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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4-07-26 15: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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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规章制度大全(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门诊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门诊规章制度1

  一、医疗安全规章制度

  1.医疗安全标准操作程序:根据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并科学实施口腔科门诊培训、实施、跟踪、评价和持续改进医疗安全标准操作程序。

  2.责任分工:通过分工实现口腔科门诊医疗安全管理的全过程,确保医疗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具体分工如下:1)院长、副院长负责医疗安全工作的思想领导和组织协调;2)医务处负责医疗安全工作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价;3)科主任负责部门内医疗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运行;4)科室医师负责科室内医疗安全工作的实施和执行。

  3.医疗风险评估:根据医疗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和实施医疗风险评估标准,评估并管控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院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4.医疗器械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安全,避免医疗器械过期、失效、污染等问题的发生,制定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要求购进的医疗器械必须经过验收、上报、分配等程序,并进行有效管理,保证患者的安全。

  5.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求所有医务人员及时反应、迅速处理,确保处置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保障患者及医疗人员的安全。

  二、口腔科门诊规章制度

  1.医疗服务标准操作程序: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过程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医生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医疗效率、保障服务质量。

  2.工作时间制度:规定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长、工作班次、休息时间等。

  3.医疗人员考勤管理规定:要求医护人员按时如实进行考勤,对考勤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4.医疗过程记录管理规定:所有口腔科门诊的医疗人员都要进行医疗记录管理,规定医疗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做好医疗过程记录工作。

  5.医疗知情权规定:要求医生在治疗患者时,应及时向患者进行医疗知情权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诊断、治疗方案、治疗效果、医疗风险等。

  三、门诊安全规章制度

  1.门诊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门诊安全工作由总医务部门及各医院口腔科门诊共同组成门诊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对门诊安全体系的建设、管理与控制。

  2.门诊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门诊现场安全控制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药品安全、医疗设备安全、人员安全和卫生安全。门诊负责人要确保门诊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

  3.安全检查和巡视管理规定:门诊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现场门诊安全检查和巡视管理,确保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4.医疗纠纷调解制度:针对涉及门诊医疗质量纠纷,制定具体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及时处理纠纷,找到最优解决方案。

  5.病人回访管理制度:门诊负责人要落实病人回访制度,定期回访患者满意度、医疗质量等情况,找到问题以便提高服务水平。

  总之,良好的'规章制度可以为口腔科门诊管理和服务提供保障。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保障好患者的隐私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口腔科门诊的医务人员也需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制定的规章制度,促进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门诊规章制度2

  为加强口腔科管理,规范口腔科操作流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口腔科所有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并以此做为日常行为规范准则,约束言行,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一、本口腔科室实行经理负责制,科室所有工作人员接受经理的管理,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必须服从科室经理、业务主任的安排。

  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医院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事先请假。如遇加班,应认真负责对待,直到客人离开方可下班,护士长应据实登记护士加班时间,如实填写《加班登记表》,主诊咨询医生应陪同医护人员加班完毕直至送走客人才能下班。

  三、工作人员必须维护科室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有任何有损于科室形象和利益的言行。医护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工作服,配戴工作牌。

  四、对待病员及家属要和蔼、耐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决不与病人发生争吵,对待特殊病人应适当予以照顾。

  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六、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室人员不得以医谋私,坚决杜绝任何自行向患者或家属收受或索取钱物的行为。

  七、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工作时间不得到其它人的.工作间聊天,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八、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持科室的清洁卫生及安静的工作环境,做到三轻(即说话轻、走路轻、动作轻),不得大声喧哗。

  九、爱护科室设备和设施,定期保养,遵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程或人为造成设备和设施损坏者,依损失情况酌情赔偿。

  十、医生、护士的班前准备及班后检查工作要细致、及时。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各种器械严格进行消毒灭菌,按照执行《消毒管理制度》(附件1)。

  十一、节约水电以及各种材料,避免浪费材料。下班后检查各处气路、水路以及电源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方可离去。

  附件1

  消毒管理制度

  口腔科布局合理,治疗室、消毒室、器械清洗室、操作室单独设立,口腔科应每日派专人进行器械消毒、清洗,并随时进行检查和监测,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解决,做到让客人百分百放心、满意。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之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科主任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1、保持诊室空气流通、环境整洁,每天操作前后及时对工作台面、诊椅用消毒液擦拭消毒,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室内地面每天湿式拖地两次,有污染时随时用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天工作结束后进行空气紫外线消毒,时间为一小时,负责消毒人员填写《紫外线消毒记录表》。

  2、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操作时必须戴口罩、橡胶手套、必要时戴防护镜。手套一人一用一换,每个病人必须更换手套、洗手。

  3、手术器械必须灭菌处理,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对不耐热的器械(如开口器)用2%戊二醛浸泡10小时达到灭菌,所用戊二醛每周更换,并监测使用中的浓度。

  4、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高危器材,如:手机、车针、扩大针、拔牙钳、挺子、凿子、牙周刮治器、洁牙器、托盘、三用枪、根管器械等每人用后均打包采用高压消毒。消毒同时配合高压消毒指示纸测试消毒效果,如指示纸未达到理想效果,应重新消毒,直至指示纸显示正常后方可上架储存。消毒后定位放置、专人保管,并填写《压力蒸汽灭菌生物和化学指示剂监测结果表》,标明有效期,并且有效期内使用。

  5、一次性医疗用品在有效期内使用,防止霉变及过期使用,口检器械如镊子、压舌板、口镜、探针、弯盘等可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后置入黄色垃圾袋中,与生活垃圾区分,并统一做无害化处理。

  6、棉球、敷料等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xxx应注明启用时间,启封后使用不超过24小时,现用现抽。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7、正确使用消毒剂。2%戊二醛浸泡器械时10小时达到灭菌、20分钟达到消毒,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并监测使用中戊二醛浓度;含氯制剂“84、健之素”24小时更换,配制时监测浓度(常用浓度:500—1000mg/l)。

  8、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开存放,严禁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

门诊规章制度3

  1、按照《宝鸡市儿童系统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坐标图中,按照《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2、按照儿童规范查体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3、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县级妇幼保健院。

  4、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门诊规章制度4

  一、总 则

  1.为加强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及服务质量,方便患者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三级医院评审》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流程、就医环境及医疗安全等。

  3.本制度由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组织管理

  1.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2.门诊办公室职责:

  (1)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门诊准入、停诊、补诊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3)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4)根据门诊就诊情况,督促科室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5)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患者服务中心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6)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7)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三、组织实施

  1.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门诊服务要求

  (1)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2)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3)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4)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5)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质量管理控制

  (1)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2)各相关科室的主任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3)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等);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护理质量。

  (4)实行院、科两级检查;科室每月自查,门诊办定期督查,结果纳入科室考核。

  4.实名挂号

  (1)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推行实名挂号制度。

  (2)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5.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门诊的准入、停诊及补诊与退出规定

  (1)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2)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准入:专科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专家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科主任批准、医务处及门诊办核准,方可承担专科或专家门诊工作。

  (3)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

  (4)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退出: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5)停诊后补诊:医生因故不能出诊需按医院停诊及补诊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门诊便民服务

  (1)在门诊大厅设服务台,配备导诊护士,方便就医咨询;为视觉、听觉障碍患者提供导医服务;对危重、行走不便的无助患者实行全程导诊服务。

  (2)开设挂号收费一体窗口,提供通柜服务,方便患者。

  (3)门诊大厅设医保、物价查询机,方便患者查询。

  (4)门诊各层设有公共电话。

  (5)门诊大厅服务台备有气筒,为使用轮椅到我院就诊的患者提供方便。

  (6)开设药物咨询(二层药房)。

  (7)提供自助取款、自助售货服务及提供早餐服务。

  (8)为行动不便的.患者免费提供轮椅及平车,为特殊患者设专用卫生间。

  (9)免费提供开水及一次性口杯,方便患者饮用;为老年人提供老花镜;提供针线。

  (10)开辟绿色通道,急诊24小时应诊。

  (11)预约挂号电话:010-114

  (12)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10006

  四、监督管理

  1.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1)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2)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及预约挂号率等。

  (3)服务质量指标:投诉及门诊病人满意度。

  五、附则

  1.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1)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等,并利用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预约挂号就诊流程等。

  (2)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

  (3)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预约挂号方式(窗口、电话、网上、医生工作站预约挂号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体现预约就诊优先。

  (4)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医院要逐步完善网上预约挂号服务流程,并逐步链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或其它公益性网站。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5)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门诊规章制度5

  1、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负责做好本地段儿童体格检查.儿童生长发育监侧与评价、新生儿访视、免疫规划、体弱儿高危儿筛选及转诊、喂养与营养指导、健康教育与健康指导工作.2、承担辖区内0-36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3、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防治小儿“四病”等科普知识和适宜技术的宜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儿童保健意识。

  4、做好地段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5、对每位保健对象热情接待,细心检查,认真登记,耐心解释和指导。

门诊规章制度6

  1、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账套,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账记录,由卫生院财务经办人员和片区会计定期审核。

  2、确定一名兼职人员任出纳员,一名兼职人员任会计记账人员。

  3、做到钱、帐分人管理,管账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定期核对帐套。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月底核对清楚。

  4、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收费支付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医办和群众监督。

  6、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7、年初向卫生院申报年度内部分配方案,卫生院长审批后执行。

门诊规章制度7

  一、各级医护人员要加强医德修养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特别是查对制度。

  二、诊所工作坚持首诊负责制,必须妥善处理危重、急诊、复合伤及疑难病员,及时转运超出收治范围患者。

  三、积极组织医护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练好基本功;加强药品管理,抢救药品应放在固定位臵,便于应用。

  四、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会同有关人员马上查清经过、保存有关的物证、病案。当事人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如实形成书面材料。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五、

门诊规章制度8

  一、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负责做好本辖区儿童体格检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评价、新生儿访视、免疫规划、高危儿/体弱儿筛选、管理及转诊、喂养与营养指导、健康教育与健康指导工作。

  二、承担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三、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防治小儿常见疾病等科

  普知识和适宜技术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儿童保健意识。

  四、做好本辖区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五、定期到基层保健网络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门诊规章制度9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门诊规章制度10

  一、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

  二、在医疗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量。

  三、医疗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原则,配备黑、黄、红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红色袋,装可以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他特殊废弃物。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每日及时处理清空。

  四、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要先进行毁型处理,再消毒,最后集中焚烧或及时深埋。

  五、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及感染病人排出的体液、浓液等,要先加1/5量的漂白粉,搅匀后加盖放置4小时,再倒入厕所。

  六、完整保存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记录,并定期向辖区乡镇卫生院上报处理报表。

  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变卖医疗废物。

门诊规章制度11

  一、专家门诊准入制度:

  1、专家门诊必须由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承担。

  2、专家门诊需由个人申请、科主任审核、门诊办核准后,方可承担。

  3、专家门诊出诊期间应严格遵守《门诊工作制度》、《门诊医师岗位职责》、《门诊会诊制度》、《专家门诊停复诊制度》等与门诊诊疗有关的规定,按照医疗常规认真诊查每一个患者,避免误诊、漏诊;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二、专家门诊停复诊管理制度:

  1、专家门诊排班一般不得随意变动或停诊,出诊专家应安排好出诊当天的其他工作,包括查房、会议、教学、科研等,不得因其他事项影响按时出诊。

  2、如有特殊情况(如上级行政部门、医院临时的指令性任务,其他突发性事件)不能准时出诊,必须提前24小时向科主任提出,科主任应积极调度人员,安排其他相同专业、相同或更高职称的专家替诊,并及时通知门诊部更改排班信息,预约服务人员负责联系已预约的患者更改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3、以下情况可暂停专家门诊资格三个月:半年内发生因服务态度被患者投诉3次以上;专家门诊无故停诊3次以上;违反门诊工作制度及诊疗常规发生医疗纠纷;受医院或上级行政部门行政处分。

  4、因违反医院规定被医院领导班子暂停专家门诊资格的医生,在暂停资格期满后,当事人需提出恢复资格申请,由医院领导班子讨论后批准,由门诊办公室办理开通手续。因其他各种原因(如出差、进修等)较长时间停诊者,复诊时需提前一周通知门诊部予以确认,门诊部及时更改专家出诊信息、开放预约。

  三、专家门诊退出制度:

  根据医疗服务的`需求,结合专家的出诊情况、患者投诉等对专家进行综合测评。出现下列情况者,可退出专家门诊:

  1、暂停专家门诊资格三个月后,恢复专家门诊资格,仍出现类似情况,经医院领导班子讨论,予退出专家门诊。

  2、半年内专家门诊每日号次少于5号,且有同科室其他专家门诊,经本人申请,门诊办审核后可退出专家门诊。

  3、具有专家门诊资格的我院执业医师在退休、调离或聘任期结束后,专家门诊的资格自动终止。

  四、专家门诊日常管理制度:

  1、专家门诊医生接受门诊办公室和本科室的双重管理,由门诊办与各科主任协商确定专家门诊时间,由门诊办公室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每个专家的门诊时间应保持相对固定,方便患者就医,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诊,按照《专家门诊停复诊管理制度》办理。

  2、出诊专家要合理安排好病房查房、教学、科研等工作,按排班时间准时出诊,不得途离岗。

  3、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用药合理,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

  4、门诊部在门诊大厅公布专家介绍及专家门诊时间表,以便患者选择专家。

  5、我院实行多种形式(电话、现场)的分时段预约挂号服务,并逐渐增加预约挂号号数。

  6、为保证专家门诊医疗质量,对专家门诊应诊人数实行限号控制,一般半个工作日限号40人。

  7、门诊办公室加强专家出诊管理,定期通报和公布迟诊现象严重、随意停诊、离诊的医生并按相应规定予以奖罚。

门诊规章制度12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四、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五、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按月上报质管部,纳入临床科室质量考核;因临床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住院病人冷处保存药品必须退药的(限3日内),护士长必须写明情况并签字以保证药品贮存质量,药房方办理退药;

  3、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门诊规章制度13

  1、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消毒技术规范》,室内布局合理、整洁。

  2、手术室内除必需用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各种器械专人保管,定期消毒。

  3、手术室应备有氧气,抢救药品齐全,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组,不得外借。

  4、受术者排尿后进入手术室查对姓名、术前三部(末次月经、末次分娩、末次手术),三查(子宫、附件、化验单),术后三查(绒毛及胚囊、出血量、受术者情况)。

  5、每日清扫室内,空气消毒。每月对手术室空气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监测并记录。

  6、术后记录登记表册填写完整、准确、专人保管。

  7、手术后留观一小时,告诉注意事项、进行避孕指导。

门诊规章制度14

  性病门诊工作制度

  1、遵守医疗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文明行医。

  2、接诊患者要仔细询问发病经过,了解临床症状和体征,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注意为患者保密。

  3、认真填写门诊病历,按规范要求注意内容完整性,提高首诊符合率和及时率。

  4、采集标本操作应规范化,使用正规的检查方法和药剂。

  5、男医生给女病人检查和取材时,必须有女医护人员在场。

  6、采用卫生部推荐的规范化治疗方案,科学合理用药,减少病人负担。

  7、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和联系卡。

  8、保持诊室清洁,改善就诊条件,创造轻松良好的就诊环境。

  性病门诊消毒制度

  1、所有诊查应在诊疗室进行,诊疗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应按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每天应定时用紫外线灯消毒房间,并做好记录。

  2、诊疗室内不得吸烟、喝水及吃东西,在给病人做检查时应戴上一次性乳胶手套和口罩,工作完后及时洗手。防止污染和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

  3、工作前、后:工作台要用适宜的消毒液(1%漂白粉或H2O2,或按特殊要求)消毒和擦干净。

  4、在作可疑感染标本实验时一定要穿工作服、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带了手套后不要去接触其它物品,不要在实验室内喝水、进食或抽烟。

  5、诊疗用品用完后要放入1%含氯消毒液杀菌,仪器如不能用1%含氯消毒液,要改用70%酒精消毒。

  6、为防止污染物危害他人或自己,不要用可能污染的戴手套的手开启和触摸门把手等办公用品,如已触摸,要立即消毒。

  性病门诊污物处理制度

  1、严格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开展消毒工作。

  2、凡对性病患者进行处置所用的一次性物品均视为感染性垃圾.

  3、用过的一次性帽子、口罩、床单、臀垫等感染性用品按医疗垃圾放入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由专人收集焚烧处理。

  4、用过的一次性器具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毁形后放入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按医疗垃圾由专人收集,统一处理。

  5、采血注射器、患者检查使用的载玻片应置入锐器盒内,由专人收集,统一处理。

  6、使用后的棉签、棉拭子等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放置黄色防渗漏的医疗垃圾袋内由专人收集,统一处理。

  性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9号),加强性病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特制定性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性病是以性接触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包括以下几类:

  1、《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梅毒和淋病;

  2、卫生部根据疾病危害程度、流行情况等因素,确定需要管理的其他性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二、性病疫情收集与报告

  性病病例信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以下简称传染病报告卡)来收集,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执行职务的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首次诊断艾滋病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梅毒、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的病例、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后,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同时登记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上,并在门诊日志备注栏注明“已报卡”。

  三、性病疫情报告规则

  性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询问就诊者本次发病到本机构是初诊还是复诊,如已确知该病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本次病程内多次接诊同一病例(不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诊断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则可不再进行报告。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仅报告初发病例,不报告复发病例。当同一病人同时患有多种性病时,每一种性病都需填写一张报告卡。

  四、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

  病例分类:根据卫生部部颁性病诊断行业标准选择相应的类别,在相应的类别前划“√”。

  1、艾滋病、淋病、梅毒、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不选择“临床诊断病例”。

  2、艾滋病只选择疑似病例和病原携带者;

  3、淋病、梅毒仅选择“疑似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对于经实验室确诊的梅毒和淋病病例,无论有无症状,均选择“实验室确诊病例”。

  4、对于经实验室确诊的有症状的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病例,选择“实验室确诊病例”,对于无症状病例,选择“病原携带者”。

  5、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按诊断标准选择“临床诊断病例”或“实验室确诊病例”。

  疾病名称:梅毒应在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形选项前的“□”中打“√”。对于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病例,应在“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栏目中填写疾病名称;

  发病日期:填写患者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

  诊断日期:初次报告时,填写初诊的日期。订正报告时,如由疑似病例订正为确诊病例、一种传染病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传染病的一个病种订正为另一个病种,填写确诊的日期;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仍填写初诊的日期。诊断日期不得早于发病日期。

  五、未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泄露性病患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性病疫情漏报调查制度

  1、科室人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2、门诊医生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发现首次诊断的性病(艾滋病、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认真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填写《相关信息附卡》,并详细登记、记录。

  3、严格执行性病报告制度,必须在24小时内将相关“传染病报告卡”报告至性病疫情管理科室,进行网上直报。

  4、科室设立性病登记簿,由专人保管,门诊医生认真做好登记薄各项内容的填写工作,不得漏报、迟报。

  5、门诊日志、性病登记簿及化验室登记记录必须相符,不得漏填。

  6、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对门诊工作日志和性病报告卡的填写质量进行检查,保证各项目填写真实、完整、准确,若发现报告卡有漏项应及时核实弥补,并负责收集当日性病报告卡,进行网上直报。每月进行一次性病门诊量、性病病例的统计工作。

  7、发现漏报现象将按照医院规定与科室医疗质量考核挂钩。

  8、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性病防治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

  门诊日志填写、登记、保管制度

  1、临床医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不得漏登、漏报。

  2、临床医生认真填写性病门诊日志,做到字迹清楚,填写内容准确。

  3、临床医生认真准确填写好患者的.性病名称,使用规范化疾病名称。

  4、临床医生认真准确做好初诊、复诊门诊日志的登记记录。

  5、临床医生必须履行性病患者的隐私权,做好保密工作。

  6、临床医生认真做好性病门诊日志的保管工作,性病门诊日志必须放在有锁的文件柜中。

  7、临床医生要收性病门诊日志至少保存三年。

  性病患者隐私保密制度

  1、医务人员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依法保护患者的稳私权和保密权。

  2、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人,恪守医德,科学正规,服务热情,实施保密医疗,尊重病人隐私。要为患者提供保护隐私权的必要环境和条件,注意在对患者询问、检查、治疗、护理等过程中做到全程为患者的隐私保密。

  3、本院(性病)病志,一律禁止无关人员翻阅,一律不外借。对性病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性病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4、对性病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性病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性病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性病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5、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6、不论是书面形式还是电子形式的这类信息都应当妥善管理,保护病人的隐私和信息的保密性,避免病人遭受歧视。

  7、凡涉及性病诊疗的医务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性病患者隐私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性病患者隐私内容。

  8、发生失密、泄密和信息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性病疫情漏报调查制度

  1、科室人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2、门诊医生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发现首次诊断的性病,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填写《相关信息附卡》,并详细登记、记录。

  3、严格执行性病报告制度,必须在24小时内将相关“传染病报告卡”报告至性病疫情管理科室,进行网上直报。

  4、科室设立性病登记簿,由专人保管,门诊医生认真做好登记薄各项内容的填写工作,不得漏报、迟报。

  5、门诊日志、性病登记簿及化验室登记记录必须相符,不得漏填。

  6、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对门诊工作日志和性病报告卡的填写质量进行检查,保证各项目填写真实、完整、准确,若发现报告卡有漏项应及时核实弥补,并负责收集当日性病报告卡,进行网上直报。

  7、发现漏报现象将按照医院规定与科室医疗质量考核挂钩。

  8、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性病防治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

  疫情报告自查制度

  1、疫情管理科室定期组织对各科室(包括检验科)的性病疫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撰写自查报告。

  2、疫情报告自查内容分为疫情报告质量(漏报、错报、重报、误报等)和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奖罚兑现等情况)等。自查方法为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实验室检验记录,将传染病报告卡与这些记录进行比对。

  3、自查发现的情况作为疫情报告质量考核和奖罚依据。各相关科室应配合疫情管理科室的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4、对自查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补报,包括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

  5、对自查发现的报告错误,应及时订正,包括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订正。

  6、对自查发现的诊断变更或病例分类变更,如原报告为疑似病例,经自查后发现为确诊病例,也应及时订正,包括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订正。

  7、对自查发现的重报病例,应及时在网络上删除该病例,同时在该传染病报告卡上注明。

  8、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门诊日志记录有该病例,且已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但传染病疫情登记簿上未登记,需要进行补登。

  上岗培训、复训与考核制度

  1、对新上岗的临床医生必须参加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经培训合格的医生上岗后,每2-3年要进行复训。

  3、上岗培训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4、上岗培训或复训考核不合格的医生,必须加强学习,直至培训合格;否则,不得上岗。

  5、由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和防治领导小组组织上岗培训和复训,由本单位医务科或预防保健科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对象和考核要求,并组织实施。

  6、医疗机构应建立培训档案,由本单位医务科或预防保健科,联合本单位继续教育委员会(或相应科室)具体落实。上岗培训与复训的考核成绩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和在职、在岗培训管理。上岗培训和复训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执业注册等管理制度相结合,并作为科室年度工作绩效和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门诊规章制度15

  1、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无菌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注射必须一人一针一管或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

  5、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并事先询问有无过敏史,对病员热情、体贴。

  6、凡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30分钟以后方可离开门诊。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

  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9、每做完一项处理,要及时清理,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放入0.2%过氧乙酸中浸泡30分钟后回收统一处理。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治疗室清洁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

  10、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必须及时处理。联合用药应当注意配伍禁忌。

  11、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无菌钳浸泡于器械消毒液中,浸泡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

  12、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分钟。

  13、器械物品分类放置在固定位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损耗统计,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每月清点一次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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