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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萝卜刀”等危险文具、玩具进校园排查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21 08: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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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萝卜刀”等危险文具、玩具进校园排查活动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萝卜刀”等危险文具、玩具进校园排查活动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各年级、班级:

  为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学生携带“萝卜刀”等危险文具、玩具进校园,避免学生使用刀具等危险品造成的伤害等问题,我校研究决定自10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排查收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排查范围:

  1、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萝卜刀”、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2、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3、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

  4、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

  5、玩具枪、棍棒等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

  6、打火机、火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二、明确危害:学生携带“萝卜刀”等危险文具、玩具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排查步骤

  (一)宣传发动(10月20日)

  1、在全校普遍组织开展一次“严禁携带“萝卜刀”等危险文具、玩具进校园”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远离刀具,珍爱生命:

  2、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主题班会进行一次教育,主要让学生明白带“萝卜刀”等危险文具、玩具进校园的危害性,知道哪些物品不能带进校园。

  (二)集中排查。采用“班级自查——年级清查——学校突查”的三位一体的防范措施。

  1、班级自查(10月21日)。各班成立由班主任任负责,学生相互检查,相互监督为主,把查处违禁物品作为班级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2、年级清查(10月25日)。年级组织人员对本年级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

  3、学校突查(10月30日)。学校成立校园突击检查小组,组织人员突击清查。每次排查都要如实填写排查记录,排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处置。

  (三)总结整改。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任到人,严肃整改,对相关学生进行教育,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班级要把““萝卜刀”等危险文具、玩具排查”活动当作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方式让学生明确开展收缴校园“萝卜刀”等危险文具、玩具专项行动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的重要意义。

  2、建立班级监督网络和及时举报制度。各班建立班级安全小组,摸清学生中“萝卜刀”等危险文具、玩具的使用情况,一旦发现及时举报,通过班主任、任课老师、值班人员、保卫人员等给予收缴。

  3、进行拉网式排查。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教室、实验室、电脑室、操场等场所进行排查,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4、开展净化书包、净化课桌活动。各班主任每周不定期对学生书桌、书包等进行排查,让“萝卜刀”等危险文具、玩具等无处藏身。

  5、加大值班力度。校门卫密切关注进入校内学生的动向,严禁可疑社会人员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进校园,一旦发现,应及时收缴,并做好登记,努力堵住管制刀具、棍棒进入校园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