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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诊所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诊所规章制度1
一、诊所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二、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四、医疗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胸卡。
五、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需及时转诊。
六、疾病诊断书需经医师亲自诊察方可出具。
七、依法加强药品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
八、讲医德、讲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二、诊疗室制度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三、隔离消毒制度
一、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清洁,治疗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治疗时应严格消毒,诊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三、无菌容器、器械盘、敷料缸每周消毒一次。持物镊每周消毒两次,并更换消毒液。无菌器械按期更换。体温表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四、本诊所不收治传染病者,如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建议转大医院救治。
四、会计工作制度
一、本诊所委托专业会计公司进行财务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财经纪律。
二、积极合理的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掌握各项费用的收支标准。防止漏收、少收、多收。临时性开支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及时做好日、月、季报和年度的财务收支计划。按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各项会计报表和年报表。报表及时、准确、完整、数字真实可靠,帐目相符。
四、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清楚。凡对外采购等一切会计事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主管人签字方可报销。一切报销要手续健全。
五、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按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使用同一会计科目。根据会计凭证记账,日清月结,账帐相符。
六、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妥善保管空白数据及有价票证,防止差错。
七、下班后必须将现金、银行支票、公章等锁入保险柜注意安全。
五、医疗收费制度
一、收费处直接经手现金,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要廉洁奉公。
二、收费处禁止喧哗说笑,收费时精神集中,唱收唱付。根据收费规律合理的安排班次,尽量缩短时间方便病人。
三、收费人员每日结算一次。经复核无误后,填写“收费汇总交换表”向行政主管交款。
四、收费人员必须按财务规定领取、使用数据,书写收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签全名。收据存根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五、收费人员的`定额周转金要保持足数,不得挪用。对交费人的询问要耐心解答,态度和蔼,不得与交费人争吵。
六、收费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注意关窗锁门,做好安全工作。
六、诊所工作人员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
二、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坚持杜绝一切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四、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安静、整洁、舒适、安全、有秩序。
五、工作时要衣帽整齐、不吸烟、闲谈、嬉闹。
六、尊重就诊人员对就诊人员不得讥笑,不允许与病员争吵或发生粗暴行为。
七、诊所主任职责
一、全面领导诊所的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领导制定诊所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用现代化手段科学管理诊所。
二、定期检查诊所就诊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三、组织诊所员工,参加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教育员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周到热情为就诊人员服务。
四、督促检查个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各级人员职责及诊所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因事外出或缺勤时,指定一位副主任代替主任职务。
八、诊所业务副主任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分管诊所的医疗护理或行政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情况,定期分析医疗质控情况,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诊所统计病案工作,完成医学统计分析电脑管理。
九、诊所护士职责
一、在诊所主任的领导下,按门诊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二、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照医嘱进行处置。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四、负责诊室的整洁,做好隔离消毒工作。维持就诊秩序。做好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五、做好保管药品器材和其他物品工作按照分工负责领取。
六、加强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十、挂号员职责
1、在诊所主任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2、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
3、按规定填写初诊病人首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
4、挂号员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初诊病例,挂号收据等,
5、挂号员每天必须按规定时间向会计室交挂号金额一次,连同挂号票证一并上交。换回挂号收据备次日用。
十一、出纳职责
1、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的一切收付事宜,随时记账。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和存款金额。每日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2、负责审查一切报销凭证是否合理合法,内容是否完整,字迹是否清楚,经手人、验收人、财务主管人员签字是否齐全。
3、负责对诊所收费存根的复核、抽查工作。按照银行结算制度和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办理银行结算业务。严格保管银行支票,每日核对库存。按照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超过的部分及时送入银行。
4、每日下班后将库存现金,银行支票及一切重要物品锁入保险柜,注意安全,严防差错事故。钥匙随身携带,不得乱放及丢失。
十二、收费员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诊所病人的收费。
2、思想集中,唱收唱付。对消费人的询问耐心解答,态度和蔼,钱要当面点清,杜绝纠纷。
3、按财务规定领取、使用收据,收据内容必须书写清楚,内容完整,签名全。妥善保管收据存根,以备用查。
4、收费前要仔细核对各项收费,防止差错。
5、发现长短款时不得以长补短,应及时回忆情况,分析原因,设法追回或退还交费人,并应做好登记。必备存查和按规定处理。
6、每日按规定时间填写收款汇总表,将款交行政主管。
7、廉洁奉公,不得挪用公款,每日妥善保存账后款。
诊所规章制度2
(一)设置条件
1、选址:
(1)有固定经营场所,场所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开放式污染源25米以上,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整洁。
(2)经营场所使用集中式给水,水源充足。
(3)具体路段:
要求应在以下所述市区路线构成范围以外(包含所述路段的临路、街铺面)设置新的个体诊所(室):
(4)经营场所距离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米;距离乡镇卫生机构≥200米,距离社区卫生服务站点≥100米。
(5)在“城中村”或住宅小区内设置新的个体诊所(室),需取得村民委员会或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2、建筑面积
(1)设置一个诊疗科目,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2)每增加一个诊疗科目,面积相应增加不少于20平方米。
3、资金(人民币)
(1)设置一个科目,投资总额≥5万元(除房屋外),注册资金≥2万元。
(2)设置两个科目,投资总额≥10万元(除房屋外),注册资金≥5万元。
4、执业人员
(1)法定代表人:申请开设个体诊所(室)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柳州市常住户口,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医学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能适应拟开设的诊疗科目需要非在职的.执业医师。
(2)其他执业人员:受聘于个体诊所(室)的人员,应持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医学学历,《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书》),二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证明、离退休证明或离职证明、待业证明。
(二)诊所(室)的建筑与布局规定
1、布局:诊所(室)的内部功能分区应按从污染区→半清洁区→清洁区的流程进行布局,避免发生诊所(室)内交叉感染。根据所设诊疗科目至少设置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室,各室必须独立并张贴有标志牌。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每室使用面积至少不小于8平方米,消毒室至少不小于4平方米,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6米。
中医诊所和医疗美容诊所根据实际执业情况分别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美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来执行。
2、建筑材料和设备
(1)诊所(室)内各医疗用房之间应使用砖墙或铝合金玻璃分隔到顶。诊所(室)内所有砖墙内墙面贴1.5米高的浅色瓷砖,地面铺设防滑耐磨地砖,天面涂覆防霉涂料,以便于清洗和消毒。室内安装良好的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排气扇和电扇)及空气消毒设施(如紫外线灯)。
(2)开设口腔科的诊所,应设有一间牙模制作间。① 必须是独立的房间,面积≥8平方米。要求用砖墙或铝合金玻璃分隔到顶;内安装两个洗手消毒池(砖砌水池可见面贴瓷砖),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要求悬挂于室中央,距离地面2米)和排气扇。(3)设有手术室的诊所(如医疗美容外科诊所),手术室应该分设医务人员入口和病人入口,并按照换鞋→更衣→洗手消毒→准备→手术的流程进行设计。(4)开设有静脉用药的诊所,还应配备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3、诊疗设备
(1)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2)专科诊所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设置。
4、消毒隔离
(1)设置有消毒供应室,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有专门的清洗诊疗用具及诊疗床上用品的消毒供应室,内设洗消池两个,配有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消毒剂等设施。口腔诊所还必需配备有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
(2)执业人员要掌握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并经现场抽查考核合格。
(三)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规章制度:制定与开设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医疗规章制度、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装订成册,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
2、执业人员符合《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工作时注意个人卫生,穿着工作服,戴口罩,佩戴标明执业人员姓名、医学专业职称(或职务)、执业科目、诊所名称的工作牌。
诊所规章制度3
(1)有固定经营场所,场所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开放式污染源25米以上,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整洁。
(2)经营场所使用集中式给水,水源充足。
(3)具体路段:要求应在以下所述市区路线构成范围以外(包含所述路段的临路、街铺面)设置新的个体诊所(室);
(4)经营场所距离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米;距离乡镇卫生机构≥200米,距离社区卫生服务站点≥100米。
(5)在“城中村”或住宅小区内设置新的个体诊所(室),需取得村民委员会或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6)设置一个诊疗科目,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7)每增加一个诊疗科目,面积相应增加不少于20平方米。
(8)设置一个科目,投资总额≥5万元(除房屋外),注册资金≥2万元。
(9)设置两个科目,投资总额≥10万元(除房屋外),注册资金≥5万元。
(10)法定代表人:申请开设个体诊所(室)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柳州市常住户口,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医学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能适应拟开设的诊疗科目需要非在职的执业医师。
(11)其他执业人员:受聘于个体诊所(室)的人员,应持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医学学历,《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书》),二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证明、离退休证明或离职证明、待业证明。
(12)诊所(室)的内部功能分区应按从污染区→半清洁区→清洁区的流程进行布局,避免发生诊所(室)内交叉感染。根据所设诊疗科目至少设置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室,各室必须独立并张贴有标志牌。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每室使用面积至少不小于8平方米,消毒室至少不小于4平方米,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6米。
(13)中医诊所和医疗美容诊所根据实际执业情况分别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美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来执行。
(14)诊所(室)内各医疗用房之间应使用砖墙或铝合金玻璃分隔到顶。诊所(室)内所有砖墙内墙面贴1.5米高的浅色瓷砖,地面铺设防滑耐磨地砖,天面涂覆防霉涂料,以便于清洗和消毒。室内安装良好的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排气扇和电扇)及空气消毒设施(如紫外线灯)。
(15)开设口腔科的诊所,应设有一间牙模制作间。
(16)必须是独立的房间,面积≥8平方米。要求用砖墙或铝合金玻璃分隔到顶;内安装两个洗手消毒池(砖砌水池可见面贴瓷砖),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要求悬挂于室中央,距离地面2米)和排气扇。
(17)设有手术室的'诊所(如医疗美容外科诊所),手术室应该分设医务人员入口和病人入口,并按照换鞋→更衣→洗手消毒→准备→手术的流程进行设计。
(18)开设有静脉用药的诊所,还应配备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19)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20)专科诊所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设置。
(21)设置有消毒供应室,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有专门的清洗诊疗用具及诊疗床上用品的消毒供应室,内设洗消池两个,配有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消毒剂等设施。口腔诊所还必需配备有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
(22)执业人员要掌握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并经现场抽查考核合格。
(23)规章制度:制定与开设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医疗规章制度、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装订成册,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
(24)执业人员符合《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工作时注意个人卫生,穿着工作服,戴口罩,佩戴标明执业人员姓名、医学专业职称(或职务)、执业科目、诊所名称的工作牌。
诊所规章制度4
规范化诊所规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xxx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xxx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xxx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xxx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擦地。
(十)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3、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5、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6、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治疗室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三、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诊所规章制度5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必须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一、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三、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四、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两天。
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是,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二、学习和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和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薄、卡、册,做的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四、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做好防疫工作的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到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一、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需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二、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雰或揩檫,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三、体温表应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l/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四、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五、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严格记录。
七、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6
一、口腔门诊工作制度
1.口腔诊疗工作有一名分管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主任全面负责管理口腔门诊诊疗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2.严格遵守《医院员工守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坚守服务承诺信条。
3.科主任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4.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做好班前准备,准时开诊,工作时间不离岗,离开诊室向科主任请假,对迟到早退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6.严格遵守口腔科感染管理规章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7.认真学习各种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合理使用,避免损坏。检查并记录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科主任。
8.保持诊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病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
9.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解答问题耐心有礼貌。
10.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预约复诊时间。
11.按规定收取治疗费用。
12.按规定合理用药。
13.对疑难病例不能确定诊断时应请上级医生会诊。
14.患者就诊当次未能确诊,治疗四次以上未能解决问题者,及时报告科主任。
14.工作时衣帽整齐,禁止大声喧哗、聊天。
15.同事间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共同协作、共同提高。
16.下班前要关电闸,水门,气门,门窗,保证安全
17.维护本院利益,维护科室利益,爱护公物,开源节流。
18.时刻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有责任感,有爱心。
二、科室员工沟通协调工作制度
沟通协调形式
1、科室每2月举行一次员工意见沟通协调会议,让科室领导与员工、员工之间进行广泛地交流和沟通,以便协调工作,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作出整改。
2、员工沟通协调会的开会时间,一般应至少提前3小时通知员工,保证员工意见能及时在沟通协调会上反映。
3、遇到有些问题在科室协调会上不能解决的,可咨询医院相关部门,将该职能部门意见在沟通协调会上通报。
4、根据科室的实际情况,可利用科会或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扩大会议进行沟通协调。
5、科室设置员工意见本,员工可以随时将问题和意见写在意见本上。
6、凡是员工意见经采纳后产生效果的,应得到公开表扬。
7、护士长每月征集科室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
沟通协调内容
1、总结工作和讨论工作计划
2、传达和学习上级和医院文件、会议精神,讨论贯彻落实上级和医院的决议及工作布署。
3、通报科室民主管理小组会议的决议。
4、需经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的重大事项,可事先在员工沟通协调会上征求员工意见。
5、讨论科室文化建设的实施。
6、根据科室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讲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
7、讨论分析科室确因管理疏漏而引起的投诉,广泛听取员工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8、通报科室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9、其它关系科室建设和职工利益的事宜。
三、口腔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时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患者、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时知道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2.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务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患者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私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四、口腔全程优质服务制度
1、建立就诊流程,针对口腔科患者不同人群需要,开辟绿色服务通道。
2、设立口腔分诊台及候诊室。
3、提供电话、就医咨询、纸巾、TV候诊、饮用水等,为病人提供优雅、舒适、方便的就医环境。
4、从着装、语言、行为、治疗处置上予以规范医务人员,不能使用服务忌语,与顾客交谈须站立回答,不能边低头做事边回答病人等。
5、为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等患者交费取药,陪同进行各种检查。
五、门诊健康教育
1、门诊部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门诊健康教育,在候诊室醒目位置设立闭路电视和健康教育专栏,传播各科常见病和季节性的传染病的预防、急救等知识,经常更换宣传内容;督促医护人员在门诊过程中开展健康教育。
2、门诊医护人员以口头讲解和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对病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给予指导;及时向病人或其家属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品。
六、口腔科绿色通道就诊制度
为了完善科室服务管理机制,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现制定绿色通道就诊。
绿色通道适用人群:
1.持老年证者。
2.体弱多病者。
3.有肢体或智力残疾者。
绿色通道就诊流程:
1.医护人员全程陪伴。
2.在和其他患者有效沟通后优先就诊。
3.提供专区候诊,休息服务。
七、口腔医患沟通工作制度
1、科室设专人(护士长)负责医患沟通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
2、医院在一楼候诊厅,设立院长信箱,院办负责每月中旬一次收集信函,及时交往主管院领导处理。
3、在门诊大厅公示医院投诉电话:85128509,口腔医患沟通热线电话85128530,电话对外公示。
4、设立顾客意见登记本、病人投诉记录本及好人好事登记本。
5、每月不定期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6、护士长负责每月一次的医患沟通座谈会与病人沟通,护士长指定人员做好现场记录(记录于工休会议记录本),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不能现场解答的,应请示科主任或主管院领导后,给予答复。
7、科室医患沟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集中,对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反馈,总结经验。
八、口腔感染控制业务学习制度
医院感染控制管理是确保医疗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感染控制规章制度制订口腔科感染控制业务学习制度如下:
1、组织全科职工有计划自学相关条例、规范、制度,科内定期检查,医务人员掌握基本消毒隔离知识。
2、组织学习医院下发的有关感染控制知识,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知识,并由科主任负责考核3、定期组织科内感染控制知识、制度学习
4、每年选派感染控制员外出参加学习,学习国内外口腔感染控制的先进方法。
九、医院感染在职教育与培训制度
1.对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加强在职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每月科内组织业务学习一次,每季专题讲座一次,每年外出学习一次。
2.对医院感染监控员的培训。由各临床科室挑选有实际工作经验、有威信的医师和护师担任医院感染监控员,由医院感染科对他们进行定期业务培训。
3.做好全员医院感染知识再教育,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普及教育,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意识。培训方式可采用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的文件、书刊或讲义,观看医院感染控制教学录像片,请专家作专题讲座,举办学术报告,医院感染知识考试等。
4.新分配来院的医护人员在岗前教育课程中应接受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5.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专业培训班,对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如医生抗生素学习班、护士消毒灭菌学习班、行政人员医院感染管理学习班、清洁工的保洁培训班等。
十、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十一、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紫外线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其它人不得入内。
2、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清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6、无菌持物钳干燥保存,每四小时更换一次。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毁形、浸泡、消毒,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或失效期、责任者,超过一周应重新灭菌。
9、清洁、消毒物品与污染物品严格分开放置。
(一)治疗室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操作前应洗手,必要时戴手套;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二)执行医嘱时要做到“三查”(摆药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三)治疗室要保持整洁安静,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保持洁净,坚持空气清毒;治疗用品、污物处理等应按消毒管理办法执行。
(四)室内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与有菌物品、清洁物品与
(五)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使用前必须询问过敏史,做过敏试验和治疗时,要配备急救药品,密切观察反应并做好应急准备。
(六)治疗室应配备《药物配伍禁忌表》,联合用药时,应科学合理,注意配伍禁忌。
1、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2、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5、剧毒药品与贵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6、各类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接触病人粘膜的各种导管需高压消毒。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进行初步消毒后,再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重新灭菌。
9、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做空气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10、清洁用具应专用。
11、该制度与上级文件有矛盾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十二、口腔诊所医生职责:
1、认真学习掌握本诊所的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2、接诊每一个患者时首先要说:“您请坐”引导患者在椅位上就坐,患者坐到椅位上后要问:“您怎么不好?”、“您哪里的牙不好?”或者“您有什么需要?”,患者在叙述病史时要看着患者耐心倾听,并通过提问交流掌握患者的整个病程、患者的心理需求以及患者的期望。
3、医生在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必须戴手套和口罩,检查患者之前让患者漱口(如果患者主诉冷水刺激痛需用温水漱口),检查时最好交给患者一面小镜子然后先检查主诉牙齿,并告诉患者牙齿的病情,检查完主诉区后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告知患者其它牙齿的疾患。检查的动作要轻柔,口镜避免压迫牙龈附着龈区引起患者不适。
4、治疗前要向患者介绍2-3种治疗方案,并耐心介绍各种方案的治疗的时间、次数、优缺点以及大致的价格,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始治疗。(阻生齿拔除、小手术需要签同意书),必要时可以用收费手册、模型和医患交流系统详细介绍该治疗方案。
5、治疗中在进行每一步操作之前必须向患者事先提醒,在进针、磨牙、探诊、叩诊、冲洗、放药等步骤之前都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的症状和感觉,治疗必须严格按照各项治疗的操作标准和程序进行。
6、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需要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的照明灯。
7、治疗的过程中必须要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
8、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的口腔周围血迹、唾液以及印模材料,用小镜子介绍今天治疗的效果,叮嘱治疗后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有的症状和处理办法,作好预约并提醒患者留下电话一边通知预约和取消预约,调整椅位使患者离开椅位。
9、本诊所诊治的每一名患者必须填写诊所的病历记录,绝对不允许不写病历以及病历记录潦草、过于简单。
10、患者复诊时要仔细询问治疗后的反应并耐心的解释相关的症状,说明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11、鼓励对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电话、邮件)。
12、绝对不允许和患者发生争吵。
13、医生必须遵守和患者约定的时间,绝对不允许预约的时间医生不在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和患者取消预约。
14、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责和医疗工作制度,执行医疗工作常规,严格防止发生医疗事故和差错。
15、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诊疗水平。
16、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巧和水平。
17、同事之间密切协作,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绝对不允许发生医务人员之间的争吵。
18、执行诊室器械、药品等管理规定,所有物品使用后必须放在固定位置。
19、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随意更改和减免收费
20、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
十三、口腔诊所护士一般职责:
1、认真学习消毒隔离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2、提前10分钟上岗,穿戴好工作服、帽子
3、开窗通风,开灯、开闸,保持诊室内整洁、安静、空气流通和光线充足,保持治疗室整洁,打扫诊室卫生,整理台面、桌面,候诊杂志、期刊管理、清点。
4、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1)消毒液擦洗台面、桌面以及拖地
(2)用75%酒精擦拭调药台,并更换玻璃板。
(3)取出消毒的口镜、玻璃板,擦干备用。
(4)检查补充各诊桌上药品(含氧化锌、干尸、根管糊剂等)、消毒液、敷料等。 (5)按时更换消毒液,及时补充药品、棉球等。
5、提前整理当天预约患者的资料,必要时打电话提醒和确定预约的时间。
6、衣帽整齐、佩戴胸卡、精神饱满、坚守岗位、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指导其舒适就座,调好椅位、灯光、系好胸巾、准备漱口杯及检查器械。
7、听从治疗医生指挥,与其保持行动一致,,密切配合医生的治疗工作,主动看阅病历,问病情,准备所需的物品和器械,及时递送调好的材料和药品。
8、患者就诊完毕,帮助取下胸巾,撤走漱口杯及检查器械。
9、维护诊室就诊秩序:安排陪同人员舒适就坐和阅读报纸书刊。
10、及时补充诊室各种消耗物品,经常整理医生诊桌、调药台、治疗台上物品,保持干净、整齐,各物品归位。
1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凡口腔用物均应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在进行各种配合前均应洗手、戴手套。
12、揉搓银汞时用丝布,严禁直接用手捻,银汞枪每次用前须酒精消毒,汞应挤入高盐水瓶内。
13、负责诊椅、痰盂的卫生及保养,每一个患者治疗完毕后刷洗痰盂,诊椅每半天门诊结束后清洁。
14、熟练掌握本科常用器械、药物、材料的作用、用法及常见病的诊断、治疗和护理。
15、每日清点并登记器械,每周检查、保养器械,及时补充和报损。
16、登记治疗中需要购买的材料、器械,保管好药品和其它物品,定期查对药品及器械。
17、负责下班时关好水、电、窗、锁。
18、配合医生做好收费工作。
口腔诊所护士其它职责:
1、学习口腔医学知识,耐心、专业地解答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做到不推、不顶、不冷、不硬,使用文明语言,如:您、请、对不起等。
2、了解本诊所各级医师的特长和出诊时间。
3、医生因故推迟就诊患者(前一个患者还没有治疗完毕),要向后面的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医生会马上给您治疗”,
4、配合医生进行预约和改约工作。
5、工作时间不谈与工作无关事,不看与工作无关书报,如因工作需要离开分诊台时须请他人替岗。
6、根据本诊所特色做好疾病防治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
7、认真听取患者和家属的意见和要求,给予恰当的处理。
8、负责管理诊所调查表
9、负责修复技加工的联系、接收以及登记管理。
10、一次物品用毕进行分拣,回收处理。
11、仔细清洗各种污染器械,并及时高压或浸泡消毒。
12、每日按时消毒物品,并清点登记、注明消毒日期,保证门诊所需的器械、敷料、手术包
门诊护士长工作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和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及护理人员的分工与排班。
2.巡视检查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深人各科门诊,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改善就诊环境。检查护理质量,改进服务态度。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做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3.督促护理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4.检查指导护理人员做好开诊前准备工作、健康宣教工作,巡视候诊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应急情况。
5.组织安排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指导落实进修、实习护士的工作。开展护理科研,及时总结经验
十四、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四)、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六)日期和时间。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八)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二)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六)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一)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
(二)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四)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一)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二)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个时内完成。
(三)、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
(二)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三)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四)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五)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三)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二)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三)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四)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五)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讨论。死亡讨论至少在一个月内完成并有记录。
(六)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十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1、对就诊病人全部实行电脑管理,每位病人一个ID号,认真记录病史,安顺序就诊。
2、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3、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4、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或用0.1%过氧乙酸等消毒液浸泡1-2分钟55,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6、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8、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9、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清洁
10、整顿应在治疗前、后进行,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11、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12、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并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13、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十六、口腔科管理制度
(一)本口腔诊所实行主任负责制,诊所所有工作人员接受主任的管理,诊所人员的工作分配方案等诊所主任决定。
(二)诊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纪、法规、院纪、院规及诊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三)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必须服从诊所主任的安排。
(四)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事先请假。
(五)工作人员必须维护诊所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有任何有损于诊所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六)医生、护士的班前准备及班后检查工作要细致、及时。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七)对待病员及家属要和蔼、耐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决不与病人发生争吵,对待特殊病人应适当予以照顾。
(八)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九)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诊所人员不得以医谋私,坚决杜绝任何自行向患者或家属收受或索取钱物的行为。
(十)工作时间不得到其它人的工作间聊天,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十一)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持诊所的清洁卫生及安静的工作环境,做到三轻(即说话轻、走路轻、动作轻),不得大声喧哗。
(十二)爱护诊所设备和设施,定期保养,遵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程或人为造成设备和设施损坏者,依损失情况酌情赔偿。
(十三)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各种材料,减少支出,提高经济效益。诊所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并主持诊所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执行诊所的业务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本诊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劳动成本,确保经济指标的完成。
2、组织诊所业务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3、负责诊所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财务监督工作,负责诊所的财务统筹,购买计划、奖金、加班费分配。
4、督促检查诊所工作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5、督促检查诊所各工作设备间物品井然不乱,各设备运行情况,经常检查和登记机器的用管理和维修情况。
6、负责本诊所人员的请假、消假、休假,考勤。
诊所规章制度7
科室医院感染规章制度
1、在院领导及院内感染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开展医院感染监测、消毒隔离等工作,定期分析与考评,层层负责,及时寻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控制。
2、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则。
3、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
4、在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戴防目镜,每处理完一个病人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5、传染病患预诊离开后,一切用物立即更换并严格进行终末消毒。
6、各诊室内应有流动水洗手及消毒液泡手设备,开诊前后用消毒液擦拭诊室内物品表面及拖洗地面。
7、诊室、治疗室、消毒室每日照射消毒二次,“84”消毒液按规定更换,监测并登记。
8、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及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8
1.诊疗操作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操作原则,切实落实手卫生和标准预防。
2.所有就诊病人均使用一次性检查盘。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消毒灭菌物品标识齐全,按要求专柜专区有序存放。
3.使用后诊疗器械按照“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sop”进行预处理、回收清洗、灭菌流程进行。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6.高速手机部件、低速手机部件:每次使用后要继续运转20~30s,以排出内腔水和气,同时也能将进入轴承、气路的`污染物自然排除,然后由供应室统一收集处置。
7.消毒浸泡液管理:全部消毒、灭菌浸泡液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定期更换,每天监测消毒液浓度,每个容器均要贴上消毒液名称、浓度、有效使用时间,并设立登记本,对每次更换时间、每天监测所得消毒液的浓度、每次浸泡物品的起始时间均要进行登记。
8.修复、正畸技工室物品管理: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体,每次使用后均置于500mg/l含氯消毒液中浸泡消毒5-10min后,流动水下清洗干净,晾干,放于清洁容器中保存备用。
9.环境管理:保持室内清洁,每天进行开窗通风2次,每次20-30分钟;针对气、水枪、高速涡轮机钻使用时,对环境中空气和物品造成的污染比较严重,以及用后的器械粘有血液、唾液、分泌物等,是细菌繁殖的重要培养基的原因。要求护士要及时回收医生使用后的器械,并于室内安装符合要求的动静态空气消毒器,定时消毒并登记。地面、物面每天清洁打扫、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每天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终未消毒处理。建立环境、物表消毒登记本。
10.防护管理:为了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防止交叉感染,在可能接触血液、被血液污染的唾液或口腔黏膜时,医生必须戴手套。诊治每例病人前须洗手和更换新手套,医生在诊疗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和帽子,必要时戴防护镜,在操作时被液体污染或沾湿时立即更换,防护镜则先用500-1000mg/l含氯消毒液毛巾擦净,再用清洁剂洗涤。
11.严格做好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日产日清等长效管理。
12.加强监控:每季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对口腔科进行消毒、灭菌质量等工作进行相关项目的微生物监测,如:空气、物表、无菌物品、无菌浸泡液、工作人员手的细菌培养等,以及随时检查无菌操作的执行情况,并将监测、检查结果及时向科室进行反馈,每季一次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和提出整改措施。
诊所规章制度9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需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忱、爱惜。
3、亲热视察注射后的'状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刚好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刚好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育。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9、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10
1、认真学习本诊所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2、接诊每一位患者时首先要说,“你请坐?”引导患者在椅位上就座“你怎么了”“你哪里牙不好”“或者你有什么需要?”患者叙述病史时要耍耐必倾听,并通过提问交流掌握患者的整个病程,患者的心理需要以信患者的期望。
3、医生在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必须戴口罩和手套,检查的.动作要轻柔,口镜避免压迫牙附着龈区引起患者不适。
4、治疗前应向患者提出二至三种治疗方案,并耐心介绍各种方案治疗的时间、次数、优缺点及大致的价格,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始治疗,阻生齿拔出、小手术需要签同意书。
5、治疗中在每一步操作之前,必须向患者事先提醒,要进钟、磨牙、探诊、叩诊、冲洗、放药等步骤之前都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的症状和感觉,治疗必须严格按照治疗的操作规程进行,
6、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应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的照明灯。
7、治疗过程中必须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
8、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口腔周围的血迹、唾液以及印材料,用小镜子介绍今天治疗的效果,叮嘱治疗后的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有的症状的处理方法。
诊所规章制度11
1、诊所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电房、空压机房、收费处、药房、财务科、库房、网络中心
2、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
3、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管理的规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由保卫科备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
4、消防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5、消防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的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6、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所属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7、非消防重点部位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需执行登记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12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诊所规章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健全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公费医疗管理工作中,坚持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含中央驻我市)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个人和各级各类医疗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卫生事业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区、县(市)的卫生、财政部门应把公费医疗工作交由医疗单位管理,实行医疗费同个人挂钩,超支部分由财政、定点医院、公费医疗享受单位按比例分担。
第六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积极做好疾病防治工作,保证公费医疗制度的正确实施。
第七条享受公费医疗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都有义务遵守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权搞特殊化。
第二章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及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下列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一)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各级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
(四)各级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区、县(市)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五)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
(六)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残废军人疗养院、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
(七)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军队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
(八)不享受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国务院退休办法,且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
(九)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科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和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
(十)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十一)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
(十二)县以上编制部门批准列为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开支工资,在聘用期内的合同制干部。
第九条下列费用可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
(一)在指定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含床位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二)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在就近区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医疗费(报销时须持急诊病志和诊断书,并只报销急诊首次医疗费)。
(三)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在当地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
(四)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恢复期,进行短期疗养或康复治疗的,经原治疗单位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进行疗养或康复医疗,经指定医院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
(五)符合规定转往外地就诊的医疗费。
(六)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
(七)因工负伤、致残的医疗费。
(八)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所需费用,按公费医疗经费负担50%,单位负担30%,个人负担20%的比例报销。安装进口人造器官的费用,应持定点医院的证明,比照国内相似类型人造器官的最高价,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其费用超过部分,按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安装进口人造器官费用报销问题的复函》规定执行。
(九)定点医院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除外),镶牙费(50%),经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定点医院同意所设家庭病床的建床费,计划生育、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工伤人员的普诊挂号费。
第三章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设立由政府负责人以及卫生、财政、组织、人事、医药、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卫生部门为主,统一领导各级公费医疗工作,并设置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编制的专职管理人员。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宣传国家有关公费医疗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本地区公费医疗工作的计划、统计、调研、预测和组织协调。
(三)对本级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和人员的范围及资格的审核。
(四)负责本级公费医疗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经费的管理使用,并向主管部门编报公费医疗经费决算。
(五)对下级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各医疗单位,应设立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
(二)组织、领导医院公费医疗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本院公费医疗管理措施。
(三)监督、检查本院对公费医疗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公费医疗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医院应向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定期报送执行情况报表。
第十二条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应设置公费医疗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并具体制定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二)按规定定期向同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通报享受人数和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情况。
(三)管理本单位涉及公费医疗的其它事宜。
第四章公费医疗管理
第十三条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的管理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公费医疗管理及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三)不得擅自扩大公费医疗享受范围。
(四)办理《公费医疗证》,按时报送《公费医疗执行情况报表》,与医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结算公费医疗经费。
(五)积极开展健身体育活动;总结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公费医疗享受者,应自觉遵守公费医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将公费医疗证、转诊单转借他人使用,不得自行涂改处方和检查申请单等医疗文书(经办医生涂改医疗文书要加盖印章,无印章的无效)。不得出卖药品或以药易物。
第十五条公费医疗门诊和转诊的管理任务是:
(一)各医疗单位应认真查验公费医疗证(包括有效期凭证)和转诊介绍信,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按规定认真书写病志,坚持医疗用药原则,使用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公费医疗复写处方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单独装订管理。
(二)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会诊小组,对诊断及治疗方案已明确或本院本地能治疗的病人,不得转诊;若因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或疑难重症需转诊的,由会诊小组提出转诊意见,在转诊介绍信(或病志)上注明转诊科别、日期,要转往对口的上级医院治疗,不得转往下级医院或个体、联合体医院。需转外地治疗的病人,按省有关规定办理。外转病人在明确诊断后,原则上回定点医院治疗。
(三)转诊介绍信限一次一个月有效,精神病、肺结核病等慢性病,可适当延长三至六个月,若因病情确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给转诊回单。
第十六条有条件的医院可设公费医疗病房,实行门诊、住院的系统化管理。
第十七条公费医疗专、兼职医生,应坚持医疗用药原则,认真执行辽宁省《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并遵守下列限额:
(一)做CT、核磁共振等100元以上的特殊检查,须经院会诊小组同意,报主管院长批准(急诊除外)。
(二)处方限量:普通门诊处方三日量,急诊处方二日量,一般慢性病七日量;肝炎、结核、精神病等特殊疾病一个月量;出院带药一般七日量,慢性病二周量。
第十八条需住疗养院和康复医院的病人,原则上不出本市或本省。
第十九条孕妇在“建卡”医疗单位进行产前检查时,因该医疗单位设备所限而不能做的检查项目和所需的药品,必须回定点医院检查、取药。
第二十条异地安置的人员应在当地就近指定一个医疗单位就诊,报销时须附病志和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急诊患者在非定点医疗住院或观察超过三日者,由单位或病人家属在二日内(区、县(市)五日内),凭急诊住院证明,到定点医院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公费医疗经费指标,按财政隶属关系由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并适时调整。各单位不得按拨款标准把经费包干给个人。
第二十三条市直单位必须与市属医院建立定点医疗关系,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分别情况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无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400元拨给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各50%,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
(二)有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由单位自管。
(三)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100元包干使用。
(四)医疗院所按年人均定额26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四条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标准,由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核定后,按季度拨给各管理单位,年终按以下三种办法结算:
(一)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共担”的办法。超过年人均定额部分,按财政、享受单位、定点医院分别为5:2.5:2.5的比例分担。
(二)经费由单位自管的,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若超支则由单位自行解决。因特殊情况超支过多,本单位无力承受的,应在下年度一月五日前将超支原因写出书面报告,送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并酌情处理。
(三)经费由单位包干的,结余转下年度使用,超支不补。
第二十五条市直单位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以医院为结算中心,职工门诊就医实行现金看病,住院由单位垫付,凭复写处方、专用收据回单位报销。单位每月到定点医院结算一次医疗费,医院每季度到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结算一次超支经费,年终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就医职工,当年发生医疗费在6000元以内(含6000元),个人负担医疗费的10%;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医疗费的5%.若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有困难,由所在单位补助,从福利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自管单位和包干单位在定点医院现金看病,也必须按第二十六条规定与个人挂钩,凭专用收据、病志和复写处方副页回单位报销。
第二十八条工伤(含职业病)、节育支出的医疗费,持劳动、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证明据实报销(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管理的职工,应到定点医院登记备案)。但此期间治疗与工伤、节育无关的疾病,仍应负担10%的医疗费。
第二十九条未享受干诊待遇的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相应等级的工残人员,现金看病,凭《革命伤残军人证》、《离休证》、《工残证》,医疗费据实报销。
第三十条新调入职工从起薪之月起,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办理《公费医疗证》;调出职工从调出之月起,停止在该单位的公费医疗待遇,收回《公费医疗证》,并结算医疗经费。
第三十一条公费医疗结算年度为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本年度内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人员,应经常监督、检查本院和所承担享受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与享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做好防病治病、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应充分发挥医院参与公费医疗管理的作用。医院因加强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支出而造成经济上短收的,财政部门要视财力可能,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四条市卫生事业管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除每季度对定点医院和享受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和审计外,还要不定期地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奖励模范执行公费医疗政策规定成绩突出的定点医院、享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违反公费医疗管理制度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区、县(市)、中央驻沈机构,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和个人负担比例。
诊所规章制度14
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门诊部实行主任负责制。门诊部主任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副主任和护士长配合,负责门诊流程管理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二、门诊部兼管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妇产科门诊、中医门诊、儿科门诊、外科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三、急诊科相对独立,由门诊部副主任兼急诊科主任分管。急诊科医师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内科医师担任。急诊科护理工作由门诊部护理组承担急诊科护理工作。参加门(急)诊工作的医护人员,上岗前进行急诊科医护专业培训及内科门诊工作流程的培训。
四、急诊科医师兼管接诊普通内科门诊患者。除外科门诊医师外,其他专业的门诊医师服从急诊科主任统一调配。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和内科急诊室普通门诊工作需要。
五、护士长除负责护理单元的管理外,负责抢救药品、器械等财、物管理。并参与门诊部及急诊科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六、门诊部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抗菌药物与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小组、继续学习小组、三基三严学习培训小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健康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其他医护人员共同参与,各自有职责,有活动,有记录,有检查,有分析评价和持续改进措施。
七、急诊科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急诊科医师要按照急诊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及内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规范诊疗。按照轻重缓急判断评估,仔细问诊,耐心查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果断处置。对急危重症采取优先处置方案,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八、对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查看。解决疑难病例。上级医师仍不能确诊者,要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再向医务科报告,请求全院会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收住院进一步诊疗或转院。
九、对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现役军人、高烧病人、重病人、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十、各科医师要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规范填写检查申请单、合理开具处方。做好
门诊日志等各种登记记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十一、对外科急症要及时请外科病房医师会诊,被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外科会诊医师出具诊疗方案。
十二、门诊部、急诊科应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十三、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各诊室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和报告卡。做好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不能与普通病例混记。
十四、门急诊标示清晰明白,应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入,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提供方便病人就诊服务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五、门诊保洁员应经常保持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改善候诊环境。
十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医师在口头健康教育的`同时,及时填写健康教育记录。
十七、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八、做好慢病监测、死因监测、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工作。
十九、急诊科医护人员要与保安及时沟通,牢记总值班电话,灵活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医护患三方安全。
二十、门诊部实行无节假日门诊。合理调配各科室人力资源,尽量安排周一至周日及其他节假日各诊室有人值班。
门诊部预检分诊服务台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部的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一级预检分诊、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准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热情主动接待病人。
三、服务人员应仪表端庄、着装整齐、佩带胸卡、文明用语、有问必答、百问不烦、礼貌待人、温馨服务。
四、预检分诊服务台应配备体温表、口罩、帽子等防护、消毒用品。预检为传染病或疑似病人时,分诊到发热门诊或腹泻病门诊就诊。病人离开后,要进行局部环境消毒。
五、预检为非传染病患者时,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六、服务台人员必须熟悉本院门诊各科医师的特点与专长、开展治疗项目、科室组成、医疗器械、设备等医院概况,以便能正确的引导病人就诊。
七、维持大厅秩序,劝阻病人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吸烟,及时协助处理在门诊部发生的纠纷。
八、扶老携幼,护送行动不便或危重病人就诊、检查和住院。
九、搞好免费供应开水,做好暖水瓶的保管和一次性口杯的供应。
十、开展便民服务,免费提供轮椅、担架、针线、剪刀、胶水等物品。
十一、做好各种相关记录。
门诊便民服务制度
一、各科室尽可能提供相关便民服务,做到礼貌周到,优质服务。
二、便民服务措施确立后应认真贯彻执行,坚持不懈。
三、预检分诊服务台工作人员应热情导诊,礼貌问答,主动提供优质服务。
四、年老体弱、离休干部、残疾军人、重症病人等来院就诊,导诊应主动提供相关服务,尽快联系有关科室,照顾提前就诊,药房优先配药。
五、候诊大厅应为病人供应开水、提供纸张和笔、一次性杯子、平车、轮椅等物品。
六、预检分诊服务台工作人员应主动提供陪同就诊,为行动困难病人代挂号、交费、取药等服务。
七、导诊服务台、门诊部办公室按时总结经验,分析病人需求信息,研究提供新的便民措施。
预约挂号流程图
挂号
/
电话预约挂号现场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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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厅挂号处取预约号、交费
↓
各科门诊就诊(开具各种检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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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
↓
完成检查
↓
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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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
↓
取药
↓
离院
诊所规章制度15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它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擦地。
8、建立消毒登记制度,定期更换消毒液。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真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四)、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五)、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消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二)、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三)、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四)、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五)、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它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六)、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带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八)、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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