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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协议
更新时间:2024-06-21 1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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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施工安全协议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安全协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安全协议1

  甲方:福建亚南电机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乙方需进入甲方公司内从事项目的施工作业,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1、施工地点:。

  2、施工人员:共人。

  3、施工时间: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4、甲方在乙方人员进入公司前已明确告知乙方,甲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承诺在施工期间愿意遵守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

  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的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6、甲方将派专人在乙方施工过程中进行跟踪配合,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进行指导及监督管理,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安全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交给的项目施工作业任务。

  7、乙方对所承接工程项目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包括乙方、甲方及相关方人员及设备财产的安全责任)。在施工期间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后,不得在非施工地点范围外随意闲逛,随时规避来往车辆、机械,如出现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以及无故擅自离开施工范围而发生其它意外事件等,由乙方全部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对于施工项目所聘任或雇佣的劳务人员,乙方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损害意外等保险,同时乙方承担其雇员劳动保障责任及由此引起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2

  甲方:_________ 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于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0、渣土、建渣运输过程中,车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1、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2、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办法及使用要求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总额的30%,即_________ 万元(大写:_________ 万元),用于开工前的场容、场貌、临电、临设的施工,达到开工审查条件的要求。

  2、剩余费用随每月施工进度比例按80%支付,预付款按当月产值比例扣回每月工程进度款中。

  3、工程实施完成后,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合格后,即支付剩余余款,如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价达到优良,甲方将按安全文明措施总费用的5%对乙方予以奖励。

  4、乙方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和支出清单备查。

  五、违约责任

  按主合同执行六、本补偿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_________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施工安全协议3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抽考。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坍塌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安全、有序的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5、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甲方(发包方)签字盖章:

  乙方(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4

  甲方:供暖商

  乙方:业主委员会

  为保障供暖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 20xx 年11月15日至 20xx 年3月15日。

  二、收费价格为每平方米 (政府指导价)XXX元,其中阳台、储藏间及楼道公摊面积按半价收取。

  三、取暖费由乙方收取,乙方收齐经甲方核定后存入银行机构建立一个专门帐户,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交费取暖户名单供暖,供暖后银行凭甲乙双方签字的结算清单按月把取暖费拨给甲方。

  四、个别因未入住等原因未交取暖费的用户,由甲方采取措施停暖,甲方不得以取暖费未收齐为由拒绝或拖延供暖,否则乙方扣除延迟期双倍的取暖费;取暖户盗暖的甲方可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有协助甲方查处盗暖行为及作证的义务。

  五、供热期间在房间正常封闭情况下,甲方应保证取暖户室内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阳台、储藏间及楼道公摊面积除外)。取暖户发现室温低于16摄氏度时,要及时告知甲方和乙方,乙方要把取暖户投诉时间及甲方解决结果等详细情况经三方签字记录备案,并依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由于非故障原因致使取暖户投诉供暖达不到标准的,甲方要及时提高供水温度并在2小时之内达到供热标准,且保证在24小时之内不出现第二次类似情况的前提下,可免扣取暖费,否则,乙方在结算取暖费时,按每出现一次这种情况扣除当年取暖费总额的1%。

  2、如供暖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组织人员抢修,4个小时之内恢愎供暖且一个月内出现故障不超过三次的`,可免扣取暖费;如果4个小时内未恢愎供暖或一个月内出现故障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乙方在结算取暖费时,按实际停暖天数扣减取暖费,每次停暖超过4个小时而不足一天的部分按整天计算(意在促使甲方经常检修尽量少出故障维持正常供暖)。

  六、乙方扣减取暖费应提供有取暖户及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的投诉记录或故障记录。遇取暖户投诉或是供暖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在乙方提供的记录上签字,如果甲方既不应诉解决问题也不在记录上签字,故意造成乙方扣减取暖费证据缺失的,取暖户或乙方可请公证人员到场对甲方的违约情况进行公证,公证书可作为扣减取暖费的证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并由乙方在结算时从取暖费中扣除。

  七、此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或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X日

施工安全协议5

  甲方:

  乙方:

  施工项目:甲方将 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和避免施工服务期间发生安全和环境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必须明确各自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对该项目的组织协调与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安全资质,建立了各级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

  3、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重大风险应制定应急预案。

  4、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区,必须实行封闭化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5、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7、乙方只能在项目规定作业范围内进行施工,如须进入甲方其他场所,应与甲方指定专人联系,并由其带入。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环境管理和防火管理工作,注重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按相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设备、设施,如须使用,应与甲方项目主管人员联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10、乙方在甲方生产作业区进行施工活动,可能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人员维护现场安全秩序,保障甲方的安全生产。

  11、乙方对油类、化学物品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专人管理,不得露天存放,防止遗失、泄漏或雨水冲刷污染环境。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破坏。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废油、废水、固废不得随意排放,应集中收集,妥善处理。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调整好作业时间,防止和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5、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要求进行作业,严控追求进度、缩短工期的现象出现,防止事故发生。

  16、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相应法律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7、如需双方及多方联合作业,甲乙双方及多方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8、乙方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按相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19、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利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的,甲方有权对其实施处罚。

  2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自行终止。

  22、本协议签订后,具备与项目经济合同等效的法律效应,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商议同意后方可修改。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6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促进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各项施工任务顺利完成。综合楼项目部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特与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负责配合协调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准备工作和施工中的检查监督。

  2、乙方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体系,明确各机械管理负责人,掌握设备运转动态,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消除机械设备隐患,贯彻执行机械管理规定、操作规程。

  3、乙方负责人对现场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教育考核、检查,督促操作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及劳保用品。

  4、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遇有上级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现场的各项工作,不得消极行事。

  5、乙方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机械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懂构造;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检查排除故障。

  6、乙方的机械设备(电器)必须保持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日常保养、换季保养和定期保养。加强机械设备在作业前、运行中、作业后所进行的“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十字作业的`具体实施,保持设备的应有效能,消除事故隐患。

  8、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不执行安全交底、野蛮施工等行为而导致机械、人身事故的,一切后果(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9、甲方随时对乙方机械设备、操作行为,进行安全运行检查,对违章、违规操作者有权按本项目现场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合同期满时自行作废。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安全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安全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7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或行车组织单位):

  乙方(施 工 单 位):

  根据乙方 年 月 日与南宁铁路局 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号: ),乙方承建工程施工,依据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施工地段(标段):

  4.计划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5.影响范围或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问题:

  二、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

  三、安全监控措施

  1.乙方要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时间、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制订确保行车安全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中应认真组织实施。

  2.需要配合、监督的作业计划,乙方须在开工前72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需停电时须在开工前24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通知应明确配合内容及影响范围;并填写“施

  工准入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甲方签认后方可进入施工。

  3.乙方应指派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安全员、驻站联络员和防护员负责施工安全、联络及防护工作,上岗时须持有上岗证和佩戴附有照片的上岗标志(上岗证应填有安全员、监护员的.姓名、职务及培训情况);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4.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指派 名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5.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乙方有违章作业、施工质量不合格、危及行车安全等隐患时,应立即通知乙方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发出《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九不准”制度;接到甲方发出的《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后,应立即对指出问题进行整改或整顿。

  7.甲方应加强对乙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及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督,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

  8.甲乙双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加强检查、互控,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记录。

  四、结合部安全管理

  1.在防护区段内,营业线铁路技术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时由乙方负责。

  2.架空线路、拨接线路、铺设道岔、设备大中修等施工地段及前后50米范围内的行车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乙方不具备技术力量确保线路设备正常使用时,可委托甲方承担任务,甲方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如施工影响范围内出现因质量安全造成营业线发生险情时,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如甲方配合抢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自然灾害则另行处理,但双方必须积极抢修。

  4.发现施工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措施恢复行车条件或停止施工,紧急情况可采取慢行或封锁等措施,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的措施、办法(由乙方制定):

  五、安全及违约责任

  ㈠ 乙方应负责任

  1.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2.乙方因不履行协议约定而影响工期,或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3.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由乙方按规定赔偿。

  ㈡ 甲方应负责任

  甲方对乙方施工行车安全负全面监督责任。甲方因未履行安全协议而影响工期时,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因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影响行车安全或构成行车事故时,甲方亦负重要或同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安全监督检查、配合费

  费用计算和支付按本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应按与甲方商定的位置埋设电缆;损坏原有线路、排水、防护、加固设备等设施的,应及时按原貌恢复;恢复不了的应给予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经济赔偿。

  2.乙方在电缆径路上施工时,严禁机械作业;人工开挖至20厘米及以下深度时,禁止使用尖锐、锋利工具,应沿电缆走向的垂直方向轻刨、轻挖探找电缆;填土不能填埋电缆径路;需电缆外露时,应用钢管防护,并派人昼夜守护。

  3.乙方进行开挖施工的弃土,须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暂时堆放时,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弃土污染道床。

  4.乙方因施工需要临时移动甲方或其他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关设施时,应先取得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同意;产生移动费用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

  5.乙方在甲方既有的车辆红外线检测设备或信号、通信设备电缆区段施工时,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防范措施;在线路上安装临时加固设备时,应有良好的绝缘设施以确保轨道电路安全。

  6.乙方在车站施工时,施工机具、路料、弃土等应按设计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存放;在旅客站台施工时,应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设置隔离栅栏等),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7.甲方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5日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应与乙方共同划定安全防护范围,施工时派人到现场监控、指导。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完成之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铁路局设备管理单位主管业务处、安监室和项目管理单位各留存一份;施工队和施工所在车间应存其副本(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业务处(盖章) 乙方主管业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8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分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负责现场协调及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施工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各方要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工程项目期限

  1。自工程开工至工程验收竣工当日结束

  三、协议内容

  1。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分包单位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安全员;应有各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4。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认真执行。

  5。施工期间,分包单位指派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工作等。

  6。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总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接受总包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7。在施工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有分包单位自理并督促施工人员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8。分包单位人员所处施工区域、施工环境、和操作设备、工具用品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停止施工,并有有关单位检查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施工环境、工具设备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负。

  9。有分包单位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具等,在安装完毕实用前,应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为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使用方负责。

  10。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自备,如出现借用或租售情况,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售手续。借出方应保证设备或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护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有借入使用方来承担后果。

  11。分包单位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需拆除或更动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和各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后果均有该方人员及单位负责。

  1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指数培训考核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

  13。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种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玩耍,损坏偷盗。焊工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14。分包单位需使用总包单位提供的电气设备,只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提出,总包单位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总包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肇事单位负责。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原则,分包单位人员只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他事故(包括有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等),总承包单位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义务,分包单位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均由肇事施工单位负责。

  16。本协议经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

  总包单位代表:

  分包单位代表: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9

  为确保学校施工期间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维护学校良好教学秩序,根据县教育局和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XX小学(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抗震加固期间学校施工安全协议书》,内容如下:

  1、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抗震加固期间学校施工安全协议书》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学校施工。施工方要按规定进行备案。

  2、施工单位要遵守规定,服从管理,要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学习的前提下进行施工。进出学校出示证件。

  3、施工场地要与教学区有安全隔离网。施工人员不准随便到学校教学区和生活区等场所进行活动。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维护好学校的安全。

  4、施工单位负责其工地和人员的全部安全责任。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发生事故责任自负。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施工安全。

  5、保证施工现场设施、管道、线路完好使用,施工中需配合的及时与校方联系。

  6、禁止吸烟,禁用明火。施工现场严禁吸烟,需备有灭火器。施工人员会使用灭火器。

  7、用电需有专人负责,持有电工本。需使用电焊等明火作业的,要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操作程序。

  8、施工出入车辆需接受检查。

  9、每天施工结束,清理检查现场,关闸断电源,保证安全。

  10、全部施工结束,要保证施工现场原有的管道、水、电等完好有效,正常使用。校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施工正式结束。

  11、住宿人员须有专人管理,禁用热得快,禁止吸烟,住宿人员自觉遵守我方规定,服从管理。

  12、施工负责人、用电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住宿负责人及全体施工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年龄、原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复印件给学校一分备存。留有施工负责人和住宿管理人手机号码。以备联系。

  13、如违反本规定,学校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如不按期整改,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或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14、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施工单位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施工安全协议10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三、施工安全保证金

  根据工程量及合同款,综合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施工单位风险评价结果,乙方须向甲方缴纳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生产和设备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发生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需缴纳罚款,原则上不在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以现金形式缴纳,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罚款的1倍以上数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

  10、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罚款;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

  11、吸烟 :对于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的人员,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将烟火带入防爆区的向甲方缴纳罚款5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1000元,在防爆区吸烟的罚款10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xx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烟头 :对在乙方负责的域内检查出的烟头、烟灰、烟味,乙方分别按照300元/个,300元/个,500元/个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罚款。

  13、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 ),每人次缴纳100元罚款;

  14、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人监护等),每项次风罚款300元;

  16、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臵、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8、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直接罚交风险补偿金,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若已落实,双方安全员签字;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19、对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

  20、对施工工地保卫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21、对火灾事故的经济处罚

  (1)火灾事故的划分

  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2)事故责任的划分

  ①动火单位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

  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缴纳风险补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的,罚款5000元;5000<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罚款10000元;10000<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罚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

  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五、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七、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协议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11

  甲方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公平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工程:

  三. 施工地点:

  四. 施工时间:

  五. 协议内容:

  1、乙方进厂(站、库)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视,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供应施工便利条件和效劳。

  2、乙方施工前,必需经站(厂、库)安全监视对施工人员进展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工程不得开工建立;乙方获得甲方工程工程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工程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给商合作;

  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视治理部门审查通过;

  4、 施工人员进厂(站、库)必需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需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治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工程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便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 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需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缘由造成意外的人身损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自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需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厂(站、库)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标准,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前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依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到达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前方可进展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需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9、 施工车辆进厂(站、库)必需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5km/h,出厂必需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出具经甲、乙方施工现场治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厂(站、库)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10、 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站库、岗位员工三级监视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展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展惩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洁净。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便堆放在甲方治理的场地内,否则可依据实际状况进展罚款、扣除局部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需到达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担当,由此造成之材料铺张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期:

  乙方必需严格根据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规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全部本工程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5‰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质保时间依据工程工程实际状况可延长或缩短,可另行商定)。因质量缘由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担当。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托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缺乏局部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无正值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担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商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标准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治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工程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旧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 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甲方代表: 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施工安全协议12

  甲方 :深圳市万众城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钟火玉 (联系方式:13600408988)

  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万众城A1区装LED招牌字工程

  2、施工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万众城

  二、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0.1 %以内;

  3、大机具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率为零;

  4、 轻伤事故不超 0.1 %;

  5、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6、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 达到100 %;

  7、必须达到区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及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3.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3.1、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3.3.3、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3.3.4、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3.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3.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5、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3.5.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5.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5.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3.6、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3.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3.7.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3.7.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并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3.7.3、乙方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7.4、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8、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3.8.1、乙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3.8.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3.8.3、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3.8.4、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8.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8.6、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

  3.8.7、乙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3.9、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3.11、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3.12、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3.13、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消防保卫:

  4.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办理动火令。

  4.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

  4.3、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看管。

  4.4、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细则:

  1、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

  2、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3、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周一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20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100元。

  4、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500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⑤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⑥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⑧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⑨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⑩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5、严禁、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6、凡施工项目没有专职有证的安全管理人员,罚500-1000元罚金。

  7、施工现场设有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各不少于五组,安全证件、制度必须上墙张贴公布。凡不按规定执行,除200元罚款外,还需补办合格。

  8、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每人每次50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100-500元整。

  9、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5-10倍罚款。

  五、其它:

  1、以上工作,甲方管理人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所有罚单在工程款中扣除。

  2、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招标文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1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项目部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 ]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 〕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 〕号)文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工函【 】号)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地点:处

  3、作业内容:路料运输、路料装卸、道岔组装、拆除线路、插铺道岔。

  4、影响范围:处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二、施工责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施工期限:自施工进点起至插铺道岔起整施工结束止。

  注:施工安全责任区段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进行现场确定,并由施工单位用红、白油漆划出现场施工安全责任分段标志。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甲、乙双方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161号)等有关规定。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应用的规章条款必须具体完整):

  1、本协议适宜引入处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前,组织协议双方到现场进行调查和现场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监护员的监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责任地段的线路质量及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线路质量及安全引发的一切责任。

  4、使用自卸车、推土机、挖掘机、轧路机等机械设备时,严格落实路局邻近既有线大型机械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须由持有有效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证的机械设备。根据工程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一机一人”专人防护的规定,专人指挥卸车等机械作业,防止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5、临近既有线的所有施工及机械作业,一是必须安排驻站联络员及现场防护员进行防护;二是随时了解列车运行情况,除须利用天窗的施工外,其他施工作业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必须停止作业;三是在作业面与既有线之间设置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机具、材料侵限。

  6、乙方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区域设置警示围护,施工料具统一管理,集中堆码,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并派人看守,施工结束做到工完料清。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搬动线路原有设备、标志,如有损坏及时恢复。

  7、乙方须做好施工场所的清理工作,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废碴、建筑垃圾等物品,不得影响其余线路的道床、路基、排水设施等设备及线路外观,如造成道床脏污、缺碴、路基积水等,均有乙方负责。做好排水设施的疏通工作,防止影响排水设备的正常使用。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在现场负责指挥,施工人员严禁在线路上行走、坐卧,严禁跨越铁路搬运机具、材料,施工机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与工务行车设备安全有关的施工,按本协议执行。若施工影响到其他设备安全时,乙方应联系该设备的管理单位共商安全事项。

  10、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宁启铁路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的施工,由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1、甲方应履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对违章作业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施工。

  12、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安全监督人员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负责。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放在施工任务和安全监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上海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由甲方安全监督负责人副组长,甲方安全监督员和乙方安全员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铁路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4、发生事故、险情时,按有关规定双方必须及时向各自的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开展救援抢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接受处理。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要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三天之内予以答复。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务设备、设施的核查和提供保护措施。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应数量、胜任工作的现场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对乙方拆除既有设备、设置防护、线路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5、对乙方施工责任地段的铁路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6、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责令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及现场施工负责人立即纠正,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当发现危及铁路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工,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并及时向监督小组汇报。

  (三)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进行拆除既有设备、路料运输、路料装卸等影响铁路工务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电话)形式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人员,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停止作业。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甲方。

  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六、补充条款

  根据《技规》、《安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路局有关规定,补充条款如下:

  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安规》的规定进行防护,并在施工机械所在现场设置施工应急标牌,注明机械类别、危险源、安全责任人、应急处理措施、简明应急程序和应急电话等信息。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离绳”,防止路外人员上道及现场施工人员、机具侵入限界。

  七、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 ]号)和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上铁安发[ ]号)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在该段工程的框架协议内扣除。

  八、安全监督配合及有关费用

  1、根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 ]号)、《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铁建函〔 〕号)等文件规定核收的施工安全监督及其他配合费另签补充协议明确。

  2、乙方(施工单位)向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做好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的支付工作。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无法解决时,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返回至甲方经办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十、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xxx

  身份证:xx

  联系电话:xx

  住址:xx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xxx

  身份证:xx

  联系电话:xx

  住址:xx

  工程内容:xx

  乙方按照要求承包甲方位于xxx的房屋装修工程(包含水电气管线铺设、墙体改造、居室及厨房卫生间阳台整体装修等)。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约定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施工现场禁止一切火种,严禁在施工现场生火、吸烟等。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设施、设备、居室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民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施工问题导致相邻民居住房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5.乙方不得将装修工程外包或者分包。

  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日期:xx

  日期:xx

施工安全协议1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扬州市消防条例和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结合小区具体情况,定制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物业公司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知道和监督。

  二、乙方应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定施工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安全、防火工作,同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工作,以确保施工安全。

  三、 严格按照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的装修方案作业,自觉接受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装修过程的监督检查

  四、 装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纪,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 施工现场不得乱泼水、乱扔垃圾,不准乱接电线,如有违反,物业公司可收回违反者的出入证,取消其施工资格。

  六、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清洁,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七、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可燃保温材料、吸烟等;在现场施工确须动火时,要持有操作证到物业公司安全协防部办理审批手续,同时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交底。施工现场应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具有防火措施。

  八、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九、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一、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十二、乙方因装修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电、坠落等事故须负责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在装修活动中严禁出现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四、乙方要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物业公司的检查监督;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有乙方承担。

  十五、乙方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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