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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4-09-02 18: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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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合集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

  1 、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项目部职能部门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我合同段消防安全责任牌已经张挂于各部门、各单位门口,具体消防安全责任划分如下:

  经理部驻地领导办公区消防安全责任人:__

  经理部驻地技术室、安全环保部、计划合同部消防安全责任人:__

  经理部驻地中心试验室消防安全责任人:__

  经理部驻地员工宿舍消防安全责任人:__

  经理部驻地员工食堂消防安全责任人:__

  混凝土拌和站消防安全责任人:李援朝__

  钢筋加工制作场消防安全责任人:__

  梁板预制场消防安全责任人:__

  临时油库消防安全责任人:__

  2 、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监管,安全监察部门协助管理,设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3 、项目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项目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 、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做到“四有”:有责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组织,有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放置在安全、醒目地点,必须悬挂明显标志。

  5 、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达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 、项目部根据需要,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有针对性的`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7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区域,仓库、废品集中站和办公生活及机械站等区域。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并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铁锹等。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m,使用时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m 。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和生火作业。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应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措施。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预案及紧急救援措施。建立防火制度,组织义务消防队,每班有消防员;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建立各级消防负责人责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公安部、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全公司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3、宣传燃气电气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识。

  4、培训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员及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按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训。

  6、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确保一方安全。

  7、安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登记统计制度履行职责。

  8、结合实际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座谈、提问题、找差距、订措施,预防和制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雷电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5、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严禁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脱岗。

  7、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3、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5、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异情存在,有无异常情况。

  2、各类设施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3、值班期间24小时不缺人。

  4、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干燥处,严禁曝晒或遮挡,严禁堆放物品,确保消防道路畅通。

  3、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宿舍等重要场所的楼梯走廊、严禁堆放物品,确保畅通。

  5、每月检查一次各类灭火器表压,在压力表的指针降至红线时应送专业部门补充灭火药剂或及时更换。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损坏和失效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或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响灭火的,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7、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应齐全。

  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整改

  1、对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有关管理职能部门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委员会或者部门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公司安全委员会或者部门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安全隐患未消防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及时整改。

  6、安全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安全委员会责任人签字,经确认后存档备查。

  7、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场所或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火禁烟标志并严格执行。

  2、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用电分开设置。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3、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4、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5、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私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车间手机随便充电等行为。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等禁火区域吸烟、燃烧废物。

  6、配电房、发电房等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吸烟,禁明火,不准闲杂人员进入,离开时必须关好门窗。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

  1、全体师生要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2、教职工不得私自拉电线,规范电器使用,不得使用大型电器,坚持“人走断电”的原则。

  3、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充电,更不用说在宿舍点蜡烛了。

  4、教职工要规范煤气的使用,随时检查煤气罐是否过期、是否漏气,必须保证气罐进入室内。

  5、各办公室要保管好消防器材,特别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6、全体师生应保护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损坏消防设备设施。

  7、安全人员必须每天认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做好记录,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隐患。

  8、每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进行消防应急预演,熟悉撤退路线。

  9、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治,值班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10、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季节、开学前、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1、所有员工应签署煤、电、气标准化使用的安全责任书,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本学校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三、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四、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2、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4、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五、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六、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七、学校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八、学校对每名在岗教职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

  2、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本学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九、下列人员由学校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十、学校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十一、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某公路改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某公路改建工程特点,特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1、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法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加强对项目部日常安全检查进行系统管理,对其结果进行记录、汇总、统计、分析;落实人员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检查、并完善质监站安全检查表中相关安全内业资料。

  3、所有参与施工的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机械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进行作业指导。

  4、项目经理部必须在高边坡路段、弯道急、易发生坍塌(包括爆破后易坠石、坍塌路段)、坠石路段、施工路段两端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区两侧外50m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在两侧指挥交通(戴安全袖章、安全帽,穿反光背心)。

  5、施工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6、油料、易燃易爆物品等必须远离生活区及作业区50米外,必须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7、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严禁黑车、手续不全车辆进行作业,运输车辆要按规定低速行驶;压路机、装载机等应安装倒车提醒装置(如蜂鸣器);所有作业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做好日常日常保养工作;必须在上报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车辆相关证件,材料运输、机械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加强对驾驶人员、机械手安全教育。

  8、应做好夏季、雨季、冬季施工的安全管理。避免在酷暑高温时段施工,防范中暑、风寒,备好防中暑、风寒药品、食物;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禁下河洗澡游泳。

  9、关注天气预报、雨情、汛情,做好预警,做好灾情的防范,落实应急预案。

  (1)实时进行汛情监测,降雨期间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2)落实抢险救援物资、人员、车辆;特别是强降雨后要及时派人对本辖区汛情进行巡查。

  (3)特别注意对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坍塌等次生灾害地段进行重点监测。

  (4)及时清除现场妨碍正常交通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5)降水时做好电路保护并及时关闭电闸,避免触电和雷电伤人事故发生,拌合站应安装避雷设施。

  (6)要求项目部疏通边沟、涵洞、拌合站、料场、石料加工场排水系统,避免山洪对原材料、基层、设备的冲毁和污染,确保排水通畅,路面、拌合站、料场不积水不被冲刷,各合同段应重点关注建在河道和低洼处的拌合站、料场、石料加工场的防洪措施的落实。

  (7)做好施工道路的`日常维护确保车辆、行人顺畅、安全通行,确保路基、基层不长期积水,无淤泥、坠石阻塞道路和影响结构物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加强防火,进入野外严禁使用明火。

  11、爆破作业特要求:

  (1)爆破相关手续必须齐全且具有爆破施工的资质。项目经理部必须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合同并将资质、上岗证复印件上报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在实施爆破前因通知到沿线村民,建议每次爆破前沿线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做好警戒区内人、畜、设备的提前撤离,项目经理部必须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及爆破作业台账。

  (2)爆破影响范围安全防范措施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要求,爆破前必须落实。

  (3)检查爆破孔位置、数量、孔深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造成电线、电缆、通讯管线、房屋等损坏。

  (4)安排专业人员对炸药埋置品种、质量、深度和孔口及塞实情况及雷·管线路网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5)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xx)执行。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不得使用。

  (6)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7)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8)检查爆破结果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爆破完成后及时安排挖掘机、装载机对散落原路基上的土石方进行清理整平,安排机械、人员对对上下边坡因土石方开挖、废弃渣石倾倒和爆破后存在危石及易坍塌位置进行清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人员、设备及财产安全。严禁未对危石及易坍塌位置未进行彻底清理对车辆、行人放行。各项目经理部必须高度重视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预告、警戒起爆、解除警戒及土石方的清运等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12、加强文明工地建设,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

  要求项目经理部必须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必须夯实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治理,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培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全校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条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各职能部门应有一名行政干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六条学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内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禁止在校(园)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学校总务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第八条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全校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本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3)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

  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及检修等情况。

  (9)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

  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伤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11)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第四章逐级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校长防火责任制: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主管领导防火负责制:

  (1)组织制定年度消防计划。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

  (6)授权学校总务(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长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三条总务(有关)部门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对全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具体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6)对学校义务消防队进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训。

  (7)主管领导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组织防火责任制:

  (1)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监督学校和本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保管维护本部门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发生火险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6)积极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第十六条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二、各部门、办公室防火制度

  (一)办公室防火制度

  1、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2、办公室用过的废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的资料文件要及时清理和统一安全销毁。,

  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机要室、档案室、财务室、计算机房等机房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二)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人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须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隔离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参照电力设计规范敷设,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应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A、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

  C、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

  E、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8、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扑灭初期火灾。

  11、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12、非易燃易爆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三)餐厅防火制度(包括酒吧、会所、超市)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

  4、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5、要认真执行酒店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四)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负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装并报安全部备案。

  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五)变、配电室及机房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室内设备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

  3、当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险品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室内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时开关放在手动位置,离开时放在自动位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维修。

  7、发生火情时,无条件执行临时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

  8、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9、自觉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违章作业。

  10、所有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安全部的消防知识培训。

  三、宣传与培训

  1、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所有部门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报道近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力求形式生动,内容丰富。

  3、要以各种形式进行灭火救援项目的技术比赛,从而达到具有强烈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术素质的目的。

  4、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上岗后还要参加消防中心组织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绩作为评估员工工作情况的一项标准。

  5、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消防中心举办的一切宣传活动,各部门都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8

  仓库由贮存物品的库房、运输传送设施(如吊车、电梯、滑梯等)、出入库房的输送管道和设备以及消防设施、管理用房等组成。

  仓库按所贮存物品的形态可分为贮存固体物品的、液体物品的、气体物品的和粉状物品的仓库;按贮存物品的性质可分为贮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仓库;按建筑形式可分为单层仓库、多层仓库、圆筒形仓库。仓库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一旦发生火灾往往损失大、影响广,因此对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视,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一、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组织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仓库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二、仓库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

  三、仓库装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

  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的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的措施。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四、仓库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难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电闸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气操作规程。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五、仓库火源管理措施

  库区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在库区内使用火炉取暖,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库区以及周围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处寒冷地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对消防设施、器材采取防冻措施。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处严禁堆放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9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中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学问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命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联系方式(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熟悉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把握稍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命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任凭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准时消退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试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马上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根据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惜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库房、试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快速组织学生逃命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留意提示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修理,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0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安全生产而对各工种的操作技术和具体程序所作的规定。是具体指导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准则。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规定。是指导员工开展各项活动的.准则和规范。

  (3)消防岗位责任制。消防岗位责任制是单位生产和工作岗位上所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围。内容。任务和责任。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节性。专业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其火险隐患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并应明确检查人员。检查内容。范围。部位及频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围。用火级别。用火批准及管理权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则。特殊设备容器动火前应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7)用电管理制度。用电管理制度。包括用电设备场所建筑防火要求。对用电设备规格的要求。安装。修理。禁止超负荷运行。用电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措施等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1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保安人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频次为每2小时一次,生产结束时还应对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防火巡查时应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2小时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保安人员担任;

  二、各部门防火检查应每天进行一次,单位防火检查应每周进行一次;

  三、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防火检查时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四、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中存在的问题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a)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b)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c)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d)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改正:

  a)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b)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c)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f)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g)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h)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其他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七、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九、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进行确认。

  十一、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一、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并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组织维修。当场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当场维修解决;当场没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尽可能在24小时内维修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提供零配件或协助维修解决的,若不影响系统主要功能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故障排除后应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要求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单位根据本单位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应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应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五、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负责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六、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七、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清洗、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八、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气瓶检测规程》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九、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十、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十一、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十二、按下列要求对产品设备及时进行更换:易损件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寿命;消防设备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产品寿命;经检查测试,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独或结合其它场所设置一间消防宣传培训室,悬挂并放置宣传培训资料及设施,能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二、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需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重点部位、重点工种人员。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防火检查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人员。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2

  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域。

  2、厨房、变配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4、临时设施和施工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畅。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5、高低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厨房、柴油灶以及经常明火作业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保持15米的间距。

  7、变配电间、氧气、乙炔库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设,有良好的通风。

  8、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和设施应与临时设施的`搭设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布置。

  1)100平方米临时设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灭火机;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时,应备有专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池、黄砂池等,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木材库一股为每25平方米放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相关种类的灭火机。

  4)建筑物楼层通道处应挂防火宣传标志,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5)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挂有换药充气时间牌子。

  6)木工间(棚)、油漆间、木构库(木制品库)、食堂、油库、危险品库应明确防火责任人,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位置。

  9、施工现场实行动火审批制。焊、割作业等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高处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投影水平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11、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严禁在烈日下曝晒。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2、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3、工地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季活动一次,夜间应组织值班巡逻检查。

  14、项目部经理是工地的防火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体宿舍:

  1、集体宿舍周围和各楼层,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使用,药剂(气体)应及时调换(充装)。

  3、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证畅通易取。

  4、集体宿舍内,不得自行乱拉电灯和各种电器用具,严禁使用灯泡、小太阳和明火取暖。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火油炉、煤炉自行烧煮各种食物。

  6、睡在床上严禁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打火机等烟具应放在不易燃烧的位置。

  7、集体宿舍内,不得贮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体宿舍内,焚烧废纸、杂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内和在室内凉干,应放在室外。严禁在未干燥的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10、集体宿舍的修缮,应由领导安排,在制定修复计划的同时,应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

  12、每周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应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在打扫卫生的同时,应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3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

  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

  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

  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 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

  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

  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 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

  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 安全疏散指

  5. 示标

  6.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8. 志是否在位、完整;

  9.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12.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13.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

  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 灭火预案。

  第七章 奖惩

  第十六条: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4

  1总则

  1.1公司消防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2目的

  为公司员工、承包方雇员、客户及公众提供防火安全保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致力完成公司消防安全方针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消防管理条例》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司属所有部门及承包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2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

  2.1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

  2.1.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会架构参见附录一。

  2.1.2风险管理部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

  2.1.3风险管理部为消防设施职能管理部门。

  2.1.4行政部、生产运行部、财务部应分别建立部门消防安全组织,设立一名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1.5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名单报风险管理部备案,同时根据岗位调整情况要及时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调整。

  2.2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2.2.1总经理的职责

  总经理为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消防工作方针;

  ●建立、健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公司消防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火灾现场的救援工作。

  2.2.2风险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主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运行与维护制度等;

  ●组织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组织制定消防设施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组织制定公司灭火、应急疏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发生火灾事故后,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监督、检查分管的生产运行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火灾现场的救援工作。

  2.2.3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在业务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监督、检查公司所有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发生火灾事故时,担任现场总指挥,组织灭火处置工作。

  ●发生火灾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2.4财务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在业务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监督、检查分管的财务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监督、检查财务室、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发生火灾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2.5行政主任消防安全职责

  在总经理领导,在业务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监督、检查分管的行政部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监督检查公司办公区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公司办公区发生火灾事故时,担任现场总指挥,组织灭火处置工作。

  ●发生火灾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2.6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协助部门经理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检查本部门各岗位和个人的落实情况,纠正和查处消防违章情况。

  ●负责本部门消防设施的管理,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部门经理,并向隐患岗位或个人发出整改通知。

  ●落实部门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确保部门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正确操作本岗位灭火器材,明确发生火灾后灭火、应急疏散程序。

  ●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做好本部门的消防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如实上报各种消防安全统计数据。

  ●对下发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整改通知组织落实。

  2.2.7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爱护本岗位消防设施,并按规定定期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自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正确操作本岗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明确本岗位火灾预防措施和火灾后应急处理措施。

  ●发现火灾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本部门负责人。

  ●按要求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2.2.8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定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操作、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熟练掌握扑灭初期火灾、火场逃生与应急疏散程序,并按要求参加演练。

  ●向部门其他员工传授消防安全知识,教授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发现火灾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本部门负责人。

  ●参加有组织的义务灭火工作,并按照义务消防队职责分工履行自身职责。

  2.2.9风险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监督、检查执行。

  ●制定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监督检查责任制的落实。

  ●制定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组织各部门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督促检查演练。

  ●制定公司防火巡查计划,组织防火巡查,督促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尤其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

  ●审核消防设施运行维护计划,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负责火灾事故的保险报案、索赔处理等工作。

  ●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10行政部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制定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组织办公场所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和每月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

  ●组织员工参加办公场所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熟练掌握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确保本部门员工按时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技能。

  ●定期维护办公场所消防设施,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对消防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按整改建议要求及时组织整改。

  2.2.11生产运行部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制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制定每日消防巡查计划,监督检查每日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场站作为公司重点部位,应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制定部门消防巡查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

  ●制定本部门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技能。

  ●制定部门办公场所灭火、应急疏散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使员工熟练掌握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定期维护、检测本部门消防设施,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对消防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按整改建议要求及时组织整改。

  ●制定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年度维护、保养、检测计划,并组织落实。

  2.2.12财务部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保证公司消防安全投入资金落实。

  ●员工执行每日消防巡查计划,及时报告火灾隐患。

  ●财务室等重点部位落实每日消防巡查计划,及时报告火灾隐患。

  ●部门员工按要求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技能。

  ●部门员工按要求参加办公场所灭火、应急疏散应急预案演练,熟练掌握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对消防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按整改建议要求及时组织整改。

  3防火巡查

  3.1每日防火巡查:各部门要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同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率。调压柜、中低压管网、场站为公司消防安全重点岗位,尤其要加大巡查力度。每日巡查的内容包括:

  3.1.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1.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3.1.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3.1.5办公楼、场站等场所及设施防雷、防静电接地线连接情况;

  3.1.6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3.2防火巡查人员要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向部门经理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3.3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3.3.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3.3.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3.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3.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3.5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3.3.6用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3.7重点工种员工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3.3.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3.3.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3.3.10仪表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3.3.11燃气、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接地情况;

  3.3.12每日防火巡查情况;

  3.3.1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3.3.14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3.4防火检查完毕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5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内容包括3.3所有内容及各部门每日巡查、每月消防检查情况记录和整改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整改方案的落实。

  4火灾隐患及整改

  4.1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要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4.1.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4.1.2违章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

  4.1.3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没有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

  4.1.4进行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持证上岗,违反专业安全操作规程的;

  4.1.5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1.6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1.7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4.1.8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4.1.9违章将燃气、电气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断开未接的;

  4.1.10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4.2火灾隐患当场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要认真填写整改记录,并存档保存。

  4.3当场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的处置

  4.3.1各部门要及时将当场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方案向部门分管领导报告,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4.3.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隐患的部门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将危险部位立即停产停业整改;

  4.3.3以上情况及整改落实结果要同时上报风险管理部备案,风险管理部将监督整改方案的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5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必须专人管理,设置显眼的操作提示和名牌。

  5.1消防器材摆放位置要固定,不得随意调整或挪作他用。

  5.2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加锁和影响安全疏散。

  5.3灭火器要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5.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户外设置,应有保护措施。

  5.6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如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报告生产运行部。

  5.7灭火器使用完后要及时与风险管理部联系充装。

  5.8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非法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5.9人人都要爱护消防设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故意损坏和破坏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将从重处罚。

  6用电管理

  6.1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装置、设备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满足防爆阻燃的要求。

  6.2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装置、线路、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6.3严格控制接、装临时线路,确有需要要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满足以下要求:

  6.3.1开关不得放在地上,禁止将动力线直接接在电源干线上;

  6.3.2临时线要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多芯坚韧的橡皮线或橡胶线,可采用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的方法,悬空时电线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并不得用金属线绑扎,在地面上的部分要加以可靠的保护,以防止割破电线;

  6.3.3对过期的临时线要及时拆除;对继续使用的,要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6.3.4在爆炸危险场所,移动式电气设备要采用没有接头的橡皮套软线供电,工作零线要与相线同样绝缘,并设在同一护套或管子内;

  6.3.5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使用参数,其绝缘耐压不得低于电网的额定电压,且不低于500v;

  6.3.6在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用绝缘导线明敷设,要穿钢管敷设;若采用电缆明敷设,要采用铠装电缆;

  6.3.7开关、电机等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或重复接地;

  6.3.8易燃易爆场所的开关、熔断器等均要按规定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6.4发生电气火灾要及时拨打119;同时就近切断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确认设备带电而当场不能断电的,灭火时人体与带电设备要按规定保持安全间距。

  7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7.1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公司《工作许可证制度》的要求,按照动火等级办理相应的《动火工作许可证》。

  7.2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7.2.1严格履行工作许可证审批手续,落实相关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按照施工方案动火;

  7.2.2作业现场要严密组织、统一指挥、分工细致、人员明确;

  7.2.3作业现场要配备安全检测设备、防毒面具及足够的灭火器材;

  7.2.4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7.2.5作业前要清理现场的易燃物,放散时控制好作业区燃气浓度;作业结束后要清除残留火种,检查恢复好作业面。

  8消防档案管理

  8.1风险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安全职能管理部门,要做好公司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8.1.1各部门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8.1.2建筑物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安全检查文件以及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8.1.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

  8.1.4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名单;

  8.1.5消防队员及其装备配备情况;

  8.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资料;

  8.1.7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灭火器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8.1.8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8.1.9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8.1.10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数据

  8.1.11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1.1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1.13火灾情况记录;

  8.1.14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8.2风险管理部负责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包括新增消防用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档案管理;防雷/防静电检测记录等档案管理。

  8.3各部门的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要依据上述内容收集、上报、管理本部门的消防档案。

  9奖惩制度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10附录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5

  一、学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分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各重点防火部位(如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仓库等)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防火设计,进行完工验收,种类消防设备应纳入校园建设的统一规划。

  七、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八、学校及各重点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经常保持足够的水源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学校对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及电源等定期检查,对火险隐患下达整改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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