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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宣传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16 09: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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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宣传方案大全[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活动宣传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活动宣传方案 篇1

  按国家及省市卫计委统一部署,我区201年启动为期三年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一年,各医疗机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为更好地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成效,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现将《xx区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集中宣传全区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展示阶段性成果,树立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为抓手,以改善医疗服务40条措施为手段,逐步推动各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二、活动时间

  20xx年月日至20xx年8月1日。

  三、活动主体

  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在行动”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记者深入医院调查采访、各单位自行撰稿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展示活动成果,弘扬正能量。

  (二)开展典型创建评选活动

  1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评选活动;

  2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和“全科团队”微视频作品推选活动;

  开展“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推选活动。

  (三)推动医疗服务持续改进

  1继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40项服务举措;

  2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效果评价工作;

  xx市眼科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每季度适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要主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典型创建评选活动。并于20xx年8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局。

  (二)各单位要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以及“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三)各单位要继续按照《xx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卫办医政〔201〕1号)、《关于印发通知》(连卫办〔201〕22号)要求,将相关宣传活动的视频、图片、字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至区卫计局医政科。

活动宣传方案 篇2

  一、活动主题

  x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一个“防灾减灾日”,今年“防灾减灾”的主题为“将预防付诸行动,让安全融于生活”。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及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演练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将于5月7日–13日期间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系统以及社会受众防灾减灾的`意识,使全系统安全防护和应急知识进一步得到普及推广。为了此次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此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组织机构

  房山区建委成立“防灾减灾日”活动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区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 区建委建设管理科科长

  区建委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区建委安监站站长

  区建委质监站站长

  区建委执法队队长

  成 员: 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委安全监督站,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

  联系人:

  联系电话:8936 xxx9 (兼传真)

  电子邮箱fsqaq5z@163.com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7日––5月13日

  四、活动主要内容

  1.机关内部积极开展“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

  2.对辖区内在施工地进行施工安全防护宣传,发放宣传材料, 组织知识讲座;

  3.组织在施工地开展应急演练。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建立活动组织工作机构,把此项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2.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可行的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质量和效果;

  3.深入基层,发动群众,深入工地,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使防灾减灾的意识深入人心。

活动宣传方案 篇3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

  6月13日上午,与全国同步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地点设在安庆新地城家乐福超市广场。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设咨询台等,参加活动的有关部门、单位在现场分设宣传台、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市食品安全办、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安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办,市城市管理局协办)

  二、宣传报道

  组织开展儿童、端午节及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主流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展示我市食品安全及示范创建工作成效,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特色、亮点。(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通过制播公益广告、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利用短信平台发布食品安全知识等活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通过上好食品安全教育课、召开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课间操等方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知识素养,达到“动员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教效果。(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配合)

  五、部门主题日

  (一)安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开展20xx年“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在社区、校园、商场等,通过现场组织监管人员与消费者互动、开展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面向消费者开展形式多样的进口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6月15日)。

  选取城区2-3家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企业名单待定),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和新闻记者深入企业考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举办座谈会,邀请有关企业、社会公众代表介绍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经验和做法,交流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和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三)市商务局(6月16日)。

  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通过商场超市广播、内部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发放食品安全有关宣传资料,主动接受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现场咨询等,坚决杜绝销售过期食品。

  (四)市公安局(6月17日)。

  1、集中公布一批打假“利剑”行动中破获的`食品犯罪典型案例。

  2、根据本地实际,围绕主题、立足职责、突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犯罪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破案成效,提振群众信心,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市农委(6月20日)。

  1、组织收看《理性看待转基因》宣传图片,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材料,普及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基地、市检测室公众开放日”活动。

  3、组织召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座谈会,解读农兽药残留、动植物生长激素、贮藏保鲜等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4、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对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指导。

  (六)市卫生计生委(6月21日)。

  1、开展科普咨询活动,摆放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宣传展板,发放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知识资料。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进社区或学校的宣传活动。

  (七)市工商质监局(6月22日)。

  印制《常用食品相关产品选购/使用安全知识》,发放给广大消费者。详细解读食品相关产品有关选购及使用知识,使消费者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

  (八)市粮食局(6月23日)。

  1、全系统内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通过公共场所电子屏滚动宣传,播放粮油安全知识、粮食质量辨别常识等;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粮食安全”重要性,普及粮油“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放心粮油”工程;通过报纸等媒介,刊登宣传“粮食安全”相关内容,呼吁全民参与保障“粮食安全”、关心维护“食品安全”。

  2、举办“安庆国家粮油质量监测站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实验室、观摩粮油检测等互动交流方式,让群众了解我市粮油质量检测工作和粮油质量安全鉴定常识。

  (九)市教育体育局(6月24日)。

  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等形式,宣传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组织专家走进校园宣讲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宣讲食品安全常识,宣讲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提升学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6月27日)。

  1、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明厨亮灶”、小餐饮示范创建经验交流活动,弘扬诚信守法的行业风气。

  2、开展食品检验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

  3、与有关媒体及有关机构、企业合作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

活动宣传方案 篇4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力营造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根据省综治办《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定于3月份在全厅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各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

  (三)我厅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政策措施,在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领域的典型经验;

  (四)我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政策咨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经验做法;

  (五)我厅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二、宣传形式

  各处室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痕,重点抓好六项活动。

  (一)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日活动。各综治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选择合适的时机和时间,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广泛宣传本单位综治工作成效,开展法制宣传和业务政策咨询,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厅综治办将组织有关处室和各综治责任单位在3月中下旬选择一个星期五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二)创办一期综治宣传专栏或专题。各综治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板报专栏、网站等载体,创办一期综治宣传网站专题或板报专栏,集中发布平安建设宣传内容,反映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工作经验,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组织一次综治干部业务培训。各处室单位要坚持把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工作列入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经常性教育,组织综治业务干部学习政策法规,切实提高综治干部能力素质。上半年,厅里将组织对全厅综治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

  (四)做好综治宣传帮扶活动。各处室单位要把综治宣传与帮扶工作结合起来,将综治帮扶作为帮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帮扶对象送政策、送宣传、送经验。下半年,厅里将组织部分综治干部对挂点帮扶平安创建点开展一次综治宣传帮扶活动。

  (五)开展一次谈心交心和矛盾排解活动。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要与部属开展一次谈心交心活动,进行一对一的思想交流,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学习、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切实解决实际困难,达到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凝聚人心的目的。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重大民生问题,扎实开展信访重大问题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深入排查清理矛盾,积极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群访集访事件发生。

  (六)组织一次综治安全集中大排查。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集中安排时间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排查办公设备、文件文档、消防设施、用电安全、车辆管理、文印机要保管等重点要害部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抓好整改落实。厅综治办将不定期对各处室单位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综治工作,提高政治敏锐性,责任上明确分工,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齐抓共管,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二)务求灵活高效。各综治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指导思想清,活动内容实,要精心制作主题展板,印制宣传手册,准备咨询问答提纲,组织好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实效。

  (三)及时总结反馈。厅综治办将把此次活动开展成效纳入年度综治目标管理工作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各综治责任单位要严密组织宣传活动,有序收集留存活动资料,及时总结上报活动情况。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影像图片资料请于4月10日前报送厅综治办。

活动宣传方案 篇5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省消费者协会决定于20xx年“3.15”前后,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宣传工作效能,为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 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 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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