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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
更新时间:2024-11-14 08: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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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

  现如今,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机房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机房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完成施工建设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体工程简况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划开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的详细地点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定。

  2、施工期间,甲方指派为本工程现场项目负责人,乙方指派、为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双方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等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

  4、贯彻先订安全及文明施工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随意指派乙方人员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施工任务。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1、负责对乙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结果

  (1)、是否具有相应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无

  (2)、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无

  (3)、是否属甲方工程供方。有、无

  2、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3、开工前,甲方向应组织乙方工作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4、凡是在甲方生产区域内的施工,甲方应监督与检查乙方遵守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情况。特别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时,甲方应要求乙方工作负责人严格执行工作票。

  5、对有可能造成人员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中毒、窒息以及生产设备停电、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专项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批准,监督实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监督协议中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到位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视其情节应做出:当场制止、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停工整顿、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执行。

  7、不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8、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发生安全、环境事故时,负责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交底要求,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目标顺利实现。

  2、开工前,乙方施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勘察和安全技术交底。若有疑问应立即向甲方提出,直到明白无误。

  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规定以及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规范,严格按“六化”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作业,必须按甲方要求制定现场专项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批准后执行。

  5、开工前必须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不超过检验周期。

  6、开工前必须对参加现场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7、变电施工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的用电方式,线路施工现场按当地临时用电方式进行,严格“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施工用电管理,确保一机一闸,落实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导、监督和管理。若发生安全、环境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甲方工程现场项目负责人报告,不得隐瞒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报或迟报。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甲方从工程款中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保证金用于对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违约扣罚。违约扣罚超出保证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其他有关的约定:

  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责任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或对运行设备、安装设备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无论本协议中“工程项目期限”与实际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内,本协议始终有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一份交安监部门),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机房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2

  甲方:

  乙方:项目部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依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161号)以及《关于印发〈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工函【20__】289号)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地点:处

  3.路料运送、路料装卸、道岔装配、拆除轨道、插铺道岔。

  4.影响范围:位于施工区域左侧紧邻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二、施工责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责任区域:临近既有线路中心线左侧30米范围内的施工区段。

  施工期限:自进场施工开始至铺设道岔完成整个施工结束。

  注:施工安全责任区段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进行现场确认,并由施工单位用红、白油漆标示出施工安全责任分界标志。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甲、乙双方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161号)等有关规定。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应用的规章条款必须具体完整):

  1、本协议适宜引入处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前,组织协议双方到现场进行调查和现场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监护员的监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责任区段的线路质量和安全管理由乙方承担,并对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负责。

  4、使用自卸车、推土机、挖掘机、轧路机等机械设备时,严格落实路局邻近既有线大型机械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须由持有有效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证的机械设备。根据工程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一机一人”专人防护的规定,专人指挥卸车等机械作业,防止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5、临近既有线的所有施工及机械作业,一是必须安排驻站联络员及现场防护员进行防护;二是要及时掌握列车运行信息,除需利用天窗时间的施工外,其他作业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必须停止;三是在作业区与既有线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设施,以防人员、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6、乙方需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围栏,施工材料统一管理并集中堆放,确保不侵入铁路建筑限界,并安排专人看守。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施工期间,不得随意移动原有线路设备及标识,如造成损坏应及时修复。

  7、乙方应确保施工场地的整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碴、建筑垃圾等不得污染其他线路的道床、路基、排水设施等设备或破坏其外观,如造成道床脏污、缺碴、路基积水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同时,乙方需做好排水设施的疏通工作,以保障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

  8、施工期间乙方须安排专人现场指挥,施工人员严禁在线路上行走、坐卧,严禁跨越铁路搬运机具和材料,施工机具和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与工务行车设备安全相关的施工,按本协议执行。若施工影响到其他设备安全,乙方应联系相关设备的管理单位共同商讨安全事宜。

  10、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宁启铁路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的施工,由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1、甲方应执行行车安全监管规定。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对于存在违章作业或其他威胁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叫停作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需发出整改通知,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继续施工。

  12、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安全监督人员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负责。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放在施工任务和安全监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上海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由甲方安全监督负责人副组长,甲方安全监督员和乙方安全员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铁路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4、发生事故、险情时,按有关规定双方必须及时向各自的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开展救援抢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接受处理。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的'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三天内予以答复。

  2、及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委派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既有工务设备、设施的核查和保护工作。 (注:根据您的要求,原文中的“乙方”被修改为“甲方”,以保持内容的原创性。如需保持原意,请告知。) 若需要保持原意(即仍使用“乙方”),则修改如下:及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委派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务设备、设施的核查和保护工作。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应数量、胜任工作的现场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对乙方拆除既有设备、设置防护、线路检查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5、对乙方施工责任地段的铁路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督促其整改。

  6、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责令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及现场施工负责人立即纠正,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当发现危及铁路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工,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并及时向监督小组汇报。

  (三)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循获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改动。

  3、迅速向甲方提供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保持与甲方的密切联系。

  4、凡进行拆除既有设备、路料运输、路料装卸等影响铁路工务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电话)形式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施工期间,乙方须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停止作业。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甲方。

  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应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杜绝以包代管的现象,确保分包不失管。

  六、补充条款

  根据《技规》、《安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路局相关规定,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安规》要求进行防护,并在现场放置施工应急标牌,标明机械种类、风险源、安全负责人、应急处理措施、简要应急流程及应急联系电话等信息。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离绳”,防止路外人员上道及现场施工人员、机具侵入限界。

  七、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和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上铁安发[20__]259号)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在该段工程的框架协议内扣除。

  八、安全监督配合及有关费用

  1.根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__]113号)及《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铁建函〔20__〕5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施工安全监督及其他配合费用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2.乙方(施工单位)按要求向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支付相应的安全监管(配合)费用。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如遇争议且无法自行解决时,可请求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需双方盖章并返还至甲方经办人后,方能正式生效。

  十、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机房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为确保双方利益,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规范通信机房施工作业程序,提高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安全意识,确保珠海市电信分公司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本安全协议书所称施工作业是指在通信机房内进行的所有施工作业。

  二、本安全协议书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电信设备(网络)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

  第二条 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是本协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和权利制止、纠正、处理任何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

  2、甲方不直接参与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乙方生产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乙方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入甲方认定的要害部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要求赔偿和追究相关责任。

  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甲方不得无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作业须知。

  2、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4、乙方对甲方的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乙方的生产活动必须保障甲方的设备安全。乙方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对甲方的任何损失,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6、负责施工中施工人员车辆、场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场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作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作业计划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了解、调查作业现场的情况和注意事项。

  8、乙方施工操作要严格按照电信工程施工规范和通信机房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得违章操作、野蛮施工。

  9、乙方进场施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员到现场随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发现通信设备运行不稳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设备稳定运行的情况时,有权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必须立即停工。

  11、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指挥监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

  12、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在用设备或电路的,必须报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证甲方在用设备或电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到设备、电源或电路割接时,必须向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提交割接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才能进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信设备侧的电源时必须由甲方派技术人员配合督导,割接时须保证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协议的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从20xx年1月8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的附属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房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4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现场组装塔架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包括随同工程师。

  第二条组塔时应在组塔现场设置警戒线或摆放警戒路锥。

  第三条 组塔前将法兰盘的地锚螺栓清理干净,且进行水平调整。

  第四条 将第一节塔组起来后,要将双层螺母拧上且牢固。

  第五条上塔人员必须具备高空作业资格,同时需佩戴安全带及安全绳。

  第六条塔吊在进行塔体吊装时,吊装物下方严禁站人,以防高空坠物伤人。

  第七条 在组装各节塔时,工作人员不要互相喧哗,要保持工作环境相对安静,以免在繁华的小区或闹市区组塔时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八条 组塔完毕后一定要对现场清理干净,不要将垃圾到处乱扔,要将垃圾包裹在一起,找个适当的地方处理掉。

  第九条组塔完成后,需对塔体进行垂直调整,若当日时间不足,务必于次日完成塔体垂直调整。

  第十条塔体在吊装前,应先将其清理干净,并对破损处进行相应处理后再进行吊装。

  第十一条如未按上述要求施工,一切后果由施工方承担。

  第十二条组塔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组塔程序施工,非组塔程序的组塔人员若发生人身损害,责任自负。

  第十三条组塔人员应严格遵守该安全协议,若因未按安全协议操作而导致的人身伤害,由组塔人员自行负责。

  第十四条该安全协议由双方共同签署并认可,严格按此协议执行,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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