切实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落实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承担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行业指导责任的工作责任追究制。

  (八)大防范。指导各地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切实落实管控措施,防范管控措施不到位引发的.自建房倒塌风险。加强沟通引导,做好群众工作,防范风险处置过程中引发的法律纠纷风险。细化处置方案,加强封闭管理,防范危房处置过程中的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防范舆情信息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召开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百日攻坚”行动,制定交叉检查方案,对各地督导组进行培训,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工作落实。

  (二)交叉检查阶段(8月15日前)。按照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抽查30%的比例和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对各地排查工作全覆盖、管控措施落实、整改进展等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检查发现问题随时上报市(州)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回头看阶段(9月底前)。在交叉检查的基础上,各市(州)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行委)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管控、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发现一处,管控一处,并及时修订完善工作台帐。交叉检查“回头看”阶段完成后,各市(州)要及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行委)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评估,评估报告经同级自建房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检查报告。

  (四)建立巡查检查机制阶段(8月底)。各市(州)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行委)建立健全巡查检查机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乡自建房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重点时段,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全面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五)制定三年整治工作计划(9月底)。各市(州)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行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全面落实“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并建立整治台帐,实行限时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各市(州)、县(市、区、行委)加快推进分类整治,对消除结构安全、设施安全、消防安全、经营安全、环境安全,做到分类指导。各地分类整治工作方案、计划,经同级自建房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建立责任追究制(9月底前)。研究制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管控、整治工作,建立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落实管控措施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治措施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行委)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推动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的终身责任制。交叉检查及“回头看”工作,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认真反思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扛起防范化解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人任常务副指挥长,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的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百日攻坚”联合作战指挥部,抽调有关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统筹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指挥全省“百日攻坚”行动。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要参照省政府工作模式,成立各级“百日攻坚”联合作战指挥部。

  (三)强化服务保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研究测算工作经费,报省政府审议。研究确定“联合作战指挥部”工作机制,指导各地上下联动同步建立指挥机构、运行机制,保障全省"百日攻坚"行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同时,深入研究居住危房的困难群众救助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维护社会稳定。

  (四)细化任务落实。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安排,进一步深入研究,层层压实责任,逐条细化任务,抽调精干力量,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自今年6月份开始实行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各地及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3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所涉及有关任务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吸取消防事故教训,确保全市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结合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各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市、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推动全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有效开展,县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全县校(园)长为成员的`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校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自查,对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要及时与政府沟通,及时修复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要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加大学校建筑综合整治力度。各校要健全学校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室外灭火器、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

  3、强化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校要发动学校和教职工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学校食堂、教职工宿舍等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处于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中。

  4、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各校要结合实际,开展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校内违规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

  (二)严格落实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两会”前后,各校要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师生宿舍、学校实验室、功能室、消控室等场所以及消防栓、灭火器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对重点场所和部位加强巡查,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面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各校要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

  (四)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校要深入推进消防知识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要积极主动邀请消防专业人员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以及员工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各校要通过“小手牵大手”或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带到各家各户,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四、职责分工

  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xx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xx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建立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全市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xx县教育系统20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五、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18日)。各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19日至3月16日)。结合《x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县教育系统20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xx县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17日至3月26日)。各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县教育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校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县教育局将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学校单位,及时发出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查清各方责任,确保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各校要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阶段结束前报送县教育局安全股。

  联系人: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邮箱:xxxxxxxxxxxx。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篇6

  为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巩固全镇交通安全平稳态势,确保20xx年上杭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八个着力八大再提升工程”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9月中旬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开展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针对秋冬季交通安全规律特点,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客货运源头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学生交通安全治理等为重点的四大攻坚专项行动。通过部门协作、源头治理、路面严管、宣传联动等措施,力争实现“全镇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下降、显见性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酒醉驾长效常治机制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满意率进一步提升”目标,全力确保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客货运源头治理专项行动。集中组织一轮交通运输企业源头安全隐患检查,集中整治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交通违法以及动态监管“四无”企业。

  1.督促客货运企业源头治理。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管站、道安办、派出所等单位部门要深入客货运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健全企业内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专项治理期间,要对全镇重中型货车货运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二是落实车辆和驾驶人常态化管理责任。督促货运企业建立健全货运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车一档,落实货运车辆维护及检查制度,严格实施综合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运输市场的全过程管理。同时,督促货运企业严格落实驾驶人管理责任,强化驾驶人聘用管理、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规程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完善驾驶员管理档案,健全从业人员奖惩制度,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员,及时依据合同约定解聘。组织开展一次企业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以及驾驶人“带病上路”。三是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货运、客运企业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动态监管平台,配齐动态监控管理人员,落实动态监管责任制。交管站、道安办、应急办、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货运车辆动态监管实施联合监督管理,对动态监管平台收集的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离线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定职责进行处罚。对辖区运输企业今年以来动态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交管站、派出所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入企核查,查清重点运输车辆动态监控长期离线原因,集中治理重点运输车辆企业“无动态监管制度、无动态监控平台、无专职监管人员、无动态监管记录”的“四无”行为,并提请县交通运输部门依规进行处罚,着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重点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消除疲劳驾驶、分心驾驶源头安全隐患。四是落实高风险企业重点治理责任。交管站、派出所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对“三张清单”的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逐一开展核查,形成问题清单,督促企业限期治理,并组织检查、验收,实施闭环管理,实现高风险企业风险画像报告下载签收率达100%,确保排查发现的人、车、企源头隐患及时得到治理,新增高风险企业必须在3个月内降低风险等级。

  牵头部门:交管站

  责任部门:派出所、村建站、执法队、应急办

  2.货运装载源头治理。交管站、道安办要督促辖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装使用称重、视频监控等设备,落实货运车辆装载、计量、放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出场(站)货车合法装载。加强货物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于违法超限超载情况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上报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应急办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源头监管及非煤矿矿山、采石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等企业源头监管;村建站、应急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源头监管;执法队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工程渣土)源头监管;水利站负责河砂开采企业源头监管;其它责任部门负责各自领域内工程和企业的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以及做好运输业务发包管理的督促工作。

  牵头部门:交管站

  责任部门:应急办、村建站、水利站、执法队,派出所、自然资源所

  3.渣土车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渣土车安全管控,推进渣土车综合治理、长效治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一是落实渣土企业车辆运输管理规定。为推进渣土运输企业化、规模化经营,执法队要建立渣土运输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强化措施,严格异地运营渣土车的管控,禁止个人及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单位从事渣土运输业务。要加强对渣土运输单位的监管,不定期开展“双随机”检查,压实渣土运输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渣土运输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全密闭运输,加快推进现有渣土车密闭化改造。二是落实渣土车辆运行管理制度。对未落实平斗、密闭净车出场措施,未合理明确运输路线、时间以及倾卸地点,不得进行渣土处置。我镇辖区各类项目施工工地要对进出车辆实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即无证车辆不准进,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未密闭车辆不准出,超限超载车辆不准出。督促各类工程项目业务责任部门要各尽其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加强施工现场监管,督导建设、施工单位依法处置渣土和落实持证、净车、平斗、密闭出场措施;执法队、派出所、交管站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机制,提高执法频率;联合县交通执法队开展路面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执法威慑力;对建筑废土、砂石运输车辆作业过程中发生亡人事故的责任倒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挂牌督办,并将事故调查情况予以公告。

  牵头部门:执法队

  责任部门: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应急办

  4.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的通知》(龙建综〔20xx〕21号)要求,一是交管站、村建站、派出所要对全镇从事营业性预拌混凝土运输的企业及运输车辆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从事营业性预拌混凝土运输的企业应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运输企业资质,混凝土运输车辆按“营运”车辆依法注册登记并取得道路运输证。督促建立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完善发生亡人事故的工程运输企业进行约谈制度,对辖区水泥搅拌车辆、驾驶人、车主信息等项目进行排查,对检查发现车辆、驾驶人逾期未年检的进行催告,督促施工单位要求车主驾驶人限期检验。二是交管站、派出所对安装使用符合要求的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和右侧盲区预警及防疲劳预警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要求安装相关设备或设备失效的督促企业整改。对易引发事故的超载、未注意观察、操作不当、不按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提高靶向纠治水平。在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集中通行路段,施工场地周边道路设置卡点,督促企业及车辆严格落实“六必查”措施:即“承载重量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安全设施必查、车辆轮胎磨损、气压情况必查”,重点加强晚间、凌晨期间的巡查管控,不定期组织开展超载超限、抛撒滴漏、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联合查处,以严管严控提高震慑作用。三是开展一次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安全技术及驾驶员从业资格检查,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是否符合国标要求,车辆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处于检验有效期内,交通违法是否已处理,驾驶人员是否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

  牵头部门:村建站

  责任部门:交管站、派出所、执法队、水利站,环保站

  (二)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紧盯重点道路安全隐患,通过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道安综治等平台,压实责任部门责任。以灾后重建、龙龙铁路损毁道路为重点,滚动摸排辖区缺少防护设施或防护能力不足的急弯陡坡、重点平交路口、临水临崖、长大下坡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推动隐患及时治理,有效防范事故风险。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道路交通隐患治理:上杭县白砂镇塘丰村横岗桥、塘丰桥危桥改造工程,需在12月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道安办

  责任部门:交管站、龙龙铁路协指办,各村委会

  (三)重点交通违法治理专项行动。狠抓各类交通违法查处,突出打击超速超载、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两轮”及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心慈手软,形成强大震慑。

  1.酒醉驾综合治理。落实《杭道安办关于转发〈市道安办关于贯彻落实省道安办加强酒驾醉驾违法综合治理六大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杭道安办〔20xx〕38号),推动综合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涉及酒驾醉驾道路交通案事件,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拒绝酒驾”的`氛围。一是持续精准打击管控。派出所要发挥打击酒驾醉驾主力军作用,以勤务改革为抓手,强力推进预防式勤务,提高路面管控的主动性、精准性、持续性,紧盯涉酒违法和事故多发区域、时段,在周末、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始终保持酒醉驾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天天有夜查,周末、节日重点查,严防因酒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二是完善协同共治机制。道安办、派出所要发动餐饮、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劝阻、举报酒驾行为,联合发布《致餐饮、娱乐场所规范经营倡议书》,倡议餐饮、娱乐场所提醒、规劝饮酒消费者不开车,提醒、规劝无效的及时报警。派出所要全面实施“涉酒案件深度调查”机制,对查获的每起酒驾醉驾违法案件尤其是涉酒事故案件进行溯源,落实“七必问”,发现娱乐场所违反规定在凌晨2时至8时营业的,要及时固定证据并上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派出所要严格落实交通类违法抄报制度,对职业驾驶人发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要通报其所在单位和企业,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对同一运输企业连续出现两次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要通报相关部门,建议采取停业整顿、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等惩戒措施;严格落实对党员、公职人员发生酒驾醉驾涉法涉刑行为的报送制度,进一步拓宽监察网络和执法触角,加大酒醉驾震慑警示力度。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等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提取血样。派出所、司法所、道安办等单位部门单位要按照《关于“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的指引(试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有效防范遏制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持续宣传警示曝光。各单位部门、各村委会要统筹开展“拒绝酒驾”宣传工作,落实对重点场所“六必上”(餐饮行业、KTV娱乐场所、企业厂区、工业园区、办公楼宇、住宅小区醒目处上墙粘贴“拒绝酒驾”宣传标语);涉酒违法犯罪驾驶人户籍地所在的村委会,要在微信群、宣传栏等进行案例警示,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部门推动“醉驾”缓刑人员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压实企业履行交通安全责任,推进“企业劝导站”建设,加强工业园区、厂区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严防企业员工涉酒驾驶。派出所要定期曝光联合惩戒,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酒驾醉驾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或每季度曝光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司法所要牵头组织道安办、宣传办等部门,开展酒醉驾涉法涉刑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普法主题教育。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专题宣传,通过学生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传达给家长。交管站要定期深入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拒绝酒驾”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牵头部门:派出所

  责任部门:宣传办、交管站、道安办,中小学校、各村委会

  配合部门:卫生院,司法所

  2.加强全镇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一是加强重点车辆监管。督促已获得CCC认证的车辆登记上牌。督促已达报废、注销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推进落实“带牌销售”,逐步消除“无牌销售”现象。二是强化路面秩序管控。以乘坐3人及以上超员载客、违法载人为重点违法,带动查处非法改装、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常态严管两轮车,净化通行秩序。三是每月集中曝光一批两轮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和销售、维修行业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营造严管氛围。

  牵头部门:派出所

  责任部门:宣传办、文明办、交管站,中小学校,各村委会

  3.实施三轮摩托车综合治理。按照杭道安办关于印发《上杭县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杭道安办〔20xx〕 69号)要求,要督促三轮摩托车销售门店履行诚信销售公告和告知义务,明确销售商家的法律责任,有效杜绝非法三轮车继续流入市场;交管站、道安办、派出所、各村委会要宣导无牌车辆进行挂牌、无证车主进行考取证件,合法合规上路;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三轮摩托车登记业务集中排查,全面打击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组织开展摩托车(含三轮车)交通事故复盘分析,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方案。持续深化三轮摩托车交通安全整治,严查三轮摩托车涉牌涉证、非法改装、载客超员、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肇事肇祸。

  牵头部门:派出所

  责任部门:交管站、道安办、执法队,各村委会

  4.实施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按照“加强协作、信息共享、依法行政、联动治理”的总体要求,持续落实《龙岩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惩戒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全镇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能力,充分利用科技治超平台数据,结合国道358线、各村乡村道路等超限超载车辆通行情况摸排,联合县交通执法队对重点路段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行动,多措并举强化路警治超、科技治超,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有效震慑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营造了“不敢超、不能超、不想超”的浓厚氛围,有效维护了公路产权及道路运输安全。

  牵头部门:交管站

  责任部门:派出所、村建站、应急办、执法队

  (四)学生交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学生群体涉及敏感群体、地位特殊,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牵动千家万户,持续抓实抓细校园周边日常管理、隐患治理、违法查处和学生安全教育等方面基础工作,全力保障涉校交通安全。

  1.校园周边秩序整治。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针对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开展一次地毯式隐患排查,逐一检查校园交通标志标线是否规范、减速带是否损坏、安防设施是否到位、宣传提示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乱摆摊设点等安全隐患,做到应排尽排、立即整改,及时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风险隐患,确保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

  2.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扎实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检查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打好校车安全管理“预防针”,建立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道安办、派出所要加强养正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定期召集幼儿园负责人、校车驾驶员召开校车管理安全会议,与学校签订责任书,完善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制。派出所、交管站、执法队要加强路面巡查执法,严查校车接送学生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接送学生乱象,各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要加强接送学生车辆不戴安全头盔、 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劝导纠违,确保开学上学、放学期间接送学生安全社会稳定。

  3.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集中整治期间,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文明交通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特点,编印一批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材,通过交警授课、交通安全体验、交通标志标线识别、警示教育等活动,向学生灌输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夯实交通安全素质基础。

  4.学生交通违法查处。派出所要集中查处涉及学生的违法驾乘“两轮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车辆无证、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建立学生事故及违法抄告制度,及时将涉及学生的事故及违法信息抄告教育部门或所属学校。

  牵头单位:中小学校

  责任部门:派出所、交管站、应急办、执法队,各村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建立完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召开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议,部署阶段道安工作任务和措施,道安办要做好日常协调督促工作。

  (二)强化协同共治。四大专项行动相关单位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聚焦重点风险隐患,按照“隐患穷尽、问题清零”的工作标准,迅速行动起来,各牵头单位部门要专题研究、细化分解,配合单位部门要主动作为,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各单位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强化督促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道安办要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推进道安责任和措施落实。同时,建立工作通报制度,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加强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已列入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考评结果一并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绩效评价等考核内容。

  (四)强化情况报送。各单位部门要依照方案部署要求认真推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10月9日、11月8日前报送工作小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12月1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由道安办及时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部门工作情况报县道安办。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篇7

  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开展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国内重大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条、市75项、区73条具体举措,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突出城市管理领域涉及的城镇燃气、消防、渣土车运输、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公园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6个重点内容,同步推动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市政在建工程施工等重点事项,及时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严防事故发生,为年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打牢基础,为我区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2月29日。

  四、重点整治事项

  (一)城镇燃气。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起底”排查和全链条整治,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一要加强燃气管道设施隐患排查。督促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燃气企业健全燃气管道设施共保机制,签订保护协议,落实旁站制度;全面排查治理燃气管道占压隐患,实现隐患全面动态清零,开展燃气管网普查,增补完善燃气设施标志,对破损和缺失的位置及时补充加密。

  二要加强燃气使用环节入户安检。督促燃气企业加大入户安检排查频次,落实管道燃气民用户每年至少一次入户安检和瓶装用户随瓶安检制度,要发动物业、社区配合,解决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到访不遇的问题,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要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要制定计划,用三年时间将管道燃气用户IC卡表更换为物联网表,鼓励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自动切断装置,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家庭用户强制安装。

  三要加强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整治。发挥专班牵头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全国燃气整治工作系统APP”开展燃气隐患排查。11月10日前检查率达到100%,11月底前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同时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排查,提高排查整改质效。督促燃气企业继续落实餐饮场所挂牌巡检制度,每次换瓶必须进行安检并做好记录。根据上级部署,选定一条街区推行“瓶改管”或“瓶改电”。

  四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对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严抓严管,常抓不懈,对“黑气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等案件从快从重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力。

  五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征求燃气管理“金点子”活动,同时对燃气企业管理质量差,送气工安检不到位,加大惩戒力度,直至吊销燃气经营许可。

  六要配合上级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整合。要根据市局《关于规范瓶装供应许可证发放工作的通知》,开展供应站点集中整治。

  七要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要在电视台、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宣传过期瓶、不合格的减压阀、软管和灶具等的危害。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利用小区宣传栏、户外广告等平台,结合安全检查、抄表、送气上门,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重点对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和应对燃气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等进行培训,联合相关部门督导物业企业配备手持式燃气检测仪,并开展应急演练。

  (二)消防方面。依法清理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聚焦市政消火栓日常巡查检查,督促供水企业排查市政消防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等问题,改造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设施;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房检查。

  (三)渣土车运输。强化源头管控,严管涉及渣土运输在建工地、矿山、搅拌站、砂石企业、市政水利项目等装载起运源头,督促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严防严控未纳入平台车辆出入项目工地非法从事渣土运输;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实形势分析、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安全演练、动态监管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分级管控、包车到人,开展车辆季度维保,落实车辆外观核验,强化车容车貌整治;抓实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落实新聘驾驶员岗前培训、跟车制度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滴洒漏、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城市道路桥梁。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城市桥梁定期检测,完成全市城市桥梁检查全覆盖,加快病害桥梁整改,严格落实“一桥一档”、桥梁检测、桥铭牌设置、日常巡查等制度。

  (五)城市公园安全。督促城市公园管养责任单位,逐项逐条深入开展城市公园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排查内临水亲水地带涉水领域全隐患,以及城市公园绿地内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的绿化景观工程。按照“谁的场地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

  (六)有限空间作业。督促所监管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有限空间作业时做好技术交底,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并专人负责监护工作,鼓励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

  (七)其他重点事项。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市政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要求,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强化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五、重点工作内容

  (一)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照省住建厅印发的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事项标准清单,完成新一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元旦和春节停工前后、节后开工前务必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如实进行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健全完善“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及时报送有关监管部门。

  (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百日攻坚期间,有关企业要组织对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节后新进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做到未依法持证不上岗、岗位职责不明晰不上岗、应急避险能力不足不上岗。

  (三)发动全员排查风险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一线从业人员每天排查岗位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为行为,核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逐级上报。对一线从业人员举报的安全隐患,有关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核实,对经核实属实的,及时落实整改并兑现安全生产奖励措施,确保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加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有关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主动靠前履职,组织所监管的企业开展排查整治,盯住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加密排查频次,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督促分级建立台账清单,盯住不放、一盯到底,确保闭环整治,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五)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百日攻坚期间,要加强联合执法,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绝不手软,切实发挥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落实安全生产定期调度制度。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工作调度,指导相关企业开展排查整治,研究会商具体整改措施,严防重大风险隐患点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机关各股室中队、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细化工作方案,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月26日前报送工作小结,20xx年2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从正反两方面典型入手,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以及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严肃追责问效。对督导检查发现搞形式、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效。百日攻坚期间,凡是发生亡人事故的,区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查明事故原因、厘清事故责任,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防范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及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xx年11月中旬起至20xx年2月上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防范“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 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这场硬仗,切实维护双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促进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校园、旅游、能源、城市运行、商贸、农林水、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稳定,结合双桥镇实际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围绕“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集中整治部分线办、部分企业安全理念树立不牢固、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监管水平不够高等突出问题,有效夯实双桥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全面系统摸排各类安全问题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严格实行闭环整改,有效防范减少各类一般事故(意外事件)发生,坚决杜绝遏制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意外事件)发生,为确保双桥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组织领导

  成立双桥镇安全防范“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班子成员、镇职能办公室、镇直办相关单位。

  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黎爱明担任办公室主任,曾石根担任副主任并负责日常资料收集、上报,确保“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范围

  在全镇所有村(社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防范“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突出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校园、旅游、城市运行、商贸、农林水、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共性问题。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4.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5.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8.重大风险点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9.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10.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11.其它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

  (二)专项问题。

  1.烟花爆竹。加大旺季检查频次,从人员、药物、机械、时间、过程五方面严控生产环节安全风险,推动花炮企业安全稳定发展,严防厂内厂外非法生产。严查:生产企业存在转包分包或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作业现场存在“四超两改”,满库容仍继续组织生产,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不完善,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等情况;退出或许可证到期企业仍非法组织生产;非法发放下手工、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行为。

  2.非煤矿山。超设计范围、超层越界开采;地下矿山擅自开采矿柱、中段设置与设计不符、使用明令禁止的设备及工艺、重要设备设施未按规定检测检验等;露天矿山运输道路、台阶参数等与设计不符;建设项目违规或越权核准或备案、未批先建,未按批准的设计施工等;未按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演练、落实值班值守等应急措施;未依法履行用地、使用林地审核或审批手续的;严防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非法盗采,加大对隐蔽致灾因素的排查治理力度,扎实推进高陡边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3.交通运输。切实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路面监管执法,强化道路沿线管理,加强道路安全警示教育,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灾害性天气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和预警导控,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不良势头。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安装雨棚、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学生家长三轮电瓶车拉载学生超载等行为;深入排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未保障到位、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作业措施未落实到位等情况。

  4.建筑施工。严密防范建筑企业在冬季停工前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作业带来的安全风险。严查: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不到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高处作业人员未有资格证的、未落实安全保障的;农村农民建房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违法占用林地、耕地等。

  5.危险化学品。加强试生产、检维修、开停车等环节安全严格易燃易爆安全监管,严控高风险区域人数、避免人员聚集。严查:超期、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就投入试生产以及试生产超期的;涉及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未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的;工艺设备设施属于淘汰落后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

  6.工贸。要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和设备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审批管理、易燃易爆场所防静电等措施,聚焦“一厂多租”、违规电气焊、有限空间作业等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严查:金属冶炼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登高、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未按要求开展审批,作业前风险因素分析及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擅自关闭、切断、损坏安全监测报警装置,未按标准规范设置报警参数;违规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单位,未明确并落实相关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

  7.消防。要深刻吸取山西吕梁“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对已经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通道、灭火器配备等整治行动进行盘点梳理,严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严密防范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使用“小太阳”等取暖设备、违规使用明火对存在重大隐患坚决督促整改。严查:超市、加工厂、餐饮店等场所灭火器缺失、过期、破损等情况;单位控制室值班员未持证上岗或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

  8.校园。要加强校车、校园安全管理,强化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合理安排学生聚集活动,保障师生安全。严查: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网吧、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学校门卫管理及学校内部实验室危险物品、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等问题。

  9.旅游。要督促加强游乐设施等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庆典、集会、文体赛事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踩踏风险。严查: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电梯、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设施设备突发保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完善问题;未落实安全措施,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景区内安全警示标识牌缺失等问题。

  10.城市运行。加大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全面细致排查,确保城镇正常运行。严查:居民用户、城镇餐饮业燃气设施安全使用管理不到位、燃气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不落;餐饮场所非法违法使用燃气的依法查处;燃气供应企业违法违规供气等行为。

  11.农林水。要强化农村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农村饮水安全等排查治理,有效推动农业正常生产。严查:河长制、水库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水库防洪设施受损、泄洪道堵塞等问题;防洪物资配备不齐、应急队伍建设能力弱,防洪度汛方案以及应急预案不健全;森林防火宣传不到位、防火措施不够严实、林长制、护林员履职不到位等风险隐患。

  12.特种设备。要扎实开展电梯、锅炉等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使用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严格检测检验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查:电梯使用单位未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未日常巡查电梯运行,未做好电梯维护保养等;充装翻新“黑气瓶”、未经检验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充装行为,重点查处取缔翻新气瓶的“黑窝点”。

  其它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有关领导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五、参与对象

  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办公室、各企业。

  六、主要任务

  1.持续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帮助企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深入排查辖区内各行业各领域企业(含山塘、水库)数量,摸清底数及安全生产情况,建立统一管理台账;

  3.深入排查治理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尤其是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安全、工贸企业、“九小场所”等方面,并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4.深入开展各行业各领域重大隐患治理专项攻坚行动,严厉查处一批重大违法违章企业,并予以全镇通报;

  5.深入调研本辖区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认真梳理并正确分析研判风险,采取有效举措化解安全风险。

  七、行动安排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于20xx年11月14日启动,至20xx年2月7日结束,分三个步骤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不分阶段,同步实施,滚动推进。

  (一)宣传发动

  镇召开全镇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相关职能办公室开好行业会、企业开好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在集镇、行政村(社区)、各行业领域企业等场所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流动小喇叭、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百日攻坚”集中行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

  各相关职能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好本领域安全问题隐患自查自纠、督促整改,烟花爆竹企业按驻厂为原则进行排查整改,分三步实施。第一步,各相关职能办公室要结合分管行业领域,瞄准安全隐患及风险点,制定工作方案,于11月25日前报镇应急办汇总。第二步,各相关职能办公室要开展为期10天的安全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内部问题隐患销号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的'问题隐患要落实责任人、时限要求、整改措施,严格闭环整改到位,于12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交应急办。第三步,由各相关职能办公室对分管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为期10天的自查自纠,分行业领域建立企业底数台账和问题隐患销号台账,对企业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各相关职能办公室要协调指导帮助企业闭环整改到位,并清晰掌握本地自查自纠活动情况,建立乡镇(街道)自查自纠总体情况台账。各相关职能办公室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达到安全生产目的。

  (三)巩固提升

  各村(社区)、相关职能办公室要加强对本辖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回头看”工作,对重大安全风险点进行跟踪复查,认真梳理好本次“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难点工作、有效防范措施,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落地。

  八、工作要求

  (一)坚持目标导向,务必高度重视“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办公室要紧盯本次集中行动的目标要求,竭力动员、精锐出战,将本次“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作为一项民生重点任务推进,各村(社区)书记为辖区内第一责任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务必铁心硬手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办公室要把开展“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当作检验工作成效的试金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问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驻厂办、驻村办要率先垂范,每周不少于2次带队深入一线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形成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三)坚持效果导向,务必严明纪律夯实基础扭转被动局面。在巩固提升阶段,镇党政主要领导将带队深入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一旦发现1起重大隐患将在年底扣除该班子成员及办公室绩效分100分,发现3起及以上或被县级以上相关部门查到1起以上重大隐患,将取消该班子成员及办公室评优评先资格。镇纪委也将对各村(社区)及各相关职能办公室“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不快、成效不明显的村(社区)及办公室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或约谈;对发现有重大隐患或一般隐患反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实行顶格处罚;对重大安全风险化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篇9

  近期,全省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较大事故和重大险情事件呈反弹态势。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落实省、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全力稳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顿百日攻坚行动( 以下简称 “百日攻坚行动”) ,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省内外、行业内外有关事故教训,在认真抓好道路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基础上,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为重点,紧盯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顿,既查设施设备环境“硬伤”,更补人为因素“软肋”,坚决淘汰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车辆和企业,严厉打击和处置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整顿措施

  (一)集中整顿和防范管理上的缺陷。针对企业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重点采取以下整顿措施:

  一要全面核查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资质保持和全员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国家及省市安全检查通报的企业、公安部门通报的高风险运输企业、外单位抄告的.企业和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企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对不符合许可条件且限期整改不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注销,对全员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或不健全的,要督促整改完善并落实到位;

  二要全面清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督促立即整改;

  三要全面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熟悉《安全生产法》明确的职责,是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改,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任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清单和重大风险闭环管控清单;

  四要全面检查企业对自身发生的事故教训汲取和20xx年以来各级安全督导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是否举一反三针对性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五要全面排查普货运输企业是否违规承运危险化学品,危货运输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危险货物承运规定。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配送企业是否存在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人员运输瓶装液化气行为。

  (二)集中整顿和防范人的不安全行为。针对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驾驶、接打手机、乘客不系安全带、客车非法营运和异地经营等突出问题,重点采取以下整顿措施:

  一要全面检查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确保监控员按规定数量配备到位、业务培训到位、熟练使用系统、专职实时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闭环处置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

  二要充分运用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和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管与服务系统,县级开展动态监控网上巡回抽查,集中整顿期间,县级每周抽查不少于1次,抽查范围要涵盖“两客一危”和普货运输的企业及车辆,重点对上线率低、轨迹不完整、不按照核定线路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脱离动态监控运行等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严格整改、形成闭环。对涉及疲劳、超速驾驶的违法行为定期抄告公安部门;

  三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制度,全面摸排驾驶员交通违法情况,对有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员要督促其及时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对违法次数多、计分多的驾驶员要重点加强教育和监管,对屡教不改的驾驶员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要常态化抓好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醒,重点加强对租赁、承包等车辆的驾驶员摸排管理,防止失管失控;

  四要积极配合公安、文旅部门加大乘客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力度,督促企业确保道路客运车辆安全带齐全有效,抓好客车出站前安全带使用宣传提醒检查和行车中安全带使用提醒工作;

  五要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比对,专项整顿期间,省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将每月组织实施高速公路通行大数据比对,通报“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县运管中心要将清单内的车辆列入重点监管目录,县交通执法大队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持续开展区域联动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力度。

  (三)集中整顿和防范物的不安全状态。针对车辆技术维护保养不到位、超限超载、超范围运输、非法改装,危货运输车辆乱停乱放,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等问题,重点采取以下整顿措施:

  一要彻底清查长期未审验、经检测达不到相应技术等级标准或经营期限届满的车辆,依法注销经营手续;

  二要督促企业车辆严格车辆技术管理,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加大轮胎爆破、转向失灵、电机失控、刹车失效等关键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车 辆“带病运行”;

  三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常压危货罐车等特种运输工具和设备检测,严禁未经专业机构检测合格、逾期未检测或虚假检测的罐车运输危险货物;

  四要督促客运站在醒目位置张贴《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 托运物品目录》,加强安检员业务培训,严格落实 “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检查危措施;五要加大科技治超、跨部门联合治超、跨区域联动治超力度,打击重型自卸货车非法改装行为。

  (四)集中整顿和防范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针对汛期、梅雨季节、台风期极端恶劣天气影响,营运车辆与非机动车碰撞事故占比较高,客运驾驶员身心健康等问题,重点采取以下整顿措施:

  一要检查企业恶劣天气应对情况,督促及时转发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运营线路通行条件,提醒驾驶员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能确保安全运营情况下及时采取停业、停运、停工等措施,确保安全;

  二要强化驾驶员防御性驾驶技能培训,督促企业在整顿期间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升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要督促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宣传教育;

  四要检查客运企业关心关爱客运驾驶员身心健康工作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健康体检制度。

  百日攻坚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整顿内容,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区域道路运输企业现状、事故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等,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找准共性、深层次、规律性问题,突出问题导向、靶向施治、精准发力,进一步研究细化集中整顿内容,做到“一地一方案”,切实提升集中整顿工作实际成效。

  三、具体工作要求

  百日攻坚行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至20xx年10月底结束。整顿期间,坚持边警示、边宣传、边排查、边整顿,不分阶段,一体推进。

  (一)警示动员。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和安全执法检查计划,组织辖区各有关单位和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警示教育、宣传发动,将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到基层一线和辖区企业,提高安全意识,提升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确保百日攻坚行动精准有效开展。

  (二)排查整顿。各单位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持精准严格执法,组织开展安全执法检查行动,建立隐患问题闭环管理清单,限期整改销号。对重点企业要视情开展“回头看”检查和指导帮扶,全力推动隐患问题彻底整改到位、违法违规行为不再重复反弹、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方式推动整改消除,对整改不到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依规核减经营范围或吊销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件。

  (三)巩固提升。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百日攻坚行动整治成效,总结典型经验做法,聚焦集中整顿期间发现的共性、普遍性、规律性问题,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完善面上安全监管措施,形成长效安全监管机制,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头督导,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拉紧道路运输企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链条。

  (二)强化部门协同。局属各单位要主动对接协调公安、应急、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利用“一业一查”“双随机、一公开”、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要加强信息共享、信息抄告、案件移送。要强化行刑衔接,扩大集中整顿效果。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落实“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压实各级各方责任,对集中整顿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并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一直未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并落实相关人员行业禁入规定。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局第2安全生产包保督查组和县局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适时对各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督导调度。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工作调度力度,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谁检查、谁负责”,对检查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应当发现的重大隐患没有发现并因此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各单位7月17日前报送一名工作具体联系人。百日攻坚行动实行月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每月底前报送本月工作小结和进展情况统计表,10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篇10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我镇决定自今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紧盯今冬明春以及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紧盯火灾高危单位、薄弱区域和突出风险,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逐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开展“五大攻坚战”,强化火灾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火灾,切实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的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朱晓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起草全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督导巡查、通报约谈,追责问责。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资源广泛发动宣传,营造强烈社会舆论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0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根据辖区、行业特点,深入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治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排查登记和日常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1日至2月29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攻坚战。全面执行《商丘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政府、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压紧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持续推行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1.贯彻落实各村、企业、直属和镇属部门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各村、企业、直属和镇属部门严格落实《商丘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落实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严格督查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并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加大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考核分值,全面实施季研判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村、企业、直属和镇属部门消防工作指导和基层消防机制、机构、力量建设。

  2.严格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开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明确储能电站、密室逃脱、长租公寓、民宿等新业态新领域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外墙保温材料等领域全链条监督管理。定期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推进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3.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督促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报告安全风险,公开作出安全承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二)开展冬季消防安全防范攻坚战。聚焦冬季消防安全防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整治。紧盯电动自行车、电气消防安全、城镇燃气消防风险、易燃可燃彩钢板等领域,推行全链条监管,斩断致灾环节。突出电缆井、配电房、吊顶闷顶、仓储库房、员工宿舍等失控漏管的隐蔽空间,加强对可燃物、电源火源、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等隐患问题的清除。

  1.开展重点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动火动焊、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镇民政部门要加大对养老和福利机构消防设施维修和投入力度,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治理。镇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医疗卫生系统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镇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类学校对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巡查,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镇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隐患大排查。镇文化站部门牵头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防火巡查和值班驻守。持续深化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推动落实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规定,镇土管所部门要推进高层建筑隐患大排查,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自改、自我监督,针对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消防车通道及登高作业面违规占用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2.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电动自行车、镇燃气、电气消防安全、易燃可燃彩钢板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细化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日常监管职责,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整治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各小区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镇应急管理部门持续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镇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镇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镇供电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用户外部配电室、输变电通道电气消防安全检查。镇要组织重点整治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和敷设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加强易燃可燃彩钢板集中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地区、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3.开展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企业单位的电缆井、管道井、配电房、消防控制室、闷顶吊顶、库房、宿舍等隐蔽空间,查看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严密、强电弱电敷设是否符合规定、竖井管道内是否堆放可燃物;车间、楼舍、休息室、更衣室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热毯、电炉、煤火等其它取暖设备;库房、成品库的货物摆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通道是否畅通;闷顶吊顶内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是否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4.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提前对商业促销、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成立联合检查组,突出要害单位、重点场所,集中开展检查督查,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督促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火灾风险。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繁华商圈、游园庙会、交通枢纽以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

  5.开展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治理。持续推进经营性自建房、“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隐患大排查,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沿街店铺等高风险区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镇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重点整治违规留宿人员、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镇要全面落实赋权执法,推行综合执法,以行政执法手段,强力扭转“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镇派出所组织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三)开展消防风险隐患“动态清零”攻坚战。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全面督促本地、本行业系统企业单位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动态清零”。

  对排查隐患问题要建立隐患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强化政府挂牌督办,督促按期整改销案。加强行刑衔接和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案件办理工作,对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信用监管,对隐患久拖不改的企业及责任人,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

  (四)开展消防救援能力提升攻坚战。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贯彻落实中央13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巩固提升基层消防力量,积极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制度创新,规范执勤秩序,加强教育和执勤训练,完善综合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火灾防控和综合消防救援能力。

  1.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部门要强化跨部门火灾扑救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和冬季灭火救援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备足各类灭火药剂和物资,充分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遇有火灾要第一时间从周边多点调派优势力量,视情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和社会力量联动机制,时刻保持枕戈待旦的备战状态,从人员、装备、训练上做好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强镇专职消防队救援能力。依据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相关要求,高标准推进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健全调度指挥长效运行机制,每天随机拉动、每周辖区熟悉、每月联合演练、每季度业务竞赛,夯实联勤、联训、联战机制水平基础,熟练掌握镇初战控火操、村民自建房火灾处置操、国道车辆事故救援操等切合镇实际的处置操法,最大限度做到救早灭小,全面提升农村地区初起火灾事故和一般救援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3.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训水平。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企业专职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训工作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对每个微型消防站和企业专职队分别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值班备勤检查和上门指导帮扶,重点检查值班备勤、通信联络、器材装备、应急响应和“三知四会”能力建设等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在强化业务培训、规范值班备勤、联合训练演练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微型消防站和企业专职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执勤训练秩序,切实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五)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攻坚战。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持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分行业分层级抓好消防培训工作,指导督促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培训演练,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疏散逃生能力。

  1.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加大对老旧小区、安置房、农村、城中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场所的宣传频次,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和全民疏散逃生演练。对老幼病残、农村留守、进城务工等特殊群体,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村(社区)工作人员要上门开展宣传教育,常态开展消防宣传车流动宣传。

  2.分类实施消防安全培训演练。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组织全行业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分类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围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责任追究等内容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推动落实消防职责。督促社会单位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对新入职、转岗职工和电工、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全面提高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狠抓责任措施落实,全面推动“百日攻坚”行动扎实开展。统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通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稳定火灾形势,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切实提升全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协作联动,织密安全监管网络。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96119”热线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查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奖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压实责任,严肃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依规依纪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对重大火灾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凡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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