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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承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承包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承建的工程室内_________天花吊顶单项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包料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_________施工图,标准层核心筒天花吊顶工程项目及设计变更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如下:600×600防水_________吊顶,采用白色喷塑t形凹槽龙骨;角线采用6cm石膏线条,油面漆二遍。
二、承包单价:根据施工图纸,按实际吊顶面积计算。包工包料:_________吊顶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整;石膏线条每米_________元整。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进场人员的生活住宿条件,施工用电。
2)提供乙方进场施工的垂直运输;消防、强弱电等专业的协调配合。
3)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实施与管理。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要求施工,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与经工程管理站认定的样板一致,进场材料需经项目部验收后方可使用。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各项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进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
根据甲方提出的工期要求,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六、付款方法:
乙方进场后五天内,甲方拨付50%的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拨付至80%的款项。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十天内结算并付清所有工程款。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工程款时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2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确保乙方按期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标准的工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桥梁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为开工时间,总工期为60日,如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二、质量要求
合格,按国家现行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不包括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乙方对该工程结构质量终身负责。
三、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取固定总价承包。总价款为:人民币565000元。大写:伍拾陆万伍仟圆整,该价款为全部工程的包干总额。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协调政府部门的工作。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3)、负责提供用电。
2、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规定的承包该工程应具备的资质,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
(2)、乙方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按照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偷工减料。
(3)、乙方应根据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有权随时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抽检。
(4)、乙方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接受发包人的检查。
(5)、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按规范施工。
五、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乙方施工至600厚混凝土基础完毕7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 %,计人民币169500元。
2、本工程桥拱部分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 %,计人民币169500元。
3、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相关工程资料等后7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169500元。
4、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人民币28250元,余额5%计人民币28250元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月内付清。
5、乙方指定收款人:,收款账号:
六、施工安全及责任承担
1、乙方应按规范施工,加强安全管理,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安全设施,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甲方如因前述情形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通过其他途径向乙方追偿。
4、乙方应保证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如因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而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期竣工,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总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总合同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乙方指派 为工地现场乙方代表,如需变更,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
2、如果回填土不够或者回填土不合格,由甲方提供土源,乙方负责运输。
3、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双方可对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和本合同的变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施工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前提下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530元/平方计算,实做实收。
三、承包内容:
1、基础工程:桩基在1.5—2米内,水泥螺纹钢筋,由乙方承担,正负零以上为砖混结构,一楼高4.8米为框架结构,按1.5倍计算,二楼/三楼砖混结构高3米,加一屋面尖子3米按0.5计算。
施工所用水泥为三峡正宗500号水泥,所用钢筋为国标,大梁用Φ25螺纹钢,牛腿Φ22螺纹钢,结构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方案为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装饰工程:内外墙混合砂浆收光,室内石灰标白楼内地面水泥收光,正宗水、电材料安装进户。正面瓷砖不低于20元/平方,窗户价格在120元/平方,超出部份由甲方承担。
四、责任划分:
1、双方责任: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及施工人员管理,周围关系由甲方处理,城管方面关系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安全责任:安全施工方面由乙方负责,如有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计算方式:
楼梯面积按1。5倍计算,但要减去楼层面积。现浇部份按1.3倍计算,但要减去楼层面积。其余部分实做实收。
六、甲方对乙方天盖要求如下:
1、檩子不少于8—10根,按50公分/檩。
2、红瓦用安陆优质红瓦。
3、楼房左右飞檐15—20公分,房尖按3米3分半的水往下分。
七、付款方式:
楼房下桩基付款四万元,甲方先期所进材料计价后,由乙方验收,写下工程预付款收条,自桩基完工后即可充抵工程结算款。一楼二楼盖板共付款四万元,三楼盖板上梁付款三万元,下余部分楼房完工付整栋楼房造价的.90%,剩余的10%为质量保证金,在20______年底一次付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内容的达成如下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编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范围: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
7、工程期限: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
二、工期顺延
1、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2、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5、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
三、双方权益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2、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
3、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
4、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5、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做好一切施工准备。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四、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五、施工与设计变更
1、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六、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七、违约责任甲方的责任: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八、纠纷解决办法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方承包条例原则,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湛园养殖农业生态景区土方施工协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内容:
挖、运、填,土方量暂定为250万方。
四、合同价格:
土方施工价格每立方元,石方每立方元,一公里内(挖、运、填),一公里外每立方另增1元。
五、开工时间:
施工工期暂定为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至今___年___月___日止,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日内按时进场。
六、计算方法:
根据甲方的测量标准为计算方法,每块地以测量为准,实做实收,包干制。乙方施工进程中,除土方外,如挖、堆土机时,人工用时等,按台班和用时计算。
七、计算方式: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每10天以甲方签字的数量为准结算%付给乙方,以后如此类推,工程竣工结账95%,余款5%一月内付清。
八、甲方责任
(1)甲方现场代表进行使甲方权利,负责与乙方施工现场协调和沟通,保证工期正常运转。
(2)甲方代表负责当地政府、村、地方的协调工作,如造成停工、误工造成的其它损失,由甲方承担每台车的台班费1000元和施工人员的误工费100元/天等经济损失。除特殊原因及不可抗拒因素(如天灾、火灾、自然滑坡、国家文件保护等除外)。
(3)甲方保证提供地质资质及图纸和相关手续,保证乙方正常运行,以免停工。
(4)甲方应在现场提供施工人员的住宿和车辆安全和人员的安全,如当地闲置人员等闹事,应及时到位协调,妥善处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如甲方未按工程量付款和超期一周付款,乙方应收取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额度与银行同期贷款2倍的.利息。如未付款可立即停工,停工时甲方付乙方误工费机械费每台1000元,人工费每天100元。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后,要听从甲方负责人安排和指挥,随时听从调配,在施工中,一定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出色完成任务。
(2)工程竣工后,一定要完成工程的验收资料,保证甲方的工程验收和结算手续。
(3)乙方在施工过程,应服从甲方人员的合理指挥,保证施工安全,如出现事故等原因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施工,由甲方先付工程机械用油款、生活费,后按实做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80%,机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机械损坏及无证驾驶人员造成的停工、误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误工费每天1000元计算。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特别约定
如乙方到开工时间未能开工和甲方到应付时未能付款,双方应按各自责任承担违约责任,每天按1000元,进行责任补偿,以此类推。
十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施工承包合同6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信____县中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证单位:信____县安____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签证方)
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更好地按照公路规范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三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安____镇马牯山热水村东坑小学(000XXXX0400)
二、工程地点:信____县安____镇
三、工程承包范围:水泥路面硬化
四、合同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施工规范路面规定执行。
2、根据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和签证单位提出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五、承包方式和义务
1、本工程按图纸设计施工,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水泥路面24.88万元公里,砼路面标号C30,总工程量约10.4公里,以实际实做实收工程量核算总造价,砼路面建设包括:
①18公分厚水泥砼路面层,宽度4.5米;
②10公分厚水泥稳定层,宽5.0米;
③路肩培土,两边宽各75公分;(甲方应协助乙方在路边就近提供土源)
2、甲方向乙技术交底并提供设计图纸,乙方应派出公路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管理,并按照规范施工,使工程达到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以上要求。
3、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派出人员协调好征地、料场等影响施工、交通、民事纠纷事宜。协助乙方办理用水用电手续,费用乙方自付。提供施工所需取料场及储料场、搅拌站场地,保证乙方取料。
六、施工期
1、工程有效施工期120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乙方不得以无正当理由的任何方式延长工期或停止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剩余工程。在施工中因土地征用、民事纠纷、停水、停电、路桥等:不可预见因素,延误工期,延误一天则顺延一天并给予乙方停工补偿,但必须有甲方或鉴证方的签证。
七、工程技术、质量技术
本工程为路面工程,其技术力量除设计图纸有明确要求外,均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经鉴证单位和甲方代表人员验收认可同意后,才能用于工程中,没有甲方或监理人员的同意,工程的任何部位均不得覆盖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不予以签证。因自然灾害所影响的路面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运行工地,如经发现,甲方有权视情节约予处罚,乙方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出工地,其费用由乙方自负。
八、安全、环境保护、交通维护
1、乙方应做到安全生产,施工中发生的工伤及事故,甲方不负责,概由乙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避免用地范围外的'任何损失和环境危害。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供电、邮电、通讯等各方面的公共设施的保护。
4、甲方应维护好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畅通,如确需封闭交通,应经双方____县交通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5、热水桥、桥梁已经出现裂缝,如因此桥梁而影响安全及停工,则由甲方负担。
九、施工管理及技术管理
1、鉴证单位依照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的各项要求和质量标准检查,合格后进行计量和验收。
2、鉴证单位依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规范为依据的各项要求和标准派监理人员进行管理和技术监理。
3、监理人员有权随时对施工地段的任何部位进行抽检,在抽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
4、乙方应提供本工程的所有试验和施工检验资料以及竣工资料。砼路面所需沙石均已定原产地供应,但需经交通部门察看检验认可后均可使用,如不能使用需往外地采购沙石,价格按实际增加.
5、对上述各项检查措施与管理办法,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予以拒绝,否则甲方有权将其全部工程收回,并处罚乙方工程造价2%违约金。
十、临时工程和设施、机械设施
在施工中,乙方所需任何临时工程设施(如工棚、材料、仓库等)在预算时包括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税金,乙方不得以任何何理由要求增加。
十一、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1、工程按进度计量,乙方应按施工要求做好项目所需试验资料和完成工程数量申请上报,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项目,按甲方乡村公路要求评定标准初验合格后才能签证计量支付金额。
2、工程资金来源:(镇村共筹资金含上级交通部门补助)
3、工程量按实际完成施工量计算,实做实收。
4、支付办法:乙方开工前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柒万元正,工程开工后每浇一公里,甲方付乙方工程款柒万元,依次类推,工程安成一半甲方应付给乙方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申请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90%,半年内付乙方全部工程款。
6、乙方应在交通部门补助金中预留贰万元质量保证金。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全部退回保证金。但因自然灾害出现的问题乙方不负责。乙方到当地税务部门按工程款结算金额纳税后结算,按国家税率征收。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担保单位认可后达到一致,自愿签订,双方应遵循。
以上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负责人、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存档二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鉴证单位: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7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遵守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外墙砖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域美家B2#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计算方式:按所施工贴砖的实际面积计算。
三、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提供图纸及建筑规范施工,接受质检、监理和甲方的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验评,验评达到标准后,剩余工程款至20__年12月31日前付清。
四、合同价款
外墙贴砖按实际面积计算元/平方米。
五、支付方式
乙方外墙贴砖工程施工大面积做完后甲方付清乙方工人工资。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施工承包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公路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名称:___________体部位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天。
4、在施工中,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工期延误等,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在对甲方实施后,甲方对乙方实施。
5、如在施工中,乙方未按照甲方及建设方的有关施工进度组织安排施工,造成建设方对甲方工期延误进行罚款,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割,并按所罚费用的双倍对乙方进行罚款。
三、劳务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国家及有关部门现行技术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
2、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和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管理。
3、全部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4、由于乙方原因未达到上述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不予验工,并有权责令其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标准,返工费用及违约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建设单位对乙方承担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罚款,甲方将按所罚费用的双倍对乙方进行罚款。
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令和安全管理,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在施工中,若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由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及第三者责任事故,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防护
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或跨越交通要道施工时,应按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出使用计划,甲方负责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材料供应
1、本劳务承包所用主要材料含钢材、水泥、水泥砼、沥青砼、炸药等由甲方供应,其它材料由乙方自购、自行运输、保管,损坏丢失责任自负。
2、劳务承包如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满足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向甲方提交材料合格证原件,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3、材料价款结算:乙方向甲方领用的定额消耗量内的劳务承包使用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单价计算材料费,从劳务进度款中扣回。
七、设计变更、隐蔽工程
设计变更、隐蔽工程施工中,设计图纸与现场地质不符,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施工。隐蔽工程检查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质检工程师,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否则重做,检查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劳务费拔付
1、本工程不实行预付款,首月施工费用由劳务方垫资。
2、验工计价与工程进度款拔付:
①验工计价:本劳务验工由双方有关负责人在现场对设计图纸范围内已完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合格者予以验收计量。每月月末由乙方提交工程数量,再由甲方工程质检部审核,合同部按审核资料和协议单价进行验工计价,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验工计价成立。
②工程进度款拔付:每月验工计价成立后,甲方从验工计价中扣回垫付的材料款及其他协议约定的费用,并滞留验工计价总额的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九、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万盛新台之星工程从事基础钻孔桩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工作内容:从事施工现场土木建筑相关工作
安全要求: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质量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及标准并符合甲方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
十、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执行法律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2、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和劳动者协商后,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坚持职工自愿和不损害职工健康的`原则,且必须按规定发放足额的加班工资。实行不定时工资制度的除外。
4、乙方在法定节假日不愿加班的,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十一、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其生产特点,本工程钻孔桩工作为人工费承包制,每米包干价为___________元。
2、乙方按双方约定待桩基全部完工后由甲方应以货币形式一性支付乙方。
十二、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十三、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及建工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费,其他社会保险由因工作性质所决定甲方全部计入乙方工资中,如需交纳相关社会保险由甲方代扣代交。
2、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四、劳动纪律
1、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十五、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如下:
1、按合同约定所承建工程竣工完成之日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到期,劳动合同终止。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死亡,劳动合同终止。
3、乙方无书面请假证明,无故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合同终止。
十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多次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多次违反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以及有严重违章作业时。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④泄漏甲方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
⑤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
十七、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2、特殊岗位人员经专业培训人员、从事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工程项目或者掌握公司或厂重要技术资料,关键工艺等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被行政处分含记过以上处分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或严重营私舞弊。
4、乙方长期或多次不按工作内容或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视为不能胜任工作。
5、乙方因公受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若必须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所有补助为300元,住院期间护理由其家人或家属负责、护理费为1500元乙方家人或家属不护理甲方将安排专人护理,护理费超支部份由乙方自负。
十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分别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向乙方补偿5000元赔偿金。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由乙方向甲方补偿5000元赔偿金,由甲方出资培训的技术工人,为甲方服务未满合同规定期限的要索取培训费,其费用按甲方实际支付情况确定,该费用可以从乙方本人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其它或法律途径解决。
2、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给甲方造成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叁式两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在衡阳县石市乡白露村玉雅组0128号承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124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中午饭餐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承建内容包括甲方房屋二楼楼顶瓦面,及二楼部分砖墙的.拆卸工程,二楼主体工程的建筑及内外墙壁装修。(墙体、反梁、楼梯、厨房,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装饰室内粗粉刷、室内贴地板砖,前外墙贴瓷砖、后,侧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顶层瓦面。)
三、承包价格
全栋楼房由甲方承包给乙方,合计工程款共人民币____元。大写:承包写合同预先付给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元。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中午饭餐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
甲,乙双方协商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开始动工。
五、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
3、工程面积:_______
4、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
5、工期:合同签订之后,乙方需在7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相关机械设备以及管理人员进场,并提出第一批苗木进场的采购计划。锦绣康城一期项目5#楼前广场景观绿化区域的完成时间为20xx年6月12日之前;一期项目中庭及其他部位的绿化工作在甲方移交场地给乙方后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6、开工准备:甲方前期应确保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7、工程款支付:乙方的第一批苗木及相关设备、管理人员、工人进场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给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七个工作日内支付65%给乙方(办理结算时乙方按甲方财务规定将所有材料的发票交至甲方财务室,乙方不能提供材料发票的由甲方按财务管理制度代扣工程材料税金),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养护期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之内付清。
8、质量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需交纳伍万元(¥50000.00)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乙方完成兴国锦绣康城一期项目5#楼前广场景观施工完成后,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配合等达到甲方要求,则退还乙方保证金。如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并有权扣留质量保证金。
9、乙方所栽植的苗木工程量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
10、若所栽植的部分苗木(桂花、天竺桂、广玉兰)由甲方提供,则甲方按所供货的品种、规格、数量按市场供货价格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如乙方栽植的灌木数量不符合甲方清单要求,以甲方抽查的为标准。
12、如所栽植苗木甲方要求变更的,以变更为准,乙方重新报价。
13、工程质量:
(1)、所栽植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并保证苗木的存活率达到100%。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承包合同11
甲方:
乙方: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和相关法规条例,并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决定将_县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和管理。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县工程 工程地点:县镇_村委会村 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壹栋约㎡ 承包内容及施工范围:按照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和设计说明,承包土建和水电工程。酒店装修的承包将在签署分别的合同后另行进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预估为万元
二、付款方式与结算:
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和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标准确定。土建、水电设施的计价按照20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进行,结算款项将下浮6%后支付给乙方 工程中所需要的材料按照施工期间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县造价信息进行调节。如果该县未列入该信息,则按市区的相应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如果市区没有相应的造价信息,则双方将友好协商确定价格,并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计价结算
三、工期:
本工程的有效工期为_天开工时间将会在20__年__月__日前(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 竣工时间将根据实际开工日进行计算
四、质量及材料要求: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建设质量标准规范,等级为合格 乙方每完成一个分项工程,必须及时向甲方代表、监理、技术负责人和质检人员报告并进行验收。根据验收意见整理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时,必须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位验收。否则,将按照已验收合格的要求进行,甲方必须签字认可乙方进行的施工工作 所有材料保证质量合格和数量足够,所有进场材料必须附带出厂合格证。国家有规定需要进行复检的材料,必须在质检站得到合格证书才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乙方将垫资工程款,从土方开挖到±00地面(现浇完毕) 乙方垫资到位时,甲方将结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给乙方。完成每一层后,结算一次进度款,以此类推
第三条:如果由于乙方的资金原因导致停工达到_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这个原因而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当工程竣工并且验收合格,乙方必须提交合格的资料和结算单进行申报。甲方必须在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且如果有任何争议,可以将相关事项委托给造价事务所审核。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款项在除了保留质保金_%以外的_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第五条:如果甲方不按照合同付款,必须按照拖欠款总数的3‰每天向乙方赔偿。此处的计算方式适用于所有的拖欠行为。
第六条:所有的款项都必须转到乙方的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的帐户上。
第七条:工程竣工和交付:
一、在工程交付之前,乙方必须完成所有交付前的工作,包括整改,清理卫生,保证安全,并且管理工程保管等等相关工作。一旦自检合格后,乙方需要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复检,并且经过复检合格后才能够交付工程。否则,由承包方全权负责任。
二、甲方需要在接到乙方提交的.资料和申报书后的_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和签证。否则,工程将被视为已经验收合格。
三、在双方未进行验收和签证交付使用之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工程。否则,该工程将被视为验收合格并进入使用状态。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必须在施工之前,提供准确的地质地下管线资料,确保各项保护用品不受损失,并且保证在乙方进场之前的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等工作。
二、甲方需协助乙方完成施工环境管理手续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
三、甲方同时需要提供标准的水准点以及详细坐标控制点,并且在现场指导乙方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商好,周边的所有社会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四、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不能拖延支付时间。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果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六、防水材料、铝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须按照图纸设计规定并经过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七、乙方必须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如果产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违约行为
一、本协议条款将由双方共同遵守,甲方有责任协调与建设方的周边社会关系,以防止因村民或其他人员的无理取闹和阻碍施工而导致项目停工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除非是乙方的原因)。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施工,不得有拖延工期或无故停工的现象。如果有违反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工程合同,所有损失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当本合同签署并生效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三十万元整的工程质保金。此质保金将在乙方垫资期满后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并在签署时即刻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条款,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施工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胡柳公路至马庄子村内街道道路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硬化,乙方施工队以每平方米元承包,现将涉及施工承包的有关事宜签定合同如下:
一、修路要求
工期要求:自工期为
尺寸要求:路面宽度:主街道宽米,其他副街道宽3—米不等;道路厚度15公分。
材料要求:水泥需用国标325,石子为2—4厘米的青石,沙子坚固耐用、洁净的天然砂。配水清洁,比例合理【每平米至少用1袋水泥】。
有蜂窝、麻面、裂缝、起壳、蜕皮、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的现象。
混凝土抹平后,用刻纹设备在初凝的路面上刻2—3毫米的横槽。
实时切缝:每隔4—5米切一道,深度3—4厘米,宽3—8毫米。
工程量以路中线实测实量延长米为准。
二、甲方责任
监督检查全过程、技术规格与质量。
提供一个料场。
对违规和影响质量的行为,采取果断的处理手段。
提供水源及电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责任
负责备料,并组织施工设备,自行配齐施工所需机械及其它所有用品(包括生活,保养,防雨等所需品)。
自己负责接通电源、水源并负责支付施工所用的电费。
负责操作规程,把握质量标准。
负责安全施工(施工期间与施工有联系的`一切事故乙方自己负责,包括机械,车辆,人身等)。
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和处置决定。
修路期间负责道路养护。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甲方付给乙方70%的施工费,其余的施工费在50日后工程不出现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清。
五、备注
投标前乙方交投标押金5万元,乙方开工后押金退还乙方。开工5天后,付给乙方预付工程款5万元。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协定,签字生效,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泫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珹实信用的愿则,双方就圆梦园A栋油漆工程承包事项经双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郴州宏业房地产圆梦园A栋。
2、二层地下室、18层住宅。总面积约20_0㎡。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甲方提供须用普通水泥】
二、承包范围:
2-1、室内工程:走道、楼梯间墙面、走道、楼梯、电梯厅天棚仿瓷涂料抛光成功。其它天棚按二遍刮胶。
2-2、承包范围内的小形砼凿平补平。铁丝、元钉的凿除及漏铁部份刷防锈漆。所有施工机具及手工工具。施工中须搭设的操作架。
2-3、施工中用电及施工照明用电。(甲方只提供至每层楼的施工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其它用电设备由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劳保用品。
2-4、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卸车及保管。
2-5、承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清理及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至工程验收合格。 2-6、对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保修期验收合格后1年
2-7、承包范围內的安全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2-8、乙方往下发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及安会、文明施工。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工程质量必需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如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造成工程质量缺陷修复反工,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期乙方油漆质量达不到合格,甲方有权換施工队伍,其工资费用等工程竣工验收后,按乙方以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价80%结算。
3、技术要求:
3-1室外:屋面构架底为888胶,面为白色防水涂料两遍。构架柱,梁要求阴阳角必须顺直、颜色一至不变色。窗顶板、挑窗底板、空调机底板、挑檐、雨棚及线条面均为白色刮胶涂料抛光刷墙漆。
3-2、室内:走道、楼梯间墙面、走道、楼梯间、电梯厅天棚为888仿瓷涂料两遍。要求全白色反光,阴阳角顺直,天棚基本平整抛光,无刮子现象,无明显凸凹现象。其它房间天棚刮双灰粉胶可参部份水泥。每间房间颜色其本一至,阴阳角顺直,无刮子现象,无明现凸凹现象,其本平整。
3-3地下室:墙、柱、梁、天棚均为仿瓷涂料抛光成功。要求阴阳角顺直,无刮子现象,无明显凸凹现象,其本平整。
4、乙方对进场施工人员应进行上安全教课。落实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性。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所造成有关部门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单价及付款方法。
1、承包单价【以下承包单价含小形砼面凿除及元钉铁丝凿除】。
1-1、室外墙工程:外墙申缩缝黑色防水漆【包括补底灰】按实做每m价 元。滴水线黑色防水漆【包括窗顶及滴水线15公分宽内的白色防水涂料】每m价 元。
1-2、室外挑窗底板、空调机板、挑檐、雨棚及15公分宽以上线条,刮胶刷防水涂料按实展开面积每㎡ 元。
1-3、室内楼梯间、走道、电梯厅墙面、天棚仿瓷涂料按实展开面积计算每㎡ 元。
1-4、室内地下室:墙、柱、梁、天棚仿瓷涂料按实展开面积计算每㎡ 元。
1-5、室内其它天棚、梁、柱双灰粉胶刮、补平按实展开面积计算每㎡ 元。
2、付款方法:按工程进度支付 %进度款,1个月支付一次,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 %,余款建设方审定结算后1个月内付清。
五:工期:
1、正负零以上工程20_年7月底完工。外墙漆保正不担误拆除外架。
2、地下室20_年8月底完工。
六: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施工技术交底。负责办理暂住手续。
2、提供住宿。生活用水, 用电(供应住宿灯炮一次)。油漆工统一开1个食堂,食堂一切用具、费用自负,只准燒煤及气体。如开食堂必须要用电须自购电表,由甲方电工安装,不得私自乱接。按电表计费每度电1.2元。
3、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误差。
4、捡查、监督、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5、支付合同价款,按合同办理工资结算。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必须参加承包范围工程中途、竣工验收。
2、按甲方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及建设方和甲方要求施工。一定确保工程质量,保正施工进度的进行。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服从建设方及有关监督部门的`指挥、捡查,服从甲方的各项捡查及统一指挥调配施工。做到文明施工。爱惜材料、机械设备。丢失损坏甲方材料及设备按原价赔偿。
4、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章规范,不违章作业,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戴好安全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塑料底鞋、赤脚、不准打赤搏上班作业,以上违者每次罚款200元。以上罚款在乙方承包款内扣除。施工操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全由乙方负责。
5、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寻泄滋事,不得组织或参与赌博,严禁酒后上班,杜绝一切违法行为。因乙方人员自身原因引发的一切纠纷,造成损失(包括对笫三人)均由乙方自理,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6、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不得有任何借口与本工程负责人员及建设方、监管部门的管理人员吵架,或殴打工地负责人员及建设方监管部门管理人员。 如发生类式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开除肇事者,情节严重并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有费用在承包款内扣除。
7、节约用水用电,不得用电器燒水、做饭、考火,如发现每次罚款200元,如由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不准乱接乱拉电源,必须由专业电工接电。讲究现场卫生,不得在未设厕所处随地大便,因乙方人员原因引起的甲方被主管部门、上级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被工地发现每次罚款200元、并打扫清理全现场卫生一次。
8、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偷盗工地财物及私人财物,一经发现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后果自负,
甲方并对偷盗者处以按财物价值百倍罚款,罚款在乙方承包款內扣除。
七、本工程合同及结算必须本工程施工员签字才能付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叁份,本合同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原则,双方就织金县教育局一中建设生活蓄水池修建工程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织金县教育局一中建设生活蓄水池修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织金一中校园内
三、工程内容和规格:新修水池共计1个
四、施工要求:
1、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2、质量达到国家水池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经织金县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五、工程工期:20xx年5月18日至20xx年6月18日,共30天。
六、工程承包方式:扩大劳务清包。
七、工程承包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及招标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基础工程、一次结构、二次结构、构件预埋、试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
1、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砼工、泥工等的一切周转材料等在承包费用内。
2、辅材、辅料、辅助用工(含材料下车费,在本合同范围内不在产生点工)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
3、安装工程不在内,但要配合专业队伍施工。
4、以上工序施工完毕,试水一周合格后双方现场签字同意完善验收手续。
八、工程价款:
1、钢筋制作安装单价:820元/T,含焊接且符合11G101图集;
2、模板单价:75元/m2,含止水螺杆,以模板粘灰面计算;
3、混凝土浇筑单价:25元/m3,含浇筑、清光;
4、抹灰单价:20元/m2,含打底、抹灰、清光、刷防水胶浆,以抹灰面积计算。
5、砖砌检查井、水管支撑、及水池周边回填、夯实、混凝土等工程单价另行协商。
九、结算及付款:
乙方施工完毕后,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60%,经织金县质监站等相关部门以上合格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后,支付总工程款30%,余款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扣除保修期内的质量维修金后,乙方提交甲方技术负责人签字的工程无质量缺陷证明材料至甲方财务,甲方在7日内结清尾款。
十、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用材料进场到施工指定区域;
2、协调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
3、监督检查乙方施工。
十一、甲方权力:
甲方发现乙方出现下列情况时,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施工合同、有权拒付工程款、有权要求乙方作出经济赔偿:
1、工程转包;
2、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或者不能按期完工交付使用;
3、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4、不遵项目部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不听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十二、乙方责任
1、认真组织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2、认真履行合同承诺,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确保按时竣工交付使用;
3、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规范要求,按图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4、加强安全施工教育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所有的安全责任负全责。
十三、乙方权力:
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延误工期,不能在时限规定日期竣工并验收合格的,按日承担元的违约责任(累计计算)。
2、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修,直至合格,并承担返修的所有费用。由于返修造成的工期延误,也应按上述规定赔付逾期违约金;
3、质量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日内进行维护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4、甲方原因造成施工过程中途停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由建设单位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结算并支付工程款,承担相当于所欠金额50%的违约责任。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工程款项结清后失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电话:电话:
签订合同时间: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15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承包人应当在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款至款办理。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一方依据、、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总承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在我国,由政府颁发的企业资质充当了工程总承包的第三方认证,它是对企业能力的认证书,建设市场的准入证,同时又是规范建设市场的重要制度。我国工程总承包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在全国推行至今已经20多年了,为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期间经历了多次变革。加入WTO和日益融合的国内外建设市场对我国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要求我国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制度适应新时期的变革。
工程总承包的界定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具体是指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国际上,并不是任何一种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两个以上的阶段交给一个组织承担的方式都是工程总承包,如,美国的设计建造协会(DBIA)对总承包的定义为:设计-建造(Design-Build,以下简称为DB)模式,也称为设计-施工(Design-Construct)模式或单一责任主体( Single Responsibility)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集设计与施工方式于一体,由一个实体按照一份总承包合同承担全部的设计和施工任务。这里的DB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总承包模式。
由此可见,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采购+设计总承包都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列。
1、由于总承包合同中已经包含专项工程,因此,专业工程承包人只能从总承包人处再承包专业工程,也就是说专业工程承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存在一个分包合同,因此建设方不是该分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当建设方将专业工程收回时,总承包合同也就随之发生改变,建设方再次与第三方就该工程签订建设合同是一次重新发包。
2、关于是否需要重新报建的问题,从你给定的条件以及我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理解,工程的报建与合同的签订好像是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该工程属于招投标工程,那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每一次变动都应到相关部门备案,但这种合同的备案与工程的报建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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