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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4-10-30 07: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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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光伏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光伏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1

  一、确立工程质量目标

  本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施工队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负责本合同整个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质量检查制度

  既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就要建立一整套的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设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各施工队设兼职质检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控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质检工程师对质量薄弱环节制订出能够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并组织实施,克服质量通病。项目部每月定于25日由项目经理带队,会同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各施工队兼职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同时每月项目部由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

  四、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我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题。为全面实现业主提出的质量目标,我项目部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周密组织,精心施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精品意识,视工程质量为生命,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规范的各项要求。按照ISO9001的质量体系,对本工程进行管理,加强基础工作,把创优工作落到实处。

  五、质量保证措施实施细目

  5.1实施三阶段质量控制,即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5.1.1事前质量控制

  1)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主持,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施工队长共同商讨确认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在工程开工前7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按照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图纸复核制度

  图纸的复核在工程开工前复核完毕,图纸的复核由总工主持,工程部具体负责,必须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及复核方法,复核结果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其结果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3)技术、质量交底制度技术、

  质量的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a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同设计代表联系进行设计交底。

  b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业主和总监审批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工程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要点。

  c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必须做到交底不明确不上岗,不签证不上岗。

  4)现场材料质量管理

  a严格控制外加工、采购材料的质量。各种地方材料、外购材料到现场后必须由质检部和材料部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供货商联系,直到退货。

  b搞好原材料二次复试取样、送样工作。水泥必须取样进行物理试验,有效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必须重新取样进行物理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进场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化验单。

  5)计量器具管理

  a质检部负责所有计量器具的标定、使用及管理工作。

  b现场计量管理器具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免造成人为的损坏。

  c损坏的计量管理器具必须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

  d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对、标定;严禁使用未经标定过的量具。

  5.1.2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生产阶段以施工现场的各环节、各项操作、各工序的控制为主,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把控施工生产关。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1)工序工程质量控制

  a由工程部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将各作业工序质量管理要点落实到各工序,规范各道工序的施工操作规程。

  b各工序作业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按质量管理要点针对工序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控制施工。

  c各作业工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随施工过程和操作过程及时进行检查。

  d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从巡视、检查、旁站监督等方面对工序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5.1.3事后质量控制

  以质量检查为主,配合业主、监理单位、质监站,我项目部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设置专职质检员,加大检测力度。

  1)工序检测检验

  a首次检验首次检验是指某一分项工程的第一道工序检查验收,并对施工进行总结,将总结报告上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得到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进行正式施工。

  b自检自检是指分项工程工序施工过程和完成后对该工程产品的检查,必须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问题彻底解决在施工过程中。

  c专检项目经理部设工程质检部门,配备专人、专车、专用设备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设专职质检员,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评分,并由项目经理部确认。

  d工序交接检查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织,由交接工序作业负责人、质检员检查参加,对已完工程产品质量检查验收,质量达标准要求的工序,填写工序交接单,完备交接手续,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工序不能交接,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2二级验收及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制度

  5.2.1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管负责人必须督促班组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当天问题当天整改完毕。

  5.2.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各分管负责人必须及时组织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交施工队长确认,最终评定由项目经理部的质检部专职质检员检定。

  5.2.3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施工队之间的质量互检,并进行质量讲评。

  5.2.4质检部门对每个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发出限期整改指令单,项目施工队负责在指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门。

  5.3工程质量评定

  5.3.1由工程质检部门根据相关评定标准及招标文件对分项工程进行评定。

  5.3.2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严格按合同执行。

  5.4竣工自检

  5.4.1自检领导小组,由有关领导、项目经理、总工、工程质检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对工程内外业资料进行综合质量评定。

  5.4.2自检小组:由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科和质检科有关人员或专职质检员组成,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5.4.3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并编制工程竣工自检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待最后检验。

  六、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6.1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施工队、班组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

  6.2凡各施工队、班组、劳务队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屡教不改或发生了质量问题,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为整改停工,罚款直至赶出本工地。

  6.3凡各施工队、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质量优良且达到优质,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

  6.4项目部在实施奖罚时,以平常检查、抽查、业主大检查、监理工程师评价、质监站检查等形式作为依据。

  七、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副经理与工班长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总工与工程质检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工班长与参建施工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逐级负责将质量责任彻底落实到人。

光伏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章:质量例会制度

  项目部应建立质量例会制度,固定每周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即每周规定时间为质量例会日。

  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由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记录,参加人员各有专业工长(施工员)、各种班组长以及班组的主要股骨干等人员参加的会议。

  召开质量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现阶段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通病进行分析,并制定改正措施和防范措施。

  例会要求每人均要发言,并做到畅所欲言,以采集众人的智慧和才学。会议形式应力求活泼、和谐,不要拘于一格,可召开成座谈会、分析会、研讨会和碰头会等形式进行。现场质量例会应以一种制度固定下来,不管问题多少、是否闲忙,均应按期按时召开,并将会议成果整理打印出来。无故不参加者应进行处分和制裁。

  第二章:技术交底制度

  单位工程项目部执行技术交底制度,针对各个不同专业工种、不同分项工程实行三级技术交底制度。

  1、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研究熟透设计图纸意图,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各专业工种(施工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交底重点着重于工程技术上高、深、难、新的施工技术以及操作要求和特别应该注意的事项。

  2、专业工种(施工员)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交底后,应进行消化并能掌握设计意图和技术要点后,再向承担分项施工的专业班组长进行图纸交底,五笔是接受交底人能够理解和掌握该分项工程的技术和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标准等。

  3、各专业班组长经过专业工长(施工员)的设计图纸交底后,应进行消化并掌握设计意图和技术要领,以及质量验收标准等,然后,由班组长向全体班组成员再作详尽的交底,务必使组员都能掌握技术操作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等。

  第三章:三检及交底接检制度

  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班组要对所担负的分项工程(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工地严格实行班组自检、专业工长(施工员)复检和专职质检

  员检查的三个制度,以及实行上、下道工序交接班检查制。

  1、班组长应组织班组工人严格按图纸施工,按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操作;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2、经常对班组工人进行“质量第一”、“精心施工”的教育,牢固树立为下道工序着想的思想,严格把好每一道工序的操作质量关。

  3、全面负责班组质量自检和工序交接检工作,发挥兼职质检员的作用,虚心接受施工员和质检员的检查、监督;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主动返工重做,直至符合质量标准。

  4、参加项目经理(施工员)组织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5、认真把好实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关,对进场不合格的要拒绝使用,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施工员)。

  6、经常督促班组工人,严格掌握各种材料配合比,不得套用、乱用配合比或随意改变比例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7、对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应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向施工员反映,不得隐瞒。

  8、在施工操作中,不断总结创“优良”工程(产品)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技术素质,帮助班组工人提高操作水平。员工在班组长领导下,担负每一道工序操作质量的责任,特要求员工做到:

  9、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做到“二懂三会”,即懂操作规程、懂质量便准;会看图纸、会施工操作、会检测方法;坚持按图纸、按技术交底施工,按质量标准操作。

  10、做好个人质量自检和班组内质量互检工作,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坚决返工重做,直到符合标准。

  11、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切实做到”三不“,即不合格材料不用,不合格工序不交接,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不交工。

  12、虚心接受施工员、专职质检员和班组质检员的检查和指导,努力提高操作水平,为确保工程(产品)质量严格把关。

  第四章:质量挂牌制度

  工地对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实行挂牌制度,全面执行“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管理制度。各工种班组根据各自的作业区域(施工段)进行挂牌,实行质量明示、质量对比的制度,促进办组织间的劳动质量竞赛,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最快速度的挖掘员工的质量潜力。

  主体部分不的各项分工程质量挂牌分解落实到每个人,比如,那根柱子是由那个师傅制作安装的,就挂上他的名字牌子,挂牌时间直至柱子被粉刷掉。像每根柱子浇筑混凝土、每一堵砖墙砌筑、每一面墙壁粉刷都要分解落实到每个班组和个人去。

  另外,各分项(检验批)相关隐蔽工程因其停留时间较短,很快就会被隐蔽了,所以对于一些隐蔽工程暂时不实行挂牌制。

  对各班组的劳动成果,应及时进行统计和评比。严格实行“优良高价、合格评价”的奖惩制度和执行“班组工人末位淘汰制”。质量不合格而引起返工重做的均要赔偿工地的材料损失费和工期延误费。

光伏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行为,按计划有序推动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后,参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活动的各方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相关设备采购等业务的发包、承包以及中介服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

  第二章管理依据

  第三条根据《建筑法》、《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以及双方(多方)签订的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适用对象

  第四条在盐城市城南管委会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包括且不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测绘单位、招标代理、评估单位、检测单位、跟踪审计、营销公司、物业服务企业、酒店管理公司等。

  第四章任务管理

  第五条围绕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分解到各方责任主体的具体要求,明确总的目标时间、质量(成果)目标、安全目标、文明施工(服务)目标等。

  第六条由各方责任主体细化明确各阶段具体工作,对应完成的时限和服务承诺(含奖罚),以不影响工程建设为原则确认后实施。再由各责任主体的阶段工作细化到每个月,由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定期组织检查月计划完成情况作为结算依据,并登记备案作为各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和招标建议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对各节点完成时间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实行过错追究制。

  第五章制度管理

  第八条各责任主体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和城南管委会相关规定建立各项制度,各项制度要明确奖罚,特别要明确责任追究制。

  第九条针对不同分工、不同岗位、不同项目区别对待,分类管理,明确责任。

  第十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体系,如组织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文明施工(服务)管理体系等,形成各项制度后到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登记,作为检查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明确参与项目建设人员,结合项目特点细化补充明确各项体系的人员,书面材料到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进行登记备案、身份核实(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公安核对;职称原件、复印件,以及各种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请人事局招标办核实,以及公司的证明材料),如遇工作调整及时备案。

  第十二条手续齐全由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核查。发现人员不在岗、假冒、擅自更换,约定从严从重处罚。

  第七章单位管理

  第十三条建立有效联系机制,各责任主体形成月报、半年报、年报,报建设单位和公司总部。

  第十四条每月固定时间由总经理或经营副总与建设单位(或城南管委会建设局)进行对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明确采取措施,协商一致后纳入下月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第八章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根据每个月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制度执行情况,由城南管委会建设局牵头,各方责任主体参加进行综合评分,评出优、中、差,并在城南管委会和项目建设所在地公布。

  第十六条对违法违纪产生严重后果责任,建设单位对各方责任主体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与各行政审批管理部分(规划审批、图纸审查、人防审查、节能、抗震、质检、安监、审计及环保等等)建立有效联系体制。

  第十八条在项目审批审核过程中对违反强制性规定、存在重大隐患、重大失误、多次修改仍不能通过审批的等影响工程建设,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工程投资的进行联合评定,评出优、中、差,并推荐限制在以后项目中使用。

  第十九条工程结束进行总体评定,如工作目标未完成,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各单位信用等级和信誉中体现,作为投标评选的依据之一。

  第九章展开活动

  第二十条积极组织比学赶帮超活动,城南建设局对区内各参与单位将组织相互学习、综合竞赛等活动。引导创优、营运建筑市场积极向上的氛围。

光伏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4

  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责任制

  1、组织机构

  (1)本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2、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各项目经理部是公司环境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者,负责执行公司环境安全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对环境保护体系的实施进行连续监控。

  (3)负责项目部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与评定,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台帐、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泉台帐和重大安全员风险清单及控制计划。

  (4)负责建立项目环境保证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急响应预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环境职责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环境、安全交底,进行分包环境保证管理的考核和评定。

  (7)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环境保证资源,进行生产进度、成本的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证体系的运行。

  (8)负责组织项目每月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自检,进行内部沟通,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与跟踪验证。

  3、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1)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3)制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和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4)组织各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4、环境管理员主要职责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保存记录。

  (3)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收发工作,及时传递到有关人员手中,保证运行有效。

  (4)负责与外部、本部门各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保持渠道畅通。

  (5)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

光伏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5

  为了切实抓好车间的净化装修工程,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如下:

  1、施工现场的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图纸设计进行施工,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严禁使用伪劣不合格产品,按照规范保质、保量搞好净化车间的装修。

  2、应该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施工人员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应该注意火灾事故、触电事故、高空坠落事故,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灭火器、保险带以及个人安全防护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特别是电焊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施工单位做出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备案),使净化装修工程按期完成。

  4、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安装技术夹层上的管道和设备,尽量避免顶板安装以后再进行踩踏,造成顶板的破坏。

  5、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图纸所设计的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不科学、不美观,或者相互有障碍,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经研究、协商后进行合理变更。

  6、各施工单位要互相配合,协作施工,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好已经安装的设备、管道、门窗、彩钢板等,各单位互相监督,谁损坏谁负责,如果没有发现是谁损坏的,由分项的施工方自己负责修复。彩钢板安装后,各单位在彩钢板上开眼安装管道必须保证准确无误,如果施工错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错误方负责。

  7、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互相监督度文明施工行为,搞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一定要集中处理,严禁乱扔、乱放.严禁随地大小便,特别是顶棚上,坚决不允许小便、乱扔垃圾,如有发现罚款100元,严禁酗酒、打架、偷盗。各单位要互相监督,一定要文明施工。

光伏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6

  一、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出入由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登记管理。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出入应办理登记手续。

  二、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出入现场应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证。对于无任何证明出入现场者,值班警卫有权盘查,并制止其行为。

  三、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门卫应登记,带货出厂时,需凭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主管工长开具的'“通行证”,并严格检查携带物品是否相符。不符者,禁止放行。

  四、值班警卫应加强管理,禁止与本项目生产施工无关的外来车辆进入现场。

  五、值班警卫在查验出入现场车辆的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将其扣留。并立即报告保卫负责人,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光伏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7

  1、变电站运行人员岗位责任制

  制定变电站运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变电站运行人员岗位职责。

  2、值班管理

  2.1制定“变电站值班工作标准”,按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2.2电站运行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担任值班工作。

  2.3电站运行人员应根据上级批准的值班方式安排轮值,由站长(值班班长)编排,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班。

  2.4电站当班运行人员应穿统一服装,衣着整齐,并配戴值班标志。

  3、交接班管理

  3.1制定“变电站交接班工作标准”。电站运行人员应按照交接班工作标准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3.2电站运行人员应提前到站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并立即报告领导,做好安排。

  3.3交接班时如遇倒闸操作,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完成:要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班时发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班长指挥下协助工作。

  3.4交班前,值班长应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本值工作小结。

  3.5交接班内容经双方确认清楚无误后,交、接班值班长签名并记录交班完毕时间。接班人员在接班中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人员重新处理,直至达到要求方可履行交接班签名手续。

  3.6接班后,值班长主持召开班前会,向全值人员交代本值运行注意事项,安排本值工作。

  4、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4.1制定“电站设备巡回检查工作标准”。电站运行人员应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巡视设备,及时发现设备异常状态,并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及时汇报,做好记录。

  4.2有权单人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人员和非值班人员进行设备巡视时,应遵守电网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4.3电站设备巡视分为日常巡视和特殊巡视两种。

  4.4电站设备的日常巡视周期由值班长根据设备状态评价的结果,经综合分析确定。

  4.5电站设备的特殊巡视的对象、时间和次数由值班长根据设备的.健康状况、设备的运行工况、气候情况以及设备状态评价综合结果确定,可随时调整。如遇有下列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1)设备经过检修、技术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2)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3)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5、倒闸操作管理

  5.1电站运行人员应每月对倒闸操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统计、分析、上报,运行人员应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5.2电站应对倒闸操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变电运行部门应进行检查、监督。

  6、运行分析管理

  6.1电站应每月开展综合运行分析,分析电站的安全运行、运行管理情况,找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实现安全、经济运行的有效措施。

  6.2综合运行分析主要包括:系统接线方式,设备更动情况,保护、断路器动作情况,工作票合格率,设备事故、障碍、异常、重大缺陷,最大、最小发电量,电压质量,母线电量不平衡率,综合自动化系统及直流系统运行情况,本站培训情况等。

  6.3电站进行综合运行分析后,应按有关工作标准填写运行分析报表报上级。

  6.4电站可结合事故、障碍、异常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专题运行分析。

  7、电站事故处理管理

  7.1运行人员应根据电力安全生产规程、电力调度规程、青海省电网公司有关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电站工作标准、有关安全工作预案进行事故处理。

  7.3电站应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设备运行工况、状态评价确定的设备健康状工况、状态评价确定的设备健康状况、季节特点、气候情况等每月进行一次事故预想,每季度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并按要求填写记录。

  7.4电站在事故发生后应按照电站事故处理工作标准规定,记录并汇报事故有关情况。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前的电网运行方式和设备运行状态,事故发生时间和经过,断路器跳闸和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录波器及其他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设备损失情况、事故处理情况等。

  7.5运行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提交事故初步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前的电网运行方式和设备运行状态,事故发生时间和经过,断路器跳闸和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录波器及其他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设备损失情况、事故处理情况,以及继电保护动作行为分析,录波器及继电保护报文分析,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等。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7.6电站应开展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总结经验,为设备选型、设备维护、设备运行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8、电站工作标准的管理

  8.1应依据上级有关电站的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运行管理需要,制定“电站工作标准”,包括:岗位责任标准、倒闸操作工作标准、设备运行工作标准、值班工作标准、交接班工作标准、设备巡回检查工作标准、运行分析工作标准、事故处理工作标准等标准化作业文档。

  8.2“电站工作标准”应随设备变化动态更新,定期修编、批准。

光伏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8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有效控制施工环节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等各项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施工管理。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燃气工程实行终身负责制,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四条施工管理涵盖的内容

  1、施工组织与计划管理

  2、材料设备验收管理

  3、施工现场管理

  4、签证管理

  5、施工单位资信管理

  第五条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招标、设计、合同及档案信息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为施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及管理工作,与监理单位共同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第八条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刚正不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形象。

  施工组织与计划

  第九条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在每年初根据市场开发任务制定工程施工计划,要合理平衡、先难后易、先紧后松、先重点后一般,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第十条规划建设管理部应根据中标的各施工单位资信情况、组织管理能力、施工质量效率等情况,合理分配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科学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因用户市场开发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工程计划的实施也应机动灵活,以适应施工任务的频繁变动。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任务应列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材料验收管理

  第十五条材料检验、验收的范围:

  1、施工用各种管材、管件、铜件、法兰、盲堵板等。

  2、施工专用设备,如各种阀门、伸缩器、调压器、流量计、燃气表等。

  3、施工用耗材,如螺栓、生料带、警示带、焊条等。

  4、附属工程用建材,如钢筋、水泥、石子、沙、机砖等。

  5、防腐材料,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防锈漆、玻璃丝布等。

  第十六条材料检验手段包括目测和仪器检验,目测材料外观无明显缺陷和损伤;仪器检测管壁厚度、内外径、长度、设备气密性等;对铜件应进行破坏性试验,确保其强度和韧性。规划建设管理部应积极探求先进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标准和能力。

  第十七条材料集中验收

  公司采购部门或施工单位按批次集中采购的材料,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对每个批次的生产许可证、材质书、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进行检验校对,在仓库集中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材料进场验收

  采购、领用的材料进场后(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必须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低于进场总量的10%,库存时间较长即将使用的阀门应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防腐验收

  对于管道防腐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3PE防腐等,在首先对管材、壁厚等验收合格,防腐材料验收合格后对管道集中防腐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包括:除锈、防腐材料调制、防腐工艺、防腐等级进行全过程间断性检验,每批次防腐完毕,进行防腐管的抽样检查,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抽检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管理员应不定点、不定时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进行抽检,以确定使用材料是否与已验收材料相符,杜绝伪劣材料混入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员对发现的不合格材料有权进行没收、销毁并处罚。

  第二十一条生产运行部门在参与工程验收时,有义务对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因工作失职、工作不力、粗心大意等因素导致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造成质量问题和损失的,根据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中的工作不作为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现场管理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工地代表(施工管理员)负责制,工地代表对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全权负责,并接受部门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二十四条现场管理包括: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监管以及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二十五条质量控制是现场管理的核心内容,为实现质量管理目标,应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程序,照图施工,规范施工。

  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信条件,包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书、技术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机械设备配置水平等。

  3、加强合同管理和项目分包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

  4、加强对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论证、比对、调整、监督和落实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5、加强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复核,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6、建立严格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阶段验收至少应包括:下管前的沟槽验收,回填之前的焊接检验、防腐检验、技术措施验收(如套管和隔离保护措施等)、警示带(或金属示踪带)验收,隐蔽工程签证验收和管线定位等;竣工验收至少应包括:强度试压、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验收、防腐检测、金属示踪带检测、外观验收和室内布局合理性验收等。有埋地管道或大中型的项目验收,应由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组织或参与,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应派人参加验收。

  7、实行项目监理的,应按照监理制度进行施工监管,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旁站管理。

  8、施工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资成本。

  第二十六条成本控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发包应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工程结算应严格执行中标价格和相关决算标准。

  2、工程签证应及时、准确,签证必须和图纸相符,不得重复签证。

  3、施工管理人员应提前办理施工的相关手续和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并适时处理解决随时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纠纷,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减少停工窝工导致的成本增加。

  4、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出库管理,有效杜绝公司财产流失。

  5、做好工程预算及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索赔导致的成本增加。

  第二十七条进度控制主要针对大型独立工程项目以及有工期要求的其它项目。保障施工进度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学完善的工程施工计划、公平合理的任务平衡分配机制以及灵活机动的调节保障措施。

  2、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储备充裕的施工技术力量和强有力的管理手段。

  3、组织有效的工程协调例会,高效务实的协调解决问题的.机制。

  4、可靠的物料供给渠道和充足的资金来源。

  第二十八条安全施工是现场管理的基本任务,安全施工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企业,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对施工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保证措施,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检查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和专(兼)职安全员设置情况。

  2、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种类和编审手续,安全措施是否合理。

  3、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杜绝不规范的施工方式和措施,加强安全防护和现场警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行人安全。

  第二十九条规划建设管理部可制定具体的现场管理措施,在不违背合同主要条款的情况下制定必要的处罚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行为进行适当的处罚,以保障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三十条施工管理人员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和相关的各种记录,并对施工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汇总和存档管理。

  签证管理

  第三十一条施工管理员(工地代表)是工程量签证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核实工程数量,严禁以任何方式虚报、多报、重复报工程量,违者将按照《违纪职工处罚条例》进行处分。

  第三十二条重大的或可能导致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应在变更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第三十三条实行固定总价合同的,原则上不得有任何签证;但设计变更频繁、工程量出入巨大,可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予以签证;增加幅度超过合同总价10%的,应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实行固定单价的,合同内涵盖、但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不投的按“工地代表-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顺序进行审核签证;合同内未涵盖的新增项目,由施工管理员上报部门经理,造价在一万元以内的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的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三十五条实行可调价格或“成本加薪酬”结算方式的,应根据合同界定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及计价单位,严格履行现场签证程序,确保签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十六条因设计变更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的,应根据合同及上述相关规定确定是否进行签证;如果已经按原设计开工或完工,设计变更后需要返工的,应按实际增减工程量(或造价)进行签证。

  第三十七条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的合同以外的工程、支付的费用,因建设单位责任导致的工程量增加、形成的窝工及机械搁置,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重建或返工等,应按相关规定据实签证。

  第三十八条以庭院户内工程为包干单价的,应按下列方法确定签证范围:

  1、中压管道及调压站等附属设备(以调压站出口阀门或低压出口管道出调压站基础/箱体为界)应单独签证。

  2、有院墙的居民小区,庭院户内工程以院墙为界,无院墙的以楼前管道起始端退后20米为界,界外工程应做签证。

  3、商业用户表前阀之前的工程应做签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由施工管理员和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后现场签证,特殊原因未能现场签认的,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竣工后及时补签。补签时存在争议的,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记录为准。

  第四十条工程签证量必须同测绘数据一致,必要时可由测绘人员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部门经理全面把关。

  第四十一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签证单在7日内做出竣工资料,报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为便于运行管理,竣工图应在工程验收前向参与验收的部门提供。

  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第四十二条为了促进施工企业提高施工质量,增强项目管理水平和效果,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体系。

  第四十三条质量信誉等级评价的内容包括:施工企业组织管理能力、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合同履约情况、施工技术力量和水平、施工质量(含材料)、安全管理、施工效率进度、服从指挥情况等。

  第四十四条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将各项评价指标按重要程度设置不同的分值和权数,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按百分制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档案。

  第四十五条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于每年年底工程结束后举行,由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规划建设管理部相关人员、生产运行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投票打分。投票权数中工地代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应占到30-50%,所有投票加权平均后为最终得分,质量信誉等级按得分高低划分排序。

  第四十六条质量信誉评价等级将作为每年工程招标评分的一个参考,可占到招标评分的10-30%,具体由总经理办公会在开标前确定确定。

  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同《招投标管理制度》、《规划设计和图纸会审管理制度》、《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结合使用。

光伏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9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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