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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7-24 21: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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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实用【12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篇1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发群众主动致富的内生动力,高效利用全镇社会帮扶资源,持续做好困难人员基础生活帮扶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判决定在集镇区推行“爱心超市”建设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超市建设

  1、门面配备:由下六工村在集镇区提供爱心超市门面。超市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通水通电通网,墙面粉刷,地面水泥抹平,门窗正常使用均能上锁,室内通风照明正常。

  2、设备配备:超市内需配备:四层货架,挂衣架,门匾,宣传挂牌,办公用品,防疫消杀用品,消防监控设备。

  二、工作目标

  通过“爱心超市”建设,搭建社会扶贫平台,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风文明不断向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三、受益对象

  “爱心超市”建设服务受益对象为二六工镇户籍农业人口。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二六工镇“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全镇班子成员,各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为副组长,镇扶贫办、乡村振兴办、民政办、民团办、红十字会、纪委监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扶贫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管理模式

  (一)日常运营。“爱心超市”负责人为镇扶贫办主任,镇乡村振兴办、扶贫办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及运营。镇扶贫办负责将各帮扶单位、干部、爱心企业、社会各界捐赠的各类物资统一集中,归类编号存入超市。

  (二)货品来源。

  1、资金捐赠:接受由社会各界的帮扶单位、企业、人士捐赠的,以及社会各界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赠的合法资金,由镇红十字会负责汇总,严格按照捐赠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

  2、物品捐赠:接受由社会各界的帮扶单位、企业、人士自愿且无偿捐赠的,以及社会各界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自愿且无偿捐赠的包装粮油、衣物、书本等生活日用百货、学习用品,经登记标号备案后,进入爱心超市。

  (三)物资接受要求。

  1、捐赠人捐赠的各类物品须具有使用价值,符合整洁、安全、卫生、环保的.标准。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2、接收捐赠时应认真登记,严格检查,核实捐赠物品质量,如有破损、霉变不能正常使用、食用的情形,应婉言谢绝。发放捐赠物品时要仔细登记,为受助者详细介绍物品性能和状况。做好捐赠物品的整理、分类、消毒、储存、

  3、捐助企业、人士的捐赠须自行履行自愿无偿的原则。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4、捐助企业、人士的捐赠须自行履行合法性的原则。所有捐赠的物资,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5、捐助企业、人士的捐赠须自行履行使用安全的原则。捐赠物资是急需的疫病防控物资的,包括医用防护服、医用(外科)口罩、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手持红外线温仪器等医疗器械、防护设备和医用耗材及其他物资。各类捐赠物资必须是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且在保质期内,外包装完好、无污损。请注意必须要有以下三个文件:厂家的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检测报告。

  (四)公开公示原则。

  按季度向社会公示,每季度首月10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建立进出货台账备查。

  六、责任分工

  镇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爱心超市”筹建,超市监管,建立健全“爱心超市”相关制度等工作。镇扶贫办负责制定相关制度,“爱心超市”日常运行。各村两委负责审核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全镇干部负责收集困难诉求。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爱心超市”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凝聚发展正能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镇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通力合作,认真开展推广工作。

  (二)强化宣传动员。向全社会通过网上线下多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营造声势和氛围,组织动员全镇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开展献爱心活动,为建设“爱心超市”提供资金物资保障,使“爱心超市”工作得到更多社会群体的关注和支持。

  (三)强化公开公示。要将“爱心超市”物资捐助发放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爱心超市”扶贫扶志、引领风尚、弘扬正气的作用。

  (四)强化监管督查。镇扶贫办、纪委监委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爱心超市”规范化运行。

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篇2

  为调动中岗镇人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农民群众投身环境整治与脱贫攻坚的热情及动力,助力我镇人居环境提升、促进脱贫攻坚,结合中岗镇实际,特制定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理念,建立“以奖代补、多劳多得”的奖励机制,积极推行“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善环境、人人共建共享”的模式,着力打造城乡屋内屋外一样干净整洁的环境,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农村新风尚。

  二、组建模式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中岗镇“爱心超市”的组建按照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原则,依托我镇各村现有的超市或代销点,本着“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理念进行组建。统一悬挂“爱心超市”的标识标牌,设置“爱心捐赠商品区”专柜,实现有牌子、有房子、有专柜、有物品、有标价、有制度、有台账、有专人管理。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对象

  各居委会、行政村的全体村(居)民

  (二)经费来源

  以县级统筹新增我镇的人均10元的配套城乡环境整治经费为主,镇、村两级经济投入为辅,爱心企业、帮扶单位、家庭个人捐赠为补充,保证“爱心超市”的资金货源充足。各村、帮扶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所募集款物统一交给镇村统筹使用,以保证“爱心超市”持续发展。

  (三)管理机构

  镇统一印制积分卡,并将每张卡进行编号,便于兑换、记录与管理。镇成立“爱心超市”领导小组,镇长王松涛任组长,负总责,党委副书记戎伟任副组长,具体抓工作落实与协调,同时确定一名管理员和一名监督员,具体负责工作实施。镇管理员具体负责“爱心超市”的`管理运营、爱心积分卡管理发放和积分的评定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捐赠物品登记台账、积分卡积分兑换管理办法等。镇监督员对“爱心超市”的物资质量进行监管,对各村积分卡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各村要成立爱心积分卡管理工作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每村设爱心积分卡管理员一名(可由村干部或道德评议会会长兼任),监督员一名(可由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村管理员负责本村爱心积分卡的管理、发放、登记和日常记分工作,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进出有序,安全可靠。村监督员负责本村爱心积分卡积分监管工作和对“爱心超市”的监督工作,并及时对积分情况予以公示。“爱心超市”组建、运转由镇“爱心超市”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协调、日常推动、监督考核。

  (四)评选内容

  1.清洁村、庄。每月对各村、自然庄内外环境的“四项任务”和“一项措施”完成情况开展一次清洁村、清洁庄评比,每月底汇总排名通报。

  2.清洁卫生户。各村、庄按“五净两规范”要求对村民房前屋后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分上、下半月各随机开展一次评比,每次评比由村、组干部、村道德评议会成员、群众代表和爱心积分卡管理小组成员按照评分细则对家家户户人居环境进行检查评比、打分授星,检查评比要实现农户全覆盖,每半月对积分授星情况予以公布,对授予三星级及以上的清洁卫生户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占比10%左右,同时还要评出3-5户不清洁户。以后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再调整表彰频率和比率。在评比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适当向积极参与环境整治、环境改善较明显的贫困户倾斜。

  3.优秀保洁员。按照保洁员管理办法,各村每月要对村级保洁员责任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保洁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授星表彰,表彰率控制在本村保洁员的10%左右。

  (五)奖惩方式

  每星积一分,五星积五分,一至二星的不予奖励,三星奖20元,四星奖30元,五星奖40元;三至四星的张贴“清洁户”标识,五星的张贴“最清洁户”标识,连续两次被评为“最清洁户”的在村公示栏内上红榜,连续两次被评为“不清洁户”的在村公示栏上黑榜,一至两星的积分每次一清零。获评三星以上的农户积分可累积兑现。每半年从评出的最清洁户中评选表彰一次“书香之家、文明之家、孝老之家、乡贤之家、平安之家”等,不断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爱心超市”建设和运营是改善人居环境,引领文明新风尚,提振脱贫攻坚精气神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全力参与,发挥各自职能,注重组织和动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全力保障“爱心超市”正常运营,力戒形式主义。

  (二)快速启动。各村(居)“爱心超市”组建要坚持“不搞强求、力求实效”原则,成熟一个,设立一个,力戒形式主义,要按照“八有”的标准快速启动,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强化有效举措,切实做好“爱心超市”组建、物品投放、人员培训、运营管理等工作,镇团委、妇联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全镇“爱心超市”顺利开展打下扎实基础。

  (三)严格监管。镇党委、政府负责对“爱心超市”募集物资、财务收支、运营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爱心超市”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防止私分、侵占、挪用现象,要加强和注重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款物使用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爱心超市”引领风尚、弘扬正气的作用。同时,加强对清洁村、庄、清洁卫生户、优秀保洁员评选的监督,确保评选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四)提升完善。各村(居)要积极推广“爱心超市”硬件建设、物品募集、日常运营、规范管理等方面好经验和好做法,引导“爱心超市”逐步实现管理日常化、规范化。

  (五)考核奖补。镇每月对各村“爱心超市”工作开展情况、清洁村庄、星级清洁卫生户和优秀保洁员评选表彰以及乡风文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考核,季度汇总,实施奖补。县新增的“爱心超市”人均10元专项经费原则上分批拨付到三资代理中心,统筹安排。

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篇3

  为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更好地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镇党委决定在全镇各行政村建立“爱心超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爱心超市”的建设是以行政村为实施主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模范带动、激励引导”的正向激励机制,围绕“遵纪守法、家庭美德、人居环境、移风易俗、勤俭节约、社会公德、勤劳致富”等内容开展积分兑换生产生活用品的积分制奖励模式,以行动换积分,以积分转习惯,以习惯树新风,实现乡村“爱心超市”成为传播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加油站,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乐园,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工作内容

  (一)建设标准。各村“爱心超市”要充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本着“布局合理、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爱心超市”标识(标牌)。原则上超市面积不少于20㎡,超市内物品以粮油类、日用品类、小型电器类等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为主。要实现“十有”的标准,即:有场所、有标识(标牌)、有组织、有制度、有货架、有物品、有标价(积分)、有台账、有捐赠簿、有专人管理。

  (二)物资来源。主要通过镇主导项目收益中列支、村集体经济收益、包保部门、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捐赠的资金及物品为主;各村要统筹建立长期稳定的运行资金保障机制,保证各村“爱心超市”货源不断、物品齐全。

  (三)服务对象。现居住在本村的村民。由村民自愿向村“爱心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获得“爱心超市”会员资格,取得积分卡,参与“爱心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所组织的一切文明实践活动。

  (四)管理机构。镇成立“爱心超市”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推进“爱心超市”建设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爱心超市”领导小组负责“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各村要确定“爱心超市”管理员和监督员各1名,具体负责“爱心超市”的日常运营管理、爱心积分卡管理和积分的'评定工作。

  (五)计分办法。实行每季度对本村村民进行一次积分评定,由村积分评定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负责评分,监督员负责统计计分,取家庭成员平均分为该户的最终得分。每季最后一个月20日前做好当季积分汇总排名。

  (六)公开公示。每季度积分评定由积分评定领导小组将审核后的加减分事项及分值,在村公示栏公示3天,接受居民群众监督,在微信群或公示栏及时公布评定积分结果,在公示无异议后每季度按评定积分计入每户积分登记表和积分卡上作为商品兑换依据。并留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七)积分兑换。每季度评选结果生效后,参照10积分可兑换1元等价值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到“爱心超市”兑现,每户也可累计到年底前自行到“爱心超市”兑现。积分实行一年一清,年终清零。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5日-5月31日)。各村充分利用村屯“大喇叭”、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爱心超市”建设意义和其运行机制,做到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实施建设(5月31日-7月31日)。各村要迅速行动,周密安排部署,合理选址,达到全覆盖。

  第三阶段,启动运营(7月31日以后长期发挥作用)。全镇“爱心超市”设施完善、物品充足、机制健全、运转良好、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正面激励作用。

  四、责任分工

  1.镇党建办公室负责全县“爱心超市”建设的方案制定。

  2.各村负责所属村“爱心超市”建设的组织实施及日常运营管理,并对接收和购买超市的商品安全进行查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村要高度重视“爱心超市”建设,要主动站位,按照时间节点发挥主体责任,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广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镇党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乡村振兴的要求上来,协同发力,联动合作,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切实强化工作落实。

  (二)严格监督,加强管理。各村要加强对“爱心超市”募集物资、财务收支、运营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防止私分、侵占、挪用现象,要加强和注重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受赠款物使用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爱心超市”引领风尚、弘扬正气的作用。

  (三)明确分工,强化落实。各村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规范本县“爱心超市”运行管理,更好地发挥“爱心超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正向激励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互助互济、奉献爱心”的传统美德,通过设立“爱心超市”,建立物品捐赠和再分配平台,积极探索“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气神、全民共建好乡村”的模式,动员鼓励爱心企业、部门单位、爱心人士及社会各界各行业力所能及的伸出援手,帮助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充分激发贫困群众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县83个贫困村每村建设一个“爱心超市”,实现“爱心超市”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

  三、服务对象

  “爱心超市”服务对象为贫困村全体农户,重点倾斜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生活困难群众。

  四、主要任务

  (一)场地建设

  “爱心超市”营业场地建设主要依托村委会办公场所、学校、村卫生室设立,也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由村电商服务站或代销点有偿代理,原则上“爱心超市”营业服务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营业场地的选取由各镇(街道)、贫困村协调解决,并按照服务对象就近方便的原则合理布局。

  (二)物资筹集

  “爱心超市”筹建前期物资由县民政局统一配送,运营后物资来源主要由包联单位、爱心人士和企业捐赠,各镇(街道)适当购买补充。要调动社会力量,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积极捐款、捐物,参与开展献爱心活动,保证爱心超市物资充足。今后,除社会帮扶、爱心人士和帮扶干部个人直接点对点的爱心捐赠外,其他各类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捐赠的物资一律通过“爱心超市”发放。

  (三)运行管理

  1、成立机构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明确专职服务人员,负责爱心超市的日常管理工作。贫困村成立爱心积分卡管理工作小组,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每村设爱心积分卡管理员(原则上管理员由驻村工作队成员兼任)和监督员各一名(可由村干部兼任),管理员负责本村爱心积分卡的管理、发放、登记和日常记分工作,监督员负责本村爱心积分卡积分监管工作,及时公示农户积分情况。

  2、制定办法

  各镇(街道)、 贫困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爱心超市运行管理办法、积分(扣分)标准、积分管理办法、物品兑换制度、物品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做好积分登记,并负责积分卡的管理和发放。

  3、建立台账

  筹建前期民政局将统一配送“爱心超市”所需货架及物品,制作规范的门牌标识和积分卡。各镇(街道)、行政村要建立物资接收、积分登记、积分兑换等各类台账,做好爱心超市商品对接、兑换等具体工作,并负责调研和收集困难群众服务需求,根据群众需求和季节变化,安排补货调货和商品项目设置。

  4、积分管理

  坚持农户和贫困户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比如,给每户免费发放积分卡一张,且基础积分为100分,贫困户基础分为150分,每分3元,积分可累计,但不兑换现金。对于各农户的评分,可加入投身扶贫产业、参加公益劳动、参与扶贫、乡村振兴工作等内容,各项再加减10-30分,贫困户评分可在农户评分基础上适当提高,但不超过一般农户评分的2倍,积分项目若未涉及,由村“四支队伍”组织召开会议讨论,村“两委”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决定或参照村规民约执行。

  5、物资管理

  爱心超市物资应由有较高威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人士管理,原则上可由村级民政协理员担任。爱心超市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集中开放,农户凭积分卡到爱心超市兑换对应物品。

  五、其他事项

  (一)统一认识。各镇(街道)及贫困村要高度重视“爱心超市”在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推动爱心超市建设,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协同发力,联动合作,为爱心超市建设和规范运行提供全面支持和便利条件。

  (二)明确责任。各镇(街道)对爱心超市建设负有主体责任,要成立爱心超市建设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按照爱心超市建设要求,负责本镇(街道)爱心超市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并将“爱心超市”建设作为年度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建设、强管理、提水平,切实加强“爱心超市”投入运营后的日常监管和考核,建立“爱心超市”动态监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每月28日前,要将上月“爱心超市”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统一汇总后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市民政局。贫困村要成立“爱心超市”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及台账,做好投入运营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加强督查。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爱心超市”的规范管理。同时,要深度挖掘“爱心超市”精品示范点,总结典型经验,上报县民政局。民政、扶贫部门将对“爱心超市”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运行不规范或作用发挥不充分的贫困村和镇(街道)及时给予通报。

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多方决战贫困的合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同时将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遵纪守法、勤劳致富、主动脱贫,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添加新能量,切实巩固脱贫成效,提高脱贫质量。在行政村推行“爱心超市”建设活动,覆盖所有贫困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扶贫济困、传递爱心”为宗旨,秉承“爱心扶贫、扶智扶志”的理念,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自强不息、文明友善、勤劳实干、脱贫光荣”的正向激励机制,积极推行“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气神、共建美好新家园”模式,促扶贫与扶志并行、物质与思想同步,帮助贫困群众如期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工作目标

  通过“爱心超市”建设,引导贫困户破除“等靠要”观念,树立勤劳致富、勤俭持家、敬老爱幼、诚信友善思想,充分激发贫困对象内生动力,通过自身努力创造美好生活。同时,搭建社会扶贫平台,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脱贫攻坚,为培育文明新风、推动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三、受益对象

  “爱心超市”建设受益对象为复兴镇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复兴镇“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周莉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曾建任第一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脱贫攻坚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村要相应成立“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干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党员等为成员。每村设积分管理员1名,负责贫困户积分登记、公示、积分使用监管等工作。

  五、管理模式

  (一)建设标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治安村老活动室场地翻修后作为“爱心超市”,并悬挂全县统一制作和编号的.“高县励志脱贫爱心超市”标识标牌。

  (二)资金来源。治安村老活动室翻修和启动资金主要来源于党建扶贫资金,“爱心超市”奖励资金来源于“扶贫日”捐款、财政扶贫资金,或由帮扶单位、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捐赠,也可以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切块部分资金用于“爱心超市”积分兑换。

  (三)计分办法。

  1.基础分+奖励分原则。“爱心超市”计分由村“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原则上实行“基础分+奖励分”。基础分按每户贫困户每年50分直接给予,奖励分由各村通过评分细则计分。

  2.总分限定原则。各村在为贫困户计分时须遵循“总分限定”原则,即按每户贫困户每年平均100分计算,每村年度可兑换总分不得超过村内贫困户户数×100之积。每季度或每月末,各村“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村内贫困户实际表现或评选表彰情况,按照《计分细则》给予相应的奖励分或扣分。

  3.公开公示原则。贫困户积分情况由各村(社)及时录入“心连网”系统,并按季度向村民公示。上季度积分在下季度首月10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并照相存档备查。

  (四)运行管理。

  积分兑换。“爱心超市”实行积分兑换制,1分折合人民币5元。贫困户可随时在“爱心超市”,通过扫描二维码兑换相应的商品,但每年一至三季度只能兑换超过基础分值50分以上的部分,第四季度方可兑换余下的所有积分(含基础分)。贫困户每次所兑换的商品价值超出可兑换积分对应金额的部分,由贫困户自行负担。积分不兑换现金、不清零,上年度未兑换的积分,可结转到下年度。

  资金管理。“爱心超市”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原则上每个季度报账一次。下季度首月初,凭超市出具的发票、经贫困户和超市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复兴镇励志脱贫“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花名册》按规定到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报账。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经审核后,由县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支付到超市。

  六、责任分工

  (一)镇脱贫攻坚办:负责出台镇“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制度,指导“爱心超市”筹建和后期监管工作。负责本镇“爱心超市”评分细则制定、心连网录入、超市监管、建立健全“爱心超市”相关制度等工作。

  (三)行政村:向贫困户宣传“爱心超市”相关政策,充分调动贫困户参与热情。负责贫困户积分评定、公示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爱心超市”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打赢脱贫攻坚战、引领文明新风尚、凝聚发展正能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要统一思想认识,通力合作,认真开展推广工作。

  (二)强化宣传动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营造声势和氛围,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开展献爱心活动,为建设“爱心超市”提供资金保障,使“爱心超市”工作得到更多社会群体的关注和支持。

  (三)强化公开公示。各村要将“爱心超市”计分办法、贫困户积分等情况及时向村民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爱心超市”扶贫扶志、引领风尚、弘扬正气的作用。

  (四)强化监管督查。镇脱贫攻坚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抓落实。各村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爱心超市”规范化运行。“爱心超市”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纳入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考核。

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篇6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和谐、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经研究,决定积极探索建设“爱心超市”,结合有关地方的经验和做法,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秉承“爱心扶贫、扶贫扶志”的理念,采取“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气神、共建美好生活”的模式,全力助推我乡脱贫攻坚。

  二、工作目标

  “爱心超市”的建立是以村为依托,借助社会大家庭的力量,搭建起长期关爱、扶助弱势群体的平台。通过设立“爱心超市”,充分调动社会各类群体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搭建社会扶贫平台,为贫困户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将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引导非贫困户和贫困户共同参与脱贫攻坚,同时为培育乡风文明、推动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三、服务对象

  “爱心超市”面向全体常住村民,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老人户、残疾户、大病户等各类生活困难群众。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乡“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乡成立“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村委会成立爱心积分卡管理工作小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设立相应的`“爱心超市”办公室,明确具体责任分工,负责辖区内“爱心超市”的建设管理和规范运行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积分管理细则,组织开展贫困户应得积分评定,并做好积分登记、积分卡管理及发放兑现工作。

  五、管理模式

  (一)建设标准

  “爱心超市”依托农村现有的超市、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等载体,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也可利用村部闲置房屋,本着“布局合理、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按照“七有”标准(有牌子、有货架、有物品、有制度、有台账、有标价、有专人管理)另行设立。

  (二)资金来源

  “爱心超市”商品、资金等来源于包联单位、“百企帮百村”行动参与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款物,也可以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切除部分资金用于“爱心超市”建设和运行。

  (三)服务方式

  群众可通过参加“美丽庭院”创建、“和谐家庭”创建、志愿服务活动、脱贫攻坚活动积攒积分,再用积分兑换“爱心超市”里的生活用品。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筹备。主要工作任务是:先期在杨庄村、马湖村进行实践,确定运营管理模式。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主要工作任务是: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规范2个贫困村全部建成“爱心超市”,培训专职人员,挂牌投放物资,正式规范运行。

  第三阶段:全面铺开。主要任务:全乡所有行政村全面建成“爱心超市”,正式规范运行。

  七、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爱心超市”建设和运营是创新社会管理,打赢脱贫攻坚战,引领文明新风尚,凝聚发展正能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通力合作,加紧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乡村要将“爱心超市”建设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切实抓好落实。乡副科级包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要主动参与“爱心超市”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监管督查。乡村要建立“爱心超市”管理运行监管督查机制,成立“爱心超市”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爱心超市”建设运营期间的全程监管。要强化督察督办,定期对各村“爱心超市”管理水平和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比,根据综合评比结果,进行奖惩,并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

  (四)做好宣传推广。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营造声势和氛围,增强“爱心超市”影响力,提高“爱心超市”的知名度,把“爱心超市”打造成任寨乡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一个亮点名片,使“爱心超市”工作得到更多社会群体的关注和支持。

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篇7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践行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县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推进新民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各行政村(农村社区)筹备建设“爱心超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秉承“爱心扶贫、用行济困、全民文明”为宗旨,积极探索“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气神、全民共建好乡村”的模式,力争实现爱心超市建设在所有行政村中全覆盖。

  二、组织机构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民政工作副县长为组长,县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扶贫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慈善协会分管领导和各镇分管副镇长为成员的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爱心超市的建设管理和规范运行工作。各镇也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具体负责辖区内“爱心超市”的建设管理和规范运行工作。

  三、服务对象

  “爱心超市”面向本村全体农户,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建设标准

  爱心超市展示厅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要有粮油区、生活用品区、衣物区、学生用品区等,物品种类不低于30种,要有签收人、签支人、做账人,做到账物相符。

  五、管理模式

  1、“爱心超市”由各镇政府主抓,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指导,民政部门筹建和分配物资,各镇和行政村负责爱心超市建成后的商品对接、兑换等具体工作。

  2、爱心超市建设可采用购买服务的办法,也可由在村电商服务站或代销点有偿进行。爱心超市建成后由县级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验收。

  3、大力支持鼓励帮扶单位、民办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积极捐助,形成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使用的'良好氛围。

  4、县镇要建立爱心超市管理运行监督机制,成立爱心超市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爱心超市运营期间的全程监管。制定积分兑换标准,积分卡积分兑换管理办法,兑换流程,积分兑换信息登记台帐等。

  5、镇、行政村是爱心超市的管理运行主体,要按照相关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积分标准,做好积分的登记,积分卡的管理和发放。

  6、爱心超市要设置专职服务人员,各镇安排村民政协理员负责调研和收集困难群众服务需求,根据群众需求和季节变化,安排补货调货和项目设置。

  7、行政村成立爱心积分卡管理工作小组,驻村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任正副组长,每村设爱心积分卡管理员和监督员各一名(可由村干部兼任),管理员负责本村爱心积分卡的管理、发放、登记和日常记分工作,监督员负责本村爱心积分卡积分监管工作,并及时对积分情况予以公开。

  8、由驻村扶贫工作队牵头,每周一对各农户检查核实相关情况,拍照发爱心超市积分群复核,根据检查情况为农户评分、记分。

  9、在具体评分中,应坚持严格要求、区别对待的原则。比如,各农户统一基础分为0分,能保持好院落卫生和良好生活习惯、主动宣讲政策的各加10分。对于贫困户的评分,可加入投身扶贫产业、参加公益劳动、参与扶贫工作等内容,各项再加10分。(各镇可按照这一原则进一步细化具体积分评分标准)

  10、各行政村爱心超市每周五集中开放,各农户凭积分卡到爱心超市兑换对应物品。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筹备,主要工作任务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运营管理模式。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全县133个贫困村全部建成“爱心超市”,培训专职人员,挂牌投放物资,正式规范运行。

  第三阶段:全面铺开,主要任务: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面建成“爱心超市”,正式规范运行。

  七、责任分工

  1、民政部门:负责出台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制度,制作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发放爱心超市积分卡,指导各级爱心超市的筹建和后期监管工作。

  2、宣传部门:负责牵头指导、协调各单位参与爱心超市建设和宣传工作,支持引导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爱心捐助和志愿服务工作,建设和管理爱心超市公众微信平台。召集监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商讨爱心超市的建设规划、规范管理、后期发展工作,及时解决爱心超市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扶贫部门: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先进典型的培树。

  4、财政部门:负责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必要的资金保障及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5、慈善协会:负责鼓励引导慈善资金用于爱心超市建设,接收管理社会各界对全县爱心超市的捐赠资金,接受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统一调配。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7、各镇、村:按照爱心超市建设要求,负责本区域爱心超市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结算工作,做好相关制度和台帐的建设。落实爱心积分卡的领取、管理和发放工作。

  8、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发挥各自职能,调动社会力量和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参与开展献爱心活动。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镇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爱心超市建设,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协同发力,联动合作,切实为广大群众服务,推进脱贫攻坚和新民风建设深入开展。

  2、明确职责分工。各镇、行政村将爱心超市建设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作战图、时间表,全力以赴抓落实。

  3、强化督促检查。县镇爱心超市监管委员会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篇8

  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积极探索“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气神、脱贫共建新家园”的模式,实现“爱心超市”进乡村助推脱贫攻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爱心超市”的建立,是以多方共建为依托,借助社会帮扶力量,搭建长期关爱、扶助弱势群体的平台,以积分制的形式,为贫困户提供物品援助,使贫困户接受社会资助尊严化、公平化。

  二、“爱心超市”的建立

  以村内或镇内现有的小店、超市为依托,驻村工作队、村“两委”通过与其合作挂牌的方式建立。爱心超市必须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温馨,悬挂统一的标识标牌。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建立“爱心超市”。

  1.村内有符合标准的超市或小店,由驻村工作队考察后,与超市、小店签订合作协议,完成“爱心超市”建立。

  2.村内无符合条件但村委会有条件的,由村委会统筹完成“爱心超市”建立。

  3.村内没有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完成“爱心超市”建立。

  全县18个贫困村4月底前完成“爱心超市”建立;5月底前市县帮扶单位所帮扶村完成“爱心超市”建立;鼓励其他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统筹资源建设“爱心超市”。

  三、“爱心超市”的资金、物品来源及管理

  1.结对帮扶单位的帮扶资金。结对帮扶单位加大资金投入,投入资金直接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和“爱心超市”。

  2.村集体经济资金。从村集体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统筹用于“爱心超市”。

  3.接受社会合法捐赠。接受社会爱心人士的爱心捐赠,开展关爱贫困群体活动,号召共建单位党员、团员和社会爱心人士进行资金捐助。

  4.“爱心超市”资金管理:结对帮扶单位帮扶资金原则上用于被帮扶村,社会合法捐赠资金由乡镇统筹使用。所有资金由乡镇经管站实行统一专账管理。

  四、受助对象和受助方式

  (一)受助对象:建立“爱心超市”的行政村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乡镇认定的困难边缘户。

  (二)受助方式:爱心积分领取物品。将贫困户的家庭卫生情况、扶贫政策知晓情况、参与扶贫工作情况、激发内生动力情况、对驻村工作队工作支持情况等纳入积分。村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负责赋分登记,并发放积分卡,贫困户可凭积分卡到“爱心超市”免费领取物资。

  五、“爱心超市”相关制度

  1.物品范围:“爱心超市”的物品以贫困户基本生活用品为主,其他的物品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调整。“爱心超市”经营管理者需保障提供物品的质量安全。

  2.物品保管:与村里超市、小店签订的协议中明确责任,驻村工作队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月统计相关物品种类数据以及积分换购情况。

  3.积分计算:驻村工作队员至少每半月上门走访贫困户一次,查看其居住环境情况及对相关扶贫政策的知晓情况,根据贫困户的家庭卫生情况、扶贫政策知晓情况、参与扶贫工作情况、激发内生动力情况、对驻村工作队工作支持情况等赋分,原则上一次性不超过20分(1分可免费领取价值1元物品)。具体打分事项驻村工作队可据本村实际情况而定,至少2人负责赋分并登记,体现公平、公正,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出现。每月将赋分情况登记造册,并进行通报、公告。

  4.责任监督:驻村工作队、村(居)党组织书记为第一监督责任人,乡镇扶贫工作站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爱心超市”赋分及物品发放登记情况,乡镇经管站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县扶贫开发局定期调查了解各乡镇、村“爱心超市”工作进展情况。

  六、其他

  1.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发挥好“爱心超市”的作用。

  2.各乡镇要指导好并积极推进村“爱心超市”建设工作,由已出列贫困村试点,其他村根据情况推进。

  3.要加大“爱心超市”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力争“爱心超市”建设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好作用。

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篇9

  为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和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激发全乡群众内生动力,发挥家风带民风、民风促社风的载体作用,培育广大群众崇德向善、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结合我乡实际,决定推行“新时代文明实践爱心超市”(以下简称“爱心超市”)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村规民约为依据,以爱心超市建设为载体,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为方向,坚持实际、实用、实惠、实效相结合,采取“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神、共建美好生活”的模式,充分调动群众向上向善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幸福程岭凝聚强大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保障。爱心超市的建立是以村为依托,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在各项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完善配套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保障,推动爱心超市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接地气有活力。

  2.坚持依靠群众,为民服务。突出为民利民惠民这个鲜明导向,聚焦农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让农民群众有参与其中的体验感、乐在其中的幸福感、受惠其中的获得感。

  3.坚持重点引导,激发活力。党员干部做到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既组织推动又带头实践,增强工作的感召力覆盖面。借助社会大家庭的力量,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建设数量充足、构成多元、扎根乡土、富有活力的志愿服务队伍,使之惠及和服务更多群众。

  4.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渐进。科学把握农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丰富多彩。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三、目标任务

  20xx年6月底前所有村都要成立爱心超市,实现全乡8个村全覆盖。

  四、实施内容

  1.建设方式。爱心超市的建立要本着“科学布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群众满意”的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区域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做到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温馨,并悬挂统一的标识标牌。可充分利用村组集体闲置房屋或社会房屋有偿举办,也可采用购买服务或由本村有资质、有爱心、懂经营、会管理的电商服务站(代销点)有偿代管等方式进行。原则上面积应不少于30㎡,物资种类应不少于15类的.日常生活用品。要力争实现“八有”的标准,即:有牌子、有房子、有货架、有物品、有制度、有台账、有标价、有专人管理。

  2.物资筹集。建立“物品库”“资金池”。爱心超市的物资主要由爱心组织、爱心人士和企业捐赠。各村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购买补充,也要因地制宜开展经常性的募集活动,保证货源和种类尽可能充足齐全。要号召和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捐赠各类生活物资,充实货源。乡直各单位,特别是文明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所募集物品统一转交至乡人民政府,也可直接送到联系村。同时,采取自愿原则,各村可向本村村民征集家庭富余生活物品。

  3.服务范围。爱心超市为全村村民服务,对脱贫户和监测户、生活困难的低保户、特困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在校特困生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村民实行适当倾斜。

  4.管理机构。村要成立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同时确定1名监督员和管理员(可由村干部兼职)。村道德评议会具体负责管理运营、道德积分评定等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捐赠物品登记台账、道德积分兑换管理办法等,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进出有序,安全可靠。

  5.服务方式。爱心超市主要以道德积分为服务方式。积分分值按照基础分值、递加分值和加分项及一票否决项设定,以户为单位进行积分。积分分值根据村实际和村民表现,对照《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分类细化明确计分标准。“爱心积分卡”由村两委为每户村民制作,由村道德评议会每月检查评定后发放。“爱心积分卡”中的积分原则上可设置为1分/元的标准兑换相应的捐赠物品(不得兑现金)。

  五、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爱心超市是引领文明新风尚、提振社会精气神的重要举措。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全力参与,发挥各自职能,组织和动员机关干部和社会力量,开展献爱心活动,全力保障爱心超市按期建成运营。

  2.快速启动。爱心超市要按照“八有”的标准快速启动,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强化有效举措,切实做好爱心超市规划建设、物品投放、人员培训、运营管理等工作。

  3.总结完善。各村要总结和推广爱心超市规划建设、物品募集、日常运营、规范管理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创新做法,引导爱心超市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援助日常化。

  4.严格监管。各村要加强对爱心超市募集物资、财务收支、运营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防止私分、侵占、挪用现象。各爱心超市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受赠款物使用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爱心超市扶贫扶志、引领风尚、弘扬正气的作用。

  5.评估激励。乡政府每年组织对村爱心超市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按照实绩效果,给予相应补助。乡文明办每年组织对先进爱心超市和爱心人士及单位进行评选表彰,鼓励各村推动爱心超市建设。

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篇10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洪墩村、高乐村实施“爱心超市”建设工作,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用、实际、实惠的原则,采取“积分唤醒动力、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神”的方式,让群众切实受益、乐意参与、主动融入,着力培育和增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全力推进全乡乡村振兴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村农户实行积分评定,农户使用积分在“爱心超市”兑现实物的形式,引导树立勤劳致富、勤俭持家、敬老爱幼、诚信友善思想,通过自身努力创造美好生活。

  三、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广泛宣传建设“爱心超市”的'意义和作用,引导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响应,主动参与;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运营管理模式。

  第二阶段:全面铺开。培训专职人员,挂牌投放物资,完善管理运营体系,在洪墩村、高乐村全面广泛开展“爱心超市”建设,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可持续运行。

  四、建设标准

  “爱心超市”利用闲置房屋,本着“布局合理、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按照“九有”标准(有牌子、有货架、有物品、有制度、有台账、有标价、有专人管理、有积分管理公示栏、有爱心捐赠公示栏)进行设立。

  五、资金筹措

  “爱心超市”主要资金由市级爱心企业捐赠,本村计划经常性开展募集活动,号召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本着自愿原则,募集物品及资金保障“爱心超市”物资充足。

  六、管理模式

  (一)积分获得。群众积分的主要渠道为“爱心超市”工作小组检查评分、各级乡村振兴政策宣传会议、群众自愿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等评选活动与乡村振兴中开展的群众性活动相结合。由驻村“第一书记”任组长,村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村团总支书记和村妇联主席担任管理员,定期对各农户相关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集中召开积分情况审定会为农户评分、记分、公示,并发放积分兑换卡,农户可持积分卡在“爱心超市”积分商品区兑换相应积分的日常生活用品。

  (二)积分管理。积分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工作组在检查评分后,要在村委会办公楼、自然村内显眼位置、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地设立“爱心超市”积分公示榜予以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将积分计入“爱心超市”积分登记表,作为商品兑换依据。

  (三)、服务方式。“爱心超市”原则上每周开放1天,开放期间,村民持积分卡在“爱心超市”兑换相应的物资物品;兑换完毕后积分卡收回,在兑换商品登记台账上完成登记并扣减积分。积分卡上每1分折合现金1元,但不能兑换为现金,不能转让,仅可用积分兑换相应价值的实物。积分在1年内可累计,但在本年度12 月 31 日前必须兑换完成,未兑换完毕的积分于次年自动作废。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好积分评定和兑换工作,组织好评分工作,统一好评分标准、规章制度、公告公示等。

  (二)做好运营管理。做好物品管理工作,商品价值与对应积分要合理,商品种类要丰富,兑换明细要清晰,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三)确保公平公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把“爱心超市”工作做细做实,切记敷衍了事,积分评定不能个人说了算,评分结果要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四)广泛宣传发动。“爱心超市”工作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之一,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进来。把活动的意义,内容通过召开夜校、上门宣传、微信群、广告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篇11

  为更好地宣传党的政策,引导群众感党恩、跟党走,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建立村级脱贫攻坚“爱心超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各村党组织的组织下,结合“红黑榜”制度,通过“爱心超市”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激励先进,提高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帮助贫困群众增强脱贫信心,实现扶贫与扶志并行,物质脱贫与思想脱贫同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自豪感,共同致力乡村文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迈向同步小康。

  二、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面向全县各村(社区)群众。

  (二)建设标准。“爱心超市”要有明确分区、有货架、有物品兑换的积分分值牌、有20种以上物品种类。

  (三)物资来源。由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购买补充,也可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及爱心企业的捐赠。

  (四)管理机制。乡镇(街道)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建立货物收发登记台账,做好积分卡的收集管理;各村(社区)指挥所所长为主要负责人,指挥所设爱心积分卡管理员和监督员各1名(可由村干部兼任),管理员负责本村(社区)爱心积分卡的管理、发放、登记和日常积分工作,监督员负责本村爱心积分卡积分监管工作,并及时对积分情况予以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五)经营模式。“爱心超市”可依托现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市场经营主体,也可在村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商铺以嫁接为主的形式搭建。“爱心超市”必须证照齐全、合法合规、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温馨、悬挂统一的标识标牌。

  (六)积分管理。各村(社区)设立“积分公示榜”,对每月积分情况予以公示。积分卡上每积一分抵现金一元,不能兑换成现金。

  1、分值设置。“爱心超市”积分的取得,根据“四顺五清”、红黑榜、遵纪守法及其他村规民约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打分后折合分值取得。其中“四顺五清”占50分,红黑榜考核占30分,遵纪守法及其他村规民约占20分。在60分以下,纳入“红黑榜”中的黑榜;分值在61-79分之间,针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在全村进行曝光;分值在80-89分之间的,给予1分“爱心超市”积分,但不直接计入农户“爱心超市”积分卡,待下月考核进入90分以上,累计加入下月积分;分值在90-100分之间的,给予“爱心超市”积分5分。

  2、评分程序。积分的评分方式采取“帮扶责任人结对、实地走访评定、网格员初评、村指挥所研判”的评分模式,即帮扶责任人每月要参与到评分活动中,贫困户的打分由帮扶责任人给出,报网格员;非贫困户的打分由网格员给出,网格员将贫困户、非贫困户的分值汇总后报村(社区)指挥所,村(社区)指挥结合“1234”研判工作机制,研判认可后,将分值计入农户积分卡,并填入《xxx村脱贫攻坚“爱心超市”积分评分表》。除以上分值取得外,群众自愿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或为脱贫攻坚工作做出一定贡献,均奖励“爱心超市”积分分值五分。

  3、爱心超市积分卡的办理。由各网格员为各村(社区)群众进行办理,但进入黑榜的农户不得领取“爱心超市”积分卡,黑榜的农户需进入红榜后,由村指挥所进行研判后,发放“爱心超市”积分卡;已领有爱心超市积分卡的农户,如进入黑榜后,积分卡将暂停使用,直至返回红榜后,方可重新使用。

  4、积分兑换。农户凭积分卡到超市领取商品,管理员进行登记并销分,管理员每月对本村农户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七)服务管理。网格员负责调研和收集困难群众服务需求,根据群众需求和季节变化,上报到村指挥所,由村指挥所补货调货和项目设置。

  (八)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建立“爱心超市”管理运行监督机制,成立“爱心超市”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爱心超市运营期间的全程监管。各村(社区)作为爱心超市的管理运行主体,要按照相关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积分标准,做好积分的登记,积分卡的管理和发放,充分发挥“爱心超市”扶贫济困的功能作用。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抽查、乡镇(街道)定期督查中存在显失公平、工作开展不真实的,执行战时纪律。

  三、资金来源

  1、宁波市宁海县社会扶贫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原则上每村(社区)按1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村(社区)面积较大、人数较多的'可适当上调启动资金,由各乡镇(街道)结合辖区内各村实际情况上报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核后,确定启动资金。

  2、大力支持鼓励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积极捐助,形成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使用的良好氛围。

  3、村级集体经济。

  4、其他收入来源。

  四、责任分工

  1、各乡镇(街道)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制作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发放积分卡,指导各村(社区)爱心超市的筹建、后期运行发展的资金保障和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2、各村(社区)指挥所具体负责本区域爱心超市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结算工作,做好相关制度和台帐的建立。落实爱心积分卡的领取、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爱心超市规范健康有序运行。

  3、各乡镇(街道)鼓励引导慈善资金用于“爱心超市”建设,接收管理社会各界对全县爱心超市的捐赠资金,对“爱心超市”物品统一调配。

  5、建立“爱心超市”公众微信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爱心超市”的建设和运营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创新社会管理,凝聚发展正能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建设爱心超市与打好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通力合作,满足群众“微心愿”,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将“爱心超市”建设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切实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第一书记、各有关单位、帮扶责任人要主动参与“爱心超市”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内容,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的真实性、公平性进行督查,存在显失公平、工作开展不真实的,执行战时纪律。各乡镇(街道)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执行战时纪律。对“爱心超市”建设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不能按期完成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篇12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全面落实打赢文山市脱贫摘帽战役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爱心超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扶贫济困、传递爱心”为宗旨,秉承“爱心扶贫、扶贫扶志”的理念,坚持实用、实惠、实效相结合,按照科学布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群众满意的原则,以“公益积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激发村民热心参与公益活动、劳动脱贫的正能量,推动形成组织动员有力量、群众参与有意愿、脱贫致富有成效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爱心超市”的建设是以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以行政村(社区)为依托,借助社会大家庭的力量,搭建起长期关爱、扶助弱势群体的平台。通过设立“爱心超市”,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群体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以积分形式兑现商品,激发广大群众内生动力,将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提振参与脱贫、主动脱贫的`“精气神”。同时,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脱贫攻坚,为创建文明乡风、建设美丽乡村夯实基础。

  三、服务对象

  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为服务对象。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建设运行期。10月25日前,在全市17个乡镇(街道)各建设完成1个“爱心超市”示范点,超市内所有配套设施和物资配给须全部到位。并组织开展“爱心超市”宣传推介工作,扩大舆情影响,让群众“知价值、懂规则、积极参与”。10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启动第一轮评分活动,完成群众积分累计核算和第一轮商品物资兑换。11月1日至11月20前,各乡镇(街道)要总结推广建设模式和经验,结合本区域实际,科学安排增加“爱心超市”网点,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

  第二阶段,巩固强化期(11月30日—12月30日)。该时间段内,“爱心超市”积分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每周1评比的方式运行,非贫困户按照参加各类活动情况具体评分,确保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双提高”。

  第三阶段,持续运转期(12月31日以后)。“爱心超市”积分改为半月1评比,延长评比周期,进一步优化评比方式和范围,确保“爱心超市”长期可持续运作。

  五、实施内容

  (一)建设标准。各乡镇(街道)建设“爱心超市”要本着“布局合理、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尽量选址布局在群众满意度亟待提高、群众基础薄弱、人居环境相对较差的区域,“爱心超市”用房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统筹安排,统一悬挂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爱心超市”的标识标牌(也可用企业名称+爱心超市),并对网点用房结合实际进行简单实用的装修改造。可灵活利用村(社区)闲置房间和村组活动阵地开办,也可与现有超市、电子商务服务站等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超市内物品要覆盖有粮油类、日用品类、小型电器类、学习用品类等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和生活要件为主,适当布局1—2台洗衣机、电冰箱、液晶电视等大家电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超市建设要实现“八有”的标准,即:有牌子、有房子、有货架、有物品、有制度、有台账、有积分标识、有专人管理。

  (二)物资筹集。按照“乡镇主体、部门统筹、挂包单位具体负责、社会捐赠支撑”的筹集工作方式,“爱心超市”物资来源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购买补充,市级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可由各挂包单位、爱心人士和社会企业捐赠,民政和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开展经常性的募集活动,保证“爱心超市”的货源和种类充足齐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要积极向“爱心超市”捐赠各类生活物资,充实商品物资。各挂包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所募集物品统一转交至各乡镇(街道)分配给到各“爱心超市”。

  (三)运行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本乡镇(街道)的“爱心超市”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捐赠物品登记台账、积分卡积分兑换管理办法等,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进出有序,安全可靠。各村(社区)要成立“爱心超市”工作小组,由乡镇(街道)挂村领导和挂包单位领导任双组长,行政村内“第一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区域内“爱心超市”相关工作;成员以驻村工作队队员为主,也可从挂村干部、村组干部、人大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中灵活选取,具体负责区域内“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发放和积分评定、商品兑换。“爱心超市”的运营可根据本地实际,采用购买服务或由在村有资质、有爱心、懂经营、会管理的电商服务站和代销点有偿代管等方式进行。针对“爱心超市”管理,要突出物资募集与接收、仓储与管理、发放与领取三个重要环节,要分别建立管理制度,特别是积分制度要符合乡村实际,简便易行,能调动村民参与并符合村民需求。对利用现有商业网点设立的“爱心超市”,要严格筛选,签好协议,实行动态管理。对有条件的“爱心超市”,要尽可能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设立信息平台,使用专门的财务管理软件,做到台账记录准确、账物往来清晰。同时,要认真研究“爱心超市”的经营方法,积极探索“爱心超市”运营社会化的新方式、新机制,研究支持“爱心超市”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实现“爱心超市”持续化、规范化运行。

  (四)积分获得。群众积分的主要渠道为“爱心超市”工作小组检查评分、各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会议、群众自愿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等积分。由驻村“第一书记”牵头,组织区域内“爱心超市”工作小组成员对各农户家庭相关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集中召开积分情况审定会为农户评分、记分,并发放积分卡,农户可持积分卡在“爱心超市”积分商品区兑换相应积分的日常生活用品。

  (五)积分管理。积分卡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村“爱心超市”工作小组在检查评分后,要在村委会办公楼、自然村内显眼位置及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地设立“爱心超市”积分公示榜,在完成积分检查评分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将积分计入“爱心超市”积分登记表作为商品兑换依据。

  (六)服务方式。“爱心超市”原则上每周开放2天,开放期间,村民持“爱心超市”积分卡在爱心超市兑换等值物资物品;兑换完毕后积分卡收回,在兑换商品登记台账上完成登记并扣减积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爱心移动超市服务,对边远贫困山区群众兑换商品安排送货到村。积分卡上每积1分原则上标准抵现金1元,但不能兑换为现金,仅可用积分兑换相应价值的实物。积分在1年内可累计,但在本年度12月30日前必须兑换完成,未兑换完毕的积分券于次年自动作废。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要高度重视“爱心超市”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脱贫攻坚的要求上来。各挂包乡镇(街道)处级领导要深入到所挂包乡镇(街道)组织乡镇(街道)、挂包单位组织协调做好“爱心超市”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协同发力,联动合作,确保“爱心超市”建设顺利推进。

  (二)建立监督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爱心超市”管理运行监督机制,负责“爱心超市”运营期间的全程监管;乡镇(街道)作为“爱心超市”的管理运行主体,要按照相关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积分标准,做好积分的登记,积分卡的管理和发放。同时,“爱心超市”的一切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程序合理、手续完备,受赠合法。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督查考评处要将“爱心超市”建设情况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并加强对“爱心超市”受赠物资、运营管理等工作的纪律监督,严肃查处私分冒领、侵占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做好宣传推广。要增强“爱心超市”影响力,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的知名度,使“爱心超市”各项工作得到更多社会群体的关注和支持。对建成的“爱心超市”,要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做好互联互通,做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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