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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4-06-29 15: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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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规章制度1

  一、幼儿体检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射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以及阴道毒菌、滴虫检查等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在园幼儿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须立即离岗治疗。待痊愈后,持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教职工体检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来园工作前要进行全面体检,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方可就职。

  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证明方可恢复工作。对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体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幼儿园规章制度2

  第一条、为了合理规划和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园现有建设用地和规划预留建设用地。

  第三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根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

  第四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设置规模,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根据所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

  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生均用地定额执行。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红线,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其选址定点和设计方案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等有关部门会审确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按照规划需要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文件中明确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和权利归属。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分期进行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交付使用。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本规定修改前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的产权归属,适用当时的规定。

  第八条、严格控制拆迁或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舍或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校舍的,拆迁人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优先就地、就近安置,并按原面积和用途归还产权,互不计价;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学校场地的,应当就近按原面积补还。

  第九条、禁止将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条、因市政建设等确需临时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禁止在批准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教育建设需要时,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补偿。

  第十一条、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未经市政府批准,擅自批准调整中学、小学、幼儿园规划预留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无效,调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责令退回。

  第十三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擅自占用、改变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投资额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罚款。

  第十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权,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规章制度3

  1、严格执行厨房卫生和本园厨房卫生消毒制度,严格执行炊具、餐具清洗消毒工作。

  2、钻研烹调技术,依据幼儿年龄特点,制作养分丰富、可口多样饮食,保证幼儿摄取足够的养分和热量。

  3、严格执行卫生标准,保证饮食质量,在烹调过程中防止污染,严防幼儿食物中毒。

  4、严格遵守开饭时间,做好饭菜、汤点等食品的.保管工作。

  5、帮助管理员保管好食物、蔬菜,留意节省、卫生;安全使用餐具、炊具。

  6、主动了解家长、老师、幼儿对伙食的看法,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伙食质量。

  7、坚持勤俭节省的方针,节省使用煤、水、电及各种物品。

幼儿园规章制度4

  1、认真学习教学纲、新课程标准及有关教学的指导材料,认真钻研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2、认真备课,努力做到四备:备教材、备学生、备纲及新课标、备时政。

  3、教学中,态度要诚恳,过程要严密,内容要科学,方法要生动,要求要严格,效果要明显,讲理论要深入浅出,作结论要正确清楚。

  4、教学中要处理好师生关系,既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又不失去教师应有的主导地位。

  5、教师要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动手、动脑,逐步做到教具自制与购买互补,提高使用教具的水平;认真学习计算机操作,不断增强使用现代教学手段的能力。

  6、认真布置、批改作业,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注意严格要求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相结合,不断丰富学生基础知识,努力提高学生的觉悟和理论水平。

  7、认真组织好月考,注意及时馈,针对不同层次学生分类辅导,使每位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都有所提高;要做好平时采分记录,积极推行文科综合评价制度。

  8、组织好学科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积极地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提高自学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活动中要引导学生动口、动手、动脑,并做好记录。

  9、认真组织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好名次;指导学生写好小论文。

  10、积极参加教研组活动,踊跃参加相互听课和集体备课活动,创造条件与其他学校同行切磋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按时、按量、按质地完成提交与教学有关的.计划、报表、论文和总结。

  11、努力学习思想理论,有计划地学习教育学、心理学、逻辑学,拓宽自身知识面,加强业务进修,在教改试验中,不断更新知识,以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幼儿园规章制度5

  一、制度目标

  1、为全面提高我园的保教质量,加强师德师风的教育规范管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2、力求如实全面地反映教职工作实绩大小,工作任务多少。工作态度好坏业务水平高低。

  3、以教职工的岗位职质为依据,按劳动分配为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教职工素质及保教质量的提高。高。为此制订本园奖惩制。

  二、奖励制度:

  教师除基本工资外,另有每月如下奖项:

  1、全勤奖50元(全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

  2、安全奖50元(全月无擦伤、碰伤、烫伤、抓伤、咬伤、摔伤等轻微伤、大小事发生。)

  3、卫生奖30元(

  4、幼儿知识考核奖30元(幼儿掌握知识达到程度90%以上)

  5、幼儿人数奖(按园内规定的人数: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0人,学前班30人。)每班多一人发给班上老师每月5元,没在班上的老师没有超生费。

  6、厨房人员(每超20人加每月工资10元。)工作出色者除工作外每学期末奖励100元至150元。包括:不浪费水、电、煤气、米等日常资源,不做公物私用行为,做好每日、每周、每月所分配的工作。

  7、节日活动组织奖一次80元到200元(能安排:节目的策划、活动的方案、节目的过程、与节目的.结尾。到节目成功演出。)

  8、工作纪律奖20元。

  9、教师工作年量奖(在本园工作人员每增加一年,基本工资除外。每月增加50元。)

  10、如教师违反纪律,教学质量不达标,卫生不过关,从以上奖金扣除如果奖金不够,再从基本工资扣。

  三、惩罚制度

  1、迟到或早退五分钟以上十分钟以下,扣10元。

  2、请假。事假:一天扣40元,半天扣20元,病假:一天扣30元,半天扣15元。请一个小时内扣5元,不分原因。

  3、旷工:旷工一天80元,三天以上自动离职并扣除保证金。

  4、全学期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天。

  5、任教过程未教完本学期的老师不能领取本学期全勤奖和保证金。

  四、安全惩罚制度

  1、幼儿每轻伤一次,本班老师扣5元。(不分原因)若引起闹事、严重不良影响,扣30元。严重至出诊,后果自负医药费。

  2、发生意外事故(骨折,缝针)本班老师扣50元幼儿医疗费各负一半。

  3、隐瞒事故者、经考察核实,扣50元,无需任何理由。

  五、卫生及其他

  1、不服从分配,计较个人得失,拒绝做分外事,扣20元。背后乱说有影响本幼儿园名誉,议论是非者扣20元每次。

  2、严禁体罚,打骂,侮辱幼儿或变相体罚,违者每次扣20元/次。

  3、生活护理不当:湿裤子,湿衣服回家,一次扣20元

  4、回家前,幼儿穿反鞋,未梳头发,手脏、脸脏、衣帽不整齐本班老师每次扣20元。

  5、没按时排队整齐做操,每次扣5元。

  6、幼儿上、下、楼梯,上厕所、洗手、喝水,没有排队,次序零乱不齐,本班老师扣5元/次。

  7、不正确指导幼儿饮食卫生习惯,不督促幼儿吃饭,吃饭时桌面脏,地面脏掉饭粒、剩饭菜等。餐前、餐后不擦桌子,5元/次。

  8、各班教室、各寝室,要时常保持卫生清洁,不留纸屑或其他异物等。(含上课期间,卫生不干净,留死角。差一处5元/次。

  9、每日打扫卫生必须把本班教室、地板、课桌、椅、柜、水杯架、玩具架、保温瓶、墙、窗、认真清洗、消毒一遍(用水量至少3桶水以上须加消毒粉或2分之一袋)若马虎留死角,一处扣10元/次,每周卫生:必须把教室和寝室的墙、窗、柜、床、门、垃圾桶、垃圾铲、风扇、认真清洗、消毒一遍(用水量至少3桶水以上须加消毒粉或二分之一袋)。

  10、上课时间,接、打电话、聊天、串班、做私活、公物私用者,扣10元/次。

  11、午睡时,不督促、不提醒、检查、帮助儿童脱衣服,幼儿尿床不及时处理,不勤巡视,发现一次,扣10元/次。

  12、午睡时间,本班级有4名以上未入睡或哭闹,值班教师扣5元/次。

  13、午睡前须先上厕所脱鞋入寝室、鞋袜摆放整齐否则扣5元/次。

  六、师德师风制度

  1、教师着装不能奇装异服,不露肚脐装,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早操期间穿高跟鞋。不符合者扣5元/次。

  2、授课期间必须讲普通话、违者扣5元/次。

  3、在教室夹二郎腿坐桌子扣5元/次。

  4、吃幼儿零食、言谈不文明、乱取幼儿外号。扣10元/次。

  5、幼儿当天未到:教师中午前未电话询问家长扣10元/次。

  6、接送幼儿应站门口礼貌、微笑对待每位家长,违者扣10元/次。

  7、授课或活动期间不准恐吓、大声训斥或威胁幼儿,来完成学习,或其他任务。违者10元/次。

  8、人离开教室或寝室,未关水、电器(电脑、空调、灯、风扇、)窗门。扣20元/次。

  9、没有备课,未按时完成教学内容,扣10元/月。幼儿知识考核不达标20元/月。

幼儿园规章制度6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需经充分再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气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准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根据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行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洁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洁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准时清除垃圾。

幼儿园规章制度7

  为了避开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损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大事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治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毁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选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制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制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给工作。

  (六)把好食品选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特地贮存,制止与其它物品特殊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制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准时送交卫生治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标准,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治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掌握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全部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退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制止吸烟。

  (四)必需对全部的员工进展消防学问的培训,定期组织对全部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制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损害预防措施

  (一)全部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需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治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开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损害,应马上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幼儿园规章制度8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自身要提高安全意识,每时每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早晨入园到晚上离园)保证幼儿都在自己的视线里,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时时提醒幼儿不推人、踢人、咬人、抓人、乱跑、上桌椅等)。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户外游戏),确保幼儿不携带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由班级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教师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大型玩具没有老师看护,禁止幼儿玩耍。

  5、户外活动时,班级老师必须站着照顾幼儿的`安全。让每个孩子都要在你的视线里。(户外活动结束后一定点清幼儿人数、例:像小班丢了一天晚上接时才发现)。

  5、教育幼儿不把纸、扣子、小橡皮等危险物品塞到鼻子、耳朵、嘴里。

  6、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所以说最关键的幼儿上下楼梯,告诉幼儿要靠右侧走,手扶着栏杆或墙跟着老师慢慢走,必须有一位老师带队,一位老师收尾。从室内到户外或从户外到室内,也必须将全体幼儿照顾在视线范围内。一定要注意安全。

  7、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

  时要避开幼儿。固定的地方,并远离幼儿,防止幼儿碰到烫伤,喝水、开饭时要有一定的安全程序。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班级物品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板凳桌子衣帽柜)。

  10、严把幼儿离园关。

  幼儿离园时要交给家长,不能让陌生人接走幼儿,如果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未成年人一律不得接幼儿。

幼儿园规章制度9

  一、执行《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二、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负责本班的全面保教工作。

  三、认真执行一日早教中心托班费用多少生活常规,严格按照常规要求,培养幼儿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做到动静交替,使幼儿保持良好的情绪。

  四、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性差异,制定教育目标、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及每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做好实验观察记录,在教育教学上有所创新,每年写出一至两篇论文或经验总结。

  六、积极钻研业务,根据《规程》及《纲要》的.要求,结合需要积极创编早教中心托班费用多少教材,制作教具,充实教学内容。

  七、掌握幼儿发展目标,每周对幼儿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地观察、记录、分析,使每个幼儿在不同程度和水平上有所提高。

  八、坚持写好教养日记,保证质量。

  九、按季节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定期布置、装饰活动室环境,不断充实区域活动材料,管理好幼儿用具、玩具、图书,配合保育员做好幼儿保健和卫生清洁工作。

  十、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技能技巧训练与比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十一、注意幼早教中心托班费用多少儿活动中的安全,加强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十二、做好家长联系工作,主动做好家访,与家长配合共同教育好儿童。

幼儿园规章制度10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幼儿园规章制度11

  1、 为确保全园师生的安全,营养员要严格最手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杜绝违章现象发生。如发生不安全的因素,要立即排除或报告总务室与有关抢修部门联系。

  2、 营养员早上上班时,先要打开灶具间开窗通风,然后打开排风扇,确定无液化气泄漏时,再可点火与开灶。

  3、 教育营养员按操作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液化气设施,并做好液化气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同时完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灭火器),做到有备无患。

  4、 在灶间操作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时,首先应沉着冷静,关闭液化气表开关。切断电源,禁止一切明火进入火场,包括抽烟、点火、开灯或启闭其他电器设备。

  5、 液化气供应中断时,硬及时关闭灶具,与液化气总阀。

  6、 液化气燃烧产生黄色火焰,锅底积碳(发黑)等不正常,应及时请天然气公司检修。

  7、 营养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电灯、液化气总开关阀,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8、 对新进,首先要进行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幼儿园规章制度12

  为了更好的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不断的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在教育教学中起到省级示范性园所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循《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本着面向全体幼儿,全面提高幼儿素质为目的,采用科学的课程模式,开展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

  二、明确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研究目标,-即幼儿发展水平目标(包括幼儿在健康领域、科学领域、语言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的发展),研究目的在于怎样促使每一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三、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利用观察、游戏、集体教育活动(或分组活动、区域活动)劳动、体育活动,日常生活、娱乐等手段,进行综合性整体优化教学,并积极发挥教育手段的教互作用。

  四、明确培养目标,严格遵循教育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安排及活动教案等,认真填写与教育有关的其他资料。

  五、强调规范的'教育教学环节

  1、在填好计划的基础上,认真写好每一篇教学活动方案,使执行规程落到实处,教案达标率达100%。

  2、努力为幼儿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尽可能多的提供学习材料与机会,没有教具和材料不能组织教育活动。

  3、认真整理教育笔记,个案记录及填写保教工作中的其他表格,教师每人每周写1篇教育笔记,个案观察记录,每周为每位幼儿写成长档案。

  4、强调幼儿出勤率,以保证幼儿在园活动时间。

  六、每学期需撰写1-2篇有价值的教学论文或心得体会等,每学期末对自己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进行全面的书面总结,由幼儿园存档。

幼儿园规章制度13

  1.完成时间。

  1)计划应包括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制订学期计划应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本年龄段幼儿的一般发展水平,本班幼儿实际及与家庭社会的配合,重点提出本学期发展目标。

  2)月计划的制订应注意在总结上月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幼儿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本月工作目标。月目标与学期目标之间要体现层次分解性:本月目标与上月目标之间应体现渐进发展性。围绕月目标选择的教育内容应体现整体性,并注意一月容量的适应性,并制订与之相应的措施。如,环境创设(活动区角、墙饰)、家园互动、日常生活、德育。

  3)周计划的制订应突出安排,一周安排要注意教材量,教师发起的活动与幼儿自发活动的`互相协调。日计划制订应由重视集体教学设计转变为一日活动的整体设计,即日计划制订应指向一日中的全部活动。但具体的教育活动设计可根据各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有说有略,讲究实用,一日活动安排应注意动静交替。

  4)具体的活动目标要涉及认知、行为和情感领域,要做到确切、具体、集中,按照活动目标,恰当选编和组织内容,并根据课程类别、教材内容和幼儿实际,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调动幼儿的学习积极性,启发幼儿的思维,培养幼儿的能力,并充分利用电教设备,提高活动效益。

  2.各类计划制订时间:

  1)开学两周前制订好幼儿园学期教研计划、园科研计划、教研组计划、班务计划、学期教学计划(学期发展目标、主题活动安排)等。

  2)超一月制订下月主题活动计划,并在前一次主题活动实施分析的基础上制订,注意预成或生成的有机结合。

  3)超周制订一日保教计划,创造性游戏计划应前一次游戏分析的基础上制订。

  4)其他各类活动的组织都应做到有目的、有计划。

  3.记录要求

  1)认真进行“一日保教工作情况记载”:一日保教活动分析;园教研活动、教研组活动、班级活动等记录。

  2)对以上记录,园领导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指导,期末上交评估归档。

  4.各类总结要求在完成各类计划后应及时撰写总结,总结要有理有据,具体阐述经验和体会,实实在在分析工作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使今后工作更上一层楼。

幼儿园规章制度14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园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组向领导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幼儿园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园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幼儿园。

  6、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幼儿园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园、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园建办。

  9、幼儿园要经常检查园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儿园规章制度15

  一、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全园各个区域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育员负责本班清洁责任区每天两小扫;教师参加周五的一大扫;清洁员负责环境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各部门人员负责本室的.清洁卫生。

  二、保持环境卫生。室内地面、桌面、柜架、洗手池、便池等每天擦洗;椅子、睡床、枕巾、门窗、吊扇、灯管墙面灰尘每周清扫擦洗一次;幼儿园教玩具每周洗晒消毒一次、床上用品、窗帘每月清洗一次。

  三、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每天早上开窗通风。冬天幼儿午睡前关闭睡房窗户、入睡后将窗户轮流打开1~2扇使空气流通。每天室内紫外线消毒一次、厕所保持清洁、通风、无污迹、无臭味。

  四、保持环境整齐清爽。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不乱堆放。教玩具用后摆放整齐、有规则;床单、被子每日午睡后整理;生活用具柜每周整理一次。

  五、幼儿教玩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清洗、消毒。

  个人卫生制度

  一、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每天洗刷、消毒。日常生活用品固定使用、做好消毒工作。

  二、幼儿饭前便后活动后用流动水、肥皂洗手;餐后擦嘴;保持手脸清洁卫生。

  三、餐后漱口、午睡后为幼儿梳理头发。每周为幼儿剪指甲一次、半月剪脚趾甲一次。

  夏季午睡前组织幼儿洗脚。

  四、保持幼儿园衣着干净整齐。不穿湿衣湿裤、不反穿衣、裤、鞋袜和吊带裤。被褥勤

  晒、床单每月清洗一次。

  五、培养幼儿坐、立、行用眼、进餐、睡眠等良好习惯。白痴室内采光充足、用笔注意

  “三个一”。每月调换一次座位、看电视高度要适中、距离3米以上、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保护幼儿视力。

  饮食卫生制度

  一、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二、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菜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

  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

  三、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

  染疾病的发生。

  四、水果要洗净、削皮或消毒后再吃。

  五、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消毒。

  六、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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