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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用人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用人劳动合同1
甲方:×××煤矿
乙方:×××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矿长职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
一、乙方必须经资质培训机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遵守矿纪矿规,保质保量完成各级有关部门及业主交给的工作任务。如果因工作失职或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惯例制度进行处罚。
三、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奖金,保障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劳保待遇。乙方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三、任期一年,即**年12月30日至**年12月31日。聘用期满后双方重新协商。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签章生效。
甲方:×××煤矿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用人劳动合同2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劳动者):
住址:
合性别:编号:身份证号码:动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甲方与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双方熟知法律情况下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从年元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签订新合同视为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按甲方求派驻在单位从事保安工作,并服从甲方调动,从事派驻单位分配给保安的具体工作,并同时遵守甲方和派驻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第三条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特点,调整派驻乙方的保安工作地点,乙方应当按照保安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派驻单位规定的工作内容和任务。甲方通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后,乙方24小时内不到岗视为乙方主动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因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的特殊性,甲方和派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调整和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或用人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根据其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以乙方完成派驻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为标准,确定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乙方每月加班费用根据考勤记录和工资同时发放;
第七条乙方因不符合派驻单位工作要求被退回或严重违纪,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对应的报酬减去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的违纪罚款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属于乙方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乙方委托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五)因乙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被依法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乙方死亡;
(三)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派驻乙方的工作岗位已经被撤销;
(五)甲方上级要求不准再聘用合同制人员;
(六)本劳动合同期满;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七、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交回制服、工作证件并将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或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劳动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为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办理完结。甲方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时按照乙方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
4、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5、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6、本协议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本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互不追究。
7、上述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职工档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用人劳动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名称: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性别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 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2、乙方工作内容(或工作任务)是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3、甲方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一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 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月(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乙方享受一下节假日: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按乙方付出劳动及取得劳动成果支付劳动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时间为:
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作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 元/周).
(2)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3)其他形式: 。
3、乙方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5、甲方应当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住停工津贴或生活费。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为 。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并取得特征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专门培训取得特征作业资格。
5、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6、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冻、终止及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劳动合同6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首席代表: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的职工协商代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二条 集体合同是双方促进用人单位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用人单位行政应与用人单位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六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用人单位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
行情况。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用人单位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于每月_日前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 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用人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用人单位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用人单位提出增资要求,用人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生产需要不能实施以上标准工时制的岗位或工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六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工种的职工,用人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
第十七条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用人单位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八条 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没有约定的,按照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职工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资为标准计发。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用人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用人单位提出方案,或由用人单位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用人单位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单位工会应当协助用人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用人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二十三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用人单位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特殊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用人单位工会发现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工会应建议用人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予以考虑。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用人单位工会应支持用人单位对危及用人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政策。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禁止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每年定期组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________%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用人单位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单位应按年度向用人单位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工会应组织或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九章 奖惩
第四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四十四条 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用人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用人单位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用人单位工会,用人单位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用人单位应当研究用人单位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会。
第四十五条 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 合同的履行、监督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3.订立集体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4.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须按集体协商程序进行。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合同终止:
1.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2.集体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集体合同期满后,一方不同意续订集体合同的。
第四十八条 集体合同双方依法解除、终止集体合同,应当自解除、终止集体合同之日起十日内报送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 在集体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集体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五十条 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集体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工会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十一条 任何一方违反集体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五十二条 集体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集体合同正式订立后,若订立集体合同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工会双方应依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对有关条款作相应修改。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双方经协商变更集体合同相关内容的,按规定报送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双方按照规定,建立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集体合同一方或者双方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一次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
第五十七条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并在双方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五十八条 集体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一份,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各留存一份。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用人劳动合同7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下: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劳动合同8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
2、无定时工时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工作时间。
3、综合计时工时制:即经劳动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订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______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发放_________(当月/上月)货币________。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障
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公司所在地给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用,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六、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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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培训: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对所产生的费用,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约定:乙方带薪培训15-30天后外派到其他地方工作,如因个人原因在入职三个月内离职的,公司将扣回返旅差费。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单位相应的保密职责;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不得泄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让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与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属第三方的.未公开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也不得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这些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
2、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因此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3、乙方在离开甲方后的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
4、在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乙方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5、在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于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三)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乙方承诺遵守《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刑法等法律规定,保守公司经营的一切商业秘密,并承担由于侵犯商业秘密而造成的以下后果:
1、乙方违反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______万元违约金,并有权将调整工作岗位或立即解除与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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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2、乙方违反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等值于甲方经济损失五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劳动合同9
1、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的风险
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何来的试用期?劳资双方发生争议,仲裁部门或法院会认定双方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往往会被认定为违法辞退,须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2、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倍工资的风险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承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用人单位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的风险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5、用人单位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义务的'风险
按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劳动者也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不利于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7、用人单位承担赔偿员工损失的风险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用人劳动合同10
「案例」
小张是某大学的管理学毕业生,在一次校园招聘会上,某跨国集团公司向他伸出橄榄枝。经双方商定,小张毕业后到该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后小张顺利毕业并和该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小张转为正式员工。在转为正式员工第2个月,公司通知其第二天不用上班,理由是小张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小张认为,自己工作和能力符合公司要求,并在业绩考核中达到公司的规定。为此,小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律师分析」
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满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有证据材料证明劳动者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2)劳动者的表现发生在试用期内。
劳动者必须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用人单位才能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
在本案中,小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在其试用期满后,还办理了转正手续。都表明了,小张在试用期内时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因此,在试用期满后,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小张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HR应对」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后,应在转正时及时进行考核,考核是否满足公司的录用条件。如未经考核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
2、 员工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就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劳动合同11
签 约 须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本合同应当按照企业工资结构(制度)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数额,且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依法建立的'劳动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双方应当认真遵守。
6.填写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7.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乙方不得由他人代签。 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
一 签约人基本情况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单 位 地 址:联系电话:
(二)、劳动者基本情况: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现住址):居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二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始。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岗位上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 。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1.
2.
3.
四 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具体发薪日期为。
(二)乙方使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
五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日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需办理工作交接明细如下:
1.
2.
3.
六 双方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约定如下事项:。
七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时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二)、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用人劳动合同12
问:
李某应聘到某销售公司工作,并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约定,李某担任销售主管,月工资为6000元。因市场形势不好,公司与李某协商将其工资调整为5000元,李某未提出异议。随后该公司产品在市场中占有份额进一步减少,公司决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李某被公司安排作销售代表,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资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李某随后一个星期没有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李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对之不予理睬,请问李某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
首先,李某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双方关于工资待遇的约定合法。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对李某的工资进行调整,李某当时没有提出异议,此后双方按照调整后的工资标准履行。故可以视为双方就工资待遇的变更达成了一致意见。
其次,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有权就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调整问题,与李某进行协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资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说明双方就变更工资待遇的内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据此,公司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公司坚持变更李某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导致李某不能提供正常劳动。鉴于李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可以视为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应予支持。
最后,公司以李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成立。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无效,不能把李某不来新岗位上班,视为旷工行为。李某没来公司上班,是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后,其原工作岗位已不存在,又不接受公司为其安排新岗位的工资待遇而造成的。在双方对此问题没有取得一致性意见之前,如果李某在新岗位工作,就会造成李某接受公司安排的事实,出现对李某不利的.法律后果。可见,李某不来公司上班的原因,公司是知道的。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旷工。公司作出李某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错误的,应予撤销。
其于以上理由,李某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权利。
用人劳动合同13
一、患病、工伤、非因工受伤的职工
1.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别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工伤的:
(1)工伤认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保留劳动关系直至劳动者退休;
(2)工伤认定为5-6级,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解除;
(3)工伤认定为7-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提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伤:
(1)在法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
(2)医疗期届满,按照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
二、三期内的'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得解雇。
三、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不能解雇。
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职业的可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四、其他不能解雇的情形
1.员工服兵役期间;
2.员工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或兼职主席、副主席的;
3.员工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
五、例外
1.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伤职工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
用人劳动合同14
新劳动合同法规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一个趋势。职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在哪些事项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径参与,我国的相关法律都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工会法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草案曾经规定:“规章制度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这样规定曾经引起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是用人单位的“单决权”。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只要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就可以了,规定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果意见不统一,势必造成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久拖不决,用人单位的管理将无所事从。这样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实践中无法操作。另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制度规章制度应当有劳动者参与,从国外的情况看,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很多都是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决定的内容,属于“共决权”。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后,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法规定是针对所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强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并不影响国有企业继续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平等协商的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如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
3.具体制定程序: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所以,这个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民主,后集中”。
三、规章制度的异议程序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
不合理,不适当。如有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一顿吃饭只能几分钟吃完;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一次只能几分钟等。这些虽然不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合理。也应当有纠正机制。因此,本条规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四、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关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种,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是在企业的告示栏张贴告示;有的用人单位是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发给劳动者;有的用人单位是向每个劳动者发放员工手册。无论哪种方式,只要让劳动者知道就可以。
用人劳动合同1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
家庭住址(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详实通信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职务)为: 。
二、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乙方应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身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遇到特殊情况需乙方可以接受少许加班。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六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转正后工资为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二、甲方每月1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 福利待遇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法律对甲方进行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病不能上班,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病假工资。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在公司局域网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在任职期间从事以下竞业限制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罚金。
1、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2、为他人经营或提供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
2、甲方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续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天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 保密约定
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将甲方涉及到商业机密(如产品价格、进货渠道、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账号信息等)不利于甲方发展的信息对外传播和复制,如若违法,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二、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个人档案保存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 (公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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