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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的合同
更新时间:2023-07-18 17: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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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的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部。

  二、试用时间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_____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员工。

  三、三天无薪入职培训期。从签订入职协议当天开始计算,若因个人原因在一周内提出离职,不支付薪资。

  四、乙方的转正薪资为底薪_____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岗位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提成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付。)

  五、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_____日前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或提前发放)。

  六、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七、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记录及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加班计时以乙方所在部门主管的加班安排记录为据)。

  八、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

  九、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十、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理、总监、主管须提前一周做出书面离职申请),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依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十一、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十二、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乙方不能继续在公司任职(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有意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规定,严重失职、出现重大失误、执行工作指令消极、弄虚作假、泄露公司机密……),可随时终止此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乙方在任职协议执行期间擅自离职,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薪资及留存薪资作为违约金处理。

  十四、在职期间,员工违反公司安全条例(违规用电、用火、违规使用燃气具、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进入非正规的娱乐场所或网吧、到非正规的场所游泳……)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十五、本协期满,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正式聘用协议。

  十六、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知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的合同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商议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 中试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 终止。

  二 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 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 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歇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商议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 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 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 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 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 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歇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 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 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 职业道德 业务技术 劳动安全卫生及有 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 劳动酬劳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 低于____元,其 中试用期间工资____ 元。

  执行不 定时工作制的工资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酬劳。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 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 低于________元。

  五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 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 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 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 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 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 生产工艺 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赋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 解除 终止 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商议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商议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 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 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 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终止 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在 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 孕期 产期 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___办理,不 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 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 威胁 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 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 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商议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呈现,本合同终止。

  八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 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酬劳的,除在 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酬劳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酬劳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酬劳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 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 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 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商议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 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 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 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商议不 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假如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规定赋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 甲方工作时间不 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 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 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 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伤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5年不 再偿付。

  九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 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 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约定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 关规定相悖的,按有 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的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头_____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_____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_____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_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_____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_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资标准: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时)。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_____%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_________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保护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广州市规定执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劳动合同范本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为甲方职工。

  二、本合同为_________期限合同,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月。

  三、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本单位从事______工作,并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甲方应合理确定劳动定额。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集体合同条款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教育,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有义务遵守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甲方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即______工作制。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按月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_____。实行计件工资时,甲方应根据国家或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______保险。______保险。______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

  七、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执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和各种经营规范,服从组织安排,搞好本职工作,保证完成任务。

  八、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死亡、患职业病等,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享受有关待遇。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在终止、解除合同后______个月内必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为甲方竞争对手效力的工作。乙方公开涉及甲方利益的商业秘密之前均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乙方由甲方出资招用、培训、深造的,应按甲方规定签订《培训协议》,并遵守《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年限及有关约定赔偿。

  十一、本合同终止、解除后,所有属于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资料均应交还甲方,如有物品遗失、损坏应当赔偿。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因家庭住址更改,应主动通知甲方。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按乙方以前说明的住址发送有关文件应视为送达。

  十三、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四、履行合同期间,若需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对所需修改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

  十五、甲乙双方还约定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为本合同变更、终止、解除、赔偿等方面的规定。

  十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即办理续订手续。如甲方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劳动合同。

  十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赔偿。

  十八、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九、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也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______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的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工程为正业物流信息中心,甲方将工程以包工施工方式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应承担本工程主体的泥、木、钢、粉刷任务,并包括施工当中所需的一切设备和劳动具,乙方在施工当中应按图纸和甲方意见相结合施工,并保证节约用料,按甲方所下达的施工任务,积极组织人手,使工程顺利完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造成人身事故壹万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壹万元以上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买保险)。

  三、甲方应负责本工程的三通(路通、水通、电通)整平及土方和主体的配套工程,若遇相关部门阻挠或停工待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只粉墙、内外粉刷、不粉天不粉地,厕所只刮糙。甲方负责提供钢管脚手架。

  五、付款方式:

  基础完工付人工总造价的._%;

  一层完工后付人工总造价的_%;

  二层完工后付人工总造价的_%;

  三层完工后付人工总造价的_%;

  余款竣工后一月内付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的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实际需要,聘用乙方在xx岗位从事xx工种工作,担任xx职务。

  二、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xx种形式确定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xx年xx个月,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其中前xx个月为试用期(见习期)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具体工作任务为xx,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预计至xx年xx月xx日止。

  三、工作时间

  甲方对乙方实行第xx种工作制:

  1、每日工作xx小时、每周工作xx小时标准工时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收入构成:

  乙方的工资收入由几部分构成。

  (二)工资标准:

  1、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为xx。

  2、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为xx。

  3、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示范区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的工资待遇调整按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x;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xx;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并给对方带来损害的,不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同争议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后,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组)或工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其他

  1、本合同其他条款和未尽事宜按集体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一月内办理合同鉴证手续。本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1份,员工本人档案存入1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下列材料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劳动的合同6

  企业与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例如:有员工甲是在20xx年2月1入职,20xx年5月1日终止了劳动关系。其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為2800元:

  现以上述例做如下分析:

  第一种情况:企业开除员工甲,员工甲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為2800元。那么企业应当支付员工赔偿金:(开除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2800元x工作年限7.5年)x2倍=42000元;

  问:為什么是7.5年不是7年:因為员工甲方入职到离职是7年零3个月: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準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甲没满6个月因此是7.5年。

  问:為什么是乘於2倍而不是按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即2800元x7.5个月呢员工甲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无法定理由开除员工甲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準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员工是2倍。

  第二种情况:企业不开除员工甲而是与员工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支付员工甲经济补偿金即:2800元x7.5个月=21000元;

  第三种情况:员工甲的劳动合同在20xx年5月1日到期,企业不愿意与员工甲续签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从20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员工工作年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即从20xx年1月1日一年补员工甲一个月,员工甲应领的经济补偿金:2800元x3.5年=9800元;

  第四种情况:员工甲的合同在20xx年5月1日到期,员工甲不愿意与企业再续签合同,那么企业无需补偿员工任何费用,只需接清员工甲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发给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即可。

  以上四种情况请註意以下2点:

  1、 如员工甲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為5000元,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於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準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给员工甲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时,他的月平均工资只能按目前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即1200元x3倍=3600元。不能按5000元每月计算;(东莞市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為1200元);

  2、 如员工甲的工资年限超出了12年,那么也只能按12年计算。

  3、 重点之重:如企业在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然原意与员工续签合同,那么请一定要最迟在到期之日前与员工续签合同,如企业不愿意续签或员工不愿意续签也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接清全部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千万不能让他继续在公司上班。否则公司有很大可能会面临支付双倍赔偿金或从员工入职开始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从开始计算。

劳动的合同7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住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鉴于乙方原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现因________原因,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义务

  (1)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约定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还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经济补偿金的确定标准及金额如下:。

  (2)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甲方的商业秘密尚未公开,且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保密费的`标准及金额如下:。

  (3)协助乙方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党团关系接续等与劳动关系解除相关的一切手续。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之前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则仍应对原协议予以遵守;

  (2)乙方不得为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返还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甲方的所有物品。

  第三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守约方可要求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四条、其他

  从签订本协议起,甲乙双方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的合同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xxxxxxxxx

  乙方(劳动者)姓名:xxx文化程度:xx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所在地址:xxxxxxxxxxxxxx家庭地址:xxxxxxxxxxxx现居住地址: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形式为()。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岗位技能工资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1、银行代发

  2、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x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x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约定事项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

  二、二十

  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

  (二)其它事项的约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x年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

  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十

  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xxx

  合同订立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劳动的合同9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方因业务扩展需要,招(雇)乙方为本公司职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 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 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商议,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第二条 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任务,担任 工种。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 工作安全 卫生条件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 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保证工作安全和职工健康。

  第四条 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 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 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 甲方有 监督乙方遵章守纪 安全工作 职业道德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纪律和规章制度,不 得把公司的各种机密和与公司利益有 关的文件泄露给他人,若发明并对本公司已造成客户流失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赋予赔偿。

  4.工作 中应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酬劳

  1.甲方应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月有 薪假为2天,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经双方协调而定。

  2. 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 号为发薪日。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解除 终止和续订

  1. 甲方因转产 调整经营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商议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在 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经发明不 符合用工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 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 甲方歇业 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 在 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 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 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酬劳的;

  4. 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经营 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商议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七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赋予赔偿(赔偿金额5000―10000000元人民币不 等)。

  第八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商议解决。商议不 能解决的,可在 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 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的合同10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20xx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法津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三十五条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的合同1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

  地址:_____

  性质: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

  性别:_____

  出生年月:_____

  家庭住址: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商议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呈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工作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岗位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岗位工作,担任_____种或职务,具体工作内容为:_____。

  (二)甲方根据国家_____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三)经双方商议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劳动酬劳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其金额分别为_____。

  2全额计件工资:甲方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_____。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明确。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制:乙方天天工作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

  3综合计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二)歇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歇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歇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催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商议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三)经甲乙双方商议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商议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国家省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五)(六)项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酬劳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酬劳的;

  5甲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30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呈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呈现本条第2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商议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金与赔偿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政策与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费用: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酬劳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酬劳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酬劳25%的赔偿费用;

  2支付乙方的工资酬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赔偿费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五项第一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伤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二)其他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十三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签或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盖章)_____

  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的合同12

  甲方(用人单位)企业名称:_______

  性质:_______

  股份制地址: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

  工作住址: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①本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②本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乙方所担任的本岗位工种完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乙方从事工作。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甲方确定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进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第五条甲方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六条乙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由甲方按国家工伤保险法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同时向甲方提供健康状况证明。

  第八条乙方应接受有关培训,并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甲方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第九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指令。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

  四、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记工考勤册,按乙方工作内容及完成工作量向乙方计发工资。计时工资单价:按_______元/(月)计发工资。计件工资单价:_______。计时或计件任务完成后,按完成工时或工作时计酬,工资在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乙方计时或计件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及奖金,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资金部分在工程完工或离开时必须结清。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在试用期间内,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工作严重失职,对甲方的利益造成20__元以上损失的;

  (三)在合同期间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提供不真实的有效证件的。

  第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不能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

  (四)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在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六、违反劳动

  第十七条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延误______天以上(不含_______天)的,甲方按_______元/每天标准向乙方支付生活费。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将乙方未结工资给予结清。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可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六十日内向管辖内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的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企 业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劳动合同期限为 (以下三种期限选择一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个月。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 个月。

  3、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担任 岗(工种)工作。

  第三条 甲方应合理确定乙方的工作任务或工作定额。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征得乙方同意,可以变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以下三种

  工作制选择一种)。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安排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同乙方协商确定乙方航次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实行航次工资的其他按制度第四点执行: ) 奖金、津贴、补贴的计发按甲方规定执行。甲方支付工资时间为每月 31 日。(注:首月工资下月底支付)

  第八条 甲方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第九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按保月工资8航次的90%给予支付。乙方因工作受伤,甲方应支付乙方2000元/月基本工资。节假日不计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

  第十条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五类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省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若非甲方原因造成无法为乙方提供上述待遇,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航次工资已包括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并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本人自己办理。甲方为乙方投保人身意外保险。如乙方违章引起事故发生,应承担事故损失的相关责任。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一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八、特别约定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类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己送达乙方一份,乙方对该规章制度已有充分的了解并愿意遵守执行,在乙方签字确认后,该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劳动合同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后,双方均应本着诚

  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执行。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第十七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失难以确定的,则按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每一年向用人单位赔偿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1、若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通过隐瞒自己的真实信息或伪造、提供假信息等欺诈方式致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合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6)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重扰乱生产和工作秩序的;

  (7)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规定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进行合同规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因甲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主要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的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现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____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_.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5、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6、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7、双方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的合同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公司职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职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一旦变更,不再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职工岗位说明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等制约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和各基层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经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

  二、负责经办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对外业务;

  三、对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提出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意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上报人力资源部。

  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本单位职工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奖惩等有关资料。

  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级工会指导,帮助职工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对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订立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向职工说明本公司情况,岗位用人要求和岗位职业危害。为订立劳动合同,职工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向公司工会寻求帮助。

  第十条公司应当与职工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需要,根据本人的情况和意愿,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本公司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三种。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二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二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见习期实行半年。

  第十三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一、下列人员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

  1、非管理岗位一般职工;

  2、自愿要求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

  3、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二、下列人员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

  1、非管理岗位技术或操作骨干;

  2、管理岗位一般职工;

  3、可与公司签订五年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职工本人自愿要求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

  4、新招聘的大专,中专,技校毕业生;

  5、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三、下列人员签订五年期限劳动合同:

  1、任部门副科长(主任)以上职务或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

  2、公司出资培训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

  3、公司出资脱产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职工;

  4、新招聘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5、获公司级以上(含公司)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的职工;

  6、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四、下列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和公司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转业军人经组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含十年),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凡职工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则不予录用。

  第十五条凡公司出资培训,出国进修人员按规定公司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只要未到期限,仍然有效。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短于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应履行的期限。

  第十六条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继续实行岗位聘用。

  第十七条对未被聘用上岗的职工可经培训转岗,或作待岗,停薪留职,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办法办理。

  第十八条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职工改名,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为避免出现无效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公司向所在地劳动部门予以鉴证。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续订,终止,变更和解除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十日内与职工办妥续订手续。

  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化,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二、职工退休或者退职;

  三、职工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出现其他法定的终止条件。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一、签订劳动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的;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如公司下属单位分立或改制,工作岗位消失等)。

  三、经上级批准,本公司的工作任务和经营方向发生重大变化的。

  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二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部门上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意见书》,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工会提出意见,总经理审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职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项所指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遇不可抗力或者公司跨地区迁移,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转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事先将理由通知公司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的,公司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从裁减人员之日起,六个月内需新招人员的,优先录用本单位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任期未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填写《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公司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二、在试用期内的;

  三、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拒不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

  六、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填写《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二十八条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职工并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但职工具有本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终止劳动关系。

  第二十九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出具书面证明,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档案转出(手续不全者除外)。

  第四章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或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发1994年481号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精神,给予乙方适当经济补偿。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职工提出的,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一,三项,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八条规定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给职工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及患绝症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加发补助。

  职工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六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除支付职工劳动报酬和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以外,还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20____年10月6日国务院319号令,废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后,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职工生活补助费,按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计算期限至20____年10月6日止)计算,每满一年发给本人当时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岗位技能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20____年10月6日以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不再支付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中所称的职工的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职工本人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的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职

  工本人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

  按照本制度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计发经济补偿金时,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公司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发;按照本制度第三十一条规定计发经济补偿金时,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

  第五章职工在合同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四条职工在合同期内享有按劳取酬的权利,接受培训和职业教育的权利,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权利,解除合同的权利,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等。

  第三十五条公司对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的职工,在聘任,升级,培训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第三十六条职工在合同期内,根据岗位劳动和贡献大小,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第三十七条职工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假期,各种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和杭州市统一规定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住房公积金等保险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内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从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之日起,根据国家规定按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按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一、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由公司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退休或退职待遇。

  二、职工在医疗期内应继续提交公司定点医院的病休证明。

  三、职工因故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活动,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而致伤,致残者,其医疗费用全部自负。

  四、职工在医疗期内的待遇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职工违约的责任

  第四十条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在经济赔偿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不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由公司出资培训或申请奖学金的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未满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须缴纳培训费(每年递减20%)。

  第四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未满,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向公司缴纳违约金。计算办法是:以合同终止日期为限,每提前一年,研究生须缴纳1200元,本科生1000元,专科生800元,中专生600元,其他500元。

  第七章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三条公司成立由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行使劳动争议的调解职能。具体按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办理。

  第四十四条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若与国家和杭州市有关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十六条附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意见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员: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构:(盖章)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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