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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4-05-25 07: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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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规章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协会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协会规章制度1

  一、秘书部的任务

  本部门的工作是为了维持本协会的活动项目能够顺利进展的不可或缺的后勤工作,是联系各大部门一起团结开展工作的一条链条,是本协会的重要桥梁。

  二、秘书部日常具体工作安排

  1.负责各会议、各活动的收发通知工作(注意格式及说话语气)。

  2.每次会议至少需有一秘书到场进行详细会议记录,会议后将会议内容(用word形式)整理交给该部门部长、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3.每一位秘书负责一个部门的日常记录工作并总结情况,每一月将总结情况在月底最后三天内汇报给秘书长。记录内容包括:部门各成员各种会议、活动出勤情况(迟到、早退、缺席);工作完成情况。

  4.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部门例会,总结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任务,例会后部长总结具体情况汇总给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5.每次的活动后三天内,秘书长带领各副部长、干事做好总结以及收集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将总结整理存档,并将情况汇总给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6.负责各项会议、活动教室场地的申请。

  7.管理协会的财务,各项支出与收入,并作详细记录。

  8.活动总结的整理存档,管理以及整理协会成员的各项资料。

  三、工作要求

  1.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无论是参加会议还是各项活动,佩戴个人工作证和记录本,提前5至10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和各项安排事宜,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或缺席现象。

  2.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每项工作必须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现拖拉或者不按质量完成的情况。

  3.协会成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联系,特别是活动进行时更需要保持联系,(若不能立即接电话,也要在事后尽快回复电话或信息给对方,说明情况并询问对方事情)。

  4.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都要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成员与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谈得当,举止大方、热情、有礼貌。(若出现矛盾,及时汇报给正部长、会长或副会长,以求尽快分析问题所在点,积极解决问题,化解误会,避免矛盾扩大化)。

  5.学会随机应变,善于处理由于一些突发原因引发的事情,冷静、理性、迅速地解决,若个人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络各部长、副会长、会长,及时解决,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发挥积极主动、团结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时,体谅其他成员的难处,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绝出现相互推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若出现,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7.要处处维护好本协会的形象与声誉,不做有损本协会形象的.事,一经发现做违背本协会的事情,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8.会议或活动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碍,必须亲自提前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四、辞职管理制度

  1.部门干部、干事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干部辞职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干事辞职需要会长、副会长以及部长同意;

  2.经理事会、会长及部长同意后,干部、干事离职前一周内完成自己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五、奖惩制度(奖惩记录、总结由负责各部门的秘书负责,需要专门对奖罚和各部门会议内容进行记录,每月将情况汇总给部长)

  使用积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础分100分,每月总结一次,期末做大总结)

  1.奖励方面

  (1)按时参加全体会议或部门会议,每次加5分。

  (2)按时完成协会交待完成的任务,视情况加5-10分。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经实践证明起了重大贡献的加10分。

  (4)工作积极主动者,视实际情况加10-15分。

  2.惩罚方面

  (1)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者,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会议没有带上笔记本的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时完成交待的任务,视情节扣10-15分。

  (4)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或集体活动者,部长、副部长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会议或活动时,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恶意破坏者扣20分每次,影响到会议或活动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再扣10分。

  (6)损害社协会名誉者扣20分每次。

  六、奖惩措施(部门总结上表扬部门前2名;集体大会上表扬各部门前2名;期末奖励部门前3名)

  1.奖励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积极优秀者口头表扬

  (2)协会集体大会对工作积极优秀者通报表扬

  (3)期末大总结时,对工作积极优秀者进行表扬并奖品奖励

  2.惩罚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懒散消极者口头批评,被批评者需3天内上交个人书面检讨给部长(副会长或会长)。

  (2)若做出有损协会形象或声誉的人员,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严重者劝其退会或除名。

  七、本部门成员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协会规章制度2

  一、总则

  (一)本社团的性质为:全校学生社团,非营利性机构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团委的管理并受其监督。

  (三)凡承认本章程且对体育舞蹈有兴趣者,在每学年初招新时均可申请加入体育舞蹈协会,会员入会须填写体育舞蹈协会登记表并缴纳会费5元。

  (四)本章程自体育舞蹈家协会成立之日期起实施。

  二、宗旨

  传播体育舞蹈文化,传授体育舞蹈技能,丰富我院的校园文娱活动。锻炼同学们的兴趣爱好与特长、陶冶情操、锻炼身心培养气质。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会员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随时了解协会的动向、监督协会的活动情况。有权随时提出与协会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体育舞蹈培训的权利。有被评选为学期优秀会员的权利。会员有退会自由。

  (二)义务

  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积极、热情、高效地参加协会活动,认真对待舞蹈培训,不得迟到和早退,请假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会员之间建立团结、友爱、互助良好关系。

  四、机构的设置及职权

  (一)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权

  1、设会长一名,负责各部门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有权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处理相关事宜;对外代表协会。

  2、副会长:负责日常公共事务的管理,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负责起会长责任。

  3、财务部:负责协会各项开支、收入等财务工作,并做明确记录,在每学期的工作总结中汇报给会长。

  4、宣传部:负责海报、传单的编辑制作、协会活动时信息的收集(如拍照)工作及协会的宣传工作。

  5、外联部:负责联系各兄弟社团之间的活动,主持大型会议 以及拉赞助。

  6、各部部长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辅助两位会长做好协会各项工作。各部长负责本部门具体工作的落实。

  五、章程修改协会章程不当或不尽之处,日后由会员大会讨论通

  过后修改。协会章程与校团委章程出现矛盾之处,以校团委章程为准。

协会规章制度3

  为了活跃学校的气氛,发展学生的篮球技、战术水平、增强体质、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为确保活动正常有效的开展,做到计划、组织、辅导、活动内容的落实,学校从人员、时间、制度等方面加强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本社团的`成员必须品行端正、学习良好、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社团安排分配,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言语和活动损害本社团的荣誉和形象;必须严格遵守英语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和拥护其正常运行。

  2、自觉遵守社团的活动时间、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

  3、要认真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努力培养自己的爱好兴趣,发挥自身的个性特长

  4、严格遵守纪律,同学之间相互交流时严禁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活动后做好场地卫生打扫工作和器材的整理放置工作。

协会规章制度4

  第一项此管理规章制度只对江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有效。

  第二项干事管理制度

  一、干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所有干事由院学生会统一检测录用;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

  (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并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目的,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

  (三)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应;

  (四)鼓励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五)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院青协整体形象的`事,违者给予一定处罚;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准时到达活动和会议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请假;

  (七)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为志愿者树立榜样,积极配合院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八)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

  第三项奖惩评优制度

  一、评优条例

  (一)评优对象为协会所有干事;

  (二)违反《高校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者取消评优资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纪律,每次活动、会议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者可参与评优;

  (四)学期累计参与活动和会议迟到达五次、请假达四次或无故缺席例会达两次者,取消其该学期评优资格;

  (五)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情况,平时表现等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评优资料;

  (六)积极参加青协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并能较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考虑;

  (七)对协会有较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并为青协的发展献计献策者优先考虑。

  二、评优方式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根据比例按平时考勤、会议记录、任务是否及时完成,考虑操行及学业排名等评比优秀干事;

  (三)申报材料交协会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四)评选过程接受院学生会监督,协会管理中心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得出评选结果,并交于院团委审批。

  第四项例会制度

  (一)例会成员为协会全体成员,时间为每周二晚7:00;地点方荫楼五区五楼会议室;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协会会议,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任何与会人员不得缺席例会,不得在例会上迟到或早退,例会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四)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会后留下作解释,无故缺席者在下次例会上作解释,无故迟到缺席情况列入评优参考;

  (五)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不得无故或由其他与会者口头传述,请假不及时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六)与会人员会议期间应严肃、认真,保持会议室的安静;

  (七)每次例会主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工作并予以总结回报和部署下周的学生工作计划;

  (八)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所有与会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积极思考,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项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册

  (一)志愿者登记注册后,管理中心负责将注册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档;

  (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所有志愿者的电子档案,便于统一调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丢失志愿者证或徽章,可于明年与下批新注册的志愿者共同办理,并获得新的注册号。

  二、志愿者要求

  (一)经过校统一注册登记,持有中国注册志愿者证;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注册志愿者证;

  (四)志愿者每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后要在志愿者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在服务活动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确认;一学期的活动填写在同一页上,并在下学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确认;

  (五)志愿者需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协会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快递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切实保障协会和广大会员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石家庄市快递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协会经费遵循“公开、合理、节约、有效”的使用原则。

  第三条 本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防止资产流失,确保财物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财务具体工作。

  第五条 秘书处是协会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协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秘书处应按照协会的工作及实际工作情况,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办法。

  第三章经费收入管理

  第六条 协会经费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筹备。协会的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要接受相关审计及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向协会理事会报告。

  第七条 协会积极创造条件,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协会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鼓励会员单位及会员多支持协会的发展。

  第四章经费支出管理

  第八条 经费支出原则: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收付资金,统一筹划、监督、管理,设立财务帐薄,记录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条 协会各项支出按照会计法和有关会计管理制度及《章程》等有关管理制度执行;协会各项费用,要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列支。

  第十一条 经费使用坚持按计划、预算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财务计划和预算由理事会审定。

  第十二条 财务报销时每张发票都必须由经办人写明用途并签字,经协会秘书长审核,会长审批签字后报销。

  第五章财务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协会的财务工作接受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每年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作财务报告;接受和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设立银行帐户。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调换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协会换届时,按照换届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十六条 违反财务管理者,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违反法律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办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石家庄市快递行业协会理事会。

协会规章制度6

  为规范协会日常管理,进入本协会的成员,请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协会成员应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代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协会成员应热爱本协会所组织的授课和组织的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大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协会成员应关心协会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协会是供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协会活动时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在本协会内完成的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协会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协会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社长,副社长。

  第九条、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3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协会成员应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第十条、协会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二条、对本协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协会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协会成员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如果有成员对协会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社长反映或集体会议时公开提出讨论,由协会全体成员进行商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对全体协会成员生效。

协会规章制度7

  一、理事会组成制度

  1、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到三名,各部部长各一名。

  2、协会下设秘书处、礼仪培训部、模特部、宣传部、外联部和礼仪模特部。

  二、理事会竞选制度

  1、礼协会长由竞选产生,评定标准由本学年各项表现和团委老师的意见综合评定。

  2、副会长由会长按学年综合表现推荐人选,最后再由团委老师评定产生。

  3、各部部长由副部竞选产生,评定标准参照本学年各项表现和个人能力。

  4、环节竞选时间定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

  三、理事会纳新制度

  1、纳新人员分为各部干事和礼仪模特部成员。

  2、干事协助各部副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安排,礼仪模特部成员负责礼仪服务和模特表演。

  3、干事要求办事负责,勤快积极,能力强;礼仪模特部成员要求具备一定的身高、形象条件。

  四、协会奖惩制度

  1、协会例会、集体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自动除名。半学期统计处理一次。

  2、每学期制定日常礼仪服务名单,由礼仪模特部成员轮流出礼仪。轮到的同学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服务达两次者,取消评定优秀会员的资格。

  3、重要礼仪服务活动的人员由团委老师制定,如有事(经核实情况属实)不能参加,亲自找老师请假,一学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服务达两次者,自动除名。

  4、协会考勤由秘书处负责现场记录。

  2礼仪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礼仪协会以塑造学院学生健康形象为宗旨,以提高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向学校展示风采。

  第二条礼仪协会隶属于旅游专业部。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三条礼仪协会承担学院下达的礼仪接待工作。代表学院学生形象,参加大型活动的公关和接待工作。

  第四条旅游部定期指导礼仪协会进行培训,培训由专业指导老师讲授。第五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好的素质文化,仪表举止礼貌文明,坐立行走体态端正,时刻谨记自己代表学生形象。

  第六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和正确的工作态度(工作时,不许迟到,早退。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打闹,嬉戏。不得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影响到工作的进度)。凡有活动,分配到的工作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课,病假除外),如临时有特殊情况者,必须找人代替自己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在活动开始前三十分钟,完成着装和化妆,各自就位。

  第八条每次礼仪活动必须化妆,妆容要求适中即可,不必太浓。着装需按照要求一般必须穿高跟鞋。其他首饰等装饰品的佩戴需符合要求,在体现整齐划一的基础上,展现个人风采。

  第九条礼仪协会代表学生形象,个人如在校外接到工作,均以个人名义参与,不得以学院礼仪协会名义参与;参与校外活动的队员必须在国家允许的各项规章制度下开展工作并对自身安全负责。

  第十条工作精神

  1、团结合作:强调团队精神,协同合作。要求队员行动整齐划一,即服装整齐,行动统一,活动准时。

  2、务实创新:积极作好本职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礼仪协会特点进行自我完善,作为学院一大亮点并不断创新。

  3、精品概念:每一次活动即是一次演出,每一个队员都是主角,每一个岗位都是第一线,必须认真对待。

  第十一条礼仪协会物资包括:礼仪服,公用化妆品。此物资由旅游部统一管理,物资放于旅游部办公室,注意物品特别是服装的防潮,防蛀。物资将来如有添加,管理制度同前。

  第十二条其他部门借用礼仪协会物品,必须出示借条;借条必须包含所借物品,归还日期,及其主管部门的公章。

  第十三条礼仪协会成员参加活动使用服装必须经由礼仪协会队长同意,方可取用。活动结束后,必须在三天内,清洗后归还。若出现物品损坏、遗失现象则应按情节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礼仪协会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礼仪协会队员根据工作情况加相应的个人量化分(10分制。态度3分、表现4分、仪表3分)。由负责人负责工作情况登记,每学期末统一交到旅游部负责人处。

  第十五条对于活动不积极者,或无故缺席工作任务两次或以上者,经其他队员或队长反映,由旅游部审查确实后予以解聘。

  第十六条按照出勤和工作的情况,每个学期根据综合情况评出“年度最佳礼仪小姐”,并予以一定的奖励,在例会上予以公报和颁奖。

  3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规章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协会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活动秩序,健全本协会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协会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请各成员务必遵守。

  一、会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秘书处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可开除出会;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否则写500字以上的自我检讨,屡教不改者,开除出协会。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即自动退会;

  (5)协会成员迟到5次以上,请假6次以上,旷会5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会。

  (注:理事会成员无故旷会2次开除出本协会。)

协会规章制度8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

  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条违纪处理

  一、违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8、协会规章制度

  为规范协会日常管理,进入本协会的成员,请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协会成员应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代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协会成员应热爱本协会所组织的授课和组织的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协会成员应关心协会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协会施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协会活动时不得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在本协会内完成的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协会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协会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社长,副社长。

  第九条、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3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协会成员应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第十条、协会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二条、对本协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协会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修养。带领协会成员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如果有成员对协会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社长映或集体会议时公开提出讨论,由协会全体成员进行商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对全体协会成员生效。

协会规章制度9

  为了完善书画协会制度,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现拟定《商丘师范学院书画协会规章制度》,请各位成员认真履行。

  一、会议制度

  1)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部长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

  2)每个月召开一次全体干部会议,总结协会工作,并对产生的问题展开讨论;表彰优秀干部,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各部门内部会议由本部门自行安排。

  4)部长会议参会人员未各部门部长,全体干部会参会人员为协会全体干部,会议时间、地点由办公室飞信提前通知。

  5)部长会议及全体干部会议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6)会议期间要维持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保持会场卫生。

  7)各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制定本部门会议规则。

  二、考勤制度

  (一)考勤积分制

  书画协会实行考勤积分制,每位干部初始积分为一百分,按照会议考勤制度,活动制度增减积分,作为本协会优秀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请各位成员认真对待。

  (二)请假制度

  书画协会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若不能及时到达会场或不能参会,必须向本部门部长请假,并由办公室汇总,扣除相应积分,除特殊情况长期请假者,一学期请假超过三次,则做降职处理。

  (三)会议考勤

  1)每月召开的`干部会议以签到,点到为考勤的主要方式。

  2)会议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若不能及时到达会场或是不能参会,向本部门部长请假,部长报给办公室,每人每次扣除两分。若未请假,也未参会,视为旷会,每人每次扣除十分,一个学期旷会超过三次,视情形做降职或撤职处理。

  3)以会议开始时间后五分钟为限,五分钟后到达会场并没有向部长提前请假者即视为迟到。会议未结束离开会场,并未及时返回,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每次在积分中扣除五分。

  (四)活动考勤

  1)每次协会活动以签到作为考勤方式。

  2)参加活动每人每次增加积分三分。

  3)培训课、书画展、晚会为可积分的活动,慰问孤儿院以自愿为原则,不作为积分活动。

  三、活动制度

  (一)活动类型

  1)培训课:书法、国画、篆刻、素描,及相关的艺术类课程。

  2)书画展览:商丘市高校书画联合展览,“艺林杯”书画展览,书画比赛。

  3)大型晚会。

  4)慰问爱德孤儿院。

  (二)部门工作

  1)培训部安排培训课课程,并负责展览布展的相关事宜。

  2)干事部统一协调各部门。

  3)组织部统一安排活动时间,地点。

  4)办公室负责用飞信通知会员,考勤工作,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文艺部负责晚会节目征集,活动接待。

  6)宣传部负责征集画展作品,摄影,为活动做宣传。

  7)外联部为协会大型活动拉赞助,提供资金。

  8)编辑部负责准备活动新闻稿。

  9)网络部负责上传活动文字,图片资料,丰富网站内容。

  (三)活动要求

  1)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工作,注重工作效率、质量。

  2)各部门相互协作,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3)慰问孤儿院为自愿参加的活动。

  以上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主席团、办公室解释并实施,组织部监督实施。

协会规章制度10

  1、社团成员应准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有班主任老师签字的'请假条。

  2、在活动室内不打闹,社团成员之间团结互助,虚心有礼,共同提高。

  3、社团成员在学习中应积极思考,勇于创新,对社团活动和课程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

  4、学习时应保持活动室卫生整洁,不携带零食,积极主动的打扫室内卫生。

  5、积极配合社团和学校搞好作品展览和艺术节活动,在外出参观学习时要有礼有序。

  6、社团是一个集体,是我们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殿堂,成员之间要有合作和团队精神,学会倾听和关注他人,增强社团凝聚力。 7、无故旷课五次按自动退团处理,退团后本社团将不再录取。

  8、每学年都要对社团成员进行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不合格者将退出社团9、综上所述违反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优秀社团成员评选资格。

协会规章制度11

  第一章人际交往协会章程 (4) 第二章例会制度 (6) 第三章协会物品管理条例 (7) 第四章经费管理制度 (8)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9) 第六章干部考核制度 (10) 前言

  制度建设是一个组织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自本学期开学以来,安徽文达学院人际交往协会理事会着重对协会的制度进行了整改和汇编,修改了一些以前不完善的规章制度并制定了一些新的制度,更加完善了协会的规章制度体系。经过各部门成员的共同努力,现在已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为了进一步推进协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进程,形成有规可循、按章办事、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为实现建设高水平服务的队伍提供制度保障,充分体现本协会的服务理念、服务特色,现将安徽文达学院人际交往协会制度编辑成册,用以指导、规范协会的各项工作,便于对协会进行有效的管理。

  按照各项制度的内容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协会章程,第二部分为各项制度(例会制度、协会物品管理条例、经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干部考核制度)分类辑成,便于查阅和学习。

  本汇编力求详细明了、体现思想,其中阅读和引用了不少其他组织的管理模式,并接受了一些干部的相关意见。希望以后各届理事会可以认真领会认真贯彻,在此基础上按照实际逐步修善。争取将本协会的各项工作做的'圆满和成功。

  本汇编在编辑的过程中,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本册内容的来源多是在以前的基础上进行的添加和改动,由于编写时间有限以及参与的人员有限,汇编内容难免存在疏漏或不妥当之处,望批评指正。

  安徽文达学院人际交往协会

  二0一二年九月

  第一章人际交往协会章程

  一总纲

  第一条通过努力把本协会建设成为学院里一级社团。本组织的名称为安徽文达学院人际交往协会。本协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组织活动,统一行动。

  第二条本协会以“交流与沟通”为口号,通过组织一系列有意义的活动活动,倡导集体主义精神,积极推动我校良好的校风的形成,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使大学生活丰富多彩,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第三条协会奉行“沟通无处不在”原则,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积极开展各项有意义有实践性的活动。

  二任务

  第四条促进不同性格人群之间的相互交流,提高其交流能力,学会交往技能,扩展人际圈。

  第五条培养在校大学生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大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条通过举办一系列活动丰富在校大学生的业余生活,在实践中提高自我认识,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第七条开展和加强与兄弟学校人际交往协会的交流与合作。 第八条面向全校大学生公开招募新会员,培养有能力有才能的协会管理者,建立一批由协会组织管理的人际交往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有关人际交往的活动。

  三会员

  第十条所有安徽文达学院在校学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一条承认本协会章程,向本协会递交入会申请者,经本协会委员会审查通过,填写个人资料登记注册,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一切人际交往活动的权利。

  (三)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五)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布置的任务。 (三)向本协会报告活动情况。

  (四)维护本协会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需向协会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五条会员有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若有三次或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者,由负责人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本协会将对成绩突出的会员及集体给予物质上的奖励。

  四组织

  第十七条协会组织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各部部长若干。各级协会团体会员的第一负责人均为本协会会长。并根据实际活动开展需要设立外联部、策划部、宣传部、活动部、文艺部、纪检部,院人际交往协会各部门职责如下:

  外联部主要负责活动经费的筹集,与本校其他协会沟通联系;加强校际交流;代表协会对外联系学院其他社团。

协会规章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武功县篮球协会,简称武功篮协。

  第二条:武功篮协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县性群众体育社会团体,是由我县广大篮球爱好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代表武功县参加县级以上的篮球比赛的唯一合法组织。

  第三条:武功篮协的宗旨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积极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团结全县篮球工作者、运动员和积极份子,努力发展我县的篮球运动,推动篮球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增进与各市、县篮球协会和运动员的友谊,加强与市、县篮联的联系与合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县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设在XX中学校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按照国家体育行政机关和上级组织有关规定,协助举办县、市级篮球竞赛;

  (二)协助组织全县性的各类各级篮球竞赛和训练工作;

  (三)拟定本项目运动竞赛制度、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报请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

  (四)宣传与普及篮球运动,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积极参加篮球运动,以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增进与各县篮球协会和运动员的友谊,加强与市、县篮联的联系与合作;

  (五)向有关部门提出各项活动及有关事项的建议;

  (六)根据县体育局委托选拔和推荐县队教练员、运动员、协助组织县篮球队集训和参加市级篮球比赛;

  (七)协助组织篮球运动的科学研究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本协会入会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志愿加入本会;

  (三)热爱篮球运动,熟悉篮球业务;

  (四)思想进步端正,身体健康。

  第九条:本会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1)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

  (2)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本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会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县体育局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幕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热爱篮球运动,工作认真负责。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县体育局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须延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县体育局审查并经县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理事长(会长)为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协会经济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检查,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局和体育局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体育局同意,并报民政局核准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县体育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县体育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经县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县体育局和县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县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协会规章制度13

  总则

  青年教师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未来的持续发展,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以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势在必行。在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在党政办、工会、教务处、教育处、总务处、教科室、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我校青年教师自愿组织成立青年教师协会。协会将以学习、交流、竞赛等方式,通过“三年成长、五年成熟、八年成名”工程的实施,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南周中学教育教学的中流砥柱。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选举制度

  青年教师协会聘请校长、党委书记为顾问,在教务处、教育处、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理事若干名,共同组成协会领导机构。领导机构由成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投票选举产生,领导成员以竞选形式竞争职务,获多数票者当选。领导机构对顾问、教务处、教育处、团委及协会负责。

  第二章、协会干部设置及职责

  协会干部必须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扎实,能认真组织开展协会的各项活动。机构领导成员要讲团结、讲学习、讲正气,带好头,服好务,自觉接受全体会员监督,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南周中学第一届青年教师协会组织机构:

  会长:z

  副会长:z

  秘书长:z

  副秘书长:z

  从第二届开始,组织机构由全体成员竞选投票产生

  一、会长职责

  负责主持协会全面工作。

  负责协会年度计划的制定,组织监督各项活动的落实,做好活动总结。

  关心会员的工作生活以及思想动态,协调好领导与干部的关系、会员与会员的关系、会员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关系,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副会长职责

  协助会长搞好整体规划和发展,组织各项活动的.开展。

  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三、秘书长职责

  负责会议活动的记录。

  协助会长做好会员工作考核评估工作。

  整理协会资料。

  宣传、上网工作。

  四、副秘书长、秘书职责

  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管理协会经费。

  第三章、会员权利

  会员是协会的组成因子,必须严格遵守《教师法》和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成长、成熟、成名,为学校教育事业奉献青春和智慧。

  一、年龄在35岁以下的在校教师为本协会会员。

  二、会员原则上每学年调整一次,超过35岁的青年教师提出申请可继续留在本协会。

  三、会员实行会员制管理,会员在协会的表现都将如实载入会员档案。

  四、会员享有学习、培训、竞赛、参与协会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享有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对协会事务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会员入会自愿。

  第四章、会员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主动提供和交流各地教育信息,积极宣传、推广和应用教改成果。

  四、及时对协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各尽所能,为协会建设服务。

  第五章、考核条例

  一、会员在协会的表现情况由秘书长负责记录,与学校年终考核直接挂钩。

  二、会员因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协会活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副秘书长处填写请假条方能生效。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两次者,协会年度考核降等。

  三、会员在竞赛活动中表现出色者协会年度考核加等。

  四、协会年终评选优秀小组、优秀干部、优秀会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章、经费及管理

  一、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行政拨款和个人缴纳会费。

  二、协会经费用于协会的日常活动。会费由秘书处管理,每期公布一次,接受会员监督。

  章程是协会各项活动得以顺利实施的根本保障,协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力争成为业务精良,师德高尚的学习型、科研型、教育家型教师,为南周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更大贡献。

协会规章制度14

  一、性质

  本社是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充满爱心的在校学生自发组成的面向校园和社会进行各种爱心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机构;接受校团委的领导

  二、目的

  尽中学生力所能及,向校园和社会上各阶层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促进中学生道德修养,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爱心事业,弘扬爱心文化,争取更多人士参与爱心事业,让爱心之花撒满世界。

  三、宗旨: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四、成员组成:

  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所有志愿服务于本社的在读学生。

  五、入社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规章制度》,品质优良,有爱心有热情,自愿加入本社,并支持本社开展工作,服从安排的学生,经申请、面试合格后可成为社员。

  六、组织机构及职能

  (1)组织机构

  三层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四个执行部门: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组长若干名,组织部长、秘书部长、宣传部长、文艺部长。

  (2)职能

  社长:负责领导和监督本社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本社处理各项对外事务

  副社长:协助社长进行工作的'统筹和管理,并分管各个年级。

  组织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策划,安排及执行

  秘书部:负责会议考勤、通知及记录,并负责资料的整理

  宣传部:负责宣传社团宗旨、策划社团形象以及各项活动开展的宣传。

  文艺部:负责组织举行活动中的文娱表演

  七: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参加社团内部评优的权利

  2、有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的权利

  3、有权讨论和参与本社重大事务

  4、有权监督和质询本社工作,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理事会成员和其他社员进行监督

  6、有权推荐本社优秀社员担任本社干部成员,推荐本校优秀学员成为本社社员;

  (2)义务

  1、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执行本社决议,服从本社领导,积极完成职责人的各项工作;

  2、不能无故缺席本社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请假,或事后补假;

  3、维护本社利益,维护学校声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全员社员积极提供自己所了解到的社会公益活动资料和特困群体信息,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打算,为本社发展出谋划策。

  5、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临时不参加要及时告知组长或指导老师。

  6、按时上交社团所规定的各种材料。

  八、奖惩机制:

  根据每位会员实际表现,社团于每次活动和每学期末将评选若干优秀小组、优秀社员、优秀社团干部。在全体社团大会上,颁发奖章及荣誉奖状。

  九:社员退社和社员资格的撤销

  1、社员于九年级上半学期末退社仪式中,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社员资格

  3、违背本社宗旨和严重损害社团声誉,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予以撤销社员资格;

  4、社员未参加社团会议,并未主动进行请假的社员,予以劝退;每学期未参加社团活动超过两次者,予以劝退;

  5、不服从安排,不遵守社团纪律的成员,经社团研究可予以劝退;

  十:附则

  1、本社全员会议有权对本规章制度作出适当修改;

  2、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星火爱心社;

  3、本《规章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协会规章制度15

  协会所有的财产均为协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所有,它必须用于服务本协会的会员,开展本社团的活动以及发展社团之所用。为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建立规范合理的财务管理方法,提供财务工作水平和财务使用的透明度。依据社团联合会及本协会原有相关文件规定先修订条例如下:

  一、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社会(主要是企业公司)赞助

  (三)学校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二、经费使用

  (一)本协会举办活动的费用

  (二)本协会日常管理所需费用

  (三)其他正当合理的开支

  三、财务审批

  本协会的财务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分层逐级审批制

  (一)各部门财务报销,必须持有相关的合法的正规国家统一发票,特殊情况应向理事会(董事长)通报后根据收据报账。发票和收据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并注明相关时间、地点及使用事项。

  (二)各部门经费使用必须首先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报账时需负责人签字核实,最终上报理事会(董事长),经财务处报销。

  (三)超过预算的.经费报销,需事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然后上报至理事会(董事长)。理事会审议后再经财务处核实报账。

  四、财务(产)管理

  (一)本协会财务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有理事会及全体成员给予监督,做到经费使用合理,真实,透明;管理和监督要求严格执相关财务条列,按章办事。

  (二)协会经费开支定期以公开形式向会员报告,并上报社联,再由社联向校团委老师汇报。

  (三)所有部门在报账时,除出示相关发票及收据外,还需另附一分详细的经费使用明细表报财务处,接受理事会的监督核实。

  (四)协会换届时,协会财务有本届财务负责人移交给新一届财务负责人,并出具年度财务清单。同时需在换届大会上做本届的财务汇报,向广大的会员说明协会财务使用状况。

  (五)协会所有财产为协会集体公共所遇,任何人不的随意占有或挪用,一经发现将予以严惩。

  (六)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力求节俭。并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五、财务处职责:

  (一)本协会财务以董事长为主的理事会处理相关事宜。

  (二)财务处需严格把关各级部门的经费使用,严格控制经费使用范围,掌握开支情况,并及时的做出合理调整和调度。

  (三)财务处需严格的审查各级部门的财务报告,真实无误的登记财务使用情况,并记录在册、存档。

  (四)财务处财务人员,应大公无私,公平的对待各级部门的经费使用申请。不得出现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报假账,贪污、挪用公款等系列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必将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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